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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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1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灾害

海洋工程与海洋环境相互作用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象我国这样具有相当长的海岸线和众多海湾的国家所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海洋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严酷的海洋自然环境,海洋灾害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效益,精确预报海洋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该采取何种防灾、抗灾和减灾工程措施,也成为严重关注的环境问题。为了开发海洋中的空间、矿产、渔业、能源等物质资源,需要在海上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在目前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工程建设的规模日益巨大,这些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和海洋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将是开发海洋中的一个应引起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适应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海洋灾害的频发和海洋工程向大型化发展,近海石油气田的开发,以及海岸带开发过程中的后效问题的研究需要,针对我国重大海洋环境与保护问题开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在这方面,重点需要开展的研究课题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课题是海洋环境特征对各类污染物作用的机理和规律研究,第二类课题是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研究,第三类课题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吸防治措施与对策。

一、海洋环境特征

对各类污染物的作用机理和规律研究以海洋流体动力对各类污染物迁移、扩散、转化规律的研究为基础,考虑各种自然环境因素(浪、流、风、光、温度、湿度)、物理因素(扩散、挥发、沉降、吸附、释放)、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的作用,揭示污染物在海洋复杂条件下的运动及演变规律,并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此外,近年来,在我国沿海海域,赤潮频发严重。因此,除了加强赤潮的监测和预报外,也应加强在建立赤潮生长机理和发展规律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项研究应通过现场观测、物理模型实验和数学模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由于现场观测工作耗资巨大,且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所获得的数据往往有许多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难将其中的单因素影响分离出来,因此,往往只能用它来作为对某一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进行检验其可行性和精度的一个实例。

用数学模拟方法来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目前,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不少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这些水质预测预报模型大体上都基于以下几方面的模型:水流数学模型;波浪数学模型;液流相互作用模型;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

在水流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对于较大范围的海域,通常可采用深度平均的潮流教学模型,对于紊动影响不显著的海域,可不考虑湍流影响,而对于湍流效应显著的区域,如排污口近区,则应考虑湍流效应。此外,采用坐标变换,可建立一种能够考虑复杂地形和套流效应的三维潮流数学模型,这样才能够较好地重现实际海域的三维潮流特征。在较小范围的水域,水流数学模型可以以N-S方程和通用的k-(湍流模型为基础,针对水温和盐度分层流的流动特性,考虑浮力对紊动的影响,建立用于模拟同时存在温度和盐度梯度这一类密度分层流的k-(单流体数学模型。也可以基于多流体模型的基本概念,分别对两相本身的湍流输运规律以及相间相互作用规律进行模拟,建立两相湍浮力分层流的双流体数学模型。

在波浪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可应用BI—CGSTAB法求解由椭圆型缓坡方程离散得到的代数方程组,以提高求解效率。从水波发展方程出发,可导出一种用于大区域波浪变形问题的数学模型。通过引入弱非线性波色散关系,可使双曲型缓坡方程能够有效地考虑波浪的非线性效应。对高阶Boussinesq方程的进一步研究,可使方程的色激性从入水到深水都达到很高精度,并提高方程的非线性精度,可以更精确的计算较深水域波浪的非线性特征。

针对带自由表面的波浪场问题,通过把能有效模拟自由面形态的N—S方程和波能平衡方程的结合,可导出一个能考虑破波能量损失的抛物型缓坡疗程,用这个方程可模拟规则波和不规则波破碎引起的波高变化。建立沿岸流数学模型,可模拟海岸上波高变化和破碎波波高、波浪增减水和沿岸流。

在波流相互作用模型的研究方面,对于弱流情形,可采用一种考虑流影响的修正的合流缓坡模型;对于强流情形,可采用在Botssinesq方程中考虑流影响的模型。可以将辐射应力的计算公式与抛物型缓坡方程中的待求变量联系起来,建立一种辐射应力计算的新方法,用该方法可对较大区域均匀斜坡地形上的波浪辐射应力进行数值模拟。

在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基于N一S方程所建立的深度平均的二维应力一通量代数全场模型,可对非对称潮流作用下的侧向岸边排放问题过分数值模拟。以研究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系统作为目标,在分析近海环境中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象的基础上,针对近海海域水污染的特点,从三维湍流模型出发,在动量方程中引入表面风应力、底部切应力以及柯氏力的作用;在输运方程中引入反映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的源、汇项,可建立一个统一考虑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过程综合作用的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模型,它可为环境评价、水质规划、污染控制以及水域排污工程设计等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同时对确定水域环境容量,从而制定水域环境保护策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

