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制度论文范例6篇

耕作制度论文

耕作制度论文范文1

关键词:耕地保护,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全面协调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耕地面积只占世界耕地面积的7%,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亿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现阶段,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做到既要吃饭,又要发展。因此,必须多举并措,建立耕地长效保护机制,切实有效保护好耕地。对此,笔者谈以下几点看法:

1、抓好行政监督体系建设

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主要依赖于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耕地保护监管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免费论文参考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仅靠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土地用途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已远远满足不了耕地保护的要求,耕地保护将面临更多的新形式、新任务和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耕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内容、体系和标准建设;必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制度,凡大面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核准;必须建立由发改委、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将耕地保护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济南市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有关局委办“一把手”为成员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在市土地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耕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近年来,济南市又成立了城市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建立了建设项目审批的规范化程序和机制,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按程序经过各部门初审和领导小组集体会审。在土地预审环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切实做到项目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不违反规划用地、不突破计划供地,并且严格按照国家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从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定额标准、供地政策、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占补平衡制度等方面,严格审核和把关,坚决杜绝项目建设浪费土地,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

2、抓好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社会监督通常是指全社会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监督,也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从目前情况看,社会监督职能缺乏相对独立性,内容和程序还不完善,基本上属于行政管理,缺乏独立运行的支撑系统,一旦行政职能弱化,社会监督也就随之减弱。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免费论文参考网。抓好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的思路就是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建立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把行政监督、权力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一体化的社会监督网络。近年来,济南市注重采取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广泛地把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张贴标语、信息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让全社会了解耕地保护政策,发动群众监督耕地保护工作。并在市广播电台开播政务监督热线、建立国土资信息源网站,在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耕地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3、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设

2005年至2006年,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济南市政府分别下发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各地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其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量负责。免费论文参考网。从执行情况看,各级政府重视程度逐年提高,耕地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从考核自查情况看,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和协作,涉及多项指标,标准较为笼统,目前还没有比较科学系统的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政府应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种、统计等部门,结合耕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的研究,对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耕地质量、数据资料、奖励惩罚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形成操作简便、标准科学、系统完整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4、抓好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可以看出,耕地占补平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以保护耕地为核心的重要制度。但在其实施过程中,由于尚未建立起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制定出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质量的验收标准体系,耕地占补平衡往往停留在“数量”层面。目前我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各地国土、农业等部门应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已有成果,从耕地的土壤理化性状、生态环境优劣、配套设施条件等方面入手,尽快研究制定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评价标准、土地开发发新增耕地质量评价体系,从制度上、技术上防止“以质抵量、占多补少”,确保做到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质量降低的实行按等级折算,用面积折抵,使耕地保护体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的均衡保护。

5、抓好耕地保护激励体系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和多元化日益增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也在开始发生变化,必须建立起以农民为主的耕地保护激励体系。各地应积极探索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与农业部门土地承包合同书合二为一的形式,明确农户承包基本农田的位置和面积,落实保护责任,同时参与国家粮食直补形式,每年再给予承包基本农田的农户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激励广大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济南市平阴县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块钱解决耕地保护难”的经验,全县推行“一村一名信息员,每人每天一块钱,时时处处有人管”的办法。在全县346个行政村每村聘任1名土地管理信息员,每人生天补助1块钱,如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信息员可直接向县国土资源局举报,如知情不报,取消信息员资格,停发补助费,基本上做到了耕地保护问题的“早发现、快处置、零信访、零发案”,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6、抓好耕地保护投入体系建设

