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例6篇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学校教师配置,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按编进人,科学设岗的原则。

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范围内,根据学校岗位的实际需要科学设岗。

(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及竞聘条件,自主申报岗位参加竞聘,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公开聘用。

三、竞聘范围

县职中空缺岗位。

四、健全机构,精心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张传启;副组长:杨福瑞;组员:。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定上报进人计划和相关措施;制定竞聘方案,明确竞聘名额和竞聘条件;负责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协调整个竞聘工作,研究解决竞聘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成立评审专家组。为确保竞聘人员专业素质等得到客观、公正的评判,学校成立一支由教育教学资历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评审组由9人组成:张传启(校长)、杨福瑞(副校长)、职代会代表3人()、学科专业教师4人()。职责为:负责对竞聘人员专业综合测评和面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完成教师竞聘的各项评审任务。

(三)、成立监督机构。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专门成立竞聘工作监督组。成员由县保密局(1人)、县监察局(1人)、教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竞聘过程中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原则;监督竞聘工作中专业综合测评、面试试题命题是否按相关保密工作规程进行;监督竞聘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公告、上报审批是否符合组织程序等。

五、竞聘条件

(一)拥护党委、政府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以来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至少从教三年以上。

(四)竞聘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且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首席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学期或学年末县同侧重,综合成绩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5名,同时具有教学科研论文在洲际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五)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教师以上资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

六、竞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到我校竞聘的教师,一律实行公开竞聘,竞聘时间为:每年8月。具体办如下:

(一)公布竞聘岗位名额,明确竞聘条件

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结合学校目前专业缺额情况,确定竞聘名额和条件,并进行公布。

(二)个人申报

根据学校公式的竞聘岗位和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各级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报名。

(三)资格审查

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每个岗位必须有2个人以上报名,方能进行竞聘。

(四)竞聘方式

竞聘工作在8月中旬进行,采用面试(说课、基本功展示、岗位陈述、回答问题)、专业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确定拟聘人员

1、对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个人专业测评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聘用,直到岗位聘满为止。

2、同一岗位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优先聘人教育教学资历深的教师。

3、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持相关文件到校办理聘用手续后,上岗履职。

七、聘期目标及管理

(一)被聘教师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

(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工作职务的,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如不愿继续留在本校工作的,可解除聘用合同离校。

(三)在聘期内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在学校还有空岗的情况下,可报名学校的其他岗位竞聘或到其它学校竞聘,如落聘和不愿重新竞聘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新竞聘到县职中的中、高级教师,学校根据当年的岗位指标情况确定续聘或低聘。

(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如实记录每个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职情况,以作为教师本人晋级、增资、奖惩、提拔等重要依据。

八、其它相关要求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企业机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对基层单位一般管理岗位和生产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并进行竞聘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市场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的员工队伍。

二、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基层单位员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辛国良、秦江扬

副组长:张超、杨伟东、李喜斌、王江、李德彬、李东强、林涛

成员:张长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竞聘上岗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竞聘上岗方案、岗位设置、岗位定员、上岗资格的审定;竞聘上岗的组织领导;对竞聘上岗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竞聘上岗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裁决等工作。

2、在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竞聘上岗工作小组(以各基层单位为单位)

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

副组长:张长春、张旭、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成员:各单位副职干部、人力资源部、纪委有关人员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的职责为: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制定,竞聘上岗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竞聘范围

市区范围内各单位(含长电集团)符合条件的供电全民员工均可参加各单位一般管理岗和生产岗的竞聘,双阳区及外市(县)单位的竞聘上岗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四、岗位定编

按照《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基层单位所有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具体岗位编制见《长春供电公司基层单位机构岗位编制表》。

五、竞聘条件

1、一般管理岗的竞聘条件

(1)有一定的政治素养,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党政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5)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经历四项竞聘条件具体见《长春供电公司基层单位机构岗位编制表》。

(6)必须具备计算机操作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网络应用的基本技能。

(7)身体健康。

2、生产岗的竞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经历四项竞聘条件具体见《长春供电公司基层单位机构岗位编制表》。

(3)身体健康。

3、基层单位仍竞聘原岗位的人员不受机构岗位编制表中的竞聘条件的限制。

六、竞聘程序及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竞聘上岗工作组,在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公司统一制定的岗位定编,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由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其指导和监督下执行。

