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1

我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曾给**经济发展造成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产业单一等突出矛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5523”发展思路需破解的难题之首,强化措施,不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实施了水泥粉尘、市区煤烟污染、城市饮用水源等一系列污染治理工程,关闭了22条污染严重的水泥生产线和100多个“五小企业”,淘汰水泥落后产能近200万吨,城市气化率达到80%,饮用水源有效保护。去年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项举措,COD排放量比20**年削减2.4%,SO2排放量比20**年削减3.88%,工业粉尘排放量比20**年削减9000多吨,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296天,较20**年增加20天。20**年市委、市政府又把污染治理列入民生十大工程,集中力量和财力重点解决。今年的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控制在8220吨、比去年减少234吨,削减2.8%;二氧化硫控制在18550吨,比去年减少792吨;削减4.0%;工业粉尘控制在6****吨,比去年减少2600吨,削减2.0%。这是全市环境保护的主线,也是必须完成的刚性指标、考核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四大工程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完成污染减排目标。

一是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按照省政府《**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关闭**、**等企业的5条湿法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继续重点加大药王山周围和210国道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力度,落实治理方案,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偷排、超排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年底全市水泥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华能**电厂、铝厂自备电厂等重点排污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各项脱硫措施,确保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完成。进一步深化市区煤烟污染治理工作,坚决取缔城市周边违规烟煤销售市场,推广天然气、水煤浆等清洁燃料,新增天然气用户3000户,完成24台燃煤锅炉的冶理改造任务。抓好散户居民燃用烟煤问题,为使用型煤和无烟煤的困难群众实施取暖补贴,减少烟尘排放。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减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20**年全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要达到266天以上。

二是实施碧水工程,确保城市饮用水源安全。突出抓好沮河、柳湾和西河水库三个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关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直接排污口。北市区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加强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率。新耀污水处理工程要加快建设,力争今年有重大进展。新耀垃圾处理工程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确保一期工程建成达标运营。沮河上游陈家山、下石节、崔家沟等三个煤矿9月底前要完成污水治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要全部入网、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耀州区、印台区政府要加强沮、漆河水源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做到日产日清。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推行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期信息公告制度。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和化工等高危行业的污染隐患排查,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应急反应体系,积极防范各种污染隐患,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努力遏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趋势。完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我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快**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区的详细规划。做好宜君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验收准备工作,力争通过国家正式验收。以5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创卫”确定的41个城中村、卫生村为切入点,加快村庄道路、绿化、亮化、垃圾收集等工程建设,集中开展“三堆六乱”整治活动,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农村环保监管,禁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土壤污染调查任务,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2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市201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2009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2009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010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获鹿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山尹村镇、寺家庄镇、白*乡、黄壁庄镇、上寨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大河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曲寨村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村镇、镇、、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村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4

在工作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宗旨,恪尽职守,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年平均外出监测达350天以上,出具环境监测数据6万多个,上报各类环境监测质量报告68份,环境空气质量报告420份,为160多个委托项目提供监测服务,在依法保护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在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成绩显著。紧紧围绕改善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落实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目标,积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年365天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空气质量日报。多年来,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每月按时完成长江**段、四条内河、饮用水水源等共计42个点位、64项指标的监测任务;每年定期对全市24小时功能区定点噪声、区域环境噪声、17条道路交通噪声计220个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工作中,监测人员风里来,雨里去,不分白天夜晚,走遍了**市城区大街小巷和工矿企业、农村,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掌握了**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的质量状况及各类污染源排污动态,为环境管理提供了大量的科学监测数据和资料。

2、在环保模范城市建设中贡献突出。**市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围绕创模各项目标和全市“碧水、蓝天、绿地”十大环保工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同志凝心聚力,发扬敢打硬仗的精神,把创模中的各项监测任务落实到实处。许多同志放弃节假日和外出探亲机会,有的同志推迟婚期,白天开展监测,晚上分析整理数据,连续奋战十个月,完成了七项考核指标的监测任务。汇总、整编上报材料约100余份。在创模重点工程建设中,监测站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及时对雨山湖引水前后水质、底泥进行监测分析;在炎热的夏天持续一个月对污水处理厂、慈湖河水体开展跟踪监测。三年创模期间,监测行程超过前十年监测工作所走的路,广大职工用辛勤的汗水浇灌环保模范城市之花,实现了“向创模冲锋,为创模奉献”的誓言。

