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范例6篇

和谐劳动关系

和谐劳动关系范文1

    1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部署。当前为什么要突出强调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呢?

    (1)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和谐社会必定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不和谐也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与保证。

    (2)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明晰的产权关系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两大层次。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在此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确保生产者和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使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职工利益得到了较好的实现。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些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有发生。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协商协调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巩固职工队伍与社会政治的稳定。

    2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和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使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与之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手段、措施和机制也在逐步完善。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主体的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标准体系、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等相配套劳动关系的调整法律、法规体系的颁布、实施和建立,以及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组成的部级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劳动关系矛盾调整处理纳入了法律的轨道,向着有序的方向发展。这些制度改革和机制的形成,初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为保持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必须看到,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老龄化等多重社会变迁交织,用人单位主体多元化,用工和就业主体多样化,劳动关系柔性化、多样化、复杂化、动态化、分层化日趋明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我国劳动关系问题具有突出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以及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为劳动关系调整带来巨大的挑战。“强资本弱劳动”格局的逐步形成,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所处弱势就业地位,劳动合同签定率不高,劳动者权益易受到侵害,劳动保障监察乏力和劳动争议频发,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这说明,我国劳动关系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亟待研究解决,影响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有:

    (1)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尽管企业普遍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一些劳动合同不是在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国有企业集体协商签定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在非国有企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难度较大,很不利于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障碍。

    (2)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当前工资支付立法层次低,对扩大就业、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操作性不强;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在立法方面还基本上是空白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制约了加强和改善政府驾驭行政能力的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实施合同不够规范。如国有改制企业改制后签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并且由于转制过程中缺少制约和监督机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集资款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转制企业还强迫职工以低价买断工龄等等。而中小企业则体现为劳动合同签定率不高,有的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存在用工歧视、“霸王条款”,尤其是女工和未成年工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甚至很多企业经营者以就业的压力强迫职工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还随意克扣和拖欠工人工资,工作环境恶劣,设施简陋,工伤事故严重,欠缴或拒缴社会保险,随意辞退和解雇工人,甚至体罚工人、侮辱人格和尊严。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与思考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制的原则,从政策完善、法律规范、体制变革和观念变化上下功夫,抓住机遇,认真对待,科学决策。

    3.1从认识上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充分说明党在发展理念上,对于人的问题、对于劳动者的问题、对于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问题的高度重视与理论自觉。一般来讲,体制改革、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利益关系调整导致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只有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3.2要转变职能,进一步提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做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使政府从矛盾的旋涡中超脱出来,建立起顺畅、高效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发展经济,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互利互惠机制。同时要深化改革,消除劳动领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破除身份、行业等非公平因素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对劳动就业的指导和管理,真正建立起统一、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机制。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对国企改制必须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在保证改制进程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利益,防止造成劳动关系矛盾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3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必须走法治之路。近年来,我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出台,《社会保险法》、《企业工资条例》等正在制定中,这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很好的法治条件。但是,针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还需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建设,履行好执法责任,加强劳动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劳动纠纷中,要当好“裁判员”,公正、平等、合法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3.4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责任的最后体现。企业管理者应认识到,企业和员工是共生、共赢和共长的关系。企业对员工负责,员工才会对企业负责。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来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员工的就业稳定,给予其合理的薪酬和福利,为其提供增长才干的机会,帮助和促进员工实现个人发展。

    3.5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

和谐劳动关系范文2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本文将对和谐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推进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

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主义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我国工人阶级在革命建设中所表现出来的崇高思想和模范行为,始终昭示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他们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为先进文化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必须充分认识工人阶级始终体现着中国的先进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和实践者。正确认识和着力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是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决维护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即: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具体利益的关系,实现维权工作的整体性。看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始终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方针政策和一切工作,都围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工人阶级内部职工群体的利益关系,实现维权工作的层次性。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阶层构成、特别是工人阶级队伍构成所发生的深刻变化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处理好职工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不同职业、不同民族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要正确处理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利的关系。要维护好职工群众的经济权益,特别要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和各种关系,维护职工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同时,要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政治权利,要保障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民利以及维护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权益,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在当今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利益和劳动关系错综复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当代工人阶级扔继续保持先进性的历史使命是伟大而艰巨的。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劳动关系已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劳动力的统包统配转变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调节,劳动关系呈现出市场化、企业化、契约化的特征。

一、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分析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后,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既有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又有股份公司、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以及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私有企业的劳资关系。企业、劳动者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各方的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也存在着对立的一面,受利润价值的驱使,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问题和矛盾开始比较明显的表现出来,集中反映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当前我国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方绝大多数是遵纪守法的,能够正确处理劳资关系,能够尊重职工的劳动,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但也应看到,一些用人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的利益和权益,他们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过多,而忽视职工的合法权益,比如侵犯职工的劳动报酬权,任意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侵犯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任意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等等,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健康;无视职工技能培训的权利,不愿为职工提供业务技能培训的机会和条件,影响了职工业务技能的提高等等。这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增加了劳资冲突。

