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范例6篇

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

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范文1

论文关键词 创业板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法律规制

肇始于美国的股权激励制度被视为上市公司给其高管的“金手铐”,一直以来对吸引和留住人才有着非常重要的刺激作用。据wind数据显示,自2010年4月探路者在创业板第一个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以来,整个创业板市场共有约102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或拟订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可见,创业板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热情高涨,但显现出来的问题也不少,高管激励后辞职套现的现象频发。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公司治理有何正负效应?股权激励的约束条件如何确定?如何有效规制股权激励,以切实有效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现实思考和回答。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内涵

股权激励就是通过员工持有公司或者企业的股票,从而达到将公司的整体利益与员工的利益结合起来。这种激励机制旨在建立一种模式,使得经营者、员工以及企业之间存在约束机制。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一方面可以吸引优秀的人才和投资人。与其他激励方式相比较,股权激励的时效性较强,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较多,且能很好地整合公司内部的利益分配。考察各国创新型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式,我们发现,目前国际上运用较多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ESOP)、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延期支付计划等。其中,业绩股票和虚拟股票属变通办法,股票增值权则激励效果较差且需要大量现金支出。因此,目前采用较多的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应分析

(一)正面效应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具有以下正面效应:

1.能够激励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通过给予公司高管一些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将公司的利益和高管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公司高管有了积极的预期,将极大地激发高管为公司谋发展的动力,而不是简单的辞职套现,从而防止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一旦得到行权或解禁,公司股权得到稀释和分散,股权集中化得到缓解,公司治理机构得到改善,从而提升了公司内部治理水平,进而董事会的结构也得以改善,独立董事得以真正独立的行使权利,这极大地消减了“一股独大”产生的弊端。

3.有利于整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人力资源,提升公司的人力资本价值。股权激励机制将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大量的创新型人才,人才的优势就是公司的发展优势。其次,股权激励机制还能抑制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提高了公司运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增加公司的利益以及提升公司的人力资本价值。

(二)负面效应

股权激励确实有着诸多正面效应,但如果不加以有效规制,也会产生较多负面效应:

1.股权激励收入占薪酬比重过大会诱发新的道德风险。有些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会使得高管的股权激励收入远远大于薪酬。这种方式将股票期权与高管的利益紧紧挂钩,就会使得股价越高,高管的利益越大,势必诱发高管道德风险,美化公司业绩,粉饰公司财务报表等事件就会发生,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2.如果股权激励机制运用不当,会使得股权激励与公司长期业绩目标脱钩。股权激励的初始目的是通过给予高管股权期权促使高管和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降低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但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方向。如一些公司在出台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当股市处于牛市背景下的时候,即使公司相对于同行业来说表现很差,但是管理层也能从股票期权中获得利益,但是这种利益获得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无关。此外,很多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其股权激励的后续约束规定很少,使得公司高管能很自由地转让激励的股权套现,背离股权激励的初衷。

3.股权激励将导致利润操纵、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问题频发。为了获得行权,公司高管将有动机通过操纵公司利润来实现其目的。在实践运行中,具体行为表现为:行权及授予条件、计提奖励基金、追求短期利润,选择高风险投资、制造稳步增长的业绩。其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及外部投资者而言都是重大利好信息,很多时候,公司高管和相关合谋者利用股权激励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公司股价,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三、创面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制缺漏及对策分析

(一)规制缺漏

层出不穷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显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恰恰正是财务舞弊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强化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规制一直以来是各国证券立法者和监管者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国推出创业板时,除了强化《公司法》、《证券法》的法律规制效能外,还先后出台了众多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规则。但仔细考察后发现,现行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只是散见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1章第9节中,并没有明确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可见,对于股权激励的法律规制存在着很多缺漏:一是立法滞后和缺失。创业板市场本来存在的潜在风险比较大,加上股权激励存在的不完备性,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立法滞后和薄弱,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没有专门立法。二是股权激励的非法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虽然现有规定要求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必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果没有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相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非法信息披露难以得到应有惩处。三是规制方式和处罚缺失。如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违法进行股权激励进行规制监管,如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目前都存在漏洞和缺失,这给监管带来巨大风险。

(二)规制对策

面对前文所述的规制缺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强化和完善:

其一,推进和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立法规制。针对立法滞后和相关制度缺漏,当前必须加快专门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立法,制定专门规则来 应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存在较多不同,尤其是在创新性方面,因而其对人才的要求较其他公司更高,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与主板、中小板要有所区别,这就要求推进其区别化立法。

其二,严格限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和行权条件。首先,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哪些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其激励的对象范围必须在相关规则里严格限定,避免各上市公司各自为政,混乱实施,从而影响股权激励制度的正面效应发挥。目前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应限定如下: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确认的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次,对于股权激励给予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或解锁的条件必须通过法定规则加以限定,严格规定行权的时间、行权股权或股票的数量、比例等,防范内部人通过股权激励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其三,强化和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行使都是由公司管理层掌控,而激励的对象又大多为公司管理层,因此股权激励的正当性、合理性只有通过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来确认和保护。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了确保管理层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得以妥当实施,往往在利益的驱动下,操纵行权价格。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有可能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隐瞒自身的利润,从而达到打压股价的目的,而等到股价将到最大限度的期权认购成本时就把之前所隐瞒的利润挪移到当期行情,从而促使股价提升,这样一来公司高管将获利不菲;甚至不排除公司高管利用职权之便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支持或者其他的虚假行权,进行利益输送。因此,及时、全面地信息披露尤为必要,这些信息披露主要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以及接触锁定、虚假行权等重要环节的信息披露等。为防范虚假行权,应对激励对象的现金认购行为进行充分披露,实现对整个股权激励的监督。