耕作制度论文范文2

1引言 从动态系统的视角看,社会系统寄生在生态系统之上,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是社会系统持续的必要前提。林业不仅是生态建设的主体,而且是生态安全的保障和生态文明的标志。近年来,我国先后启动了六大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基本形成了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新格局,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作为投资最大、造林面积最多、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如何形成有效的生态建设驱动机制,促使生态建设良性循环发展一直是研究的热点话题。目前的退耕还林驱动力分析一是根据经济学的理论和假设为基础,强调基于“经济绩效”的(efficiencybased)的驱动作用。这种观点认为,退耕还林是根据相关的(或感知到的)成本/风险与收益进行比较分析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按照这个逻辑,参与生态建设是因为其经济净收益为正。例如刘璠从公共政策选择的角度,运用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理论,分析退耕还林的行为动因,通过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寻找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农民行为的经济动因;二是依据组织社会学的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theory),侧重“非效率”的(non-efficiencybased)视角,认为生态建设未必是理性的经济分析。这种观点认为,除了在经济利益上的细致计算,政府偏好、执政能力和社会期望等制度因素对退耕行为的影响作用十分重要。例如王迎从生态和经济方面分析了退耕还林的动因,认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增长是退耕还林的动力因素。本文拟在对林业生态工程的驱动力要素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淮南市退耕还林的案例分析,判断各种影响要素的本质属性,探索当前退耕还林工程后续发展动力。 2驱动力要素分析 2.1趋势驱动力 即生态安全问题而导致的生态安全动力。近二三百年来工业文明给人类带来了富裕和繁荣,但同时自然环境也遭到了破坏,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威胁。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已日益成为全人类的共识。中央政府为促使农民逐渐转出那些被认为是相对“不利于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种植业,而转入被认为有利于“环境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畜牧业,通过"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驱动引起土地覆盖的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2.2多元主体驱动力 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各级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产生的驱动力。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出现粮食结构性过剩,退耕还林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粮食总产量和国家粮食库存量的下降。各级地方政府虽然具有各地区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复杂性,但都存在着加强小流域生态治理的生态文化驱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经济驱动和应用农业科技,壮大优势产业科技驱动。作为直接实施者的农户,中央提出的“三补两减两落实”的基本政策让农户有了退耕从事第二三产业,增加收入,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驱动。正是这种多元主体利益的共同驱动,使得退耕还林规模得以实施并迅速扩张。 2.3反哺共生力 即退耕还林工程其巩固和发展依赖于效益的产生,反哺共生力就是这种效益生成作用的体现。反哺共生力和制度引力、经济引力、生态文化引力和技术引力都有一定的关系。例如政策开始实施时,退耕地块的退耕机会成本大多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经济引力使得退耕还林工程在试点开始后就很快超标。而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不同的制度安排,不同的技术措施也导致退耕收益不同,此外如果不能有效提高生态意识,解决对土地的依赖,政策性补贴停止之日就是山林砍伐复垦之时,财政负担长期化,政策也就陷入被动。 3退耕还林驱动力机制模型 这三种驱动力及其要素在对退耕还林工程产生作用的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由日益增强的生态安全需求和粮食结构调整的趋势动力F1构成退耕还林工程的推力系统,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迅速扩张起着主导推动作用。由经济引力、生态引力、制度引力和科技引力产生的反哺共生力F3形成退耕还林的引力系统,在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间,各级政府和农户作为多元利益主体的代表,它们通过政策具体实施,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实现,起着催化作用(F2)(图1)。从驱动力的作用而言,退耕还林工程由于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强制的意义,所以趋势动力对退耕还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趋势动力的推动下,即使没有多元主体动力的推动,退耕还林工程也会缓慢推进。也就是说,多元主体推动不能改变退耕还林的本质属性,因此,多元主体动力只起着催化剂的作用。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也是效益溢出的过程,只有当效益足够高形成足够的反哺共生力,才可以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巩固和发展,也就是说反哺共生力是退耕还林工程生存和成长力(图2)。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退耕还林工程也就是效益决定的动态平衡,在趋势动力推动和多元主体动力的催化下,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同期全国6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的52%,占国土面积82%的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多百分点,但建设成果能否巩固关键在于效益Q的属性,也即反哺共生力是否存在。为进一步分析,有必要进行实证的思考。 4退耕还林工程驱动力的实证思考 淮南市位于安徽省中北部,地貌兼有平原和丘陵的特点,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为153.6亿t,占安徽省的63%,华东地区的32%,属于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据1999年统计,因矿产资源开发破坏土地面积621hm2,煤矿开采造成采煤塌陷区面积7262.1hm2,生态环境十分恶劣。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仅在2002年、2003这头两年里,淮南市坡耕地造林总数相当于过去15年以上的造林总量,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4.1案例概况#p#分页标题#e# 项目区1:大同区上窑镇马岗村退耕还林地0.26hm2(4亩),原水稻田抛荒,2003年起退耕还生态林,种植杨树,株行距2m×3m,稻田土,耕作层薄,种植过于密集,林木长势差,基本属于小径材。农户外地打工,对土地无依赖,无返耕意愿。项目区2:毛集区淮河行洪区退耕还林地2.3hm2(35亩),沙化地,2003年起退耕还生态林,种植杨树,株行距4m×4m,基本属于中径材,外地老板承包,林下养鸡,退耕收益低于农田收益,返耕意愿强。项目区3:凤台县民族乡退耕还林地1333.3hm2(2万亩),坡耕地,土壤贫瘠,2002年退耕还经济林,种植石榴,株行距3m×4m,由于品种不耐运输,病虫害多,经济效益不明显,2008年后大户承包,合作社管理,年净收入48000元/hm2,无返耕意愿。项目区4:潘集区退耕还林地20hm2(300亩),洼地,粮食产量低而不稳,2007年利用退耕调整指标退耕还经济林,种植中山杉,15000株/hm2,公司承包经营,承包费用9000元/hm2,农户自己管护,另外获得劳动收入,暂无返耕意愿。 4.2驱动力对比分析 通过访谈、实地调研和相关资料,将4个项目区的驱动力归纳如表1、表2和表3。 4.3效益变化与演变趋势 通过访谈和其它相关资料,可以对4个项目区的效益变化做出判断。退耕还林初期,在趋势动力和多元化主体动力的作用下,退耕还林达到了较高的初始效益。但在退耕还林进一步实施的过程中,效益在逐渐的降低。从趋势动力角度而言,1997年的黄河断流和1998年的长江洪水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使生态安全成为紧迫性需求,退耕还林工程因此出台,但在粮食产量及耕地面积减少的双重影响下,国家和民众浓厚的粮食情结使得粮食安全需求代替生态安全需求,成为第一需求。从多元主体动力角度而言,退耕还林是在中央政府批准和地方政府推动下迅速大规模扩张,退耕还林为国家消化了大量的粮食库存,但在粮食减产、库存减少等因素的作用下2003年粮食价格的强劲反弹,2004年国家因此大幅削减了退耕指标(从计划400万hm2降为66.7万hm2(1000万亩),中央政府利用退耕还林调整土地种植结构的动力减弱。地方政府利用退耕还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区域经济的动力前提是中央政府全额买单,国家计划削减后,退耕还林不再是“免费午餐”,地方政府动力也因此减弱。此外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业补贴的实现,农户利用退耕还林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的动力也逐渐减弱。从反哺共生力角度而言,效益的减弱使得退耕还林工程面临着返耕的压力,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强,经济引力越强,返耕的可能性越大。受文化素质和现有经济状况的制约,文化引力对效益影响较弱,而科技引力和制度引力有助于提高效益,降低返耕的可能性,但科技引力主要表现在直接效益。 5结论与讨论 在趋势动力、多元主体驱动力、反哺共生力共同作用下,退耕还林工程通过效益决定机制,形成一种动态平衡。趋势动力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因子,反哺共生力决定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两个力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内生动力,在退耕还林工程的不同时间段分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多元主体驱动力起着催化剂的作用,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能量注入,能够加速退耕还林的过程,是一种外生动力。由3种驱动力能量叠加形成的效益是退耕还林工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当其始终高于返耕效益时,退耕还林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对4个案例的实证分析,证明了退耕还林中,经济引力和对土地的依赖性决定退耕还林的成败。同时制度和科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效益,将成为退耕还林后续发展中重要的影响因素。 本文仅从定性的角度对退耕还林的驱动力进行了理论推演和实证分析。这3个驱动力如何更好地量化生成量化模型,有待进一步研究。制度和科技在退耕还林作用方式和作用效果的量化分析,也将是后续研究的新方向。

耕作制度论文范文3

一.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

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有人归纳为两点,有人归纳为三点或五点,等等。[59a.29a.58.42a.64.50b]不管具体表述如何歧异,人们的分析一般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结构两方面着眼的;最近亦有人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业及其相互关系考察我国传统农业。对我国传统农业与水利的关系则有不同认识。