应该指出,在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研究方面,数学模拟无疑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不论是何种数学模型,其模型中所需的必要参数和边界条件的处理是研究水质模型的技术关键,直接影响到水质模型的科学性和预测能力。而这些必要的数据是无法从数学模型本身来取得的,有些可以通过现场观测来得到,但其中一些最基本的卷数是要通过基本机理的研究才能得到,在这方面物理模型实验研究将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能模拟海洋动力因素的先进实验设备,现代化的量测仪器和测试系统是开展物理模型实验研究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PIV和LIF的浓度场、速度场同步测量系统,可研究非破碎波浪、破碎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水流的垂直结构,获得流场中水质点速度的空间分布和时间过程;并同步获得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浓度场的空间及时间变化过程,可用以分析定量污染物团在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扩散的基本特征和扩散系数。

二、海洋灾害的精确预报及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的研究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赤潮及海岸侵蚀等。

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工程结构的投资费用很高,一旦发生破坏,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台,1989年风暴潮损失超6亿元,1991年DB29销管船在南海通台风翻沉等)。当前我国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洋空间利用的绝大部分活动是在近海和极浅海海域。为了保证在这些海域所建造的工程设施能够安全服役免遭破坏,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弄清这一海域中严酷和复杂多变的环境因素。我国东临西北太平洋,每年出现的台风数目占全球的38%,其中对我国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每年有7—8个。每当台风在我国登陆或接近我国沿海通过时,都会在沿岸局部地区产生风暴潮,形成风暴潮灾害。

在我国北方海域(渤海和北黄海),冬季由于受寒潮影响,沿岸地区每年都有结冰现象,结冰严重的年份则出现冰害。若对这些海洋灾害估计不足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渤海重叠冰与堆积冰的形成,不但可给结构物以强大的冰压力,而且由于冰激引起的振动作用,也会给海洋平台的使用和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害。而冰区溢油的迁移规律及预防和清理技术,至今尚未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对近岸大面积冰排和海上浮冰,在波浪、潮汐作用下都会引起海冰的断裂,断裂后冰块的尺度直接影响其对结构物的作用。在渤海海域建造的海洋平台,为了抵抗冰害,往往建成正、倒锥体的结构型式,冰排对锥体结构的冰荷载及与其的动力相互作用,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课题。在海冰力学的研究中,除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外,实验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在实验研究中,模型冰可采用冻结模型冰和非冻结模型冰来进行,它们各有其优缺点,发展这两种技术是海冰力学研究中的一个课题。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海域中时有地震发生。强烈的地震将有可能是海上工程设施的主要破坏荷载。如果一旦在地震中结构物(海洋平台、钻井船、人工岛、输油及输气管道等)发生破坏,除其直接经济损失极大外,其次生灾害——火灾、环境污染等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近年环太平洋地区地震的频度和强度都在上升,造成重大灾害。大型海上工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特别是抗震防灾的基本原理和减震技术措施需要认真研究。海域中的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响应和振动破坏机理更有待深入研究。日本阪神地震记录资料表明,地震及由此引发的巨浪共同作用对水中和岸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水工建筑物的这类破坏机理,至今国内外对此都很少研究,且由于试验条件的限制,国内外对此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开展极少。这是海上水工建筑物抗震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

以下的一些研究内容将是为解决海洋工程设施抗震措施中的关键技术所必需考虑的,如近海环境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和频谱特性,强震海底多维地震动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地震波传播特性及地震动输入机理;海域中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考虑周围水介质影响的结构振动破坏机理、振动控制、地震动时颇联合分析模型和输入机制、非线性动力分析和动力破坏试验;核电站海域工程建筑物抗地震性能,海洋采油平台及地下输油管线与地基土动力相互作用,码头及护岸建筑物地震稳定性;海域中水工建筑物的性能设计和地震设防标准等。

海上水工建筑物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健康状况逐渐恶化,其损伤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结构的老化、疲劳、超载、内部损伤(裂缝)、地基沉降变形以及环境的物理化学损伤(低温、冻融、大气侵蚀)等;其二是设计不周或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差,原材料不合格,管理维护不善等。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的损伤和事故都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

