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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金发放办法范文1
关键词:年薪;个人所得税;纳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现行企业高管年薪制的主要特点
目前较成型的企业高管年薪制模式主要有“年薪=基本年薪+奖励年薪”和“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两种。
一方面,“基本年薪+奖励年薪”的优点是便于实施,且不会造成企业职工和管理层之间薪金差距过大的问题,但这种方案最终没能通过市场来配置人力资源,走的仍是“工资按级别,奖金看效益”的老路,没有实质性创新;另一方面,“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模式,在奖励年薪中引入了期权收益方式,符合国际通行的职业经理人模式。
二、新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特点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按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年终奖仍按国税总局于2005年出台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办法(国税发[2005]9号)执行,也就是将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现行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有:
1.月工薪收入的均衡性影响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总额。在全年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月工薪收入保持均衡,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只要每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都在同一个级差范围内变动,也就是每个月的最高税率都相等,全年应交的税金最少。如果有月份的应纳税所得低于或高于这一范围,都会增加全年应交的税金。
2.年终奖税收政策具有减税和增税的双重性。在全年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年终奖在一定限额以内可以减少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当年终奖超过这个限额时反而会增加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这种减税和增税的作用不是连续的,而是呈现出分段跳跃式变化。因此,在全年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年终奖金额减少应交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经测算,新税法下税负最优的年终奖金额如下表:
不同应纳税所得水平下税负最低的年终奖金额表
单位:元
上表中的最大节税额是指假设月收入相对均衡,某一收入水平有年终奖与没有年终奖相比,可以实现的最大减税额。
3.年终奖税收政策仍存在危险的“税收雷区”。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年终奖税收政策并没有调整,仍然存在年终奖达超临界金额时,多发奖金反而少得收入的不合理现象。这些奖金区间起着增税减收的作用,对纳税人来说就像是“雷区”一样危险。通过测算可以找出新税法的增税减收年终奖区间,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年薪收入合理纳税的税收筹划
根据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特点,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年薪的发放进度,实现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最低,具体作法如下:
1.用足合理的月应纳税额度。现行的薪金发放往往会出现先低后高,个别月份特别高的情况,这对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是非常不利的。年薪制的特点可以让我们比较准确地预测出全年的收入水平,针对具体的年收入水平可以测算出个税上最优的月收入区间。在安排月度薪金发放时要尽可能用足这部分额度,避免以后月份相对集中发放造成税率提高。
2.选择合理的年终奖金额。在年终考核兑现时,可以对照“不同应纳税所得水平下税负最低的年终奖金额表”,确定税负最低的年终奖金额。一般情况下,税负最低的年终奖为18000元、54000元、108000元、420000元、660000元等固定金额。在一定收入区间内(如年应纳税所得为83550元至108000元时),年终奖的选择可以是一个区间。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范文2
关键词:新个税;工资薪金;纳税筹划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本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新个税将分类计征和综合计征两种模式结合起来,优化了税制模式,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中低档税率级距(即扩大适用低税率的税基范围),同时提高了免征额。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来看,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员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或与当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可以说,本轮个税改革为企业规划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提供了比较大的筹划空间。企业应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考虑员工的利益,通过纳税筹划工作为员工谋取更多的合法福利。企业应用好税收改革政策,设计并不断优化好员工工资薪金的结构,帮助员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让员工切实享受到税收政策的红利。
一、新个税的主要变化
此次个税法修订后,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这些综合所得将通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涉及这些事项的居民可根据每月累计收入先进行预扣和预缴,年度再汇算清缴。在税率结构方面,新个税法进一步优化了税率结构,扩大了中低档税率之间的级距。与此同时,由于扩大了基本扣除及专项扣除,不排除有更多的纳税人的税基由高档税率级次下降为低档税率级次,因此将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升到现在每月5000元,进一步降低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新个税法还形成了综合性扣除体系,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赡养老人的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个人综合所得收入为例,居民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年度综合所得额减去免征额(5000*12)、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的总和。
二、新个税纳税筹划分析
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树立“事前计划、过程统筹”的工作理念,在计算税款时做到扣除应扣除的一切扣除项,不遗漏任何一项可以免缴的税项,体现综合所得税的免税功效。[1]企业应在将可抵扣费用额度增加到最大后,在计算员工的应发放工资薪金,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当然企业在减少应缴纳的税款所得额度时,应在不降低员工实际所得收入的基础上进行。在新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企业要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就必须重视纳税筹划,筹划个税前应先制定好计划,避免遗漏免税项目。同时应做好工资薪金发放过程中的统筹工作,不仅要扣除免征收税额、专项附加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还应考虑员工的任职、全年综合收入等情况,科学设置员工工资的发放金额并安排好工资发放节奏。企业应使用合法的技术性手段帮助员工减少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增加员工的税后收入。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
