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申报材料范例6篇

节能申报材料

节能申报材料范文1

×××是一个承担供电、供水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的综合性保障单位,同时也是能源管理工作具体操作的对口单位。“一厂三点”的工作格局,给能源管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但×××严格遵照《能源法》,以安全用能、计划用能、节约用能、科学用能为目标,本年度全面完成能源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一、 加强能源的宣传、计划和综合管理

在XX年全年工作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宣传、教育、管理并重的方针,特别是贯彻《能源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撰写通讯报道二篇,悬挂大型横幅三幅,开展厂内宣传展版二幅/次,张贴相应宣传资料五处,营造宣传、学习的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二厂的实际情况,工作面较广,给能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实际问题,面对存在的问题,×××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十分重视能源管理工作,特别对安全用能、计划用能工作尤为重视。XX年为确保完成全年科研任务,加强安全、科学、有效的使用能源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

1. 加强了全厂低压配电间内供电设备的每周巡检、日常运行、维护与检修任务,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了检修有计划、工作有内容、时间有结点,达到了计划与人员落实到位,设备检修记录完整、安全保护装置可靠,确保了用能的安全。

2.加强了每月定期抄表和水压、电压的监测,做到了数据准确、及时,当用水量、水压或电压发生变化时,能及时采取措施并与有关部门联系,既确保了科研生产的用能需求又保障了能源不必要的浪费。

3.定期对全厂13个×××21个给水井的清理和57个主供水阀门的维护、检修和13公里10kv高压供电线路、13台电力变压器、10公里的供水管道、57个给水阀门井供水正常维护,使管道、阀门无泄漏,杜绝了跑、冒、漏的现象,有效的节约了能源。

4. 加强能源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能源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 核算工作。通过能源数据管理,及时了解生产负荷情况,进行相应的负荷调整,也为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通过一年来能源数据的统计、分析,使整个能源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水平。XX年各项能源数据准确、能源费用核算无误,全年节约能源经费达98万元。

二、依靠科学技术、提高节能水平

×××在XX年的能源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学习、贯彻《能源法》等活动,使职工的节能意识、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在工作中,将节能措施纳入了生产计划,在设备维护、检修中推广节能技术,加大了节能型、环保型产品的应用力度 ;在设备更新改造中选用先进的节能、环保设备替代淘汰旧设备,推动了二厂能源管理工作,特别是节能工作向更深、更高目标发展。

1.全年在厂内各科研室更换新型节能水嘴300多个;

2.加强设备技术改造工作,积极利用新设备、新技术。XX年我厂对部分重要×××进行了设备技术改造,更新了4台新型的abb电力变压器;对×××的特排风机进行了更新改造,采用模块控制技术;对×××生产配套的a3系统的送风机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厂内路灯系统采用分时间、时段控制新技术;全厂推广使用节能灯泡,全年更新新型灯具347套,一年来节电效果显著。

三、 能源的安全使用和各类设施的可靠性是节能工作的基础

要保证供能安全和用能安全,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在XX年能源管理工作中,×××按计划对高压试验工具(高压拉杆、高压验电笔、绝缘鞋、绝缘手套、避雷器等)进行耐压试验、直流泄漏实验;对登高板、安全绳等进行负重试验,为安全供能检修工作,提高了坚强可靠的技术保障条件,全年共检累计总数达52次。

节能申报材料范文2

【关键词】职称评审 功能设计 管理系统

职称是反映高校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的评聘直接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其教学积极性和学术研究主动性的发挥,但在实际职称评审过程中,繁琐的申报材料,复杂的业务流程,导致大致重复无效的工作,加大了申报者和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负担,偏离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点,降低了工作效率。随着信息技术在办公领域的广泛应用,亟待设计一套适合高校、能够实现职称网上申报、无纸化审核的信息系统,以减轻申报者、专家评委和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在职称评审中的工作负担,提升职称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 用户需求分析

