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例6篇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文1

同志们:

汛期已至,今天我们召开街道20__安全迎汛工作会议,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_年安全迎汛工作,本着“抓早、抓紧、抓实、抓细”的原则,全面部署20__年安全迎汛工作,确保我街道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20__年迎汛工作回顾

20__年,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和支持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精心指挥,主要领导分片带队对社区迎汛工作多次全面检查,确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制定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别是在出现较大降雨的特殊天气里,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干部深入现场,靠前指挥, 保障了迎汛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地完成了防汛工作,全街道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大的损失。

总结20__年安全迎汛工作,我们街道从总体上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看,从落实市、县防汛指挥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严格要求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多年干旱少雨,一些干部和群众存在侥幸心理,水患意识弱化。二是辖区内危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外来人员居住的临时、违法建设的安全隐患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社区防汛抢险物资整体储备不够。四是部分小区排水设施需要完善。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安全迎汛工作

20__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街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一个保障,三个体系”建设整体工作思路,实现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六个方面新突破的重要一年。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迎汛工作,要求确保安全度汛。因此,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年迎汛保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扎实、更稳妥地抓好今年安全迎汛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按照街道的总体部署,遵循“有雨无雨按有雨准备,小水大水按大水准备”的防汛原则,立足于迎大汛、救大灾,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各项管理,突出防汛重点,全面加强汛期应急管理,提高全社会安全迎汛应急保障能力,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生态富裕和谐新密云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到少塌房、不死人,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全街道上下团结协作、全力以赴确保度汛安全。不论发生任何极端天气都不能出现人员伤亡是我们安全迎汛的最终目标。

(三)工作要求

据气象专家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地区夏季6--9月预计降雨量?毫米左右,较常年水平偏差,比近十年平均降雨量偏多,主要降雨集中在7、8月份,其中:7月份降雨?毫米左右,8月份降雨?毫米左右;发生极端灾害性天气的概率偏高,特别是局部暴雨和山区泥石流灾害发生的概率较大。我县地处山区,降水分布不均,近年来局部暴雨频发,各社区、各部门必须高度警惕,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充分做好迎大汛准备。

今年街道安全迎汛工作的总要求是:在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消除安全隐患,科学迎汛,狠抓落实。具体要求是:

1、认清形势,强化安全迎汛意识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安全迎汛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安全迎汛历来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自然灾害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难预测和不可抗拒性,绝不能心存侥幸,麻痹松懈。今年气候异常,年初南方发生几十年未见的雪凝气候,造成冰冻灾害,北方前期干旱严重,四、五月份降雨明显多于往年。现在已进入汛期,奥运会召开期间正值主汛期,今年的安全迎汛工作比往年更为重要。因此,街道和社区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迎汛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汛指挥机构、抢险队伍,落实责任和措施,必须做到“宁可有备无患,不可无备有患;宁可备而不用,不可一日不备”。只有我们重视了,思想统一了,责任落实了,措施到位了,遇到紧急情况时才能够从容应对。

2、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防汛责任制落实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安全迎汛的成与败,关系到街道辖区的安全稳定。街道办事处要与各社区居委会签定责任制,各社区居委会也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将辖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具体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迎汛的第一责任人,凡因责任制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汛抢险各环节的演练

按照应对极端天气的要求,街道在去年防汛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其进行了细化、完善。各社区居委会,特别是存在隐患问题较多的社区都要认真制定和完善详尽的防、避、抢、救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各类预案操作环节的演练,使相关责任人熟悉各自分工,需要避险的群众知道怎么走、往哪里走。

4、强化管理和机制,进一步推进迎汛制度建设

街道防汛电话、电台和各社区居委会电话都要保证24小时有人执守。街道机关日常值班人员全部兼防汛值班,带班领导全权负责处理值班期间防汛抢险事务。

各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值班制度、报告制度、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抢险队伍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走形式,对制定的各项制度要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做到不脱岗、不漏岗,在遇有中雨或持续小雨时,要适当增加值班抢险人员;遇大雨,值班人员和抢险队员要全部到岗。

5、扎实开展汛前大检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为确保安全度汛,街道、各社区已对辖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文2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深化加强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水平,全面完成2010年区防指下达的建设任务,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二、工作计划

按照区防指工作总体布置,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组织,落实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制定督查落实措施,确保按时全面完成螺洋街道“百乡和汛”工程建设,并达到“百乡和汛”评估标准。

