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1
农超、农社对接活动如火如荼
农产品通过专业合作社、经销商直接进入超市,是重要的新兴流通渠道。“农超对接”模式流通环节少,流通成本低,在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北京市“农超对接”发展迅速,不仅方便了广大市民,也带动了远郊区县的果蔬生产和销售。全市开展农超对接的超市已扩展至8家(新增华堂、永辉),8家大型连锁企业经营生鲜的卖场达到380家,与全国120家农业合作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其中在北京设立了38个采购基地,年果蔬销售量10万吨,约占北京市场果蔬供应量20%,销售额9.1亿元。2012年争取在北京设立50个采购基地。
在农社对接方面,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开设周末蔬菜市场,组织延庆绿富隆和绿菜园、大兴礼贤等合作社在北京航空航大学社区、朝阳望京国风社区、石景山模式口社区和丰台方庄社区开设了周末蔬菜市场,并推动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入厅经营。选择10家大型餐饮连锁龙头企业与京郊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餐对接”合作协议,直接从“农餐对接”合作基地购进蔬菜、肉类、粮食、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在今年1-10月份采购57677吨基础上,同比增长20%以上。
扎实推进农产品直销示范店建设
开展北京草莓季、北京花季、北京樱桃季、北京西瓜季、北京鲜桃季、北京葡萄季、北京苹果季等7项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印制相关地图册、宣传片、专题销售、农超对接等活动,搭建农产品产销平台,促进该市农产品销售。
在农产品流通季系列活动契机下,按照《北京市农委关于创建京郊特色农产品直销示范店的通知》中所列的主要参考指标,评选京郊特色农产品直销示范店,促进了各郊区县农产品流通工作的开展,打造符合都市型现代农业特色的农产品流通的品牌企业。
今年,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将落实“十二五”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加快推进北京中央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和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改造力度,逐步形成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鲜活农产品网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强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相配套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集合竞价等现代交易模式。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是核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村级集体经济在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供农村公共品、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宁波市鄞州区各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发展思路,优化发展机制,拓展发展渠道,使得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有了新的发展。据统计,2007年底全区村级集体总资产为67.52亿元,比2003年底的46.31亿元增长45.8%,年平均增长率为7.83%;2007年全区村级集体总收入9.12亿元(不包括土地征用费收入),比2003年的5.62亿元增长62.3%,年平均增长率为10%。
一、资源开发型
利用当地的资源条件(如窑厂、矿山、公墓、旅游、水资源等),通过合理开发和挖掘,促进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经济活力。这类村大多地处边缘的山区或半山区,虽然区位优势不明显,但当地的资源优势相当突出。如鄞江镇东升村充分挖掘当地砖窑厂资源,通过不断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公开发包形式,把砖窑厂年承包收入由原来的64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80万元;同时又利用当地低山缓坡的有利条件,在原来基础上扩建公墓地,年承包收入为210万元。仅此两项该村级收入就可达500万元,成为鄞江镇村级经济实力的“大哥大”。又如章水镇李家坑村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条件发展旅游业。拥有阳关三叠、激流勇进、冷龙潭、虎跳涧、飞流直下等9个景观的李家坑漂流全程2.6公里,总体落差70余米,因其惊险、刺激而誉满宁波,堪称“四明第一漂”。从2007年开始试营业以来,吸引了大量的旅客,2008年仅门票收入就达200余万元,初定村集体2008年可从旅游公司分得8万元。正式营业以后,村社将以资源入股的方式占有相当的股份。旅游业的兴起,在为村级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其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更甚,不仅为村民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也为当地商业、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良机,农民自产的土豆、笋干、水果等土特产再也不用因身陷深山而愁销路。
二、工业园区型
近几年来,随着宁波市第二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工业投资用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许多村社就顺应形势,抓住机遇,想方设法盘活、建造厂房,发展“房东经济”。特别是一些近效村社在发展工业经济,增加工业投入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走出了一条通过“筑巢引凤”,积极招商引资,使村级集体经济不断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路子。其主要的做法和经验是:
(一)合理整合资源,拓展投资发展空间
