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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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2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3

主题词:工程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 工程保修金 合同管理

1、引言

最近一段时间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草、管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对工程保修金期限的争议引起我的注意,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对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以及工程保修金的理解比较混乱。由于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一些矛盾也就更加突出,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越来越重要,因此笔者针对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已经工程保修金提出一些看法和做法,供大家讨论。

2、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金的概念

2、1 工程保修期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工程保修期是工程项目承包商对其完成的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保修的期限。

2、2缺陷责任期

缺陷,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欠缺或不够完备的地方。

责任期,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的时间。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就是承包商对其完成的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项目所承担责任的期限。

2.3工程质量保修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3、法律法规中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比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规定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建筑法是从法律的高度规定了哪些质量缺陷应该维修,规定甲乙双方应该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内容。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条例中保修期指的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最低期限。该期限虽然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能违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四十条的规定,具有的法律强制性。

3、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不仅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界定,而且还对其期限做了描述。缺陷责任期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合同约定。笔者认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理解,缺陷责任期只是发包方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一个期限有点不准确,缺陷责任期既然是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终身制的理解应该比保修期的时间长,所以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金的保留期限不便于实际操作和执行,如果缺陷发生在缺陷责任期内,对于承包人没有进行维修的行为,发包方是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的;而如果缺陷发生在保修期内缺陷责任期外,那么对于承包商不维修的行为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通过上文对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比较,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没有很明显区别的,缺陷责任期是承包商对其完成的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项目所承担责任的期限,而工程保修期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在这个文件中硬性规定缺陷责任期的时间有些不妥,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保留期限,应该和保修期一致。

4、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比较

4、1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的规定

1.1.3.7“缺陷通知期”指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规定,从工程或区段按照第10.1款工[程或区段的接收]被证明完工的日期算起,到按照第11.1款[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通]知工程或该区段(视情况而定)中的缺陷的期限(包括按照第11.3款缺[陷通知期的延长决]定的任何延期)。

这里的缺陷通知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维修期。首先,它是指工程师通知承包商修复工程缺陷的期间;其次,工程是业主已经接收并颁发给承包商接收证书的工程或区段;第三,该期限的长短在投标函附录中写明;第四,该期限可以按照第十三款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予以延长;第五,该期限从工程或区段竣工日期开始计算。

这一术语与我国工程界的维修期、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基本相同。

1.1.4.11 “保留金”指雇主按照第14.3款[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扣留并按第14.9款[保留金的支付支]付的累计的保留金。

保留金的性质和目的是一种现金保证金,与履约保函的性质相似,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恰当履约,否则业主可以动用这笔款去做承包商本来应该做的工作,如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本应修复的工程缺陷。

11.3缺陷通知期的延长:如果且在一定程度上工程、区段或主要永久设备(视情况而定,并且在接收以后)由于缺陷或损害而不能按照预定的目的进行使用,则雇主有权依据第2.5款[雇主的索赔要]求延长工程或区段的缺陷通知期。但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

这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如果缺陷是由于承包商负责的原因发生的,业主有权延长缺陷通知期,同时规定最多延长2年(即:缺陷通知期最多为3年),但没有规定具体如何延长。

4、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规定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⒊装修工程为年;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保修书文本中对保修金、保修金的期限以及缺陷责任期没有明示,应该是保修书的不足之处,既然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保修期限,那么在保修书文本中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们在具体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于工程保修金的规定是这样的:工程保修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2年保修期满后14天内,工程保险金返还与该分部分项占工程总造价相同比例的保修金;5年保修期满后14天内,剩余的工程保修金一次性全部返还;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缺陷责任期是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不保留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4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施工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处理行为。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辖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的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处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布。

三、本办法所称施工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处理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行为。

四、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五、本办法所称投诉处理,是指处理机构对直接受理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定,按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责成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修复和对投诉双方发生的分歧进行调解的行为。

六、房屋建筑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房单位(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七、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的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或上级转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一般应交办相应的处理机构办理,处理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交办部门回复办理结果;处理机构自行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应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

八、投诉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竣工保修期内发现建筑工程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可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或受其委托的质量保修单位(以下简称保修责任单位)先行联系,协商处理。保修责任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投诉人可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处理机构投诉。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投诉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九、下列情形不属于施工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二)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

(三)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且投诉内容不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

(四)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无产权关系且未受产权人书面委托的;

(五)涉及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

(六)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

(七)处理机构已经受理但尚未超过处理期限的重复投诉;

(八)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重复投诉;

(九)其他不属于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范畴以及依法不属于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的投诉。