一生产技术的特点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这是国内外学者所公认的,但对精耕细作内涵的认识有一个深化过程,对它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则存在较大分歧。

董恺忱考证了“精耕细作”一词的来源,指出古代文献中虽屡有“深耕疾耘”等证,但“精耕细作”一词始见于五十年代我党关于农业合作化文件和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中;它实际上是近人对我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的一种概括[59c]。这一观点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至于这一技术体系的内容,开始时人们偏重从耕作栽培技术上去理解它,并以南北不同的土壤耕作体系的形成作为农史分期的重要标志。外国人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中耕农业”,而与西欧中世纪“休闲农业”相对称者,也是着重在土壤耕作体系的区别[69]。与此同时,人们又纷纷强调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率高(较早由休闲制进入连和制和复种制)这一特点,而与精耕细作并列。随着人们对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认识的深化,人们对精耕细作内涵的理解也大大拓宽了。1989年出版的《中国农业科技史稿》“结束语”在论述精耕细作技术体系时,就把提高农业生物自身生产能力的技术措施(如育种.种子处理保藏.对农业生物之间互养或互抑关系的利用等)和改善农业生物环境条件的技术措施(如土壤耕作.施肥.灌溉等)提到同等重要地位。上述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一方面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另一方面以“三才”理论为指导,这三方面结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也可以用“精耕细作”来概括。文中又指出,精耕细作首先是在种植业中形成,但在发展过程中,其基本原则也被应用于广义农业生产的其它领域中[49]。已有人试图用这种认识具体阐述中国传统的农学体系。[29b]

精耕细作属集约经营的范畴。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属劳动集约类型。精耕细作与多劳集约关系密切,以至有论者往往把二者等同或混淆起来。最近有人指出精耕细作不一定和多劳集约相联系,并以汉代的代田法和区田法为例,说明可以有产量和效率并重型精耕细作和多劳集约型精耕细作,只是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小农分散经营越来越占优势,精耕细作也就越来越被限制在多劳集约的轨道上运行了[29e]。

至于精耕细作传统形成的原因,或强调人口多耕地少格局的影响[8a.11],不过这种格局的形成相参对晚后,难以成为精耕细作形成的主因。更多学者从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予以解释,本综述下篇还将具体论及。席海鹰的思路与众不同,他强调自然条件形成的压力,认为精耕细作是在中国人民改造恶劣的自然环境.抵御频繁的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建立并得到发展的。他不是用封建地主制解释精耕细作的形成,相反,是用精耕细作来解释封建地主制的形成,把精耕细作视为联结中国自然条件和中国社会的中轴。[48]从某些精耕细作技术在封建地主制形成以前即已出现看,[29a]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农史界的学者则多倾向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精耕细作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与不利的自然条件的斗争中所创造的巧妙的农艺,它的形成和发展既与封建制下农民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有关,亦与逐步形成的由局部到全国性的人多地少的格局有关,同时,它又是各民族农业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合结果。[49.29a]

二生产结构的特点 农业生产结构指农业生产中各个生产部门或生产项目之间的结合形式和比例关系。它的中心是农牧关系。中国古代农牧关系有着与西欧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在广大的农区,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导,种植业中又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畜牧业只占次要地位。故古人有“辟土殖谷为农”(《汉书·食货志》)之说。对这种历史现象,论者鲜有不承认的,而认识则大相径庭。

国外学者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无畜农业”或“跛足农业”的。五十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农学史》认为我国自春秋以来形成“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影响颇大。[7a]。宁可基本上承袭了这一观点,认为“从汉代开始,除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相结合的大规模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其原因则是:个体生产,不宜大规模畜牧业,精耕细作,连种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生产率偏低,无法广种饲料。[11a]唐启宇分别以“主谷式”农业(先农后牧)和“谷草式”农业(农牧并重)来概括东亚和西欧的传统农业。[51]曹隆恭也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偏重粮食,不是农牧结合,而是农牧分区。[58]有些研究世界史的同志也从中外比较的角度谈到中西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同特点。例如吴于廑认为无论东方西方,封建社会的经济都是农本经济,以足衣足食为根本目的,耕织结合,但对牧养牲畜的需要各不相同。中国养畜主要为农耕提供动力,牛耕发展缓慢,纺织原料不靠畜产品。南欧中亚土质粘重,很早就使用重犁,要用二牛.四牛以至八牛拉犁,养牛较多;纺织原料主要是羊毛,养羊业比较普遍;加之很早就有食肉.饮乳酪的习惯,故畜牧业在农本经济中的比重较大。[28]马克思垚也有类似的论述,但他认为中国牧轻农重特点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而对西欧中世纪畜牧业比重也不宜高估。[1]

以上论断,如局限在农区个体农户经营的畜牧业的范  

围内,无疑是正确的或部分正确的。所以说是部分正确,是因为如“跛足农业”一类提法虽然形象,但欠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台湾学者许倬云就曾指出,中国农业自成体系,但是中跛足的[64])。中国传统农业不是农牧结合的提法亦未必符合实际。有些同志更由此走向极端。陈平认为西欧一直是半农半牧,以牛为主,中国则自井田制崩溃以来,就形成以粮为主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是我国两千年来动乱.贫穷.闭关自守的病根[34a]。

这种观点引起一些同志的批评。他们指出:“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因为这里的“经济结构”实际上只是指生产结构,不应与小农经济混为一谈,小农经济一般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其生产结构不可能是“单一”的。我国春秋以后畜牧业并没有走向衰落,而是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至中唐以来才逐步产生农牧关系畸轻畸重的现象,但也不能笼统称之为“单一经济”。我国农区生产结构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耕桑并举,农牧结合的综合经济。就农牧关系而言,虽然畜牧业只是农区农业经济中的副业,但一方面利用农副产品牧养牲畜,另一方面利用畜粪肥田和畜力耕作,也是农牧结合.互养互促的一种形式。除农家小型养畜业外,地主和国家往往经营较大规模的畜牧业,而广大牧区又有比较发达的游牧经济。我国古代农牧关系可概括为“两个并存”,即:农耕民族占统治地位的,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和游牧民族占统治地位的.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同时并存;在以农为主的地区内,则是以养马业为基干.主要用于军事目的.规模较大的国营牧业和以牧养猪.牛.羊和家禽为主,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较小的民营(农民和地主经营)牧业同时并存。[29b.c.d.2]

