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实训总结范例6篇

增值税实训总结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1

关键词 “营改增” 企业会计核算 影响

一、“营改增”宏观背景与现实意义

1994年的税收改制,我国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2004年,我国率先在东北地区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改革,而后扩大到全国的增值税转型,扩大了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2009年我国实施新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随后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在三十五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先后进行了四次比较大的税收改制。综观中国几次的税制改革,总体来说呈现三个特点,产生了两个影响。第一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第二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逐步增大,第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逐步增多。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使得我国的税制结构逐渐优化,中国企业的税负也有所减轻。而这次“营改增”方案的实施在实现中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同时,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填制或取得的一种证明文件,取得真实可靠的会计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增值税发票就是众多原始凭证殊而又重要的一类。“营改增”之前交纳营业税的企业并没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使用,“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牵涉交易双方企业的经济利益,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会被购买方用于抵扣税额,在此种新税制实施的情况下,实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的有关部门就必须严格加强专用发票的使用培训及管理,严格审核检查企业交易环节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种类、开票时间、开票规范性、相关印章等,以避免由于不熟悉新政业务而发生的不合规不合法的涉税风险的发生。

(二)“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

我国的税制规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是含税价格,获得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全额计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算时应价税分离,由当期销项税额扣除掉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而来。“营改增”后,成本的入账价值与进项抵扣额挂钩,导致企业的经营利润收入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第一,对应纳增值税的影响。“营改增”工作在全国范围实施后,统一的税制改革政策,为试点企业提供了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作用。而从新税制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方面来看,总体上来说是降低了企业税负水平的,但也有部分行业的税负不减反升,其间纳税人身份选择与适用税率的确定是影响企业税负的关键因素。

第二,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变化状况取决于经营利润变化情况,企业所得税会随着经营利润的增加而增加,反之亦然。

(四)“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前述“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来看,缴纳营业税时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含税收入,“营改增”后,增值税部分作为价外税从原销售价格中分离出来,主营业务收入变为不含税收入,这一变化会给企业的某些财务指标带来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会给企业净利润率带来一定的影响,当然这只是在假设某一特定情况下其他因素不发生任何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所有情况的企业净利润都会降低,如果当期发生的营业成本降低,或者企业抬高销售价格,都会使得企业的净利润率上升。

三、“营改增”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

随着营改增在建筑业行业的实施,使得建筑业企业在某些环节获得增值税税票的难度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由于施工地点不确定,原材料种类繁多,材料采购来源多,很多材料在采购过程很难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这会导致某些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无法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缴纳过多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总额。

(二)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对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原营业税是含税价确认,而改革后则按不含增值税价确认销售收入,除非企业的销售价格随之发生调整,否则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会直接减少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从而降低企业的会计利润。

其次,对企业的销售税金产生影响。企业营业税一般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它会直接减少企业的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列入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利润总额没有直接影响。营改增会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企业会计利润。

四、“营改增”后企业会计核算的几点建议

“营改增”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面对各种利弊,企业应该积极应对环境政策的改变,可以从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入手,加强财会人员及相关涉税部门人员的管理培训,采取适当可行的税务筹划策略,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的实行,找到“营改增”对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的良方。

(一)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税务意识

在新税制改革背景下,要加强涉税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企业应积极加强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邀请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涉税管理能力,提高全员税务意识。

(二)进行合理定价,做好预算工作

估算营改增给企业利润和服务价格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定价和营销策略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市场的价格必然会发生相应的波动,因此营改增后,企业要重新进行合理的定价,重新做好收入的预算工作。

(三)控制成本费用,完成产业转型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企业利润适应税制改革营改增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要结合本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分析增加税负的关键点和流程,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法地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

(作者单位为安徽科技贸易学校)

参考文献

[1] 林敏莉.浅谈“营改增”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14(4).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2

