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例6篇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执行/邓智敏 李新焕 李馥婷 赵全喜 杨胜普 毛国安

核心提示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完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根据中央提出的建设人口计划生育新机制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指导评估,促进规范运作,强化利益导向,大力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普遍展开,工作效果初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对推动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部分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摘编刊发,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辉县市:加强“三项”建设抓好“五个”结合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辉县市人口计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自2005年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以来,辉县市又先后荣获了“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等6个国家先进荣誉称号。

加强“三项”建设,着力构建村民自治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建设,提供领导保障。首先是加强村“两委”建设。辉县市每次都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机遇,通过广泛宣传,力争把有能力、有威信、有责任心、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志选进村“两委”班子,以提高班子战斗力。今年新一轮村级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辉县市要求进入“两委”班子的村管理员达到80%以上。其次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辉县市推行的是在村民小组中每15户左右成立一个“计划生育自治小组”,每个小组民主选举1名村民代表,负责组内计生工作,同时要求村民代表、自治小组长、协会会员由1人担任,使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自治行为。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动员全体村民讨论制订好《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质服务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管理员、自治小组长的职责,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加强考核奖惩机制建设,抓好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市里直接组织市、乡两级计生干部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考核。平时抽查侧重检查基础工作和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终主要检查各村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重奖,或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这种重奖严惩的措施,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

抓好“五个”结合,增强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与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辉县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先后协调民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立种植、养殖、纺织等小康工程基地66个,吸纳2万多户计生家庭参与其中,计生家庭经济收入迅速增长。如常村镇各村规定,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百泉镇百泉村规定,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2万元无息贷款。

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服务能力。辉县市从加强村室建设出发,着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村级服务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建设合格村室228个,建设高标准村室286个。

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增强村级宣传教育能力。全市建设人口文化广场9个、人口文化大院120个、新家庭文化屋19个、图书室492个,组建计划生育宣传队82支,村级自我宣传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开展。辉县市明确规定,经考核验收,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的,取消生态文明村的资格;达不到示范村标准的,不得参与生态文明村的评奖评先。

与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相结合,加强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在组织部门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中,辉县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黄牌警告以上处罚的村,党支部书记已享受乡干部工资待遇的取消其资格。

由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过去计生工作“热在县乡,冷在村组”的被动局面在辉县市被彻底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群众的支持与赞扬,干群关系、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周口市: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果

周口市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建立长效评估机制,牢牢抓住组织建设、群众参与、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四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水平

周口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指导评估意见》,出台了《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评估意见》,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了考评程序及方法。《意见》规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命名后, 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加分的依据,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按目标考核要求给予惩罚;凡是乡(镇、办事处)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该乡(镇、办事处)当年不得评为计划生育一类乡镇;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计划生育年终考评顺延降低一个类别。

抓住四个环节,稳妥推动村民自治

1.组织建设。各村都明确规定村委会候选人必须是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带头人。候选人确定后,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将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项民利交给群众,民主选举村委会。同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不违反计生政策的标准,选举产生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此外,他们还以计生协会员小组为基础,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小组,使其成为村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做骨干的“三位一体”的基层网络,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群众参与。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组织群众自己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村民在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既明确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又很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制订章程时,他们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社情民意。二是互约性。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起草小组草拟出章程后,交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理事讨论,随后再征求村民意见,并形成修定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3.分类指导。对国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95%以上,做到工作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在全市起领跑和带动作用;对省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85%以上,力争向国优县靠近;对一般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70%以上,并督促他们按程序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尽快地赶上先进地区。

此外周口市还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3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有2~3个典型村在当地起到带头、推动作用,供借鉴和推广。如淮阳县就先后投入400多万元,建起了10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示范大院,为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参政议事的场所。

4.动态管理。市计生协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上年的示范村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止步不前的村,取消示范村、合格村的资格。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周口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合格村和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评估后,重新确定了3386个合格村,摘掉了534个合格村、694个示范村的牌子,取消了相应的资格。目前,全市合格村占行政村总数的79.68%,其中示范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8.68%,分别比2006年降低11.02%和14.32%,虽然合格村、示范村比例降低了,但村民自治工作扎实了,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

2008年6月中旬,中国计生协、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调研组对周口市淮阳县、扶沟县的5个乡镇、4个行政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会工作进行调研后,对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方面做出的大胆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周口市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速了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涵,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新安县: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全面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近来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新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新安县将村民自治工作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抓好工作试点 进行典型引路

2004年,新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拉开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序幕。随后的两年内,新安县人口计生委一班人从健全机制、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入手,使城关镇厥山村、铁门镇克昌村、石寺镇石寺村等一批试点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为亮点。

然而,亮点并不完全代表着成功,要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还要善于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此,2006年,新安县人口计生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立即抽调人员对先期试点的几个村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完善了铁门镇克昌村的“六好四到位”村民自治工作模式。