日前,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日渐成熟,主要划分为申报阶段、审核阶段、评审阶段和审批阶段。申报阶段: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各种职称材料向学校人事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阶段:人事职能部门组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同时进行职称材料汇总与公示。评审阶段: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审批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整个职称评审工作主要采用传统工作模式,关联的人员、部门众多,而且申报材料繁多、处理流程复杂,再加上评审时间紧张,申报者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耗费在穿梭于人事、教学、科研等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开具各种证明材料、签字、盖章、打印;人事职能部门加班加点审核资格和各种材料,产生大量重复性劳动;评审专家往往迫于时间紧、材料多等原因,只能直接依据学校的评审标准,草率、简单地进行评判。这种传统运作模式因其工作量大、效率低、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使得大量时间集中于繁杂的申报表格填写和材料的审核,过于强调职称评聘的申报环节和审核环节,而忽视了高校职称评审的核心应该是评审环节,而前两个环节中申报材料的汇总与审核都是为评审环节服务的,最终一方面加大了申报者和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失去职称评审的公正、公平。基于对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发现对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需求主要集中于:

(1)行政职能部门、评审专家、职称申报人员之间能够进行实时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2)职称申报人员实现在线申报,职称评审反馈信息查看;

(3)行政职能部门分别处理职称申报人员的相关事务,实现在线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办公;

(4)评审专家实现在线申报材料查看、考核标准查看、打分、表决等。

2 系统功能设计

根据用户的需求分析,不难发现在职称申报人员、行政职能部门、评审专家之间建立一个沟通的平台,解决职称评审中效率和公平是系统功能设计应该考虑的重点。因此,按照用户权限不同划分高校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主要分为行政职能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评审专家、职称申报人员以及后台管理四个子系统组成,其具体功能结构图如图1。

各子系统具体功能描述如下:

2.1 行政职能部门

(人事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是组织职称评审的关键部门,具体如下:

2.1.1 人事管理部门

主要负责职称评审中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职称评审信息;查看申报者业绩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职称材料汇总与公示;组织专家评审;量化统计分值;评审结果公示与上报等功能。

2.1.2 教学管理部门

与职称评审有关的教学奖励情况,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等教学信息,供人事管理部门共享,供申报者核对等功能。

2.1.3 科研管理部门

与职称评审有关的科研完成情况,科研级别认定情况等科研信息,供人事管理部门共享,供申报者核对等功能。

2.2 评审专家

具体实现在线评审。具体包括:评审标准信息查看;评审材料查看;在线打分等功能。

2.3 申报人员

具体实现在线申报,具体包括:提出申请、业绩材料提交、人事、教学、科研信息等实时核对、公示和结果等信息查看等功能。

2.4 后台管理功能

主要面向系统管理员,实现整个系统基础数据(包括申报者基本信息、职称信息、评审专家信息、人事信息、教学信息、科研信息等)的管理及维护;实现各种用户身份、密码、访问权限的分配和修改。

作者简介

蔡金伟(1985-),女,河南省南阳市人。硕士研究生学位。现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节能申报材料范文3

一、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设立与实践探索

我国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正式设立始于2007 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 217 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上述制度设置,基层法院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如下运作模式: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即一并送达相应的财产申报材料,责令被执行人若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则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如实报告自己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的、经查证被执行人有应申报而未申报财产或隐匿、毁损已申报财产的,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而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或拘留。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在制度设置和实践探索的结合下,展现出显著地优势:一方面,执行法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即以书面财产申报材料告知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期限及拒不如实申报的后果,迫使被执行人在自动履行和申报财产的“两难”选择中必选其一,有效威慑其隐匿、转移财产的企图;一方面,执行法官可依据被执行人提交的财产申报表,有针对性地查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从而及时、准确地控制执行标的,为快速、有效执结执行案件取得良好开端。

然而,2007年即被总结的“任债权人跑断腿,法院累弯腰,债务人只在一旁冷眼旁观”[1]的现象现今依然存在,制度设置和运行模式均呈现“完美”状态的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在实践中并未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对该制度的运行脉络予以探寻,可发现一处运作细节的缺陷显著影响了该制度优势的发挥。

