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例6篇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1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镇内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农业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镇农办,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场区内外、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农业企业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农办牵头会同安办、经发办、所在村委会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镇、村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场区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场区内外、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本地员工一律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农业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农业企业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2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通过暗访检查和精准督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检点

暗访检查范围为我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暗访检查定点收治医院、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住宅小区、寺庙场所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寺庙、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要求的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各单位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助发展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加强高风险、高危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企业及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七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验收不合格)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厂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复工复产企业是否达到“六个到位”(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严肃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失信企业,严格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是否对去年以来省、州安办蹲点督导发现、县安办反馈的问题,采取“一对一”交办的方式并予以限时落实整改。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教育培训等环节落实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遇险人员能有效自救互救。

三、检查方式

本次暗访检查工作由县安办具体组织实施。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开展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本次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分组及人员组成和具体工作标准等。

(二)加强舆论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暗访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3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安全会议精神和教育局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教育安全特点、把握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开学复课工作实际,坚持防疫工作和学校安全两手抓、两不误的原则,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自我排查整改及暗访检查;通过自我排查整改、暗访检查和督查督导,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坚决遏制防疫期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检查范围

本次暗访检查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检查方式

本次自排自查由各学校根据错时错峰开学复课时间,提前做好安排部署,暗访检查由州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和教育局牵头组织。结合教育局关于开展开学复课准备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调研的通知适时组织进行各校园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检点

自我排查整改及暗访检查覆盖范围为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各校要结合贯彻落实教育局去年印发的《全县教育系统安全考核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突出校园火灾防范、消防安全,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涉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工作,实验室及危化物品安全管理,在建工程安全,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应急值班和守校护校等工作。各校园在重点检查以上事项基础上,还要结合本校、园实际充实完善细化排查、暗访内容,确保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平稳,确保开学复课工作顺利推进。暗访检查要涵盖以下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要求情况。重点检查各校、园是否传达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否落实教育局的安全会议内容和文件通知要求。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加强校园危化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实验室和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校园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各类预案15种)。

(三)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复学复课方案,复学复课学校是否做到安全管理的“六个到位”(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处突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夯实校园疫情防控基础,开学条件不成熟的校、园坚决不开学。

(四)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是否落实不力(层层签订责任书),负责人安全意识是否淡薄,在安全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教育培训等环节是否落实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校、园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遇险人员能有效撤离。

五、检查时间

(一)暗访检查阶段: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和各学校根据错时错峰开学复课时间,在4月底前完成暗访检查,现场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二)整改阶段:各校、园按照暗访检查反馈意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进行整改。各校、园负责汇总校园内问题隐患的梳理汇总,检查结束后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教育局安全办。

(三)总结阶段:各校、园将暗访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突出本校园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措施建议等)于4月29日前报教育局安全办。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细化方案。安全自我排查整改及暗访检查是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校、园要将防疫工作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实制宜,确保开学复课以卫生防疫和安全保障为前提,有序推进。各校园要认真制定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分组及人员组成和具体工作标准等。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主要内容

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纳税大户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防护物资储备足、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一)复工复产时间。园区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24:00前复工;2月10日之后企业复工实行申报申核备案制,由园区管委会分批次审核并提交县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若遇上级防控工作需要或重大决策调整的,各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二)复工复产基本条件

1、复工前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严格实行申报审核备案制,对于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复工复产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法人代表负责制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复工生产方案,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3)必须全面核查拟复工人员情况,对所有职工健康、外出等情况进行梳理,倒查返岗前14天活动轨迹,并建立员工“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对于来自湖北、蚌埠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凤上班;对于县外的员工,原则上暂时不得返凤上班,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返岗复工的,须提供其居住地或出发地政府出具的“无重点疫区和重点人群接触史证明和健康证明”,经核实后,可不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不能提供证明的,一律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且无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方可上班;

(4)必须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控物资,保障疫情应对物资不得少于人均10天储备量;

(5)必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治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到位。

