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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1
清洗和消毒是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常规步骤。食品加工设备如果不能彻底清洗和消毒就会造成病原和腐败微生物,外源物,以及过敏源的污染从而导致疾病发生,对人民生命和健康造成直接危害,导致企业产品召回造成严重的经济影响甚至破产。干净卫生的设备设计不仅能够使清洁工作变得容易而且能够降低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这也是HACCP和SSOP中的重要考虑因素。对设备的要求来说,食品企业期待长期的使用寿命和最大的投入产出,设备旦投入生产,再进行改造更新往往就变得困难的多。因此,在设备最初的设计阶段,就必须从设计的基本原理和要求出发,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的同时降低食品污染的可能性。
2001年,由于李斯特菌所造成的疾病流行对肉类企业的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食品安全已经变成了整个肉类企业共同面临的迫切问题。美国肉类协会联合9个主要肉类企业的食品安全专家组成了设备设计工作组(EDTF)经过1年多时问的讨论最终确定了以下10个设备设计的原理:
(1)设备必须能够清洗到能接受的微生物水平;(2)设备材料必须要和食品企业的产品、环境、清洗和消毒剂,以及工具有良好的兼容性:(3)不使用工具的前提下,能触及到内部进行检查、维修、清洗和消毒:(4)不能聚集食品残渣和液体,设备应该有自行排水机制使液体及时排走,而不造成细菌的滋生;(5)空心部位必须完全密封,滚筒和框架上的空心部位必须完全去除或者永久密封:(6)无微生物生存的空问,设备部件应无凹坑、裂缝、腐蚀、凹槽、开放的接缝、缝隙、搭接接缝、凸出壁架、纤维棉线、螺栓铆钉和死角等;(7)在设备运转中不造成微生物的进入和生长:(8)设备要有防护罩,且防护罩必须有角度,保证不能有液体等渗入;(9)设备必须要和工厂内部的其他体系配套,比如电、蒸汽、水、空气;(10)要有验证过的清洗和消毒步骤。
在此基础上还制订了设备的评估标准和列表清单,对食品企业在购买设备时提供了审核的具体内容和定量的评价。美国肉类协会的设备设计的标准和原理现在已经被食品工业界广泛采用。食品加工设备制造商也按照这个原理和工具来进行产品设计加工,安装和维修。
英特乐公司推出的传送设备完全符合美国肉类协会的设备设计标准和原理,其在国际上传送带研究和生产领域始终处于领先地位。产品设计人员和食品安全团队密切合作,在材料选择,传送带类型,框架设计,清洗消毒方法和步骤等方面都完全遵照以上设备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在传送带和传送机的设计和生产中建立了套严格的标准和指南。塑料模块传送带经过30多年的摸索实践,研制了无缝隙少铰链(合页)的新型塑料模块,推出了全封闭连续热塑料ThermoDrive传送带。传送机的设计按照简单,开架式的原则,同时提供了相应的清洗和消毒技术及方法。英特乐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的各领域和生产加工线。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词:物联网技术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近年来国内发生的诸多恶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成因纷繁复杂,其中监管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低是导致执法监管乏力不容忽视的原因。如何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亟需探讨和研究。物联网的兴起,加之已在民生领域大展身手,让人们看到依靠物联网技术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途径和新希望。
1 物联网及其应用
1.1 物联网概念
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百度百科将这一概念定义为,通过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简称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物品与物品连接起来,使物品与物品、人与物品之间能够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物联网”的概念早在1995年就被提及,但物联网真正引起世人广泛关注,是2009年初奥巴马总统对IBM提出的“智慧地球”作了积极响应,此后美国、欧盟、日韩等发达国家开始把物联网作为下一代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发展战略规划中。
1.2 物联网技术主要功能特点
物联网是现代信息高技术融合的产物,涉及的技术涵盖了射频识别、互联网、云计算,传感器、全球定位、智能嵌入、数据通信等诸多行业领域。
(1)全面感知。支撑这一功能实现的最重要的技术是RFID技术,这种非接触自动识别技术具有体积小、容量大,寿命长、穿透力强、可重复使用的特点,它的诞生和大规模应用使得物联网由概念转向实用。把存有物品属性信息的电子标签(RFID卡,又称“智能身份证”)嵌入物品中,传感设备犹如物联网的“眼睛”、“鼻子”感知品属性信息,并传输出去,从而实现物品之间的信息“交流”。
(2)超级运算。无数的物品必然产生海量的信息,海量信息的处理必需强大的数据处理系统,云计算技术以其超大规模、高性能、低成本、通用性的特点,承担了运算任务。物联网数据处理系统相当于物联网的“超级大脑”,执行“记忆”、“思考”和“发号施令”的功能。
(3)实时监控。多种无线、有线电信网络与互联网融合而成立体网络,构成物联网的“中枢神经”,实时传递着物品位置信息,状态信息和运算中心指令信息,借助定位系统、传感和高清视频采集设备,“生存”于这种“天罗地网”中的物品,其“一举一动”一目了然。
(4)智能管理。凡事只要设定好目的或者目标,物联网会用最高效的方式来实现这个目的或者目标,系统会按照指令智能处理复杂问题,作出预判、预警,甚至决策,人们只要动动手指按按键,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事情进展,看似复杂的工作变得轻而易举。物联网的智能管理能力展现出跨行业或者垂直行业应用的广阔前景。
1.3 物联网技术的行业应用
物联网目前的应用主要集中于传感技术所推动的各垂直产业链,包括物流、电网、交通、精细农业等等民生领域。
(1)物流管理。物流领域是物联网技术最早应用的供应链行业。通过在物流商品中引入传感节点,可以从采购、生产制造、包装、运输、销售到服务的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精确地了解和掌握,对物流全程传递和服务实现信息化的管理,最终减少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效益。
(2)智慧电网。智慧电网是目前物联网第重要的运用。它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具备智能判断与自适应调节能力的多种能源统一入网和分布式管理的智能化网络系统,可对电网与客户用电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采集,且采用最经济与最安全的输配电方式将电能输送给终端用户。
(3)智能交通。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交通的实时控制与指挥管理,是缓解交通拥堵、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的重要途径。智能交通系统中,车辆可以按预先设定的目的地实现无人驾驶,公路靠自身的智能将交通流量调整至最佳状态,交通管理人员对道路资源、车辆的行踪“看”得一清二楚。
(4)智能农业。通过识别、传感等物联网技术对农业生产环境信息和农作物生长信息的感知、传递和对所提取信息的智能处理与判断,可以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依靠经验定性判断,粗放型管理到依靠传感设备定量判断、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2 物联网技术将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一场革命
2.1 食品安全监管迫切需要技术支撑
食品产业链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社会化大生产的诸多环节,链条很长。由于食品由原料生产到最终消费的中间环节较多,不仅加大了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概率,而且也为不法之徒提供了投机的空间。另外,环节的增多,参与管理的部门必然增多,加上现行管理体制自身缺陷,尤其监管技术水平不高,部门之间的高度协同就无法保证,这就使食品安全监管难上加难。食品安全监管对技术支撑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2.2 物联网技术的行业应用经验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充分借鉴
物联网技术在民生领域应用的成功实践表明,它可以使复杂的生产过程以及跨领域、跨行业的垂直产业链监管更加严密、透明、高效,而食品产业涉及的行业之多、产业链条之长、生产过程之复杂、监管之难恰恰适合物联网的功能“胃口”。而且农业、流通业、交通运输业与食品产业链息息相关,物联网技术在这些行业的应用完全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充分借鉴。这样,依靠物联网技术实现食品安全全链监管的一场革命就成为可能。
2.3 可追溯系统的诞生已为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应用打开突破口
可追溯系统(TraceabilitySystem)是建立在供应链管理思想基础上的质量保障系统,在有效应对和控制食源性食品安全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发挥的主要功劳应记在射频识别技术上,而射频识别技术正是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之一。说明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已经实现突破,为物联网其它核心技术的集成应用打下基础。
3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3.1 切实推动物联网技术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3.1.1 牢固树立科技“支撑发展”指导思想
2006年初我国提出了未来十五年科技发展的“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16字指导方针。2012年6月国务院下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科技支撑体系”成为“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十大体系之一,而且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这就表明,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是对国家科技发展指导方针的贯彻和落实。
3.1.2 做好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专题规划