其四,改进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的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拟订股权激励计划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专业的会计、法律服务,必要时还可以独立聘请财务顾问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如果这些提供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发表虚假或者误导意见的话,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可见,这些中介机构也是股权激励的重要监管力量。因此,从强化监管来看,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应加以监控,防范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被收买而提供虚假的意见。同时,引入中介机构评级分类制度,利用惩罚机制加引导机制对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加以监管。

其五,健全和强化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税收机制跟进。在税收机制上,我国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8月颁布出台了《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通知规定,因股权激励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缴纳相应个税,并详细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但仔细考察发现,根据该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通常要适用45%的最高税率,纳税义务产生的时点比较早,关于股权激励延缓纳税的优惠政策目前也仅针对高管。这种政策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应,众多股权激励对象只得通过集中出售股票来获得资金去缴纳税款。显然这严重背离了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目的,也不利于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对该税收政策进行适当修正:一是借鉴美日等成熟资本市场的普遍做法,适当延后股权激励纳税义务产生时点,将时点调整为实际出售时,即股票实际出售以后,获得激励的人员才需要纳税;二是扩大纳税优惠的适用对象,高管以外的普通员工也可享受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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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票期权 民营企业 股票

一、我国民营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由创建企业时形成的集权模式使我国的民营企业人才流失的问题非常的严重,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实行的激励约束制度不够完善。鉴于股票期权自20世纪50年代出现,在随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成了许多国外大的企业用来激励约束员工的重要手段,有一些技术性特别强的民营企业也实施了股票期权。在民营企业中实施股份期权制度作为激励方式,其核心的内容是四个基本要素组成即股份期权的实施对象、行权价、数量和期限结构。

在民营企业中,股权激励对象较为明确,主要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因为除部分独立董事以外,董事会成员往往持有企业的大多数股权。但在民营企业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存在的不少的问题,由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式和我国特殊的国情,可以把民营企业实施股票期权存在的问题分为企业自身原因引起和我国国内的环境引起。

(一)我国民营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内部的制约因素

1.民营企业不稳定、股权流通性不够,导致股份期权激励不足。我国民营企业多涉及新兴高科技行业和第三产业,这些行业竞争激烈,产品生命周期短,市场未知因素较多。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造成了企业寿命较短;我国民营企业正处于迅速成长的阶段,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都有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合并、分立、投资转向等造成企业中止的情况时常发生;由于我国民营企业通常规模较小,控制权集中,在经营决策上较为随意,往往是企业主说了算,这样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企业政策变动大,持续性较差;管理层的人才流动性很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经营决策上的不连续性。股权激励实质是一种看涨期权,但由于民营企业的种种不稳定性,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效能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中国的民营企业往往是非上市公司,公司价值缺乏资本市场的检验。即公司的股权价格难以进行客观的衡量,这在股权安排以及行权价的制定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对股权转让的不同要求,造成了受益人股权转让的困难,此时行权价和转让价之间的差价太小。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股票市场效率低下的情况下将不会完全地发挥作用,只有在有效的股票市场中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针对这一点,国外学者已经通过数据做了实证分析。股份期权的获利能力受限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股票期权的激励程度,降低了其吸引力。

2.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实施难,易使股票期权异化。我国民营企业大多尚处于创业和发展的初级阶段,而且基本上是实施集权制,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具体表现在:(1)决策缺乏民主,老板一人说了算,对引进的人才不放心、不撒手。(2)决策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随意性大,不遵守企业制度的第一人往往是老板本人或其家族人员。(3)没有健全的职能部门,或者部门健全但发挥不了作用。由于股票期权是一种复杂的制度设计,要想发挥作用,必须优化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建立有效的业绩指标设计体系等,而民营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此时实施股票期权非常容易异化,变成奖金的性质,使它的长期激励约束作用丧失殆尽,反而起到相反的作用,提高了经营者的报酬期望值,使企业付出更多,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在下降。

3.家族传统模式制约着授予股票期权主体的选择。家族制,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团队意识强以及自我组织能力强等优点。正是这些优势,大多数民营企业还是采用家族制管理或者通过将优秀的人才纳入到家族内部的方式实现家族制管理。同样家族制管理也有一系列它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家族内部为各自的利益而使企业的决策次优化等问题。在家族制管理中最敏感的问题非接班继承问题莫属,家族企业为避免“外族掌权”,只能在家族成员中挑选接班人,不愿引进外来的优秀人才,使用做长期激励的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人为地缩小。其最终的结果是继承人之间可能会为经营权展开争夺,致使家族和企业派系林立,企业凝聚力下降。因此,民营企业的家族制模式限制了企业实施股票期权的对象的选择,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要实施股票期权必须改变其家族制管理。但并不是所有的家族制企业都会去选择股票期权的,它取决于家族制管理的优势和选择的职业经理人为企业带来好处的权衡。

