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汇报范例6篇

数据汇报

数据汇报范文1

实验内容:通过查看现有的LMIS来分析熟悉的业务的系统,来画数据流程图,分析数据字典,编写查询需求

实验步骤:

步骤1:详细调查,进行需求分析

对实际需要的分析,可以知道销售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包括供应商信息管理、顾客信息管理、商品信息管理、进货信息管理和销售信息管理等内容。

供应商信息管理是对供应商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询。当和新的供应商取得合作的时候,需要添加其信息,方便相互之间的联系,基本信息包括供应商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公司地址、所在城市、所在地区、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公司主页等。

顾客信息管理是对顾客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询。当企业拥有新顾客的时候,需要添加其信息,以便日后贸易的来往,基本信息包括顾客编号、公司名称、联系姓名、公司地址、所在城市、所在地区、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公司主页等。

商品信息管理是当仓库新进商品的时候,需要对商品信息进行管理,以便随时掌握商品的情况,顺利进行销售活动,基本信息包括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商品规格、计量单位等。

进货信息管理和销售信息管理的组合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随时统计进货量和销售量,同时统计销售额和利润等。

系统管理主要是执行数据库备份和恢复、数据表的维护以及用户管理等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由此可见,销售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级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自程序设计一开始就充分考虑到系统体系结构的功能性、可靠性、易使用性、效率、和可移植性,以及和个系统的配合。

步骤2:画出相应的简单的数据流程图。

数据流程图中的元素包括处理逻辑、外部项、数据流以及数据存储。

步骤3:编写相应的数据字典

(1)数据元素描述

(2)数据结构的描述

(3)数据流描述

(4)数据存储描述

(5)处理逻辑描述

表5处理逻辑描述

步骤4:编写查询需求

(1)处理客户咨询

显示客户信息à显示客户咨询的历史信息à显示并查询客户所咨询的商品信息à增加客户咨询记录

(2)处理客户预定

显示客户信息à显示客户咨询的历史信息à显示并查询客户所要求的商品信息à增加客户预定信息

数据汇报范文2

[关键词]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160 — 02

通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外汇局全面系统地掌握境外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发现问题的及时研究应对,为完善外汇管理提供了大量决策信息,但从境外投资外汇年检质量和效果来看,远没有达到理想的要求。伴随我国境外投资规模快速扩大,其监管手段和管理方式都亟待改善,如何提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提高数据核对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境外投资改革提供有力决策支持,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控制现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利用现有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及相关资源,做好年检数据质量控制。

(一)强化数据核对,提高年检数据准确性。一是存量数据核对,即核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与去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分析参检企业数量的增减变化;二是增量数据核对,即核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存在的境外投资企业数据,查验企业增量数据与资本项目系统数据是否一致,提高报表的编制质量;三是动态数据核对,即核对企业重点外汇收支项目,如“接收境内母公司放款余额”、利润汇回等是否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是否一致,确保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质量。

(二)整合分析资源,核实年检数据准确性。一是通过商务部门年检数据比对,核实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跨境收支等情况;二是外汇局经办员通过与服务对象的零距离接触交谈,掌握企业关注的焦点和动向,获取捕捉典型案例和倾向性苗头,核实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三是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指标灵活性、可控性、多元化的特点,按不同需求设置多类预警指标,通过对业务数据和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比对操作,核实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真实性。

二、当前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核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惩戒制度缺失,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监管先天不足。企业如未参加外汇年检,按规定不予受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外汇管理工作中,外汇局对货币出资汇出境外投资完毕的企业,或对只有实物投资的企业管理较弱,缺少震慑力,这种单一的制约措施,难以有效促进企业的参检主动性。

(二)报送方式缺陷,年检数据真实性把关缺失。2013年境外投资企业年检调整为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填报2013年年检信息报表。由于境内投资主体可暂不提供纸质材料,外汇局对企业提交的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等数据是否经过事务所审核无从把握,企业报送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外汇局的监管效率。

(三)联合年检形同虚设,缺少监管合力。目前商务、外汇部门对境外投资企业实行的联合年检,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步调往往不一致。联合行动少、各自为政多,没有体现出“联合”优势,且对未参检企业缺少统一的惩戒标准,部分企业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重视不足,更谈不上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主动监管不畅,年检质效大打折扣。一是外汇局作为境外投资企业的下游管理部门,对其变更、注销及非现汇投资的信息了解非常被动,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信息核对费时费力。二是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工作不到位,影响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对日常监管辅助作用的发挥。