十、对非产权人举报且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匿名投诉,处理机构应及时派人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十一、投诉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到处理机构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并出示身份证明,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登记。内容主要包括:

(一)投诉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与产权人关系;

(二)工程地址、名称、竣工时间、建设单位名称;

(三)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请求处理的具体要求;

(六)与保修责任单位先行联系的情况说明;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或资料。

由委托人进行投诉的,人应当向处理机构出具委托书以及相关身份证明。

投诉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后续补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登记。

十二、对于不属于施工质量投诉受理范围的,处理机构应告知投诉人通过下列渠道或方式投诉:

(一)对超过保修期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投诉人应向产权单位或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投诉人要求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应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通过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渠道或方式反映。

十三、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一)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确定具体处理人员,核实投诉情况,并向保修责任单位发出质量缺陷处理通知书,责成其限期查明原因并修复。

(二)保修责任单位应到现场核查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投诉人及工程施工质量相关各方应共同配合做好修复工作。

(三)修复完成后,保修责任单位应组织投诉人和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并将修复情况书面报告处理机构。

(四)处理机构做好质量投诉处理记录。对于上级交办的投诉,应将处理情况反馈交办机关。

十四、涉及可能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投诉,保修责任单位接到投诉处理机构质量缺陷处理通知书后,集投诉人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调查并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抓紧落实。其基本程序为:

(一)保修责任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其他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提出修复方案。

(二)制定修复方案前需要进行检测或鉴定的内容,由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确定。

(三)如需检测、鉴定,由保修责任单位与投诉人共同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实施。

(四)保修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修复。

十五、由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确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或鉴定的内容,其检测或鉴定费用由保修责任单位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十六、投诉人要求对设计单位确定的检测或鉴定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进行检测或鉴定,应与保修责任单位协商。对于保修责任单位认为不需要检测鉴定的项目,或不需要检测鉴定已能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或者已有检测或鉴定报告但投诉人有异议的,投诉人可与保修责任单位共同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在保修责任单位先行垫付有关费用的同时,投诉人应提供等额担保,检测或鉴定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保修责任单位已承诺按规定履行维修责任,但投诉人对其维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分歧的,处理机构应进行调解。经调解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投诉处理人员制作调解书,当事双方应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

十八、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诉处理终结:

(一)投诉所反映施工质量缺陷已得到修复;

(二)投诉人撤诉;

(三)投诉在处理过程中进入诉讼程序或因其他原因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四)投诉人与保修责任单位就维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较大分歧,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

(五)当事人在按调解意见执行时又提出异议,经处理机构调解仍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处理机构应在质量投诉处理记录中登记上述情况;对于第(四)、(五)种情况,处理机构应制作投诉处理意见书,书面回复投诉人,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十九、处理机构做出处理并书面答复后,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该处理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投诉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该复查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投诉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处理机构和行政机关可不再受理。

二十、对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责任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机构应予以批评,并给予不良行为纪录及公开曝光。发现存在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机构应做好执法检查笔录,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二十一、处理机构在处理工程施工质量投诉过程中,不得将工程施工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随意透露或者转送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投诉人。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5

优质服务承诺书范文(一)

为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和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各项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明确落实项目责任人。各小组遵守以下承诺:

1、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完成本组项目施工阶段或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组员按分工承担项目责任工作。

2、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组项目前期手续和图纸的盯办;负责本组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的盯办工作;负责本组项目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完成对已完工项目务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工作;对在建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按计划高效推进;确保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顺利完成各项目工作。

3、各组必须于月日前,制定所负责项目工作进度时间表或工作计划表,报项目建设督导小组。以 年月日作为项目终止点,明确承诺对在建项目的进展程度,对已完工项目必须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工作。计划表、进度表审核通过后,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4、各小组由专人负责向项目督导组汇报项目进展,汇报时间定于每周五上午。各组严格履行本组职责,要分工明确。禁止出现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情况。小组负责人有权要求公司其他部门或单位对各小组相关工作给予配合。

5、小组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由工程督导小组做出评价,根据《**奖惩管理办法》给予集体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励。未能按照计划时间结点完成项目工作,将按照项目完成程度(如完成小组项目总量的90%、80%、70%、60%),对小组负责人给予停发绩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小组其他成员参照小组负责人情况进行处理。

6、请各小组尽职尽责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 年 月 日后自动失效。各项目小组成员如无特别要求返回原工作部门。

7、此承诺接受新区管委会、**纪委、工程督导小组、企业员工及社会监督。

8、本承诺书一式二份。

单位(盖章): 承诺小组:

总经理(签章): 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优质服务承诺书范文(二)

xxxxx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xxxxx有限公司3000吨/年的稀释剂的扩建项目第二期工程(含项目中的丙类仓库、消防水池、门岗、给排水、道路及应急池加盖等)严格按本公司工程进度计划表时间(详见附表于本承诺书之背面)完成,如若延误工期完工时间,我司愿意承担如下责任:

1. 主体工程丙类仓库、消防水池、门岗等未按工程进度时间表完工,愿意接受每延长一天补偿xxxx有限公司1000元。

2. 围墙、大门改造、给排水、道路等工程未按工程进度时间表完工,愿意接受每延长一天补偿xxxx有限公司800元。

3. 未按工程进度表完工所补偿给xxxx有限公司的款项从本项目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限公司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xxxxxx有限公司 承诺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优质服务承诺书范文(三)

为确保利辛县光明路阜蒙河桥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现就本公司参加所投标的工程有关问题承诺如下:

1、我公司自愿缴纳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70万元,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建设单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我公司将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2、如我公司中标,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70 万元,保证按中标工期竣工。在工程进度方面自愿按月接受建设单位的考核,如不能按我公司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自愿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直至被解除合同,并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3、保证该工程不转包、不非法分包。保证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机械,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考勤, 并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投标承诺人员的岗位证书交利辛县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留存,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证明书领回。如出现非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不良建筑市场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4、如我公司中标,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工程质量、安全、合同等有关规定,我公司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优质服务承诺书范文(四)

(一)我公司以 长春 为基地,向各运营商提供本地化服务,全面完成XX年通信工程建设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工作。

我院承诺:对于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收到招标方通知的当天予以响应;对于一般性问题,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对于重大问题,及时配合招标方尽快解决;对工程中非我院原因所引起工程质量问题,将积极协助解决。

(二)提供全方位服务我院将在本次工程设计工作中以xxxxx通信有限公司技术骨干为主体组成实力强大的工作组,向 各运营商提供从方案确定、现场勘察、汇总册编制、工程交底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1) 我院承诺:在设计文件中编制汇总册,汇总册按地区、按工程阶段形成,内容包括工程概括总体说明、各单项工程修正后经批复的概预算汇总。编制汇总册的费用已含在各单项的勘察设计费中,不另计取。

(2) 我院承诺:我方将积极配合委托方进行工程的询价、技术合同核对、对外谈判、国内外新技术考察等各个阶段直至建成投产。

(3) 我院承诺:我方将积极配合委托方技术工作,与委托方共同商定高效可行的操作方式,对技术上是否可行的建议,同时从技术可行性方面推荐出几个我们认为合理的方式。

(4) 我院承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我方会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与委托方合

作的其它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协调配合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

(5) 我院承诺:在工程期间,如委托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我方会以最快速度响应,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6) 我院承诺:对委托方工程进行中因管理、施工等各种原因所引起的工程

质量问题,保证尽快协助解决。

(7) 我院承诺:我院向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均是由我院自主设计的,不会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8) 我院承诺:保证不在设计文件中指明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以免引起争议。

(9) 我院承诺:坚决遵守保密规定,保证不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方提交的各种技术、经济资料。

(10)我院在设计过程中将协助委托方进行工程资料整理归档、资产统计、工程竣工决算等方面的工作;

(11) 我院将针对重点设计项目在设计交底后,继续进行设计跟踪。

(12) 我院以资源普查为基础,为移动公司形成完整准确的基础网络图;

(13) 我院将主动、紧密联系设备提供方,针对工程中所应用的设备、技术以及设备的维护等问题,对移动相关人员提供培训;

(14) 我院负责熟悉和联络与工程相关的各部人员,协调并保障各环节的沟通流畅顺利。

xxxxx通信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优质服务承诺书范文(五)

我公司( )为保证( )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我公司就本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 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的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1.2保修期限

1、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2、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我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

2)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

3)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五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

5)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并做到以下几点:

a、在保修期内,成品一旦出现问题,我公司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承诺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后24天内进入处理,并针对现场破坏程度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

b、我公司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成品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

c、在收到紧急事故招唤时,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时间于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在非工作时间于6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则及计划

a、工程保修原则

1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工程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利益。

2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对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

b、工程保修回访计划

1、交工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回访,一年内再不定期回访二次,满一年再进行三次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制定方案,并进行彻底的整改。

2、回访期间对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本着客户至人,服务热情的 原则,及时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3、落实保修期内和售后服务措施:每3个月进行质量回访,最终形成回访记录,做到及时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让业主满意。客户的满意和支持,将是我单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始终如一的为业主服务。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6

住宅质量保证书格式范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格式范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住宅质量保证书格式范文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