因此,发展以下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将是十分重要的。如在考虑海洋环境荷载在幅值。时间及方向上的随机性所导致结构安全的不确定性情况下,对现役海洋工程结构进行健康诊断和评估剩余可靠度的理论;结构健康状态及损伤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结构病害治理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方法;海洋工程结构在多种复杂海洋环境条件下(风、浪、流、冰、地震等)的可靠度和优化理论研究,设计与建造新型抗灾工程结构;研究和设计使海洋工程结构物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有足够的安全度,而在退役之后又便于拆除的各种工程措施。

为了及时掌握海洋环境的风云变幻和灾害的可能来临,发展海洋环境及灾害的预报技术是非常必要的。为此需要建立以下一些系统,如建立由近海到远海的海洋环境及灾害观测网络、预报与预警系统、沿岸防灾准备和各类应急处理系统;以主要海域和海岸带区域经济发展为背景,进行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的海洋环境信息系统模型与结构;以及建立海岸和近海工程设施防灾减灾数字信息系统,将海岸和近海工程与网络技术人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建立数学物理模型,通过多媒体技术,形象化地描述灾害成因、发生机理、传播规律、模拟灾害破坏的过程,建成智能化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决策支持系统。

三、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与对策为了充分利用海洋空间,现代海洋空间利用除传统的港口和海洋运输外,正在向海上人造城市、发电站、海洋公园、海上机场、海底隧道和海底仓储的方向发展。

人们现已在建造或设计海上生产、工作、生活用的各种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海洋结构和海底工程,估计到21世纪,可能出现能容纳10万人的海上人造城市。我国澳门和日本已经在海上建成了人工岛海上机场。为缓解紧张的陆地资源及减少城市噪音等,日本已经于99年8月在东京湾用6块380米长,60米宽的矩形漂浮钢板拼装海上漂浮机场。

由此可见,随着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开发利用,各类海上工程建筑物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益复杂和庞大,保证这些海上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采取海洋工程防灾减灾措施将越来越重要。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是各种动力因素最复杂的地区,但同时又是经济活动最为发达的地区,海上工程建设如果考虑不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环境灾害。工程设施可能破坏原有海岸带的动态平衡,影响岸滩的冲淤变化。海上回填和疏浚会改变海岸的形态,破坏某些海洋生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若对含有污染物的疏浚污泥倾抛处理不当则会造成二次污染。海上石油生产中的溢油事故将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日益增多的海上退役工程设施如果不及时处理也将会逐渐成为海上障碍物以致引起公害。海洋工程抗灾减灾的任务是一方面要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界海洋灾害带来的报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为造成的海洋环境灾害。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海洋环境保护与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协调发展日显重要。如港口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航道、港池开挖、疏浚引起的泥沙输运及其疏浚物抛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深水港口水工建筑物、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结构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破波带及其附近水域沿岸流对物质输运扩散规律研究;大型海岸工程、岸滩保护和整治工程引起的海域环境的变迁和海岸演变;海岸演变、防护及开发利用新概念的原则与理论,如由于工程措施所引起的海岸动力学、生态学、社会经济学及与环境关系的综合分析与协调。

随着沿海大、中型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平建设中的污水深海排放技术,感潮水域污水多点排放漂移扩散研究,天然海湾、人工湖及人工运河的水质交换能力,人工沙滩的保护措施,滩涂围垦对水域环境的影响等,都将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2

环境是国际贸易的基础,是开展国际贸易的前提。无论是传统的初级产品、半成品、制成品等货物的国际贸易,还是服务、技术、信息等各种新型国际贸易形式,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环境,也都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他们大多是食品、原材料、矿物和燃料的净出口国,这些初级产品占其国际贸易的绝大部分,而此类产品无不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

二、国际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国际之间的贸易行为可导致竞争,而环境的保护以及产品指标的要求导致各国之间更为严厉的环境保护措施,这就促使各国的企业在环境保护中有以下三种效果:

1.生产效果:该效果可改善环境。国际贸易的竞争有利于环境产品贸易的增加,比如,能源节省机械设备、低含硫煤炭等,也引起环境商品和技术贸易增长,比如,水质控制设备、垃圾控制和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2.技术效果:技术效果主要依赖技术利用产品的变化。可引起单位生产的污染量减少。如果收入水平规模效果增加时,一般为增加福利,需求更清洁的环境。他们开始需求清洁技术、更严格的环境污染标准、建设更强力的环境规则;3.规模效果存在于经济活动或者宏观经济效果的整个阶段,导致更高的经济增长和财经利益水平,尤其是适当的环境政策可为人类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