4.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些民营企业存在着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没有相应的制度去约束经理人行为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操纵信息公布时机、操纵会计数据的机会大大增加了。他们会偏向利于自身的行为。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所以现有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也不利于对股权激励方式的采用、实施。企业的经营状况未能与股票市场同步变动。在资产评估机构存在着严重问题。中介机构不健全,且其公正性、客观性受到怀疑,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验资报告不能真正反映企业实际情况,严重影响了股票期权的推广实施。

5.股票期权激励没有很好地与其他激励手段合理配合使用。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没有超出泰罗的“胡萝卜加大棒”的“科学管理”水平,许多民营企业经营者仍然把员工当作“经济人”来看待,单纯、简单地通过物质利益的激励,缺乏与员工的感情交流,忽视了对员工的精神激励。一部分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只偏重怎样进行股权激励,而忽视了其他的激励手段并用,这样也影响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二)我国民营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外部制约因素

1.相应的法律制度缺陷。除了少数地区如北京和上海市颁布了关于职工持股的地方性法规之外,其他地区政策和法规还没有颁布,国家的有关法律如《公司法》等也对企业职工持股的法律定位、运营机制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这导致了员工持股的不彻底性(李曜,2001)。企业实行股票期权计划面临着一定的技术障碍,其中关键的是股票来源问题。我国目前在发行体制上的制约仍然很多。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股票增发的主要途径是配股,对非配股形式的股票增发只能作为特例处理,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公司股票的回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之为《公司法》)149条规定,除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进行合并时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对公司增发或回购股票的限制,实际上是断绝了经营者股票期权实施时所需股票的来源。而且《公司法》还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有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管理者在任期内股票不能在市场行情较高时变现,或者说在一段时间内管理者只能得到账面利润,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将大打折扣。这种财富激励对他来说,可能是高风险低效率的。

2.没有税收优惠。从国际发展的趋势来看,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例如美国1986年修订的国内税务法规定,公司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公司与个人都不需要交税,股票期权行权时,也不需付税。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05年3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在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实际收益,最终激励的目的难以达到。

3.政府对证券市场过渡的行政干预。为了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包括西方在内的各国政府都对证券市场有不同程度的干预,只是干预的程度和手段有所不同,这是因为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能否正常运作对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直接的影响。但我国证券市场是新兴市场,市场还不成熟、法规还不健全,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调节手段,行政手段使用过多,由此产生股票价格的非理性波动,最终可能导致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失灵。

4.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十分不完善。目前一些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没有取得好的结果,并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问题,而是企业的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要有效地实施股权激励,就必须保证经理人通过市场选择来实现。

二、解决我国民营企业股票期权激励障碍的对策

(一)改善我国民营企业的内部环境

1.改善股权的流通性不够以及民营企业的不稳定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的公司回购协议人手,统一行权价格标准,严格的公司回购计划是被激励对象受益的可靠保证。同时应进一步增加经理人的持股比例.如果经理的持股比例过低,则难以起到足够的激励作用。在设计股权安排计划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顺应获利人的心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股份期权的实施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并通过有效的激励进一步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一个有效的弥补措施是企业和获利人签订的股权安排合同中完善有关终止条款。

2.实施基于绩效考核的股权赠与计划或股权转让计划。由于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大多是非上市公司,使得期权在行权后的转让和兑现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有效发挥期权在获得资本利得时的优势。因此中小民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基于绩效考核的股权赠与计划。在这种计划安排下,核心员工在中小民营企业工作满一段时间后,如绩效考核指标达标,即可获赠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于核心员工免费获得的股份,可规定在一定限制期内不得自由处置。

3.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股票来源存在的问题,所以民营企业可以考虑给予核心员工一定数量的虚拟股权。对于虚拟股权,核心员工没有所有权,但是享有中小民营企业每股净资产增加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分红的权利。但由于该方案中员工的虚拟股权不具备所有权,并不能真正改变企业股权结构单一的状况,因此对构建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较弱。可以适应家族传统模式的民营企业。

4.建立产权清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企业组织制度。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也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项变革,它涉及企业各利益关系方特别是股东和经理层的切身利益,激励计划将取决于股东与经理层的博弈。因此一套能让股东和经理层讨价还价的组织机制十分重要。

(二)改善我国民营企业的外部环境

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顺利实施。任何制度的实行都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以求“有法可依”。我国目前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法律对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有些条款还构成了对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的障碍;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法人治理机构的相关政策中,缺乏对国有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政策引导与保护;在税收制度、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制度缺陷。因此我国需要尽快出台关于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

2.积极发展有效的资本市场。有效的股票市场才能够正确地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股票价格能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升,特别是成长性做出及时、适当的反映,使经理人员的报酬收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研究表明:我国的股市属于无效或弱效市场,股票价格不稳定,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在这种条件下,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会被扭曲,难以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一致。

3.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目前我国许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都是企业主,没有经过市场的检验,不是通过优胜劣汰机制选的。一个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是一个充分理性的经营者选聘市场,经理人的资本价值由市场中介来评价。通过市场检验的经理人会珍视自我的职业声誉,会自觉有效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而经营好的经理人也可以获得优厚的报酬,公司也因此得到良性的发展(张功震,2004)。

4.改进和完善经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一般的股票期权收益是由股票期权的到期日股票价格减去基准价格后的差额。我们可以把股票期权的到期日股票价格改进为某段时间内的平均价格,甚至可以把从授予期权到行使期权的整个协议期的股票价格作为计算人获取期权收益的依据。改进后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优点有:第一,段时间内的股票平均价格能基本反映公司业绩的变动,使公司业绩与股票价格的联系更紧密,减少外部因素对股票价格的干扰,也就能较准确地衡量人的努力程度和经营业绩,对高层经理人员的激励作用也就显而易见了;第二,少了高层经理人员作弊的可能性;第三,保证高层经理人员的正当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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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功震.股票期权式激励研究及其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2):88-60.

