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例6篇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文1

一、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研究概述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政府会计运行的指向,只有明确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才能确定政府会计的特性以及其职能的界定,同时其也会直接影响政府会计对其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因此要研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首先应明确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

西方学者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研究,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两大学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一)两大学派对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阐述

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形式向资源的委托者或者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效反映和报告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最有效地反映和报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资源管理与应用情况及其结果的信息即业绩信息。其中受托责任的含义大致理解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受托方接受并管理委托方所委托的资源。根据委托理论,受托方理应承担有效合理的管理和应用所接受的资源,确保资源的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二,作为资源的受托方,应承担定期如实地向资源的委托方报告其受托责任的的履行过程及结果的义务。

而决策有用学派认为,向资源委托方或者信息使用者提供能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的有用信息。对于决策有用论,笔者结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十号概念公告中对财务报告目标的论述,将财务报告的目标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财务报告应提供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做出合理决策的有用的、全面的信息;

第二,财务报告提供的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应考虑时间和风险等因素。

第三,财务报告还应提供关于企业的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与效果的信息。

(二)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内涵

FASB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财务报告目标的内涵归纳为三个方面:谁是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样的财务信息;能提供什么样的财务信息。

笔者认为研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也需要从这三方面着手,即一是界定政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二是研究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三是研究披露主体应提供什么信息。

二、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界定分析

(一)国外权威机构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界定

通过查阅国外相关权威机构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研究文献,下面简述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第1号概念公告《编制财务报告目标》对政府财务报告目标问题作出了权威的规定,认为财务报告目标应是向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财务信息,以利于其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GASB还将受托责任界定为政府编制财务报告的首要目标,所有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都必须以受托责任为依据,即将“决策有用”作为“受托责任”附属目标,同时还指出,与企业财务报告相比,政府财务报告中的受托责任为更为重要的概念,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石。

美国国家谷物种植者协会NCGA在其第1号概念公告《政府单位会计与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1982.10)中把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划分为全面目标、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并指出政府单位会计及财务报告的全面目标是:为经济、社会和政治决策,以及受托责任控制和财务管理提供财务信息;为评价管理和组织业绩提供信息。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FASB第4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编制非盈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指出非盈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是向资源提供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在分配资源给非盈利组织作出合理决策是提供有用的信息。即认为决策有用为政府会计与报告的基本价值取向。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RF在公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澳大利亚财务报告编制目标》(1987.12)中指出在财务报告目标在适用于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各类报告主体的概念框架中,强调普通目的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经济决策相关的信息。该观点与以美国为代表“决策有用是受托责任的推论”相比,澳大利亚主张“普通目的财务报告履行受托责任”被包含在“提供对做出和评价有关稀缺资源配置的决策有用的信息”这个广义的目标当中,并认为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作为财务报告的目标对信息的要求完全同质。一般目的的财务报告实现了决策有用目标的同时,也就成为履行其对使用者的会计受托责任的一种手段。

由此可见,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问题上,国外学者共同认为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作为财务报告的目标对信息的要求完全同质,而区别在基本目标上:美国认为受托责任为基本目标,决策有用是受托责任的推论,而澳大利亚则将受托责任包含在决策有用之中。笔者认为无论哪一种观点,其最终的结果都是要实现评价有用和决策有用两个效果,也就是要求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界定为反映公共受托责任的同时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

(二)我国学者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界定

丁鑫,荆新(2010)在对政府会计目标相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府会计总体目标的界定:基本目标是提高政府的财政透明度;重要目标是全面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最高目标是提供有利于使用者决策的信息即决策有用性。对于最高目标的决策有用性又进一步分为内部决策有用性与外部决策有用性。

陆军伟(2009)从公共财政特征与政府会计目标的关系出发,指出我国政府会计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分别为:初级目标即实现政府会计的民主法治化,中级目标为从财务管理角度提升为财政绩效性,最高目标为实现财政透明度。

赵合云,陈纪瑜(2008)在分析公共受托责任、绩效评价与政府财务报告三者间的内在联系基础上,认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层次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并将其直接目标定位于提供绩效评价的有用信息,定位于帮助评价政府公共部门的绩效和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公共财务受托责任。

贝洪俊(2004)认为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会计目标取向,所有的政府会计目标均以公共受托责任为依据。作者在文中论述了政府会计目标三个层次性目标:全面目标、基本目标与具体目标三者间的内在关系,尤其指出政府会计的全面目标为:帮助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为经济、社会和政治决策;为评价管理和组织业绩提供信息。

陈志斌(2003)基于公共选择理论与委托理论提出构建新型政府会计体系,并突出“公共受托责任”在新型政府会计体系中的地位,认为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基本目标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反映国家资源的总存量、流量以及变化情况,反映国有资产的总量以及受托保管和经营中的保值增值财务信息,反映国家财政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界定政府的受托责任;反映一级政府、政府机构或部门的综合财务状况;提供帮助政府机构内部管理与控制和立法机构或审计部门监督和检查政府及其机构部门的有关财务信息。

综上,我国学者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研究集中在政府会计目标的界定上,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将会计信息披露目标与会计目标视为两个相等的概念,把政府会计目标大致分为三个层次性:基本目标、具体目标和最高目标。

