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制度缺陷分析

工程监理制度缺陷分析

摘要: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筑项目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之一。工程监理制度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监理行业自身制度问题,高质量监理人才缺乏问题,业主和承包商的问题等,都使工程监理面临着全国范围乃至世界范围的不断考验。虽然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日趋完善,但是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的挑战无处不在,监理制度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改革,才能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本文总结了目前工程监理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从实际出发,用描述性研究方法和经验总结法对监理制度缺陷进行研究,查找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工程监理制度;解决对策

0引言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94万人,其中在行业协会注册的执业人员达20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1.27%。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营业额持续增长。其中2014年度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营业额达到2千多亿元,较200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近7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89%。在其发展呈增长状态的同时,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本身以及所处环境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理服务的质量低、监理从业人员虽然有执业证书但素质和专业技能低下、监理过程有违正规程序、监理公司报酬普遍低等。本文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以及相关工程实例进行分析研究,来寻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提供有效建议。

1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及其原因分析

1.1监理行业自身的制度问题

监理企业自身体制中存在一些工作范围限定模糊的情况。①我国监理制度规定:监理的基础工作应该是“三控、三管、一协调”。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绝大多数监理企业仅是以质量控制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②国际标准要求:监理企业的工作是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必须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目标控制。但是,目前我国监理工作的范围只局限于施工阶段,并且只对施工质量的目标控制负责,在其他阶段或其他方面,监理往往不参与或者只是简单的辅助工作。③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监理单位的不参与或者简单辅助,会导致前期阶段与施工阶段的工作严重脱节,监理的协调作用丧失,进而造成在施工阶段的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拖延整个建设工程的工期,严重的会影响建设工程质量。

1.2高质量监理人才缺乏问题

在中国大多人从观念上认为监理从业人员并不实质性参与施工,不需要更深的专业技能,只要能起到监督作用就足够了。在人们的观念中监理人员的地位就明显低级,从而降低了对监理从业人员在素养和专业技能上的要求,间接的减少了必要的专业培训。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相对较低,造成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比较低。主要表现在监理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监理行业中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很少。此类监理工程师的缺乏是我国监理行业不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行业发展上都是制约的关键原因。

1.3业主和承包商方面问题

业主在管理方面并未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在现场往往会临时更改想法,并直接对施工单位下达变更指示,这完全违背正常的工作流程,也会造成工期的延误。有些业主甚至不经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直接拨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这对工程的项目管理造成混乱。对于实际工程在施工中这些问题层出不穷,给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1.4其他方面原因

①监理企业管理层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一旦工程出了问题,应该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曲解了项目建设中的责任划分,对项目的管理不到位,同时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②总监理工程师行业存在只挂名现象,这些工程师很少出现在施工现场,也存在很多只挂名的监理人员。在大多数实际工程中,只有业主来巡视的时候才会见到总监理工程师。③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一直都存在相互不信任的问题。施工单位的人员总是认为监理人员只是起到一个单纯的监督作用,并不重视监理的作用。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施工方与监理之间的矛盾,从而影响工程的进度甚至工程质量。

1.5市场环境问题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政府管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矛盾及供给单一化与需求多样化矛盾是所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1]。据了解,上述工程实例的监理企业得到的费用仅为总工程价款的10%左右,距离行业《收费标准》规定的20%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专业资质的要求相对要求不高,这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数目偏多,而建设项目少,各个监理企业为了能够求得生存可能为了少数的项目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形成恶性竞争。更加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发展。

1.6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

工程建设监理表示的是业主的项目管理,与政府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具有本质的区别。政府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使的是政府职能,与市场上的监理企业的管理存在很大差异。但在中国市场上,无论是监理企业、业主还是施工方,往往会把这些搞混在一起,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2针对缺陷提出的对策

2.1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

在对监理执业人员的强化管理方面,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防止不同资质的人员在级别不够的情况下在不同的省份进行重复注册挂靠,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同时建立并完善连带责任制度,监理企业的领导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逐级负责,不仅要在管理上负有连带责任,而且也要在技术上,增强业主和施工方之间的相互信任。最重要的是加强总监理工程在现场的指挥作用,不然只会仅有其名不见其实。

2.2提高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监理人员技能和素养的提升要靠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的共同努力来完成。政府要加强监理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资格标准。监理企业要做好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各种关于专业的讲座,如施工技能、新材料、智能管理等方面。个人首先要熟悉国家、地方、行业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协调能力,形成自己有效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在工作中要有原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文件中的条件来公正的处理各种问题,不与业主或者承包商发生任何合同以外的经济来往[2]。

2.3加强监理行业的监督,提高监理取费标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厘清质检、安检及监理之间的关系与差别,厘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职责,根据相应的法律规章对监理活动的各参与主体进行监督与管理。我国市场经济的影响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决定了监理行业的取费标准普遍偏低,只有提高监理行业的取费标准并强制执行,监理企业才有能力进行资本积累,引进和留住高素质人才,不断发展壮大自身,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3]。

3展望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以及社会的进步发展,未来小型以及资质较低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会在竞争中被整合或者淘汰,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整体数量上会呈减少趋势,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会有所提高,其所能够承担的项目范围也会扩大,同时对监理人员的素养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会更加严格。监理行业应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接受挑战,规范管理模式,加强行业内部学习,提高自身从业人员的素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不断完善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扩大监理业务范围,规范监理市场,力争使建设监理行业取得更大的发展,更好地为国家工程建设服务,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作者:田盼雨 陈俊 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