1.利用自由贸易,转移污染企业据有关资料统计,日本企业为了避免承担环保成本,将60%以上的高污染产业转移到东南亚地区和拉丁美洲;美国也有39%的“肮脏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例如,1984年12月,印度博帕尔农药厂的毒气泄漏事件,导致50万人中毒,20万人受到严重伤害,2500多人被毒气夺取了生命。这是一起典型的跨国公司实施双重环境安全标准造成的公害事件。博帕尔农药厂是1969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开设的一家专门生产农药和杀虫剂的分厂。

2.转移污染产业发达国家对有毒农药、杀虫剂产品的态度是嫁祸于人。例如美国法规早就禁止在国内使用有机杀虫剂、阿尔德林灯油杀虫剂。但是,按照美国法规规定,企业生产和出口这些有毒产品是合法的。1991-1994年,美国向10个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出口2600万吨有毒杀虫剂。有些物质在美国和其他50个国家都被禁止使用,但洛杉矶一家瓦尔西科公司,照样生产并向热带地区发展中国家出口。其原因在于,美国政府允许企业追求合法的高额利益,但限制污染本国环境。而污染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后有毒农药的生产和使用都变成了合法行为。

3.转移有害废弃物据联合国环境署统计,工业发达国家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占全球产生量的95%,1986-1988年,共有350万吨有害废弃物运往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有毒废料输出国,每年向境外倾倒200万吨以上的危险废物。英国一家你法略格技术集团向塞拉利昂提供2500万美金,换取了把有毒废物运到该国处理的权利。1993年以来,中国海关分别在南京、珠海、厦门、上海、海口等省、市相继查获以加工废塑料名义进口的“洋垃圾”。仅1995年6~8月,中国海关就查处各种“洋垃圾”达1850吨。

三、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关系

(一)国际贸易对中国生态环境的正面作用

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使我国环境与贸易的关系也日益密切。表现在:第一,促进了环境与贸易相结合。世界贸易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分别成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签署了双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两个委员会有合署办公的趋势,这无疑对促进环境与贸易的结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二,使不同属的环境与贸易法律体系联系越来越多。如贸易规则中规定了很多保护环境的条款,力图通过对贸易体制和贸易措施的改进,使贸易活动和由此引发的经济活动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WTO的规则允许其成员以保护人体健康、动植物、环境和自然资源为由,限制对环境不利的贸易活动。第三,绿色环保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多边环境协议的实施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环保产品成为影响购买力的重要趋向。特别是发达国家,为适应消费者环保、健康的要求,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扩大环保友好型产品的市场,寻求“绿色手段”成为扩大贸易的另一个有效途径。第四,环境与贸易的直接结合体“绿色贸易壁垒”对全球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为冲破“绿色壁垒”的限制,我国在生产产品时注意了各国对产品绿色标准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这样对我国环境的改善无疑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外贸发展对中国生态环境的压力

第一,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规定,可能已经成为各国设置与环境有关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契机,从而使乌拉圭回合规范贸易及其非关税壁垒的效用递减甚至化为乌有“,绿色贸易壁垒”越来越成为令人担忧的对自由贸易的障碍。特别是其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生态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等缺乏透明度,但是目前WTO规则对此尚无有效规定。第二,相关国际贸易的有关环保条款,过于倾向于发达国家的利益,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不公平。一是现有环保条款涉及的领域都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要价较高的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关心的领域,如在国内被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商品的出口问题、危险废物及垃圾的跨国转移问题、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问题等则不予限制;二是由于发展水平不同,发达国家的环境管制和环境标准远比发展中国家复杂严格,这就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三是世贸组织对各国制订自己的环保措施和标准未形成实质性的约束,也未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仅建议各国的环保措施和标准应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如《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SPS)甚至允许成员国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临时采取高于国际标准的措施,这就为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开了绿灯。第三,在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家也起着主导作用。发展中国家因技术、人才的缺乏不能有效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结果国际标准主要考虑发达国家利益,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难以达标。第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势头迅猛,一些具有出口优势的行业在出口额上升的同时,废弃物的排放量也相应地增加,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高。同时,外贸规模的扩大加大了对外贸易产品及其生产所需原材料的需求,导致了资源的过度开发,破坏了生态平衡。因此,面对诸多不利条件,我国必须从自身做起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把握好WTO大形势下的贸易与环境的方向,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途径