(三)对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选择的分析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选择是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向导,在某种意义上,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了什么样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包括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程度和质量等问题。同时,笔者认为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不等同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前者外延更大一些,因此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界定应从会计职能和会计环境双重视角进行考虑。

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选择主要症结在于披露的最高目标是受托责任还是决策有用,就目前国内学者研究现状来看,大部分的观点认为披露的最高目标应该是受托责任,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目标主要是“决策有用性”,即只为与它有明确利益联系的委托人提供会计信息。而政府会计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它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责任,所以政府会计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应该将其会计信息披露目标定位为受托责任,向整个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产品,从而使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得到受益。

笔者认为,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并非两个相互矛盾的会计目标,虽然两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不同:决策有用要求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实用性,而受托责任要求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但并不影响两者在一定的制度前提下可以共同存在,因为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对信息的要求完全同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实现了决策有用目标的同时,也就成为履行其对使用者的政府会计受托责任的一种手段。

三、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界定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笔者将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分为终极目标、基本目标和总体目标,具体各目标应披露的内容如图1所示。

(一)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终极目标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终极目标全面反映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受托责任是政府会计存在的基石,根据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范围,可以将政府会计的责任分为对内披露责任和对外披露责任。政府会计向政府内部管理者、立法机构和审计部门等信息需求大,获取信息能力与甄别信息能力较强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各种会计信息,称为政府会计的对内披露责任;相对应的政府会计对外披露责任是指向社会大众、资源提供者(纳税人、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分析师和投资评估机构等信息获取能力及甄别信息能力较弱的群体提供政府业绩信息,以此来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

(二)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目标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总体目标是指政府在基本目标制约和指导下从事各种会计活动(包含其中所涉及的会计关系)时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期望的结果,是对基本目标的具体表述和实现。它受到人们主观期望的影响,同样也会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般而言,基于政府行为的特殊性,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目标应以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承担和履行情况为主,笔者将多层性的政府会计总目标又细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全面披露对财政资金运动过程及其结果,即实现政府履行责任的高经济透明度。基本目标是整个目标层次的起点,是中级目标和最高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

所谓透明就是指全面真实的反映。透明度指全面真实反映的程度。经济透明指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履行职责所涉及的一切经济方面。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政府财务报告是有关政府履责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政府会计信息紧密把政府履行职责和政府占用与消耗经济资源的情况联系起来。基于该角度可以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目标界定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履行职责时的经济资源消耗情况。而且为了对政府每一项具体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还要设法把履责的分项情况与经济资源的消耗配比起来。

第二个层次,提供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有用信息,即“决策有用性”。决策有用观认为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应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在该种观点下强调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

(三)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目标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目标,是披露政府单项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与结果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取决于政府会计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笔者认为按基金会计主体相关理论,可以将社会公众委托政府管理的资金分为三类:政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企业基金,目的是从存量与流量视角全面披露各项财政资源的消耗情况及其结果,界定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目标。

一般而言,政府的财政活动可以分为一般管理活动、信托活动和公共投资活动。相应的,政府的财政资金也划分为一般政府资金、信托资金和公共企业资金。其中,一般政府资金是指政府日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范围覆盖政府预算内、预算外资金。政府信托资金是指政府受托管理的福利基金,包括所有的社会保障资金。公共企业资金是政府的经营性资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国有资本。对以上资金应分别核算与披露。而政府财政信息按基金主体核算和披露,可以分为政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企业基金。对上述三类基金内容的全面披露可以从存量和流量的角度实现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同时也能检测按照基金主体来核算社会公众委托政府管理的资源消耗与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是否配比。

1.政府基金的披露目标

政府基金是指用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资金。即核算的是非经营性财务资源,采用的核算方法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主要核算的内容包括政府的收支信息和政府全部资产负债信息。故需要政府部门披露与其该非经营性资源消耗有关的会计信息,来反映政府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其中应披露的收入信息有:各种税收收入、政府其他来源的收入等,不仅要披露收入的总数和各项收入数,而且要对各项收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政府会计信息应披露的支出信息包括:预算应按照部门、功能、经济性对全部政府支出进行分类;明确和公布各项支出、部门指出的目标。对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应全面披露:预算年度内发行的债务额及累积债务额、债务结构及利息、政府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的信息等。

2.社会保障基金的披露目标

社会保障基金一般由政府和社会共同筹集,由政府受托管理。通过汇总的收支报告和汇总的财务报告两种方式,全面披露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项目: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总额与收支明细、各核算内容的资产与负债总额。

3.国有企业基金的披露目标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文2

关键词:上市银行;员工;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思想发端于20世纪初的美国。而英国人Sheldon(1923)是最早启用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学者。但Sheldon在其著作《管理哲学》中首次使用该概念之后,30多年间,学术界对该概念的研究并不多(Carroll,1999)。20世纪60年代,该领域的文献开始增多。到20世纪90年代末,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在学术界得到广泛关注,在企业界也受到普遍重视。在“财富500强”企业中,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目标核心组成部分的大约占90%(Boli & Hartsuiker,2001)。

