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例6篇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1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委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室执纪监督围绕市纪委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践行“四种形态”,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抓好核心业务,强化执纪监督。

我室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精神,坚持全面从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积极做到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今年以来我室查办案件39起,其中函询了结14起,立案12起,初核了结13起,党政纪处分18人。

(二)配合上级工作,实干担当履职。

我室自3月成立以来,按照委领导安排,分别参与配合上级纪委工作。

***同志于今年3月1日至4月1日配市纪委执纪审查7室办案工作;***同志于今年配合省纪委案件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均能较好的完成配合任务。

(三)尽心扶贫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与各自分包贫困户对接,尽心帮扶,核算2017年全年收入和2018年一、二、三季度收入情况,查看各项政策扶持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帮助贫困户解决日常生活中遇见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联系贷款、提供种植优质核桃树苗、协调危房改造资金、联系安排就业岗位,精准帮扶,助力贫困户尽早脱贫致富。

(四)积极配合参与,完成临时工作

我室成员作为扶贫督导服务组和违规吃喝专项检查组的组成人员,按照委统一部署,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有待加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地,新事物、新思想、新要求,各类新制度新政策相继出台,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我室人员所掌握的知识储量明显不足,尚不具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的硬件条件,在学习和结合实际上做的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办案力量需要充实

本年度我室分配案件数量增加,因为我室人员借调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目前只有两名同志参与办案,工作量与办案力量有错位,办案力量有待加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展望2019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察委工作安排,创新执纪监督思路,强力执纪监督问责。

一是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执纪监督人员案件查办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政治教育,不断加强执纪监督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提升执纪监督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2

   我从XX年9月开始担任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按照规定试用期为一年。现根据党委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岗位要求,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及职责履行情况总结如下。

   在上级纪委、监察厅和单位党委的领导下,一年来,在纪委、监察室的工作岗位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胡锦涛同志“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单位党委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政治思想及学习情况

   1、坚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领会和具体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等。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眼于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通过读书学习,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自觉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能维护党委的权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国际国内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上,能够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是非面前,敢干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坚决反对腐败和不正之风,并身体力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团结同志,维护本部门的团结。

   3、始终如一地信仰马列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拥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列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上、不唯书。

   4、始终按照江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规范自己,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修养和道德水平的提高。勤政廉政,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意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和职工的思想动向,收集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情况反映,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广交朋友,建立友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全身心地投入到党的事业和工作中。

   二、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纪检监察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及时传达和布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重点围绕两个条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学习活动。

   2、按照省纪委和省直纪工委的部署,针对党政干部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党政干部借欠公款、党员干部借假日和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聚敛钱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打麻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和整顿。

   3、按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检查考核单位三年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的整体工作格局,与经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责任到位。

   4、继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一方面通过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和疏通信访举报渠道;另一方面加强纪委、监察室领导与下属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谈话制度,了解和掌握单位各级干部思想状态和廉正情况,检查工作中执行中央、省委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党委指示精神的基本情况,掌握案件线索,甄别和澄清情况反映的问题。

   5、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与职能部门和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和协助省纪委案件检查、执法监察、信访等部门在全国各地办案和调查取证核实等工作。全年共协助省纪委办案11件,其中完成交办协查案件2件,共同调查和协助调查案件9件。

   6、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第一,对下属单位****改扩建设工程基础、主体、消防等工程主要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受省纪委、监察厅委托,监督了***河水电站、****公路、****水电站、****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一年中共参加省内外6个工程共计47个标段的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

   7、今年8月,安排了单位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属县处级和独立区级单位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单位共有7名厅级干部、29名县(处)级干部、46名科级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向本单位(部门)职工群众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8、不断加强部门的自身建设。从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三方面,狠抓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两个条例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内部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和办案纪律;选派干部参加全国和省委、省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国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等。共2页,当前第1页1

   9、积极取得党委支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和甄别,努力确保单位经济工作的正常进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3

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县纪委成立了专题调研小组,采取深入实际调查、统计分析数据、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当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剖析,并进一步理清了下步工作思路。