“六好”,即订好一个章程、建好一个网络、签好一个协议、做好一个公示、搞好一个评议、办好一批实事;“四到位”,即坚持制度先行,做到制度到位;落实自我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到位;建立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到位。

通过“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的推行,克昌村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06年9月,全国人大计生法律法规调研组在克昌村调研时,对该村村民自治“六好四到位”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实施分类指导 推广试点经验

以克昌村为模式,新安县多次召开村民自治典型经验介绍现场会议,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部分乡镇从创建两三个典型,扩大到全面实施“双创”。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强化工作措施,强力组织实施。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好、班子坚强有力、连续5年以上无计划外生育的70个村,全面推行“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对工作基础一般的210个村,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对计划生育落后的17个村,全面做好抓后进、促平衡工作。

坚持动态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的措施。《制度》要求:凡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一律按示范村对待,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示范村工作滑坡的,一律降为合格村甚至后进村;后进村长期不能达到合格村标准的,纳入重点管理,督促其尽快达标。

发挥网络优势 衔接各项工作

整合优势资源,小康工程蓬勃发展。2007年,新安县将多个部门出台的116项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充实整合,形成了“奖、优、减、免、帮、扶、救、助”八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政策。同时,全县40个部门联系100个帮扶村,与2000余户计生户签订了帮扶协议,现已落实帮扶项目700余个,协调小额贷款35万元。

倡导婚育新风,村容村风明显改善。近年来,新安县累计印制法律法规小手册、流动人口服务卡等宣传品260余万册(份),全县8万多户农村家庭基本达到每户一份;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五好新家庭”创建和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文化大院建设,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文明程度。

完善保健服务,群众健康状况良好。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程”,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累计共为9万余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活动60余场次,为所有怀孕妇女进行B超跟踪监控检查。

督促落实优惠政策,定期修改村规民约。目前,新安县的大部分村都对村民公约进行了修订,新的村民公约更加体现了对计生家庭的关怀,更有利于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近几年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新安县计划生育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改观,消除了过去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因素,为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舞钢市:突出三个保障强化利益导向 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舞钢市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始于2001年 。多年来,该市实行具有舞钢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2005年,平顶山市计生协、河南省计生协分别在舞钢市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推广该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做法;2006年,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又把舞钢市作为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亮点县(市)进行重点指导。

强化组织建设,解决有人管事问题

通过民主选举和公平竞争的途径选人用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协会换届中,舞钢市严格按照程序选出村“两委”干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并适时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公开续聘。

完善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了村计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待遇落实制、定期考评制、末位淘汰制和上级计生部门协管制等动态管理制度。

开展培训和练兵活动。市计生委、计生协每半年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乡计生办、计生协每月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同时开展“六比六看”岗位练兵及争创 “十佳十优村计生管理员”活动。

落实待遇。舞钢市把村计生管理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以存折形式发放。此外,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30名优秀村计生管理员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目前,全市有89名村计生管理员为党员,其中12人为市人大代表,21人为乡镇人大代表。

实行费随事转,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舞钢市把计生村民自治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自2006年起市财政按省定乡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标准的50%给予乡镇财政补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出台相关文件,切实解决了村级有钱办事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自2006年起,市财政对新建标准化中心村室的村,每村补助3万元。目前,全市已建起48个中心村室。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心村室都建起了计生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形式,使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完善各项制度,解决有章理事问题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计生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质询。

坚持定期修改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制度。随着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不断整合与有关计生政策的调整,舞钢市要求各村每年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进行一次修订。目前,大部分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都在20条左右,更加突出了市、乡、村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近两年来,舞钢市在坚持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求做好公开的基础上,还对各种奖励救助落实情况进行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他们还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名单、自愿放弃二胎指标对象名单、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等制成版面及时进行公示,深受群众欢迎。

搭建惠民平台,提供政策推动力

舞钢市把利益导向作为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奖励救助范围,建立和完善奖励、帮扶、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得以深入发展。

自2007年起,舞钢市政府把每年的8月10日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节,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集中奖励救助。在2007年和2008年两届光荣节庆祝大会上,市政府共出资108万多元,共对1470户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集中奖励和救助。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也以光荣节活动为契机,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自治增活力

多年来,舞钢市始终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他们把计划生育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印发到各村,并组织广大村民认真学习讨论,使人人明白标准,各村都能按标准去创建。此外,各村开展了评先、表先活动,对评选出的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互助户进行表彰;在全市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及争创诚信康检之星活动;成立“三夏”义务帮困队对计生户进行帮收帮种等。

舞钢市的这种处处以便民、利民、惠民、富民为出发点的工作方式,不仅改变了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也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内黄县:建立“五四六”工作机制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从2000年开始,内黄县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了“抓好五个环节,落实四种制度,实施六动战略”的“五四六”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内黄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531个村(居)全部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90%以上的村达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2007年,该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抓好“五个环节”,打牢自治基础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履行环节,强化基础建设与自治活动经费投入。县、乡政府除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政策外,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都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近几年,县、乡财政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投入700多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对17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投入1000多万元,在全县531个村(居)建起了达标的人口文化大院。