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普遍、最重要的关系。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处理的好与不好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还会影响到社会的进一步向前发展。所以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意义非常重大。和谐劳动关系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呢?所谓和谐,就是宇宙万物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互相包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非常融洽的处在一个共同体之中。它是一个对事物相互关系状态进行描述的词汇,就是说世上各类事物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那么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个什么样,好还是不好,就要用和谐与否来作出一番评价,所以说和谐劳动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权力义务关系配合得适当与谐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劳资双方而言都可谓“双赢”。工会作为群众(劳动者)的代言人,在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起着主导作用,必须坚持平等、互惠、互利、互让的原则,把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从而形成和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即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应该围绕经济效益共创、发展成果共享这一目标形成合力,发挥积极性,真正做到“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企业经营者要关心职工,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尊重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要热爱企业,为搞好企业积极献计出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做到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以加快发展巩固和谐、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途径

随着企业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劳动关系正在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劳动关系向其本质意义回归,其经济特征更加明显。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合理兼顾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只有职工与职工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以真诚、友善、坦荡之心架起沟通、理解、关爱之桥,企业才有和谐可言,具体应从以下几点着重做好:

1、强化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

2、完善协商机制,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平台。

3、充分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注重利益协调,促进公平,切实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6、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观念,强调社会共同关注。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发挥职工聪明才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工人阶级的核心价值作用。

和谐劳动关系范文3

【关键词】冲突 合作 平衡 和谐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内容

企业劳动关系是指企业在劳动法律法规指导和调整下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主体指企业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客体是指权利义务指向和对象,内容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于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一般员工提供的生产要素不同,在企业中所处地位及发挥作用不同,从而形成具有不同责任、权力和利益的社会主体,企业要处理的劳动关系主要就是这些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

(一)企业与员工结合时的劳动关系,即就业制度

主要是指企业与员工的互择权,企业主能在多大程度上自由选择经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能在多大程度上自由选择自己的就业机构,企业各方利益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及互择权受何法律保护等。

(二)企业与员工结合后的劳动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员工受业主及经营者支配,因此如何保护员工合法利益是处理劳动关系中的主要方面,包括员工的正当收益权、劳动保护权、社会保障权、个人尊严权等。

(三)员工与企业分离时及分离后的劳动关系

即员工被辞退或员工辞职时双方应有的责任和权利,包括事先得到通知权、申诉权、补偿权等。

二、劳动关系具有冲突性的原因

(一)对生产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同是冲突产生的客观原因

对生产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同,产生了资产所有者和雇佣劳动者,生产以资本为首要条件,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成为资本的附属物。这决定对雇佣劳动和报酬交换条件的决定力量相差悬殊,导致雇佣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于是由经济基础的不平等带来了现实权利的不平等,进而引起雇佣劳动者通过个人和集体、工会的力量以协商、谈判、联合行动的方法来对抗资产所有者,形成冲突或集体争议。

(二)劳动目的不同是冲突产生的主观原因

劳动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关键是劳动,而人类的劳动是主观能动改造世界的活动,人能在劳动过程中调解、规范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中,当雇主、管理者和员工追求的目的不可协调时,就会产生劳动关系冲突,各方都力求在劳动过程中对生产有更大的控制权,从而使自己在收益分配中处于有利地位。

(三)劳动关系失衡是冲突产生的直接原因

一是利益的失衡,对经济的重视和保护,与社会收入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导致了员工利益在改革中受损和组织、谈判等集体劳动权的发展滞后。二是权利的失衡,对产权制度和经济增长速度的关注,加剧了利益分配的不公,加大了权利的失衡。同时,加上行政权力膨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与资本合营,联手压制工人对合法权益的追求。三是制度的失衡,影响到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进一步加大利益分配的差距,导致在协调劳动双方主体利益时难以实现一致结果,使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困难重重。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措施

(一)正确认识劳动关系的冲突

劳动关系冲突是个人或群体内部,个人或群体之间互不相容的目标、认识、感情并引起对立或敌对的相互行动状态。它有目标性冲突、认识性冲突和感情性冲突,冲突不同于竞争,冲突是竞争的结果,冲突存在的背景直接影响到冲突解决的过程,劳动关系的冲突并不单纯是消极因素,劳动冲突解决的必要性使劳资双方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当然,劳动关系冲突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劳动关系冲突削弱员工实现目标的努力,解决劳动关系冲突会消耗资源,劳动关系冲突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心理健康等。因此,企业管理者要力求发挥劳动关系冲突的积极作用,化解和克服劳动关系冲突的消极因素,从而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创造条件。