一、**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县隶属于**市,全县总人口24万,其中农业人口10.7万,属于农业县份。全县共有党员7653人,其中农村党员4104人。下辖8个乡(镇)82个行政村,土地面积5678平方公里。20xx年县域生产总值25.1亿元,财政收入1.1亿元,为省级贫困县。全县共设有30个党委,其中农村乡(镇)党委8个。全县共设有纪检监察机关25个,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4个,基层党委纪委15个,党组监察室2个,直属总支纪检组3个。全县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9人,其中县纪委23人,派驻机构16人,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20人。

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九室一办。有办公室、调研室(含法规)、宣教室、党风室、室、审理室、执法监察室、检查监察一室(含案管)、检查监察二室、纠风办(含改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额定编制2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6人,事业和工勤人员编制2人。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身份21人,干部身份2人。县纪委机关共有离退休老干部1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7人。县纪委常委会有领导指数7人,现实配6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县纪委各室除宣教室由正科级检查员兼任外,其他都是副科级配备。

2、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去年,**县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实施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共成立了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中乡镇纪工委2个,县直纪工委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属于县纪委,每个纪工委都按4个编制配置,共有编制16个。各纪工委都设有正科级领导指数1人,副科级委员3人。全部人员均为公务员。

3、基层党委、纪委、监察室、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情况。在去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撤销纪委的15个党委,均按要求配备了1名专职纪检委员,职级都是股级,其中有10人担任党委委员。20个未撤销纪委的各党委、党组和直属总支都配备了专职书记、主任和组长,行政级别为副科级。

4、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情况。全县59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中,有女干部8人,少数民族1人。30岁以下3人,30—40岁38人,40岁以上13人。中专学历5人,大专学历31人,大学学历22人,研究生学历1人。全部59人均是党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有34人,5—10年的有20人,10年以上的有5人。

5、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体制改革、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办案、纠风治乱、对外宣传等多个方面的新突破。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在**举行,**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双创一争”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在全市“双创一争”活动中,**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创新工作,有2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撰写的信息共被市级以上采用25条,其中《**县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派驻管理》信息被中纪委采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工委成立以后,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他们围绕“三重一大”强化了对基层党委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和决策效能的监督;围绕党性、党风教育,开展了多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针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实际问题,完善制定了相关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去年,4个纪工委共查办案件13起,占全委案件总数的44.8%。

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来抓,通过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了整体工作发展。

1、强化思想教育,增强理想信念。先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中开展了两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个意识”教育、“双创一争”主题实践和学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活动,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党规党纪教育,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了忠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要求班子成员及每名纪委干部都要做学习的表率, 紧紧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制定了《周五学习日制度》、《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考核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近年来,先后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理论培训班5期,每次都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必要的金融、财经、法律和现代科学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有力的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3、强化监督制约,树立良好形象。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各类办案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事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和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有效防止了用执纪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案200余起,无错案、无投诉。

4、强化轮岗交流,促进干部成长。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对系统外能力出色、品德优秀的干部建议县委调入。20xx年以来,在县纪委机关内部轮岗2次,轮岗中层干部6人;在系统外交换干部2次,交流干部42人次,其中从系统外提拔干部16人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从系统内提职、调出干部26人;在系统内交换干部1次,系统内提拔干部2人。为纪检监察机关增添了新鲜血液和活力,调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5、强化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超越自我、争创一流”的**精神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用优异的的工作成果检验队伍建设实效。年初以来,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思想教育难、干部监督难、三资管理难、农民权利保障难的问题,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构建宣传教育、干部监督、民主管理和四个网络,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群众上访问题中,可能存在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实际,建立了“违纪责任倒查机制”,组织全委干部轮流到局接访,现已发现案源2起,按照《违纪责任倒查制度》,初核1起,结案1起,处分党员干部1人。