关键词:商业银行;营改增;挑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2

自2012年起,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以交通运输业等多个行业的试点推行,有效打通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并且避免了营业税天生重复征税的缺陷。金融行业是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如果金融业的税负高于社会其他行业,收益率过低这将导致金融资本流向其他行业,从而造成金融业的萎缩。[1]而作为现代服务金融业代表的商业银行,其在连接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上有着核心的作用。面临着国务院将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这一税制改革必将对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银行带来新的挑战,在其推行的过程中也将遇到操作中的一些难题。基于此,本文将从实际税负、操作流程方面来阐述营改增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并针对此提供相应的建议,促进商业银行营改增的顺利进行。

一、“营改增”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际总税负研究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出发点之一,是降低企业税负。从理论上研究,制定恰当的税率和相应的抵扣标准,能有效减免企业税负。但这样的税收政策对于不同的商业银行的影响又是各不相同的。对于税率的设计,进项的抵扣,计算的标准都有较高的要求。从报道方案的进项税抵扣来看,商业银行的存款利息进项不可抵扣;占营业成本较大比重的人员费用也同样无法抵扣;而不动产进项税,对于早已建成的商业银行,大部分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计入成本,占营业费用的不少比例的折旧和摊销,不能抵扣,且这样的商业银行每年新增不动产总量并不多,以工商银行为例,2014年和2015年购进固定资产占总的固定资产比率为11.57%和9.08%,少于营业收入的2%。因此,在税率上升,税基不变或扩大,进项税额可抵扣范围大幅受限,税负无法转嫁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有较大上升。

(二)商业银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操作流程的挑战

对于商业银行,因其业务种类繁多,产品更新较快,高度依赖信息化系统,在“营改增”以后税基的计算和价税分离的流程要求更加精细;并且增值税得以流通的凭证――增值税发票的处理,业务人员的培训,时间点的处理等环节都需要进一步考量。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面临着系统改造和流程管理方面的挑战。

1.系统改造

在如此高度信息化管理的行业,营改增技术难点就在于系统改造。要确保全行的收入都能正确进行价税分离不遗漏,将是对于商业银行IT业务的巨大挑战。

绝大部分银行IT系统以会计科目为基础,各个账户高度依赖总账,而对产品层面的净利润核算要通过还原会计处理来实现。由于税会之间存在差异,那么在拆分增值税销项税额将面临纳税时点、视同销售、税收优惠等一系列税会不统一情况下的涉税风险。[2]同时,由于较多冲账等账务调整,用发生额作为计税依据风险很大,就管理而言,也不利于商业银行核算和定价管理。

2.流程管理

(1)增值税发票管理

增值税是以票控税典型,发票作为征收增值税的重要凭证以及进项额抵扣的关键因素,在增值税改革上起关键作用。它的开具成本和保管问题也成了商业银行的难题。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小额多发,若都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开票成本将很难降低。同时税控系统要求与现有的运营系统相对接,增加计税环节,对上文所提到的信息系统改造及成本的影响也是较大的。各个网点也要相应的增加开票的专用设备和税控系统,增加了硬件设备的更新和日常维护成本。并且,增值税的发票在管理上,也存在挑战。例如,从购货所取得的增值税的发票需严格认证,确保可以抵扣,如有错误,调整起来将较复杂;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章的保管、发票的开具授权问题将更加严峻,如果得不到有效监控,将会产生虚开发票的行为。因此,给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创新提出新的要求。

(2)价格的处理

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进行了营改增以后,对商品服务的定价,报价就有了新的标准,定价系统按要求标注含税价、不含税价。对现有的定价公告的更新和调整、也是一项问题。如果按照现有的价格将是打折销售,而赠送客户的礼品也有可能被认为是视同销售,捆绑的服务将从而从高适用17%税率;赠送的积分用于兑换金融服务也有可能算作销售折扣,不计入税基。因此,价格的调整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对价格的计算制定,也是不小的问题。

