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个人担保书范例6篇

贷款个人担保书

贷款个人担保书范文1

我叫XX,今年35岁,文化程度是XX,现居住XX省XX县XX乡XX村18号,目前失业待岗。家中共有六口人,我与妻子和女儿、儿子,我爸、我妈生活在一起。妻子在一家饭店打工还要照顾孩子和老人,我下岗以后生活较拮据。

我以前曾从事服装行业,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和基础。因此下岗后准备自主创业,开一家服装店,之所以认为选择服装业便于倔起,是因为市场之大,购量之强,只要你的产品迎合了大多的消费群体,在一夜之间,你就是赢家。因为是多少人在演绎着这个市场的生存规律,所以,只要你冷眼观看,就能知道自己该怎么着手于这个行业,前行者们都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不用你再去花钱去买了。再则选择开服装店的优势是服装行业较为成熟,项目需要的成本较低,容易进入也容易启动,很适合我们这些刚涉足商业的创业界层,而且自己对服装也有点感兴趣,算是兴趣与事业相结合吧。

现因店铺门面已租好,营业执照也已办理妥当,进货渠道也已考查清楚,只等资金到位装修好后就可以营业。现因店面发展需要,特向贵单位申请贷款8万元,期限18个月,由王亚妮、张康峰担保,贷款到期后还款来源主要有经营业务收入,我保证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店铺投资和发展,并认真经营,用双手和汗水创造财富,同时承诺按时履行我的还款义务,并对将如下附件资料提供给贵单位参考。

下面附件是我提供给贵单位的相关资料。我保证,我提供给贵单位的附件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完全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成份,经过我们签字确认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望贵单位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和创业致富的决心,批准申请为盼。

此致附件:资料清单如下:

1、贷款申请人《再就业优惠证》;

2、创业计划与可行性分析报告;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4、贷款申请人店铺《企业营业执照》;

5、贷款申请人夫妻身份证;

6、贷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

7、贷款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申请人:XX

贷款个人担保书范文2

贷款担保合同范文一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范文二经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贷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审批组长:(章)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 信贷员:(章)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担保合同范文三签订地: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债权人 申请人民币 万元借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债权人 签订的编号为( )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

(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三) 其它反担保方式: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 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 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

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

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 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 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 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 其它费用

1、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 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 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 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 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 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 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 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 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 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 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 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 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 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 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 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 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 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 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 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 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贷款个人担保书范文3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

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

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贷款个人担保书范文4

第一条  为加快我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增强职工住房商品化意识,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促进住宅建设与消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个人发放的住房担保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贷款属于政策性住房专项贷款,以国家房改政策为导向,优先支持职工个人购买利用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房改资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工程住房;其次扶持职工个人按房改中规定的成本价购买单位自管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对于职工个人按市场价超标准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及参加集资建房,不发放政策性住房专项贷款。

第四条  为保证借款人(职工个人)、贷款委托人(中心)、贷款受托人(贷款银行)三方的权益,住房担保贷款实行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五条  住房担保贷款由中心指定借款人,受委托银行负责审定、发放和回收。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凡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具备第七条所列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它证明及批准文件。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且已存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

五、同意办理房地产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或至少有两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且有代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同时交纳贷款总额5%的风险保证金。

六、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住房保险。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一般按申请人及其配偶年工资收入的20%乘以贷款年限确定,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一套住房所需费用总额个人承担部分的70%。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工资收入可按其经常性的工资收入掌握。

第九条  贷款期限。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尚存的法定工作年限。

第十条  贷款利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首先应由借款人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如实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书》,由其所在单位和配偶单位核实签章,连同下列材料送交中心。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稳定经济收入书面证明。

三、借款人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相关证明、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估价证明(此条应在同意贷款后办理贷款手续时同时办理)在申请时只需提供可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即可。

五、保证人同意交纳风险保证金及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身份证明、资信证明;

六、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二条  中心审核。中心初审同意后通知受托银行进行资信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再由中心下达《贷款委托书》,同时通知借款人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一、借款人将相当于购房款个人承担部分30%的自筹资金交存贷款银行后,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

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三、以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到房地产抵押登记审核机关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

四、以期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待该期房竣工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五、以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到贷款银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六、以交纳风险保证金担保的,保证人须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将应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交存中心在贷款银行开设的风险保证金专户。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借款人、中心、贷款银行共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合同》,保证人、中心、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借款人将经注册登记的购房合同(预购合同)、房地产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他项权证》、质押登记的法律文书及有价证券等,交贷款银行和中心共同保管。