三、建设内容与要求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均建立防汛体系。

1、建立防汛组织。街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由主任担任指挥,负责应急组织指挥;同时,在农办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办公设备,具体负责日常防汛事务处理。

村(居)和重要防汛单位及群众组织明确防汛组织,由村委员会主任或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负责人)对本区域或本单位防汛工作负总责,并明确防汛责任组织机构和具体办事人员,结合实际情况需要建立巡查监测预警、人员转移、防汛抢险救灾等应急小组。

2、落实防汛责任人。落实以办事处主任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人,明确水库、河道安全巡查管理责任人,山洪与土质灾害人员避险转移责任人。防汛责任人向网上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明确防汛岗位职责。根据螺洋防汛防台实际,明确防汛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防汛岗位。明确巡查、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物资保障等每个防汛岗位的工作职责,制订并上墙各岗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小型防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开展小型防汛水利工程建设,保证街道沿线重点村的防洪标准有明显提高;对水库、河道等进行检查,建立台帐和安全管理制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迁移和治理,小流域重点段完成综合整治。

5、完善监测设施,明确预警程序和职责。街道、各村(居)要结合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雨、水情监测设施和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布局,因地制宜补充完善雨、水情等信息监测的简易设施,制定预警标准,配备预警设备,完善预警手段;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

明确街道、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间预警信息的传递,要求及时、有效,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6、加强预案修编管理。街道、村(居)根据当地防汛防台特点,深化细化以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为重点的防汛防台预案,明确组织指挥和防汛抢险工作人员的上岗标准,明确避险预警方式、转移路线、转移方式、转移负责人,安置地点。同时,加强预警管理,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并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预案要实现标准化、软件化,重要企事业单位要编制防汛防台预案。

7、确立避灾场所。街道、村(居)确立如学校、会堂等大型公共设施作为避灾场所,明确避灾场管理要求,确保安全避灾。

8、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演练。街道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根据预案编制情况,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预案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案的内容。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机动抢险队伍,加强训练和演练,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

9、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街道、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根据需要适当扩大物资储备规模与品种,并对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即用即补制度。对区域内可调用的抢险机械、运输工具、救生器材等抢险救灾设备和施工队伍,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10、提高防汛信息化工作水平。街道要建立防汛远程会商系统和LED信息告示系统,配置电脑、传真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建立防汛防台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防汛网上办公。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文3

2016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总结一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在即将到来6、7月的降雨高峰之际,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根据北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开展了20xx年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并围绕普及防汛抗旱知识,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的主题展开了全面宣传报道。

北海市无管处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特别组织管理处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20xx年的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计划和单位实际情况,围绕无线电管理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了防汛抗旱宣传月的宣传计划。活动开展过程中,管理处李红副主任亲自指导,科学统筹安排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为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提供了人员保障。此外,管理处还充分运用活动专栏、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北海交通台、网站等方式有的放矢地加大开展防汛抗旱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阶层人群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为推动群策群防工作落到实处,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将继续加大信息宣传投入,进一步加强群众思想发动和督查检查,营造良好的防汛抗旱宣传氛围。

2016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总结二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及防台风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XX区防办始终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工作早部署、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确保各项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夺取了今年防汛抗灾工作的胜利,为创新型生态新城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一、水情

1、雨情

XX6月23日入梅, 7月8日出梅,梅长15天,梅雨期间降雨日为7至9天。根据南河闸、板桥闸两处雨量观测点数据显示,我区梅雨期累计雨量213mm,日最大降雨量为97mm,呈现入梅略偏迟、出梅略偏早、梅期偏短、梅雨量偏少、降雨集中等特点。长江下关站最高日高潮水位7.47m,低于警戒水位8.5m。

2、台风情

今年影响我区的台风主要是第12号台风潭美和第23号台风菲特,其中潭美造成8月24日局部强降雨和大风。

区防指未雨绸缪,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健全防汛指挥组织体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全面进行江河堤防、水库涵闸等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加之今年梅雨期雨日偏少,台风影响不大,我区防汛形势总体平稳,境内江河没有出现大的汛情,城镇没有出现大的涝情,防汛防台任务顺利完成。

3、旱情

出梅后到8月中旬,XX持续高温少雨,我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最大的涉农街道板桥街道农作物受旱较重。区防指积极组织街道开展抗旱自救,累计引提水300万余方,浇灌面积8万余亩,有效地缓解了高温干旱对我区农业生产的危害。

二、防汛工作开展

6月23日入梅后,区防办立即下发通知,要求街道(园区)根据预案进入全面防汛实战状态。按照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各级防汛机构高度重视,落实防汛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险工隐患排查处置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城区防洪排涝,实现了全区20xx年安全度汛。

