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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范文1
Abstract: in our country execute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since, safety management work experience in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from whether should involve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debate to passive accept the safety management, and then to undertake the security management and so on three stages, now, the safety management has become superviorsy work critical part of. This paper,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afety management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practical safety supervision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and I hope to project supervis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afety management is of certain reference and role.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 Project supervis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在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了从工程监理中是否应该涉及安全管理的争论到被动接受安全监理责任,再到主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等三个阶段,如今,安全管理业已成为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国家更是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中的应该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并且把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进度监理及投资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那么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工程监理的安全监督职责,是当前需要探索和实践的课题。本文基于此,分析了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安全监理措施与对策,希望对工程监理中的安全管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2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2.1 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当前,工程监理中队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投资的关注普遍比较多,同时也是大多数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督要点,而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控制力度还显不足,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还比较淡薄,这样的后果是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监控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比较普遍,使得施工过程安全事故频发局面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2.2 企业对安全工作不重视
施工企业由于受市场竞争的压力大多数都以经济效益为追求目标,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工作中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上级检查时摆摆样子、做做表面文章,检查团一走仍然还是按老样子办事,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不排查、及时排查出来了也视而不见,等到酿成事故后追悔莫及。
2.3安全管理人员缺失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缺失,对于施工决策,领导一拍脑门就做出决定,而且在决策中以赶工期、赶进度为考虑问题的落脚点,对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有的企业甚至根本不设安全管理岗位,只是由相关人员兼职担任以应付检查,人员结构不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无法完成安全管理的职能,
2.4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不足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未经系统的专业培训,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日常工作处处以领导为核心,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遮遮掩掩、敷衍了事,面对突发安全事件无有效的应对处理措施,这些严重制约了安全管理的推进与发展。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导致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施和发展受阻以至于工程建设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要想切实转变这种情况,就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作用,使安全管理成为工程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从而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起到监督和控制作用。
3 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中两大主题,也是一切工作的核心,随着人们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深入,安全已经逐渐被提升到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同等重要的位置。可以说,安全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控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项目运行安全,同时安全是实现质量目标的环境条件和基础保障,而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从而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终实现本质安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实现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效果的重要途径。工程建设领域是安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居高不下的行业,而大部分的事故发生都是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是抓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要完成的首要任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还要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此还要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与考核机制。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范文2
2018年,工程监理公司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管理提升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 、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动手”的安全生产方针,采取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为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有效的提升了监理部安全管理水平,具体总结如下:
一、监理部安全提升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三类人员的上岗资质,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资格证进行审核。
2、坚持召开安全周例会、每周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总结评价,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共和处于有效的持续改进状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善完成。
3、坚持每月对生活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电气线路、生活用气、用水等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按照防恐防暴的要求对监理部及时配齐了防恐防暴器具,对全体员工进行了防恐防暴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防恐防暴演练提升了全体员工的防恐防暴技能。及时安装了一键报警设备、门口安装了防冲撞设施、围墙上加装了刀片刺网、院内重新安装了1080P高清视频监控,存储时间和覆盖范围都达到了相关要求。
4、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活动,检查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落实情况。
5、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违章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签发整改通知单。
6、检查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西北油田分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在动火、破土、受限空间、吊装等直接作业环节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并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四口”、“五临边”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监理部均作为检点,并加大监管力度。
7、做好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监理部安排专人对安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台账,通过对安全信息的收集有效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并和项目部建立了网络信息系统,对部分安全管理资料利用网络及时的共享,提高了安全管理的效率。
二、监理部安全提升管理工作亮点