6、强化两个实践,推进自身建设。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对委内各项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对办案指标、信息工作指标、重点工作指标、收缴违纪指标等各室、各纪工委都要在年初作出承诺,县纪委常委会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对完成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调整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极大调动了干部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去年,全委工作在全县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1、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还很缺乏。当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懂经济管理,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各方,提起笔来能写,部署安排工作能说,抓工作落实能干的干部还很缺乏。致使出现办案中遇到财务问题就畏难,协调工作遇到阻力就打触。比如,在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懂财务、会计工作的只有一人,查办案件工作中明显感觉缺乏专业人才。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用还不够突出。根据我县现状分析,4个纪工委覆盖基层党委15个,另外还有20个党委、直属总支、党组的纪检监察机构未实行派驻管理。4个纪工委辖区内的党委都能够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作用发挥较好。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目前,在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还没有形成竞争上岗的氛围和环境,少数干部满足现状,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活力。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时间长,缺少活力,思想保守,不思进取,缺乏开拓和进取精神,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些干部习惯认为纪委工作规范性强,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有的基层纪委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个别基层纪委连信息上报都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极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三怕”,怕得罪人,怕激起众怒,怕影响今后的仕途,未办案先想退路,工作不敢碰硬,严重影响了纪工委职能的发挥和工作的开展。

4、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淡漠。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私心杂念较重,置三令五申的纪律于不顾,在接到和获得案件线索后,向当事人透露案情、跑风漏气,给办案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摆不正位置,重视部门利益、忽视履行职责,“协助”变“包办”,“主抓”变“全干”,“查案”变“销案”,

四、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对此,必须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为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针对干部发挥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明确职级、待遇等干部关心的问题。解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没有省里的统一研究、安排和部署,县里很难办,市里也难办。如,县纪委常委多数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但由于职级限制,只能作为副科级干部安排,相关待遇一直跟不上,不同程度的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我们建议在对基层纪委实行派驻管理,由省市纪委与组织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出台相关政策,统一研究派驻机构的指数、职级、职能,县纪委常委职级提为正科等问题,切实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职级、待遇等问题,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

2、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开展多层次的业务理论培训工作。围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分别举办县级、乡镇级监察干部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尤其要加强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要采取集中辅导、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4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

二、考评指标及权重设置

绩效考评指标分为职能工作指标、共性工作指标、创先争优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四个部分:

(一)职能工作指标:

突出省纪委考评任务和市纪委重点工作落实,设置机关各室考评指标,总分100分。具体内容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职能目标考核指标》(附后)为准。

(二)共性工作指标:

1、信息调研工作考评指标:全面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任务。由办公室、调研室按照《市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折算计分。其中:基本分1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日常管理考评指标:(1)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机关学习、会议及有关活动的,每人每次扣0.5分;节假日值班不到岗或委局机关抽查工作纪律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0.5分。由办公室、干教室负责统计。(2)全面完成上级转办件、领导批示件,未能完成的每件次扣0.5分。由室、案管室负责统计。

(三)创先争优指标:

1、受表彰加分。综合工作和单项工作(不包括个人创作)受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为准,下同),分别加9分、5分;受到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表彰的,分别加5分、2分。本级特色工作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的,每项加6分;评为优秀的,每项加3分。

2、交流发言加分。工作经验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不含内设机构)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或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不含内设机构)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5分;在除省纪委监察厅以外的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不含内设机构)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2分。

3、领导批示加分。工作经验、政策建议、特色工作、信息受到党和国家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5分;受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2分;受到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1分。

4、经验成果宣传加分。工作经验、成果被《人民日报》、《求是》等部级报刊长篇刊载的(1000字以上),加3分;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光明日报》等中央级报刊长篇刊载的(1200字以上),加2分;被《日报》、《政策》等省级党报党刊和《鄂纪办通报》、《楚天风纪》长篇刊载的(1500字以上),加1分。(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先进人物通讯、评论文章等不在此列)