3、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市作为重工业城市,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指标,污染源监测任务十分繁重。长期以来,监测站坚持每月对影响环境质量的马钢、市属70多家废水排口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每季度对120多个废气排口进行监测,平均每年获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约1万个。污染源监测是一项又苦、又累、又脏、又险的工作,在废水排口,监测人员开展工作要忍着刺鼻和有可能有毒的气味,在烈日炎炎的夏天和寒风凛冽的冬天,监测人员需要扛着几十斤重的设备爬上几十米高的烟囱,忍受炉温的熏烤和寒风的肆虐,现场工作人员靠着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坚守岗位,一次又一次地圆满完成任务。

4、在环境执法监督中认真履行职责。在重大环境问题处置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科学,严格依法办事。在某区域粉尘污染的群众投诉案件处理中,我站监测人员秉公办事、不循私情,认真接受用户的监督,连续两天24小时开展监测。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信任,送来“精心监测、无私奉献”锦旗。2007年以来,针对慈湖河、丹阳新河等环境污染问题,监测站人员顶着酷暑,踏着齐腰深的杂草,对受污水体及周边排口进行调查,连续工作60天,为整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我站还创新工作机制,派员进驻环境监察部门,开展现场执法联动,推动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大局,强化监测服务能力和水平

1、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新建项目接踵而至,环境决策对监测分析的要求越来越高,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着从没有过的压力。在新形势下,我们坚定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信心,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先后完成了马钢新区、冷热轧薄板、彩涂板工程和2500立方米高炉等30多项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验收监测。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电厂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提供环评监测服务,为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支持。2008年冰冻雪灾和春节期间,放弃假日休息开展“马钢十二五规划”环评监测,二十多人分别住在条件简陋的地方,冒着天寒地冻,白天晚上连续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任务。在经济建设服务过程中,我们还注重发挥监测技术优势,不断增强保障和支持能力。国家第四批国债项目—马钢冷轧薄板工程。该工程设备和技术是从日本、德国等国引进,马钢公司委托我站对工程尾气治理设备进行验收监测,在验收时,外方专家对整个监测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由于监测结果超标(国外公司对其设备排放污染物都有一套完整的测试资料),外方提出疑义。在企业、外方、监测站三方论证会上,通过我站技术人员的分析说明,外方专家信服认可了监测结果,并对其设备进行检查,最终发现由于喷雾系统堵塞,致使处理效率降低而超标排放,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过硬的技术、诚信的服务得到了企业和外方专家的好评。

2、建立预警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我市环境安全,先后完成了辖区内危险源、危险品调查,摸清了可能导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源和危险品基本情况,并制订了应急预案。几年来,及时完成了长江**段上游180吨亚硝酸钠沉船、当涂盾安化工厂爆炸等多起污染事故的监测任务。在长江**段亚硝酸钠沉船事故中,监测站迅速启动应急监测系统,第一时间奔赴事故现场,自**三水厂至当涂东梁山以及沉船现场布设多个监测点位,每2小时进行一次跟踪监测,连续36小时采集水样、分析水质,为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提供了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为妥善处理污染事故的决策争取了宝贵时间。

3、推进标准化建设,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十五”期间,**市环境监测站争取专项资金200万元,建立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利用亚行贷款350万元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了重点投入。购置了色-质联机、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等大型监测分析仪器。“十一五”以来,又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建设。近三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投入资金约560万元用于能力建设,完成了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同时,为提高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完善了应急监测仪器配备,初步满足了应对处置我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要求。