通过积极整合闲置的存量资产,有效利用村级留用地和通过合法征地的方法来解决工业投资用地,提升土地资源价值,将建造标准厂房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独特优势。如古林镇陈横楼村地处宁波近郊,2004年以每亩10万元的价格向国家买入工业用地52亩,共建造标准厂房37000平方米,形成了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小城,每年可收租赁费400万元。又如首南街道前周村利用村级发展留用地建造标准厂房3000多平方米,同时对原来的一些老厂房进行翻修和改造,新旧厂房每年共可收租金80万元。
(二)有效运作集体资金,增加村级经济“造血”功能
对一些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村来说,大量的货币资金闲置在银行,收益率低下,对外投资又有很大的风险,通过投资工业,建造厂房,除了确保村级货币资金的保值增值外,还可通过可持续发展,实现村级经济的“滚动式”增长。
(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投资软环境
许多村社不仅按“八通一平”的高标准建造标准厂房和园区硬环境,同时也不断强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从人员配备、服务水平、管理制度等多方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职能,为企业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生产经营软环境。如邱隘镇东华村为改善工业小区生产、生活环境,村社专门辟出资金建造了好几座公共厕所和浴室,还专门建造了农贸市场,引进超市,为企业职工生活尽可能提供方便。
三、物业经营型
土地是村级经济最重要的资源,严格土地管理,合理调整、利用集体土地资产,使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对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部分村社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雄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做好土地综合开发文章,不断推进商贸经济的发展。如下应街道袁家、团桥、王家、蔡家4个相邻村利用村级留用地,搞合作开发、合作经营。在40亩共有的土地上投资3500万元,建造了一座综合物业城,包括11000平方米的厂房、40间店面、一幢商务楼和一个综合市场。其中厂房出租收入预计100万元;店面年出租收入预计170万元;商务楼出租收入预计80-100万元;综合市场的第一层为农贸市场,年统一发包价100万元,第二层出租给宁波好又多超市,年可收租金50万元。整个综合城正式营运后,预计年可收500万元,5-7年就可回收投资成本。这种强强联合,市场运作的先进经营模式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成为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坚强后盾。又如下应街道殷家坑村,地处宁波市最大的建材装潢市场附近,村主要干部瞄准这一“商机”,利用本村原有工业用地大力发展仓储业,近几年来共投入2200万元,建造仓房30000平方米,成为宁波建材装潢市场主要的后备仓库之一,年可收租金600万元。2000年,该村又利用土地入股的方式,以每平方2000元的低价购得宁波富豪房地产开发的5000平方米的店面房,年可收租金80万元。优越的位置、雄厚的实力、先进的理念为村级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滚滚财富”。也有部分村对村属的闲置非农用地(如晒场、广场、废弃地基和零散边角地等)进行重新整理后出租给相关单位做堆场或零时仓库,此举不仅有利于整洁村容,而且还盘活了土地资源,增加了村级收入。
四、政策扶持型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来鄞州区政府在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不仅补充发展了集体经济,也为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创造了条件。2007年全区各村上级补助收入是2.81亿元,比2003年的1.42亿元增长98%,年平均增长率是14.6%。政府扶持的主要形式是:一是出台相关惠农政策如在土地政策上,规定村集体土地征用时要按5-10%比例留给村集体发展二、三产业。该项政策近年来正逐步落到实处,给村级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福音”。二是深入实施“欠发达村奔小康工程”,对一些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通过结对扶贫、开发项目、政策优惠的方式增强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2008年全区确定欠发达村为82个,这些村社主要分布在章水、龙观、横溪、横街、塘溪等镇的偏僻山区。由于地理位置不理想,生产经营条件差,集体经济底子薄,村级经济的发展陷入了“困境”。从2008年起,区财政计划每年安排帮扶资金1600万元,支持欠发达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如横溪镇金山村2007年村级总收入100万元,其中自营收入仅10万元,90%以上是来自上级各部门的补助收入。历年的收入除了建造农业基础设施和投入自来水改造工程外,还投资100万余元建造了一个标准化茶叶加工厂,把村集体所有的400亩茶场和加工厂以每年8万元的价格进行发包,同时跟承包者约定好加工厂必须优先收购本村村民种植的茶叶,使得农户家庭经营的600亩茶叶的“销路”也有了着落。此举不仅为村级经济带来了稳定的收入,同时也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3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控规编制体系;控规纲要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legal status get unprecedented ascension, become the city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management direct legal basis. But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traditional method is not adapt to China's rapid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the local 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need, also can't satisfy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complete coverage of requirements. The futur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how to prepare? How to review? How to make it to the new changes? The author expressed several views.