(五)审核系统缺陷,数据核对后天乏力。

1.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校验功能有待完善。表现为现行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核对功能较弱,影响外汇年检的质量和效率。

(1)只要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中企业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项目填报数据,则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年检校验均显示未通过。提示为[境内股东货币出资汇出金额—本年(或历年)]、[境内股东非货币形式出资金额—本年(或历年)]、[境内股东实物出资金额(已实际在海关报关金额)—本年(或历年)]与系统统计数据不符。有时对无法通过校验的数据只能强行通过,造成年检数据准确性不高,不利于通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2)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核验关系比较松散。例如“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项与“境内股东出资情况表”中 “境内股东出资金额合计”没有核对关系。如果境外企业为独资企业,无境外投资汇出,企业提交年检数据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较大时,“归属中方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0,系统校验也为正常。

(3)企业端未设校验提示功能,影响年检效率。参检方提交年检资料时,仅外汇局端能看见系统自动校验的文字提示,境外投资年检模块企业端不显示提示,企业只能在收到外汇局的退回后再进行核实修改。校验提示功能的缺失,不利于及早发现问题,也没有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检主动性,将数据核对压力集中于外汇局端,影响年检效率。

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境外投资年检模块中“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各填列项过于简单,并且各填列项与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各项名称不符,使企业在填报时凭自己理解进行填报。如在填报“2负债合计”“其中短期负债”时有些企业将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填列其中,这样操作使年检数据准确性差、利用价值有限。

3.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撤消”操作时外汇局年检意见、外汇局备注不能填写内容,外汇局只能电话通知企业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填报相关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修改,影响年检效率。

三、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控制与优化措施方案选择建议

(一)管理前置,加强惩戒措施,提升年检数据申报质量。依托历年年检的先进经验,将影响年检数据质量的主要问题整理汇总,将管理措施前置,从源头上提前予以优化解决。

1.主体监管前置,实施年检主体监管区别对待。加强主体监管,全面监管企业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境外投资企业资金流动,借鉴主体分类监管的理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不参检企业的违规惩戒。对于依法合规履行年检义务的企业,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诚实守信便利。对于不按规定履行年检义务的企业,加大审查审核力度,并对该类企业实施底数清理关口前移,做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落实失信惩戒,提高外汇年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注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停办境外投资外汇业务,停办货物贸易等其他外汇业务,发文告知所在地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予以办理一切外汇业务。二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参加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和申报年检信息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企业及其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2.协助管理前置,充分发挥银代位监管的职能。充分发挥银行与企业紧密联系的优势,实行“银行与企业结对”的新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年检的质量与水平。通过银行主办行的地位促企业年检,使企业主动参检的积极性、数据申报的准确性都有明显的提高。

3.宣传手段前置,实施年检提质“三借助”。一是借助网络及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公告企业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义务和惩戒措施,提高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借助培训手段,将新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要求和报表填写注意事项传达给企业,提升年检数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借助商务局人力资源充足等优势实现了由单一管理向合力监管的跨越。

(二)改变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报送渠道,比照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数据上报方式,由事务所端口上报境外投资外汇年检信息,以提高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真实性,同时提高外汇局的监管效率。由于目前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只需要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填报2013年年检信息报表,境内投资主体不提供纸质材料,外汇局对企业提交的境外投资资产负债表是否经过事务所审核把关无从把握,因此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数据,可以提高数据报送质量的同时,也避免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等原因报送未经过审计的境外投资年检数据,以提高境外投资年检数据质量。

(三)完善监管联动制度体系。一是完善现行联合年检制度,增加联动条款,规定只有当所有部门全部审核通过后,企业方能完成年检工作;二是协调联合年检各部门出台统一规定,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对拒不参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分别采取警告、罚款直至注销批准证书、外汇登记等措施,必要时请工商部门进行协助督检;三是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共通信息,共享资源。

(四)主动监管,将日常监管与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相结合,提高年检质效。一是加强与联合年检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主动了解企业对其变更、注销及非现汇投资的信息,避免境外投资企业的下游管理部门管理不利状况。二是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工作制度,使日常监管与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相结合,境外投资外汇监管真正做为外汇监管的辅助。

(五)夯实基础、创新数据核对方法。依托外汇局现有系统,积极探索创新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提高数据核对的方式方法,有力提升了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1.完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核验功能,或者开发“核对软件”提升外汇年检数据质量。一是完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中企业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项目填报数据校验与资本项目系统中企业协议投资情况查询相关数据关联、核对;二是完善“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项与“境内股东出资情况表”中“境内股东出资金额合计”建立核对关系。三是完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境外投资年检校验提示功能,增加企业端未设校验提示功能,提高年检效率。