三关于“多元交汇”

我国是幅员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类型,不能归结为某种单一的模式。由于各种原因,以前的农史研究偏重于汉族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欠全面。在编纂《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曾提出要反映各民族对农业科技的历史贡献,不能写成单一的汉族农业科技发展史。这方面的工作已陆续取得一些成绩。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有人提出中国传统农业是“多元交汇”的体系的命题,指出中国农业不是从单一中心起源而向周围辐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内的若干地点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各地区各民族基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经过分化和重组,逐渐形成相对异质的农业文化,中国古代农业是由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融汇而成,并在他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精耕细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多元交汇”体系的产物。多元交汇和精耕细作构成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并成为其巨大生命力的源泉。论者谓这一观点能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我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农业发展的面貌与机制。它与费孝通提出而为民族学.考古学界普遍接受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命题相互衔接,而又有所区别。[29e]

四关于“水利农业”

十七.八世纪以来,西方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有完善的农田灌溉系统,是集约化农业的组成部分。近世言“亚细亚生产方式”者,或把水利灌溉.农村公社.土地国有.****主义作为其主要特征,而中国亦被归入其中。主要根据之一是马克思说过人工灌溉设施是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观点颇有影响。最近的例子是孟庆琳.王朗玲的文章,认为“我国封建农业是主要的特征是水利农业”,水利灌溉在任何地方都是农业生产的支柱,黄土地区在适当灌溉条件下的“自行肥效”是中国农业具有持久性的主要奥秘。而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宗法制度,以及封闭性都是水利农业的产物[43]。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并没有获得响应。因为很明显,像我国最早的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反映的那种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是很难划入“水利农业”范畴的。已故王毓瑚先生曾对这种观点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他指出十七.八世纪以来欧洲人传说的中国古代农田灌溉制度是出于想象和误解,马克思所说的“东方”,不包括中国在内。农田水利建设兴起的战国时代,也正是土地私有制实行之时。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实现过类似灌溉网的广泛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集权政治没有必然联系,分裂时期的某些割据政权,反而往往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做出成绩。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既不象西欧那样完全依赖天然降雨,也不象马克思所说的古代东方完全依赖人工灌溉,各地区是在很不相同的条件下以不同方式解决水的问题,不存在遍及全国的灌溉网。他的观点基本上继承自王毓瑚,但并不否定井田沟洫体系的存在,只不过认为它的作用在排水洗碱。沟洫农业是垄作形成的旱作农业,而非灌溉农业。[29f]最近史学界批判魏特夫《东方****主义》中关于“治水社会”理论时,也指出它背离了中国历史实际。[12]

二.对中国传统农业评价中的肯定论和否定论

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是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走什么道路的问题紧密相连的。七十年代末,我国曾从美国引起成套的农业机械化设备,一时间在部分同志中引起近乎天真的乐观情绪,似乎只要照搬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就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精耕细作的传统,被认为是小农经济手工操作的产物,甚至不再值得一提。在生产结构方面,有人也主张学西方,走“以牧为主”的道路,改变我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传统食物结构。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对解放后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评价问题。生产结构不大合理,生态环境恶化是三十年农业遗留的突出问题之一,有些同志对此估计较重,认为是执行“以粮为纲”方针所致;“以粮为纲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产物,与历史上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结构一脉相承。这样,他们就从对三十年的否定进而为对传统农业的否定。这股思潮最有代表性的是陈平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两千年动乱.贫困.闭关自守的病根》等一系列文章。在作者看来,单一经济.精耕细作.小农经营是三位一体的。它破坏自然生态,引起劳动生产率递减(如说“精耕细作,复种套种,加上灌溉,使地力不得休息,土壤沙化.盐碱化日益严重”等),造成人口问题和周期性土地危机;阻碍分工,抑制交流,使资本主义不能顺利产生(作者称之为“稳定性最高.进化度最小”的“超稳定结构”),等等,总之是坏到了极点。《病根》一文在《学习与探索》发表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全文或摘要转载,一时造成颇大影响。[34]”

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引起了几乎一致的反对。较早提出不同意见的,如杨直民.董恺忱指出,从农业历史看,集约化是必然趋势。中国传统农业以劳动集约为特点,技术上表现为精耕细作;西方农业现代化,也是提高农业集约度的过程,技术上表现为机械化的精耕细作。因此,不应把机械化和精耕细作对立起来。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吸收精耕细作传统中合理的.有用的因素[33]。郝盛琦等人批评了把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归罪于“单一小农经济结构”的观点,反对全盘否定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指出“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便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状况也一定要改变”。“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46]。更多的同志是从正面对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和它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给予肯定的评价  

。尤其是原农业副部长刘瑞龙《正确对待我国农业历史遗产》和《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等文,影响较大。作者指出:“在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是放弃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相反,必须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把精耕细作和现代化结合起来,这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和优点,是加快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依据。”由于这些文章曾广泛征求和汲取农史界的意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农史界的共识。[19]

肯定论者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证的。

1.总结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肯定它在世界农业史中的崇高地位。这方面文章发表得很多,尤其集中在农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史》(季刊).《农业考古》(半年刊)和《农史研究》(不定期论文集)上,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专着和小册子也以很大篇幅阐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只举两例予以说明。董恺忱在《从世界看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一文中,广泛吸收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他们的评论,指出:一.中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起源中心之一。二.中国框形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传统犁之一。它的特点是具有曲面壁和摆动性。西方近代犁吸收了中国犁的特点,成为近代农业革命的契机。三.我国是世界上有较高土地利用率的国家之一。和南欧中世纪长期实行休闲制不同,中国很早就实行连种制和复种制。四.在世界农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中,我国是没有出现地力衰竭的几个仅有国家之一,这主要得力于中国农民善于利用生产.生活上的废弃物给土地施肥。五.我国传统农业一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主要表现在精耕细作农艺和较高的单产上。西欧中世纪收获量只有播种量的三四倍,而中国达到十几倍.几十倍以至上百倍[59b]。原江西省博物馆陈文华等主办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则以具体事实说明我古代许多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比西欧领先一两千年。

