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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范文1
为了做好**市2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市2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体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所规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内容,申报人可从中自行拟定题目,也可结合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确定题目。
三、**市2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市级项目、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当年只能申报1项,并且申报人已承担除重点项目外的**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总数尚未超过两项。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科研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对项目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
4.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5.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书报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6.**市教育委员会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研究机构、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7.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8.申报人需交申请书一式二份,活页一式五份,科研管理部门在送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9.**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10.各高校、各区县受理申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各单位向**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集中报送申请书的日期为20**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的工作日。
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范文2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面向国家各科技计划中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面向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面向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项目应突出国家目标,选择对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和加快国际合作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通过政府协调和资金引导,集中和优化有效的社会资源,统筹安排并支持项目的国际合作研究和开发,从而促进国内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并有利于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实现若干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的科技综合实力。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面向地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立项中对地方申报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地方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当地政府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解决与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关键技术难题。
一、重点资助范围
1、与科技部在“*”期间组织实施的12个重大科技专项有关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计划、“*”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中重点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科技国际合作项目。
4、双边或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议定书中具有符合下列特点的项目:
——具有科技优势、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有能力以平等身份参与到国际大科学计划中的项目;
——以我为主、为我所需,需要开展国际合作解决我国科技发展过程中带有共性的科技难题的项目。
5、我国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已开展的重点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必备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项目配套资金;
——国际合作伙伴具有相匹配的资金投入,并有协议或书面承诺;
——双边或多边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议定书项目,第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中央一级研究院、所。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表(由国外方合作伙伴填写);
2、属于中央政府部门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曾列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需提供相应计划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书面申报材料和计算机软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范文3
1、抓好项目规划谋划。配合吉泰工业走廓区域规划的编制,紧紧围绕国家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的规划、论证、储备,促进项目与规划的有效对接,争取上级部门在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的布局方面的支持,加快经济发展。
2、强化项目开发包装。加强对全区项目开发包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引导项目单位加强与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选择信誉好、力量强、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工作,抓紧开发包装一批既符合国家投向,又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以及社会事业项目,为“十一五”后期发展打好基础。
3、加强产业和投资政策引导。及时收集、整理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投资方向等信息,为投资者制订投资计划和争取项目提供政策引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4、加强项目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投资贸易会、项目成果推介会、银企对接洽谈会,采取媒体推介与会议推介、集中推介与分散推介、直接推介与委托推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介投资项目,实现项目开发与项目实施的高效对接。
5、落实全年争资任务。将立项争资目标分解到区直有关部门,强化立项争资工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我委全年争取上级无偿资金不少于700万元。
6、全力搞好对上衔接。继续打好老区、政策、项目三张牌,实行领导负责、科室督办、专人跟踪和重大项目特事特办、专人专办的办法,加强与国家、省市发改委的联系和汇报;牵好头、抓好总,在全区形成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立项争资工作合力。
7、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分析、协调、服务,及时掌握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找准重点项目推进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上报给有关领导,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8、引导企业上市。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宣传,提高企业对上市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参与上市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加大辅导力度,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9、加强银企合作。有序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落实重大项目金融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好银企对接活动,在能源、交通、水利、工业等领域筛选一批优质大型项目,广泛开展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金融合作,促进企业争取信贷支持取得积极进展。
10、指导国家鼓励类内外资项目开展免(退)税确认工作。密切关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早介入,为符合国家政策的鼓励类内外资项目做好免(退)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主动帮助企业规范申报材料,积极协调海关、国税等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发改委汇报,做好工作衔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享受到免(退)税优惠。