二是抓好自治活动开展环节,搞好计划生育典型评比、优秀“三位一体”学习小组评比及合格村、示范村评比活动。

三是抓好监督渠道建立环节,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四是抓好创建评估环节,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创建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抓好自治活力注入环节,在责任田、宅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村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待。

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建立和推行了“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种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村民有权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委会依法依规依约办事。

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情况,讨论决定计生工作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生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专职副会长等人员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生工作决策。

民主监督制度。村委会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计生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和差错追究制度,并将工作成效与村计生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

实施“六动”工程,深化村民自治

“典型带动”工程。今年以来,该县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在继续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活动的同时,重点培植计划生育典型村、典型户,让典型带动多数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推动”工程。对各乡镇确定的典型村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阵地,实施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等。目前,全县实施的198件“安居工程”中有87件都在典型村。

“部门联动”工程。该县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村,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予以重点支持。

“保障驱动”工程。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三结合”帮扶、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和提供生活保障、救济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作为重点,优先安排。

“改革促动”工程。通过改革村组干部待遇落实形式,改革村室建设投入渠道等,调动村组干部和全体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奖励拉动”工程。通过评估验收,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授予“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明星村”荣誉称号,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郑州市庙李镇:加大利益导向力度 引导计生村民自治

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不断探索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从2005年起,该镇连续三年被郑州市评为“一类乡镇”,先后受到省、市、区的表彰。目前,全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达到36%,超出省定标准26个百分点,其中女孩办理独生子女证比率占22%。

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意识

近年来,庙李镇的土地开发速度很快,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组)集体经济福利分配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长期以来,由于该镇在计生奖惩措施上基本上以超生罚款为主,独生子女家庭只享受每月10元的奖励费,而超生户却与独生子女户享有同等集体经济福利待遇,这就极大挫伤了广大独生子女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2004年,新一届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后,加大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形式,依托村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制度,以解决独生子女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突破口,把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落实好,教育和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要顺利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村、组干部思想上的分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既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已经受到国家处罚且7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期限满了之后就应当按人头享受福利;也有人认为,把独生子女家庭多享受1人份集体福利的待遇写进自治公约里,会遭到群众反对,等等。

为此,镇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面对面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全镇7个村达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福利分配上多享受1人份”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该镇还要求各村在制订村民自治公约时,务必要把握好内容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使其能在计划生育自治工作中发挥更好的约束引导作用。

抓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整体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镇要求,各村要确保做到计划生育政策和办事程序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生育证》审批情况、村本年度有生育行为人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庙李镇不断强化组织服务体系:一是选好配强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两委”班子,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干部参选资格之一,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加强村组计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区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三是切实抓好计生协会建设,以各村人口学校和会员之家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帮困、致富一条龙服务。

此外,该镇还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方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4年9月,该镇出台了《庙李镇关于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多分给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的规定》。2006年6月,他们又出台了相关的补充规定,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15年,并延长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一些非独生子女户的村民感慨地说:独生子女户少生孩子,不仅省心,还受奖励,下辈子我们一定也要当独生子女户。

近年来,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庙李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过去那种以乡镇单一行政管理为主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被动局面不复存在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 符合二胎生育政策并领取了二胎生育指标最终又主动放弃的,越来越多,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局面正逐步形成。

[链接]

10月13~15日,河南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在辉县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各地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绍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王立英主持会议。新乡市副市长贾生祥、省计生协调研员毛颖忠、新乡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杨素民、辉县市市长王学胜等领导以及全省各级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相关负责同志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一、抓班子带队伍,突出做好第十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三年一届的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如期来临,作为基层工作的大事,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在各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学习《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精神,党员及两委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严格执行选举草案和选举办法,在支部换届中走"两推一选"的选举程序,这样就可以使村支部成员不仅是党内成员的认可,而且还要得到群众的认可;在村委会选举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把五关,即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预选关、选票发放秘密填写关、公开投票唱票计票关。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选民名单、候选人、选举日、投票时间、投票地点、选举工作人员、选举结果“八公开”。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后续工作上来,建立健全了村委会配套组织,依法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代会、民兵连、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安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等等;依法办理交接工作,完善了村规民约,制定了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干部考核、廉洁自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纪律守则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地把基层班子建设抓好抓实,选准“带头人”,以优秀的班子带动农村工作的发展。

