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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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消防宣传计划

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文1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文2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四个基础”工作,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的开展,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水南街道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达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水南街道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要将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目标管理制。街道防火办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群防群治,形成辖区内强大防火安全网络。各村(居)、相关单位、企业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制定2012年度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考核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深入开展“全民消防教育计划”,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化“五进工作”。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向村民、居民和职工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互救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防火安全意识的提高。每月抓好“四个一”,即:一次防火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火常识会;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报一次检查隐患内容,整改情况;出一期防火宣传栏或黑板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采取不同形式,把防火安全意识宣传到每位群众头脑之中,使之转变为安全防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隐患整改

紧紧围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各项志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各村、居、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对公共聚集场所、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竹、木制品的生产厂家、有锅炉的厂家要列入重点检查。在每次检查中要有记录、有内容、有反馈,促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和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辖区平安。要抓好消防设备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按要求现已出租的木质房每3户配一台灭火机,个体户、出租户每户有一台灭火机,做到按时换药,常备不懈。街道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防火安全检查,年终进行考评。

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文3

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查汇报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7月20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3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东山工业管理区、市龙岭工业管理区、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隆木、横市、麻双、十八塘、凤岗、横寨、赤土、龙回、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及市经贸委、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较好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

(二)工作责任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下达文件、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市经贸委、市东山工业园管理区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蹲点具体企业的方法落实全员工作责任制;市龙岭工业管理区与园区每个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实行了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计划安排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根据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年度、季度的全面安排,也有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薄弱环节、某一特定领域进行专项整顿治理的具体布置。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能紧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基础建设方面。在机构、网络建设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唐江、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基本保障了经费,强化了安监站的建设;市教育局在赣州市教育系统率先设立了安全监察科,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加强了3个农村中队的建设,以应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趋于严峻的态势。在业务培训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龙华、浮石、龙岭等乡(镇)今年组织了2次以上对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专门培训,市公安局组织了2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在信息管理上,横市、麻双、蓉江等乡(镇、街道)和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监管对象的较规范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内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支撑保障作用;市教育局通过开发、使用“学校安全台账网络管理系统”,提升了对学校安全的动态管理水平。在日常宣传教育上,市公安交管大队在5个职能科室(中队)专门设置了教育室,用于在办牌、办证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环节中,加强对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在市电视台常年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市交通局通过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学习活动;市龙岭工业管理区通过在园区、企业设置宣传栏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

(五)“三项行动”方面。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以组织实施。对下一阶段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市公安局制定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为配合推广东山街办坪塘村家具产业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的做法,计划在8月底前制作5000张《危险就在您身边》宣传光牒发放至家具生产企业;市公安交管大队制定了《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工商局通过进一步把好注册登记关口,强化无证无照的执法治理;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当前气候特点,制定了高温季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措施。在“7·3”特大洪灾后,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多数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做到日常化、常态化。检查发现,乡(镇、街道)安监员日常工作不是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而是以其他工作为主;一些乡(镇)安监员因工作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多数村(居)安全信息员往往形同虚 设。这些问题使乡(镇、街道)难于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不利于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

(二)相当部分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还停留在发文、开会层面,在检查档案、资料,特别是检查相关台账中发现,大坪、十八塘、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各项台账内容不健全、不规范,隆木、坪市、大坪、龙华、唐江、凤岗、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只有查出隐患的记录而没有整改结果记录的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或督促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三)监管方式方法上仍有诸多的不适应。在组织领导方面,多数单位主要领导日常满足于行政命令和听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一些监管部门和单位内部缺乏沟通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宣传教育方面,除依法依规组织任职资格培训教育方面执行较好外,其他宣传教育工作未当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数是被动应付,普遍缺乏计划性、持续性。在执法监管方面,对已下达整改指令的但拒不执行的监管对象的处置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各行业领域在查处带有普遍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中,未树立执法权威性,处置效果不明显。

(四)行业主管和专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联动联管机制难于有效实施。今年只有唐江、浮石、蓉江等少数乡(镇、街道)对自行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送1至2次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一些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和履行好监管职责,出现了监管的空档和缺位。执法部门间职权争执和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因协作配合不力、监管缺位,造成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乏力。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现象突出,工程车辆无牌运输、厂内叉车上公路行驶现象突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安全“三同步”未按规定实施,增加了隐患治理难度;电力设施保障领域,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现象突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突出;家具生产、服装行业等行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点多面广、安全保障条件差、员工流动性大且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服装行业“三合一”现象较严重,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建筑、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行业劳动组织中,无资质承包、无资格派遣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死亡事故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增补措施,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协调配合、查治理成效、查信息管理、查宣传教育的“五查”行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工业管理区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学校、电力、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冶金和防自然灾害的防雷、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从本月始到年底,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督查组下达督办函的意见,各有关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申报验收销号。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以移交安监员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规范“十项”台账日常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履行好属地日常监管职责。8月中旬前,市安监局要就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市工商局要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市公安局要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就家具生产企业、服装厂及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市经贸委要就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市质监局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教育局要就学校安全监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要求重点乡〈镇、街道〉参加),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形势,查摆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当前至年底强化监管保障相关领域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有关单位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移交(报送)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交办处理。9月中、下旬,市政府还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督查。