2.揭示我国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强大生命力,肯定它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如方原反对脱离我国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完全按西方模式改造我国农业,他指出,我国解放后的三十年间,农业发展速度和粮食单产均居世界前列,并非什么都是落后的。这期间粮食总产增加近三倍,以不到世界总耕地7%的耕地,养活全世界1/4的十亿人口,主要依靠以现代科技初步强化了的精耕细作传统;这一事实集中表现了这一传统的强大生命力。他主要走强化和发展精耕细作优良传统的路[8b]。为什以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与精耕细作的传统相结合?一些同志强调了农业科学技术的继承性,认为在农业生关系统中环境条件和生物特性变化较慢,不少传统技术是基于对这些条件的深切认识,故能长久适用,不会过时。还有人从系统论角度对此作了阐述[39.5]。这些论述解释了农业科技的一般性,但还没有揭示中国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就特殊性而言,精耕细作是以增加单产.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攻方向的,正如许多同志指出,这可以用较少土地养活较多人口,非常符合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紧缺的基本国情。同时,精耕细作是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这种理论把农业生产中的环境条件(“天”“地”).农业生物(“稼”)和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人”,视为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能够比较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农业生物与环境条件之间,各种农业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比较正确地处理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因而也就比较符合农业的本质,这也是这种农业技术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原因。[49.29]

耕作制度论文范文4

关键词:土地资源,法律制度,耕地保护,土地登记

 

一、我国耕地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耕地整体素质下降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的加快,耕地总量的增加是困难的,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减少,更糟的是耕地整体素质趋于恶化:优质高产农田在减少,劣质低产农田在增加。论文格式。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资料,中国位于城镇郊区和村镇周围的耕地减少2/5,有些地方甚至超过3/5,这些区位的耕地通常都属于优质高产田。

(二)后备耕地资源不足

从合理开发的角度看,在0.35亿公顷成片荒地中,约有0.133亿公顷可作为耕地用,按垦殖率60%计,可净得耕地800万公顷,后备耕地严重不足,甚至难以弥补现有耕地的损失已基本成为事实。并且宜耕地0.133亿公顷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极易受风蚀、沙化、盐渍化和潜育化影响,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三)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量较小

建国50多年来,中国耕地统计面积累计减少4273万公顷,扣除开荒造田的2633万公顷,耕地净减少1640万公顷。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耕地占用不可避免,加之后备耕地资源十分有限,中国耕地总量和人均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进一步下降,中国耕地总量和人均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减少,必将加重本已紧张的人地、人粮矛盾,直接影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二、耕地资源恶化的原因

(一)认识原因:

认识到耕地保护重要性的主要以学术界和中央有关部门为主,许多人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它的迫切性,更不知道保护耕地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一样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论文格式。值得注意的是,也存在不少政府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将发展城市经济和保护耕地对立起来,缺乏保护意识。另外,我国的耕地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民来说,失去耕地,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在我国还不能将失去耕地的农民很好安置的情况下,现在的征地补偿不足以让农民安身立命,社会成本很高。考虑耕地的这许多功能,将包括生态服务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和它的产出价值都算在征地成本中去,提高征地的经济成本,从而保护耕地。

(二)深层次原因:

(1)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与新《土地管理法》相配套的各种单行法律还欠缺或不够翔实完善,使全国土地管理工作缺乏很好的法律依据,对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约束力不够,不能很好指导操作。如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既可以是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村民委员会,还可以是乡镇农民集体等等,这种土地所有权产权界定不明晰,产权主体模糊的直接后果,会造成土地保护、监督上的乏力,集体对耕地保护非不为,而是不能为,无权为;如仍缺乏土地征用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致使征地权力的滥用并以低廉的价格征用农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导致耕地大量损失。(2)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念。现在衡量政府官员政绩的标准是经济增长、城市扩张,而不是从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来衡量,政府官员的耕地保护的积极性难以提高。 三、关于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思考

我国对耕地进行保护的主要法律有《环境法》、《刑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更多是从经济利用、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及土地的权属问题进行规定。但对具体实施则比较笼统。如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对耕地保护的一些特殊制度如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与审批、节约用地与耕地、土地整理与开发生产区相结合制度等,只规定了制度而对具体的实施没有应对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因此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配套的各种单行法律,如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利、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登记、土地征用、耕地保护、土地保护、土地租税、土地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这些配套法律应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条目内容详细,便于实际操作。一旦这些土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就应作为全国土地管理工作的依据,成为约束全国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统一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快土地管理立法工作,建立以新《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下的土地法律体系。

四、完善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制度

(一)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我国是一个人均耕地资源十分紧张的国家,当前,我国的经济又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征用土地是土地管理的一个经常性工作,尽管《土地管理法》对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但修改后的土地征用制度在征用目的、补偿标准、征地程序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界定、补充和完善。论文格式。因此,征用制度完善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农地基准地价为基础测算征地补偿,提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调整征地过程中政府、用地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利益分配关系,加上规划、计划等行政管理措施,有利于建立保护耕地,高效利用土地的制约机制。

(二)完善土地整理制度

在有利于生态环境优化的前提下,土地整理力争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并重,保证补充的耕地质量不下降并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不仅仅是数量的平衡,而是数量和质量的双平衡,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应能制定出相应得可操作的土地整理质量标准,使土地整理质量的提高有章可循;其次,应对整理增加的耕地进行地力鉴定,凡是对整理对象的土地其适宜性评价不宜用耕地的土地,政府部门不应投资对其进行整理;凡是通过土地整理用作补充耕地的地力或耕地的总生产能力与已占用的耕地不相对等的,政府部门在验收时坚决不予验收合格。

(三)污染综合防治制度

污染综合防治制度强调队土壤的综合治理与保护,这实质上是一项严格的许可准入制度,要求利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洁净的原材料和有效的污染防治手段,同时对生产者的生产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对耕地保护最大的一块是农村土壤的污染防治和保护,这要求对耕地生产者实施严格的管制,特别是对农药化肥的生产者进行控制,鼓励支持企业提高技术,生产无害得制品,鼓励农村发展生态农业,因此加强“三废治理”,提高农业科学技术,防止农田污染是实现耕地可持续利用必不可少的措施(四)建立检查考核制度