二、结合“清洁家园”活动,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全面迎接省市生态文明现场会的召开,我工作区以高蒙路沿线为中心,全面开展清洁家园创生态文明活动,针对沿途村民居住密集,基础建设差的问题,我们配合街道党工委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全力支持,私搭滥建坚决拆除,房屋墙体统一粉刷,公路两侧统一绿化。针对路线长,活多人工多的问题,我们分工分村到人,从早盯到晚,从宣传动员到具体实施,各家各户做好工作,对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抵抗情绪的村民,我们要做细致耐心地解释疏导,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面,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从春天干到换届工作开始以后,两项主要工作穿插进行,真正实现了“五+二,白+黑”的工作模式。我们以实际行动做到了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在街道党工委成功举办了省级生态文明现场会的同时,金山社区和万家沟社区也分获省市“生态文明村”荣誉称号。

三、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项目,把党的惠民政策深入民心。

农村养老保险首次在农村范围内全面展开,我们把宣传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广播和分发明白纸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保证让每个村民了解国家政策和各项具体内容,宣传在前,实施相随,比较圆满地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合作医疗保险今年在个人缴费金额上调整到60元,虽然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难度,但是,我们主动在政策宣传上做工作,及时化解了村民的不理解,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全区的覆盖面达到95%,累计收费金额达到 万元,全面推进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让人民得实惠。

四、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杜绝违法生育现象。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布署下,我们配合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好今年的清理清查工作,逐村逐户宣传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及早及时排查健康查体尾子,使健康查体率达到80%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并在姚家官庄村委办公室设置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点一处,一是便于宣传,二是便于及时处理一些违法现象。与村两委上下齐心抓计生,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坚决杜绝违法生育现象。

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建工作。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党员学习,每个党员和每个党组织都要做好承诺践诺,建立为民办实事工作台帐,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党建档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长治久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本着“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村民自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杜绝--功等邪教组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居民安居乐业,长治久安。

风风雨雨一年来,辛苦有加,成绩有加,但是也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改进,为了明年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将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完善基层班子建设,把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后续工作做好做扎实。

2、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到村民认同、遵守和自觉维护的高度。

3、新农保和新医保工作仍然是为民力实事的重点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民心,让人民得实惠。

4、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2017年村两委工作计划一)

20xx年青禾早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为目标,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村两委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村党支部、村委会特制定了20xx年年度工作计划,对20xx年度我村两委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团结和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鉴定信心、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二、主要措施

(一)党建工作

l、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村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定期召开好各种会议和开展好各项活动。

2、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结合四群工作及新农村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十七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党员争先创优成效,着重加强党员先进教育长效机制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健全党代表制度和规范服务。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努力开展好党员承诺制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三联系、三服务,不断提高我村党员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继续加强党建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4、开展好以创建生态文明村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建设,巩同和提高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宣传整治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户创建等活动的质量,不断提高全村的文明程度和村民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巩固五年来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容村貌的改善。

6、 加强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抓好班子团结,提高班子凝聚力。

(二)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村集体的资金进行合理利用。根据要求每个季度都将村务财务公开,并将所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

(三)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 结合本村实际,我村20xx年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将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组道路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村委会到七社的道路。

2、认真发展村集体经济,引导村民成立合作社。

3、积极争取20xx年一事一议项目,修建个别村民小组的生产生活用水引水工程。

4、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认真做好民调工作 通过民调工作促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安全的新环境。结合四群工作,我村民调工作实行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注重正面的宣传教育和疏导,特别要加强对特殊对象的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继续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五五普法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章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提高村民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强化依法治理,维护我村的社会稳定。

在新的一年里,我村将不断创新,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相信在村两委干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共同努力下,我村将在新的一年实现新的跨越。

2017年村两委工作计划(二)

XX年,xx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贯彻落实中共xx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村两委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村党支部、村委会制订了XX年工作计划,对XX年度我村两委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团结和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目标

XX年xx村的发展目标是: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主导产业稳步发展,经济发展繁荣进步,集体经济逐步好转,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村庄规划扎实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村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借助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二是做好青年、民兵、妇女、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发展新党员,给党员队伍注入新的力量;三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凝聚力,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双强村干部,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抓好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对外良好形象,不断完善村图书室、娱乐活动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功能,充分发挥其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作用,努力按照五个好村党支部的目标要求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定期会议、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完善村规民约;设置无职党员示范岗;建立新风户、文明户、科技示范户评比制度;党员结对帮带制度;新农村建设理事章程;探索建立4+ 2工作法框架下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3、广泛收集信息,充分利用xx村区位优势,挖掘潜在资源,创造条件,争取引进生态农业相关项目落户我村。通过阳光工程及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有组织的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发挥城市近郊型农村优势,鼓励村民发展第三产业,到驻区企业就业,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村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4、做好年度村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村两委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争取在全办事处评比中前进一或者两个名次;农业生产时刻不能放松,确保粮食生产稳产高产;安全生产提高警惕,警钟长鸣;民政工作细致入微,做好困难群众扶贫帮扶工作,切实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