4、高度重视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出台了《关于鼓励职工勇于创新,争做贡献的有关规定》等激励措施。利用遥感技术完成了**市水资源、城镇、森林资源和农田分布情况调查;会同**工业大学完成了“**市大气环境污染物容量模型与总量控制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国家课题项目一个,每年申报市级课题一至二个,其中《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试验》课题在国内尚属首创。2007年承担了全国土壤污染源状况调查课题,对**区域设立55个土壤样品的采集点。每点平均步行一、二个小时,跑遍了当涂县13个乡镇,按时按质完成了该项任务。每年有三至四篇论文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部交流,并在专业刊物发表,其中四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在国家酸雨普查和环境监测质控样考核中,所有监测项目考核优秀,并多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能力验证和省站组织的专业理论及持证上岗考核。

三、不断拓展监测领域,关注民生奉献社会

1、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环境扰民问题。在工作中,监测站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环保问题作为己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现状调查及监测。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三产”废气、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白天、夜间开展监测工作,先后完成了近百家废气、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的监测任务,在督促经营业主强化污染治理措施、规范经营行为中起到了监督作用。

2、创新服务载体,确保群众健康安全。每年对市区八片“菜篮子”基地灌溉水、土壤、蔬菜等46项指标进行监测,为市民菜篮子安全保驾护航,荣获市“菜蓝子工程”先进集体;为说清全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特定项目前35项指标监测月报工作,每年完成一次的饮用水源地水质109项全分析;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无偿为幼儿园、学校、办公场所及部分市民家装进行室内环境质量监测,让广大群众能够住得放心、舒心。

3、发挥监测数据效能,为社会提供环境信息。每年编制“**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向社会环境质量报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多次视察空气自动监测站,市环保局定期组织环保监督员和中小学生参观自动站运行情况,增进了全社会对环境状况的知情监督和对监测工作的了解支持。编制的《**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0—2005年度)》,获全国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二等奖。年政务信息报道100余件,在省、市内名列前茅,连续两年被省站评为先进集体,并在全省会上作专题发言。各类环境监测报告不仅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而且向社会提供了准确的环境信息。

四、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监测站,树立新时期环境监测人员新形象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将精神文明贯穿于业务工作,激发职工积极向上、科学严谨、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每月第一周六的“学习日”活动。每年举行二次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方面的闭卷考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开展了“我为创模加加班”、“立足岗位、争做表率”、“五个珍惜”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浓厚工作氛围。

在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帮扶社区和村镇看望孤寡老人和老党员,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学生和家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像片,强化环保“六项禁令”教育,多年来,党员干部无一人发生违法乱纪行为。我站一名党员被省委组织部派到当涂县贫困村挂职,在挂职村任党支部书记的三年工作中,时刻牢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组织部的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成绩。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5

一、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壅堵日趋严重。

一是城区道路网建设远远不适应城市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自2000年撤地设市以来,榆林市区人口由20万发展到30多万人,而建成区的道路网仍然是以前形成的七纵四横。具备6米以上双车道行车功能的18条主次干道总长51.6公里,其中,车行道宽在20米以上的仅占到27.3%。同时,市区内南北通道多,东西通道少,由于规划的原因,许多路段为顶头路,限制了车辆的畅通。

二是近年来机动车迅猛增长,给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目前在榆阳区的范围内,小轿车保有量由2000年的2305辆增加到现在的2.46万辆,同期私家车保有量则由2114辆增加到2.26万辆,分别增长了10.65倍和10.7倍,摩托车和三轮车(不含农机部门注册登记数)保有量达到了3.4万辆。这一庞大数量的车群在城区运行,出现交通壅堵是不言而喻的。据调查,榆林城区最壅堵的路段有榆阳中路、新建路等,最壅堵的路口有新建路与榆阳车站十字,新建路与普济寺巷、新楼巷、盐市巷、钟楼巷、红山路交叉口,长城路与榆阳路、钟楼巷、人民路交叉口。其中人民路与长城路十字和榆阳路与新建路十字,最高一小时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车流总量分别达到1.1万车次和9866车次。

三是长途客运汽车站的布局不合理。现有的长途客运汽车站均处在城区的商业中心,车辆出入加剧了交通堵塞。如市运输公司汽车站门口路宽仅11米,每小时车流量达2500辆,仅市运司每天发往各地的客运车辆就达1100多辆。