2.开发“监管软件”提升外汇年检数据质量。针对不能利用系统自动筛选的敏感科目单独建立风险类指标预警值,实现指标值的主体筛选。全面有效实现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后续核查与监管,同时也是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考核,促进银行提高业务质量,确保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落实。具体为:根据资本项目系统及信息查询系统的信息资源,设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不能自动筛选的风险类指标预警值,主要筛选境外投资超限额情况、大额利润留存境外、异常利润汇回、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流出入的企业,并以业务数据变动特征为依据,锁定可疑企业的年检重点项目,同时以核对重点项目为基础,对企业报送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年检数据对应项目进行反向核对,快速锁定错误数据,以提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

3.完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报表设置功能,保障年检数据质量。建议“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各填列项与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各项名称相符,避免企业在填报时凭自己理解进行填报,提高年检数据准确性、增加年检数据利用价值。

4.完善系统年检模块“撤消”操作中“外汇局年检意见”、“外汇局备注”填写信息内容功能,使企业尽快登录系统修改数据,提高年检效率。

数据汇报范文3

【关键词】外汇年检;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估;抽样调查

一、引言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了解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规范企业账务收支行为,为涉外经济良性发展提供保障的一项专门性工作。近几年来,为进一步便利化企业参检、提高年检效率,外汇局实行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制度,即企业无需向外汇局提供纸质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谁审计、谁报送”的原则,通过直接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报送电子数据。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电子数据制度(简称代申报制度)的实行,大大地方便了企业年检,提高了年检效率。

资料显示:2013年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的数据质量大幅提高,准确率由企业自主申报的83%提高到92%。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①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报表进行严格审核,根据企业需要出具审计报告,导致不同联合年检部门报表数据不一致;②外汇年检数据通过系统报送,不再提供纸质报表,外汇局无法核对,导致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心存侥幸,严格把关意识下降。③外汇年检系统校验功能不完善,有些错误数据能够通过自动校验审核。④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受执业水平,责任心、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影响,年检审计时重数量不重质量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在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外汇年检数据模式下,建立客观、公平、公正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年检数据质量综合考评机制尤为必要。

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统计学原理,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选取相关考核指标,对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的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全部运用统计指标法对年检数据进行评估,避免了以往人为打分的弊端,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检数据进行精准计算、排名,避免了会计师事务所侥幸心理,降低了审核中的道德风险。

二、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数据评估体系构建

1.确定评估对象

从陕西省分局2013年外汇年检统计数据来看,西安市辖区有856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年检,其年检数据由83家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因知名度和收费标准等原因,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报送企业家数不尽相同,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了1份报表,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则多达50多份。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西安市辖区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年检数据情况统计

在时间紧、人员少、报表数据项目多的情况下,评估工作不可能对全部83家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856份报表数据进行逐一评定,只能选取报送家数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评价对象。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我们选择报送报表在10份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评估对象较为合理。根据表一的统计,评估对象有30家,占全部会计师事务所的36.1%,代申报数据695家,占到全部参检企业的81.1%左右。

另外,陕西省分局选定的外方出资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含)美元以上得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全部由它们申报,这160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225.05亿美元,注册资本106.46亿美元,其中外方所占注册资本90.10亿,占76.86%,外方实际到资65.81亿美元,占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到资总额的81.91%。

可见,选取申报报表在10份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评估对象,能够达到合理和有效抽查的目的。

2.评估步骤

对评估对象报送的年检数据,我们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运用概率估计,抽取样本,根据样本数据质量来估计和推断总体。

(1)调查内容:评估对象报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外方权益确认表》中填报项目数据

(2)确定评估样本

①报表排序。对单个评估对象报送的年检企业按照外方所有者权益大小依次进行排序为1N、2N……mN,形成每家事务所的抽样总体。(m为单个评估对象报送的企业家数)。

②抽样方法:本文选取等距抽样,即系统抽样,是将总体中各单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根据样本容量要求确定抽选间隔,每隔一定的间隔抽取一个单位的抽样方法。

③确定抽样间隔。对单个评估对象报送的报表按30%的比例进行等距抽样,确定评估样本个数。 n=m・30% (第n个评估对象的样本个数,m为单个评估对象报送报表总体个数)