(3)从业人员管理

在以票控税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照客户的类型来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开具数量较大,意味着要增加相应的岗位和专业人才。除培训费用的成本有所增加外,对前、中、后台人员的业务鉴定、职业定位都要求有清晰的划分,避免权责不清。例如,销售部人员对交易的实质进行界定,不一定能正确地传递到会计核算部门,那么,对后续的计量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人员的管理问题,分工规划是“营改增”的一项难点。

(4)时间差异管理

在增值税纳税制度下,银行等金融机构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由于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税会难免会有一些差异,增值税计算周期较短,并且申报缴纳的时间有限,使得这种时间性差异调整更加频繁。例如,商业银行通常对利息收入等按期计提,营改增后计税系统应对实际收到的收入进行价税分离,这将加大调整的难度。

二、对商业银行“营改增”的建议

(一)降低税负和促进业务发展

1.政府补贴

在“营改增”实施期间,新旧税制的替换,征收制度的不熟悉,税基不变或扩大,商业银行很有可能出现税负短暂上升的情况。

因此,为了商业银行更好地业务发展和政策的顺利推行,避免由于税负的上升对其实施形成阻力。政府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其补贴政策也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商业银行而有所不同。例如,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身的发展较之国有商业银行不那么健全,其补贴力度可酌情增加。在实施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自主申报,由相关部门核实审批后,发放资金。

2.进项税的抵扣

由于政策明确规定,部分进项可以抵扣,但占了运营成本的少部分,而有些金额较大进项是不能抵扣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加大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

政策规定:在改革之后所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比例,相应进行抵扣。

那么,对相关政府部门来说,改革实施之前购进但是改革之后依然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所负担的成本也可实施一定程度的抵扣,使得现以建成的商业银行也能够切实享受营改增的进项税额抵扣优惠政策。

而对商业银行自身来讲,也应合理运用税收筹划。对可抵扣的进项进行明确的区分,在坚守法律的基础上,合理转化税负,确保改革的执行,能有效减免税负,同时利用这一新政策加快自身业务发展,调整业务结构,合理报价。

3.业务结构

增值税的实行,必将促进某些业务比例的增加,那么商业银行应顺应改革,平衡业务结构。例如,重视跨境业务的发展,采用“以外促内”的发展模式,坚持让商业银行“走出去”的战略,对外贸企业的相关服务,建立以国际结算为基础,涵盖融资、理财及资金交易方面的具体产品体系,顺应国家对国际业务税收优惠的相应政策。

(二)系统流程高效化

1.系统改造

银行运营系统改造的目的,是使每笔交易都能严格用合理的税率拆分成税额和价格。那么,就要求运营系统从:核算、申报管理、开具发票、税金系统对接这四个层次进行调整。

例如,新增会计科目,业务性质不同使用不同的记账方法;改造主机系统,每笔收入的价税分离实现自动化,使业务系统和税务系统自动对接;设立增值税单独的管理系统,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供应商硬件,高效实现纳税申报及监测。

2.发票管理

建立发票管理系统实现对发票领用、保管、发放、开具、作废、认证等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

例如,在发票的开具中,根据交易量和开票量来设置税控设备的布置;对所要增值税发票的客户资料进行详细鉴定备份,确保其一般纳税人身份。同时,提升开票时的客户识别,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要素与信息库一致,避免税票无法开具和延迟开具的现象发生;[3]加快推动电子发票等的运用,降低征管成本,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加强业务与技术水平的融合。

3.报价调整

商业银行在“营改增”后应采用科学的报价模式,规范合同条例。报价要尽可能的严谨,合同也要标准规范,精确计算不含税价格和税金标准,明确违约条款。

例如,专业人员对于报价进行精确地计算,结合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和进项抵扣等因素;对于新的价格公告,要有专门的营销或者服务人员对此的解析,普及注意事项,价格调整的基准等。