通过对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的现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国际贸易的发展给我国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协调国际贸易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必须实施一系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绿色”政策措施,在享受国际贸易带来的收益增加的同时消除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完善中国国际贸易环境标准提高和调整我国贸易产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将我国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与发达国家的标准进行认真的比较,制定出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境标准。对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和噪声的重点工业产品,制定防治环境污染的环境技术法规,并将环境技术法规拓展到有关产品的加工方法和工艺要求,以及产品标识、标签、包装、回收要求等。不仅需要制定产品使用过程排放要求,而且还须从产品的制造源头、即原材料构成、包装、分类、标识方面规范产品环境行为,为产品废弃处理与处置创造条件,或迫使产品生产者承担难以或无法处理废旧产品的回收责任,减轻环境污染。

(二)进一步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对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对生态环境污染程度严重的商品占总出口额的比重下降,清洁产品的比重上升。然而,某些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较大的行业的商品出口仍然占据较高的比例。调整和优化进出口产业和产品结构,使国内外经济互接互补,不仅是提高外贸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而且也是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虽然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带来了机遇,但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对生态与环境影响较大的初级产品还占较大比重。

(三)加快发展环保产业随着环保时代的到来,全球将会出现一个由环保产品、环保技术、环保服务等构成的庞大的环保市场,据统计,1997年全球环保市场的规模已达4200多亿美元(其中西方发达国家占90%以上的份额),2000年达到6000亿美元,环保市场将成为世界贸易结构调整后的四大市场之一。因此,解决环境问题重要措施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为污染防治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目前我国环保产业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而言,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要。为配合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及环保设施需求量的增大,必须加快发展我国的环保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领域,提高技术水平,为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和物质基础。要逐步建立环保补偿机制,实行污染者付费,做到有效的资源使用。发展以环境物品与服务为内容的贸易活动。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3

公路建设环保是在公路的设计、建设中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与自然环境相融合是公路建设施工的最高境界。公路建设环保就是在公路建设项目整个周期里,通过科学选择综合运用各种施工技术措施,保护自然环境不受道路建设的破坏与污染,保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安全舒适、景观完整和谐的线性或区域交通生态系统的完整和不受污染。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行以来,引发了公路大规模发展,道路征地及施工中导致生态负效应越来越严重,发生了诸如气候热岛、环境污染、景观割裂、生物物种减少、廊道效应等环境破坏的情况。究其原因是道路施工中,由于其线性特点,沿线地形复杂,大量的挖填,使原始的地质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对东路沿途地形的过多切割和阻碍,使原有的水文条件也遭到破坏;同时新建道路对于植被和地表土的破坏,使恢复成为极大的难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自然环境的未来发展及其可怕。我们早已知道公路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环境和人口之间的矛盾,所以一些专家和学者不断地探讨,公路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地球是我们唯一赖以生存的星球,实现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是需要环境老支持的,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应该协调发展。不计后果的破坏和对自然的索取,都将导致巨大的恶果,最终有人类自己承担。所以,保护环境,特别是加强道路建设中的生态保护问题,是对后代子孙的高度负责,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公路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2.道路设计阶段的生态保护

道路建设与运输给周围地区造成多方面的生态学影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公路建设者所重视,人们开始关注道路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采取的措施就是从道路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尊重生态学原理,以环境保护评估为依据,努力建设“生态道路”。力求使道路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高的目标。这要求项目立项过程中的规划要充分考虑道路沿线地质地貌条件、水文条件、气候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是否利于环保和生态平衡。道路设计选址时,要做好充分的探勘,掌握沿途翔实的地质水文资料,道路选址时要尽量避开滑坡、泥石流、悬崖、多年冻土、岩溶等地段,如果实在不能规避,那么就要采取相应的施工保护措施,保证不破坏沿途的地质环境。设计规划部门要对道路宽度、曲度、密度及空间结构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规划,保证质量及经济效益的同时,力求不造成大的生态破坏。公路环境问题的根源是建设目的的单一性,只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环保评估工作做得不够。避免道路穿越城市、景区、良田,使公路走向与医院和学校保持一定的距离。对道路沿线的水、山、田、林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使道路建设与周围环境保持和谐共生。必须的行道树、防护林、绿地建设是“绿色走廊”形成的基础条件。道路沿线中适当配置一些敏感指示植物,为环境保护起到监测的作用,还可为环境监测服务。注意沿途树木栽植的高度和密度;保证道路两侧排水的顺畅,完善道路功能。自然植被的恢复十分困难,一旦遭到破坏,后果严重。