Keyword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control system; Regulatory guidelines for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管理制度是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后,借鉴国外“土地区划”的方法逐渐建立起来的,1991年9月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一次明确了控规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的地位。此后,控规迅速普及,对引导全国城市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8年1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控规法律地位空前提升,成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提条件。然而,控规面对当前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中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项目不断突破原有控规指标,给城市发展到来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缘于城市规划建设面临各类不确定因素。其中现行控规编制技术不成熟、控制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性是较为重要的因素之一。然而,近年来控规似乎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需求,控规中规划的指标频繁调整在各个城市屡见不鲜,控规的严肃性和法律性受到挑战。未来控规如何编制?如何审查?如何使其适应新的变化?这些都是亟待解决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对策,使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控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直接指导规划审批管理,通过一个个具体建设项目落实城市规划意图。所以,其编制必须要围绕规划审批管理需求来开展。
1、建立分级控规编制体系
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要实现规划对城市发展适度超前的引导和有效管理,满足《城乡规划法》要求,必须迅速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用地上建立起关于城市土地使用空间规则,即实现控规全覆盖。但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依据当前控规在各个城市中实施的效果看,传统式标准化、详细化控规全覆盖无法适应城市的动态发展,不能适应当今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和各地政府的行政管理需要,应建立全新的控规模式。
按过去的规划编制体系,将总规的意图向控规落实的过程中,分区规划是两者衔接的重要节点。由于《城乡规划法》弱化了分区规划的法律地位,加上我国中小城市基本没有编制分区规划,使得分区规划需解决的“上、下规划衔接”的关键性问题,转嫁给了控规编制工作,这就需要加强控规的整体性控制,传统控规重于地块控制的控制局限,即使实现控规全覆盖,也无法适应城市动态发展特征,面对这样问题,应建立“控规纲要+单元控规” 的分级控规编制体系。
第一层级是编制控规纲要性控规。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规划编制完成,但是对于某一地块而言,可能在不同的规划中提出了不同的控制要求,这些不同的控制要求,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这就需要控规纲要来统一协调,构建统一的控规管理平台,尝试解决控规与上位规划的衔接,不同地区控规之间的协调、对城市实施整体性控规、增强地块控规的上位依据等难度。纲要性控规以总规规划为依据,在总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实现控规“覆盖”,研究控规编制的重大原则问题,依据总规确定的规划结构、功能分区、地区特征及行政区划界线等划分编制单元,确定编制单元的控制性框架(包括单元的发展定位、规模容量、控制重点等),落实公益性公共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开敞空间等 “刚性” 控制内容,提出编制单元建设强度、人口容量、密度分区、高度分区等控制内容。
第二层级是编制单元性控规。近似于传统意义上的控规编制,“编制单元”是控规的基本单位,一般是城市功能片区,如中心区、居住区、历史街区等,每个编制单元在控规纲要指导下进行,树立不同地区实施不同深度,不同侧重的差别化控制理念。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纲要控规,根据其确定的编制单元,对编制单元进行功能定位、功能组织、规模容量、密度分配、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城市设施、景观环境等方面进行研究,确定编制单元的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城市 “六线”( 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文物紫线、河道蓝线、高压黑线和轨道橙线) 和两大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控制、道路交通、绿地系统、市政工程、街区控制要求等,为下面传统控规(街区+地块控制)提供有效指导。
这样,通过“控规纲要+单元控规”的控规编制思路和覆盖策略,即免避围绕土地开发需求突击进行控规编制到来的仓促、问题研究不够、整体性控制缺失、不同地段不对接等问题,又使控规有差别模的“全覆盖”编制,单元分期推进,不断积累经验、提高编制水平,增强控规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2、注重控规“刚性”和“弹性”的合理控制
一是用地类别的细化应适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市场的丰富和城市规划的完善,近年来不少城市在大、中、小类城市用地基础上增加了用地类别,并对小类进一步细化,称为小小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有越分越细的现象,甚至有时片面地将分得细致的程度当作评编制质量的标准之一。事物总是有有两面性的,分得细固然提高了规划的确定性,但同时也降低了规划的适应性。对规划的确定性和适应性应当针对当地发展需求和规划管理特点把握好合适的分寸。对重要公共利益和确定性内容应努力细分,以利加强刚性控制;对市场性和非确定性内容,类别细分则宜适度,以加强地块兼容性和弹性引导,使规划更加适应市场变化。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后,对控规的修改明确了几近苛刻的程序,对城市规划管理者而言适度的弹性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强制性内容应因地制宜确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原则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但是在城市快速发展变化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是控制好城市最需要关注和把握的重点内容,加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城市空间的有效调控,强制性要素如何具体确定。如当前的公共服务设施总体上可分为以营利性为主和以公益性为主两大类。以公益性为主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满足社会的基本要求,必须予以保障,其投资主体往往是政府或政府主导,一般较易确定为强制性内容。以营利性为主的公共服务设施,一部分是满足社会的基本要求、便民服务,应当也可以用强制性规定予以保障。但也有相当比重的营利性为主的公共服务设施是适应不同消费阶层的需要、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应运而生,对城市空间的需求条件不断变化,对这类公共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是否强制以及如何强制,需要因地制宜地研究确定。