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运作的细节缺陷

试图探寻一项制度的运作状况,可做参考的方式之一即为站在该制度约束对象的角度,审视制度存在的缺陷。站在一名被执行人的角度,当他试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面对司法程序可有如下选择:1、得知生效法律文书时,可选择消极对待、置之不理,因为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会送达执行通知书,届时再履行,除较低的执行费用外,亦不会对自身造成损失;2、即使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已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责令申报财产材料,亦可以家中无人、离家外出等种种方式拒收法院文书材料,同时着手转移财产、隐匿行踪;3、在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有价值财产隐匿或转移至家人、亲属、好友等他人名下后,法院往往难以对上述财产予以追查,此时法院唯一有威慑力的措施是针对人身的强制措施:拘留。但是,鉴于前期已经隐匿、转移财产,基于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拘留难以实行,而基于未如实申报财产的拘留,在运作中是以送达责令申报财产材料为前提,在被执行人刻意隐匿行踪的情况下,责令申报财产材料难以送达。即使执行法官和债务人费劲辛苦找到避债在外的被执行人,因为责令申报财产材料未送达,执行法官依然无法当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在签收责令申报财产材料后,将获得第二次隐匿行踪、逃避债务的机会,而执行法官和债务人将再次进行艰辛的“找人”工作。

由上述过程可见,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在具体运作中缺乏足够的威慑力以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进行财产申报。无惩罚,则无约束。在实际运作中,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惩罚措施,罚款与拘留是该制度的威慑力所在,但其罚款与拘留若以责令申报财产材料的送达为前提,则可能促使被执行人凭侥幸心理消极应对财产申报制度。换言之,法院责令申报与被执行人有义务主动申报之间的细节区别,成为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运作细节上的缺陷所在。

三、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运作细节的完善

针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运作细节上的缺陷,以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取代现行的法院责令申报财产模式,是其完善运作细节的可行方式之一。

若以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取代现行的法院责令申报财产模式,即意味着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则有义务主动向法院申报其财产;未履行且拒不申报财产的,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217 条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和拘留。

(一)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合法性

审视《民事诉讼法》第 217 条的文字表述,其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该条文中对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要求用词为“应当”,意味着对申报财产系义务性要求。其二,法院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处以罚款或拘留时,条文中并未有要求以送达责令申报财产材料为前提。因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并未违反《民事诉讼法》第 217 条之规定而具有合法性。

2、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合理性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作用之一在于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应对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一旦法律文书生效,债务人即应严格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虽然减少了责令申报财产程序,且罚款与拘留系对其财产及人身具有重大影响,但并未对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尤其是知情权,造成侵害。

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其生效的前提之一就是有效的送达程序。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明知裁判内容及履行期限而拒不履行义务且未主动申报财产情况的,理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实践中,债务人故意拒收法律文书、避债在外等情形往往显著增加法院的送达成本和送达难度,法官在审理阶段完成送达程序后,执行阶段的财产报告制度若依要以送达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不但迫使执行法官和债权人再度投入艰辛的“找人”过程,更是对债权人合法利益及尊严的侵害。

对于公告送达而言,自然人往往因其所在村委(社区)及债权人均不知其下落且缺乏有效联系方式;企业则因变更实际经营地点而未依法至工商管理部门变更住所地信息或其登记住所地已不再正常经营且其法定代表人住址亦无法送达,前者系其违反行政管理的法定义务所致,其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身负担,后者则存在故意避债的情形。实践中,需要予以公告送达的个人或企业,往往并没有实际可执行财产,极难形成财产被强制执行且难以执行回转的情况。若财产报告制度依然要求以责令申报财产材料送达为启动前提,将导致执行法官或债权人费劲力气找到债务人,法院却受限于送达要求而无法对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债务人再次逃避执行,客观上放任了恶意避债行为,更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复侵害,严重损害民众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

3、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可参照性

比较域外立法在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方面的规定,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亦可视为其义务之一。美国多数州均立法规定债权人可以迫使被执行人(债务人)披露与强制执行有关的资料,被执行人(债务人)有义务接受对方律师的盘问,若做虚假宣誓将被按照藐视法庭处理。[2]其中,债权人有要求被执行人披露执行相关资料的权利,相对应的,被执行人则负有披露其财产情况之义务。域外立法例亦可作为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参照。

(二)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优势分析

在确定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具备可行性的前提下,该模式将有效确保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保持强有力的执行威慑力,促进执行案件的快速、有效执结,彰显法律的权威性。