11、积极争取项目用地。主动做好全区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土地预审工作,根据项目用地实际需求,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组织好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积极申报,争取省、市级预留土地指标,缓解我区项目用地压力。
12、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优势企业。积极向上争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高新技术、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协同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吸引企业落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在政策、技术、税收等方面加大已落户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壮大一批有配套、有市场、有技术、有税收的重点优势企业。
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范文4
[关键词]科技奖励 奖励申报 奖励渠道
中图分类号:D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7-0086-01
科技奖励制度作为我国科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自主创新,提升创新的能力。对于项目完成单位来说,获得科技奖励的肯定,一方面是荣誉的象征,另一方面也是专业技术实力的体现,对提高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作用显著;对于项目完成人来说,一方面是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肯定,另一方面也将对个人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当前阶段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对激发广大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科技奖励的主要特点
(一)覆盖面广
自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以来,目前的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个奖项。从现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来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覆盖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科学研究、技术应用等社会各行各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人员覆盖为科技成果研究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以及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1]
(二)渠道广泛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体系主要由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技奖励和社会力量设奖组成,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了多种奖励申报渠。项目研制单位及科研人员可结合任务来源、任务性质及任务密级,合理规划不同项目的申报渠道。同时结合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的发展方向,通过研究成果的积累,积极策划,可谋划适合的奖励申报渠道,争取奖励。
(三)影响巨大
科技奖励获奖项目对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热点和难点的重大科技问题、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国家和社会安全以及提高我国科学技术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载人航天工程”为例,《载人航天空间交会对接工程》于2013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奖励制度的激励作用充分的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该成果有力的提升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2]
二、主流奖励申报渠道现状
1999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除国家科学技术奖外,只保留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的三大部级奖励,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省级科学技术奖。在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由于专业技术领域的限制,军工单位研制的项目仅限于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
为提升科技奖励的权威性以及奖励项目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防科技奖励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将申报项目的应用年限要求由1年增加至2年,应用卫星设计寿命超过3年的需稳定运行3年方可报奖,以此充分验证项目的成熟性、完备性,同时,为提高奖励项目的质量,大幅降低了国防科学技术奖的授奖率,这些改革措施无疑增加了奖励申报及获奖的难度。[3]
以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十三五”期间国防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情况为例,五年间申报及获奖情况如下表:
根据上表,五院近五年国防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平均获奖率为31.6%,基本与国防科学技术奖平均授奖率1/3的数值持平,而近2/3的申报项目未曾获奖。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国防科学技术奖的授奖率大幅降低。
三、提高科技奖励工作几点建议
为提升航天领域军工单位奖励申报及获奖数量,确保更多的项目获得科技奖励,应不断探索和实践有效措施,提高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质量。
(一)积极拓展奖励申报渠道
探索多种奖励申报渠道,结合任务来源、任务性质及任务密级,合理规划不同项目的申报渠道。同时结合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的发展方向,通过知识产权的积累,积极策划,争取获得更多的奖励。
全国主要的科技奖励,基本情况如下:
1、国家科学技术奖是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家最高级别的科技奖励。
2、部级科学技术奖目前只有国防科学技术奖、公安部奖,安全部奖三大奖项,其中公安部奖、安全部奖由于专业领域的原因,军工单位无法申报。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
4、除上述奖项之外,其他奖项还包括全军武器装备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和教育部科学技术奖,其中,全军武器装备科学技术奖、教育部科学技术奖须由教育部下属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航天军工单位可作为合作单位进行申报。
(二)提前规划,重点培育奖励申报项目
根据科研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提前规划、整体布局科技奖励申报,确保型号工程总项及其关键分系统项目奖励申报各个环节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并提前谋划重大研发课题的奖励申报。
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创新模式,尤其注重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注重对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的,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的科技成果的挖掘和培育,做好知识产权的布局,努力培育并形成一批优秀的科技成果。
此外,根据单位业务特点,统筹谋划型号工程、预先研究、情报、标准、计量等不同类别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形成型号工程及项目研制、预先研究及基础研究、技术基础以及软科学和科技情报研究成果等不同类别科技成果的全面覆盖。
(三)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奖励申报项目能否获奖取决于两点要素,一是奖励申报当年的形式,二是申报项目的质量。对于前者,可通过对军工系统内各单位当年度奖励申报项目的深入调研了解,规避与重点项目的冲突,合理布置重点项目的申报年份,提高重点项目获得高等级奖励的概率。对于后者则主要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本身的规模、效益等因素,另一方面是指申报项目材料的质量。对于项目本身的条件,其由任务下达及研制情况决定,申报过程中应更多关注项目申报材料质量的提高。项目申报材料是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了解项目有关情况的唯一依据,应充分了解各奖励类别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评价指标及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关注的重点内容,对申报书中相应的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做到描述清晰,重点突出,此外还应提高申报材料形式要求。
(四)谋求与系统外单位合作,申请其他类别的奖励