3.道路环保工程施工

道路施工阶段的环保重要性是仅次于设计阶段,这是污染环境的一个集中发生阶段,做好环保过程施工意义重大。

3.1严格控制红线内砍伐森林植被,保护沿途的植被不被破坏,对于沿途的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以便保护物种不灭绝。

3.2保证道路建设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招标。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必须纳入环保工作条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内容、标准等要求,施工单位还要制定具体的环保方案。

3.3在招标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单位要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制定符合环保质量和标准的工艺设计。对项目沿线深挖高填地段以及边坡防护等做好环保工程。

3.3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在一些涉及环保项目工程施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建立项目建设环保管理工作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等进行防水土流失的保护措施,对周围水环境、防扬尘污染等进行动态监控,充分做好环保工作。

3.4混凝土拌合期间,做好拌和站的空气、噪音污染的防护工作。做好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并及时做好记录,保持与主体工程等同的质量要求,由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 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最后,尊重各自的国情,区别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许多场合下,其本质上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作为发达国家,其已经渡过了发展与积累的阶段,在经济上处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临环境危机时,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减慢发展的速度。而在发展中国家,其正在进入艰苦的发展阶段,甚至有些国家还在为国民的温饱问题苦苦挣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对环境问题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决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5

追求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的确立,是我们期待生态文明型社会“存在着或者能够实现一种有秩序、有效率和公平、正义的理想境界,并相信藉助于法的调整和规范,可以达到或接近于这种目标”。这种对法律理想的追求和对法律信念的坚守即是对法律的信仰。这种信仰会在法律制定、执行和司法过程中帮助人们做出与法律精神相符合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并在人们的价值判断或行为选择发生偏差时起到规制、矫正作用。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可以使公众更加深刻地理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增强其遵守和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驱力。对立法者而言,生态文明意识与法律精神的沟通融合,或者说生态文明意识的法律性内化,会使其更加迫切地追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立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对执法者和司法者而言,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会促使其在着眼于合法性的同时,自觉关注生态上的合理性,保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的严格执行。这样在各方的合力下,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积极作用,推动环境正义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保障制度体系

1生态保护红线法律保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原则。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明确强调保护优先。当开发活动会损害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时,应以生态保护为重,宁可放弃一定的经济利益,也要保障红线区域生态功能的完整与稳定。但不能越生态保护红线的雷池半步,并不意味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允许有人类活动,对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和性质没有不利影响的开发活动是可以进行的,能够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更是应该鼓励和支持。第二,预防与治理并重原则。“预防”是生态保护红线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性质,也是生态保护红线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治理”则是指如果红线区域划定时已经存在一定的生态破坏或者环境污染,那么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对其进行治理和恢复。环境具有整体性特征,如若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仅仅着眼于预防,忽视红线区域内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可能造成红线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下降,甚至生态功能的丧失,使红线的划定失去意义。第三,科学规划,差异管理原则。我国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差异显著,因此必须科学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对不同类型的红线区域采取差异化管理。围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思路是科学规划原则的重要体现,既避免了列举式标准面对地区差异时的不适应性,也避免了定义式标准难以操作的问题。同时,科学规划还应注重与已有保护区、地区规划的衔接,重视跨地区协调制度的设计。差异化管理应当以科学规划为基础展开,体现“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的差异化管理思路”。第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原则。社会整体理性来源于个体理性的交流、融合与相互矫正,由此产生的理性共识是法律权威的根本源泉。公众参与是法律得以良好制定的基础,也是法律得以有效执行和维护的基础。如果排斥公众参与,即使最为巧妙的法律制度设计也必将沦为一纸空文。信息公开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公众参与的基础。只有当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管理具有充分的了解时,才能真正理性和有效地参与到相关工作之中。第五,权责明确,损害担责原则。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相对的,有责无权,责任履行将趋于懈怠;有权无责,则容易造成权利滥用。尤其对于行政机关,当政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不力,甚至故意违反相关制度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权责明确,特别是打破部分政府官员“无为而治”、“刑不上大夫”的侥幸心理,才能从源头上阻断违法行为的积累,避免积重难返进入恶性循环,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切实推行。