第十四条  发放贷款。借款人办毕前条规定的贷款手续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职工购房贷款,属于向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安居工程住房的,由贷款银行用转帐方式直接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结算帐户内;属于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自管公房或直管公房的,由贷款银行用转帐方式直接划转到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内。

第五章  贷款偿还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恪守信用,严格履行贷款合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六条  住房担保贷款本息原则上由借款人按等额还款方式按月偿还。月均还本付息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n

        i×(1+i)

R=P×————————-

                 n-1

         (1+i)

其中:0(R-月均还本付息额

P-借款本金

i-贷款月利率

n-按月计算的偿还期限0)

第十七条  贷款本息必须由借款人全部用现金偿还。借款人应与中心、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借款人所在单位应与中心、贷款银行依据还本付息计划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书,每月由单位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并偿还。

第十八条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贷款本息,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中心和贷款银行,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对于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息还清者,不计收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期内的利息。

第十九条  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中心和贷款银行及时向借款人发出催还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第二十条  借款人如果连续三个月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保证人发出催还通知书,保证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偿还;借款人如连续六个月不按合同规定偿还本息,中心和贷款银行将扣留风险保证金,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章  贷款担保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实行抵押、质押或保证人(自然人)交纳风险保证金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中心、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抵押。

一、借款人应以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物,抵押率最高为70%。在贷款合同有效期限内,中心为抵押物所有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二、以现房作抵押,抵押人需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和申领权证手续;以期房作抵押,抵押人需持预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待该期房竣工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抵押证明由抵押人(借款人)交中心、贷款银行执存。

三、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借款人(抵押人)未经中心和贷款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变卖、馈赠和再次抵押。

四、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按抵押合同的约定,检查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

第二十三条  质押。

一、借款人需将经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交贷款银行和中心共同保管,并以该有价证券的权益作为清偿贷款本息的担保;

二、质押期间,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质押物进行挂失或追索;

三、在质押担保方式下,有价证券兑现期先于住房担保贷款还款期,中心和贷款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后,按期将有价证券兑现,并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

第二十四条  保证。

一、住房担保贷款也可由两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各交纳贷款总额5%的风险保证金,同时第三方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必须由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

二、保证人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的能力。

三、保证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之日止。

四、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后,中心和贷款银行将风险保证金本息退还保证人,风险保证金比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计算利息。

五、保证人死亡、失踪或借款人如果要求变更保证人的,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六、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时,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扣留风险保证金,并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七、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中心和贷款银行应将风险保证金本息退还保证人。

第二十五条  抵押权、质押权与其担保的贷款债权同时存在,贷款债权解除时,抵押权、质押权同时解除,中心和贷款银行将保管的质押物退还借款人,同时办理抵押权、质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按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以所得款项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一、借款人连续六个月未按贷款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或贷款到期逾期六个月仍未还清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或失踪后无法确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三、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之前迁出本市(镇),不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

四、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随意改变抵押物结构造成损失,又无其它财产继续提供担保,或将抵押物出租、出售的;

五、有关部门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的,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向借款人追索不足的款项。

第七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七条  抵押人(借款人)应向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抵押住房保险,投保期限不得少于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

第二十八条  抵押人必须指明中心为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在借款期限内,抵押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抵押人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首先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九条  在借款期限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第三十条  在抵押期限内,保险单正本由中心和贷款银行保管,副本由借款人留存。

第八章  贷款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  中心应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银行应当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按照国家的有关信贷政策、制度,审定、发放和回收住房担保贷款,并接受中心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保证住房担保贷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挪作他用,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原有合同内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借贷当事人及保证人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如果借款人与保证人合谋骗取住房担保贷款,将追究双方法律责任。

贷款个人担保书范文5

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这种文书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贷款意向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

贷款意向书1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就贷款担保事宜,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合作。指导具体保证合同的签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接受

中小企业借款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向甲方出具书面的《贷款意向书》。

第二条 甲方在接到《贷款意向书》和中小企业担保申请后,着手对中小企业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落实好反担保措施后,与乙方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条 协议双方就贷款合同订立保证合同。

第四条 保证方式以连带责任保证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经乙方同意,也可以使用一般保证方式。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贷款担保账户。