四是市内公共交通发展滞后。榆林与延安市区人口数量相近,榆林市城区现有公交线路10条,公交车133辆,出租车464辆。而延安市现有公交线路28条,公交车286辆,出租车453辆,延安市城区的交通秩序和运营状况明显优于榆林。

五是榆林城区没有专门停车场,车辆存放只能挤占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站点、公交线路设置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新区建设的需要。

六是市区交通流量大的21个平交路口,只有9个实现了红绿灯信号控制,且无安装电子监控器,有些交通标志、标线也没有按标准设置。

七是出租车管理不严,无经营年限限制。非法营运的无照车、摩的、三轮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事故不断发生。八是一些商场、酒店、医院门前熟食、瓜果、杂货摊点乱摆,夜市占道经营,直接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2、大气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一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物值一直超标。因为榆林城区年耗煤总量约60多万吨,其中锅炉耗煤约30万吨,市民小炉灶直接燃煤约30万吨,冬季采暖期耗煤约占全年总量的80%以上。城区现有建筑面积约1132万平方米,而小锅炉和小炉灶供热面积约867万平方米,占到总面积的76%。

二是天然气、集中供热的数量和范围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榆林城区现有居民58225户,其中有楼房的29821户,已安装天然气28330户,气化率达到95%;平房28404户,安装天然气2264户,气化率仅为13%。现建成的南郊供热站供热能力160万平方米,仅为新建南路、肤施路和上郡路两侧供热,占城市热负荷的8.83%,供需矛盾突出。

三是北郊、西沙热电厂建设项目因受征地、容量等限制不能及时开工,由于改气、集中供热成本高造成气化率低、集中供热步履蹒跚。

四是车辆尾气超标排放、沙尘暴频发也给大气污染治理带来了困难。

3、城区污水、垃圾处理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

一是城区水污染加剧。据调查,榆溪河三岔湾断面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较高、油类污染比较严重,最差的V类水超标达4倍多。红石峡断面高锰酸盐和氨氮也略超Ι类水标准。

二是缺乏水源地监测保护措施。红石峡水源是榆林城区骨干水源,上游头道河则工业区、牛家梁、金鸡滩工业区,其地下汇流全部入注红石峡,一旦上游发生污染事件,直接威胁红石峡供水安全。

三是管理缺乏一致性。由于城区水源地缺乏统一管理,机关单位、厂矿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大量建自备井,目前城区有自备井141眼,取水量高达370万立方米(不包括开发区和苏庄则)。导致地下水位下降,鸳鸯湖干涸。

四是缺乏污水处理的设施和能力。按城市日供水量2.2-3万立方米推算,榆林城区污水排量约20000立方米/天。这些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雨污混流,导致榆溪河干流、榆阳河水质恶化。

五是城区垃圾处理不够及时。目前,榆林城区日产生活垃圾450吨,工业、建筑垃圾800吨。由于垃圾处理设施简陋,且缺乏市场运作机制,因此,形成了垃圾乱堆乱放,处理不够科学的弊端。

4、噪声污染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城区车辆鸣笛没有彻底禁止,高噪声的拖拉机等进入市区运载建筑材料,超时限夜间施工,商业、娱乐业无限制播放音乐,婚丧嫁娶鼓乐彻夜不停,使噪声与日俱增。据市环境监测总站“十五”期间对城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污染五年均值上升为72分贝。

5、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主要是管理缺乏统一性、全局性。由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混淆不清,出现有利的事抢着干,问题绕着转,工作生搬硬套,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如榆林城区自来水供应就涉及到榆林市建设局、水务局、榆阳区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四个管理部门和市自来水公司、区红石峡供水站、经济开发区水厂、尤家峁水库及市、区水资源办等十个部门和单位的经营管理,缺水时供不上,丰水时能力闲置。撤地设市以来,市上和榆阳区一些部门交叉、重叠,很多职能、分工问题改革不到位,如有线电视管理分割为市、区两家。环卫清扫6米以下巷道划归区上管理,6米以上归市上管理,区环卫工工资为180——200元,市上环卫工工资平均为480元,由此,引发了许多矛盾和困难,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难尽人意。