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文4

一、认清消防工作形势,增强做好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成绩显著,但火灾隐患在各单位仍普遍存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力度不大,大部分小城镇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与我市城市经济与建设的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刻不容缓。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城镇消防规划“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

二、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管理模式

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涉及建设、民政、公安、规划、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规划部门要把消防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组织好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社区和城镇消防设施建设与社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对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工作职能,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警务区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社区居委、驻社区单位要发挥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组织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原安委办的基础上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委办加挂防火安全办公室的牌子,安排2名以上消防管理人员。各社区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安全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等组成,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等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为防火安全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和办公经费。

四、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社区居委会主任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按规定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问题,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街道、社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把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区工作同步开展。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别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辖区内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健全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由社区单位、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五、加强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火灾扑救组织、工作奖惩等工作制度。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的防火宣传活动,每年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学习轮训。防火安全办公室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要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社区居委会对住宅楼及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从而逐步现实消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与总体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一是抓紧编制城镇消防规划。要结合调整城镇总体规划的时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根据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城镇消防规划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并报市级公安消防、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审批。三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公安消防站,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或增补市政消火栓,按国家有关消防通信的要求搞好火灾报警网络建设,加强消防车道建设,规范住宅小区消防车道管理,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装备。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各镇、街要按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决定》(穗府[]6号)和《印发关于加强镇村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穗府办[]4号)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大型企业和专业市场要组建专职消防队,要加强营房营具、装备器材、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斧等基本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消防训练,提高扑救初起火情的能力。

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文5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首战之年,切实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新一轮的发展谋好篇、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街道经济持续发展,抓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创建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特制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意见。

一、2011年安全生产(消防)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主线,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厉开展执法检查,严密排查治理隐患,严肃调查处理事故,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消防)形势持续好转,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筑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2011年安全生产(消防)的工作目标

(一)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的事故。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成区、街道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告知承诺书签订率达10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含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培训和再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8%,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深入开展隐患的排查治理。一要加强道路交通整治,继续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责任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和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注重车辆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与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整治。狠抓高层住宅火灾隐患整治,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全面排查。三要加强建设工程整治。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大型施工设备、危险性较大工程、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防备建筑领域事故发生。四要加强冶金行业整治。对照安全评价报告,突出高温、易燃、易爆等危险源以及关键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环节等,对所有冶金企业实施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该关停的要关停,决不能带“病”运行,确保全年平安无大事。五要加强危化品整治。要依法整顿违法违规的危化品储存、使用企业,对危化品装置定期安全评价。六要加强特种设备整治。要在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的同时,以电梯监管为试点,探索“三分式”动态监管和信息化管理,促进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

(四)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持续开展,继续扎实推进和落实“1+3”安全监控责任体系及“岗位无隐患、企业真安全”管理方式等各项工作。

三、2011年安全生产(消防)的工作措施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精细化:一是完善内容,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细化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告知内容,健全完善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分级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位,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题创建活动实效化。围绕和落实“1+3”安全监控责任体系及“岗位无隐患,企业真安全”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求实效。认真总结2010年度工业企业开展的主题活动创建情况,查找推进中的不足和企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下阶段工作有针对性的实施。

(三)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告知承诺、法定培训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和“消防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安全生产培训常态化。依托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巩固多年的培训的成果,继续搞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企业全员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五)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化。街道安委会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市场、商场、建设、公共娱乐场所等进行安全大检查,街道安监办根据年初制订的安全检查计划,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各社区、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的企业经营单位、建设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街道安全形势稳定。

继续执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2011年各社区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20000元,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5000-10000元,风险抵押金到年终考核后返还。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利益,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高度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单位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完善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加强对单位消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的培训教育,经常组织对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1、全面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保持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并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辖区年度火灾死亡为零。

2、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考核。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消防工作重要事项。

3、各社区根据总体规划,同步制订或修订消防规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应急救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本辖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需要。将消防业务费纳入本辖区财务预算,确保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各社区对辖区内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监管到位。

4、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物业公司、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宾(旅)馆(招待所)等贯标率达95%;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8%,设有控制中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率达100%;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化。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各单位部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等做到资料齐全,维保到位,运营安全,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街道消防宣传计划范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推进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现就2014年安全社区“安全港湾”建设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典型引路,开展安全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全面建设“四区四高地”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单位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安全社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工作目标