近30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学术界主要有利益相关者、企业公民和契约论三大理论视角(刘学平、孙燕青,2014)。其中,我国学者比较认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观点(张洁梅,2013)。该理论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股东、员工、政府、消费者、供应商等广大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责任,是对他们利益要求的关注与维护(金建江,2007)。该理论观点修正了“股东至上”的价值思维,相对清晰地界定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象。持该理论观点的学者普遍认为,作为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员工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应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刁宇凡,2013)。在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方面,国外研究者主要关注平等雇佣、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意义性、工作与家庭平衡等,也有少数学者考察了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问题;在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具体途径方面,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围绕民主管理、劳资协商、丰富工作内容、制定守则、实施管理项目等展开(黄蕾,2007)。而国内学者对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主要从履责依据(欧阳润平、黄蕾,2009;陆玉梅等,2014)、保障员工权益(葛锦林,2007;赵涛等,2008)和提升员工素质(孙建华,2006;于欣,2007)等角度展开。从国内现有文献来看,在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方面,研究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展,研究深度仍有待加强。因此,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全面深入地考察中国文化背景下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问题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研究方向。

同时,由于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盈利能力、经营环境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不同行业的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也必然存在明显差异。但现有文献在分行业的研究方面相对匮乏。银行业作为我国经济运行体系的核心参与者和行政垄断的受益者,承担着资源配置、经济调控以及风险管理等诸多职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引导、支持和带动作用。鉴于行业的特殊性,不少学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考察。但现有文献大多着眼于社会责任的内涵、意义、作用、目的以及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萧松华、邵毅,2014)。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员工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成果还相当匮乏。2006年,浦发银行了我国银行业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此后,披露社会责任报告逐渐成为银行业的例行之举。本文基于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考察其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

一、 研究方法

1. 研究样本。目前,我国共有16家上市银行。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为国有控股银行,其余11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本文收集到这16家上市银行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将其作为分析资料。同时,各上市银行截止2014年末的资产总额如表1所示,本文根据资产规模情况将16家上市银行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3个类别。

2. 研究方法与程序。本文主要用定性分析方法考察我国上市银行员工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首先,本文根据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和16份社会责任报告的研读结果,将我国上市银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归纳为履责意识、履责内容、履责效果等3个方面。其次,通过对16份社会责任报告的分析,分别从上述3个方面详细阐述我国上市银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最后,总结研究结果,得出研究结论。

二、 研究结果

1. 我国上市银行的履责意识。一方面,16家上市银行均将员工列为需要履责的对象之一,均披露了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这说明她们均认可“企业应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这一观点。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写入企业使命,一些银行则在企业文化或企业战略中描述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还有一些银行在社会责任愿景或理念中阐述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另外一些银行则只是在介绍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时才阐述其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这显示出不同银行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不一。其中,工商银行等6家银行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写入了企业使命,显示出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见表2)。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分别在企业文化和企业战略中描述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显示出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较高重视程度。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则分别在责任愿景、责任理念和责任观中阐述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说明其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一般。其他上市银行只在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介绍中阐述其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说明其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不够。

2. 我国上市银行的履责内容。首先,保障员工权益是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基本要求。从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除了南京银行之外,其他15家上市银行都披露了员工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其中,15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平等雇佣方面的内容;除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之外的13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员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内容;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和宁波银行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率达100%;中国银行将全行5.8万名劳务派遣员工全部转换成合同工,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全员转换的国有企业;除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之外的10家上市银行均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和宁波银行则通过员工座谈会、员工访谈、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来了解员工的利益诉求。

其次,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是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从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16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方面的内容。其中,16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员工培训方面的内容,除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平安银行之外的13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或规划员工职业生涯方面的内容。

再次,认可员工价值是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从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除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之外的11家上市银行披露了员工价值认可方面的内容。其中,除南京银行之外的10家银行均披露了薪酬方面的内容;工商银行开展了感动工行员工评选活动,工行苏州分行还以优秀员工的名字命名理财工作室;农业银行、南京银行开展了选树先进典型活动;宁波银行进行了敬业榜样人物的评选与宣传。

最后,员工关怀也是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从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16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员工关怀方面的内容。其中,除中国银行之外的15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员工健康与安全保障方面的内容;除民生银行之外的15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关心员工生活方面的内容;除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之外的13家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帮扶困难员工方面的内容;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大力推进员工维权,成为金融系统中唯一一家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的机构。

3. 我国上市银行的履责效果。上市银行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了其满意度,降低了其流失率。从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披露了员工满意度方面的数据,分别为76.01%、大于80%、97.25%;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披露了员工流失率方面的数据(见表4)。

同时,履行员工社会责任也树立了上市银行的良好企业形象,从而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及本文对各种“最佳雇主”排行榜的检索结果,我国上市银行入选最佳雇主榜单的情况主要如表5所示。

三、 结论与启示

员工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之一,承担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目前,社会责任报告已经成为银行业的例行之举。本文基于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其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我国上市银行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不一,一些上市银行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各上市银行比较注重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开展员工关怀,但在认可员工的价值方面做得不够;很多上市银行没有进行员工满意度的调查和员工流失率的统计,或者是进行了调查和统计,但是没有再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相关数据。同时,从三大“最佳雇主”榜单来看,我国上市银行入选榜单的数量较多,说明上市银行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整体情况较好。