[5]S.Charles.Maurice. Managerial Economics[M].China Machine Press, 2003: 424-450.

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范文3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股权性权益,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被实践证明是比较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自2005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国家陆续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目前一部分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并加以实施。截止2007年年底,沪深两市共有52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但是,由于我国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在今后股权激励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1.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的实施存在缺陷

(1)对股权激励实施的根本目的和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实施效果发生偏差

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使公司高管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起到降低公司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作用。为此,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应从战略出发,为公司的战略和愿景的实现服务,鼓励公司高管执行长期化战略,致力于公司的长期价值创造。但部分上市公司缺乏长远眼光,股权激励仅局限于近几年的发展,行权等待期和限售期大都定得很短,使得激励作用受限。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已用尽国家规定的额度(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也就是说,公司可实施股票激励的额度已被现有的管理层全部用完,以后的管理人员不可能再搞股权激励,这种激励显然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部分上市公司甚至把股权激励当作一种对高管人员的奖励,公司绩效考核达标条件设置得过低,使行权轻易实现。多数公司的股权激励缺乏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一些公司的高管通过股权激励,变成了千万、亿万富翁,成天密切观注股价,缺少动力去想公司该如何发展。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与愿违,没有起到激励高管人员的作用。

(2)股权激励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控制,对激励计划的实施缺乏有效监控

目前,许多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或掌握实际控制权者是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股东大会的职能弱化,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的决策往往受管理层控制,实施股权激励往往是“自己激励自己”。为实现管理层的利益,公司降低股票激励的行权条件,甚至隐藏未来的规划和增长潜力,在设计的激励方案去除利好预期,从而轻易行权。这种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并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甚至出现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普遍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于公司财务核算、经营管理者业绩的评价缺乏监控,对经营管理层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公司高管“自己激励自己,自己考核自己”,导致了上市公司大量的短期行为以及控股股东之间的不正当关联交易。公司高管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往往会损害企业长远利益,采取短期行为,如减少长期的研发费用、提高当期利润,高价套现持有的股票。极端的情况是,激励受益人会粉饰报表、调节利润、操纵股价。这不仅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增长,甚至有可能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3)股权激励方案中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

绩效考核是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标准使用最频繁的为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侧重于传统的业绩评价标准,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过于简单的财务指标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易于实现,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估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并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包括短期行为、高风险经营,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

2.公司外部:实施股权激励的环境有待改善

(1)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够健全

在我国,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因此,要实施股票期权制度,首先必须解决经理人的选拔和聘任问题,即通过建立经理人市场以评估经理候选人的能力和人力资本价值,促进经理人员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成熟的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态势可以给在位的经理人一种无形的压力,如果不能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就会被更优秀的管理者替代,由此可以对经理人的行为产生刚性的约束,减少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而目前,我国的经理人市场还不够成熟,经理人市场缺乏足够数量的职业经理人供给,并缺乏高效便利的经理人流通机制。多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仍由行政任命,较少通过公开的竞争上岗方式选择。弱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特有的“行政任命制”,使很多高管可以“高枕无忧”:即使业绩不够出色,也很少面临被解职的风险。这种消极的工作态度与股权激励强调的高付出高回报的理念相冲突,导致其实施效果减弱。

(2)资本市场无法反映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

我国的资本市场有效性不高,股价难以和公司业绩挂钩,这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效果。按照股权激励的原理,激励对象的收益来源于公司股价的上升。在健全的资本市场内,公司的股价取决于其业绩,而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激励对象自身的努力程度。但是在弱有效性的资本市场下,这一原理难以发挥作用。在今天的中国资本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涨跌受到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市场投机、公众信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高管人员的努力导致的业绩变化只是导致股票价格变化的原因之一。即使公司的业绩提升了,公司股价也未必上涨或达到应有的上涨幅度。可能出现公司业绩并未下滑而公司的股价却大幅下跌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而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形,进而大大削弱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这样,激励对象的努力就得不到回报,股权激励效果自然就会降低。

(3)国家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虽然近两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对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相关的法规政策仍存在着缺陷和不足,还需要更为详尽的法规准则出台,使公司的股权激励能顺利规范的得以展开。

①对股权激励的实施细则需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对股权激励股票来源的规定尚显薄弱,对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及违反规定超比例转让、违反限制期限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行为尚无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其法律责任和处理意见。同时,对上市公司有关公司股票期权授予、行权信息、绩效考评标准、经营者业绩等信息的披露未做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②按新会计准则,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要按其公允价值从授权日起计入相成本或费用。2008年伊利股份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按照最新的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该公司近7.3亿的激励成本冲抵了当期利润,导致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净利润出现亏损。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费用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问题也引起质疑。股权激励费用究竟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亟待相关部门的认定。

③缺乏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国对股票期权的征税规定虽比原先有所放宽,但持股人的税负依旧很重,从而加大了激励成本,减少了经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不利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相比之下,国外很多国家都提供了实行股权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方法。同时,国家也应从多方面着手,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1.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有效实施股权激励