5、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三治(治脏、治乱、治差),三化(美化、绿化、净化),三改(改水、改厕、改圈),三建(建公路、建沼气、建垃圾场)为突破口,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初步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户、科技示范户、好媳妇、好婆婆的创建评比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构建一个爱国、爱家、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和谐的社会。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我们要争取机会,在xx区党委、管委,xx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工作,乘势而上,把xx村建设成为郑州市新农村示范村。

2017年村两委工作计划(三)

为切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理清发展思路,以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三个文明建设为立足点,不断加强各项工作的开展。经村两委争求群众建议和意见,与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充分讨论,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目标要求,团结和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念、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目标

根据上述工作的指导思想,20xx年我村的基本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合理布局村庄规划,继续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大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三、主要计划

1、加强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认真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落实四项制度,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有计划地培养发展新党员,给党员队伍注入新的力量;加强村班子建设,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村级后备干部。努力按照五个好村党支部的目标要求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定期会议、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完善村规民约;设置无职党员示范岗,建立新风户、文明户、科技示范户评比制度;党员结对帮带制度;新农村建设理事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巩固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工作,以鱼民上岸居住点门前美化绿化工程为重点,以检查督促保洁员加强全村保洁工作为落脚点,极大地改善人居环境,继续保持村容整洁。

4、通过阳光工程及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有组织的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发挥铜陵工业城市的优势,鼓励村民发展第三产业,到城镇企业就业,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村民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5、广泛收集信息,充分利用我村区位优势,挖掘潜在资源,创造条件,积力引进企业落户安平村。

6、做好年度村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村两委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7、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充分落实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加强村两委计生分组包片,使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争取走在全乡各村前列。

8、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并充分利用治安信息网络功能作用,加强矛盾排查力度,扎实开展民事调解,认真做好信访解答工作,化解矛盾,杜绝矛盾激化,将一切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充分保障我村社会稳定。

9、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团支部、妇代会功能,经常性地开展文明户、新风户、科技示范户的创建评比活动,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构建一个人人爱国、爱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和谐的发展环境。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级组织,社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性质、地位、职责和关系

第三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本村的全面工作。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主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工作。

第四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村委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事务。

2、召集村民会议,并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3、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利益。

6、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7、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

8、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草案,并按照规划进行街道建设,指导村民建设住房,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9、教育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10、教育村民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

11、村民委员会应坚持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就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请示,汇报工作落实、进展和完成情况;党支部要支持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保证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对村委会要善于领导、敢于领导,支持、保证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做好分管的工作,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

第三章村级事务决策

第六条决策本村范围内的重要事务,应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党支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决策方案;或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经党支部同意。

(二)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

(三)须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未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不得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村“两委”成员个人不得擅自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委员会议须半数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以支部成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如遇重要紧急问题需要做出决定,到会的委员又不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须报上级党(工)委批准的,要按程序报批。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问题时,应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五)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及缺席原因、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要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可确定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列席党支部委员会议。

第八条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外出时,一般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要事务。因工作需要确需召开时,必须请示镇区街道党(工)委,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会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参加,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应与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开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和决定村内重要事务,包括以下9个方面:(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决议的实施办法;(2)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3)重要建设项目和经济项目的确立;(4)重要财务支出,集体资产、土地的使用和处置及各类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方式和实施方案;(5)村级组织有关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和报酬;(6)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及村务、财务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7)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其思想作风建设;(8)“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9)其他重大事宜。

(三)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程序:

1、确定议题。由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向村党支部书记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人兼的,由支部书记和村委副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拿出初步意见。如有较大分歧,可暂缓召开会议,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协调解决。

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会议主持人要给与会人员充分的讨论时间,让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要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研究。

3、进行表决。经充分讨论后,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与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方能生效。因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决议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仲裁。

4、抓好落实。对表决通过的事项,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要在下次会议上进行汇报。

第九条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支部工作规划。

2、定期听取和审议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应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员大会要议题明确,中心突出,需要做出决议的事项,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除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所列事项外,开展下列工作:

1、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3、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4、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方案。

5、撤销或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事项。

7、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8、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二)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经村“两委”研究随时召开。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需要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村“两委”研究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利、参与村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行使村民会议的部分职责。

(二)村民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选的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不得少于20人。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

1、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处置和管理,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使用方案,集体重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庄规划、宅基地划分使用方案等。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

2、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符合上级政策、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须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4、凡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村委会和全体村民必须执行,并由村委会负责落实。

5、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安排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要经村委会主任审阅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

(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办法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新一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中推选5-9人组成。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2、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由新一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新一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

2、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质询,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或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向村民作出解释和答复,并重新公布。

3、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监督情况;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村村务公开过程中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

(三)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严格把关,否决不合理的开支,接受村民委托查阅、审核村财务账目,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向村民作出解释和答复,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监督和理财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依法撤消其资格,并进行补选。