4.专业人员培训

改革的推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使缴税系统和业务系统进行有效对接,确保前、中、后台流程的合理运作,信息的充分性和实效性,同时帮助解决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建立健全开票、征税、报税的工作。

例如,加强对“营改增”后财务风险估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财务核算是符合新的税收政策的规定;培训专业的税务人才,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下,实现纳税的最优化;要经常对开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仅要求其对整个操作系统要自如运用,小型的故障能及时修正,而且对新条例、新规定要及时进行学习和研究,确保开出票据符合国家规定。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的改革是调整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完善税收制度,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从而促进社会经济深入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这一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就可能会出现的挑战进行了分析,针对商业银行税务可能增加、业务结构或会发生改变、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能商业银行“营改增”的改革有所帮助。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这无疑也是一项长久的改革,需要理论和实务相结合来应对实施过程中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从而有效降低税负,调整业务结构,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尹音频.资本市场税制优化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马明.商业银行应对营改增难点与挑战研究[J].金融会计,2015(8):48-54.

[3]陈爱祥,陈运江,朱晓梅.“营改增”对银行利润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金融,2015(10):35-37.

[4]黄卫华.“营改增”对我国商业银行税负效应影响[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2).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3

关键词: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营改增;税务管理

一、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及其涉及营改增政策概述

(一)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概述

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主要包括招聘外包、猎头咨询、教育培训、家庭服务等四大服务体系,涉及企业、人才、家庭等经济主要元素。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旨在通过人力资源相关服务,将雇主、人才、家庭有机联系在一起,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达到服务供需双方共赢的积极效果。具体而言,网络、现场、平面媒体招聘、劳务派遣、人事、委托招聘、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职场学习、企业内训、家庭服务、人力资源增值服务等都属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的范畴。

(二)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涉及营改增概述

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涉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家政服务等,主要为营改增中经纪业务的行业范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6%,亦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或3%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两项业务的差额征税问题专门下发文件,予以明确。可见,国家对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的营改增十分重视。

二、营改增对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供需双方及行业产生的影响

(一)有利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提供企业降低税负成本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通过实施增值税,避免企业重复纳税,平衡企业税负,释放市场活力,促进企业经营绩效和市场效率提升。对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提供企业而言,在征收营业税时,主要依照服务业5%税率计征营业税。实施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实施6%的税率,并可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为平衡企业税负,国家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实施5%税率简易征收税款,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3%税率简易征收。总体来看,提供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企业在营改增后,综合税负将有明显下降。

(二)有利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接受企业提高管理效率

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是满足雇主需求,将专业化人才配置到适合岗位的服务,通过一体化服务,实现雇主、人才双向共赢,不断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营改增对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接受企业,一是通过人力资源业务外包服务,企业可以快速找到适合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业务人才,快速投入企业实际工作中去,提高企业相关业务效率;二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复合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人力资源效率;三是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在营改增后,可以为接受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接收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税负降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效率。

三、加强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营改增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必然选择

营改增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由于增值税的复杂性与政策的逐步多样,控制税务风险成为企业营改增面临的重要课题。加强控制税务风险。一是防范税务稽查与评估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检查一般通过税务评估和税务稽查进行,加强税务管理,学习税务政策,按照税务政策进行营改增税务核算、申报,将有效降低税务风险;二是通过产业链管理上下游企业,提高发票管理自觉性,促进增值税链条的形成与优化,实现国家税制改革倒逼企业提升管理的初衷。

(二)有效提高管理效率的必然选择

由于增值税的核算、报表、政策都相对复杂,营改增初期,许多企业税务事物明显增加,对企业的管理效率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加强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营改增税务管理,可以有效提高管理效率。一是通过增值税政策普及与学习,不断提升企业全体员工的税务意识,减少企业部门间的协调时间,提高协调效率;二是基于全体员工对增值税的不断认知,部门之间的沟通是企业加强税务管理的主要手段,部门间人员将增强沟通的碰撞,提出利于企业发展的业务模式与建设性意见,以此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与水平。