(一)合理缩小税基一方面企业应足额缴纳三险一金。三险一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用,是员工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性保障。新个税对三险一金做出如下规定:企业为员工足额缴纳的三险一金可将其纳入专项扣除项目扣除,在给员工发放工资薪金时可以做扣除处理。企业应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政策循序范围内科学规划三险一金的,适当地调整三险一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应缴纳的税收金额,增加员工税后的现金收入,保障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企业应及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本轮新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每项附加的扣除标准都有所差异,企业员工能满足的扣除项目也不完全相同,很少有人能满足所有的扣除标准。如果本年度内无法扣除应扣除的所有专项附加费,按照规定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进行二次扣除。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义务人,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员工相关的申报事项,提醒员工可以在手机软件上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扣除项目,使扣除项目能及时纳入免征额中,进而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范文3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发放奖金,每月出勤26天以上并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可以获得相应奖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发当月奖金:
(一)月出勤不满26天的;
(二)每月旷工超过一天以上的;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免去年终奖金;
(三)发生工伤事故及休产假期间的;
(四)在公司内滋事打架、办公时间吵闹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每月累计三次以上违反劳动纪律(不限于迟到、早退、睡岗、脱岗、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的;
(六)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生产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的;
(七)在工作中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八)有偷盗公私财物行为的;
(九)有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行为的(不限于参与堵车截道,影响公司车辆运输及散布谣言等行为);
(十)不服从领导分配,不参加公司义务劳动和相关活动的;
(十一)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本管理办法自九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各车间、科室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员工奖金发放合理合规。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范文4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平时按月发放的工资、数月奖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笔者就其中的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问题谈一些看法。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额,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因此,要降低税负,可以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
一、通过实行双薪制降低税负
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必要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该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的应纳所得税额具体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月工资薪金收入-16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张三每月工薪收入5200元,扣除1600元后为36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三级,相对应的税率是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具体算式为:
(5200-1600)×15%-125=415元
张三在此收入水平下,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980(415×12)元。但如果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对职工实行“双薪制”,情况就会有所变化。
例2:张三每月工薪收入4800元,年终时另外取得一个月的工资4800元作为“双薪”,全年收入水平不变。他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4800-1600)×15%-125=355元
“双薪”应纳税额=4800×15%-125=59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55×12+595)=4855元
可见,例2虽然全年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与例1一样,企业没有增加工资支出,但实行双薪制,比不实行双薪制为职工节约了125元的税款。“企业可以通过实行双薪制,为职工节约税款”,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一结论呢?让我们再看一个例子。
例3:张三每月工薪收入3600元。
企业不实行双薪制时:
每月应纳税额=(3600-1600)×10%-25=175元
全年应纳税额=175×12=2100元
企业实行双薪制时:(双薪为3415.58=3600×12÷13)
每月应纳税额=(3323.08-1600)×10%-25=147.31元
“双薪”应纳税额=3323.08×15%-125=373.46元
全年应纳税额=(147.31×12+373.46)=2141.18元
即实行双薪制反而会使职工多缴41.18元的个人所得税。那么每月的工资薪金多少时,实行双薪制才能节约税款呢?通过演算发现,3675元是一个转折点(演算过程略),在每月的工资薪金为3675元时,无论是否实行双薪制,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都是一样的。当每月的工资薪金少于3675元时,实行双薪制就不能起到节约税款的作用,反而会使职工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结论一:当职工每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675元时,企业实行双薪制,可以为职工节约税款。
二、通过合理安排月工资、薪金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节约税款
所谓年终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资金。当然也包括我们俗称的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
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适用税率的确认方法是,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各项工资性收入小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先减去“雇员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以其余额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一次性奖金收入减去“差额数”后的余额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二是如果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各项工资性收入大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则全年一次性奖金直接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一次性奖金收入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一)合理安排月工资、薪金的发放