2生态保护红线法律保障的主要制度

第一,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修改与退出制度。划定是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的基础,主要包括红线布局和范围确定两个方面。对于布局问题,应当首先厘清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在统筹已有规划的基础上加以确定。而范围问题,则应着重考虑生态缓冲区的划定。稳定性是生态保护红线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应当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修改与退出作严格限制。只有在确需修改或红线区域已彻底丧失生态服务功能时才能进行,且应由统一管理机关审批,并以寻找替代区域、不减损整体生态服务功能为原则。第二,生态保护红线的差异化管理制度。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依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三种分类进行,明确了不同红线区域生态敏感度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差异,为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提供了依据。在分类划定的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性质,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保护标准和管理措施。尤其是要制定严格的活动准入规则,对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功能定位的活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限制审批制度。第三,生态保护红线的监测与监管制度。对红线区域生态状况的监管极其复杂,想要准确了解区域生态状况,必须动态掌握水、空气、土壤、生物等诸多环境要素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所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必须依赖于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需要独立性,以保证监测结论的客观准确;环境监管也需要独立性,以保证监管的切实有效;而监测是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当建立监测与监管紧密结合的独立监管平台,形成以技术为支撑、独立性为保障的监测与监管制度。第四,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针对当前地方政府怠于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申请信息公开困难重重的状况,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公开制度应当建立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追责机制。对依法应当公开、依法申请公开而不公开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依法代为公开。在此基础上,加强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保障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管理、监管等过程参与的有效性,使公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对行政机关的决策产生影响。第五,生态保护红线的越线追责制度。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就不能任意触碰和僭越。越线者,无论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行政机关,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相互衔接的法律责任体系。尤其对于另外,为避免“拍脑袋”决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应当建立终生追责制,使相关责任人承担无限责任,真正起到“不可越雷池一步”的警示作用。发挥环境标准在生态保护红线中的支撑作用生态保护红线需要环境标准的支撑生态保护红线的复杂性。第一,不同于针对单一要素的红线制度,对生态环境状况的评估需要动态考虑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第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存在差异,决定了“一刀切”式的环境标准很难适用于所有红线区域;更困难的是调整地区间的利益分配,保障不同红线区生态保护的整体性。总之,生态保护红线兼有要素的复杂性和区域的复杂性,构成了一张横向与纵向、静态与动态相互交织的联系网络,形成了其复杂性的特点。生态保护红线的约束性。法律的强制力是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到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的转化需借助环境标准完成。因为立法资源有限,法律、行政法规往往只对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作出原则性规定,同时授权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作为具体明确判别合法与否的技术依据和技术方法。在环境保护领域,这一技术依据和技术方法即为环境标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法律需要在环境标准的支撑下实现对行为性质的判断与量度;同时,法律的强制性通过环境标准传递到生态保护红线中,使生态保护红线的约束性得以实现。

3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现状

41年来,我国环境标准“发展丰富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依据、行为规范和技术方法,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引领环境乃至经济社会管理,‘倒逼’产业技术进步、结构优化,提供环境监测、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基础性、技术性工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也存在着滞后性、缺乏系统观念、地区针对性不足等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标准的缺失,使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难以形成有效支撑。滞后性主要体现在滞后于环境保护理论的发展。40多年来,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从点源控制到综合管理,从污染者付费到肇因者负担,从谁开发谁保护到受益者补偿,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再到全过程控制,理论的更新推动着环境保护法学的不断完善。环境标准作为法律与司法实践的关键连接点,却严重滞后于环保理论的发展。这一情况突出体现在污染物控制上,虽然我国在污染的全过程控制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环境标准对全过程控制的支撑却明显不足,大量环境标准仍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缺乏系统观念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和制定思路两个方面。管理体制上,我国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复杂,缺乏有效的管理战略和政策系统,导致环境标准之间缺乏协调性,不同类型环境标准常常无法衔接,甚至相互抵触。制定思路上,现行环境标准的制定过于重视技术标准,而忽视对制定目的的考量,“从技术标准为出发点制定而形成的环境标准体系难免顾此失彼,虽然体系庞大但难以有一条一以贯之的主线和灵魂”,造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的零散,难以发挥体系的合力。地区针对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地方环境标准制定的不合理性。有限的立法资源决定了国家环境标准必然有其局限性,需要地方环境标准对其进行补充。地方应以国家环境标准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针对性标准,实现对地区生态的有效保护。但在现实的环境标准制定中,“以GDP论英雄”滋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常常使地方环境标准表现出一种难以克服的“惰性”——不顾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一味照搬国家标准。生态环境标准的缺失。我国现行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单一环境要素,这种模式固然有其优点,但也存在着忽视生态环境整体性的问题。某一区域水体、空气、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质量的达标,并不必然表示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状况良好。再者,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现行环境标准不可能对影响生态环境的所有环境要素都作出规定,仅通过相互分离的环境要素监测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割裂了要素间的关联性,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