1、充分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执行威慑力

在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下,法律文书一经生效,被执行人若未及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则有义务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一方面,减少责令申报财产材料送达程序,使得被执行人无法通过责令申报财产材料的送达得知法院执行程序的启动而及时转移财产;另一方面,消除被执行人消极应对申报财产制度的侥幸心理,被执行人若选择隐匿行踪,将直接面对处罚威慑,承担一旦发现即处以罚款和拘留的高额违法成本,其利益损失效应[3],将使得被执行人即使在隐匿行踪期间,也将承受巨大的心理威慑压力。申报财产义务模式将真正迫使被执行人只能在自动履行和申报财产的“两难”中做出选择,促使被执行人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予以自动履行。

2、实现执行法官工作重心由“找人”向“核实财产”的转移

在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模式下,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则有义务主动申报财产,且转移财产和隐匿行踪将承担巨额的违法成本,迫使被执行人积极应对生效法律文书、主动进行财产申报,使得执行法官减少在“找人”方面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能够集中审核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快速、有效进行。同时,亦免除债权人在胜诉之后仍要四处追寻被执行人下落之苦,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与尊严予以保障。

3、维护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全面审视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作用,其申报财产义务模式对于故意逃避债务者而言具有执行威慑力,但是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则具有正当权益保护作功能。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亦成为被执行人在确无履行能力情况下对自身正常生活的保护途径。债务的产生具有市场风险等诸多因素。主动申报财产,本质上是对经济贫困等真正缺乏履行能力者的一种保护。经财产申报,法院一旦核实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即可予以程序终结,避免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影响;被执行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状态经法院确认,亦避免债权人对其生活造成滋扰。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在完善申报财产义务模式的运作细节后,将更有效发挥其执行威慑力,对法院执行员的工作重心和强度予以完善,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与尊严予以保障,对确无履行能力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和权利予以保护,对恶意避债者的财产和人身依法予以惩处,从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信用体系,维系民众对司法的信心,树立法律的权威。

注释:

[1]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论执行威慑机制的特点》,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11期,第67页。

[2]胡志超:《执行威慑机制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75 页。

节能申报材料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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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院、专业及招生计划

见《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二、报考条件

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应于2016年11月22日-12月15日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报名。

(二)材料提交: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网上审核的申请人,应及时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装在贴有《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博士报名材料简表》(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的大信封(A4纸大小)中,于2016年12月19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三)报名费缴纳

报名费220元/人。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网上审核的申请人,需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考费,缴费可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费将在复试前另行收取。

四、材料审核

(一)资格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底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专家考核环节。

(二)专家考核。研究生院按照单一或相近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专家评审组,每组至少由3名教授组成,每位专家在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情况后对申请人材料独立实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3个评价结果至少有2个“合格”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名单公示。专家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于2017年1月15日前公示获得复试资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7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学院负责通知申请人)。

(二)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学院按照单一或相近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个人陈述环节允许旁听,专家提问环节,旁听人员中的利益相关人员应回避。

(三)面试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包含本专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笔试科目),并进行外语能力(口语、听力)测试。

2. 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计算公式:由各学院根据考察项目制定公布。

六、录取

各学院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从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名额中扣除已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名额,用于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招生。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审核、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研究生院、监察处)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080

传真:0532-66782151

E-mail:hdyz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传真:0532-66782733

节能申报材料范文5

风险点:一是受理申请环节存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要件不全,压件不办,故意刁难申请人,对待申请人态度恶劣;二是初步审查环节可能存在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故意拖延,有送人情的情况出现;三是现场查看环节,有接受申请人礼品、礼金的风险。

防范措施:一是做到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要的材料;二是工作人员要铭记“社保工作人员纪律”;三是工作时限标准要明确规定;四是及时回访申请人和放贷单位;五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制度;六是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二)社保补贴申请与审批

风险点:一是受理申请环节存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要件不全,压件不办的风险;二是初步审查环节可能存在不依法、不客观、不全面、不及时审核,导致不符合要求申请被受理或迟延审核的风险;三是审核阶段可能存在不全面核查,致使核查结论错误;四是接受当事人财物、吃请,徇私(情)提出核查意见的风险;五是发放环节可能存在不及时发放。

防范措施:一是严格审核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和材料;二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建立责任制,明确经办人员、股长、分管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四是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基金监督电话。

(三)岗位补贴申请与审批

风险点:一是擅自改动人员名单;二是无原因超时办理;三是不按规定程序接受办理;四是不按程序严格认真复核;五是拖延不办;六是收取申请人的好处,弄虚作假。

防范措施:一是严格审核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二是进行严格监督;三是按照规定时限严格办理;四是完善严格的接件程序,并进行全体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五是完善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六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