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是职工的主要收入,那么,月工资薪金的发放方式是否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呢?我们来看一道例题。
例4:方式一:张三月工资收入7800元,全年收入93600元。则张三每月应纳税额=(7800-1600)×20%-375=865元
全年应纳税额=865×12=10380元
方式二:张三月工资收入68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12000元,全年收入不变。则张三每月应纳税额=(6800-1600)×20%
-375=66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税率按12000/12=1000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665×12+1175=9155元
由例4可见,虽然张三全年总收入不变,但方式二比方式一节约税款1225元。税款降低的关键在于,将部分月工资集中在年底发放,使这一部分收入(12000元)适用的税率由20%降低为10%。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结论二:将月工资分离出一部分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可以节约税款。
那税负是否还可以进一步降低,到底分离出多少工资才是最优选择呢?下面的例子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例5:张三每月工资收入58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24000元,全年入仍为93600元。则张三每月应纳税额
=(5800-1600)×15%-125=50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税率按24000/12=2000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505×12+2375=8435元
这样安排月工资和年终奖,又使税负降低了720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这是因为充分利用了年终奖10%的低税率,将例4方式二中的月工资,又分离出1000元(全年共12000元)作为年终奖,使这12000元的适用税率由15%降低到10%。所以,要想使税负降到最低,就要最大限度利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低税率,这就要求年终奖金满足:年终一次性奖金/12≤2000(临界值)。如果年终奖超过临界值,反而会增加税负,如例5中年终奖为25200元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9535元。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结论三:如果月工资的适用税率高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应充分利用低税率,使年终一次性奖金与12的商数尽量接近该档税率的临界值,当商数与临界值相等时,税负最低。
(二)合理安排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
上面的结论是建立在假设原先没有年终奖的基础上的。其实,大多数单位都会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资金。对年终奖进行合理筹划,同样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作用。
例6:方式一: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
张三每月工资收入49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全年收入为94800元。
每月应纳税额=(4900-1600)×15%-125=37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36000×15%-125=5275元(税率按36000/12=3000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370×12+5275=9715元
方式二:张三月工资为4900元,每月奖金15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18000元,全年收入94800元。
每月应纳税额=(4900+1500-1600)×15%-125=59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18000×10%-25=1775元(税率按18000/12=1500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595×12+1775=8915元
例6中,方式二比方式一少缴税800元,这是因为将部分奖金于每月发放,可以减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金额,从而使年终奖的适用税率降低一个级次,由15%降低至10%,而每月收入并没有因为增加了这部分奖金而适用更高税率。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再次改变年终奖的发放方式。
方式三:张三每月工资为4900元,每月奖金10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24000元,全年收入94800元。
每月应纳税额=(4900+1000-1600)×15%-125=52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税率按24000/12=2000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520×12+2375=8615元
通过进一步改变年终奖的发放方式,又使税负降低了300元。像例5一样,这种节税效果同样是因为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年终奖10%的低税率,因此也就进一步验证了结论三。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范文5
酬
制
度
一、目
的
为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所有员工的聪明才智和潜力,特建立此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
二、政策与程序
1.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月薪及年终奖金构成。
1)
月
薪:
A.
月薪=基本工资+业绩工资+岗位津贴(月奖金+各项社会保险)。
B.
基本工资包含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岗位工资。
C.
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
D.
员工薪资结构比例(固浮比)为:基本工资:业绩工资=7:3。即基本工资占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之和的70%,且是固定的;业绩工资占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之和的30%,且根据月度考核(动态考核)浮动,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各人业绩工资除以100分,即为每分的工资;各管理岗位动态考核指标及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各部门制定。
2)
年终奖: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全年的努力工作和业绩而设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根据公司上年度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员工个人业绩进行确定与发放。
2.
月度奖金:
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公司每月经营状况,由公司领导层决定提取月营业额的百分比作为奖金发放。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差别,计发奖金(具体方法另订)。优
点:
1)
职级越高,奖金分数越多。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科学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门的员工进行业务运作。
2)
在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部门员工的人数越少,每个员工分得的奖金总额越多,即每份奖金所含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各部门主管控制本部门的员工数量,实现公司人员编制的自动控制。
3)
如:某月所提取的奖金额为5万元,奖金份数总计为150份,则每份奖金为333元(50000/150);如果奖金分数为100分,则每份奖金为500元(50000/100)。
3.