同时,榆林市区社会治安秩序不良,偷盗、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使一些居民缺失安全感。还有城区绿化与城市建设没有严格按规划协调发展,不仅绿地面积小,而且人为破坏绿地的行为也比较严重。

二、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城市步入健康文明和谐发展轨道

如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是关乎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大课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抓住主要矛盾,重点实施“七大工程”,营造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城市发展新环境。

1、畅通工程。旨在整顿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市民提供一个畅通、便捷、舒心、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规划、城建、交通、工商、物价、安全等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处置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项目、重大议案和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型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是加快路网建设。要在一完小、市一中和南门口等交叉路段建设天桥,通过立体通道,分流过往行人。应拓宽榆阳中路以及榆阳桥,打通长城南路,重点解决榆林城区交通瓶颈。要统筹安排,抓紧上郡路至开发区沙河路通道建设和驼峰路中端改造。要把驼峰路东部路网建设列入重要日程,通过路网建设带动东沙的开发和发展。

三是构建以公交车为主导的城区运营基本框架。建议大量增加公交车新线路和公交车数量,并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合理调整并科学安排运营走向,尽快开通二街到开发区公交线路。要在西沙、东沙、南郊等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设立公交车站点,并延长晚间收车时间,不断提高公交运营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四是启动火车站旁长途客运站、北站(北岳庙)和南站(三叉湾)建设项目。尽快实施市、区客运站的整体搬迁,对容易造成壅堵的车辆办证、审验、检查、处罚等窗口单位(如区运政所、市交警二大队、超限检测站等)进行限期搬迁。市客运站搬迁后,要在此处与原招待所、原交警支队及征稽处,建立三个大型地下停车场,以缓减停车难的问题。要对规划确定的车站,公交总站,停车场等城市交通用地,严格控制管理,不得被其它项目挤占。

五是在主要路段、路口、居住小区以及银行、商贸大厦等重点区域设置电子警察,利用现代设施,提高对交通以及公共安全的监控、约束、管制能力。要建立市级110、119、120“三合一”的集公共治安处置、为群众提供生活、生产服务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于一体的指挥中心。六是加强出租车运营的管理。整合出租公司,整顿出租车市场秩序,制定出租车运行年限。严格禁止无户、无牌、普户车载客行为,彻底治理摩的、三轮车违章问题。

2、蓝天工程。旨在消除大气环境污染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要求标准,让市区拥有蓝天白云的自然景观。

一是着力解决民用炉灶燃煤问题。加快热源建设,扩大管网工程,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就平房区集中供热、天然气进户、炉灶改造等技术难点进行攻关研究,寻求实用可行的解决办法。由于热网、天然气进平房管网费用偏高,因此,对采用集中供暖、供气的用户政府应给予一定经济补贴。在集中供暖和气化暂时难以到达的区域实行禁煤,改烧兰炭。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供气、供热行业,建立3—4家供气(热)公司,气源、热源由政府统一监管定价,企业竞争经营,以打破供气(热)的垄断经营,加快平房区供气、供热改造步伐。

二是进行车辆尾气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建立车辆尾气排放的检测、监控、跟踪、强制检修和停运处罚等制度。在市区东南西北各建一个加气站及双燃料厂家在榆维修站。新购进公交车和出租车必须是双燃料车,替换和淘汰性能差、容量小、尾排重的大公交车和出租车。因油改气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废止榆政办发[2004]92号文件中关于两车(公交车、出租车)燃气改造的条款,限期对油改车进行拆卸或禁行。

三是对建筑、工业企业实行强制性防尘措施。对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企业或厂矿勒令停产整顿,凡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件的处以重罚,勒令停产,调消执业资质。运输煤、沙、水泥等易产生飞尘的车辆进入市区必须采取强制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路段或拆除工地要经常撒水防尘。