第四章村干部和党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职数

(一)按照“因村制宜、尊重民意、交叉任职”的原则,对村干部职数实行总量控制、编制化管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职数,根据党员和村民的数量逐村核定。一般情况下,村党组织设3职,村型较大、经济实力较强、工作确实需要的,经镇区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增加职数,但最多不超过5职;对100户以下的小村,经多数党员同意,可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一般设3职,800户以上、需要增加职数的,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审批。提倡和鼓励一人多职,200户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设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两委”成员要尽可能依法兼任村组干部和下属组织负责人。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编制数,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意见,报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审批。凡村里未经同意擅自增加的人员,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不承认其编制,“双代管”办公室不支付工资。

(二)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减少职数,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农民负担。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成员经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其他成员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可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充实进党支部班子。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村干部的标准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带头缴纳各种税费,无违法违纪行为;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维护团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廉洁勤政,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5、年富力强,熟悉市场经济管理知识,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搞好三个文明建设的能力;6、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驾驭能力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提名推选担任村干部:

(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对抗的;(2)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3)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4)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5)依照法律规定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6)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7)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年限内的;(8)三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9)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信奉“”等的;(10)拒不履行其它个人应尽义务的;(11)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私心严重,甚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造成很坏影响的;(12),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13),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的;(14)作风霸道,办事不公,群众反响较强烈的;(15)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村委或支部工作的;(16)对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不主动,消极对待,完不成目标任务的;(17)在年终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或党员认为不称职的;(18)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年龄在55周岁以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含小学);(19)在村外有固定工作或职业,不愿辞职或放弃工作的;(20)搞非法承诺、贿选以及利用威胁、恐吓

等手段,扰乱、破坏选举秩序的。

(三)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势,扩大民主,引入竞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力推行“两推一选”的办法,选举产生党支部成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由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报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村干部补贴

(一)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发放经济薄弱村干部补贴的暂行意见》精神,尽量减少村干部职数,从严控制享受补贴人数。对经济薄弱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各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具体人数,由镇区街道党委、政府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通过财政“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到村干部手中。

(二)按照“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的原则,农村干部补贴依据村型大小、经济状况和工作政绩等确定,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指导性意见,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备案。

(三)对超过第十三条中规定的干部职数和享受误工补贴人数超过0.3%的村,其干部工资和误工补贴实行总额控制。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年初,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年内拟为群众办的几件实事,报经镇区街道党(工)委审核后,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办实事公开承诺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直接考核,与干部的工资待遇、表彰奖惩挂钩;《办实事公开承诺书》要向群众公开承诺,年终兑现承诺情况。

(二)实行民主评议、考察村干部制度。每年结合基层组织教育整顿,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两委”成员人人述职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和考察。评议结果作为调整或教育诫勉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由镇区街道财政经管部门进行年度、离任和重大活动审计。被审计人员自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经管站如实提交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由当地政府(管委、办事处)责令其按时提交,接受财政经管站的审计,无故不配合的,由政府(管委、办事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审计结果要写出审计报告,经镇区街道财政经管部门和审计人员盖章后,向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并由镇区街道经管部门存档备查。

(四)实行农村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对象为农村“两委”成员。日常谈话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负责,遇有重要事项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原则上每年两次,可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谈话内容包括“干部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家庭、身体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反腐倡廉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

(五)对农村“两委”关系的考核和惩诫,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两委”关系的意见》(海办普发[2002]46号文)执行。

第十七条村干部的诫勉

(一)对考核和评议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村干部,经批评教育没有改正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予以诫勉:

1、违的路线、方针、政策,拒不接受党的领导,不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工作的;

2、为政不廉,办事不公,群众反响较大的;

3、宗旨观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村务管理混乱,经济发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的;

4、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却久拖不决,造成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6、道德品质差,生活作风不检点,参与或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7、在计划生育、宅基地使用、企业承包等问题上,违反政策法规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各种税费,无偿占用集体财产的;

9、组织或参与越级访、集体访,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

10、年终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

11、违反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拒不执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决议,造成工作损失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的。

(二)诫勉的程序

1、村干部的诫勉,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就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核实,然后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诫勉。

2、在决定对有关人员实行诫勉之后,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同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党支部。

3、村党支部接到本村干部被诫勉的通知后,分别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镇区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参加会议;诫勉对象本人接到诫勉通知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改正计划,报镇区街道党(工)委。

4、诫勉期限为半年至一年。诫勉期满,镇区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参加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诫勉对象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和考察情况,对确已改正的,解除诫勉;对态度不端正、不能改正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成员按有关程序予以组织调整,村委会成员动员其辞职。

5、受诫勉的干部,年内不能被评为先进,并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决定扣发其当年补贴的10-20%。

6、诫勉期间形成的有关材料,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存入农村干部政绩档案,其他两委成员的,由党(工)委统一立档保管。