1、提高认识,超前谋划,防汛思想发动到位。

1月29日,召开全区水利科长会议,安排部署汛前准备工作。3月20日,召开全区汛前工作会议,传达全省防办主任会议精神,各街道、园区交流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5月28日,XX区委、区政府召开防汛防旱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20xx年度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区政府相关领导、防指成员单位、街道、园区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各街道、园区向区政府递交了防汛防旱工作责任状。各街道、园区相继召开防汛工作会议,传达全区会议精神,部署本区域的防汛工作任务。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分段、分片、分工负责防汛工作,汛期遇有强降雨天气,全部深入所负责的街道、园区一线,检查、督促并靠前指挥防汛工作。

2、细化方案,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

年初,各级防汛机构结合去年汛期出现的新情况,重新修订了各类工作预案,使预案更细、更实、更具操作性。因区领导及部门领导变化较大,区防指重新调整了防汛防旱责任驻点分工,由区委常委带领相关部门负责所管街道、园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区防指分为防汛值班、后勤保障、应急抢险、宣传报道、防汛督查等五个工作小组,由区领导任组长,负责防汛期间的相关工作,并对防汛排涝责任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分。在进一步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督查责任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岗位技术责任制和防汛值班责任制同时,继续深入推行防汛河长制,把任务定到人,堤段定到人,工程定到人,督查定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拟订全区防汛防旱工作意见和预案,于5月28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为全区迅速建立起有效的防汛工作指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3、精心准备,防汛物资、队伍保障到位 。

6月6日,区防办组织开展了全区20xx年度防汛抢险知识培训班,由专家讲解长江大胜关岸段的河势变化、护岸工程、崩塌险情及防汛措施等知识,并观看了国家防总《堤坝抢险》宣教片,使全体参训人员既学到了实用的防汛知识,又增强了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各街道、园区还举办了防汛消险演练活动,锻炼了防汛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实战应急能力。

防汛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登记造册。据统计,全区共储备防汛木材213立方米、三袋48万条、土工布7200平方米。此外,我区成立了以民兵、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组成的抢险队伍55支,共计1519人。

4、详实安排,周密部署,防汛督促检查到位。

各街道、园区汛前自查工作于2月18日全面开展,3月15日前全部完成,检查资料汇编成册。3月26日、5月9日,区防办组织了两次全区防汛大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上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各街道,要求对存在问题即刻整改到位。从3月上旬开始,各街道、园区对泵站工程进行自查并开展排涝泵站维修保养,区堤防养护所对板桥闸等区管闸站进行了维修保养。4月23日,区防办组织全区泵站工程专项检查。在区防办加大督查力度的同时,各街道、园区也能够认真细致地开展防汛自查,并组织专业队伍清理南南河、丁墙河、柏家河等河道,确保行洪畅通。7月2日~4日,区防办组织开展了防汛值班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了防汛值班纪律。期间,市水利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指导全区防汛工作。由于督促检查到位,防汛纪律严肃,保证了区委、区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各项指令能够迅速、有效地得以贯彻落实,促进了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5、科学管理,精心施工,涉水工程建设顺利。

为提升我区堤防的防洪能力,消除部分堤防防洪安全隐患,今年,我区重点推进两项大的水利工程,即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和板桥河中小河流整治。汛前,区防办对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做了明确部署,要求施工方完善和细化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职责,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防汛抢险队;储备防汛物资。由于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防汛措施到位,截至目前,我区在建工程无一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此外,堤防灌浆、河道清淤、闸站维修及街道自办等项目于3月底前完成。已建成工程在汛期投入运行,发挥了防洪排涝作用。