(1)科学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将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的发展相结合

上市公司应围绕发展战略,结合发展现状,确定股权激励的目的、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不同的时期调整激励目标,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有效地提高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企业应建立合理的激励对象行权或退出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高管在获得股票或股权后坐享其成、不思进取,影响企业的发展的现象,真正起到激励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控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有效发挥的基础,否则,股权激励只会成为少数公司决策人员中饱私囊的工具。股权激励制度的推行必须以根治经营管理者控制、完善公司治理为前提。上市公司应尽快解决国有股权所有者或出资人缺位的问题,真正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经营者的作用,对领导层、公司财务等进行监督。同时,增强外部董事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的诚信体系、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防止股权激励被经营管理者利用,侵占股东的利益,杜绝公司高管人员的寻租行为,推动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

(3)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上市公司应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对被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与考核。考核指标应当全面、系统,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重。同时,可以考虑引入EVA、平衡计分卡等国外的先进考核办法。这些考核办法可以使考核更加全面、公平与合理,使企业业绩与激励对象付出之间的关系更鲜明、更准确地反映出来,从而保证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同时,由于每家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地域不同、资产质量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因此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应尽量选取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式,考核指标的设计应以相对灵活的方式结合多种指标,设计不同的考核方案。

2.建立健全外部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加快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

为了促进股票激励的有效实施,我国应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培养,建立以经营能力为标准的经理人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监督。同时,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变经理人员的选聘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的经理人选拔、聘用机制,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从而促进高素质经理队伍的快速形成和发展,为推进股权激励创造良好的条件。

(2)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

提升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取决于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对此,国家应予以高度地重视,大力规范资本市场投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投机行为。加强宣传,强化投资者的价值投资理念,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督体制。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本市场的有序性。只有大力发展证券市场,才会为顺利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创造条件。

(3)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法规

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股权激励的系列法律法规,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相关会计准则等多方面、多角度人手,对在股权激励实施中虚构业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加强监管并予以严厉处罚,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根据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特点,确定合理的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式;调整修订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构建完整的制度框架体系,为股权激励的实施营造一个有法可依的运行环境。

参考文献:

[1]于妮:浅析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激励机制.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1)

[2]韦敏:浅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当代经济(下半月),2008,(3)

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范文4

目前,世界上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最发达的国家是美国,其先进的经理人激励模式多种多样。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的发展历史不过十几年,尚缺少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其激励模式单一,激励程度低,职业经理人报酬主要以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为主要分配方式,经营者贡献、责任与其收入严重不对称,且存在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不平衡、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不平衡等。

一、发达国家的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

国际上的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和德国,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已经非常健全。了解其他国家的职业经理人激励模式,对于完善我国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强化职业经理人市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股权结构高度分散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股东更加关注的是公司股价的变动而非公司业绩和治理,因此职业经理人就承担起治理公司的重担,其激励的重要性也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美国的职业经理人激励方式主要包括薪酬制度、股票期权、股票激励等。

1.薪酬制度

美国薪酬制度的主体是“基本工资+年度奖金”,这是比较传统的一种激励方式。其中,基本工资是对职业经理人付出劳动的必要补偿,保障职业经理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是预先确定的,并在一定时期保持不变。近几年,基本工资在总报酬中所占比例越来越低,更多的空间被其他激励模式所占用;年度奖金也称为经营业绩风险,是一种基于短期公司业绩或者个人业绩决定的重要收入,并一次性支付,一般一年发放一次,它使职业经理人的收入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有利于职业经理人在提高自己收入的同时为股东创造更高的利益。然而薪酬激励制度使职业经理人偏好于短期行为,因此属于短期激励模式。

2.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美国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发源地,在欧洲及亚洲部分发达地区也比较盛行。在美国有多种股票期权、完善的股票期权监管制度以及税收优惠制度,,股票期权平均占职业经理人报酬的近50%,已经成为高收入职业经理人在绩优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所谓股票期权激励是规定职业经理人在与企业所有者约定的期限内(一般超过一年),享有以某一预先给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持有这种权利的职业经理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或不行权。股票期权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是价格激励,它有效地规避了传统薪酬分配方式的不足之处,对职业经理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其获得的公司奖励成为公司长期利润的增函数,在这种情况下,被授予股票期权的职业经理人更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促使其实施良好的经营管理来提升股票的价格,以享受股票增值的好处,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为股东与职业经理人的共同目标,因此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具有较强的长期激励作用,也是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种激励制度。据统计,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中,90%以上的公司都不同程度的使用了股票期权计划。

3.股票激励制度

股票激励制度,包括股票赠与和股票购买,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一定量的股票赠送或者以远远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卖给职业经理人。股票赠与不需要职业经理人付钱,因此又将被赠与的股票称为“干股”。上述唐骏的10亿元转会费就是以持有新华都干股的方式获得。如果是把股票折价出售给职业经理人,那么公平股票交易价格与购买股票价格之间的差价就成为职业经理人的收入。利用股票激励方式既可以减少公司现金的支出,又可以将职业经理人的收入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更加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公司所有者也会更加注重发掘职业经理人的潜力,从而使其作用得到更大限度的发挥。在美国,还有另外两种形式的股票赠与,即“名义股计划”和“股票升值权”。名义股是指职业经理人不享受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职业经理人可以从名义股计划上获取与一级普通股相同的资本增值和股利;股票升值权是指授予职业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获得一定数量的普通股以期实现资本增值的权利。