三是“刚”、“ 柔”并进的用地控制手段。针对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在用地控制手段上分别采用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在规划管理上需采用不同的控制要求,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修改。
实线控制。图则标定绿线、蓝线、紫线与中小学、医疗卫生、体育场馆等公益性公共设施以及大部分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需采用实线控制,即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作出强制性规定,原则上不予更改。若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虚线控制。未列入绿线控制范围内的居住小区绿地、组团绿地、小游园等绿地、部分没有位置严格要求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采用虚线控制,即对地块的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但地块的位置可在同一街区范围内略作调整。
点位控制。居住区、居住小区级、基层社区级等公共服务设施采用点位控制,即在确保设施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达到集约使用土地,功能互补的双赢效应。
指标控制。社区物业管理用房等可进行指标控制,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边界形状未进行空间落地,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或规划管理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
3、 完善规划质量审查制度
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审查,通常是根据规划部门对编制地块重要性的认识邀请专家开论证会,算是履行了审查程序。而专家只作为咨询的身份参加,其意见和建议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对规划的完善起了些作用,没有决定权。现行法规体系中专家是有权利没责任的群体,几乎取决于个人的道德水平,当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应当不以个人的道德为依托。所以要借鉴施工图文件审查的理念和方法,建立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制度。
一是研究区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专门审查的作用、任务和责任。公众参与意见是社会层面的建议性信息,专家咨询意见是专业层面的咨询性信息,专门审查意见是政策层面的决策依据。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的方式不能代替和起到专门审查的把关作用。因此,为了有效促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质量的提高,在当前情况下有必要建立专门审查制度。
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门审查制度应明确审查内容,并区分是非性审查性质和改进性审查性质;应明确评判标准,标准不完善甚至缺乏的应当完善建立;应明确编制人员、编制单位、审查人员的责任,并区分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特点,明确各个工作岗位应承担的责任,并把履行责任的效果作为相关人员日常工作和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总之,《城乡规划法》给予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强有力的法定权威地位,同时也给当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规划管理部门只有迎接挑战,变挑战为机遇,改变观念,提升水平,全面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授予的权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Z].2007-10-28
[2]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2005-11-10
[3]汪坚强.迈向有效的整体性控规―转型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改革探索[J].城市规划, 2009(10):60―66
[4]周岚,叶斌,徐明尧.探索面向管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框架
[5]姚燕华,孙翔,王朝晖,彭冲.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实施评价研究[J].城市规划,2008(2):38―44
[6]张泉.权威从何而来―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问题探讨[J].城市规划,2008(2):34―37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4
【论文摘要】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园区积极借鉴新加坡公共管理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公共管理意识、体制和模式。研究和分析苏州工业园区的公共管理模式及政策设计,对于促进我国其它地区开展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与建设是
在苏州工业园区,亲商与亲民是统一的,亲商首先亲民。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拆迁安置问题。园区管委会把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当作重大工程来抓,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岗、失地不失利”02002年,全区累计已有近4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换为具有就业、创业技能的新型市民。园区亲民的另一典型举措是“邻里中心”的设计。邻里中心是苏州工业园区在第三产业和公益事业及其经营管理方面借鉴新加坡经验而兴建的一种新颖的社区服务形式。它涵盖了所有商业服务、社会服务设施(包括农贸市场、学校、邮政所、诊所、文娱体育设施、书店、理发室、浴室、洗衣房、修理铺等),集商业、文教和社区服务于一体,其服务半径约0. 5平方公里,不仅可为1万多户居民提供服务,大大方便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而且解决了相当数量的适龄拆迁户的就业问题,这实在是亲民的切实之举,值得提倡和推广。
2、亲商而不唯商。亲商、尊商、重商,给投资商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各地政府应该做的份内之事。可是,在国内吸引投资商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许多地方为吸引投资纷纷降低门槛,待投资商如上宾,而视百姓如草芥,亲商到了唯商的地步,更有甚者竟置法律于不顾。近闻某县为启动“亲商爱民工程”,规定:“……对涉及正在进行重大项目洽谈,重要经营活动和科技攻关骨干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件,只要上述人员犯罪情节不是十分严重,又没有现实危害的,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予立案追究……”。在这里,之所以出现了“没有现实危害”的“犯罪”、“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予立案追究”的超越法律的怪事,恐怕就是“唯商”的思想在作祟。既然在你这里法律都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那么投资商还会相信你的承诺吗?事实上,因“亲商过头”而吓走投资商的报道已不止一例。