科技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搞好顶层设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题规划制定工作。当前,在物联网产业已经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早已出台的背景下,启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专题规划工作已迫在眉睫。
3.1.3 在统一标准规范体系上下功夫
物联网本身是一个传感器,集网络通信、数据处理、综合信息服务等多种技术于一身,而食品安全监管又涉及了作物(动物)生活环境信息、生长信息、食品加工、物流仓储管理、市场销售等多学科、多行业的协同工作机制,加之信息的多源性、数据的异构性、食品产业链的复杂性,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制约,必将限制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3.1.4 组织开展物联网核心技术攻关
据悉,当前物联网技术上传感器、芯片、关键设备制造等高端市场70%以上被国外企业占有。必须立足自主创新,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参与的模式,在RFID、传感器、智能芯片、中间件、新一代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高端计算设备和高端软件等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并加快产业化进程,以降低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普及成本。
3.2 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的核心内容。
3.2.1 搞好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系统功能。应坚持五大原则:
是数据和视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到查询调取实时进行;二是系统能对感知信息做出智能判断,及时预报或预警:三是实现某个区域内多品类多条产业链协同监管以及多途径登录系统查阅跟踪食品安全信息:四是具有强兼容性、可接入性和互动性:五是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绝对权威性。
(2)结构层次。物联网由感知层、网络层、应用服务层3部分组成,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也不例外。其中,感知层承担食品安全信息的感知和识别,处于整个系统的最底层:其次是网络层承担各种信息的处理和传输;应用服务层位于最上层,主要是利用经过分析处理的感知数据,为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提供丰富的基于物联网的应用和服务。
(3)运行流程。系统运行需要四个步骤来实现。第一,通过感知层感知。读取、拍摄、定位获取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相关信息:第二,上述信息通过网络层传输至物联网支撑服务平台;第三步,网络层的云计算系统完成海量信息的分类、存储、分析和处理:第四步,通过应用服务层面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和终端消费者,以及食品生产商、加工商、仓储商、运输商和销售商服务。
3.2.2 组建食品安全监管专用网络
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运行的主干网络,通过该网络,把已经建成运行的安防监控网络、道路监控网络、质检网络、物流网络、食品追溯局域网络、风险监测网络等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网络以及食品行业、企业所建系统整合并接入进来。
3.2.3 搭建物联网支撑服务平台
物联网支撑平台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硬件设施的重要组成,是系统运行和应用服务的基础平台。海量数据的采集、存储、交换、计算、分析以及系统的管理和应用服务皆需这个平台支撑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已对“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食品安全监管物联网支撑服务平台可以纳入国家信息平台建设中,二者建成统的平台。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3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6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校园安全,为庆祝建党100 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及时发现整改、防范化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的风险隐患,严防涉校涉生案件事故的发生,依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21〕27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179 号)要求及实验中学2021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我校结合实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汇报如下:
1、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实验中学扫黑除恶、反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与卫生综合治理等组织机构,确保全体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稳定环境。
2、学校安防建设情况
实验中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完整;按照省厅、地教育局及学校自身需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保安员不存在超龄和无证上岗的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配备到位;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达标,校园门口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标,并且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落实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有派出所执勤人员,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并且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3、校园周边治理情况
校安卫办联合辖区派出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对校园周边网吧、KTV、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治理,对校园周边等重大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做好校内外人员互相扯皮,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和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实验中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和体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和重要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
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以及消防应急预案;落实“双重机制”及“四个一”要求,完善清单与台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的畅通。
5、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结合地区和季节特点,成立食品安全与卫生综合治理机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校食堂、商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严密防范夏季食源性疾病,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保证芊芊学子的饮食健康。
6、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 排查,对于危化品的使用建立台账、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 对危化品仓库进行整改升级,加装防水防爆隔离门,实行双人双锁制;按装监控探头,升级通风换气系统,确保危化品存储的可靠性,杜绝隐患的发生。
7、防溺水落实情况
学校安卫办联合政教处,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相关安全常识;强化家校沟通,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以致家长公开信形式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
8、防校园欺凌落实情况
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题教育,聘请专家对学生进行防欺凌主题讲座,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防范学生欺凌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9、防灾减灾开展情况
学校准备充足的校园防汛排涝设施设备;并且对易倒塌的校园内树木、宣传版、墙体附着物等进行加固处理;建立学校防汛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防汛应急物资;按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0、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
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记录台账,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5
为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37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河北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玉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原则,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置及整改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乡镇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乡镇政府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置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