当然,除了以上三种激励制度之外,美国还有其他的激励制度,如虚拟股票、股票溢价权、福利计划等多项激励措施作为补充与配合。

(二)日本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的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对资本市场的依赖比较明显,这是由其自身的股权结构决定的。在日本的企业中,法人持股的比例较高,而且法人之间相互交叉持股,这样的股权结构就决定了日本企业股票较低的流动性,股东更看重的是公司经营的好坏与企业利润的高低,公司相互持股甚至循环持股的结果形成了一个经营者集团,因此日本的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比较依赖于企业集团控股方式以达到参与公司治理的目的。

日本最具特色的激励方式是年功序列制度。所谓年功序列制度是指职业经理人的报酬主要是工资和奖金,奖励的金额与职业经理人的贡献率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越好,经理人的报酬就越高,这样就把经理人的物质利益与企业利益相挂钩,促进了职业经理人与企业的一体化,在这种情况下,职业经理人更加努力工作,而且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越长,贡献越大,未来获得的报酬就越大。因此年功序列制对于职业经理人具有长期的激励作用。

此外,日本还有另外一个激励手段,即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罢免和升迁,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这种手段的约束性更大一些。

(三)德国

德国公司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机制与日本企业很相似,主要以声誉、地位等精神激励为主。成就感、社会地位和卓著声誉带来的满足感是激励经理人员不可忽视的力量。职业经理人的报酬基本上由基本年薪、年度奖金和津贴组成,其组合情况一般为65%的基本年薪,17%的年度奖金以及18%的津贴。当然,德国也有股票期权的激励制度,但是并不占据工资的主要份额,比较著名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是德意志银行的股东大会确定的全球持股计划,该计划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德意志银行员工,可以购买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并附有相应的期权),所附期权可以在以后购买相同数量的股票,这对员工产生了普遍的激励作用。此外,职业经理人除了获得以上报酬外,还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福利待遇,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企业养老基金。在过去十几年里,退休的企业经理人享受养老基金的比重已经从70%上升到90%以上,加上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退休金,企业的经理人在晚年可以领到在职最后毛薪60%~65%的养老金。

二、我国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建设面临着诸多问题,且缺乏长效的激励机制。激励制度的欠缺,不能完全调动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活跃职业经理人市场,更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和谐发展。

(一)薪酬分配与管理不合理

作为我国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的重要手段,薪酬激励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薪酬激励属于短期激励方式的自身缺陷以外,还因为薪酬分配与管理不合理,结构失调。我国职业经理人的薪酬一般采取“工资+奖金”或“年薪制”形式,均属于短期激励的范畴,其中基本工资占年度总薪酬的比例较高,缺乏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薪酬与企业业绩关联度小,这样,即使是业绩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也不一定获得高收入,反之也会出现高管年薪的增长高于业绩增长的现象。经理人的经营业绩与其收入完全脱钩,不但起不到激励作用,甚至出现职业经理人经营上的副效应(不再关注公司业绩的提高)。另外,我国很多公司对职业经理人薪酬相关的制度没有充分的认识,没有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即使设立了薪酬管理委员会,效率也十分低下,没有起到有效薪酬管理的作用。

(二)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受限

作为西方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越来越普遍的成为董事会借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在实行的一种职业经理人激励模式。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股票期权制度发展相当滞后,虽然在90年代末部分上市公司开始试行期权、股票增值权、职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模式,但这些模式毕竟不是标准的股票期权模式。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实施有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部制约

我国企业没有库存股票,《公司法》规定除注销之外公司不能回购股票,另外发行股票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严格审批和控制,因此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无法实施规范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这就对我国企业利用股权激励模式的方式提出了挑战,不少企业通过采用变通和一些过渡办法诸如虚拟股权激励机制、延迟支付、通过海外上市实现股票期权计划等,这样的尝试,对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推行有很重要的意义。此外,我国的股票市场缺乏效率,而公司内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是以成熟的股票市场为前提的,在不成熟的股票市场环境下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可能出现绩优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者获利很小,而经营不善的亏损公司管理者手中的股票期权有可能行权时获得丰厚收益,从而出现股票期权的反向激励效应。再者,我国缺乏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许多国有企业的经理人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大股东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实行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也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2.内部约束

在股票期权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内部也存在着问题。首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期权激励的授权主体应该是产权的所有者,但是由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董事会并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身就需要一种激励机制。由董事会来执行股票期权计划,激励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会使其成为谋求私利的工具。其次,我国企业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股票期权制度实施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企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而我国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普遍存在着目标模糊,指标单一等种种弊端,评价指标不能体现职业经理人所做出的贡献。

(三)激励不足

激励不足是当前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中存在的最大问题,阻碍了职业经理人能力的发挥。根据经济人假设理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工作就是为了取得经济报酬,职业经理人也不例外。然而我国的职业经理人激励程度还远远不够。在工资、薪金等货币性物质激励方面,职业经理人与普通职工之间以及与企业所在当地的平均水平之间并没有拉开差距,收入分配效率低。美国职业经理人的平均收入已经达到了其他雇员平均水平的140倍,而我国职业经理人的平均收入最多为职工平均收入的3~5倍,这样的激励水平,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据调查,我国61.8%的职业经理人对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意;80.5%的职业经理人认为,如果收入达不到社会上经理收入的平均水平,就会选择“跳槽”。这种现象说明我国大部分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是不足的。除了以上的物质激励以外,精神激励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也很重要,应该作为辅助手段激励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热情,精神激励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具有明显的长期激励作用,而在这一方面我国企业的开展面十分狭窄。

