毕业生申报材料范例6篇

毕业生申报材料

毕业生申报材料范文1

你们好!

我是18级数控技术专业2班的学生王思远,在大学的这三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较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去全方面发展。听闻学校选评优秀毕业生,在经过和自身条件的比较,做好充分准备得情况下,向学校提出该份申请。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老师的评审参考。

进入大学后,经过近两年的辛勤努力,有了较大的进步,各方面的综合素质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工作方面:作为一班之长,我始终坚持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密切老师和同学之间的联系,做好桥梁的作用。在这两年的班级管理过程中,不但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而且积累了丰厚的经验和人际关系,使老师和同学有良好的相处环境。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定期为同学们组织各种比赛和活动,并在此过程中帮助部分同学发觉自己的兴趣特长,以便他们更好的规划将来。同时,在日常班级的各项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前进,定期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沟通,将自己的建议有效提出;对于不懂和有疑惑的地方,虚心向别人求教学习,以便于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由于个人的良好表现和工作方面的优异成绩,先后获得“军训先进个人”、“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等一系列荣誉证书和光荣称号。

在学习方面:

工作上获得的成绩,并没有让自己满足,离自己的要求还很远,很多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始终应以学业为主,从入学的第一天起,我就从未放松对本专业知识的学习。每学期开学之初,我就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并坚持实施到学期之末。在上课前,预习好老师所要讲的内容,标注出自己有疑问的地方,以便及时向老师解惑;在与教材有不同见解的地方,把自己的见解写下来,便于课下与老师交流;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有选择性的做好笔记,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与老师形成互动;在课堂下,复习好课堂上的笔记,将自己的不同见解和疑惑之处与老师有效的交流。考前两个月,依据自己的科目薄弱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及时有效的做好复习环节。经过辛勤的付出,个人学习成绩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由第一学年的班级第五名进步到现在的班级第一名,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为了提升自己的专业和技能水平,在学习和工作之余,取得了普通话二甲等相关的技能证书。

在思想方面:

端正自己思想动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国家大事,关注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在思想理论方面加强学习和交流,以便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到更高的台阶。在学习与工作之余,帮助鼓励周围的同学积极入党,带领他们每周定期对党章党务进行学习,积极参加党内的各项组织活动,定期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与老师、同学交流一些新型的思想和意见,虚心向别人学习,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有错就改。

在生活方面:

本人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善于和老师同学沟通,乐于帮助同学,周围很多的同学和朋友,无论生活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或矛盾,都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所以,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在学习和工作之余,我还外出做兼职,不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也减轻了父母的负担。

大学期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还需要自己认真面对,面对社会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我一定不断地更新自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充分发挥自己的优点,正视和克服自己的缺点,争取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断取得进步和成功。只有把握住今天,“自强不息,奋斗不止“才能存在于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所以要不断完善自己,提升各方面的素质水平,使自己可以创造出新的辉煌。

以上即为本人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老师加以评判审核。

毕业生申报材料范文2

考生向报考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A、《专家推荐信》: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B、《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已有的学术经历或体会、未来的研究计划和职业目标等。

C、《申请报名表》:通过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所贴照片须与电子照片一致。

D、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E、学位相关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同时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2012届全日制学历教育硕士应届毕业生 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要有注册页)、已修课程成绩单、培养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在学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其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提前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供毕业学位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提前毕业批件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③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至少三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复印件;获得本科学历的还需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毕业生申报材料范文3

报名办法

辽宁本溪2020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报考实践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解决自考考生转考现场确认问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从2020年开始转考确认工作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材料,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10K、不得大于1M。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免考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5.毕业申请报名

毕业生申报材料范文4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人[]49号)、《关于继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41号)以及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现将做好*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城区教育研究室)的在职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含在*区辖区的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在*区辖区有关中等学校*年应届毕业生的申报方式由有关学校一次性集体申报(我局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方式由有关学校参照本通知的说明,另行通知毕业生本人。

除在*区辖区有关中等学校*年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其他申报人员(统称社会有关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师教育网的“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申报,之后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作现场确认。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年5月20—26日。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2.现场确认时间:*年5月22—30日(双休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地点

申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南楼三楼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到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五、体检的时间和医院