抽样间隔=m/n=3,即按照3个企业的间隔进行抽样。

④确定样本。对单个评估对象的抽样总体排列,随机选定抽样起点,按照上述计算出的抽样间隔进行依次抽样,形成每个事务所的最终数据核对样本1N、2N……nN(n为每层的抽样样本个数)。

3.计算每个样本的准确率

确定每家事务所最终数据核对样本后,需要进行样本企业年检数据准确性的核对,由于一份年检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外方权益确认表》,数据项目指标较多,无法逐一核对,因此需要选择部分数据指标(10项数据指标)来进行准确性核对。在完成样本企业年检数据核对后就可以计算事务所报送年检数据准确性了,具体方法如下:

计算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每一个样本企业数据准确性,公式如下:

2.指标解释

在选取指标后,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每家样本企业年检数据的这十项指标值的准确性加以核对和验证。具体核对方法如下:

(1)X1: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额期初数。该项指标可以和上年度外汇年检数据《外方权益确认表》中的外方实际出资额期末数核对。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2)X2: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额期末数。该项指标可以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最新状况内的外方实际出资额和累计到资额核对。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3)X3: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额期末数减去期初数。该项指标可以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外方该年度增减资外汇登记情况核对。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4)X4:资本公积。该指标可以和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核对,即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乘以外方出资比例应该等于外方权益确认表中的资本公积。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5)X5:盈余公积。该指标可以和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核对,即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乘以外方出资比例应该等于外方权益确认表中的盈余公积。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6)X6:未分配利润。该指标可以和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核对,即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乘以外方出资比例应该等于外方权益确认表中的未分配利润。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7)X7:外汇账户余额。该指标可以通过外汇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SAFE-MIS系统)内账户监管下的账户基本情况查询进行企业外汇账户余额查询核对。该指标核对允许的差额范围为±1万元人民币

(8)X8:本年度已汇出外方利润金额。该指标可以和直接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银行利润汇出备案信息核对。该指标要求核对数据要完全一致,否则记数据差错。

(9)X9:对外担保。该指标可以和企业当年在外汇管理部门登记的对外担保数据进行具体核对,如不一致,则记数据差错。

(10)X10:净利润。该指标可以和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利润表进行核对,如不一致,则记数据差错。

3.应用

为进一步检验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外汇年检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方法,我们对陕西省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在外汇年检结束后,我们对全省101家会计事务所报送并审核通过的884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抽样。我们选择了对报送10份报表以上企业年检数据的会计师事务所(共计24家)进行了数据质量评估。

在抽样总量确定后,通过等距抽样,分别对每家事务所报送的企业年检数据按照外方所有者权益大小进行排序,然后按30%的比列进行等距抽样。通过最终抽样后共选择了200家企业的外汇年检数据,并按10项指标对这200家企业的外汇年检数据准确性进行了逐一核对计算并进行了排名。

数据汇报范文4

(一)转贸易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呼伦贝尔市的转贸易有别于正常情况下的转贸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调查,企业转贸易在收汇之时有些并不能确定是转贸易,随着企业的核销,转数据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些企业在开证付汇时填制正常付汇申报单,只有在核销时企业说明,外汇局才能确认属转贸易核销,但在收汇统计上已无法更改,转贸易的不确定性使外汇局难于准确统计转贸易数据。二是国际收支申报进核销项下单证合并后,新单证无转贸易一词,在申报中则申报为一般贸易,这为外汇管理部门准确统计转贸易数据带来一定难度。

(二)转贸易核销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转贸易产品以低于买入价卖出,形成亏损,导致核销出现问题。根据转贸易核销规定收汇额需大于付汇额。核销时无法按规定要求办理。

二是部分企业转贸易以占领市场为目的,收付汇基本持平。个别企业利用在付汇银行取得的良好授信额度,存入低额的保证金,开出信用证,利用银行信用取得融资后从事转贸易,但往往只赚取微薄的费或收付汇基本持干,与收汇额必须大于付汇额的要求相悖。

三是真实的贸易背景难以确定。由于企业的进付汇只需提供贸易进付汇到货核销表、贸易进付汇核销单、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正本等材料,无进出报关单,而出收汇核销系统收汇仅凭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办理已收汇末核销数据的注销手续,银行在为企业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时也无法确定其真实的贸易背景。

四是由于呼伦贝尔市转贸易类型大多数是先收后支转贸易,所以转贸易收入在出核报系统中滞留时间较长,滞留时间的长短与每笔业务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催核成为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内容。