(四)职业经理人与企业之间缺乏信任

我国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缺乏必要的相互信任,“信任”将是中国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公司所有者担心职业经理人为自己谋利益,而职业经理人对公司所有者的不充分授权,感到不能得到重用,从而不会踏实的为企业服务,降低其经营效率。这主要是由于二者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导致的,职业经理人永远处在公司利益与自己利益相平衡的点上,而公司所有者永远把自己放在公司利益里面,在一定程度上公司的利益就是自身利益。当二者利益出现不平衡时,通常会出现公司更换职业经理人或者职业经理人换公司的现象。如何建立一种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公司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在目标一致和利益趋同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经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是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中的关键。

(五)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国外,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予以限制和指导。我国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建设一直以来是经济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职业经理人市场在我国刚刚起步不久,相关法律法规更是欠缺,这样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的实施就难以规范化,造成不同企业对不同经理人的激励参差不齐,难以真正实现公平的市场竞争。尤其是《公司法》的相关法规,没有针对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具体条款,对原来公司股票来源、征税等方面的规定,限制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实施。

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范文5

【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与公司的竞争更加激烈,股权激励的话题开始在理论和实务界探索不止。随着股权激励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因此,完善股权激励的问题对于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及类型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激励和留住人才。将部分股东权益给予激励对象,使其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实现公司的长期目标。

(二)股权激励的类型

(1)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公司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将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无偿赠与给激励对象,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卖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条件包括两部分:服务期限限制和业绩指标限制。一些业绩不佳的公司或处于产业调整期的上市公司以及刚刚成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

(2)储蓄-股票参与计划。储蓄-股票参与计划是指员工将他们一部分工资存入员工专用账户,将这一资金按照特定的方法折算成股票并且按当时的股价计算该股票价值,二者之间的差价就是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

这一激励的优点是可以广泛的吸引优秀人才,让这些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将公司的潜在收益分享给所有的员工。缺点是激励力度不够,倾向于福利化和平均化并且激励的作用也较小。

(3)业绩股票。业绩股票是指公司为达到长期激励的效果,将普通股支付给经营者作为报酬,股权的转移不完全以服务期作为限制条件,最大一部分取决于经营者是否完成了规定的业绩。业绩股票激励是比较广泛的一种激励模式,一些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通常用这一激励模式。

(4)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实质是一种选择权,目的是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股价上升获取股价升值收益。

二、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经理人市场不成熟

股权激励的主要激励对象就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经理人市场在我国发展缓慢且比较落后,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者通常是通过行政任命的,并不是通过市场筛选的,这样管理者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激发出来。我国资本市场中缺乏有效的经理人竞争机制,无法约束经理人的行为,因此缺少外在机制的约束,只能靠经理人自身职业道德约束,但是经理人很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忽视股东的利益。在这样的环境中实施股权激励,不仅没有激发经理人的潜力,还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资本市场不完善

在我国,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股价无法准确反映公司业绩,因此股权激励的效果会大大降低。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企业股票价格的大小取决于业绩的完成程度,而业绩完成的程度有取决于激励对象的努力程度。因此,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就来源于企业股价的上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弱,这一原理很难发挥作用,所以,激励对象付出的努力很难得到回报,股权激励的效果降低。

(三)内部管理层控制严重

目前,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成为了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被管理层牢牢控制,股东大会自身的职能性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股权激励发挥不了预想的效果,股权激励的决策受到管理层控制,这样会导致公司的管理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害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在公司的内部缺乏监督机制,致使公司权利高度集中,造成了恶劣的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三、完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

一个公平、公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对于更好地评价和监督经理人有很大的帮助,使得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建设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提高经理人监督机制,为经理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资本市场有效性建设

提高市场监管的力度,使信息透明化,防止幕后交易的产生,对于股市当中出现的违规和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继续维持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原则;进一步发挥市场的约束机制,使股价和公司业绩挂钩,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效果。

(三)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高管的监督管理是股权激励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利于降低管理层的道德风险,有利于股权激励发挥理想的效果。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董事会结构,从而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为有效实施股权激励打好基础。

四、结论

总而言之,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一个特殊的市场环境中,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实施股权激励的成功经验,但是不可以生搬硬套,应该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设计符合公司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我国在股权激励方面仍存在许多缺陷,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解决,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竞争的不断加剧,完善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有利于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王海鸥.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7.