(二)按照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化解劳动关系冲突

一是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企业内劳动关系,以法律规定协调各方关系,按责权利关系订立契约、合同、规章和制度。二是以协商为主解决争议,企业在处理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给双方均留下回旋余地。三是劳动争议应以预防为主,企业管理者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规划和管理,协调好各方劳动和利益关系,化解企业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矛盾,及时、全面掌控劳动关系态势,准确把握员工的压力和情绪,预见可能发生的冲突,及时疏通,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四是明确管理责任,企业应让各层次管理人员知晓自己在改善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并配备相应机构和人员来专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五是兼顾各方利益,企业各方要实事求是,以企业繁荣和员工满意为已任,多换位思考,将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收入的稳步提升有机结合。

(三)平衡劳动关系,促成劳动冲突向劳动合作转变

一是保证主体平衡,即雇主与员工在结成劳动关系时处于平等的地位,对与劳动相关的事情有平等的决策权,才能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并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中,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员工必须通过集体的方式,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利用工会来平衡谈判力量。二是促成力量平衡。权利和利益是靠力量实现的,国家应运用好政策和法律去平衡权利、利益在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分配,重视集体谈判,保障集体争议中的行为权利,促成管理者与员工力量的平衡。三是实现过程平衡。在通过法律和政策平衡主体权力的基础上,调节好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即调节好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的决定、集体谈判、

劳动争议处理、惩罚与开除、申诉、参与管理、决策权等,达到平衡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常凯.构建和谐社会劳资关系法制化[J].检察风云,2007(06):28-29.

和谐劳动关系范文4

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建立和形成的并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一种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要使各种社会关系保持协调和稳定,而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而且是一种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直接相关并发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关系。一个社会的劳动关系,不仅反映出这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劳动者的利益与社会地位,而且关系着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石。正因为如此,曾庆红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结业式的讲话中强调:“联系实际贯彻落实‘四个尊重’的方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既要重视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又要重视解决好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方面的问题”。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为重点,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为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关系的调整步入了法制化轨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初步建立,劳动标准基本确立,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劳动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元化、复杂化,主要表现为:制定设计层面,现行法律法规与当前多元化的劳动用工主体、用工形式、权利救济要求不相适应;在实施层面,法律所确定的劳动标准未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制度在内的有关法律制度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收入分配的结构还不尽完善;在社会关系层面,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矛盾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层出不穷,劳动关系的矛盾成为当前最为主要的社会利益矛盾之一。这样的客观状况对我们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的考验,要求我们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和谐劳动关系范文5

[关键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谐社会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带来了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表现为形式多样性、主体明确性、状态多变性的新特点。

1.劳动关系的形式多样性

随着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日益完善,经济结构已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与多种经济类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主要有:国有经济的劳动关系、集体经济的劳动关系、私营经济的劳动关系、个体经济的劳动关系、联营经济的劳动关系、股份制经济的劳动关系、外商投资经济的劳动关系,港、澳、台地区投资经济的劳动关系等。

劳动关系结构形式发生了变化。同一用人单位中因使用了不同身份的劳动者而出现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如联营企业中就有多种经济类型的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如出现了从事第二职业或停薪留职的劳动者。这就打破了过去用人单位中劳动关系比较单一和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状况,形成劳动关系多样化的特点。

劳动关系形成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有的劳动关系是用行政方式建立的,如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原固定工的劳动关系;有的劳动关系是用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的,如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关系;有的劳动关系是用口头方式或随意方式建立的,如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还有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就业方式的不同而变化,如小时工、季节工、劳务输出、项目合作、人员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这就改变了过去统一用行政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的状况,呈现出多样化的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明确性

过去,在高度集中统一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企业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通过国家行政分配方式招收工人建立劳动关系。一方面企业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用人主体相当程度上是国家;另一方面不承认劳动力属劳动者个人所有,劳动者端上“铁饭碗”,进了工厂的门,就是国家的人,成为国家职工,劳动者的劳动主体地位也没有确立起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方面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了用人自,确立了企业用人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转变了劳动力“国有”的观念,使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确立了劳动者的劳动主体地位。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主体的地位得到确立,双方通过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并由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能较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3.劳动关系的状态多变性

过去,实行固定工制度,由国家对劳动者统包统配,形成一次分配定终身、职工很难流动的局面。现在,劳动关系市场化使劳动力流向、流速和流动规模表现为不确定性。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各自抱着不同的利益目的进入劳动力市场,企业要求得到素质好且廉价的劳动力,以在生产中降低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劳动者要求找到适合自己的专长且经济待遇好的企业。双方利益上存在差别,在劳动力市场上以劳动力价格的形式反映出来。用人单位以优厚的待遇招聘人才,劳动者按照报酬多少、条件优劣选择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变动与维系更加受价值规律的支配。随着劳动合同制的推行,劳动关系已经逐步转化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契约关系。劳动力市场就业的不确定性带来劳动关系的状态多变性。