苏州工业园区在政策设计上的“亲商”理念,改变了传统行政体系中的主体中心主义,但是,它亲商而不唯商,一切按国际商务活动的通行规则办事,从而赢得了投资商的信赖。在园区,亲商的概念就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切实为投资商做好服务。10年来,管委会科学定位政府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准,从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压缩行政事业性收费着手,先后推出了社会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网上预审等,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与此同时,园区还在招募人才、保护知识产权、实行快速通关、方便员工生活等各方面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外资企业的广泛好评。“亲商”,这种主体的边缘化不仅使腐败现象丧失了发生的依据,而且,让园区从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到每个工作人员的观念和作风都与国际接轨。
三、强调园区的协调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高度重视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为园区的持久繁荣创造了条件。具体说来,园区的协调发展理念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产业和资源的协调、核心地带和周边区域的协调。
1、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与有的开发区片面追求gdp不同,苏州工业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十分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园区以不到苏州市3%的土地、3. 5%的人口和5%的工业用电量,创造了全市14%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的工业产值、21%的注册外资,28%的进出口额。园区每万元gdp耗水5. 9吨、耗能0. 22吨标准煤,达到了9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初步走出了一条高产出、低能耗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10年来,园区中新合作区内常住人口己超过8万人,累计创造就业岗位13万余个,周边70%农民己迁入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居住小区,其中4万余农村富余劳动力完成身份置换,成为初步具有就业、创业技能的新型市民。2003年,全区职工人均收入达25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10元。如今,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自然生态良性循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成为人们生活和创业的乐园。
2、产业和资源的协调。苏州工业园区十分重视产业发展和资源的协调,在金鸡湖及环湖地区建设过程中,决策者认为:湖滨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第一享受者是公众,不允许有钱人或有特权者单独享受。因此,在具体设计中,环金鸡湖22公里全部是开放公共地带,宽阔的绿化带和道路之外,才是低密度的住宅或娱乐设施。根据规划,环绕着金鸡湖,设置了玲珑湾、文化水廊、金姬墩望湖角、水巷邻里、湖滨大道、城市广场、波心岛8个特色区,并通过绿地系统和步行系统连为一体,尽可能与湖畔公共空间相融。有人算了一笔帐。1994年园区初期开发房地产价格是50美元每平方米,2002年园区拍卖至今最高的房地产价500多美元每平方米。8年地价上涨10倍,这与园区的科学开发模式和政策设计,特别是注重产业与资源的协调发展是分不开的。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5
一、三县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抓特色,政府打造优势产业带。涿鹿、万全、崇礼三县都把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培强农业、发展农村的重中之重,规模扩张力度大,典型培育层次高,促农增收效果好。涿鹿县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葡萄、杏扁种植、奶牛养殖三大主导产业,并将设施蔬菜、张杂谷子种植作为后续产业着力培强。特别是,该县建成×个葡萄种植专业乡镇、×个专业村、带动×.×万农户从事葡萄种植,发展种植面积×.×万亩,年产葡萄近×.×亿公斤,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葡萄之乡”,产业化经营率达到×%以上。万全县充分审视自身条件,通过扩大种养规模、盘活闲置资产、统一委托管理、农民入股分红等有效措施,配以完善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以鲜食玉米为主的特用玉米种植加工、以燕麦为主的杂粮加工、以暖棚养猪为主的畜禽养殖加工和以果蔬为主的种植加工”四大特色主导产业。该县产业优势突出,经济效益显著,先后荣获“中国鲜食玉米之乡”和“中国燕麦之乡”称号,20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元。崇礼县依据地理、气候等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标准化服务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着力发展设施蔬菜,带领全县农民走上致富路。该县发展设施蔬菜面积×.×万亩,以崇礼蔬菜为主体的“坝上蔬菜”享誉京津及周边市场,20__年销售蔬菜×.×万吨,实现产值×.×亿元。
(二)抓机制,县乡村合力推进新民居示范村建设
新民居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涿鹿县从20__年开展新民居建设以来,各项指标连续两年位列全市第一。该县共有×个村列入省级新民居示范村,重点打造了矾山镇东关村和涿鹿镇清宁堡村两个环首都新民居精品示范点。该县在新民居建设过程中,一是严格土地政策,始终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合规有序展开实施;二是搞好结对帮扶,建立“×+×+×+×”的帮扶工作机制(每个示范村由一名县领导、一个县直部门、一个效益较好的企业和×名帮扶工作队员共同帮扶),帮助示范村建班子、做规划、定政策、引项目,确保新民居建设强势推进;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资金用于新民居建设。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包村帮扶资金全部用于示范村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及困难户建房贷款贴息,三措并举,为该县新民居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抓服务,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农业农村发展迅速,服务到位必不可少。涿鹿、万全、崇礼三县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立足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扶持帮助,塑造了一批全县、乃至全市农业亮点。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三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打开思路出政策,拓宽渠道筹资金,努力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农业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涿鹿县通过协调农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对农业发展给予信贷支持,特别是在农户小额信贷、中长期贷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农户每年提供×-×万元小额贷款,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万全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化进行扶持。