(三)有效促进发展提升的必然选择

伴随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的逐步推进,一些行业标杆企业逐渐扩大规模,将企业办到全国各地,实施连锁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的纳税地点、税款缴纳等事项都将与税务政策紧密相关,同时,不同业务间设立独立法人还是分支机构,也对企业税务管理及筹划提出新的要求。加强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营改增税务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发展提升,在不断扩张发展中,注重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制定较为复合企业实际的扩张方案,支撑企业快速扩张和稳定发展。

四、加强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营改增税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税务政策学习,夯实税务管理基础

一是对于长期适用营业税的税务人员而言,营改增的关键在于提高税务人员对政策的熟识度,加强政策普及培训与外部培训,是快速提升税务人员水平的重要方式。二是对于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而言,应对税务政策分别不同业务板块进行细分,结合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分析不同税种、税率对企业税务的影响,以此为依据,作出积极调整,促进税务利益的优化。三是对于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要结合业务板块规模与未来预期,经过仔细考察和研究,作出对企业有利的规划与选择。四是对于非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问题,应结合纳税地点和不同地区的税务管理模式,作出最有选择。

(二)加强外部沟通交流,优化产业结构基础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4

*年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

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上半年国税工作总结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全省国税收入保持稳定快速增长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按照“GDP税收负担率和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率稳中有升、零负申报率持续下降”的“两升一降”的工作要求,完善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1-6月份,全省国税总收入完成1585.98亿元,同比增长25.80%,增收325.30亿元;不含宁波,全省国税总收入完成1054.0亿元,同比增长27.92%,增收230.03亿元。1-6月份,全省国税部门直接组织的收入为1133.73亿元,同比增长21.73%,增收202.41亿元;不含宁波,全省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为888.45亿元,同比增长25.73%,增收181.82亿元。

今年是全省国税系统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第一年。我省国税系统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2-3月,为落实吕祖善省长的批示精神,我局组织精干力量赴杭州、嘉兴、绍兴等地对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梳理形成了国税部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以及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的53条税收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据统计,1-6月,我省国税部门累计办理各类税收减免及先征后退130.44亿元,同比增长26.43%;办理出口货物退税462.63亿元,同比增长4.44%。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税,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1.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治*”建设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保证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调研起草申辩调整管理办法。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执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法体系建设。严格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组织开展*年税收专项检查,确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证券业和品牌营销总商(总经销商)等4类行业作为全省必查项目,在此基础上,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1-2个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所属的分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展专项检查。对区域内产业相对集中、征收管理比较薄弱的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假海关完税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加大涉税举报案件下查一级力度,高度重视案件协查工作。

3.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局长在线访谈、全省中学生“我眼中的税收”征文比赛、税法FLASH动漫大赛、编印《支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多种宣传形式,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提高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在日常宣传中注重发挥《*日报》、《*法制报》、《*税政》、*国税网站等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制度规范,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三)实施科学管理,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1.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今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国税系统积极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企业所得税管户基础信息,确保税种认定、企业代码以及各类台账等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保证税前扣除、减免税等征管信息的准确延续。加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审核分析工作,实现对所得税收入的实时跟踪分析。同时,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解读、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新旧税法的平稳过渡。

2.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核查,探索建立核查长效机制。对*年比对异常已发函协查但未回函的海关完税凭证组织专项核查。加强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管理。全面推广涉外税收“三位一体”管理工作机制,确定1000户企业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开展转让定价调查,完善跟踪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强化出口企业税收管理。推广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机制,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操作流程和职责。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减并纳税人申报资料报送。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落实个体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建账管理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