(四)公益性岗位申请与审批

风险点:一是社区申报时,真实性不够;二是审核阶段可能存在未入户调查;三是未通过集体会议审核申请人名单;四是审定后未向社会公示。

防范措施:一是必须2人以上入户调查,以便真实客观反应申请人现状,并做好调查登记;二是通过股室讨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格复核;三是报送分管领导和局长,并召开办公会审定;四是向社会公示确定人员名单;五是完善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五)就失业登记证办理

风险点:一是故意刁难申请人;二是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三是无原因超时办理。

防范措施:一是做到一次性告知制度;二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六)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认定

风险点:一是申报材料不齐全;二是未入企业调查核实;三是发放认定证明时未集体研究;四是未完善举报制度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防范措施:一是严格审核申请报告,并同时告知申办的必备材料;二是深入申请单位调查,实事求是核实该单位现状;三是在发放证明前,向社会公示;四是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送分管领导和局长,并集体研究决定。

(七)就业困难对象认定

风险点:一是社区申报时,真实性不够;二是审核阶段可能存在未严格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标准认定;三是未集体研究确定就业困难对象;四是审定后未向社会公示。

防范措施:一是要深入社区、街道逐户调查;二是严格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标准认定;三是集体研究并

确定对象;四是在社区、街道公示。

(八)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

节能申报材料范文6

1存在问题

1.1科研成果数量多,统计容易出现错误。学校每年申报的科研成果数量很多,其中包括论文、项目结题、比赛获奖等,数量往往都是以千计数。申报的成果要进行归类,由于数量之多,在统计过程难免会出现错误,给工作带来诸多麻烦。

1.2申报过程繁琐。学校在申报科研成果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可能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还有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有些还需要经过各个部门领导的审核签字,再报送科研管理部门。繁琐的申报过程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的同时,也影响了申报效率。往往由于疏忽,有可能在填写表格时套用其它不正确的表格,增加申报难度要。

1.3管理方式还是以手工为主,达不到自动化管理。大多数高职院校管理科研成果主要是人工操作,提交上来的材料需要管理人员进行手工汇总,手工输入电脑进行汇总,增加管理人员工作强度,而且在录入的过程中由于数量太多,难免导致错误,如果对电脑操作不熟练,导致工作时间很久,工作效率慢。

1.4浪费资源。科研成果在申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都是以纸制材料提交,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而且也不易存档。

2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的意义

传统的管理方法、手段以及工作效率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因此,急需开发一套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科研成果申报。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方便教师申报成果、减轻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开支、实现科研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3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

3.1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组成

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由成果录入模块、部门领导审核模块、科研处审核模块、学校领导审核模块组成。

①成果录入模块。这个模块主要让教师把自己的成果进行录入。这个模块可以对论文、项目结题、比赛获奖情况录入。论文录入主要包含论文题目、论文作者、时间、刊物、论文材料提交等。项目结题包括课题题目、课题负责人、课题成员、课题级别、课题类别、立项时间、结题时间、结题情况、结题证明资料上传。比赛获奖包括比赛名称、指导老师、参与学生、获奖等级、获奖证明材料提交等。

②部门领导审核模块。主要是用于学院对本学院所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部门领导使用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登录系统,对本部门教师的提交成果的原材料审核。部门对提交成果的原文件进行验证后,填写审核意见,提交后直接报送科研处。

③科研处审核模块。科研处管理人员使用自己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登录系统,可以查看相关的成果申报材料。在经过部门领导审核后,科研处管理人员看到提交过来的材料,再进行审核后,填写相关审核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审核。等学校领导审核后,科研处管理人员才可以使用报表生成和成果功能,在学校的网站或OA办公网上公示。

④系统权限控制。系统采用角色管理,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账号、密码和权限;教师只能进行成果申报、修改和查看等功能;部门领导除了成果申报、修改和查看功能外,还可以对教师的成果进行修改、删除等功能;同时可以赋予科研处管理人员和学校领导最高的权限,可以使用系统的全部功能。同时,为了防止系统的不可意料、病毒非法入侵以及数据的安全性,系统还具有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等功能。

3.2系统开发环境

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可采用W EB网页设计,使用ASP和ACESS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