(三)转贸易国际收支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转贸易的收支在国际收支中均应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实际上收入仅为转贸易的差额部分,造成国际收支实际数据不准确,尤其是近年该数据呈扩大趋势,更为外汇收支数据的分析以及政策的制定带来影响。特别是国际收支申报进核销项下单证合并后,新单证无转贸易一词,这为外汇管理部门准确统计转贸易数据带来一定不便。

二是银行在为企业办理付汇、收汇时无法准确界定贸易方式,造成国际收支申报不准确,有的申报为一般贸易,有的申报为转贸易,由于申报的不准确,导致不能正常办理核销手续。

二、政策建议

(一)国际收支申报及统计方面

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统计径,合理统计转贸易的资金收付。在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统计系统中,增设专用于统计转贸易收支的项目,将其从日前的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中分离开来,以便外汇局真实掌握辖内转贸易的相关情况,准确统计转贸易项下的净收汇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为加强对转贸易外汇收支行为的监测提供帮助。对企业在外汇收入时未明确转贸易申报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督促其准确申报。

数据汇报范文5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根据1997年1月I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汇资产。

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管理大部分。

(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谓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扭自存放在境外。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2)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谓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境内。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经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汇出手续。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骗购外汇的行为。

骗购外汇,主要是行为人通过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相关的凭证和单据等方法,虚构进口业务、夸大进口数量等方式,利用人民币资金,购买国家外汇资金的行为。根据本款的规定,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人向海关递交的申报货物情况,以及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的重要凭证。伪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是指行为人依照海关签发的报关单的颜色、式样、形状等,通过印刷、复印、描绘等方法,制作假的报关单,以冒充真的报关单的行为。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主要是指行为人在真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的基础上通过涂改、添加数额等方式进行加工处理,使海关签发的报关单的数量、金额、单价、税率等改变的行为。海关签发的报关单,是指海关接受报关单位的报关申请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关单及其随时有关单证进行检查,经检查确定该项进出口业务符合《海关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而签发的报关单,如签盖“放行”章或者“验讫”章等。经过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即为具有相应的国家公文性质的文书。进口证明,是指报关单位在申请进口付汇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提交的除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外的相关单据和凭证。伪造、变造的进口证明,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规定的,进口货物所应当具备的有关证明材料。(2)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3)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行为人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购外汇,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惯例,对行为人应当从一重罪进行处罚。

对于明知是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以共犯论处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款罪,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数据汇报范文6

随着装备制造企业对外贸易业务的日益频繁,企业内部传统的手工台账式管理方式已很难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本文从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着手,分析当前装备制造企业内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现状,提出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信息化总体思路和系统框架,并结合长江公司系统应用实践情况,总结提炼出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信息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信息化

一、引言

自2012年8月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制度改革,其改革要点主要包括企业名录管理、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非现场/现场核查制度、企业分类管理(A、B、C),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制度设计,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A类企业贸易获得便利,被降级为B或C类企业,采取严格政策、重点监测。对企业而言,企业需重点关注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四项主要指标,确保指标值在合理范围,避免现场核查和降级。目前,企业在内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和手段方面,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台账式管理阶段,这种管理方式其弊端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规范性。对于收付汇业务缺乏统一、规范的表单,在流程方面也存在含糊不清晰的情况;二是缺乏系统性。产品项目、合同、报关单、收汇报文、收付汇申请单等各种单据、业务流程、业务规则、流程各环节所涉及人员等缺少一条主线进行有效衔接;三是数据不能有效共享。数据分散在每名业务人员个人计算机中,数据缺乏透明;四是效率不高。纸质化的业务单据流转,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在等待流程处理上面;五是工作容易出错。大量的非结构化单据信息(例如扫描的合同、报关单等)需要靠人工进行逐笔钩稽、核销,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将导致数据的不准确。

二、信息化实现总体思路

为解决企业内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中实际存在的现状,结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A类企业的管理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起以货物贸易合同为源头、报关单和收汇报文为基础,通过收付汇业务流程将各项业务进行串接,实现不同角色人员高效协同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业务办理,实现合同、报关单、收汇报文等数据的自动钩稽,并自动形成企业收付汇电子台账,相关管理人员可通过系统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掌握业务开展情况及对各项业务数据指标进行监控。另外,为减少业务漏办情况发生,制定相应的业务提醒规则,采用邮件、短信、门户待办等多种消息手段实现对业务办理的催办提醒。

三、信息系统构成

根据信息化实现总体思路,对信息系统进行模块化设计,其主要功能模块包括项目信息、合同管理、单据管理、流程管理、通知提醒和统计查询等。

1.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其主要目的是为企业进出口业务提供观察视角,透过项目的进出口合同进行数据归集,企业可以从宏观层面了解到该项目进出口情况。