1、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工程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手册,并根据手册内容及作业人员的工作性质进行场前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主持安全培训考试,按照顺北项目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前如实填写上报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史,HSSE监理工程师多次参加施工单位重要工序作业前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工作,施工单位都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在主要路口,制定企业的安全宣传牌,标语(工程概况、企业简介、企业安、健 、环方针及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通风口处设置七牌一图、七想七不干标语牌、安全标示牌,多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氛围。
2、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多项应急预案,监理部也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更新应急预案,预案报审后,监理部及时组织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组织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防恐防暴、防H2S和消防应急演练,针对应急演练情况做出总结进而积累经验,并提出在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进行完善。
3、防恐防暴方面的安全工作。目前监理部部分在监项目位于少数名族居住区,监理部为了有效防范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施工单位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施工单位保证各种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并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通过防恐防暴应急演练积累防恐防暴经验,对现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我单位对现场配备的安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实现了工程安全施工目标。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工程建设期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领导高度重视文明施工工作,多次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提出了宝贵意见。监理部对材料堆放、现场文明施工都要求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文明负责人,对负责区域统一设置标准隔离,设置文明宣传标语,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时将文明施工做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的不符合项要求施工单位HSSE负责人亲自落实,有效的提高了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5、信息管理方面。监理部安排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资料工作,资料员对安全信息管理思路较清晰,安全资料分类归档,监理部及施工单位每日编制工程安全简报,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重大HSSE活动及时进行了总结归档。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范文3
关键词:监理;安全监理工作;监理责任。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f supervision and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launched extensivel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pecific projects in the importance of the reveal more apparent, it a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On the basis of the practice in supervision industry experience,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i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of research. With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arket matures, should be greatly improve some related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 of insufficient or imperfections, i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oncerned can't fastening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ion, more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units safety supervision, preventing the accidents.
Keywords: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工程建设属事故多发行业,综合分析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故而安全监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建设监理行业在我国开始发展以来,安全管理就作为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多年的发展带来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1、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安全方案”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目前关于监理安全责任的问题仍存在一定的弊端。
2、我国对监理安全责任的界定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明确在施工中监理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条例等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管理是监理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体人员。因此,作为我们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安全监理工作,以竭诚服务的态度,尽心尽职为现场提供优质服务,配合各方搞好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3、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责任制
(1)明确监理方岗位职责
确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监理员岗位职责,并上墙悬挂。安全监理工作贯彻执行“总监/总监代表制”,其他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作各尽其职,共同履行好安全监理的职责,控制项目安全风险。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总监代表的带领下,树立全员参与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合力实施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2)督促施工方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施工单位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相应人员、相应施工班组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防火消防员、资料员、材料员、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施工班组级员工岗位责任制:生产班组和职工、电工班、焊工班、架工班、井架搭设班、小型机械操作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塔吊起重班安全生产责任制、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与建设方沟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建设方沟通协商,在项目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
①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②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③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④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并督促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制度为以下三点:1)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2)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3)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施行。
⑤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
⑥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和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⑧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⑨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⑩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
②监督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③复核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④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⑤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
⑥参加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安全检查后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讲评会。
⑦配合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⑧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⑨做好施工现场的广泛宣传和教育,抓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力度、勤检查、保安全。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执行,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只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施工方安保体系得督促检查制度。
(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3)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4)安全监理日记制度。