并对企业技改扩模给予贷款贴息,对土地依法流转并用于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及市场主体给予补贴,极大提高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一批产业龙头和国家、省、市级名牌产品。崇礼县出台了蔬菜产业扶持政策,安排设施蔬菜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设施蔬菜贷款贴息、新建大棚膜下滴灌、打井配电、三膜覆盖、标准化技术推广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县政府协调农行、信用社为农户新建大棚提供贷款,每新建×亩大棚,可贷款×元,财政贴息×元,配套滴灌主管道补贴×元,打井配电补贴×%;每个示范村专业合作社补贴×万元,从根本上确保了主导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增强产业龙头带动。三县在努力发展产业的同时,积极奔走市场,鼓励和引导农民成立产业龙头,扛起致富大旗。涿鹿县坚持“群众主体,组织先行”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社、一社‘五化’(组织运行规范化、生产技术标准化、经营销售品牌化、社员技能职业化、产品质量安全化)”要求,建立专合组织×家;并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在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基础上,
发展了佳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金农集团等×家省市级龙头企业,进一步延伸了产业链条,增强了带动能力。据了解,该县×家产业龙头共带动×.×万农户实现增收×.×亿元。万全县采取“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发展龙头企业×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形成对主导产业的强势拉动。崇礼县围绕主导产业,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使崇礼县特种蔬菜开发有限公司、崇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家龙头企业发展成为集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推广,农产品产、加、销为一体的领军企业,在此基础上,适时组建蔬菜协会(合作社),对蔬菜销售渠道、恒温设施、品牌、经纪人等资源有效整合,规范管理,成为全国最大的越夏彩椒生产基地和河北省蔬菜产业示范县。
三是提高土地流转实效。要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就必须改变过去分散的经营模式,实现土地集中、规模种养。为此,涿鹿县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采取租赁、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委托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该县引导洪大有机蔬菜合作社租赁土地×亩建设日光温室,引导黑山寺乡、东小庄镇农民通过土地互换形式,流转土地×余亩发展设施蔬菜,经济效益实现翻番。万全县全面强化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能,规范流转合同,并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准入制度”,客观评估大户、合作社、企业的资信情况,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制合作组织,加以政府科学引导协调,最终在各市场主体之间完成土地流转,实现了各方效益的最大化和产业发展的长远化。
二、几点启示
通过对三县考察学习,我们认为,这种高起点、高标准的农业农村发展模式,正是我们要学习借鉴之处。
第一,转变观念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永恒主题。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的解放程度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我们必须把推进思想解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工业化的思维指导农业,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圈子,加快农业工业化进程。
第二,创新科技是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同万全、涿鹿县相比,我县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低,致使产业标准化程度不高。我们必须全方位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使新技术渗透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以科技创新应用推进农业生产。
第三,健全市场是促进产品销售的关键环节。市场体系是农业赖以发展的载体。我县农业市场还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按照“大流通、大市场”要求,重点扩建和新建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销售。
第四,培强龙头是实现农民共富的有效途径。产业龙头是带领农民致富的领头雁,必须把产业龙头作为实现农民共富的强力引擎,把发挥好引领作用作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
三、对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建议
学习借鉴三县经验,最重要的是做好与赤城实际的有机结合,在思想观念上实现转变,在蔬菜、畜牧、林果的标准化生产及农村新民居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一)坚持发展第一,做强主导产业。涿鹿、万全、崇礼三县农业农村发展的实践证明,要想实现农民快速增收,首先要选择一到几个适合本地实际的主导产业,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常抓不懈。就我县而言,要借助环首都扶贫开发和绿色经济圈建设有利时机,积极跑部进省,争取扶持,使蔬菜、畜牧、林果业真正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在全市、全省有位次的大产业。把培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发展规模农业的关键举措来抓,强化引导,建管并举,并选准二商、战友公司,在发展初级种养的基础上,购进加工设备,引进先进工艺流程,以大带小,由弱到强,逐渐发展成为北方重要的蔬菜、畜牧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坚持龙头带动,抓好标准化生产。把加快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围绕蔬菜、畜牧产业,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发展绿色无公害产品。加快建设农副产品、活畜交易中心,扩建乡镇农贸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市场体系。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6
《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动并进,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7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合肥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产业政策