3.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在深度挖掘创新项目、扎实搞好项目库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起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抓好项目推广和项目落实上来,切实加大优秀项目的推广力度。全力抓好55个行业60个产品评估模型的推广应用工作,据统计,截至*年4月底,全省通过推广行业建模工作,增加增值税6.69亿元,增加所得税1.41亿元。同时,认真抓好省局其他推广项目的试点和推行工作,各地结合实际,有重点地选择2-3个管理创新项目加以推广,已取得初步成效。

4.优化纳税服务。全力做好抗震救灾专项纳税服务,对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在发票领购、抵扣认证、税收减免、出口退税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和降低企业风险。组织开展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办税服务厅“一窗统办”、“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网络系统”等专题调研。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完善工作流转机制,简化涉税审批环节,简并涉税资料报送。大力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积极推进纳税人网上申报和网上缴税。

5.加强信息化建设。结合金税三期实施方案,加快省级应用平台建设,更新改造基础环境、网络条件和系统设备。积极推广总局和省局的各类应用系统,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系统。继续提升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核心业务软件的运行维护机制,科学设置运维岗位,明确技术运维职责,提高运维质量。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深化“四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年全省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动作风建设持久深入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巩固和扩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创活动成果,建立“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办事窗口)”挂、摘牌制度,全面推进国税窗口部门政风行风建设。

2.深化“四项工程”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国税党建工程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建设,努力构建“大政工”格局。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干部培训教材出版工作。进一步充实各级各类人才库,认真组织全省国税系统“六员”业务考试与*年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办法,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继续做好省市局机关和基层干部的双向交流。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围绕国税文化建设目标,深入践行*国税核心价值理念,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与爱国意识。

3.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国税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2010年工作要点》。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崇勤廉、讲操守、重品行”主题教育活动,汇编《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选编》,开展警示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整合廉政文化、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三方面工作内容,建设具有*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试行“三书两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纪委、检察院定期走访制度,继续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党纪、行政、舆论以及群众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下半年国税工作安排

从经济形势来看,今年经济运行中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美国经济深受次贷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外部环境面临挑战;国际原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飞涨,国内多年高增长积累下来的通货膨胀压力仍然较大,输入型和成本推动型的双重压力使得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任务异常艰巨;受中美利差扩大、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境外资金快速流入,外汇占款大量增加,加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的矛盾,增加了国内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汶川大地震和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显现,以及资本市场的持续振荡下行,都对国内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除经济运行紧张带来组织收入的压力外,税收本身政策性减收因素,如两法合并减收影响将在后两个季度预缴中真实体现,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调低的减收影响会越来越大,内外资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将在后面几个月逐渐办理等,也会增加后期组织收入的工作难度。为确保全年国税任务的圆满完成,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税收收入。围绕“两升一降”工作要求,深化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对影响收入增长的因素按税种、行业、地区细化税收非即期因素和一次性增减因素,积极开展税源分析。建立健全重点税源定期联系制度,实现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实时监控。加强低税负企业、低税负行业的预警管理,确保微观税负率的稳中有升。

(二)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加大对促进“两创”税收政策的培训力度,做好税务干部和企业人员的政策培训工作,7月初我局将与省科技厅联合举办一期促进“两创”战略税收政策的专题培训,使征纳双方能够深刻理解、正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现有政策框架内,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实行“边备案、边抵扣,事后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科技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对亏损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等。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房地产行业、总局统一部署的工商银行专项检查。深入持续推进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税收执法权中减免税、缓税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税务稽查程序和处理以及纳税评估程序等内容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继续开展管理创新。一方面做好创新项目的入库工作,严格把关入库项目质量,为管理创新活动提供后续储备及持续动力;同时,重点做好推广项目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以及成效统计工作,挖掘推广项目的深层价值,提升国税科学管理水平。要继续抓好55个行业60个产品模型的推广工作,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积极推进行业建模工作,努力构建具有*国税特色的税源监控体系。