4强化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

第一,体现环境保护理论的发展,支撑综合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环境问题的显现、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环保实践的检验推动着环保理论的发展,而这一发展同样需要通过环境标准转化为环保工作的真实效能。最新的环保理论认为,环境保护的实质是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既包括对污染物排放、开发活动和环境质量的监管,也包括对生态功能的监测与保护,其中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应当实行全过程控制。因此,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对环境综合管理和污染全过程控制进行支撑,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增强系统观念。管理体制上,对现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整合,针对环境标准的制定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建立专门化的环境标准制定体系,细化部门职能,确立部门间沟通合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证制定体系的高效运转及不同环境标准间的协调一致。制定思路上,在重视技术性的同时,加强对制定目的的考量。以人为本,关注对生命健康权和环境生态功能的保护,以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或损害生态功能的完整性作为确立环境标准指标的依据。第三,加强对地方环境标准的规制。要求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当地GDP相挂钩,GDP越高则地方环境标准应当越严格,克服地方环境标准的“惰性”,使地方官员无法以粗放型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或对环境生态的破坏来换取GDP的上涨。同时,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相配合,更好地发挥地方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作用。第四,建立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参照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生态环境标准应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标准、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生态监测方法标准,涉及生物量、土壤侵蚀模数、河流泥沙含量、河川径流年内变差等指标,且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差异性,因此需要积极推进相关基础研究的发展。生态环境标准注重对区域环境生态功能的考察,可以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状况进行动态化评估,同时避免了限定人类活动类型、数量、范围等静态规制方式与环境承载力具有弹性之间的矛盾,因而可以为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三、结语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6

1.1我国环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水污染相当严重,有些城市河段甚至完全丧失使用功能,湖泊富营养化依然突出,水污染使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供受到极大限制:耕地面积在不断的减收,农业产品的质量不断下面;渔业生产受损严重;使得水资源的供应显得更为紧张,严重危害着到人民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土地质量不断恶化,在中国,人口平均土地面积只有0.771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106公顷,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43%,并且我国的土地质量不高,中低产田占整个耕地面积的78.55%。由于灌溉方式和化肥使用不当,造成土地酸化、盐碱化、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植被状况令人担忧,我国历史上是林木众多,但近年来人们不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对森林植物滥砍滥伐,加上近代以来的战乱,使得我国目前成了世界上的少林少树国之一,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森林生态功能减化。我国植被糟糕状况的另一个表现是草地退化,我由于不合理的利用,长期超载放牧,滥挖药材,开矿,使我国的草原系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草地退化面积在不断扩大。在我们不分地区,沙漠化严重,甚至引起风沙不断。

1.2自然灾害不断增加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之一,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涝灾害、干旱、地面沉降、海岸线退化,酸雨等多数自然灾害是自然环境恶化的直接结果。在我国,自然灾害主要表现为干旱、洪涝和病虫害三个方面,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

2我国环境可持续发展采取的对策建议

2.1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我国,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形式,寻求中国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结合起来,提高我国资源的利用效率、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程度,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必须改变旧的观念,建立科学文明发展观,使我们的行动自然发展规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人民不断正确认识环境问题,使人的行为与环境相协调,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

2.2建立了更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法律机制

要使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将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将环境和经济统筹安排,全面考虑,避免出现盲目发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其次,要建立更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法律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的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治理、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并逐步实现人口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

发展循环经济,就是需要科学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产业化道路,改变人民的生产消费方式。因此,我们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的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发无废、少废、节水、节能的新技术,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发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污染治理技术和生态破坏恢复技术。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