二、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和谐社会基础,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针对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劳动法》、《工会法》为依据,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调整劳动关系为主线,在着力解决劳动关系突出矛盾的同时,全力推进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体制建设。

1.注重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就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转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实行城乡就业统筹,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相关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切实处理好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加强就业服务与就业培训问题,增强农民工适应就业市场的能力。

(2)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等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落实好职工身份置换的有关政策,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继续纠正国有企业改制中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处理好职工社会保险问题以及托管中出现的新问题。

(3)解决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首先,应建立促进灵活就业的服务体系,包括劳动力的供求信息、技能培训、金融服务体系等;其次,要建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灵活就业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制度等;再次,要建立灵活就业规范化的服务体系,包括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获取体系等。

(4)继续贯彻和完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双失双下”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就业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政策,建立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等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困难群体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1)大力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继续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重点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改制重组企业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要突出抓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继续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运行。加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早解决。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面广量大、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等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

(2)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把劳动关系中最要害、企业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保证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突破口,依法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分配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努力实现劳动力双方合作共赢。要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加强劳动关系调整的机制和体制建设

(1)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职代会制度是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组织保证,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要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职代会等各种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形式,落实职工民利,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提供保证与支持,为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奠定基础。

(2)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宏观协调指导作用,帮助企业构筑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平台,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劳动标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劳动争议矛盾的化解,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3)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企业行政要认真组织落实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工会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其维权和协调职能,加强对企业执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基层单位以上的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要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决纠正和依法处理违反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行为。

(4)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的区域化、网络化和实体化建设,加快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探索实行立审分离,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与办法,落实劳动争议三方仲裁原则,加强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要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和谐劳动关系范文6

关键词:和谐 劳动关系 规范 劳动合同 管理

一、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依照法律签订的,其可以对劳动者双方的利益进行权衡,并确保劳动者与企业能够享有一定的义务与权利,使其受到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劳动、和谐劳动关系,应避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是劳动合同所具有的。

2.劳动力合理流动方式的实现。企业既要避免人员流失过小或者过大,具有合理流动性,还需要稳定性,才能获得正常的发展。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对于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要求来签订,这样就为人力资源管理配置的优化奠定了有利基础,并确保人员合理流动、达到稳定劳动力的目的。

3.企业劳动管理手段是劳动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所有信誉报酬、劳动成果、荣誉等都涵盖于劳动合同范围内。工作实际中,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能够对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同时也强化了劳动者政治地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在劳动合同的作用下激发出来,反过来促进企业发展。

4.劳动者劳动权保障。当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确立了双方劳动关系,一方面,通过企业协商的方式,劳动者能够对自己各项劳动权利进行确定;另一方面,能够使劳动者的工作稳定下来。

二、如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对于大型发电国企来说,和谐劳动关系的加强,必须从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方面入手,在对《劳动合同法》全面掌握的基础上,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劳资双方权益都离不开该法。《劳动合同法》在大型发电国企在用人方面给出了诸多的约束,从表面上,似乎是对企业用人的一种束缚,可能也增加了用人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矩办事。大型发电国企在用人方面要保证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只有这样企业各项工作才能有序开展,才能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通过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对劳动合同管理环节进行完善。首先,要按照大型发电国企自身的特点,结合法律依据,制定出与自身实际相符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能保证劳资双方的基本权益。其次,对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原始资料等,制定出工作准则,并且要从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等环节,不断进行完善,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也要进行规范。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约束劳动者和自身的一种行为,保证了合作双方的权益,最终使双方实现各自利益。

3.强化对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大型发电国企要在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方面有所突破,在这个环节中,有来自企业的要求,也有来自政府的监督。作为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完合同时,要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职工的管理,就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在劳动报酬、时间、休息、保障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对大型发电国企在劳动合同的履行环节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而对于政府来说,既然国家制定并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就必须要严格该法的落实情况,对落实情况也要进一步进行监督,保证该法能够落到实处。当然,主要的方面还是需要企业自身对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管理的加强。企业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企业职工也应该按照合同承担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企业和职工双方才能实现双赢,才能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

4.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是大型发电国企中重要组织部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工会组织的建设。由于工会组织对保障劳动者权益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充分的发挥其作用。首先,为了提升工会组织的整体素养,要配置精兵强将,对管理者要加强培训,从而使工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在企业中,工会组织非常重要,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组织,也不是仅仅存在于形式上,在实际工作中,也要真正地发挥出其应用的作用。其次,提高工会的入会率。作为大型发电国企来说,应该加大工会宣传的力度,让广大职工能够了解到工会组织的职能及重要性,这样职能才能明白,只有加入工会,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最后,工会工作的独立性必须得到加强,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自己的组织,不能发展成党政附属部门,受企业管理者的支配,这样工会组织也会失去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