(五)优化纳税服务。融合各项纳税服务创新项目,积极构建富有*特色的办税服务体系。全力做好抗震救灾特别纳税服务,为灾后重建做出应有贡献。总结推广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及“一窗统办”办税模式,提高办税服务厅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农”涉税服务水平,在推广“农民办税方便卡”的基础上,研究推广“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拓展国税部门服务“三农”的工作载体。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5

【关键词】营改增;建安;财税处理;会计科目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发展现状

二、“营改增”对建安企业财税处理的影响

1.“营改增”对建安企业税负的影响

2.“营改增”对建安企业应税管理的影响

营业税同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由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后,自然会造成企业应税管理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稽征机关的改变。按照目前的税务体制安排,营业税由地税机关稽征,增值税由国税机关稽征。因此,当建安企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之后,首先面临的便是税务稽征机关的改变。企业应及时向国税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收。二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改变,营业税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并不完全相同,如先开票后企业的纳税义务时间确定。三是纳税地点的改变。营业税同增值税在纳税地点的规定上也有所不同,如营业税规定“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则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建安企业由于建筑活动的广泛性,业务分布范围较广,更应注意。四是税控系统的改变,增值税的税控系统更为规范和严格。同时,增值税的税控系统在购买及后期维护的费用负担上也有所优惠,如“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后期技术维护费可以抵减增值税”。

3.“营改增”对建安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两种税制的计征理念不同影响了企业对其的会计处理方式,主要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科目的不同。如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只设置了一个二级科目,即“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而增值税则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了多个二级会计科目,如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等五个二级科目。二是会计核算原则不同。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因此营业税额实际上计入企业当期损益之内的,在会计实务操作中,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部分数据能够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进行体现,即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栏中显示。而增值税则属于价外税,是剥离了收入的税负,因此并不能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自然也就无法显示在企业的利润表之中。由此,利润表显示的收入、成本费用都会下降。相同地,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抵扣效应,固定资产的入账会有所减少,营业税金不再显示,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和负债将都有所下降。现金流量表也会有所变动。由于这两种税收性质的不同,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一定要注意区分和处理。三是计税方式的不同。营业税同增值税两者适用税率不同,目前建筑业适用3%的营业税率,而增值税税率目前主要有17%、13%、11%和6%四档,未来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很可能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时,在计税方式上,增值税也有别于营业税。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因此计算时只需用营业收入乘以相应的税率即可,即“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计算税额时必须刨除销售收入中含有的增值税额,按“销售收入*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4.“营改增”对建安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应税活动是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应税活动的改变也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营改增”实施后,建安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活动发生变化。“营改增”实施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将较以前有所不同,如企业的战略定位、市场营销(包括诸如市场定价、销售策略)、采购管理、税务管理、IT管理等都会发生相应改变。同时,营改增对企业的融投资活动也有一定影响。就以投资活动为例,营改增实施后,投资活动在进行效益分析时必须考虑到进项抵扣的问题,否则就很难准确。而之前的营业税率则简化了这种投资收益计算方法。事实上,正在实行营改增的中国移动便是通过总数估算、项目大类估算及项目子类估算三种方式进行投资收益分析。二是财务管理费用发生变化。财务管理活动的变化必然会带来财务管理费用的变化,这种费用的变化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价税分离后税费的减少和财务活动变化引起的财务费用的变动。如前所述,营改增后,增值税单列,自然成本费用跟着下降;与此同时,由于营改增后企业会发生另一笔制度转换成本,如系统更换、人员培训等,会部分推升企业成本费用。从其他行业的已有实践看,确实如此,如中国移动在实施营改增后,成本费用将下降0.69%,其中资本开支下降7.35%。