第六条 乙方接受为甲方提供注册资金5倍.最高不超过10倍的可担保贷款额度。

第七条协议双方应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的客户,在前期审查工作方面,尽可能进行紧密合作,包括共同审查或各自在审查结果的'交流。贷款的决定权在乙方,担保的决定权在甲方。

第八条 甲方提供担保的贷款种类为中小企业贷款,乙方对有甲方担保的贷款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30%--50%(含)之间。

第九条 在事中监控方面,协议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相互交流和通报借款养殖户的信息,共同进行对贷款中小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协议双方应督促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归还贷款。其借款中小企业确因困难申请展期,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办理、否则视同逾期。逾期达25个工作日仍未归还,甲方按约定条款依法承担待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作双方应自觉.严格地遵守上述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严禁未经协商或对方允许而擅自主张.自行其事。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制裁措施:

1.终止合作,责令

甲方限期改正或补救;

2.直接扣收账户存款;

3.追究违约责任,由甲方赔偿损失;

4.终止双方合作。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制裁措施:

1.中止合作,责令甲方限期改正或补救;

2.甲方按已发生实际担保额度(包括本金和利息)留存保证金给乙方。

其余资金甲方有权调出,但甲方所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及贷款逾期后25个工作日内代偿的承诺不可更改。

3.追究违约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

4.终止双方合作。

第十二条 未尽

事宜,协议双方根据具体的保证合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原则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如与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有抵触,在正式签协议时,以《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协议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表示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正式协议待乙方有权部门批准后,正式签订。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 (或授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意向书2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现由担保公司推荐到 银行,贷款 万元,由担保公司担保,现本人承诺如下:

一、在银行放款前:

1、足额交清保证金、担保费、吊费预交金及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费用;

2、足额交清市场的店面租金,水、电、网络、闭路、电话、卫生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要求押物的,在放款之前将相应额度的货物入库到市场;

如未进货,无法及时将货物入库到市场将先向市场交纳应押货物相当金额的资金。

4、按银行要求购买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等银行金融产品。

二、放款后

1、放款后两日内,及时将该笔贷款全额划给提供给银行的购销合同中供方的银行账户,并将划款凭证复印件提交给担保公司;

2、按银行要求按时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3、按银行的要求做好贷后货款的回笼和走帐工作;

4、按银行规定的日期准时、足额还利息,贷款到期及时、足额还清;

5、每月准时向担保公司提供当月报表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

以上贷款客户应尽的义务,本人郑重承诺一定按以上承诺兑现。如因本人没有兑现承诺造成不能放款或不能续贷的,本人毫无怨言,与担保公司和银行无关。

承诺人: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贷款意向书3项目编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经本公司初步研究,拟同意为 公司在贵行的提供以保证:

1、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00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款用途:

2、因本担保

项目涉及抵(质)押登记,请贵行协助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

本意向书仅为一种担保意向,并不构成本公司就上述贷款向贵行提供了保证,本意向书不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力。

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贷款意向书4国家综合计划部门在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地方综合计划部门上报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求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承诺书。为加强和规范我行对外出具固定资产贷款承诺书和贷款意向书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附件一)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意向书》(附件二),是严肃的法律文件,会带来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各行要遵循有利于竞争、有利于“双大”客户战略实施的原则谨慎办理,不得为争办项目而违反规定,盲目对外出具贷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

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意向书》一般由一级分行严格按照所附格式对外出具。因特殊情况需由总行出具的,一级分行应向总行信贷管理部报告,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出具。

三、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的项目,必须是已经通过我行审批同意贷款的,未经贷款审批决策的项目不得出具贷款承诺书。

四、对未经我行贷款审批决策的项目,国家综合计划部门在批复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我行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意向书》,一级分行应对企业的资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简单调查,并有贷款意向后,区别下列情况按规定程序出具。

(一)属于一级分行信贷授权权限以内的项目贷款,由一级分行自行对外出具;

(二)属于一级分行信贷授权权限以上的项目贷款,一级分行应将项目贷款调查报告上报总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一级分行根据总行信贷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同意签发贷款意向书的通知》(附件三)对外出具。

五、总行营业部和住房与建筑业信贷部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件一: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

年 第 号

(主送单位):

你单位提送的 项目贷款申请,经我行评估,同意承诺该项目(人民币,外汇)固定资产贷款 万元(美元)。

本承诺书自签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俟本承诺书下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在承诺期内列入国家(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符合我行相关的贷款条件后,我行下达正式贷款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 行(签章)

贷款个人担保书范文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金 额

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 章

(或授权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