第十八条农村干部引咎辞职

(一)农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1、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本村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失察,处理某些突发性事件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2、农村“两委”班子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较差,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严重不团结,战斗力不强,在上级考察测评中,党支部或村委会班子不称职票超过40%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3、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较多,无明显政绩,群众公认度低,在干部考察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40%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4、重大问题不经集体研究讨论,违反决策程序而给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5、由于工作责任心差、,致使集体或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自身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恶性事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6、违反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群众反映强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7、因个人品德行为不端造成严重后果,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8、对本村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并负有主要责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9、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或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10、做出其它与农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不正当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二)引咎辞职的步骤:

1、提出辞职申请。拟引咎辞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直接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其他“两委”成员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表决通过后,再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汇报。

2、进行调查核实。镇区街道党(工)委召集组织、纪检、经管、司法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走访群众、审核帐目等形式,对提出辞职的“两委”成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报告。

3、集体研究决定。调查组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如实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汇报,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决议。

4、领导谈话。镇区街道党(工)委领导或驻片片长要找辞职同志谈话,传达党(工)委决定,帮助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属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辞职,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谈;其他“两委”成员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和工作片片长谈。

5、公布决定。镇区街道党(工)委根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下发不再担任职务通知,并安排专人到辞职干部所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达到辞职条件应该辞职,但个人又不愿写辞职申请报告的,镇区街道党(工)委组织力量,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驻片片长通过找其谈话,帮助端正态度,要求其写出辞职申请报告,然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如通过谈话仍拒不写出辞职申请报告的,镇区街道党(工)委将在集体研究后,然后再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要实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得票数量超过半数以上的,方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要报党(工)委考察审批,同意后,支部要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党(工)委要及时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组织部备案。

2、要搞好培养考察。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审批,然后进行公示。

3、要召开好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预批同意后,各支部要抓紧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工)委必须派人列席会议。通过全面落实优秀青年推优、发展党员对象预审、发展党员公示、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新党员谈话、长期不发展党员预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切实解决农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妇女党员比例过低、透明度不高、随意简化程序、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二)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要大力宣传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区别情况,严肃处置,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凡被评议为不合格或受处置的党员,取消当年的经济补贴或补助。

(三)认真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工作中,要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教育为主、处置为辅,扩大民主、群众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1、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痴迷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等组织;

2、政治思想消极。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公开反对;

3、宗旨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不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4、革命意志衰退。不思进取,自甘落后,精神颓废,事业心差;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批评、不敢斗争;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维护党的团结,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搞非组织活动;不遵守工作、劳动纪律,自由散漫;违反《工作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或支持群体性上访;

6、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

7、廉洁自律松懈。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

8、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腐化;

9、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10、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条件的表现。凡有上述行为者,就可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经教育帮助不改、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即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基本程序:

1、集中学习。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示,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2、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纪检、公安、计生、综治、610、、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深入了解、分析党员个人及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民主评议。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作深刻的党性分析,逐个开展评议,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4、初步认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个人表现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对每个党员逐一进行综合评价,确认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本人态度不好,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大的,可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5、党委初审。党支部将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报上一级党委初审。上一级党委要对这些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认定程序和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

6、调查核实。基层党委派出两名以上党员,对拟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党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其谈话,听取本人陈述、申辩。调查中,要认真收集整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经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由调查人签名。

7、提出意见。召开支委会,对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党委同意。对一时难以核实的,应暂缓作出结论,待问题查清楚后,再提出处置意见。

8、组织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同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说明评议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组织谈话至少两人参加,并作好记录。不合格党员应在谈话记录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拒不签字,负责谈话的同志作出书面说明。

9、形成决议。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一般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拟处置对象应通知到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支部大会,进行监督指导。支部党员大会要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其主要步骤是:党支部通报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本人态度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说明和申辩;党员讨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或为其辩护;党员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处置决议形成后,受处置党员应在处置决议上签署意见。本人拒绝签字的,要注明情况。

10、党委审批。党支部将处置决议等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党委审批。上一级党委要以书面形式批复。对限期改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由乡镇党委批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劝退、除名的,要由市委审批。因违法要作出处理的,要按权限和程序,由执法部门办理。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应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本人如对处置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11、材料归档。对处置的相关材料,要整理归档,存入个人档案,妥善保管,做到详细、齐备,以接受时间检验。

12、跟踪帮教。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帮助教育,防止出现因处置而上访。对劝退、除名的,党组织也要继续关心、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按规定,重新吸收入党。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形式:

对认定的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其主要问题、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被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应给予限期改正。改正期限,可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为半年或一年。限期改正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一年。限期改正时间从基层党委研究同意之日算起。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到期后,需组织党员群众重新民主评议,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报经上级党委研究同意,对认为已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限期改正结束。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2、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者;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者;或经过多次教育或限期改正,仍不符合党员条件者,要劝其退党。

3、除名。分四种情况:

一是直接除名。对问题性质相对严重的不合格党员,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即使本人有留在党内的要求和愿望,也应直接予以除名。间隔累计受到两次限期改正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直接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问题的性质,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对×××同志予以党内除名”。

