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例6篇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文1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街道党委、办事处对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分别授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第三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应的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学生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及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具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产生显著的教育教学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和教学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年度

(一)任教学科成绩两学期有一次、有一科低于平均分的。

(二)工作量不足本校教师、教育工作者平均工作量。

(三)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乱收费等行为,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四)因工作渎职、失职或因工作不力造成意外事故。

(五)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六)在岗期间,未经批准,在校内外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

(七)休病假半年以上或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

(八)未经允许擅自离岗累计达半月以上。

(九)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年进行一次,教师节颁奖。奖励名额按教职工总数15%-20%计算。

第六条学校依据教委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量化考核计分,上、下两学期考核成绩累加,教委将表彰奖励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学校,学校按本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第七条教师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街道财政给予物质奖励,享受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可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体罚、变相体罚、乱收费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不能被推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外,当年度不得晋升和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培训,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因工作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当年度不得推荐晋升和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培训,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在校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年度不得评优,不得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降级聘任,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待岗培训。

第十二条教师岗位职责量化考评成绩在本校倒数三名的(学校教职工总数不足百人的取倒数二名,不足五十人的取倒数一名)且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等方面无其他特殊贡献的,予以待岗培训。

第十三条不满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人员,不享受校内效益奖,不得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三个月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对学校分配的工作,拒不接受,壹周内不能到岗到位的教干教师,予以待岗培训。

第十六条待岗培训人员除受上列几项惩戒外,同时受一定的经济处罚。待岗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半年内经培训无明显提高的,延长待岗培训时间,待岗期间不享受校内效益奖,并扣除工资津贴和职务补贴。

第十七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若自愿申请离岗休养,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竞聘和学校考核。休养期间享受工资总额的95%-99%。

第十八条男不足55周岁,女不足50周岁,自愿申请离岗(或下海),享受工资总额的50%-60%(40周岁以内的享受50%,40周岁以上的享受60%,女同志降低5个年龄段),离岗前,要签订协议,协议期最低为一年,到期后可继续签订或申请返岗,履行协议期间享受在岗教职工的职称推评、档案工资晋级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病休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略低于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暂行奖惩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教职工。

本暂行规定自之日执行。

岚山头街道一中

年月日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文2

【关键词】武警;后勤人力资源;管理

近年来,武警部队不断加大后勤人才建设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后勤建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仍存在人才结构不合理、培养与使用脱节、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加强武警后勤人才建设,旨在按照后勤人才成长的内在规律,创新方法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培养和造就适合后勤建设需要的新型后勤人才,为后勤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1 科学预测、优化结构,搞好武警后勤人才建设顶层设计

武警后勤人力建设,要在武警后勤建设总体方针指导下,贯彻人本思想,通过选拔、培训、任用、晋升、奖励等管理形式,对后勤人力进行合理调配和有效运用。其目的是满足后勤建设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发展需要,做到人才总量供需平衡、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并实现后勤建设任务目标与个人成长进步的有机统一。武警后勤人力建设,关系后勤人才队伍质量水平,关系现代后勤建设战略进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系统工程,必须明确方向,搞好顶层设计。一是,查实后勤人才现实状况。这是武警后勤人才建设的基础工程,其关键是准确掌握现阶段后勤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状况。要建立健全武警后勤人才信息系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职务分析、工作经历、受训情况、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详细信息。其中职务分析是后勤人才管理五大要素(获取、整合、保持与激励、控制与调整、开发)中的核心,要明确每个后勤职务的责任、权力以及义务,以及后勤人员履行职责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这是对后勤人才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二是,预测后勤人力未来需求。根据武警后勤建设发展规划,对后勤人才需求结构、数量和质量进行预测,特别是做好各类紧缺性、特殊性人才的需求预测。要建立人力资源需求数学模型,通过细化、量化需求指标,依据后勤职务分析与设计,科学确定后勤人才的需求数量、质量,进而确定培训的类型及层次,做到实际需求与教育培训的总体平衡。三是,优化后勤人才组成结构。着力建设以 “五支队伍”(复合型后勤指挥人才、谋略型战勤参谋人才、创新型后勤科技人才、专家型后勤装备人才、技能型后勤保障人才)为主体的新型高素质后勤人才群体。建设重点是着眼提高基于信息系统执勤处突体系保障能力,以信息化指挥人才、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以及特种专业人才培养为抓手,加快实现重点领域人才建设局部跃升,达到“人才规模适度、结构整体优化、成长环境改善、能力素质增强”的目标。四是,完善后勤人才评价体系。把后勤人才学历、学位,尤其是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证等有助于确立后勤人才等级标准的硬性指标纳入人力资源管理范畴,同时尽可能把工作实践、任职经历及绩效考评等因素量化,使其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并以此为依据,作为后勤人才获取专业岗位资格和个人成长进步的基本条件。