1.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及时制定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引导社会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
2.对符合当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
二、用地政策
3.对符合当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用地可实行挂牌出让;工业设计和研发、物流、总部经济研发等生产业项目,凡建成后产权非分割出售和非分割出租的,可比照工业用地政策执行;新建或扩建非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福利等公益设施用地,凡建成后非出售、非分割出租的,经批准且公示无异议后可按协议或划拨方式供应。划拨土地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财政政策
4.设立“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资金纳入市级预算管理。凡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均属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对当前现代服务业急需发展的领域,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一)金融业
5.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其高管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6.对新设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担保业务收入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50%奖励。奖励资金用于补充企业风险准备金。
7.对新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二)总部经济
8.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贸易公司、销售公司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50%奖励。
9.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分支机构,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所缴纳的契税给予等额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房屋租金的15%给予补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本市留成部分。
实行租房补贴的,补贴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同期房屋租金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计算租房补贴。
(三)中介服务业
10.对新设立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从业人数20人以上、办公面积超过200㎡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科研开发、科技成果交易、人才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50%奖励。其自建、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比照第9条政策执行。
(四)物流业
11.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款,下同)的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设施新增和技术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并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三年内按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给予分档补贴:1亿元—2亿元的,给予1%补贴;2亿元—3亿元的,给予2%补贴;3亿元以上的,给予3%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800万元。
(五)商贸服务业
12.对投资建设建筑面积1万㎡以上的商业设施(不含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商业设施,下同),凡建成后产权不分割出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
13.对投资建设建筑面积5万㎡以上的大型商业设施,凡符合商业网点规划且建成后产权不分割出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并自开业经营之日起,对自营和物业租赁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14.对投资建设(或改造)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标准化室内农贸市场或“农加超”,凡建成后产权不分割出售,且不改变使用性质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在开业经营后,按1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15.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连锁经营企业,三年内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
16.对新引进的网络运营服务、增值服务和软件服务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10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17.对大型商贸连锁经营企业在县区新建符合标准要求的配送中心或在乡镇、村设立“农家店”的,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个配送中心5万元、乡镇“农家店”1万元、村“农家店”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会展业
18.对新设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会展公司和会展服务公司,从事会展服务业务实现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50%奖励。
19.对在本市举办的展位超过300个标准展位或展览面积超过10000㎡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给予承办方一定的补贴。
20.对围绕本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举办的展会,根据展会规模、影响力等情况,给予主办单位一定的补贴。
上述两项具体补贴数额由市会展办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七)酒店及餐饮业
21.对投资建设三星级以上酒店、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公寓式酒店或连锁酒店、建筑面积3000㎡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凡建成后产权不分割出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
22.对新建成的三星级以上酒店、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公寓式酒店或连锁酒店以及建筑面积3000㎡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自开业经营之日起,三年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