(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6)安全检查与专题会议制度。
(7)安全监理巡视与旁站查验制度。
(8)定期安全监理知识学习制度。
6、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监理资料的管理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经过科学整理的监理资料会成为监理信息资源,为监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和支撑,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安全监理工作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体现,根据相应的资料可以对安全管理工作做一个直观的了解,并规避相应的风险。
三、监理责任浅议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义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旦其行为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刑法》以及由此而引申出来的相关政府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三个方面实施监理。在从事监理的过程中,可能的违约行为方式有如下几种:
(1) 越权。监理具有明确的委托性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监理委托合同的授权下、在委托的范围内为业主提供服务,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牢记这一点,就可能发生越权的错误行为。例如,工程中经常遇到工程变更问题,业主也授予监理签发变更指令的权力,但变更往往涉及到设计图纸的变动,这些变动均需要得到设计的确认,在未得到有关的确认之前,单方面指令承包商实施,就超越了自己的工作权限。不论这些错误的后果如何,从合同的角度来说,就发生了违约行为。
(2) 失职。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或监理职责。例如,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不进行检查验收或不按照规定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需要由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审批或不进行认真分析、核对即盲目批准;该巡视的未巡视,该旁站的未进行旁站;对于该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发出的指令,未及时发出或发出错误的工作指令等。这一类的行为就是明显的失职。
(3) 未尽职.监理的工作成效和监理工程师的主观能动性是密切相关的,其好坏的判断有很大的伸缩性,同样的工程师、同样的工作, 虽然并不一定导致业主的损失,但这种未尽职行为,也是一种违约。
四、监理安全责任分析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明确“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所谓“工程安全事故”,是指与工程生产(建设)有关的人身伤亡、生产机具和临时设施的毁坏,工程实体未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安全储备标准(有隐患)和垮塌。工程实体在交付使用后因其在生产期间留有隐患而垮塌,也属“安全事故”之列。“工程实体”是指工程本身,而不包括临时设施,如脚手架、模板系统、基坑支护系统、施工用房等。在此,本文把“工程安全事故”分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并从这两方面探讨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
2.1 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探讨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中监理的责任,应先明确监理在质量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现有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建设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具有以下9个方面责任:
(1) 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签认并对其负责。
(2) 开工审批的责任。监理人员审查开工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并对其负责。
(3) 对施工测量成果的审查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成果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签认并对其负责。
(4)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审查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要求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符合要求时签认并对其负责。
(5) 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责任。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时签认并对其负责。
(6) 对被监理单位行为检查、督促、责令整改的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按要求通过巡视、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承包单位行为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特别是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责任责令改正。
(7)针对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签发停工令的责任。监理人员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其他有必要停工的问题, 有责任按规定签发停工令,在整改完成以前停止施工。
(8) 工程初步验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并表明意见的责任。监理人员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合格后签认并对其负责。 监理人员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对其内容负责。监理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并对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意见负责。
( 9)针对重大隐患、事故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责任。监理人员在按规定履行其职责时,仍无法改变或消除存在的重大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隐患的,或者已经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有责任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
从上述可看出,质量控制包含着安全管理的内容,这个安全管理是质量安全,即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实体(工序-整个工程项目)履行检验和接收的义务,如果监理发现工程实体存在有缺陷、隐患,他没有签字接收(或拒绝签字接收),就必须监督承包方进行补救或返工,使工程实体再检验时达到完全合格和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履行了自己义务,当然不存在承担什么责任。在监理拒绝签字接收的情况下,如果工程实体存在隐患而垮塌,或同时出现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他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监理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中有误,或者出于故意把有缺陷和有隐患的工程实体签字接收了,或与业主、承包方串通按降低的质量、安全标准把工程实体签字接收了,这是一种失职或不尽职行为,作为监理,他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承包方应对存在有缺陷和隐患的工程实体承担全部责任,监理也应承担事故责任;如果签字接收后的工程实体在施工期间垮塌,或同时发生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承包方应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监理单位也应承担事故责任,甚至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
2.2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监理工作内容到底包括不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应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理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前言中明确,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 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是建筑管理关系和与之密切联系的建筑协作关系,在我国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都应当遵守这一建筑大法。因此对事故责任的判定应该遵照《建筑法》的规定办理。《监理规范》作为一部管理规范,体现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监理的要求,它应该是界定监理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之一。简单地讲,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为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也就是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工程师的部分工作。这些工作不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因而监理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监理规范》中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责也都作出了规定,都没有任何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没有提及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也没有提及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同样没有提及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这些也都说明了监理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应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尽管不承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但并不等于监理工程师可以忽视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仍有许多与安全有关的工作要做,如:
(1) 督促承包单位健全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落实质安员的工作职责,督促进行施工工艺、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承包方做好自检等;