2 专业分类、系统设计,制定武警后勤人才职业发展规划

武警后勤人才职业发展,就是后勤人员经过培训后,分配到后勤系统特定专业岗位任职,达到一定的任职年限,依据部队需要、个人业绩等,在其专业领域沿着既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得到提拔和晋升的过程。从武警后勤人才管理角度看,专业分类是后勤人员职业发展的基础。具体来说,就是把不同专业的人员按照培训类别、职责任务、晋升渠道,进行分类组合,使其符合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是实现个人发展与部队需要有机统一的重要手段。依据现行的武警后勤体制编制,着眼未来发展,后勤专业设想分为三个大的专业领域:一是,指挥专业。指挥专业人员修完后勤指挥和战勤参谋专业的基本课程,获得学士学位,并经过基层部(分)队1―2年的排长职务锻炼,作为加入后勤指挥、战勤参谋专业领域的后备人员。晋升连职,参加在岗任职培训,定岗定位到总队(机动师)、支队(团)机关任战勤参谋;晋升正营职,参加中级培训,拟任支队(团)后勤部门主官,或总队(机动师)机关指挥专业岗位;晋升团职同样经过中级培训,拟任机动师战勤科长,总队战勤处副处长、处长等职位。二是,保障专业。警官、士官应修完运输油料、军需物资专业的基本课程,士官获得大学学历,警官获得学士学位,士官安排到基层专业岗位,按相关规定晋升。警官经过基层部(分)队1―2年的排长职务锻炼,晋升连职,应安排到支队(团)机关或分队专业岗位任职;晋升副营职,经过任职培训,拟任支队(团)业务部门主官,或在总队(机动师)业务部门岗位任职;晋升团职,经过中级培训,拟任总队(机动师)业务部门主官或副职。三是,技术专业。技术专业人员应修完相关专业的基本课程,士官获得大学学历,警官获得学士学位,士官安排到基层专业岗位,按相关规定晋升。警官经过基层部(分)队2―4年的排长或连职锻炼,晋升连职,应安排到总队(机动师)、支队(团)专业岗位;晋升副营职,经过任职培训,拟任支队(团)业务部门主官,或总队(机动师)技术岗位;晋升团职,经过中级培训,主要拟任总队(机动师)业务部门主官或副职。

3 完善体系、创新发展,形成武警后勤人才成长长效机制

武警后勤人才建设涉及诸多领域和部门,必须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形成长效机制。一要,与警官、士官管理制度相一致。要突出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以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为根本着眼点,确保人才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武警、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总目标,遵循部队现代化建设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各、以德为先标准,把培养人才、发展人才、用好人才作为人才建设的根本任务,科学统筹、准确合理地制定和完善武警后勤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确保符合部队后勤建设实际需要。二要,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就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后勤人才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统一规范,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全面贯彻落实后勤人才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确保后勤人才建设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应当看到,人类社会现代文明进展的重要标志是法治化,法制是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最有力和最有效的手段。把武警后勤人才建设纳入法制轨道,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形成长效机制,解决后勤人才选拔、教育、训练、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学非所用、用非所长以及人才短缺、人才浪费等诸多问题和矛盾,确保人才建设有计划、按规律健康发展,不仅是提高后勤人才队伍质量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武警部队后勤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三要,在创新管理方法手段。目前,武警后勤人才管理方法和措施还不够科学、系统和全面。要不断吸收国内外、军内外的有益经验,深化理论研究,认真分析、综合和改进现有人才管理制度,尽快形成后勤人才管理基本制度框架,不断充实丰富管理内容、方法和手段,使其成为具有武警部队特色的完整体系,为后勤人才建设提供手段支撑和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1]孙德秀,主编.军事后勤学[M].出版社,2002,8.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文3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经常无教案上课;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文4

一、关于绩效工资的发放

绩效工资是在岗教师工作综合评价后的奖励性工资,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各校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工作管理方案及教师量化考核细则,经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和教办审核。绩效考核要注重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分值的比重分别为15%、25%、20%、40%。考核采用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和考核组评定的办法进行,教师总分=教师互评×30%+考核组评定×70%,各校分别要于每年的2月和7月进行两次绩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作为绩效分配依据。为了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起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体现绩效工资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对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不论何种原因,凡是不上岗者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2、绩效工资不和职称等级挂钩。