2、各单位要根据岗位定编,通过先竞聘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再竞聘其它生产岗的方式将员工一次性配置到位,以后形成竞聘上岗、末位淘汰的常态机制。对竞聘一般管理岗而落聘的人员,可参加生产岗位的竞聘。

3、竞聘上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申请、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组织批准的程序。

4、竞聘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按生产、营销、综合三个系统分批次进行。

5、竞聘上岗的工作程序

(1)由公司竞聘上岗工作组公布各单位岗位的岗位名称、主要职责、岗位待遇、竞聘条件等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本单位岗位的人员向本单位报名,竞聘其他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各单位为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岗位,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报名情况。

(3)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的竞聘上岗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包括工作能力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三个方面。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

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的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综合能力。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分析能力。

组织考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分数构成为公司分管领导及机关专业部室50%、应聘人员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30%、应聘人员原单位副职领导20%。

(4)其它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可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由各单位制定考试、考核标准,在公司统一组织下,进行竞聘上岗。

6、决定聘任。各单位根据综合得分结果按竞聘岗位由高到低排列,报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7、同一岗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岗位定员的,该岗位拟聘任人选不再以竞争上岗方式产生,但需参加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低于规定分数的不得上岗。

七、时间排版

1、2007年12月5日—12月7日,征求全体员工对竞聘上岗方案的意见,职工代表组长签字。

2、2007年12月11日,正式下发文件。

3、由公司负责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组织、协调,完成一般管理、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

(1)2007年12月11日—12月20日,生产系统单位竞聘报名、考试、考核,确定上岗人员。

2007年12月11日—12月12日,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12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基层单位一般管理岗位及班组长竞聘完毕后,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其它生产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17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2007年12月15日—12月25日,营销系统单位竞聘报名、考试、考核,确定上岗人员。

2007年12月15日—12月16日,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16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基层单位一般管理岗位竞聘完毕后,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其它生产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23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4、如发生时间变动以公司最终通知为准。

八、其它

1、竞聘上岗工作周期原则上为一至二年,并形成常态机制。出现新设岗位或空缺岗位,可随时进行竞聘上岗、劳动组合。

2、为加大对关键岗位的管理,建立制约机制,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对于本次竞聘城区生产系统各单位材料员岗位、供电分公司高压检查员岗位上岗的员工,如竞聘前在该岗位工作,且达到岗位轮换年限(生产系统各单位材料员岗位为五年、供电分公司高压检查员岗位为三年),公司将统一组织轮岗。

3、长电集团的全民员工,可参加主业各基层单位的竞聘上岗,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竞聘。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聘上岗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在公司的组织、协调下,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5、长电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储运公司、招标公司不参加本次竞聘上岗工作,具体竞聘上岗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6、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3

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厦人[2005]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

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

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原创: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竞聘、决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各学校拟实施竞聘上岗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我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范围、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1、关于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2、关于竞聘范围。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进行,特殊情况经我局批准,允许本系统其他学校的人员参加竞聘。

3、关于资格条件。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初次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竞聘一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高校、中学(含职业学校,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2)竞聘高校、中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小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资格或上岗证。

4、关于竞争的方法程序。

(1)竞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可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办法实施竞聘。

(2)竞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家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专家组考评实施竞聘的,先由竞聘者对自身的业务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在方案中明确。

(3)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竞聘。

(4)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原创: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4

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盘活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23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配套办法的通知》(人事岗[]1号)、《关于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区(市、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办发[]3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清退临时聘用人员

对于合同到期未续聘人员及无规定学历的临时聘用人员必须先期清退。

(二)核定人员编制

根据《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编办发[21号)、《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编发[]26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编办《关于转发省编办下达市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文件的通知》(编办发[]54号)分解我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执行。

(三)科学设置岗位

按照《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23号)文件的规定,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其中岗位总量以核定的人员编制为基数,专业技术岗位应不低于总岗位的70%;专业技术岗位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四)组织人员竞聘

1、竞聘对象。年12月31日前进入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手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经人社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与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岗聘用人员,以及“三支一扶”支医服务期满人员。竞聘对象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凡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具体资格条件由区人社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按要求合理确定。

2、确定竞聘人员。区卫生局按规定对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竞聘人员资格进行逐一甄别、初审后,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在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公示。审核确认结果分别报市人社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出具竞聘资格审定确认意见书,竞聘人员据此参加竞聘上岗。