2.合同管理

设置合同管理主要目的是实现对每笔收付汇业务进行归集,掌握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采购和销售两种类型的货物贸易合同。(1)采购合同:所属项目、合同编号、供应商、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合同金额、预付金额、预付日期、是否融资、融资方、关联的融资合同等。(2)销售合同:所属项目、合同编号、客户、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合同金额、预收金额、预收日期等。

3.单据管理

对企业货物贸易中所涉及单据进行管理,这些单据是收付汇业务所必须要使用到的。(1)货物报关单:由业务部门报关人员定期录入(或通过系统接口读取国家海关数据)报关单信息,包括海关编号、进出口日期、报关金额、所属合同号、预计延期报告截至日期、收付汇业务办理截至日期。(2)国际收汇报文:由财务部出纳录入银行收汇报文,包括报文编号、日期、收汇金额、手续费、国家、银行名称。录入完毕进行提交,系统通过短信自动提醒业务部门报关员以通知各项目经理核实收汇报文并关联出口合同发起收汇申请流程。.

4核心业务流程管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付汇和收汇两大流程,采用计算机工作流技术实现不同角色之间业务办理的高效协同。(1)付汇流程a.业务部门填写付汇申请单;b.经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批;c.财务部门办理付汇业务并在财务系统中记账;d.报关员外汇监管平台核实登记。(2)收汇流程a.收汇报文登记:财务部门接收并登记国际收汇报文,系统自动消息提醒业务部门报关员;b.确定关联合同:报关员收到提示信息通知相关销售经理,以确认认领收汇报文并关联所属销售合同;c.填写收汇申请单:销售经理填写收汇申请单,申请单需关联所属“国际收汇报文”和所要关联核销的出口报关单;d.相关人员审核、审批;e.财务业务办理、通知银行收汇、财务系统记账;f.报关员外汇监管平台核实登记。

5.通知提醒

基于业务规则,对货物报关单进行提醒。根据报关单进出口日期,第20一29天对报关单所关联的合同经理进行提醒是否需办理延期;第60一89天,提示合同经理办理收付汇业务截至日将至。

6.统计查询

按一定的统计规则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统计,透过数据来监控、核查数据的完整性、合规性,实现对相关指标数据的获取。其主要功能包括:合同统计。国际采购人员、销售经理和财务人员需及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合同执行金额、收付汇汇总、合同余额等,并可通过合同了解该合同每笔收付汇情况。报关单查询。报关单进出口日期、金额以及超期状态、延期报告截至日、业务办理截至日等,以不同颜色提示报关单需进行延期或收付汇业务办理的紧急程度。进出口情况统计。以合同为统计对象,对比合同金额、收付汇汇总金额、报关单汇总金额,直观体现出其差异信息。

四、取得的成效与做法

1.取得的成

效通过为期一年的系统上线运转,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业务管理的规范化。规范了公司在货物贸易外汇收、付汇业务流程;二是实现业务管理的系统化。通过信息系统将合同、报关单、收汇报文、收付汇流程等进行整合,使其形成系统化管理;三是实现业务管理的信息化。实现外汇相关业务系统提醒,促进外汇业务办理及时性;实现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实现数据的准确性提升;实现数据的共享。

2.主要做法

一是管理信息化实现阶段,采用“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单化、表单信息化”方法实现信息系统构建。①管理制度化。研究国家对企业货物贸易管理的要求,从职责、业务规则等方面进行梳理和优化,建立起企业内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②制度表单化。对管理制度所涉及的表单和流程进行计算机建模,形成流程模型库;③表单信息化。对流程模型进行系统固化,实现其信息化。二是系统上线实施阶段,施行PDCA闭环管理,重点关注系统运行过程中的业务开展监督和关键绩效指标评价。①业务监督提醒。根据管理要求建立起业务监督规则,系统按照相应的规则通过邮件、短信等多种消息途径提醒业务人员及时开展工作。例如,根据报关单进出口日期自动提示业务人员办理延期报告或收付汇业务办理最后期限提醒;②评价考核、落实责任。制定业务系统评价关键绩效指标,通过系统定期关键绩效指标得分情况,形成部门绩效评价依据。

五、总结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也是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优化的过程,梳理、建立、优化企业内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以信息化手段对管理制度所涉及的流程和表单进行固化,结合关键绩效指标对业务动态监测,实现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信息化,从而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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