3、清水工程。旨在保护水源,消除水污染隐患,实现高质、安全、理想用水目标。

一是走市场化营水之路。组建2—3个供水公司,形成有序竞争机制。二是尽快关闭自备井,禁止地下水的无序、过渡开采。使城区供水步入科学化、法制化、市场化轨道。三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及管网系统建设。通过政府筹建,公司化运营,每处理一吨达标水,除可向居民、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政府要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实现水厂和政府双赢。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对水源构成潜在危胁的非零排放企业、厂矿和已造成污染的氮肥厂等进行关闭或搬迁;要加强对农田、渔塘管理,禁止过量施用化肥、农药,通过政府赎买造林、政府补贴农民将农用地改为林用地的办法治理农药、化肥残留污染。五是建立城区水源地动态监控系统。在城区水源地由环保、水利部门共同建立监控系统,重点对工业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控,保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4、清洁工程。旨在动员一切力量,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

一是垃圾处理实行公司化运营。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市场化运营或地段物业化管理,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如大千保洁公司,用42万元购置的6辆垃圾收集车,收集解放路、新建路、长城路等路段的垃圾及西沙两地块的清扫保洁工作,运行良好,很受市民欢迎,是实施城市清洁卫生工作的有益偿试。要实行建筑垃圾完全处理,生活垃圾分置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出建筑垃圾处理费,承接单位按规划填埋造地,建成土地进入市场获取一定效益。生活垃圾可回收的要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医疗废物及危险品废物等的处理,处理厂由国家出资建设,公司竞标经营,处理费用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政府定价,废物产生单位承担。

三是要采取重点整治,突出检查,夜间巡查等办法,治理清除乱贴乱画行为。要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整治乱停乱放的行为。要加快城区公用厕所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形象。

四是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由市区统一组织实施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制定行动纲领、任务和目标,将责任细划分解到每一单位、街道、社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址、铁路、国道沿线、加油站、车站内外、集贸市场、夜市、河道等处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5、绿色工程。旨在增加绿化面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是建设环城绿色屏障。要将东线的东沙林场至七里沙、西线大墩梁、北线红石峡万亩生态公园,南线三叉湾农田绿化带和河堤林带,延伸连接成环城区立体绿色屏障。为了有效保护林地,要划出地块,建立公墓,让现有墓地集中入驻公墓。要逐步开放林地,发展集休闲、观赏、度假于一体的旅游项目。

二是保护榆阳河、榆溪河旁农田绿化带。对榆溪河从黄庄至红石峡河川湿地、农田带,要采取非常严格的保护制度和措施进行保护。

三是对榆林城区范围内所有绿地、树木实行造册登记,挂牌管理。要实行绿地树木认证管护和门前绿地树木管护责任区制度,使城区绿地、树木走上以法管理的轨道。

四是做好城市规划,改变过去胡同式街道、插空建房的布局,每隔一定距离应建一小块街心花园。对绿地可实行冠名建设,凡投入一定资金建设绿地的单位或个人可设立冠名标志。

6、宁静工程。旨在减少噪声,为市民创造和提供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一是对进入市区的车辆一律限速、禁止鸣号;要划定不同区域限制三轮并禁止农用拖拉机等高噪声车辆进入城区,以减小噪声污染。

二是要采取种树、设绿蓠的办法,在道路两侧建立隔离带,以缓减交通噪声。

三是建立城建、环保、公安、工商联动机制,对建筑、装璜、娱乐、商业叫卖和婚丧嫁娶鼓乐噪声进行管理和限制。特别对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管理,要求设置屏障,限制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干扰。

7、平安工程。旨在化解矛盾、预防犯罪,提高公共安全的防范意识,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发展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榆林”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局面。要以开展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办事处)、平安村组、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基层创建活动为载体,积小安为大安,实现“平安榆林”的整体目标。

电厂噪声污染治理范文6

服务举措要管用。服务要有具体的载体和措施。今年省里安排重点项目499个,其中不少是基础和能源工程,都是牵动全局、增强后劲的大项目,而且从整体和长远看,都有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我们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方面要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治新的污染和破坏,一方面要改进审批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对应当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要多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对需要排污总量的重点项目,要列出明细表,及早考虑,多管齐下为重点项目腾出总量;对项目环评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单位,要督促其强化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

服务本领要增强。要善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使各项工作呈现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态势,使服务更前瞻、更周到、更优质、更高效。要多调研、多分析、多思考、多沟通,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了如指掌,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成竹在胸。要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便民利民,提高效率。