(2) 要注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应督促承包单位的程进度也要服从安全生产的要求等。近年来出现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主张监理应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的呼声日高。但是,要监理承担这一方面的责任,首先,法律就应对监理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权力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现有的法律对监理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并无任何具体的规定。因此,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如果说监理一点责任都没有,不少人难以接受,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和施工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有关。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 应对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审查, 并进行跟踪,督促承包商落实。但要追究监理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不仅缺乏法律的依据,而且他在施工队伍的行政领导、具体的生产组织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都不具有相应的权力。但最近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出台一些规定,要求监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目标、措施写入监理规划,其安全管理的目标往往是施工安全目标。这些措施加大了监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 但往往只是强调监理的责任,而没有关于监理的相应权利和利益的有关规定。很显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但这样的一些要求与规定对监理显然是不公平的.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也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工具上,事故类别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如何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所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是安全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1、思想上要树立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以往我们监理工作注重讲三大控制(质量、进度和投资),两大管理加一个协调,在现在的工程监理中,更加强调四大控制(安环、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在工作中,我特别感觉到安全和质量是重中之重,安全工作无小事。
2、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建立以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坚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格式化。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为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从业主到监理、施工单位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六、结语
总之,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要想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健全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管理综合评价体制奖优罚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为工程建立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为安全管理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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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范文4
本文从概述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出发,探讨了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问题,包括相关法规和法律建设的滞后、煤矿建设工程基础薄弱、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收费不高、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始终无法开展独立工作等,针对以上风险问题详细介绍了提升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质量的具体措施。以期为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具体的实践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措施
1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概述
在煤矿建设工程中,因为工程较为复杂,所以频繁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较高。引发煤矿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而且较为复杂多变。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负责参与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单位通常都摆脱不了责任。因此,在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一方,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以实现煤矿建设工程安全性的提升。首先,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控制工作,将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中的核心内容稳抓稳打,实现开工的认真严格监理、工序交接的严格把控以及质量验收的严格把关。其次,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需要以国家颁发的法律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合同为主要依据开展监理活动,以专业配套以及满足数量工作需求为准则,实现现场项目监理组织部门的设立,并且在对工程开展监理的过程中恪守工程监理所需要的要求以及规范。如果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期间,于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发生了任何的细小问题,不仅会因为没有开展依法监理工作、承担监理职责而承担安全事故间接责任,还极有可能对煤矿工程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损害煤矿工程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
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煤矿工程建设水平也得到了飞跃的发展,其建设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这也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在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煤矿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和法律建设的滞后
虽然我国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在近些年得到了充分的健全和完善,但是在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因为监理单位在煤矿建设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对此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所以及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健全,是必由之路。首先,从目前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实践来看,在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领域内,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权责不明的情况极易被引发,造成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的下降。其次,虽然已经存在一部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因为针对性较弱等问题,操作性也不够强。当出现安全事故之后,无法具体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再次,现存的某些煤矿工程执行标准已经实行了十多年,没有进行持续的修订和改进,导致当实际出现煤矿建设问题时,无据可依,法律得不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最后,即使是在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单位内部,安全监理工程的权责分配状况也不够明确。即使监理单位有意对相关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进行安全隐患的高效避免,但是苦于受制于笼统片面的法律规定,以及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安全责任职责分配规定,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无法实现完全的明确,责任也无法有效的区分。
2.2煤矿建设工程基础薄弱
首先,因为煤矿建设工程整个行业的危险系数较高且工作劳动强度较大,也没有与之对应的薪酬待遇,所以非常容易造成大量的优秀工作人员流失,包括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在现存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中,整体素质以及专业素养存在普遍较低的现象,造成人力资源匮乏、配置情况不合理等状况的发生。其次,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相关机制不够健全。比如,现存的某些机构存在专业人员匮乏以及专业不对口等现状,机构部门不健全等问题尤为明显。最后,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到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以及施工设计单位三者之间的良好配合,并且还需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如果仅仅依赖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想实现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提升和保障,是十分困难的。
2.3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收费不高