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是上市银行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员工流失率,进而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因此,我国上市银行要进一步增强对履行员工社会责任的认识,采用多种方式认可员工的价值。同时,要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银行各方面的满意程度和意见,通过员工流失率的统计分析了解员工流失的原因与规律,进而明确改进的方向和管理的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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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16BGL105)。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一、引言

当前,基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企业组成的相关利益者理论,企业在创造经济财富的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企业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已经成为全球企业未来发展的期望和趋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能够将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表现展现于信息使用者面前,满足其评价和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需要。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国内外研究者具有不同的观点:美国全国会计师协会(NAA)在1974年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领域包括社区参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产品服务等四个大类、共21个小类。国际会计公司Ernst&Ernst(197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环境、能源、公平雇佣服务、人力资源、社区参与、产品、其他等七个大类、共27个小类。葛家澍、林志军(2001)认为,企业除了应提供正常经营活动的报告之外,外界利益集团、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都需要会计人员提供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更多信息,诸如企业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做贡献的信息资料。李正、向锐(2007)认为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和其他类共六大类、十七小类活动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观点不统一,但从中外研究者所界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来看,都不包括“股东”这个类别;另一方面,从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状况来看,可喜的现象是披露主体正在逐步增加,披露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且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宋献中等,2009);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未形成统一、固定的制度,披露过于形式化、选择化,缺少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导致信息质量不高、决策价值低下等方面(宋献中等,2009;毛洪涛等,2010)。对此,笔者认为要解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首先需要认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各种因素,弄清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并确定不同动因对企业披露行为的约束力强弱,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达到良好的披露效果。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

笔者根据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动因的来源不同,将其分为企业外部动因和内部动因两个基本层面。

(一)外部动因。来自企业外部的动因属于企业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的被动力量,主要包括政府或组织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经理人市场约束等方面。

1、政府或组织监管。由政府机构或有关组织制定的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规或规定一直是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要促动力。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较为先进的国家,政府担当着指导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角色。如法国政府1975年的苏德鲁报告先是以建议的形式要求企业提供包括雇员情况、工资以及相关的成本、健康与安全情况、工作时间以及工作条件、职工培训、工作组织、行业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的生活条件七项内容有关社会责任信息的社会资产负债表,接着在1977年以法规的形式要求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公司强制执行;2001年法国政府颁布的诺威尔经济管制条例要求所有在第一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从2002年开始,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必须披露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社团权利、人权、社区参与等信息。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82年在《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草案》中建议跨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应揭示: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各主体的主要经营活动、就业信息(包括职工人数)、编制合并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有关转让价格的政策等五个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于1997年发起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建立了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制度,成为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成立于1997年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是由对环境负责经济体联盟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倡议组建,其目的在于提高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质量、严谨度和实用性;其于2002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就是力图创建一个将财务、环境和社会信息整合在一个报告中的公认报告框架。

近年来,我国政府或组织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和指引在推动与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起着由无到有、从混乱到有序的重要作用。证监会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出了相关的要求。深交所于2006年9月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该指引要求制定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及实施计划,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另一家上交所也于2008年5月《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引导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表率。同年初,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有关信息。2010年4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等部门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提出了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环境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同时指出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重要风险并提出了应对措施。该指引连同2008年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形成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该体系要求执行的企业必须披露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的年度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社会舆论监督。媒体宣传、公众舆论形成的社会压力也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外部动因。物质的富足和社会的进步使社会大众越来越重视自身生活环境的质量,如周围生态环境的好坏、产品品质的高低、就业机会的多少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形成或影响到了社会大众各种利益的取得。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假若一个企业不重视其各种社会责任的履行,如出现企业生产污染环境、提供伪劣产品、损害员工福利、淡漠公益事业等情况,经过媒体曝光或公众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信息后,不仅会受到社会的口诛笔伐,而且很多民众会采取己力所及的措施对企业的行为进行“抵制”,如不再购买该企业产品、向政府请愿建议、拒绝与企业的各种合作等方式或途径来表达对企业的“敌视”态度。而一个重视并能够良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收获的不单是优良的社会口碑和公众形象,更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商机、品牌认知度和市场份额的增加、政府的优惠或扶持政策以及各种社会资源,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美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HRM)2006年对中国、美国、墨西哥等七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调研报告显示,针对中国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说明企业实施社会责任重要动力是为了增强其竞争优势和实施公共关系战略。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2008年向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和认识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公众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主要是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回应社会压力、改善公众关系。此外,调查数据还反映消费者在消费时对企业社会形象非常和经常在意的比例达到70%以上。鉴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识,企业会有足够的意愿将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公之于众,借此形成社会舆论对企业的正向评价,构建企业与社会各方积极的公共关系。