职级与工资:
管理层及后勤员工薪资体系: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有管理层及后勤支持员工共分为四个职级: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和员工级,各职级均分为三个级别。即:
1)
管理层及后勤员工薪资体系
职
级
级别
基本工资
(比例7)
业绩工资
(比例3)
效益奖金
合计
备
注
总监级
E
4900
2100
7000
D
4550
1950
6500
C
4200
1800
6000
B
3850
1650
5500
A
3500
1500
5000
经理级
C
2800
1200
4000
B
2170
930
3100
A
1960
840
2800
主管级
D
1820
780
2600
C
1540
660
2200
B
1400
600
2000
A
1260
540
1800
员工级
D
1435
615
2050
C
1120
480
1600
B
1015
435
1450
A
910
390
1300
备注
A.
薪资结构:月薪=基本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奖金(奖金+保险);社会保险以转正后签订合同为准。
B.
基本工资:业绩工资=7:3。效益奖金和各项保险方案及详细规则待制订。各级主管只配备副职,正职靠工作业绩考核晋升。绩效工资每月须进行考核后确定多少发给,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各人绩效工资除以100分,即为每分的工资。如考核分低于60分,则无业绩工资;如达到100分,则拿本人绩效工资的120%,各管理岗位考核指标及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各部门制订。
C.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的薪资按批准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如试用期工作表现、业绩突出,经严格考核,可提前1~2个月转正。
2)
营销员工薪资体系
职
位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提成系数
效益奖金
福利
通
讯
费
报销上限
营销总监
A
4000
3000
0.3%
实报实销
B
3000
2000
0.3%
省级经理
A
2500
1500
0.4%
260元
B
2000
1200
0.4%
区域经理
A
1600
1200
0.5%
180元
B
1500
1100
0.5%
区域主管
A
1400
1000
0.8%
150元
B
1300
900
0.8%
业务专员
A
1200
800
1%
100元
B
1000
500
1%
驻地业代
A
800
400
提成由商支付,直营为实际回款数2%执行。
B
700
300
备注
A.
基本工资发放金额按照实际数量发放。
B.
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以月工作重点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准。
例一:张兵(区域主管A级)本月目标为新开发客户4个,(1)实际开发2个客户,完成50%业绩目标;(2)如实际开发6个客户,完成150%业绩目标。那么:
基本工资:1400元+1000元*50%=1900元(销售提成另计);
基本工资:1400元+1000元*150%=2900元(销售提成另计)。
C.
提成发放以实际回款金额*提成系数=70%计,另30%预留,如没有市场问题,到年底一次性支付。
D.
效益奖金:销售公司根据企业阶段性发展需要,制定针对性提升业务销量政策或方案。如空白市场开发的需要、开户奖金、回款奖金、市场费用率不超预算奖金等。
E.
福利为正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文本后,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可参社会保险五险等其它节假日福利。
差旅费报销流程和标准
职务
直辖市、
经济特区
省会城市
二级城市
县级城市
总经理
综
合
差旅费
市内交通
综
合
差旅费
市内
交通
综
合
差旅费
市内交通
综
合
差旅费
市内交通
260
60
40
200
50
30
160
40
30
140
30
20
营销
总监
230
50
30
180
40
25
150
35
25
130
25
15
省级
经理
180
40
20
160
30
20
140
30
20
120
20
15
区域
经理
160
30
20
140
30
20
120
30
20
100
20
15
区域
主管
140
30
20
120
30
20
100
20
20
80
20
15
普通
专员
130
20
20
110
20
20
90
20
20
70
20
15
报销
流程
有出差申请审批单与出差申请目的地相匹配的住宿正规发票(过程电脑验票为准)。汽车、火车票以电脑票为准;短途没有电脑票的,要有票证说明和领导签字方可核销。
①财务核对标准和票据
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复
③汪总批复
④财务出纳报销冲帐。
备注
在总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展开业务,公交费备注说明实报实销;餐补直辖市20元/天,省级城市15元/天,县级或二级城市10元/天。
3)
操作工薪资体系:
由生产部经测算后待定。
4.
社会保险及缴纳:
公司根据所在地社会保险基数及相关国家政策,将为关键岗位的关键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工伤保险,具体办法另订。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有两种可选方法:
1)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由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2)
征得员工同意并签订协议,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由公司缴纳的部分将其打入本人工资,参不参保由员工个人决定。
5.
工资及职级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主管级及以上职级员工工资及职级由总经理确定。
6.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8小时,每月有4天的带薪休息日。
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根据生产、业务状况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的上、下班作息时间,并在员工入职时在劳动合同中说明。
7.