虽然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收费的标准不存在国际标准,也没有在相关的规章制度中明确标示出来,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收费低的状况对安全管理质量的保障起到消极影响。市场竞争的激烈导致收费低现象的发生,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单位为了实现更多监理业务的取得,不惜降低相关收费。而在低收费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只能以降低监理质量为方法实现利益的保持和更多获取。因此,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业务收费低也是造成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的原因之一。
2.4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始终无法开展独立工作
在煤矿建设工程中,建设施工单位往往会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的干预,会对监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消极影响。甚至在实践工作中,存在部分的建设单位完全无视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利用自身强大的管理力量,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强制干涉。这一现象也对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造成不小的阻碍。
3提升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质量的具体措施
煤矿建设工程中的监理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应该予以充分的重视。监理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施具体的措施。
3.1加大煤矿建设监理法规建设力度
只有做到权责分明才能够实现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质量的提升。首先,相关责任部门应该加大对煤矿监理法规的建设和实施力度,并且对各种煤矿监理法规安全管理行为的规范文本进行明确和有针对性的指导,争取能够在风险防范领域有据可依,由法律保障可依。其次,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过程中,权责分明是必要的需求。相关的政府部门需要对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设定,争取能够在问题发生的时候,能够高效地开展责任追究活动,实现安全管理意识的提升。
3.2夯实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基础
首先,争取加速引进和留住优秀的专业工程师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安全程度以及施工质量提供必要的保障。其次,进一步完善煤矿建设工程中的工程管理组织机构,在安全监理的重要方面配备专业对口、资质较好的专业人员,促进监理有效性的提升。最后,加强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与工程施工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和交流,争取协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3加大监理工作资金技术投入
首先,合理提升煤矿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有效遏制煤矿监理企业的不良低价竞争行为,促进优秀、可塑人才尽可能流入监理行业。其次,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基金的建立,加大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惜重金聘请安全领域的相关专家,开展相关的授课和指导工作,降低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最后,监理单位还可以通过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案例,开展内部小组的学习交流活动,推动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的提升。
4总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煤矿建设工程越来越多,人们对于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质量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这个背景下,研究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质量的风险和措施的诸多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杜玮.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及对策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12):110-111.
[2]张国龙.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及对策[J].建设监理,2014(12):56-57,63.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范文5
关键词:监理工作;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优胜劣汰,这就促使监理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苦练内功,增强竞争实力,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在承接的监理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方面创先争优,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因此,对于监理企业来说,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妥善地解决当前监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效、扎实地开展监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尤为关键。
1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中遇到较为普遍性的问题
1.1施工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管理体制给监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造成了事实上的挂靠承包,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管理不力,出现了以包代管现象。
1.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施工作业指导书不能贴近作业面;工程技术交底笼统、形式化;作业技术工人素质下滑,只管完工,不管质量好坏,项目的质检员未能尽责,更有甚者,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几乎成了施工方的质量员。
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个别工人违反操作规程,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出现工程质量通病,主要表现形式有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裂缝、漏水等。
1.4设计文件质量不高,先天不足,导致功能不完善、工序衔接漏项、工艺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
1.5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重质量轻安全,安全行为不规范,安全技术知识和经验不足等问题。
2质量控制措施
针对监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强化技术措施管理,监控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从而实现预期目标。
2.1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2.1.1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根据监理现场需要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及时组建现场监理项目部,配备工程所需的有实践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地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土建、给排水、电专业及装修、机电安装等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其职责。
2.1.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应要求更换和充实完善。
2.2质量控制重点:
2.2.1进驻现场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部成员认真学习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熟悉监理工作程序,对《施工承包合同》应进行深入地学习和研究。
2.2.2在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项目部应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应明确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准备情况。
2.3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2.3.1重视做好事前预控。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质保体系,审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承包单位的组织不能有效的运作,难以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改进,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以及有违职业操守的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或通过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2.3.2要求施工单位认真看图,熟悉图纸,检查施工图的各专业间是否有“错、漏、碰”现象,尽早提出图纸审查意见;
2.3.3严把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报验关,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工程材料用前检验的见证责任,监督承包单位按约定的批量及频率对进场的工程材料与构配件进行抽样检验;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材料与构配件,无论该材料是由承包单位还是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监理机构均应禁止承包单位将其用于工程,并督促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将其尽快退场,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退场的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出适当的记录,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情况报告质量监督机构。
2.3.4注重事中监理,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监理人员通过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严把工序交接检验关,对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必须采用全过程旁站,“盯”在现场监督;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积极进行正常性的巡检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或部分工程暂停令,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复工令。总监下达暂停令或复工令,应征得业主单位同意确认。