3、经理人市场约束。经理人市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nomination committee)、人才“猎头公司”、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等组成的,目的是对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化人才(即职业经理人)进行遴选、聘用和考评。评价经理人的标准除了个人素质因素(如知识构成、经验经历等)以外,主要是其职场上的绩效,包括以经济财富衡量的业绩和市场声誉。一个努力推行和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经理人,将会在经理人市场上树立与积累良好的职业声誉。通过市场和社会的认可与推崇,他们能够在今后的职业过程中获得相对较高的声誉租金,从而促使这些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的“实际控制人”为了自身未来更好的职业发展,争取其声誉优势带来的薪酬保障,会在经营运作中重视企业各种社会责任的履行,积极维护企业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塑造“对社会负责任”的经理人形象。相反,如果经理人出现有关不负责任的经营劣迹,那么他会获得负面的职业声誉,甚至是断送其职业生涯的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来自经理人市场的约束会促进企业经营者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以树立其优良的职业声誉,有利于未来的职业发展。

(二)内部动因。源于企业自身内部的动因属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主动力量,主要包括企业特征、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企业家特征等方面。

1、企业特征。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及所有权性质等企业特征会影响到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披露意愿。通常情况下,大规模的企业比中小企业需要向公众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了向公众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和效果和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大规模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力要远远高于中小企业。沈洪涛(2007)通过对上市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披露相关性研究表明,公司规模大、盈利能力好的上市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此外,企业所属行业的差异也成为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原因,像化工、医药、塑胶、食品等行业由于自身行业特点,社会影响敏感度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员工、消费者及社区公众等企业相关利益者利益的责任尤为重要,其社会责任的实施和履行效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2008年的三鹿集团)。宋献中、李诗田(2009)通过对2005~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统计表明,制造业类的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最高,达到一半比例,远远超出其他行业的披露比例。再者,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差异在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也表现不同。从国际上看,根据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的多次调查,以社会责任报告为内容的非财务报告的主要是跨国公司,全球财富前250强公司中,2005年的比例已达64%。从国内来看,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是2005年江西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的《2004年企业责任报告》,当年中国大陆共有两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6年国家电网国有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之后,中化国际、中远集团、中国铝业等大型国有企业纷纷开始社会责任报告。在我国,央企相对于非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积极性更高(宋献中、李诗田,2009)。

2、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用来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制衡公司行为的法律、文化、惯例和制度安排的总称。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两个方面,前者解决的是产权安排问题,后者则是基于产权安排基础上的治理手段选择(朱小平、程昔武,2006)。公司治理文献(Denis,2001)按照制度设计所利用资源的来源,把公司治理机制简单地区分为内部与外部控制系统。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激励合约、大股东治理和债务融资等。其中的董事会和债务融资(反映公司财务杠杆大小)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公司董事会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其独立性和规模,较小的董事会规模或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有助于监督管理层,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法玛和简森,1983;亚伯拉罕和帕克,1994等);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财务杠杆反映了其风险水平,企业能够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有助于企业经营的稳定,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所以,财务风险较高的企业更倾向于向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者披露企业包括社会责任信息在内的详尽信息(麦奎尔,1988;本杰明,2001)。

3、企业家特征。众多研究表明,无论是私有还是国有企业,企业的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企业家问题。企业家的文化素养、道德伦理、知识结构等方面的素质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和气质。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CESS)在2006年组织实施的“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的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普遍认同“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认为企业经营者素质不高是导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够好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企业家的经营意识、使命感和远见直接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及其效果。这就要求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企业家能对企业相关利益者理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运用,从“经济人”的一面,逐步认可并迈向“社会人”的一面,带领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主动完成信息的披露。

三、动因的约束效果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正式提出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李正、向锐,2007),但时至今日,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而言,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还是少数。从我国的发展情况而言,虽然有关的研究和讨论也不甘国外研究之后,但在2005年之前我国没有企业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过此类信息。而在此之后,由于我国政府、监管机构等陆续出台了有关规定和要求,如上文中提到的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颁布的有关规定、指引,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数量才开始逐渐增加。还有一个更为客观的原因是自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以来,一些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纷纷要求与其进行合作生产或提供商品的中国企业必须通过国际通行的SA8000标准认证,例如,2002~2005年的三年中,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就以企业社会责任未达标为由,淘汰了40%左右的供应商,致使不少企业立即陷入了破产的边缘。这进一步激发了我国的企业履行和披露社会责任的运动。以上事实说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及其信息的披露,根本动因来自企业外部的权力、权威机构的要求和强制,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并进行披露的较少。其中,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宣传不足、认识不够的原因,但关键还是在于“当经济还不甚发达和社会对企业的抑制系统不完善的环境下,多数企业家们采取的是非道德的管理”(卡罗尔,2004),企业不会主动去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相应信息。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经营对社会的影响逐渐增大,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既然目前企业主动意识还不够,那么就应该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当人们太年轻或者太无知而不能懂得高尚行为背后的原因时,应当简单地被训练成像已具有美德的人一样行事,……通过高尚的行为,人们将懂得其背后的原因”。所以,我国政府、监管机构等组织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出台更为固定、细致、统一的披露报告标准,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考虑到企业对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和接受能力,应分层次、分阶段逐步进行规范和实施,如先在公众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全面展开,然后过渡到一般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这样的一种外部强制动力,实际中也为企业和社会大众双方所共识。上文介绍过的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针对我国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和中国社科院关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公众调查均显示,双方均认为建立健全的相关法规制度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措施的首选,其比例分别达到54.7%和79.2%。企业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然也会有充分的动力去披露相应的信息。

因此,鉴于目前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际状况和水平,在政府、相关组织等监管机构构筑起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下,社会舆论才能有据可依、发挥更大地监督作用,继而影响到经理人市场评价标准。这些外部因素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增大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成本,因此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在此基础上,内部影响因素进一步加强效果,即企业在负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领导下,不断改革、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自身对社会公众责任的大小和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1]冉毅波.七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J].WTO经济导刊,2007.5.