超时工作:
1)
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
2)
如果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部门主管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员工没有向部门经理及时说明及知会人力资源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补休。
员工补休时需填写《假期申请书》完成请假程序。
任何时间的超时工作一律予以时间进行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
3)
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前填写《加班申请书》,注明超时工作详细理由,报请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的超时工作,可予以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倍;
公休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5倍;
法定假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2倍。
4)
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公司一律不予考虑时间或薪水补偿。
8.
计算办法: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6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6天。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数额=当月标准工资数额÷26。
9.
发放办法:
1)
9.1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
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于每月的25日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
月奖金
月奖金于每月的30日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核算后发放。
3)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的春节前3天发放。
4)
发放形式
所有员工的薪资均通过授权银行,以打入员工本人银行卡的形式发放。
10.
试用期薪资:
1)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的薪资按批准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
如试用期工作表现、业绩突出,经严格考核,可提前1~2个月转正。
2)
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动,均需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资同上。
3)
员工如遇降职、工资调低等人动,如果调整职位对应薪资低于员工薪资的直接享受所调整的薪资。
11.
假期薪资:
1)
病
假
员工每年享有20天有薪病假为全薪病假(须有医院证明)。超出20天部分的病假视为医疗期,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50%。
2)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其它有薪假
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产假:享受基本工资的60%;
婚嫁、慰悼假、探亲假:享受基本工资的90%。
4)
其它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训等,享受全薪工资。
12.
事
假: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部工资(按日工资核算)。
当月事假超过三天,将影响本人的月奖金。
13.
附
注:
1)
本规定自之日起生效。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范文6
一、月工资考核细则:
业务员月工资P = 底薪A + 硬性目标考核B + 软性目标考核C
硬性目标考核B =(本月实际销售额/本月计划销售额)*100% × 本月实际销售额 × 15%
1、客户档案内容齐全,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准确无误,地址准确详细,单位电话、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准确,如有网站或电子邮箱,需一同准确记录。每个重点客户个人都要建立一个“A类客户客情登记表”。客户资料发生变更后,要保证在15日内调整登记表相应内容。
2、与客户做到双向熟悉,熟记客户客情关系卡中的内容,随口能说出客户基本情况,尤其要知道重点客户的兴趣、爱好、近期的喜怒哀乐,最近业务进展。和客户见面时,能相互叫出对方的名字。(客户至少能随口说出你是谁、代表的公司和所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
4、每周最少帮客户做一件事。对于A类客户,每周最少帮客户一个忙、或者解决客户一个问题、处理客户一个投诉、给客户出一个主意、了解客户的一个需求、干一次活、提供客户一份顾问式行销资料方案等,总之要每周必须帮客户做具体的一件事,这件事可以是客户公司的公事,也可以是客户个人的私事。
5、客户必须首荐(第一个推荐)你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客户无论是面对下级还是直接顾客,都能够第一个推荐我们的产品、服务,遇到要搞一些活动,客户总是第一个想到我们。客户能够了解我们产品及服务的特点、优点、卖点。
6、及时快速反馈客户意见建议、市场竞争产品动向、竞争对手活动。
7、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感恩节、圣诞节、客户生日、客户公司的重大节日等重要日期,必须与客户以电话或者以手机短信方式沟通一次。特别注意的是,问候时一定要署名,署名的格式为“公司名称 + 个人姓名”,要让客户知道是谁在关心他、问候他。避免发生发短信问候客户,客户却不知道是谁发的短信情况的发生。
8、月计划与总结、周计划与总结、工作日记项目规范、内容完整,公司要求的各项报表按时完成上报、内容全面准确。
9、关心公司的发展,实事求是地提出改革、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10、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终奖金的考核细则:
奖励目的:
鼓励员工认真工作,稳定人心,长期合作,把自身的经济收入、个人发展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
奖励办法:
1、奖金总额:当年总销售额的5%。例如,当年完成总销售100万元,则总奖金额度为1,000,000元 × 5% = 50,000元。
2、奖金发放对象:正式应聘、应聘手续齐全、长期工作的员工
3、个人奖金的计算方法:当年个人工资总数 / 当年全员工资总额 × 奖金总额 = 个人当年应得奖金
鉴于员工进入公司时间的长短不同,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工作,对于连续工作超过3个月的,奖金按照上列算式计算;不足3个月的,每少1个月,递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