2.3.5强化工程验收:在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员一定要详细核查所有资料和工程外观,使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取样和试件试块见证取样都能符合建设程序、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3安全监理基本方法:
3.1安全监理的从业风险远远大于质量控制,作为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落实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监理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安全责任人,要把有责任心、有现场实践经验的人安排在安全监理岗位,建立纵横交叉,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理控制体系,将安全监理工作责任落实到点,落实到人,落实到监理控制程序中,形成现场监理机构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氛围,通过日常巡查、定期安全检查,或通过专题会议,全方位地监控工地现场的生产安全。
3.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含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正常运转;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举办的应急救援演练并提出意见。
3.3重点监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现场临时用电、起重设备安装、脚手架等)的执行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方案(深基坑、高支模方案),应核查专家论证后方案的修改情况以及实施情况,验收时通知专家组派员参加。
3.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到位情况,特殊工种作业工人特别是电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等持证上岗情况,重要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检查,以及对危险源的全面检查。
3.5监理人员要做到“四到”:“问题要看到,看到要说到,说到要写到,写到要跟到”,安全记录要与工程进展保持同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安全检查记录表、监理日志等都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根据,是监理人员自我保护的证明。安全监理资料必须做到及时有效,真实。
4 加强沟通协调,提高质量,确保生产安全
项目建设进展能否顺利,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目标能否达到,有赖于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因此加强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尤为重要,监理单位应担当好主要协调人的角色,通过每周的工程例会以及专题协调会,解决施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技术方面,协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图纸质量方面的问题。另外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各类参建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养参建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这样有利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有利于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由90年代初的2500万人,到2003年升至3893万人,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21865.49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队伍。建设的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产管理滞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0年建筑业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数几乎翻了一倍。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严肃的问题。
2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分析
2.1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断变化;建筑现场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建设过程时刻会面临新安全问题的挑战。
2.2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音、热量、有害气体和滚滚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这些都是工人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的体力下降,工作面的复杂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危险源令人防不胜防。
2.3参建主体复杂,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2.3.1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是一个投资主体,其更注重于投资资金能不能节约一点,建设质量能否搞得更好点,建设进度能不能更快一点。而往往忽略保证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商,是整个项目投资建设的老大,无论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切都得听他的指挥,可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个单位不听其摆布,哪一个单位就要面临被撤换的危险。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哪一个单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听其摆布,甚至明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也还是张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房地产商对建筑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时更是明知故犯。
2.3.2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勘察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时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忽略了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2.3.3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有些监理单位碍于面子,明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却不敢大胆指出纠正。
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广西医科大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工程发生的坍塌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监理员发现立杆间距离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没有报告总监,也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导致7死7重伤,监理单位严重失职,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3.4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当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出借资质给包工头,包工头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带班头,而带班头组织的劳务工人是乌合之众,绝大多数都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培训,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所谓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或挤压减少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特殊工种人员往往人证不一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拿出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而实际操作者并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获取相对应的合格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到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事管理不严,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3.1解决当前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①建设单位在关注投资、质量、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有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构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2解决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2.1解决当前勘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2.2解决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注解说明清楚;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并尽可能的亲临指导。
3.3解决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①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无论发现工程建设哪一方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都要大胆指出纠正或者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③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解决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4.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2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3.4.3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新晨
3.4.4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3.5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预见予以避免,建筑事业就能够更加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