[2]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07.7.

[3]钟宏武.2008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调查[J].WTO经济导刊,2008.8.

[4]劳伦斯.E.米歇尔,韩寒译.资本市场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束缚: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启示[J].中外法学,2008.1.

[5]周建,王文,刘小元.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实证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8.11.

[6]宋献中,李诗田.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统计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6.

[7]毛洪涛,张正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J].会计之友,2010.2.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文4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1-0131-02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概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法律和道德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这要求企业不能以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为自己生存发展的惟一目标,同时还应主动承担对职工、投资者、环境和社会的各种责任。其狭义的概念则是独立于经济责任来定义的,即仅包含法律责任和道德。本文指的是狭义的社会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最先由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林诺维斯于1968年提出,他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是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对公共部门新产生的经济和社会结果。厦门大学的常勋教授把“社会责任会计”首次引进中国时,将其定义为“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的计量和报告”。另外,阳秋林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政府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者和个人决策提供特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学分支。”

综合以上定义,社会责任会计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结果的确认、计量和揭示,为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社区、中小竞争者、环境、国家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社会责任会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对环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社会的慈善捐助;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投资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消费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

(四)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历程

在西方,社会责任会计研究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美国,1986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初步概念,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序幕。法国早在1975年就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英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运用非常重视,其财务报告准则建议各企业在会计报告中披露有关环境保护、人力资源、职工福利、慈善捐赠等信息。

除了上述国家外,联合国组织及德国、瑞典、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在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的运用方面也在不断地加以发展和完善。

1990年厦门大学常勋教授在其编写的《国际会计学》中首次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概念,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奠定了基础。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可将社会责任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其后,在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要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截至2007年底,已有包括11家中央企业在内的超过60家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2008年初,国资委又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并将企业社会责任具体界定为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等八个方面。

二、企业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

(一)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公司法》第5条明确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并且我国《公司法》分则中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有职工参与制度、债权人异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也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公司社会责任。

(二)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后者也希望从企业获得所需的信息,例如员工希望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培训计划的实施以及对员工福利的改进计划等;社会公众希望了解企业是否积极参加环境治理、社会捐助等;政府希望了解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以及纳税信息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能与各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有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科学发展。不少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存在忽视职工权益的保障、偷漏税款及污染环境等社会责任问题,既阻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也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这些问题在传统会计体系中却得不到全面反映。面对我国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理念,在反映企业经济责任的同时,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三、社会责任会计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不完整

1.理论体系的不完整导致社会责任会计没有适合的计量方法。例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给社会带来的贡献值及所形成的耗费,这些并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无法用传统的计量方法衡量其价值。

2.缺乏单独的会计科目。目前,企业在日常的业务处理中,往往把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信息作为一般的财务信息进行处理,例如企业对公益事业的赞助等一般均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排污治理费、职工培训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一般税收减免,体现在少缴纳的税款中。这样一来,信息使用者无法判断哪些款项是因社会责任而发生的,这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对相关信息的使用,更不利于社会责任会计未来的发展和完善。

3.缺乏衡量指标。我国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指标,可供参照的只有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的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中的“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累积率”两项指标。

(二)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成本过高

与传统财务会计核算内容相比,社会责任会计所要求核算的内容更复杂多样,包括企业收益的社会贡献、对生态环境的责任、对社会公益的责任、对人力资源的责任等。由于其会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当这些事项没有进入市场,不以交易形式发生时,企业则要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提供这些信息。如企业排放“三废”造成了环境污染,但企业没有因此被罚款时,按照社会责任会计的要求,企业应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就必须寻找相关资料和咨询有关专家。尤其是对一些小型企业而言,超过其提供这些信息的最终产出,极大地削弱了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积极性。

(三)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意识缺乏

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披露,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是社会责任会计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但目前我国企业中编制独立报告的屈指可数,除了几个跨国公司最近两年开始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外,一般企业几乎没有专门披露。这不仅影响了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与使用,更直接影响了企业形象的树立。

四、完善企业运用社会责任会计的对策

(一)国家应健全法律体系,使社会责任有法可依

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国家的监管、约束起着关键作用。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没有很好地运用,其主要原因就是制度不健全。所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这样才能依法约束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与制度

制定相应的准则和制度是有效管理社会责任会计实施的重要措施。我国应借鉴西方会计界、企业界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及制度。准则中应设置社会责任会计科目,并且应尽可能与传统会计科目相对应,以便于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例如在社会责任会计中可以设置“社会责任固定资产”一级科目,在其下设置“环境固定资产”、“员工固定资产”等。

(三)设立有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奖惩机制

国家应制定相关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且自愿披露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者奖励政策;而对于拒绝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加重税赋和罚款。以此来增强企业管理者对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使其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

(四)企业应积极推行社会责任会计,规范内部社会责任会计制度

想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要让企业管理者重视。因此要使企业管理者意识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规范企业内部社会责任会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自愿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五)加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要让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意识到了解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要性,并主动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媒体和社会非营利组织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揭露的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注度,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