1.根据市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2014年,至少有一个街道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至少有两个街道申报完成市级安全社区。

三、工作分工

(一)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1.拟定完成《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规划》。规划今后3年区安全社区建设,提出3年内至少有一个街道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并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水平,全区所有街道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社区建设水平的总目标。同时,在国家安全社区创建标准的框架范围内,对安全社区建设体制机制、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品牌等任务提出子目标。

2.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中小企业安全促进项目的指导。安全文化宣传及安全品牌建设,按照市安委办要求拟定居民社区安全展示馆建设标准。建立居民安全社区认知程度及安全意识调查机制。

3.安全文化展示馆实事工程建设。一是按照市安监局的要求,以沧浪街道桂花社区安全文化展示馆建设为标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完成市居民社区安全展示馆建设标准。二是落实区内安全文化展示馆的建设。选定好安全文化展示馆地址,联系有关公司,制定预算方案,选定灭火模拟操作设备、火灾逃生模拟设备、个人急救模拟操作设备,并落实设备的安装维护、使用教学等工作。力争在今年完成3个安全文化展示馆的建设。在展示馆建设完成后,要做好广泛宣传,落实启动仪式,定期组织企业、学校、居民参与到安全展示馆内各栏目的活动中。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文化展示馆安全主题活动,以4月份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月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月“11.9”消防日等为载体,开展主题活动。

4.根据市安监局的安排,组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社区建设培训。在今年6月之前,编制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汇编,购买安全社区创建指南等书籍下发至街道,组织创建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对国家、省、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作详细的解读,提升创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基本能力。

5.邀请国家、省安全社区创建专家对我区安全社区建设进行长期指导,举办1-2次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培训,参与培训人员要涵盖街道分管领导、安全员等,进一步增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化程度。

6.组织一支安全文化宣传队伍,进街道、进企业、进社区,就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进行宣讲。由安监局牵头,每个处室各派一名年轻同志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宣传、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管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综合处负责居民安全防火、火灾安全教育等综合性安全知识、监察大队负责中小企业安全、安全标准化,每个季度,每个处室开展宣讲活动1-2次。

(二)各有关部门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特点,在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指导街道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促进项目。2014年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在今后每年逐步推广至全区各个部门。

拟将住建和市容市政局、平江、沧浪、金阊消防大队作为2014年部门安全促进项目试点。

1.住建和市容市政局

按照自身职能,在区内建筑工地开展建筑安全促进项目,梳理全区在建工地名称、数量、地址、承建公司、转分包状况等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区管建筑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开展安全检查、广泛宣传建筑安全,督促工地组织安全培训、建筑事故警示教育,积极联系市住建局开展燃气安全促进项目,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平江、沧浪、金阊消防大队

按照自身消防宣传工作要求,分别开展消防安全促进项目。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居民消防安全服务、应急自救逃生技能演练等活动。协同街道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居民消防安全服务、应急自救逃生技能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德合小商品市场、钱万里桥小商品市场、机电五金城等市场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促进项目,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其他各部门

(1)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条线单位参与街道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工作项目、品牌,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现联动、对接和资源共享。

(2)结合自身职能,将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相互结合。保障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三)各街道

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区域特色,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市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充分整合各条线工作,完善安全社区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有关制度,实施安全促进示范项目。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配齐专职安全员。其中,各街道应充实安全社区建设人员队伍,做到街道层面至少选定1-2人从事安全社区建设,每个社区至少选定1人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结合属地网格化网络,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

3.已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街道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为目标,继续落实建设工作。抓特色项目建设。结合辖区安全特点,在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老年人、青少年等多个领域开展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安全文化展示馆建设,促进安全文化广泛传播。

四、方法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道应对照《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各街道根据自评结果,按照标准要求,拟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将自评结果、实施方案于4月16日之前报区安委办备案。

2.开展宣传动员。各街道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安全社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并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好一次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3.建立组织机构。各街道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卫生、公安(消防、交巡警、治安)、民政、住建等条线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部门不少于3个。建立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备,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4.健全各项制度。各街道应在原有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社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制度、辖区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居民安全公约、事故与伤害预防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切实开展工作,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5.开展调查摸底。各街道应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安全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摸清控保建筑、古旧民宅、群租房等火灾隐患易发地点以及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6.优化活动载体。各街道应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7.整合各类资源。区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积极联动,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特别是要利用好当前各条线工作中的各种品牌,融合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领域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与教育,开展至少6个安全促进项目,全面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良好文化氛围。

8.强化隐患排查。各街道应当积极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计划,全面、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检查要落实带队领导、检查人员、被检查场所人员“三签字”要求,留有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