三、建安企业面对“营改增”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面对即将来临的“营改增”,建安企业应从三个方面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一是适时评估企业风险,优化企业发展战略。营改增对建安行业的发展风险尚未可知,需要谨慎。如在已经实施营改增改革的物流行业中,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上海物流业67%的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因此,建安企业在政策变革之前及时作出风险评估和判断,并预置应对策略。如对于一些采取混业经营的企业,由于经营业务不同使得企业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率,像钢材、水泥、强弱电、劳保产品、工程劳务等不同的增值率都不同,企业应及时依据政策进行风险评估,适时收缩和转变,优化业务结构。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内部管理是企业应对外部变化的根基,只要抓好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才能增强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才能在未来的“营改增”大潮中化解不利因素的影响,扩大有利因素的影响。建安企业应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统一科学的会计核算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现金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

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营改增”实施后,财务人员首当其冲,其专业素养、能力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在“营改增”中的表现。企业应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增值税的会计实务处理能力,及时掌握并正确理解“营改增”及增值税的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增强企业应对“营改增”的能力水平。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6

一、税法课堂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税收知识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愈发显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工作市场中的强竞争力,税法的学习越来越受到学生的重视。这就对我们的税法课程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目前我们的税法课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热情。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一)学生课堂参与度低,由于税法的难度较大,法律条文较多而且繁琐复杂,导致教师上课与学生的互动内容较少,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对课堂学习的参与度低。

(二)教材内容有一定滞后性。由于税法教材的编写每年变化较小,而现实当中我国财政体制和政策是处于不断变化和更新的状态中,这样会造成课本所学内容与税收实践的脱节,比如我国正在进行的“营改增”改革,这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项重要变革,但对这些内容教材很少涉及。

(三)实践能力薄弱。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学习完该课程的学生应具备税务实践的技能。而目前税法课堂还只停留在理论教学层面,在实务性和实践教学方面存在欠缺,学生无法胜任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工作。

二、互动教学在税法课堂应用的方式

(一)案例分析教学方法

税法课程是一门与现实联系非常密切的课程,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真实、典型的案例,都可以拿来与学生在课堂上分享。教师可以选择设计到税法中知识点较多的案例,或者具有典型性代表的案例发送给学生。将学生分成小组,每个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分析一到两个案例,将案例涉及的知识点、解题思路与分析结果用PPT的形式呈现出来。在每次课堂教学中留出20-30分钟时间,用于学生讲解,教师进行点评,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同时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方式比仅在课堂上提问问题,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增强了互动。

(二)关注热点教学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领域最为关注的问题,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增值税一直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是税收收入的主要贡献者。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加了税收的公平性。但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量巨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为我们的课堂教学提供了许多素材。如果仅依靠教师的信息传达,渠道单一且有限,而且会使学生没有代入感。可以通过让学生自己收集税收领域热点问题资料的方式,使学生增强对现实的关注度。比如每次上课的前15分钟,指派一位同学对这一周税收领域或者财经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总结,其他同学可以就感兴趣的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常规教学外,还可以就营业税改增值税进行专题讲座,将改革中的核心问题抓出来,便于学生及时掌握。比如,尤其是改革对电信业、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影响,可以组织学生结合某一行业的特色,讨论改革针对这一行业的影响。

(三)税务模拟实训教学方法

现在我们的税法课堂主要是从理论上讲授我国现行税种的概念、特点、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等主要税法要素,对于每个税种在不同情境下如何判定征税范围、确定计税依据和计算应纳税额,以及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还缺乏实际有效的指导和训练,这也造成了学生工作时产生知识与实践脱离的困惑。在理论教学的同时,也要进行实际操作训练模拟,使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连接税务机关网站,依托远程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纳税申报,完成电子申报和电子纳税的全过程。培养学生对各税种纳税、报税的能力以及对互联网电子申报和电子纳税的应用。需要建立税务实训的实验室,选择目前税务局采用的网上报税系统,比如“金税三期”,以及企业应用较多的报税软件,利用电子税务的手段增强学生的实际纳税和报税能力。通过这种模拟纳税的情景设置,使得学生可以将知识与实际操作联系起来,增强了趣味性,学生会更有兴趣和动力投入到税法的学习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