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土地管理职能,强化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特别要加强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职能,树立规划的权威性,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本地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情况向国务院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要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领导责任制,把完成耕地保护和节地挖掘指标的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1]郝晓辉,《中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00年,174页

[2]叶枕,《完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走城市化与耕地保护并重之路》,载民主法制综合网

[3]钟京涛,《我国土地立法评价》,载于《国土资源管理与科技》,03-07-05

[4]戈华清,《西部地区土壤保护法律制度分析》,2002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耕作制度论文范文5

关键词:退耕还林;激励;参与;机制;创新

收稿日期:2009-02-06

作者简介:柯水发(1977―),男,福建安溪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林业政策与林农行为研究。

中图分类号:S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2-0001-05

国务院于2007年8月9日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之后,如何进一步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激励农户主动参与工程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开始试点至2005年,共涉及到3200多万农户、1.24亿农民[1]。农户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体,农户的持续有效参与对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有效性和持续性至关重要。然而,当前国内外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研究文献较多,但主要集中于工程实施情况、工程管理、工程政策问题、工程技术措施、工程成效、工程影响、工程监测等方面的研究,缺乏从农户参与工程的角度系统地开展研究。因此,本研究侧重于从促进农户主动有效参与的角度来探索退耕还林工程运行机制创新,对于可持续地科学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构建和谐现代林业,保障林农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

1 退耕还林工程农户参与程度分析

通过对退耕还林工程农户参与程度的分析,可以窥见农户的参与状况和参与特征,以便更加有效地对农户参与行为加以激励。世界银行社会发展

部把参与水平界定为信息分享参与、咨询参与、合作参与和赋权参与4个层次,其中,信息分享参与是一种单向交流,咨询参与是一种双向交流,合作参与是分享决策和资源的控制权,赋权参与是转移决策和资源的控制权。这种分类方法可以为项目中的参与程度评价提供一个简洁的分析框架。因此,此种分类方法为本研究农户参与行为的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和理论基础。本文在此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过程分为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具体实施和工程检查验收3个阶段,并运用前文参与程度分析框架对农户参与程度加以分析。

从表1来看,当前的农户参与多数为低层次的参与,即多数为咨询性质和信息分享性质的参与。而缺少合作性质和赋权性质的参与。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工程的实施仍然是由政府主导来完成的,群众只是以投工投劳为主,群众具有的丰富实践经验没有发挥出来。尽管当前农户参与退耕的积极性很高,农户参与面很广,但农户的参与层次普遍不高,多数农户的参与为被动的接受性参与,即信息提供或咨询性的参与,而缺少合作性质和赋权性质的参与。工程实施中参与式方法运用不充分,农户的参与深度还存在不足。因此,对于退耕工程而言,可以进一步引入参与式发展理论,进行工程运

行机制创新,走参与式社区林业发展道路,充分体现出广大农户在项目选择、规划、实施、监测、评价和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参与,而不是形式上的介入。在提高农户参与程度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农户的参与动力和责任意识,增强农户的自我组织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是确保退耕工程更具持续性的重要保障。

2参与式的工程运行机制创新

参与式方法是当前国际合作发展项目领域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工作方法。参与式方法是发展主体积极、全面地介入发展项目的有关决策、实施、管理和利益分享等过程的一种方法[2,3]。在退耕还林中,农民是工程实施的主体,农民应当平等自愿地参与该项工程[4]。工程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通过将参与式工具或方法应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可以创造和谐的工程实施环境,增强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真正达到退耕还林的根本目的。参与式的工程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参与式工程规划机制、参与式工程竞标机制、参与式监测评估机制、参与式工程管理机制等,这些机制创新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户主动参与。

2.1 参与式退耕还林规划机制

在目前的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多数地方工程区仍沿用传统的工程规划。然而,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已有部分地区尝试性地开展了一些参与式退耕还林规划实践,据2003年第2期《林业与社会》刊载,甘肃清水县2003年春季以来,为充分调动农民的退耕还林工程中让退耕农户直接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将1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全部落实到了农户,在设计中坚持因地因树而宜,尊重农户喜欢的树种和造林模式,使设计更具指导性。在理论研究方面,一些学者,如邓华锋[4];先开炳[5];李维长等[6];曾发林等[7]也积极率先开展了退耕工程参与式方法运用研究,从而为各工程区改进退耕工程规划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

参与式是相对于传统作法而言的,其特点是:项目的主体是农户,以人为本,充分重视农户的愿望、利益和需求。参与式规划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规划方法,农户是规划的中心,是规划的基本单元和实施的主体。参与式退耕还林规划是一种全新的林业规划方法,与传统林业规划方法不同,在遵循大的原则前提下,决策是由农民自己做出,是一个“从下而上”的过程,是在技术员详细宣传、介绍项目后,让农民充分了解项目细节,然后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自主选择造林地、造林模型、造林树种、株行距;自主决定各自参与造林面积以及造林的抚育、管护方式,林产品利益分成比例及分配办法,在这种模式中,技术员只提供技术咨询。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将参与式退耕还林规划机制设计如下:政府首先通过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宣传,帮助农户加深对工程及工程政策的认知,以形成是否参与的行为意愿;第三步工程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农户参与意愿,进一步确认自愿参与退耕的地块、面积、还林模式、林种结构等信息,并对上述信息加以登记造册;第三步,将村社农民的退耕意愿情况加以公示反馈,如无异议,则进一步编制汇总村社退耕计划,然后逐级上报退耕还林计划;第四步,计划获核实批准后,下达计划并基于村社加以实施;第五步,具体开展参与式作业设计及具体的造林活动;最后经参与式检验收后兑现相关政策,实现农户合理退耕意愿的满足。

由此可见,参与式退耕工程规划具有以人为本、农户参与程度高的特点,项目目标符合农户的需求,有利于提高社区及社区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2.2参与式退耕还林招投标机制

招标投标制是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加强工程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对维护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控制建设工期,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方式、程序、内容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国家计委颁布的《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要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招标机构,除保密上有特殊要求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必须通过招标确定。招投标是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说明需要采购商品或发包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从中择优选出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使交易得以实现的一种交易方式,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等特点。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招投标能够发挥信息揭示和信息传播的功能,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缺点,降低交易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也应该适当引入招投标机制,以确保工程实施的公平性、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当前,有些工程区开展过一些类似的实践,如河北霸州市在2002年的退耕还林中,曾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无偿承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竞标者多达1500人,100公里的市管堤防绿化工程被抢包一空。目前,两条堤防已全部绿化达标,造林12300亩,植树70万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笔者认为这些招投标实践尚不普遍,也不规范。