(5)按照县政府指挥部指示,紧急启动本预案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政府主管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药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药监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2主要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态扩大,力争减少损失。审议批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2.2成员单位职责
药监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及培训;
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农经局: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酒类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卫生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治,以及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及医疗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水务局:负责水质等方面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商局: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畜牧局:负责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财政局: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县应急指挥部其他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制定相应预案,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按照应急指挥部指示向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无论是县应急指挥部部署,还是社会举报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通报,并及时与县应急指挥部沟通。县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玉田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向有关部门通报。
3.2预警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
3.3预警和启动预案
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迅速做出部署,并启动本预案。
4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分级响应程序
对于涉及食品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专业突击队待命,并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突发事故发生区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涉及食品品种进行采样,及时检验,确定事件发生原因。
县应急指挥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救助伤员,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根据各部门检查情况,拟定事故报告。
涉及药品的突发事件,药监局应立即组织专业检查人员,深入突发事件现场,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检查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对所涉及药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对事故涉及药品就地封存,并按规定采取适量样品送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提出处置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突发事件产生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则按规定向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4.2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办)政府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派人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也可委托相关部门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人员救治组、事故调查处置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中毒原因,提出并采取控制措施;事故调查处置组由县药监局牵头组成,参加成员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和事故性质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根据本预案规定,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将事故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政府。
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5善后处理
调查活动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日常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值班报告制度,设立应急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132693,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6112512。
6.2物资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6.3人员保障
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由县农经、畜牧、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6
一、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街道将食安办设在应急服务站,由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协调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干部的“前哨”作用,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社区工作考核内容。
(二)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结合我街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做好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督促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抓好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达到相关要求。
(四)加强食品监管基层建设。发挥好基层监管前哨作用,把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在各社区(村)合理配齐食品安全信息员,努力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逐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
(五)提升基层干部队伍食品安全业务能力。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就食品安全领域相关业务知识,对基层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村)基层干部食品安全领域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强化应急处置。街道领导要高度重视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细化专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件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做到应急处置工作主动、科学、规范。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十大行动”
(七)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域内学校周边实际情况,加大校园周边小摊贩的食品安全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对于不能整治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行管部门。
(八)持续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做好我街域内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学校、养老机构、医院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及周边网络订餐等重点部位、重点时节的监管力度,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九)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配合相关行管部门,持续开展“保健”市场整治行动和回头看,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园区)提升建设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估方式,结合我街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