3、绩效工资发放要以教师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量为依据,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

4、临时请假和代课的教师,按天扣除和发放一定的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办法为:每天应扣发数=本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人数÷应上班天数。

5、班主任、主科教师、副科教师及工勤人员,绩效工资要根据实际工作量制定发放比例,原则上要对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6、各学校要对绩效工资发放结果报镇政府和教办审核,并在各校进行公示方可发放,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7、绩效工资实施中,学校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及办法分配,不得阳奉阴违,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扭曲绩效工资分配意义的要追究校长责任。

二、关于岗位工资的设置

各中小学要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岗位结构比列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岗位设置的具体方案,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和教办审核。在岗位工资的设置上,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向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倾斜。在岗位工资设置实施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为本级别最低一级岗位。

1、品行不良、侮辱或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2、教学期间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

3、在职教师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完不成教学任务的;

4、不遵守学校工作纪律,随意迟到、请假、旷课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

5、在职教师不上岗者,岗位设置只能设为本职级最低级,同时不得参加评先和晋级。长期请假者(一学期因事因病累计请假超过15天,法定假日假期除外),除按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扣除绩效工资外,不得参加评先和晋级;

6、对岗位设置工作中弄虚作假,视情况对校长和教师做出严肃处理。

三、关于中小学校长和中层领导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校长教职工队伍的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校长、教师队伍,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促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办法》,结合《镇中小学校长教职工管理办法》,对中小学校长管理作如下规定:

1、根据上级对中小学校长提出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我镇对中小学校长及中层领导的选拔和聘用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公开竞聘,经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合格聘用后报市教体局备案。原则上中小学校长聘任期三年,期满后按照规定重新聘任。如有工作需要,聘任期间经镇党委研讨后做出调整。

2、为平衡全镇教育资源,促进后山学校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工作积极性,镇党委、政府对后山学校加强管理。对在柏坡学校任职满三年的校长,三年后一律调回前山任教(如本人有意愿调回前山的),经考察成绩优秀者,镇党委、政府将提拔重用。

3、各校校长要以教学为中心,严格执行校长及中层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和上课制度。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一中校长和总务主任可以不担课,其他中层领导必须担课,每周任课量不少于6节;小学校长每周任课量不少于4节,其他中层领导不少于6节。各中小学校长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得少于30个课时,其他中层领导不得少于20个课时。

4、对中小学校长及中层领导的考核与奖惩

建立校长和中层领导考核制度。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学年对校长及中层领导进行一次集中考核,主要对校长及中层领导平时在教学、德育、安全等管理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考核结果记入任期考核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长给予通报表彰,并在今后竞聘时予以加分:

(1)办学效益显著,学校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同类学校前列,或单项工作受市以上表彰的;

(2)对校长或学校进行的各项考核评估,成绩列全市同类学校前三名的;

(3)中考和中小学市抽考主要指标居全市同类学校前列或比上一年有较大进步的;

(4)学校培养出市级以上有影响的优秀教师或优秀学生的;

(5)学校组队代表镇参加市级以上各项竞赛、比赛获得一等奖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长给予诫勉谈话,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1)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

(2)每学年对校长或学校进行的各项评估成绩列全市同类学校后五名,全镇同类学校后两名一次的;

(3)初中中考未完成二中正取任务数,中小学市抽考成绩名列全市同类学校后五名的;

(4)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20%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学校各项工作都较落后的;

(6)学校出现一般责任事故,未给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7)违反财务管理和收费规定,未造成较大影响的;

(8)校长及中层领导不按规定要求任课的;

(9)私自批准教师脱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长及中层领导应引咎辞职或直接免职:

(1)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

(2)每学年对校长或学校进行的各项评估结果连续两次列全市同类学校后五名,全镇同类学校后两名的;

(3)初中中考未完成二中规定任务数名列全市下游,中小学市抽考成绩连续两次名列全市同类学校后五名,全镇同类学校后两名的;

(4)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30%的;

(5)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或纵容亲属、亲友损公肥私的;

(7)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或出现乱收费行为的。

(8)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中小学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评比制度、岗位设置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所有评先表优必须有完备的考核方案,并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各中小学要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公开投票,做到公正、公平,结果必须在全体教职工中通过并公示,严禁暗箱操作。对在评先表优过程中违规操作,已经发现,将对校长作出严肃处理。