在此,笔者尝试性地提出一套较为全面的工程招投标机制创新体系,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机制、退耕任务指标招投标制、林木种苗供给招投标机制、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机制、工程作业施工队伍招投标机制、工程监理招投标机制等。通过引入上述招投标机制,以确保工程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退耕指标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种苗供给的优质性和经济性,材料采购的经济性和公正性,作业施工质量的优质性和经济性,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工程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引入这些竞标机制,提高退耕工程实施过程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让广大农户有更多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农户参与层次。当然,在具体的招投标实践中,也存在着程序复杂化和一部分农户缺乏能力难以实际参与的弊端,这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2.3 参与式工程监测评估机制

监测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如一个项目周期)内系统地、定期收集、整理、分析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以观察和测定变化的趋势。评估是定期了解、评价和回顾项目干预措施或研究变化和影响,以判断其有效性和持续性。参与式的监测评估就是在监测评估专家与项目所在地利益相关群体共同讨论、共同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一种评估模式。

参与式监测评估是一种从国外引进的新型的监测评估方法,它是在传统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监测评估相关团体的参与性、内容的有效性、过程的效率、基层的权力等各方面,融合参与式农村评估(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 PRA)、矩阵分析法、流程图、问题树、专题定点小组访谈、半结构式访谈等众多的先进手段和方法后,形成的一种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监测评估方法。

参与式退耕还林监测评估,在实施目的、实施主体、监评指标体系、实施频率、实施程序、农户参与性质上,有异于传统的工程监测评估(表2)。参与式退耕还林监测评估是强调以各利益主体(特别是农户)参与为核心的监测评估方法。“参与”既是目的也是手段,通过涉及项目的所有相关单位的参与,充分挖掘和综合各个单位知识和能力,以期能够获得真实的、符合本土利益的监测评估结果。“参与”应该在监测评估过程中体现出普遍性、全程性、深入性。应最大限度使涉及项目的各个单位都参与进来,以保证在监测评估过程中能够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影响和利益。参与式退耕还林监测评估的目的是对参与农户进行赋权,让社区成员充分参与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并使他们成为甄别项目成功与否的判定者,但使用的方法应简约明了,让当地居民具有成就感、拥有感和责任感。让他们提出自己的发展愿望,从而促使社区成员向他们认为能够成功的方向努力。

2.4 其它参与式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机制

常言道:“三分造,七分管”。要长期确保造林成效,工程管理部门必须让退耕农户更广泛地参与工程管理,特别是参与到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全程。可运用参与式方法探索出一些更有效的工程管理机制和模式,加强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建设。具体而言,工程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进一步构建参与式工程政策咨询机制、参与式工程政策制定听证机制、参与式立项调查机制、参与式工程信息反馈机制、参与式工程检查验收机制、参与式工程宣传机制、参与式工程管护机制等。上述机制的构建,将有利于提升农户参与层次,并最终有利于优化工程管理和工程绩效。

3 结 论

当前,退耕还林工程系由政府主导实施的,群众主要以投工投劳为主,农户具有的丰富实践经验没有发挥出来。尽管当前农户参与退耕的积极性很高,参与面也很广,但农户的参与层次有待提高,多数农户的参与为被动的接受性参与,即信息提供或咨询性的参与,工程实施中参与式方法运用不充分,农户的参与深度还存在不足。因此,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尝试构建起一套参与式工程运行机制,如参与式退耕还林规划机制,参与式退耕还林招投标机制,参与式退耕还林监测评估机制等。上述这些机制创新设计如能真正付诸实践,将会进一步激励农户持续有效地参与退耕还林工程,有助于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并最终有利于实现退耕还林工程目标。

参考文献:

[1] 国家林业局.200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

[2] 叶敬忠,刘金龙,林志斌.参与•组织•发展:参与式林业的理论、研究与实践[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3] 刘金龙.中国参与式林业的简要回顾和展望[J].林业科技管理,2004(1):28~33.

[4] 邓华锋.关于参与式方法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应用的理论思考[J].林业与社会,2004,12(1):8~12.

[5] 先开炳.参与式方法在退耕还林规划中的应用[J].四川林业科技.2001,22(4):41~44.

[6] 李维长,邓华锋.参与式方法在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中的实践――以四川省渠县为案例[J].林业与社会,2003(3):4~8.

[7] 曾发林,罗小林.参与式方法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设计中的应用[J].林业与社会,2003(4):21~23.

Analysis on Mechanism Innovation in Driving the PeasantHousehold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versionof Cropland to Forestland Program

Ke Shuifa1,3,Zhao Tiezhen2, Dang Fenglan3

(1.Rural Development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China;

2.Economics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Beijing 100714,China;

3.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ollege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China)

耕作制度论文范文6

摘要:耕地保护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利用dps数据处理系统和逐步回归分析法,对杨凌示范区1997-2005年耕地变化驱动力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示范区耕地利用变化显著,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是人口增长、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等人文社会因素。

关键词:耕地;dps数据处理系统;逐步回归分析法;驱动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首先提出了我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的约束性指标;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说明耕地保护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不仅要把耕地保护作为首要任务,而且还要了解耕地减少的原因。因而本文以杨凌示范区为例来探讨耕地不断减少的驱动力。

一、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区域概况

截至2005年底,杨凌示范区总人口14.75万人,gdp18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8.1:48.7:4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96亿元;财政收入1.7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亿元;招商引资8.8亿元;全年进出口总值7 720.8万美元。

(二)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杨凌示范区1997-2005年土地数据来源于1996-2005年杨凌示范区土地统计台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来源于示范区发展计划局、陕西省统计年鉴。本文以示范区1997-2005年土地利用数据作为基础,利用dps数据处理系统和逐步回归分析法对影响示范区耕地变化的驱动因素进行分析。