服务氛围要形成。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环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服务科学发展的合力。要把新闻监督当作是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把握好、引导好有利于推动环保工作的舆论导向,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氛围。抓好环保系统内部的协调联动,强化大局意识,用服务发展的成效体现大家共同的成绩。

以维护环境安全为目的切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

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的突出问题。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着力点,逐件落实,限期解决,依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决不能敷衍应付,也不能久拖不办,更不能因处理不当激化矛盾而导致。重点是整治涉铅企业污染等影响水源、危害群众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内河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按照建设海峡西岸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土壤有机污染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家园清洁活动,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矿山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监督。

着力营造优美舒适人居环境。厦门、福州、泉州市要巩固和发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漳州市要争取尽快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其他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也要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根据《*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分年度落实生态建设项目。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督和管理,完善建设规划,提高保护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大力创建绿色社区,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和绿色家庭创建,鼓励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协同有关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使生态文明理念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取向,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

着力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切实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祸患常积于忽微”。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进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建立比较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环境安全隐患数据库,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应对。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定期验收,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者搬迁、关闭。二是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辐射工作许可制度,加快省放射性废物库扩建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建立辐射环境监管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放射源数据库,督促所有用源单位对使用的每一个放射源都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定岗、定员、定责管好用好。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推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尽快出台。完善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市医疗废物处置场运行工作,莆田、南平、*、宁德市及武夷山市要按国家规划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

着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围绕海洋强省的部署,加快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推进重点海域和江河入海口环境整治。协助海洋渔业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海水养殖业,防止过密养殖造成近岸海域污染。协调各地分期在主要江河入海口和重要海湾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湿地资源和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弄清近岸海域污染成因,把握水质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和保护措施。

以服务环保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环境科技创新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制定出台我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加强环境科技创新,对有利于消除污染、实现综合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的重大课题和先进实用技术,要优先组织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研究和推广应用。二是为环保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重点抓好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事关群众健康的敏感环境问题比如铅锌矿开采冶炼对群众健康的影响,发挥监测体系作用和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地方立法等研究课题。三是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加强环保相关领域科技成果整合,抓好危险废物处置研发中心和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环保科技项目库,提高环保科技含量。四是重视环保国际合作,提高对外交流水平。

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力度。要积极主动配合省经贸委制定实施全省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要切实抓好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厦门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德化县域循环经济试点、南平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等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要继续培育不同模式的循环经济试点,通过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继续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服务和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制定鼓励发展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名录,充分利用“6·18”和“9·8”等平台,促进项目和技术对接,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环保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促进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

以削减总量为主线切实抓好区域和行业污染防治

总量控制目标要明确。中央和省里都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同节能降耗目标列为经济发展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国家确定我省2010年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42.4万吨、化学需氧量37.5万吨,分别要求比2005年削减8%和4.8%。虽然削减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我省基数小,“*”又是全面实施项目带动加快“海西”建设的关键时期,削减任务十分艰巨。去年全省减排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要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6%、化学需氧量减少1%的目标,难度更大。这是一项硬任务,没有什么退路,必须千方百计挖掘潜力,不折不扣确保完成。

削减责任措施要落实。省政府已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总量削减责任书,明确各地总量控制目标和重大削减措施。各设区市也要抓紧签订县(市、区)长削减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区域和企业总量削减责任。排污企业要提高认识,增强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减排增强综合竞争力,通过减排体现社会责任。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控制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依靠优化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集中防治减排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保护规划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中,依靠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腾出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省里原则上将暂停审批其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排污许可监督要到位。结合国家部署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排污单位情况,建立和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形成统一、规范、完整的包括环境统计、项目审批、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内容的数据库,整合相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确保对各区域和企业排污总量做到心中有数,并定期对各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情况进行通报。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的措施,争取各方面有利于加强排污监管的积极因素。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或者委托治理、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查处。