加强航天军工单位内外多种形式交流合作,鼓励同外部单位合作,积极推动有效利用单位内外资源的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强化在前沿技术和基础科学领域方面的合作研究,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合作成果,在交流合作中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通过联合报奖的方式,争取航天军工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无法申报的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进一步拓宽奖励申报渠道。
参考文献
[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2]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3]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范文5
(二)努力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动员、指导县各相关单位完善项目规划、环评、可研等各项前期,做到有备而战;加大农业、工业、能源和资源环保类重点项目编报力度;重点争取已列入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项目成熟一批、申报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力争能有更多项目挤入国家、省计划盘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三)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工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县域经济主导产业,进一步推进产业培育计划,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产业集聚工作纵深开展。一是产业招商增添后劲。紧紧围绕“2+1”特色产业发展定位,坚持不懈推进园区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三位一体”招商模式,不断提升“2+1”产业集聚度;二是采取措施培大育强。采取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股改上市等措施,通过分类分层、一企一策给力服务,使企业在服务中做大做强;三是落实政策完善服务。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载体,不断健全“2+1”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壮大规模实力,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督查监管服务。联合县督查室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对没达序时进度的单位、限期完成;不能按时完成,将进行责任追究。积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创新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企业与金融部门的良性互动体系,拓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通过债券募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发形式多样的适宜重大项目建设的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办“资产质押”等融资业务。
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范文6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用于重点支持我市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息金”)。息金规模为每年500万元,一定3年,以后视情况再作调整。
第三条*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联审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小组”)负责息金的审批工作,由分管副市长、市发展计划、经贸、财政、科技、交通等部门组成;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产办”)负责息金的申报受理、审查、下达等具体组织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息金的拨付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设立的从事流通服务的各类型企业。
第五条息金安排的原则是: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强、统筹兼顾,以激发和调动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投入现代流通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流通企业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其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水平,促进现代流通业的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
第六条息金安排的项目重点是:
(一)符合《*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二)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高级批发市场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
(四)规模化、规范化的连锁经营建设项目;
(五)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显著提高流通效率或扩大流通服务范围的项目;
(六)采用国际上成熟的物流技术和服务标准显著提升流通服务质量的项目;
(七)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完善流通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实现企业管理网络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的项目;
(八)列入国家或省专项的现代流通业建设项目;
(九)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其他现代流通业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请息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二)项目于*年或之后竣工,按规定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以上;
(四)对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的项目、市级物流园区、纳入国家或省级重点支持的现代流通业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贷款到位进度给予贴息。
第八条贴息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投入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九条对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的项目,经审查确认其投资总额后,对总投资30%以上的自有资金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等同于贷款的息金支持。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于*年7月底前提出*年度的贴息申请,以后的可于每年12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贴息申请。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包括:(一)贴息申请报告;(二)*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申请表*;(三)项目批准文件;(四)应用先进技术的项目要提交技术报告或技术鉴定证明等相关资料;(五)项目工程进度或竣工验收考核表和竣工验收报告;(六)经办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及利息结算清单。
第十一条市三产办会同市经贸局对申请当年息金的项目申报资料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初审,综合平衡并制定息金安排计划后报联审小组审批。市财政局根据批准后的息金安排计划,于每年的8月份将息金直接划拨到项目单位。
第十二条已取得息金扶持的企业自取得息金之日起2年内每半年向市三产办报告息金使用情况、使用效益和项目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市三产办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息金使用的追踪问效工作,定期组织联审小组成员以现场勘察、抽查帐簿等形式对息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息金及时到位和正确使用,并于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联审小组报告息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必要时联审小组可委托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对贴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息金必须专款专用。企业取得的息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处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息金。对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市财政局收回已拨付的息金,并取消其以后享受息金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申报项目文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改变息金用途,挪作他用或截留、侵占的;
(三)拒绝或不予配合市三产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的;
(四)不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送息金使用及项目运行情况的。
第十五条获批准享受息金的重点项目,由市优先逐级推荐上报,争取纳入省或国家的服务业引导资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