二、杨凌示范区耕地变化的驱动力分析

(一) 耕地数量的变化

截至2005年,杨凌示范区的土地总面积为9 410.53公顷,农用地6 165.33公顷(1997年为6 811.57公顷),耕地为4 437.30公顷(1997年为5 810.42公顷);建设用地2 774.94公顷(1997年2 139.23公顷);未利用地470.26公顷(1997年459.73公顷)。9年间耕地面积减少了1 373.12公顷,年均减少速度为2.63%。可以看出示范区耕地减少迅猛。

(二) 耕地变化驱动力分析

1.影响耕地面积变化的因子分析。自然因素是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长期主导因素,短期内主要是人类活动造成的[1]。因而本文只探究社会、经济等人为因素对耕地利用变化的影响。根据逐步回归分析方法的思路和要求,以及杨凌示范区现有资料情况,选择1997-2005年序列资料作为基础数据,从中选取8个影响因子: x1——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万元) ,x2——gdp (亿元),x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x4——地方财政收入(亿元),x5——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6——总人口(万人),x7——各项存款余额(万元),x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y——耕地面积(公顷)。选取以上变量的1997-2005年数据作为分析样本,对杨凌示范区耕地数量变化起决定作用的影响因素为:

第一,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x1)、农民人均纯收入(x5)、各项存款余额(x7)。示范区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各项存款余额由1997年的4 849元、1 369元、51 285元增长到2005年的14 989元、3 517元、262 774元,年均增长23.23%、17.43%、45.82%。人们除了有吃饭、穿衣等基本的生活需求外,还有安居乐业的需求,因而人们强烈希望拥有自己的住房。与此相对应,示范区房地产投资由1998年的2 670万元增长到2004年的19 172万元。

第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x3)。示范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997年的10 485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99 639万元,年均增长94.45%;交通用地面积从1997年的115.58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196.4公顷,年均增长率为7.78%,并有80.89公顷的耕地转化成了交通用地。可以看出从示范区成立以来政府对示范区道路、房屋、公共设施等的投资是很大的。道路、房屋、公共设施等固定资产是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所以对固定资产的大力投资势必会占用大量的土地。

第三,总人口(x6)。人口是最具活力的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之一。1997-2005年,示范区人口从116 001人增加到147 500人,年均增长率为3.02%;非农业人口由33085人增加到61 600人,年均增长率为9.58%;城镇化水平由1996年的29.59%增长到2005年的41.76%。人口的增加必然会对粮食、住房及公共设施的需求增大,导致建设用地扩张,耕地减少。

三、耕地保护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上是被动的。为了鼓励和提高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行为趋向一致,就需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首先中央政府支付给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费,确保地方政府在保护耕地中的收益不低于将耕地用于非农用途的最大收益,与此同时不定期抽查(包括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并给予工作出色者奖励,而对于那些私自占用耕地或以次充优进行占补平衡的地区的相关官员进行严厉惩罚;其次要在农民群众中建立奖励制度,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保护耕地的主体地位[3]。

第二,实施耕地生态管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的生态建设。为了巩固和加强生态退耕产生的巨大效益,应对耕地实行生态管护制度。生态退耕工程分村设定专人管理,管护队伍由项目区所在村组择优提议,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聘用,由建后管护工作小组颁发聘用证书,与管护人员签订合同,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每个村确定1名管护员,负责本村受益区内生态退耕的管护。建立管护基金,根据“谁受益,谁出钱,谁管理”的原则,项目区按受益面积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生态退耕工程的管护费用,由项目村统一安排。

第三,建立和实施动态监测制度及群众反馈制度。土地规划的动态监视实质是对规划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调控,通过实施效果的反馈来不断调整土地规划,使其更好地符合示范区发展方向。建立群众反馈机制也是为了使土地规划更好地实施,通过群众的力量来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采纳群众的意见,及时不断地调整示范区土地规划。

第四,科学开发利用土地资源。(1)更新用地观念。摒弃“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等模糊不清的用地观念,树立生态利用、区位利用、规模利用、集约利用等用地理念。(2)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确定土地最优利用方向,全面分析影响和制约土地利用的因素因子,按照生态和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向。(3)遵循科学的土地利用原则。包括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原则;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原则等[4]。

参考文献:

[1] 杨燕玲.新疆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d].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 唐启义,冯明光.d ps数据处理系统——实验设计、统计分析及模型优化系数[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3] 吴晶晶. 当代中国政府耕地保护政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4] 李平,李秀彬,刘学军.我国现阶段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的宏观分析[j].地理研究,2001(2).

三、耕地保护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上是被动的。为了鼓励和提高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行为趋向一致,就需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首先中央政府支付给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费,确保地方政府在保护耕地中的收益不低于将耕地用于非农用途的最大收益,与此同时不定期抽查(包括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并给予工作出色者奖励,而对于那些私自占用耕地或以次充优进行占补平衡的地区的相关官员进行严厉惩罚;其次要在农民群众中建立奖励制度,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保护耕地的主体地位[3]。

第二,实施耕地生态管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的生态建设。为了巩固和加强生态退耕产生的巨大效益,应对耕地实行生态管护制度。生态退耕工程分村设定专人管理,管护队伍由项目区所在村组择优提议,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聘用,由建后管护工作小组颁发聘用证书,与管护人员签订合同,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每个村确定1名管护员,负责本村受益区内生态退耕的管护。建立管护基金,根据“谁受益,谁出钱,谁管理”的原则,项目区按受益面积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生态退耕工程的管护费用,由项目村统一安排。

第三,建立和实施动态监测制度及群众反馈制度。土地规划的动态监视实质是对规划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调控,通过实施效果的反馈来不断调整土地规划,使其更好地符合示范区发展方向。建立群众反馈机制也是为了使土地规划更好地实施,通过群众的力量来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采纳群众的意见,及时不断地调整示范区土地规划。

第四,科学开发利用土地资源。(1)更新用地观念。摒弃“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等模糊不清的用地观念,树立生态利用、区位利用、规模利用、集约利用等用地理念。(2)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确定土地最优利用方向,全面分析影响和制约土地利用的因素因子,按照生态和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向。(3)遵循科学的土地利用原则。包括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原则;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原则等[4]。

参考文献:

[1] 杨燕玲.新疆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d].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 唐启义,冯明光.d ps数据处理系统——实验设计、统计分析及模型优化系数[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