重点削减项目要加快。加大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一是火电行业治理。对新(扩)建燃煤机组要求其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如嵩屿电厂、湄洲湾电厂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对列入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和核准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要配合相关部门责令其按期关停。二是非电行业治理。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三化热电厂、青山纸业按国家要求时限建成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三是排放废水企业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对重污染行业中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削减排放量。四是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服务lng燃气电厂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区域削减工作要推进。各地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全面推进区域污染整治。针对本地突出污染问题,制定实施治理计划,切实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中,三明、*市要针对城区空气质量长期不达标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三明市要组织实施三钢转炉烟气治理和烧结机烟气脱硫、三化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和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市要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要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废水污染治理,年底以前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闽清县城关周边的建陶业必须治理达标。配合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

以依法保护环境为根本切实增强环保监管基础能力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确保执法工作及时、严格、有效。充分发挥全省环保110社会联动服务系统(环保12369投诉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环境扰民和环境违法现象。高度重视环境受理和办理,把环境当作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大事,完善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二是适时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各地实际、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工业污染纠纷突出的地方要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对养殖业污染严重的地方要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矿业开采冶炼影响群众的地方要重点推进矿业整治。专项行动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取信于民,切不可一阵风、走过场。对违法行为要坚持原则、挺直腰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以罚代处,绝不当“老好人”。三是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增强环境执法前瞻性、预见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敏感问题,要从基层抓起,依法处理好、整治好,切实防止矛盾上升、问题上交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按照数据准确、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强化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充分发挥现有监测仪器设备的作用。加强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培训,使用好、维护好、保养好仪器设备,充分发挥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的作用,切实防止设备仪器闲置、老化和浪费。二是加快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用好省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资金,加快省属各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各市、县(区)也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力争年底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都通过计量认证,已通过认证的要巩固和提高。省和设区市级环境监测站要尽快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三是完善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以“网络健全、监测到位、资源共享、作用发挥”为目标,抓紧完善省及设区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分中心,力争年底前各城市都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重点污染源监控点明显增加、覆盖面有效拓展、监控仪器正常运行,主要流域特别是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明显推进。四是切实规范环境监测工作。调整并适当增加监测点位、频次,修改完善环境监测规范,关注群众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和身边内河沟渠的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科学地监测并综合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在重点流域的水质监测上,要重视各支流汇入主要支流、干流的交汇口和市与市、县与县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弄清污染来源。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定期召开环境质量分析会,发挥环境监测的作用。

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强化执法监察能力。要加快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省环境监察总队要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各设区市环境监察部门也要争取尽快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稽查,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法定程序、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要积极协调各级财政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特别是环保执法工作经费。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要求,强化环境应急能力。提高环境安全应急能力要从基层抓起。明确排污单位的环境安全责任,督促排污单位加强自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健全环境应急工作体系,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配备现场应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传输仪器设备和通讯设备、防护装备,完善相关预案。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完善省和福州、厦门、泉州市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监测仪器设备,漳州、*市年底前要配备应急监测车,三明、南平市要抓紧各项前期工作并在2010年底前配备。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以保障水源安全为核心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整治

饮用水源管护措施要严格过细。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年内要全面完成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省市、县和建制镇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总数将达400多个。对所有水源保护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具体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人,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切实防止“以划代管、划而不管”的现象。搞好水源地“六查一分析”:一查本辖区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个数、地理位置和所属水系,二查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审批情况、审批部门以及是否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三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分情况和有否标志牌、界桩、围栏、红线图,四查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取水量、取水供水方式和服务人口,五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面积和水质本底情况,六查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个数、种类、位置、排污量、人为活动情况和上游水质状况、污染来源。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环境风险和生态脆弱性分析。制定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水源保护对策和污染整治方案,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实施。重视地下水污染调查和防治,以地下水为饮用水的地区要落实好水质保护的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根据水源保护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报告水源水质情况。

流域整治协调职能要认真履行。保护全省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母亲河”安全,饮用水源才能安全。省委、省政府把闽江二期整治工程继续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要求进一步加大各重点流域整治力度。作为重点流域整治牵头部门,我们要认真履行好协调和监督职能,协同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根据各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整治计划,落实整治项目,及时通报整治进展。省里主要负责组织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和出省界的汀江流域整治工作,其他流域由所在地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强调研和检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工作计划切合实际、主要问题找准抓对、治理措施有力有效、指导协调具体深入、监督管理切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