2、复工后做到“五个强化”

(1)强化员工管理。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一天不少于两次。对员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督促员工佩戴口罩,非住宿员工不得进入;

(2)强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3)强化卫生防护。加强工作场所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做好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生产办公设备、卫生间等各个区域消杀处理,每天不少于2次;

(4)强化教育宣传。加强员工防控知识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

(5)强化信息报告。企业要将疫情监测情况、疫情排查信息等每日向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到位。

(三)申报流程

1、复工实行申报审核备案制,企业符合上述“五个必须”条件的,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2、企业提交申请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系列信息台账及防控方案(详见附件);

3、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审核;

4、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5、上报县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疫情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5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切实增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我局严格按企业自查、乡镇初查、县级复查程序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凡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复工。2019年以来,共对全县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企业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分别为**矿业、**建材),同时龙川基础建材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3月11日到期,我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文书,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狠抓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19年我县开工矿山少,但我们安全检查不减少,加大了对生产矿山的检查密度和频次。截止目前,共开展非煤矿山执法检查**次,查出隐患**处,有效消除威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3、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对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并督促立即整改。

4、全面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一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根据省、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制定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我局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通知到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活动。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送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查找隐患活动、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学、帮、带”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四是严格监管执法。我局认真开展攻坚行动,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专项治理攻坚战及监管执法攻坚战,截止目前,攻坚行动共检查**家次,发现隐患**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份。  

5、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国土、应急部门的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向企业发送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加强对全县*座尾矿库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同时还迎接省、市安监局领导对**尾矿库、**尾矿库开展汛期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针对**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座露天矿山尾砂未及时清运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2家企业负责人,同时于*月*日,聘请省非煤矿山专家对上述2家矿山开展专家检查,依据专家现场检查意见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联合县国土局对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及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等水害隐患,汛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汛期防灾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等。

6、持续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尾矿库按照“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重点对企业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治理过程施工安全。目前,企业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下一步,企业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验收工作。

7、认真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矿〔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矿、**矿2家矿山为试点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矿已基本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矿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生产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推动力度,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我县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冶金行业专家会诊。聘请专家对全县**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份,我局于7月上旬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案进行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万元罚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认真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重点露天矿山的检查。

2、严格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月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同时,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等情况。

4、始终如一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的专家会诊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

5、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全县各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如何化解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等重点问题上。

6、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和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要求,从严做好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时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度。

8、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任务。

9、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10、继续推进中小矿山整顿关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假整合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的矿山,依法实施整顿关闭。对资源储量不多、服务年限不长的地下矿山以及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促进有序退出。

11、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各项措施,加强地下矿山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监督检测,完善通风专项应急预案。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6

一、组织领导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二、工作安排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科工局工作实际,分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与各小组密切协调,及时将小组所反映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加强与下辖企业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二)物资保障组。及时上报物资库存和企业复工需求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网络宣传组。做好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宣传,使广大群众与政府保持统一战线,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四)疫情排查组。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职工的排查工作,对于涉鄂人员及与其接触人员做好重点排查,及时上报。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企业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在全厂范围内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防疫工作机制,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完成复工复产前下述具体条件要求的自查验收。

(三)符合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

我县范围内除以下4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外,其他各类工业企业自主选择复工复产时间。

1、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四、复工复产的具体条件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范围内拟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务必完善“县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登记表”、“企业及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产工地复工承诺书”、“企业复产工地复工人员花名册”、“解除隔离告知书”等资料(见附件1-5),在各自主管部门实行复工复产登记,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凡湖北(武汉)、外省籍、密切接触、居住疫区和到过疫区的从业人员,企业要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回工作单位,对切实需要返回工作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等工作,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外地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4、严格杀菌消毒。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

6、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工信部门备核。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1、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天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企业内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报告辖区县(市、区)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企业员工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企业内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信息报告。各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16:00前向所属主管部门“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舆情指引,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物资保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员工的生活必须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

六、全面强化企业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