[2]高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完善对策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股权激励方式的优缺点范文6

中国加入WTO后,国内电信市场已分阶段地逐步开放,外资将逐渐涉足中国电信市场,中国电信业将面临一场新的革命。由于国内的人力资源成本相对国外低很多,外资进入中国以后,将大力推进人才的本地化战略,那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管理、技术人才,必然成为国外大公司所招聘人才的主要目标。因此,电信企业应该形成以留住优秀人才为目的合理的激励机制,避免企业人才的流失。一、有关激励理论概述激励是指激发人的行为的心理过程。在企业管理中,激励可以理解为企业通过创造满足企业人员各种需要的条件,激发企业人员的各种潜能及努力动机,使之产生实现组织目标的特定行为的过程。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5个层次)这类理论认为人的积极性和受激励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二、激励机制的作用1.吸引优秀人才在发达国家的许多企业中,往往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丰厚的福利待遇、快捷的晋升途径来吸引企业需要的人才。例如,IBM公司就制定许多颇具吸引力的激励措施:提供养老金、集体人寿保险和优厚的医疗待遇,给员工兴办每年只需交几美元会费就能享受带家属去疗养的乡村俱乐部,为那些愿意重返学校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的员工交学费,公司开办各种培训班让员工到那里学习各种知识。2.开发员工潜能美国哈佛大学詹姆斯(W.James)教授在对员工激励的研究中发现,按时计酬的分配制度仅以发挥20%~30%的能力,如果受到充分激励的话,员工的能力可以发挥80%~90%,两种情况之间60%的差距就是有效激励的效果。管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员工的工作绩效是员工能力和受激励程度的函数,即绩效=F(能力*激励)。如果把激励制度对员工创造性、革新精神和主动提高自身素质0000000000000000的意愿考虑进去的话,激励对工作绩效的影响就更大。3.留住优秀人才彼特.德鲁克(P.Druker)认为,每一个企业组织都需要3个方面的绩效:直接的成果、价值的实现和未来的人力发展。缺少任何一方面的绩效,企业注定必垮。在这3方面中,对“未来的人力发展”就是来自激励工作。美国《财富》杂志在评选本国“500家大公司”时,过去采用的评价指标主要是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近10年来,则非常重视反映企业活力的“软”指标,包括领导班子的素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的能力等。把能否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的能力放在与财务指标同样重要的位置,这种评价指标的变化,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激励的重要性。4.造就良性的竞争环境科学的激励制度包含有一种竞争精神,它的运行能够创造出一种良性的竞争环境,进而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在具有竞争性的环境中,组织成员就会受到环境的压力,这种压力将转变为员工努力工作的主要动力。三、激励的模式有关激励的理论有很多,从早期的需求层次理论、X理论、Y理论到现代的3种需求理论、目标设置理论、期望理论、公平理论等,综合各类理论,管理实践中常用的激励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即通过物质刺激的手段,来达到激励职工工作的目的。常见的物质激励主要有薪资激励、福利激励和股权激励。(1)薪资激励与福利激励薪资激励就是通过对员工薪资体系和薪酬水平的合理设计,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薪资通常包括基本薪资、奖金和津贴等。薪资使员工从企业获得的较为稳定的经济报酬,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广义的员工福利,一是法定福利,即政府通过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税(费)的方式提供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另一层次的员工福利,是用人单位或行业在没有政府立法要求的前提下,为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人才,并鼓励他们在岗位上长期服务,而主动提供的福利,这种福利可以称为用人单位福利。一般是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发放各种补贴等方式满足本单位、本行业员工某些普遍性和共同性的消费需要。单位福利具体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教育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2)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指通过公司股权的安排,实现对员工激励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①股票期权实行股票期权的目的是为了将企业利益和经营者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有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和激励员工参与公司的发展,其不足之处是这部分收入过多依赖于本企业的股票行情,可能成为经营人员做假账的重要诱因,如美国安然公司的假账丑闻等,很大程度上是由股票期权引起的。股票期权的范围仅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者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群。②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持有人可以不通过实际买卖股票,仅通过模拟股票认股权的方式获得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规定时段内的市价差额。股票增值权适用于公司股价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它的优点是不影响总股本、无实际产权关系;缺点是公司的现金支出压力大,激励效果易受股市系统因素的影响而降低。③限制性股票是指员工只需花费很少的个人投资即可获得的股票,但需要最低服务年限,否则一切权力都将被剥夺。这种方式有助于留住人才,适用于对企业经营业绩不承担直接责任的高绩效员工。④股票赠与计划股票赠与计划是指将股票无偿赠送给高绩效员工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企业往往要求员工在达到一定的资格条件(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服务年限)之前一般不会立即拥有股票的完全所有权。一旦渡过了股票被没收的风险期,员工就拥有了倍增于股票的完全所有权,这时员工所得的股票收入将会被视为一般收入。这种方式适合于对经营业绩不承担直接责任的高绩效员工。2.非物质激励非物质激励是指企业采取货币以外的方式激励员工,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带薪休假①享受国家法定的福利,指企业在员工非工作的时间里,按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和福利的一种制度。②除以上国家法定的福利外,企业组织的短期休闲度假等。带薪休假制度有利于缓解员工因竞争激烈、工作紧张而带来的压力,可以为员工的身心调整提供便利的条件,使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里更加高效地工作。这项激励给员工精神和体力上带来的好处是工资所不能替代的。(2)职业发展员工工作的目的除了获取物质需要外,还要追求个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明晰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良好的晋升机会是对员工的重要激励方式。职业发展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激励因素,对员工特别是处于事业发展阶段员工的激励作用是非常明显的。(3)工作激励工作激励是将工作本身变成一种激励方式,使员工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充分表现自己的才能,从而获得最大的满足。常见的工作激励包括:临时授权、增加工作的挑战性、肯定员工的工作成就、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实行弹性的工作方式、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