3、组织竞聘上岗。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区卫生局统一指导下,根据本地卫生人才资源状况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市、区统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对竞聘的原则、程序、办法等作出规定,经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4、实行全员聘用。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竞聘上岗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通过竞聘上岗的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区人社局、卫生局要对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认定后,按规定确定所聘岗位工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今后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及岗位出现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时,必须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计划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将招聘方案经区卫生局及人社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度,办理人事。

三、未聘人员安置和分流

对于参加竞聘未取得岗位的未聘人员,采取以下办法予以分流安置:

1、内部统筹调剂。主要针对未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未聘人员首先应在卫生系统内部调剂,由超编单位向缺编单位流动。对仍未能取得岗位者,可采取其他方式分流和安置。

2、三年期过渡安置。对未聘的在编在册人员,采用三年过渡期安置,并实行下岗待聘制度。在三年下岗待聘期内按其基本工资的70%发给生活费(已落实单位的分流人员由接纳单位发放工资),下岗期限为三年。在三年待聘期内,医疗卫生单位如有空缺岗位,卫生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在编的未聘人员参加系统内的招聘,为待聘人员提供竞聘上岗的机会,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可优先参加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内部退养安置。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正式在编在册未聘人员,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经区人社局、卫生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实行内部退养。退养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龄连续计算,享受调资政策,达到法定年龄正常办理退休。

4、鼓励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正式在编在册的未聘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其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支一扶”计划支医人员参与改革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此次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召开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关于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和动员医疗卫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工作。同时,要及时与在编不在岗人员联络,讲解政策,以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编报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区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岗位设置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区编办核定的编制限额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根据资质、能力、作风等综合因素确定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设置方案报区卫生局、人社局审定批复后实施。

第三阶段:竞聘考核

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竞聘考核,由区卫生、人社、监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区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第四阶段:聘用上岗

竞聘考核结束后,对于考核合格的竞聘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

对考核合格而不上岗的竞聘人员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又离岗的,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和辞退。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5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成立支局所长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竞聘上岗岗位

邮政支局支局长、邮政营业班班长等岗位。

对年收入达300万以上的网点设立副支局所长岗位。

三、参加竞聘的范围

现有支局所长、中心主任、一般员工,均可参加岗位竞聘;已转型网点或正在进行转型导入的支局所长或在本岗位未满三年的支局所长原则上不参加竞聘。

四、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一)支局所长岗位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度优良以上的。

2、参加邮政工作2年以上。

3、参加竞聘支局所长岗位为合同A类用工、合同B类用工,并同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4、原则上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副支局所长岗位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度优良以上的。

2、参加邮政工作2年以上。

3、参加竞聘副支局所长岗位为合同A类、合同B类、劳务C类、劳务D类用工,并同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4、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五、实施步骤

1、下发方案:2月10日下发《XX区邮政局支局所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申报岗位:2015年2月10日起至2015年2月11日12:00时止,报名人员须填写《所长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报名表发至综合部邮箱

3、提交竞聘书:参加竞聘人选提交竞聘书,竞聘材料包括到新岗位的工作思路、举措、如何创新发展,确保全年各项计划的完成。

4、组织考察考评:根据竞聘人员填报的志愿,经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员工代表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测评。其中:公众可信度30分、工作表现占20分、执行力占30分、工作业绩占20分。

5、确定入围人选: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6、公示:2015年2月11-13日进行公示。

7、任免:2015年2月13日前下发任免文件。

六、其他

1、文件下发后各支局所长组织全所员工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2、未参加竞聘或未竞聘到岗位的,另行安排工作。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6

沈伟民 拟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省汉江局《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聘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汉江局《关于做好人员聘用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积极稳妥推进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促进分局各项工作的巩固与发展。

二、聘用制度改革的原则

1、充分体现定岗定员与人员聘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据《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机构岗位及职责方案》设岗定员的基础上,结合本分局工作实际,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上岗;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人员聘用制,实现人事管理方式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2、坚持责任目标与职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3、坚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职工代表参与改革方案的制订,职代会讨论通过;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聘用制度改革的目标

通过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达到单位定性,人员定编;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因事设岗,按量定员;竞争上岗,合同聘用的目的,使分局的堤防工程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聘改工作的内容

1、机构设置及设岗定员

依据《汉江局内设机构、岗位及职责方案》设置以下机构:

(1)管理机构: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仙桃汉江管理分局。

(2)办事科室5个:办公室、人事科、工程管理科、工程技术科、计财科。

(3)直属单位3个:水政监察大队、防汛通信站、堤防养护大队。

(4)局属管理单位9个:仙桃汉江管理分局郑场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毛嘴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三伏潭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胡场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干河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仙桃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长埫口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洪北管理段、仙桃汉江管理分局西流河管理段。

(5)党群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即:中共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总支部委员会、仙桃汉江管理分局工会委员会、共青团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总支部委员会。

(6)设岗定员:全分局共设置120个岗位,定员179名。其中:局机关设置岗位27个,定员30人;局直单位设置12个岗位,定员39人;九个管理段设置72个岗位,定员110人。(岗位配置表及职能表附后)

2、竞争上岗及合同聘用

依据省汉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实行竞争上岗、合同聘用。在设岗定员的基础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现有人员通过竞聘和双向选择上岗,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

3、按照聘用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适应我分局特点的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

结合分局实际,对分局机关科室、防汛通信站、水政监察大队、堤防养护大队及九个管理段,根据各自的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分配形式。

人员管理方面:分局机关科室采取责任目标管理。对机关科室实行定岗定员、定工资、定费用、定责任目标,定期考核。

管理段按照水利部《河道堤防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标准》和水利部、

财政部《水管体制改革定岗定员标准》,确定河道堤防目标管理的任务,加强工作职责,强化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段人员责任目标和经济目标暂行办法》实行定岗定员、定工资、定费用、定责任目标,加强定期考核管理。

分局水政监察大队、防汛通讯站、堤防养护大队等直属单位,人员实行责任目标和经济目标相结合的管理。根据各自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责任目标和经济目标管理试行办法》及《责任目标和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分局直属单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任目标和经济目标管理,定工资、定费用,并加强定期考核管理。

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的总体思路是: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宏观调控,独立核算,内部监督,定期审计的办法进行管理。

4、建立辞聘解聘制度

认真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严格依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辞聘和解聘工作,对实行人员聘用制过程中发生的人事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和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

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仙桃汉江管理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竞岗操作办法》。

2、通过方案阶段

(1)召开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传达学习省汉江局《关于做好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组织学习讨论。以基层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汉江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分局的实施方案、办法等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3)召开分局党总支会议,根据职工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依据有关政策进行修改。

(4)成立仙桃汉江管理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5)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办法等。

3、组织实施阶段

(1)公布分局设置的岗位定员、上岗条件等。分局在职干部职工填写岗位选择调查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意愿,对在职干部职工的岗位选择意愿进行分类统计,并进行指导。

(2)确定分局机关中层管理岗位和直属、局属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各个岗位的资格条件,按《竞岗操作办法》通过公开竞聘上岗。

(3)确定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根据《仙桃汉江管理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各个岗位的资格条件,按《竞岗操作办法》,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确定上岗人员。

4、合同聘用

分局的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使用省人事厅制发的规范合同文本),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合同签证。

5、总结检查

对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检查。召开改革总结大会,总结改革工作,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任务及要求;向省汉江局相关部门上报总结材料。有关聘用制改革的一系列工作,力争在12月底全部完成。

6、规范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和规范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技能鉴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人员考核,解聘辞聘,人事劳动调解等各项相关配套措施。

六、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分局干部职工根据岗位的设置,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通过竞聘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是一件大事,对我分局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全分局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抓好抓落实。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涉及到管理体制的变化、机构的变动、职能的转变、人员身份的改变和单位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分局总支对这次改革工作负总责,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有关改革文件和改革方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3、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好。将政策交给职工,让他们吃透精神,消除疑虑,支持改革;鼓励职工参与竞争,自主择岗,教育职工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置,工作正常运转。

4、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一是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好改进和解释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定编定岗工作要出以公心,决不允许借机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三是改革实施方案、办法形成后,召开职代会,把方案交给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方案。

5、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在实行体制改革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对改革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干部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要坚持原则,防止、打击报复、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改革过程中,要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严格组织纪律,防止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

各单位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过渡,妥善保管资料、文件、

档案、财产,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6、改革纪律。本次改革事关单位的发展,事关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搞好这次改革工作,必须有铁的纪律,特作如下规定:

(1)要严格执行本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防汛工作。

(2)聘用制度改革期间,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生上述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实,情节严重者,单位不得聘用。

(3)不准拖欠公款。欠款人必须在聘改前规定时间内还清欠款,如不归还,暂缓聘用。

(4)在改革过程中,任何职工反映情况,要通过正常渠道,不得在群众中传播谣言,影响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