6、严格执行《市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惩戒十六条》,对违反此条例的校长和中层领导,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中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规定

1、教职工交流制度

(1)镇政府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合理调度本乡镇范围内的教职工。未经镇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安排拟调入教师上岗。对在调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视情况对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2)各学校因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或教师缺编确需交流的,每学年暑假由用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镇教研中心研究拿出初步意见后,报请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流手续;

(3)镇党委、政府将提高中后山一线教师待遇,除上级补助外,镇党委、政府额外给予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每年教师节发放):张岭学校50元/月,柏坡学校200元/月)。对在中后山任教且成绩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表彰、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推荐。

(4)新分配教师被录用后由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相关学校,聘用期间服从镇政府统一调配。

(5)严肃交流纪律。交流调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2天内经通报警告不到新学校报到和不上班的,上报至教体局相关部门,按自动离职处理。

2、教职工请假制度

(1)批假权限及手续

教职工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研究批准,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填写病事假审批表,学校加盖公章,报镇教研中心批准,15天以上的报教体局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手续: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明确意见(意见中要明确建议给假天数),按批假权限审批。病假人员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作旷职、旷工处理。

(3)假期待遇: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累计满一天,扣发一天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办法为:每天应扣发数=本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人数÷应上班天数),长期请假者(一学期因事因病累计请假超过15天,法定假日除外),除按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扣除绩效工资外,不得参加评先和晋级;不上岗教师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岗位设置只能设为本职级最低级,同时不得参加评先和晋级。

(4)每周五下午,各校要将本周内教师考勤明细书面上报镇教研中心备档,同时学校存档备查。

3、教职工职务评聘规定

(1)学校要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以及职务结构比列,合理设置职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对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设置中优先设置本职最高级,对教学成绩差,缺乏责任心的教师,设置为本职最低级。

(2)教职工符合职评条件,要按职评政策规定,实行积分的办法,公开透明择优推荐。在推荐过程中,优先考虑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对在中后山扎根工作的优秀教师要予以照顾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本年度不能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1)品行不端,师德存在严重问题的;

(2)体罚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属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4)擅自脱离岗位的和不按规定任课的;

(5)本年度事假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6)教学成绩中小学在全市排后五名的。

(7)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4、教职工考评考核规定

(1)学校要根据对教师的素质要求和岗位职责制定出教师的量化考评细则,建立教师教学业绩档案,通过教师互评、学生评价、组织考核等形式,每学期评价一次,并存档备查,作为教职工岗位设置和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2)每年度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尤其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归入个人业绩档案。

(3)教学成绩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教学成绩没有进入全市、全镇前列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教学成绩连续两次在全市后五名、全镇后两名者,不得定为“合格”等次。

5、教职工奖励与处罚规定

(1)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师德优良,可推荐为镇、市级“优秀教师”,成绩突出的可推荐为市级或省级优秀教师,在推荐过程中,要组织全校教师公开投票,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优先推荐一线教师。

(2)加强班主任队伍的管理,鼓励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班主任津贴补助力度,中学班主任每月津贴提高至260元/月,小学班主任津贴提高至150元/月。对班主任在评先表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凡是在教师节期间表彰的镇、市级优秀班主任,必须是当年前后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3)教师的教学业绩要与绩效工资、岗位设置和评先晋级挂钩,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4)为防止和纠正教职工的失职行为,严肃教纪,教师有下列行为的,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每学年教学成绩连续两次在市抽考中名列全市后5名,全镇后1名的,岗位工资按同级别最低级岗位设置;

②品行不良,侮辱、体罚学生;乱办班、乱收费、强迫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等师德存在问题的,轻者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恶劣者,岗位工资设置为同级别最低级,同时调离原工作岗位,触犯刑律者,停职并追究刑事责任;

③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随意停课、旷工的,给予通报批评,按天扣除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设置为同级别最低级,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在职教师不在岗者,一周内经2次通报警告仍不上岗者,上报至教体局相关部门,按自动离职处理;

④不服从组织分配,搬弄是非,在无证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攻击他人名誉,造成单位不稳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⑤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岗位工资设置为最低级,同时作停职处理;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文5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评优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直接领导下进行。经研究决定,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评优的具体组织工作,名单如下:

主任:李云龙

副主任:刘世昌

成员:周明侠甄洁洪张世英周执前夏湘远

敖洁文李海鹏舒欣蒋宏伟许艳文

各系部处室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机关处室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各系部处室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200年12月29日前报考核工作办公室。

学生代表由学生处会同校团委及各系部共同确定。

二、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做到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考核条件公正、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公开。