三、防汛工作亮点

1、防洪减灾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继续加快。

一是加快推进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历届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特别是近年,XX区抢抓全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机遇,在完成20xx年1.15km、2011年3.28km长江干堤应急加固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了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三期工程5.58km建设。通过3年堤防达标建设,雨花段长江堤防得以除险加固,全部达到长流规设防标准,防汛道路全线贯通,进一步完善了长江流域防洪体系,提升了抵御洪水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板桥河等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建设和圩区及低洼地区排涝泵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通江河道防洪能力和泵站排涝能力,完善了新城防洪圈构建,为城市居民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2、防汛防旱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今年入汛前,全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提前部署,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和抢大险应急预案,明确防汛防旱责任驻点分工;各街道、园区对全区排涝泵站开展自查和维修保养,对乡镇级河道、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岁修;区堤防养护所对板桥闸等区管闸站进行了维修保养,对5km骨干河道堤防进行了灌浆加固;区防办组织开展了全区防汛抢险知识培训班和防汛消险演练,备足防汛物资,从组织、制度、工程、物资、人员等各个方面,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进入汛期后,区防指高度重视,落实防汛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险工隐患排查处置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城区防洪排涝,实现了全区梅雨期安全度汛。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旱情,区防指积极组织街道开展抗旱自救,出动临时抗旱队伍及机械百余次,有效地缓解了高温干旱对我区农业生产的危害。同时,科学调度板桥闸,确保了江宁区谷里街道的抗旱水源。

3、防汛指挥决策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区防办不断加大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了市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防汛防旱指挥系统、水旱灾害统计报表系统、水利工情信息系统、水利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异地防汛会商、防汛调度和指挥、防汛抗旱信息共享、灾害预警和损失评估等。在原有10 处重要防汛地段视频监控的基础上,新增工农河闸、赵家闸二站、韩府山庄泵站监控点,为防汛指挥车加装车载视频,并与联通公司合作研制和开发防汛移动OA办公系统,从而实现了远程视频实时监控、信息自动采集和分析决策,进一步提高了防汛工作效率和指挥决策能力。

4、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统筹发展。

一是开展水清河畅河道清淤工程。今年我区完成清淤土方38.21万方,清理县乡河道8 条、村庄河塘12面,清理排涝机站进出水池杂物900平方。通过河道清淤、塘坝拓浚,畅通了农村河网水系、提高了洪水调蓄能力、改善了水环境质量、美化了沿河景观。二是对新建的水利工程进行绿化美化。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正在实施堤防绿化和水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已初步呈现堤成、路成、林成、景成的亮化效果。板桥河中游整治工程通过河道清淤、河岸护砌及河岸绿化建设,打造出了一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带。一系列民生水利工程的实施充分彰显了雨花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四水统筹发展的现代治水理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结合我区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和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十二五期间拟定实施的主要防洪保安工程包括: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板桥河中游整治、板桥河闸扩建、工农河流域综合治理、小水库除险加固等。其中,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板桥河中游整治已基本完成;板桥河堤顶防汛道路已开始施工;板桥河闸扩建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可研;区防汛仓库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同时还计划完成秦淮新河沿线、工农河沿线及长江沿线排涝泵站改造,加快推进宁南地区、小行地区、凤台南路地区等水系沟通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防洪除涝减灾能力。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文4

早春伊始,一年一度的汛前准备工作已迫在眉睫。为全面做好2013年防汛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水利工程防灾抗灾效益,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镇(街办、开发区)接通知后要按照“最严、最细、最实”的要求,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镇(街办、开发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有关单位,要迅速成立汛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表格)上签名,对检查结果负责。对未按要求认真检查、瞒报、漏报,在汛期出现问题的,将予以通报,直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检查,彻底排查隐患。

各镇(街办、开发区)要对河湖堤防、塘坝、涵闸、泵站、城镇防洪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总结和资料整理汇总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险工隐患:对病险塘坝、涵闸、泵站,河湖堤防工程标准不足、主要通航河道河势不稳、坍塌、历史险工隐患等防汛薄弱环节,特别是去年汛期及“海葵”台风期间暴露出的工程问题要进行重点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检测。

(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对在建水利工程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力争今年汛前完工,汛期能发挥效益;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建立防汛责任网络,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度汛预案;对城镇开发、路桥建设等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泄洪河道、工程穿越河道堤防等情况要重点跟踪检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确保汛前恢复原有防洪能力。

(三)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对城镇行洪排涝河道、管网、水闸、排涝泵站等设施开展全面彻底检查,摸清城镇防洪排涝设施的基本情况和险工隐患,并抓紧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汛前正常运行。

三、周密安排,加大清淤清障力度。

各单位要在巩固已有清淤清障成果的基础上,对河湖淤积、阻水障碍、非法圈圩和水利工程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时限,制定清淤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同时要严禁新的人为设障。