[参考文献]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文5

一、以学习为先导,致力于“学习型”机关建设

近年来,县政协机关把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先导性工作来抓,不断拓展学习渠道,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建立健全了机关学习和委员学习制度,通过机关定期学习、常委会学习、专委会学习、举办委员培训班、常委研讨班、邀请省政协领导举行政协理论报告会、参加全国政协的学习培训和参加省委党校文秘班的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人民政协基本知识以及履职必备相关业务知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强调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履职需要加强针对性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参加机关的学习并率先垂范,结合工作需要,不断研究政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体班子成员都有理论探讨文章见诸报刊,如曾志毅主席、符垂荣副主席、熊长春副主席撰写的《在创新中提高履职水平》、《关于参政议政的认识与思考》、《实现新时期统战工作新作为》等,均在《光华时报》、《__政协》上发表。

二、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抓手,致力于“创新型”机关建设。创新是人民政协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近年来,县政协机关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系列工作新机制:为有效规范和约束委员的履职行为,出台了《关于政协委员权利义务和履职尽责的暂行办法》;为量化委员履职的基本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履行职能“四个一”活动的意见》;为强化委员履职的考核工作,建立了委员履职档案;为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开展了委员述职活动等等。这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推出极大的激发了委员们的履职热情,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和参与政协各类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也逐年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也逐步增强。正是由于在创新工作机制上的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县政协荣幸地参加了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召开的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开展委员述职活动,激发委员履职活力》等经验材料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了全国政协领导和省政协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以和谐求合力,致力于“和谐型”机关建设

营造和谐,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我们坚持用共同理想凝聚人力,用和谐理念增进团结,促进了各方面的和谐合作。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注重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胡书记、周县长多次走访政协机关,就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胡书记、周县长对政协报送的各种报告、送阅件、重点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共批示了38件。县政府逐年增加了县政协工作经费,使县政协办公条件大为改善,为政协组织更好地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增进了政协机关内部的和谐。强调机关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凡是机关的大事都广泛征求全体人员的意见,使每个人都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加强了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制定了《关于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的制度》。通过这样一个三级联系网络与委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委员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督促委员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要求,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力所能及地为委员排忧解难,增进感情交流。有效地增进了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重视老干部工作。逐年增加了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机关老年体协、老年支部的活动经费,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机关老干部赴井冈山、韶山、长江三峡等地学习考察,既开阔了视野,也愉悦了心情。坚持年终慰问老干部制度。机关老干部工作受到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

四、以履职为民为重点,致力于“作为型”机关建设

有为有位是我们开展工作一贯坚持的理念。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建发展目标和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建言献策,得到了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是以提高调研质量为支点在建言献策上求作为。近年来,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精选调研课题,严密组织调研,加强科学论证,发挥委员智力优势,共形成有关义务教育、发展特色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民营经济、繁荣群众文化艺术、城乡客运、农村安全饮水、县城交通 秩序、发展旅游业等调研报告32个,大部分调研报告被县委办《领导参阅》刊发,有12篇调研报告被省、市、县评为优秀调研报告。所提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参考作用。二是以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切入点,在民主监督上求作为。近年来,县政协机关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邀请提案承办部门主要领导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汇报会等形式强化提案办理的落实工作,共办理提案843件,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大多数被承办部门采纳,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大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近年来,共整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专刊》108期,内容涉及教育、卫生、住房、交通和环境保护等诸多民生问题,通过领导批办,促成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三是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在提高政协影响力上求作为。通过“百名委员帮百户”、“春蕾计划”、“希望工程”、“赈灾义演”、“助残帮困”、“送科技、卫生、文化下乡”等系列活动,组织和推动广大政协委员,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献爱心,为和谐新建聚人心,极大地提高了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美誉度。四是以加大宣传工作为着力点,在营造政协组织新形象上求作为。密切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拓宽宣传报道渠道,积极展示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亮点,展示我县政协的履职成果,展示委员的风采。近年来,在《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部级媒体上稿8篇,在《__日报》、《光华时报》等省级媒体上稿129篇,在《__日报》、《__政协》等市级媒体上稿78篇,向全社会展示了政协组织履职为民的新形象,进一步扩大了县政协的社会影响力。

信用社主任履职报告范文6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如LeeBurke和JeanneM.Logsdon(1996)认为,应从战略上重新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而不是当期的成本或费用,研究旨在更好地评估社会责任活动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社会均受益[4]25-29。近年来,许多学者热衷于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Carol(1994)使用问卷调查方法,研究了压力集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研究表明,压力集团是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他们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非常不足[5]。HeleddJenkins和NataliaYakovlva(2005)通过对全球十大矿业公司的调查研究发现:尽管报告的模式和内容不一,但披露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成为他们的共同举措[6]。

我国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其中第九项“社会贡献率”和第十项“社会积累率”是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社会责任会计自此受到有关方面重视。2007年12月28日,中国首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在北京,为全面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步入规范化阶段。复旦大学张文贤教授通过向国内知名会计学家进行调查,来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廖洪主编的《会计理论及其应用分析》中,从会计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业需求的角度,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问题进行了探讨[7]。殷格非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入手,结合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经验,对报告编制的组织、撰写、设计、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论述。这填补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首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指南,对报告编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8]。