(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一方面要做到严密、规范,防止弄虚作假和搞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做到科学合理、利于操作。

(三)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

工作业绩是考核中最重要的内容,教职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最终都会通过工作业绩即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业绩考核。同时考核必须注重分类管理,要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岗位的变化以及岗位职责的调整,充分考虑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的任务(含临时性任务)、工作目标、聘约规定等,并对此采用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范围

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层次来进行。

(一)部门考核是指对对全校各系部处室的考核以及对各系部处室中层班子的考核。

(二)个人考核对象为我院全体在岗的教职工(含非在编聘用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自费出国留学半年以上人员;

2.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待岗人员。

四、考核的内容

集体和班子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和工作业绩情况

个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活动的情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情况以及是否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情况。

(二)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包括熟悉本职业务、技术的程度,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开发创新、综合概括的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关系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处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根据人员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考核上有不同的侧重。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教学、科研的成绩和贡献;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是否有创新和开拓性工作成果等。

(四)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包括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勤于学习和钻研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五、考核的方法

(一)部门考核办法见《长沙学院200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层班子考核办法见《200年度中层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一)个人考核的方法

1.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上级领导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德、能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勤、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

2.个人考核按职能和岗位进行分类考核,每类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考核细则,按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3.个人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得分为90分以上;“称职”分数为89-71分之间;“基本称职”分数为70—60分之间;“不称职”分数在60分以下。考核结果登记表必须明确其考核等级,但新分来的应届毕业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学生专职辅导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其他各类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5%。

4.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按所在管理岗位进行考核。

5.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6.本年度晋升职务(含党内、行政、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的人员,均按相应职务参加年度考核。

7.个人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2)不服从组织分配,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

(3)擅自外出经商、兼职、兼课,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人员;

(4)截留私分应上缴学校的款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5)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6)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

(8)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者;

(9)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有严重弄虚作假情节或借机打击报复他人者;

(1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在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12)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

六、考核奖惩

(一)部门考核结果是评定先进集体的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部门,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二)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

1、按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全额岗位津贴。

2、具备在本岗位继续受聘的资格。

3、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者,可以参加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

4、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先进工作者”证书,并颁发奖金。

(三)个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四)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20%。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4、根据本人态度列为待聘人员或调整工作岗位。

一级教师晋级履职总结范文6

一、人事工作

1、按市局工作安排,对全县各学校需求教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报送免费师范生需求计划,及时做好公开招聘教师等准备工作。

2、2月,健全系统内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档案。

3、3月份,在全系统内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

4、3-4月,校长、学校班子考核,推荐后备干部。

5、8月,接收、分配“定向”生到农村定向学校任教。

6、8月,办理教师调配手续。

7、9月,核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

8、9月,各级各类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

9、8-9月,“支教”期满录用人员的考核、安置及“支教”人员分配。

10、11-12月,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师德考核。

11、11-12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公务员年度报表、干部年报表。

12、按月办理教师退休审批手续。

二、劳动工资

1、3-4月,办理全系统行政人员级别滚动、晋升档次和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审批申报手续。

2、3-4月,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资审批。

3、按月办理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手续,同时办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审批。

4、3月,办理非义务教育学校、局机关2011年度一次性奖金审批申报手续。

5、4月和10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审批。

6、9月,2011年度录用新教师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定向”分配教师起薪、“支教”期满录用人员起薪。

7、9月,办理2012年度增加教龄工资审批申报手续。

8、10月,整理工资档案。

三、艰苦边远地区特殊津贴

1、4月和10月,各享受特殊津贴学校(教学点)上报在编在岗教职工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公示、报批。

2、12月,会同人保、财政部门跟踪了解特殊津贴发放情况。

四、职称管理

1、办理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2、4月,2012年度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摸底。

3、5月,各校制定201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

4、6月,核算2011年度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报县人保局审核、聘任。

5、7-8月,收集、审核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6、8月,整理、更新各单位201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信息。

7、9-10月,向市局报送职称评审材料。

五、教师资格认定

1、2-3月及10月,宣传、组织“两学”报名。

2、4-6月,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材料认定。

3、7-8月,组织体检、说课,发证。

六、人事、业务档案管理

1、整理新教师档案、建档。

2、教师学历达标材料归档。

3、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归档。

4、年度考核材料归档。

5、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查、借、摘抄等工作。

6、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接、转递工作。

7、年度业务档案整理、归档。

七、其他工作

在完成正常业务工作的同时,协助完成全局中心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及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