调研文章被省纪委评为一等奖的,加2分。

5、查办案件加分。办理自办案件(由委局立案、调查、处理、发文的案件)数量每超过1件,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办理大案要案(1、涉及镇办或市直部门“一把手”且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经济案件;2、个人违纪资金不含挪用款项在30万元以上且受到处分的案件)数量每超过1件,加2分;案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的,加5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当年度先进室:发生安全事故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省纪委年终绩效考评扣分的。

三、组织领导

委局机关各室绩效考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年底成立委局机关绩效考评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魏尚艳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李远宏任副组长,办公室、干教室、调研室、党风室、室、案管室共同参加,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绩效考评程序及方法

委局机关各室绩效考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室自评。12月中旬,各室对照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自评,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将自评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办公室。

(二)组织考评。12月下旬,委局机关成立绩效考评组。根据各室提供的相关材料,考评组对照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对各室进行量化打分,并汇总各室综合得分。

各室综合得分=职能工作指标得分+共性工作指标得分+创先争优考评得分。

(三)复审复核。考评组将核算得分情况反馈各室,听取各室意见,并形成最终得分。

五、绩效考评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绩效考评结束后,市纪委常委会将根据考评情况,评定3至5个先进室予以表彰奖励。

(一)综合汇总,提出考评建议。考评组对各室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按综合保障类、执纪监督类、案件检查类三个类别进行分类排序。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考核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各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6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牵头,谁监督”的原则,明确各专项检查的责任主体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承担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查处案件并重,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并重,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用权为重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奢侈浪费,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深入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促进党政机关作风转变。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行为。(责任主体:县安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三)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清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对2008年至今的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加大检查力度,清收、支、结存情况。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清资金挂账、规范财务管;督促有关部门加大乡镇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研究制定财政借支和缺口资金解决方案,确保在年内完成清工作。(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动员大会精神,检查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进展情况,促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顺利开展。(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五)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1.继续以交通运输、水务、市政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等为重点,加强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管使用、工程质量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监察室)

2.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管和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管。加大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从事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力度。(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

3.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制度。(责任主体:县经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4.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管。督促各部门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任务落实、资金到位、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完善分配细则,强化公开公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七)对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两公开、两公平、一公正”(调查摸底情况公开、确权情况公开、确权审查标准公平、测量房屋面积公平和办事程序公正)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八)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督促各县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查处利用环境评审权、监管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责任主体:县环保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九)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使用、林(草)后期管护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主体: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深化国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开展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与审批、土地开发整和地质灾害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纠正和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责任主体: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十一)强化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

1.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专项清查工作。(责任主体:县农业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2.继续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责任主体: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

(十二)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以公安、交通、城市管为重点,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关键环节的公开和全程监督,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兑现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重点对滥用食品添加剂、饲料农药兽药、注水猪肉、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小作坊、小摊贩等进行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责任主体:县卫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加大涉旅安全、旅游客运、旅游环境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治,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游客、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责任主体:县旅游局、县旅游执法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旅游执法局)

(十六)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涉企收费、涉企检查规范治工作,督促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严肃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监察室)

(十七)深化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坚决治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乱办班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的管和使用,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责任主体:县教育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局监审室)

(十八)深化公路“三乱”治。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规范公路设卡检查行为,严肃查处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九)加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款物监督检查。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资金管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管使用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发放程序,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使用、管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查处滞留、挤占、挪用低保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的违纪违规行为。(责任主体:县民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项目“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以及授权不充分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进政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监督主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部门纪检组和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一)开展藏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园两区三景工程”、退牧还草等重点项目开展效能监察。(责任主体: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

(二十二)加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责任主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三)加强艾滋病防治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防艾经费拨付、使用和管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卫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四)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的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企业仓储管及收购资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责任主体:县发改局、粮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县级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各部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系统及协助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要按照驻在部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分步骤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专项检查。各责任部门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如需多个部门参与的,提前报请县监察局,由县监察局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3.暗访检查。县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也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暗访检查。

(二)时间安排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6月20日前,报县监察局(径送执法监察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报县监察局(径送执法监察室)。同时,要及时归纳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经验材料或者信息、简报,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和管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涉及有单项任务的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督检查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