四、统筹兼顾,加强对非工程措施的检查和维护。

一要重视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二要进一步做好防汛物资管理工作,对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和重点险工险段现场储备的防汛物料要重新认真清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严格执行定点专库储备、分类标识清楚的要求,对去年消耗的物资器材要及时增储补足;三要认真做好防汛通讯、报警及水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四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各单位及区抗旱排涝总队要明确抢险队伍人员的具体组成,同时建立抢险队伍花名册,并抓紧时间对抢险队伍进行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汛期应急抢险反应能力;五要严肃汛期防汛值班制度,各单位汛前要专设防汛值班室和指定值班电话,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五、完善制度,做好各类防汛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去年汛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预案、超标准洪水预案、险工险段应急抢险方案和城镇防洪应急预案、防台预案等,并逐项落实,同时要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各地应将各类预案汇编成册,并随同汛前检查总结一并报送区防汛办。

六、明确责任,切实将汛前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文5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隐患点、水利工程、高空建筑、高速公路、铁路、市政、电力、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厂房、临时房及广告牌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业主单位(或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4.4.3 各镇(街道)重点检查防台风组织体系建立、人员转移台帐、危房、集中安置点、被转移对象应急知识以及预警措施和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Ⅳ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台风预报成果,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5.2 Ⅲ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接镇(街道)、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部署防台风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灾情核查等情况。市三防办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将防台风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

5.2.1 市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市三防办主任到岗值班,通知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

5.2.2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监测,及时准确地做好台风趋势的预报,与市三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台风动向,并向公众。

5.2.3 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要了解掌握水库、河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各项安全措施的再检查、再落实。

5.2.4 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等单位要了解掌握船只出海情况,及时通知船只避风。

5.3 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接有关镇、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必要时启动应急办事机构进岗开展工作。市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全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人员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 5.3.2 气象部门要作出台风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和市三防办报告。

5.3.3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召集气象、防汛、水利等部门分析会商台风发展趋势、降雨量级等情况,市三防办将会商结果及时通报各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部署全市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5.3.4 交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立即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必要时组织做好本地船只的外出避风工作,做好沿海养殖人员的撤离准备。

5.3.5 水利部门要根据水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对病险水库、海塘和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抢险及水库下游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和措施。

5.3.6 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防台抗灾准备,组织各地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

5.3.7 建设、交通(港航)等各有关部门对码头、机械设备、施工工地、沿海各种设施、各类建筑物按抗台风要求做好加固防护工作。

5.3.8 旅游部门要督促各地组织受台风影响景点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5.3.9 各有关部门要对低洼地段、危房、临时房、工棚等居住人员做好转移的准备。

5.3.10 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气象部门的台风警报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防台风工作部署。

5.3.11 市三防办做好麻袋、土工布等防汛抢险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交通、建工部门及各镇(街道)落实抢险机械设备、车辆到指定地点区域。

5.4 Ⅰ级应急响应

市委、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全民动员,紧急避灾:

5.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副指挥进岗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人员紧急撤离指令;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全部进岗到位。紧急通知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防台

风工作。

5.4.2 气象部门要及时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雨量等级的预报,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市三防办报告,向各镇(街道)、市属各部门通报,同时向公众。

5.4.3 报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抗台紧急会议,动员全市党、政、军、民全力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5.4.4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镇(街道)发出人员转移命令,各地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4.5 教育部门接到停课通知后,及时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指派专人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开放体育馆、教室等供群众避险;旅游部门要做好各景点游客的安全防范工作。

5.4.6 卫生部门组织派遣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设立临时救护点,及时救助和治疗受伤的群众。

5.4.7 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一线检查落实水利工程保安措施,根据降雨量预报及实际情况,做好水库、河道的洪水调度,检查督促水库、海塘、涵闸管理人员增加对工程的巡查次数,加强对工程运行的观测。并根据降雨量预报,科学调度,适时预泄预排。

5.4.8 人武部、武警部队、驻温部队及时支援地方抗台抢险。

5.4.9 公安部门要做好紧急防汛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根据灾情的发展,对部分区域实施管制。

5.4.10 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对回港避风渔船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渔船上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

5.4.11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运输船只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和指导对此类遇险船舶的救助。

5.4.12 交通部门组织、督促各地做好各相关码头及客、货运输船舶停止营运工作,做好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

5.4.13 工经、安监等部门督促、指导修造船企业做好无动力船舶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修造船企业、工矿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和人员安全转移。

5.4.14 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隐患点的检查,督促各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员撤离工作。

5.4.15 新闻单位要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灾情、险情,增加对台风动态和抗台抢险措施的播放次数,及时向公众抗台信息。新闻单位的记者要深入一线,及时报道防台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事迹以及灾情情况,灾后要及时编制抗台抢险电视片。