明确社会责任会计的内涵首先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刘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将经济责任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及慈善责任,这种观点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与企业责任等同起来,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可能出现的矛盾;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的概念,强调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必须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进公众利益[9]。本文采纳狭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指的是企业在创造物质财富、满足投资人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阳秋林(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向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其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社会效益[10]。这一定义比较符合我国实际。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分析的理论基础

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迫切性

(1)避免环境进一步恶化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11]。但是,当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公众意识被普遍唤醒后,那种一味追求利润、不顾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难容于社会,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其社会责任,以负责的态度处理企业的社会问题。要反映企业完成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传统会计显然不能胜任,只有尽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借此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才能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2)市场经济呼唤企业社会责任并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为社会和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尽可能多地为公众、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并将自己努力的成本和效益公允地予以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社会责任会计,它一方面要求企业如实反映自身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反映企业对公共道德、公众利益等社会责任的关注和努力程度。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从长远看,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3)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披露信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描述包括:①作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与目标;②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③保护资源,并报告其管理情况;④有利于履行社会职能和社会控制[12]。显然,第四个目标要求企业促进其社会职能,以使企业的社会目标得以实现;而前三个目标的内涵也包括了社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利用、环境污染、工作安全等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传统企业会计的逻辑拓展,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企业会计目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已刻不容缓。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2ponsibility,CSR)信息披露分为3个阶段:一是导入阶段(1996—2000年),中国企业不得不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CSR要求;二是观望阶段(2001—2004年),中国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对CSR进行深入的研究,试图促进CSR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三是参与阶段(2005年至现在),因担心遭受经济制裁、贸易壁垒以及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愿望,政府放弃了原来被动观望的态度,积极参与到CSR运动中来,至少有了参与的姿态,甚至采取了一定措施[13]。深圳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深圳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相继自愿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如国家电网公司分别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也于2007年首次社会责任报告[14]。媒体也通过舆论宣传,增加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动力,如《光明日报》通过“公益报告”专栏,全方位报道了跨国公司和我国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由于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企业基本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指标,只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关:其一,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其二,社会积累率=上缴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净支出额、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及附加费和上缴净利润等,但这些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事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的相关准则与会计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由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看来,我国尚未制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只在规范报表的相关项目中包含了这方面的信息。

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5],因此,了解广大财务信息使用者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就成为会计理论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认定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就是那些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及其后果作出反应的社会群体。在众多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社会群体中,可以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划分为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两大类:企业外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应商、潜在投资者、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雇员)、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企业内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是指企业管理者[16]。他们需要以既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基础来制订财务和社会责任预算,向社会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机构投资公司、环保组织、政府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公众。在本文中,机构征询范围为辽宁省各地机构,个人信息使用者征询范围是沈阳市的社会公众。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对于机构投资者,随机抽取100家机构并将问卷寄给其负责人;对于个人使用者,采用当场发放问卷、当场收回的方式征询意见。对机构投资者共寄出问卷100份,收回37份,其中35份回答有效;对个人投资者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问卷全部有效。

(三)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及调查结论

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

1.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投资者是否需要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调查结果表明,有69%的机构和24%的个人投资者表示“非常需要”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31和1179,说明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见表1)。

2.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还未制定出严格的标准和固定的披露模式,企业在披露自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时候比较随意。调查结果表明,有63%的机构和22%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制定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非常必要”,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45和1188(见表2)。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投资者认为企业当前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模式,不利于企业报告之间信息的比较,所以非常迫切地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制定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模式,其中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

3.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包括的领域很广,按所属的社会责任类别不同,可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分为5种类型。调查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内容的需求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对信息内容的重视程度也异常相似。按机构投资者重视程度,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分别是:①在产品和服务上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②对企业职工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③承担改善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的责任而产生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④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能履行社会责任而承担罚款支出的会计信息;⑤承担公益和社会福利方面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个人投资者仅仅对④和⑤的重视程度与机构投资者有差异,其他情况基本相同(见表3)。

4.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从调查结果来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质量并不很满意,大多数人认为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等现象,具体结果见表4、5。相对来讲,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更认为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客观的现象,因为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更有能力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故能较客观地评价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外部信息的使用者除了投资者之外还有很多,他们虽然不仅仅依靠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作出投资决策,但也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体现实证研究的客观性和全面性,笔者除了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最大需求者———投资者进行调查分析之外,对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进行了问卷调查,以客观地呈现他们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在表6中,笔者把这些利益相关者分为信息的机构使用者和信息的个人使用者,其中机构使用者包括国家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环保组织、供应商等,个人使用者包括消费者、公司职员、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机构使用者更加关注与自己部门利益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从国家宏观的角度考虑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而个人使用者则更关注有关自身利益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这是和每个受调查者的身份和所处地位有关的,但这两类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都比较感兴趣,只是对某种信息的具体关注程度不同而已。

5.调查结论

(1)我国的投资者在以往注重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重视,相比而言,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更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缺乏统一的模式,导致各个企业披露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混乱,使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某种程度上缺乏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