23.对新晋级为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的酒店,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八)旅游业
24.对年旅游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旅行社,当年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比上年增量部分,给予100%奖励;年旅游业务收入3000万元—5000万元的旅行社,给予50%奖励。
25.对新晋级为国家4A级、5A级旅游风景区,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
26.对新进入年度全国百强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九)教育卫生事业
27.对经批准投资建设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各类学校(不含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属义务教育学校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免收或减半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28.对投资建设符合卫生准入条件和卫生发展规划的医疗机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社会养老服务业
29.对新建床位数超过100张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经市民政部门认定,在正常运行一年后,按每张床位2000元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超过500张以上的,每张补助3000元。
30.对养老福利机构所办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可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十一)服务外包业
31.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自建、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比照第9条政策执行。
32.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以及服务外包人才中介、专业技术培训机构,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50%奖励。
33.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相关国际认证,按当年实际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贴。对已获得国家、省补贴的认证项目,如国家、省补贴数额不足实际认证费用50%的,给予差额部分补贴。
34.商务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的《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协议》规定的其他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执行。
(十二)文化娱乐及体育业
35.对新设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文化娱乐及体育经营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50%奖励。
(十三)动漫产业
36.对新设立的动漫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100%奖励。
37.对入驻本市动漫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动漫企业,动漫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3000万元的,按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奖励;年服务外包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奖励;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年境外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奖励。
38.对在本市设立的动漫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39.对在本市立项生产的原创影视动画,在中央、省级、市级电视台播出的,按照每分钟二维分别2000元、1000元、500元,三维分别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每部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40.对本市获国际性、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奖项的动漫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本市出版发行单位发行我市原创动漫作品的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四)其他
41.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地区总部以及基地航空公司的高管人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照第6条政策执行。
42.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管理团队5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40%;新获得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省老字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管理团队2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40%。
43.对新引进投资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以上的本市重点鼓励发展的其他现代服务业企业(招商引资时,通过土地招拍挂约定的企业除外),三年内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
44.对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企业、项目,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四、价格政策
45.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现代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在与工业执行基本同价的原则下,按照价格管理权限,逐步调整到位。继续清理涉及现代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鼓励节能减排,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用水企业使用中水、循环用水给予政策优惠。
五、目标考核
46.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将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列入市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附则
47.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政策实施细则。凡申请兑现政策的企业或单位,按规定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各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直接将资金拨付企业或单位。
48.奖励政策涉及税收本市留成部分,市与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