5.4.16 电力、通信、供水、供气部门组织抢险小分队,一旦线路、管道中断,迅速组织抢修。

5.4.17 建设(市政)部门做好在建工程、广告牌、行道树等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区排水系统及排涝涵闸运行状况及时排涝;落实城区安全供水措施,确保台风期供水安全;组织抢险小分队做好市政设施的抢修准备;根据全市农房调查成果,检查、督促各镇(街道)三、四类危(旧)房人员及沿海直接迎风二类房等避灾对象的转移安置工作。

5.4.18 农林部门要组织落实大棚种养业的保棚等应急措施,督促各地做好处在危险地带的种养业人员和畜禽的转移工作。

5.4.19 旅游部门要督查各风景旅游点游客返回情况,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5.4.20 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避灾对象台帐落实好群众转移安置,并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命令组织做好一线防台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5.4.1 发生台风灾害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4.2 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台抢险。

5.6 信息与宣传

5.5.1 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市民政部门统计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和。

5.5.2 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市委、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 善后工作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水利、民政、城建、交通、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到抗灾一线慰问灾民,指导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6.1 市民政局、市三防办及

时掌握汇总灾情灾损,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汛物资调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评估工作,做好向上级政府的汇报准备工作。

6.2 工经、财政、贸粮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资金、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修复所必需的资金与物资。

6.3 民政部门认真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受灾人员进行生产自救。

6.4 水利部门对损毁的水利工程设施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督促业主单位(责任单位)尽快予以修复。

6.5 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加强灾区检疫防疫,防止疫病流行。

6.6 交通、供电、通信部门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供电、通信等设施。

6.7 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林、渔行业的生产自救,尽量减少农林作物和水产养殖的受灾损失,确保市场农副产品的正常供应。

6.8 保险部门深入投保单位,做好理赔工作。

6.9 灾后,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民政局、市三防办上报灾损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汛情、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抢险队伍保障

7.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7.1.3各镇(街道)应当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专业抢险队伍,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救灾工作。

7.2 物资保障

市级防台抢险物资由市三防办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储备,各类储备物资要符合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满足防御超强台风的要求。各镇(街道)应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小型发电机,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7.3 资金保障

市财政、发改、民政、水利、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落实好救灾、恢复生产所需的信贷资金。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7.4.1 防台抢险的通信联络方式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传和市、镇防汛防旱指挥视频会商系统为主;固定电话出现故障时,由市电信局提供备用应急通信设备,并及时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

7.4.2 各镇(街道)、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公布抢险救灾值班电话,接受险情警报与救援求助。

7.4.3 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

7.5 卫生防疫保障

市卫生、农林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6 培训与演练

7.6.1防汛防台知识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6.2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7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超强台风过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专家组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制定,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制定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抗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或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对在防台抗灾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街道办防汛工作总结范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区防汛办的工作部署,XX地区各社会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及有关社区必须在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XX街道城管科)的协调下,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汛工作。为使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签订责任书如下:

1、各单位领导要树立防大洪,抢大险的思想,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汛期为6月1日至9月15日)

2、落实首长责任制,建立健全的防汛指挥组织。在防汛期间,要有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小组人)

3、要组建和完善的防汛抢险应急队。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抢险队伍人)

4、要按规定备好各类抢险设备、物资。其中:水泵台;运输汽车辆;铲吊车辆;手推车辆;尖镐把;铁锹把;草袋子条;探照灯台;手电个;沙石吨;水泥吨;防洪经费万元等。

5、设立防汛值班电话,安排汛期值班,发现险情要本着先救人后抢险的原则抢险,并且及时上报八角街道防汛指挥部。

6、各单位要在汛期前进行直管房屋安全检查,危险房屋及时修缮,未能修缮的房屋不能住人,否则发生险情有产权单位负全责。

7、要有一盘棋的思想,服从防汛指挥部的调动。任何单位、个人都应该依法参加防汛工作,依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汛期如遇紧急情况,防汛办有权调动各单位交通工具、设备、人员及防汛物资。汛期结束后所用物资按国务院及国家防总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拆迁、施工的地域,负责开发、施工的部门和单位(甲方)应保证附近未安置居民所居住地域的排水系统畅通,因汛期积水而对居民房屋造成损害的,其抢险、修缮、赔偿等工作由甲方负总责。

9、汛期洪灾发生后,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全力以赴抗洪救灾,并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保障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的管理、维护治安等工作,保证受灾人民生活安定、秩序良好。

(附: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责任单位和街道防汛办各保存一份)

主管单位(盖章)责任单位(盖章)

电话: (白天) 电话: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