1.申报人员登录*政务信息网“教育局”网页下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

2.体检时间由个人自定,但必须在申报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结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同。体检医院结论栏要有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

3.体检医院必须是*区人民医院。

4.体检项目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体检费标准由城区人民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

六、认定程序

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并作现场确认申报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材料认定机构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认定结论(从现场确认报名截止之日20个工作日内)给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成功后,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体检结果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人员,其普通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7.近期二寸(或小二寸)半身免冠相片1张;

8.工作单位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教育局”网页下载并用A4纸打印)。

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2.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1份;

2.录取名册1份;

3.教学计划1份;

4.课程设置1份;

5.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6.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补充如下材料:

1.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我城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免费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文件可在*教师教育网的“教师管理”栏目和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上查询。

3.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部门和联系电话为:

教育理论培训与测试部门:*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

毕业生申报材料范文5

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小编分享关于的申请退役军人创业补贴书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面促进和扶持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社〔20xx〕xx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xx社〔20xx〕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按照《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补贴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的规定,2020年全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计划400人。

(一)补贴对象。

20xx年8月2至20xx年8月1日在庄浪县域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xx社〔20xx〕67号文件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的个体经营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吸纳就业2人以上,就业创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其中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满足离校2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返乡创业人员必须在创业前外出务工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小微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由于受资金限制,在 2020年10月15日以前,凡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一律不再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组织专人对经营场所、营业情况及带动就业情况逐人进行实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

(二)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名额分配情况将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经县人社局审定确认的,由县人社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企业和个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向县财政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三、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庄浪县2020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营业场地证明材料;

5.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另外,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外务工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社会保险费转移接续等在外务工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年申报评审一次,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二份,一份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留存,一份交县人社局审定备案。提交申报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对所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和经营场所所在地审核申报原则,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本乡镇和辖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户籍地为水洛镇且经营所在地在水洛镇的由水洛镇负责审核申报;其他乡镇户籍且经营所在地在县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内的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审核申报;其他乡镇户籍且经营所在地在其他乡镇的,由经营所在地乡镇负责审核申报。

毕业生申报材料范文6

2.需办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证书》、《物流管理证书》等证书的考生,请于6月1日-2日两天到原金华理工学院(宾虹路1195号)12号楼南楼一楼申请。

3.如有考生还没有参加2008年10月份考试报名的,请务必在5月25日前到市考办教材供应处报名(星期一休息)。地点:金华市丹溪路517号。

4.2008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请于5月26日-28日到市政府北大门西侧二楼办理相关手续。

附: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一、取号、领表,按约定时间办理毕业登记。

二、考生领取申请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黑色墨水钢笔认真填写。

三、考生按老计划毕业的专业代码填老代码,按新计划毕业的填写新代码。

四、毕业证书的照片可以延用报名时采集的头像信息,不符合全国电子注册要求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在现场由凯帝照相馆摄像。先摄像,后输入信息。作好单位鉴定提交毕业生材料的同时收缴照片一张。

五、带全部准考证、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合格证上的准考号必须一致;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原报名时的身份证号码与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号不符时,以申请毕业时考生手持的身份证号码为准,如有不符需要由乡(镇)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必须注明。“×××与×××系同一人或原身份证号×××与现身份证号×××系同一人字样”。(除身份证号自然升位外)。

六、档案代码的填写必须正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到考生户口的农转非、毕业就业等切身利益。考生须仔细核对毕业生登记表内容。

七、申报材料要齐全,免、转考材料须由省考办批复签章后方可验收。外省转入考生在我省所考课程专科少于5门、本科少于4门合格成绩的,需提供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及中等学校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使用已取得自学考试毕业专业的课程成绩,本省的毕业生只需出具已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的课程成绩栏复印件,复印件须由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署“该材料复自×××同志档案”并加盖公章。外省的自考毕业生按照免考执行。

九、办理本科毕业的需带专科毕业文凭正本及复印件、专科成绩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证明。复自“×××同志档案”。2005年以后颁发的CET证书不再免考英语(二)。

十、学习培训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至自考。

十一、自我鉴定与单位鉴定内容: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及工作表现等方面。单位鉴定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按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作出。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或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在校生其单位鉴定由就读院校负责,自我鉴定80字与单位鉴定不能少于50字。

十二、办理高护毕业手续需中专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