二是劝而不退除名。对劝而不退予以除名的,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限期改正情况和不愿退党的实际,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对×××同志予以党内除名”。

三是退党除名。对本人要求退党的党员,一般应同意其退党。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也应同意其退党,并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表现和对党的态度,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同意×××同志退党,党内予以党内除名”。对因违的纪律,应受纪律处分,而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不能按退党处理,仍应执行的纪律处分。

四是脱党除名。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根据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被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其党籍、党龄自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自动结束。在预备党员期间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应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议论,根据本人表现和党员意见,决定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坚持标准,严肃处置,又要实事求是,防止出现定比例、卡数字和泄私愤、徇私情等现象发生。处置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分清一时一事表现和长期一贯表现,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坚持做到“五个区别开来”:

(1)把党员一时思想跟不上形势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有意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

(2)把一度思想消沉,同一贯消极落后区别开来;

(3)把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本人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4)把党员因经验不足、方法不当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同工作作风粗暴、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区别开来;

(5)把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思改正区别开来。

处置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也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因同一原因,已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再进行组织处置。

第五章村务管理

第二十条村级财务管理

(一)村集体在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分配权和独立核算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财务委托管理制度,将财务以书面形式委托镇区街道财政经管站。财政经管站在镇区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村财务委托工作由财政经管站长具体负责,下设总会计一名、总出纳一名、业务会计若干名(原则上按每10个村设置一名),村集体取消会计和出纳,每村只设一名助理会计(报账员)。

(二)助理会计职责:

1、协助业务会计做好本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置现金日记账、经济往来明细账、核算与委托的往来业务及本村农户往来业务;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计划,配合村民主理财小组开展财务审核工作,拒绝办理违背财务管理制度的业务和超计划开支,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到财政经管站报账算账;

3、负责将各项货币资金收入上交财政经管站接受监督,严禁隐瞒、坐支;

4、负责申领、保管使用备用金,备用金做到一月一清;

5、参与本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按时张榜公布各项财务收支;

6、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审计工作,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

7、负责各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财政经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委托的基本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委托,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1、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年初村级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编制年度收入和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财政经管站审核备案。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年度预算方案审核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年度预算方案按月份或按季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后,报财政经管站审核备案。

3、审核原始凭证。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在民主理财小组办公日,村主管领导对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做简要说明,助理会计向民主理财小组逐笔说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民主理财小组重点审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开支的合理性。经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长在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主要负责人在盖有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其支出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4、助理会计报账。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助理会计将本期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财政经管站。

5、进行账务处理。财政经管站的业务会计要对助理会计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逐笔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要严格按照记账流程进行账务处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填制退回业务处理单,予以退回。

6、输出财务资料。账务处理完毕后输出当月的会计报表、财务公开榜及会计数据,并将财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7、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财政经管站要在年终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报表。

(四)内部管理制度

1、备用金制度。各村资金上交财政经管站后,镇区街道根据各村人数确定领用备用金数额,按月领取,由村助理会计负责管理,备用金领用标准如下:200人以下的村500元,500人以下的村1000元,700人以下的村1500元,1000人以下的村2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2500元。

2、开支审批制度。各村要按照村货币资金的开支审批权限,对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村级招待费一律取消,确需应酬的,报当地政府审批;对计划内生产性支出,应由经办人、村主要负责人会签,民主理财小组盖章,业务会计审核合格后,方可入账。对不符合规定和会签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业务会计有权拒绝入账并向财政经管站长和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票据管理制度。村经费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按市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向村民收取钱款时,必须使用专用收据,并建立专用收据领用销号制度。登记重要票据领用登记簿。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对已用完的票据应清点后交还财政经管站,并领用新票据。不得一次领用多本同时起用。

4、结算制度。因公出差或办理业务临时用款,应在出差结束或业务完成后3天内办理结算,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差旅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村级收取的各种货币资金必须在3日内上交财政经管站。不得坐支或设置小金库。

5、资产管理制度。各村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物资保管员,严格履行产品物资出入库手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和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动和核销、减免、申报、审批制度。闲置的固定资产,可采取承包、租赁和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承包、租赁资产时,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6、不按民主程序购建、处理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造成浪费和流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村务公开

(一)村务工作必须全面、真实、及时地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计划生育指标及宅基地安排、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3、土地、果园、工副业等项目的承包方案、承包结果及兑现情况;

4、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

5、财务收支情况;

6、公共设施和基本建设情况;

7、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情况;

8、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10、非生产性开支情况;

11、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3、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三)村“两委”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分栏设置与用纸大小一致,版面设计美观,书写工正清晰,无乱涂乱画。

(四)全市统一确定公开日(元月十五、四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由村“两委”组织实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每次公开后,村民对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村“两委”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除张榜公布外,要利用各种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予以公开。

(五)镇区街道党(工)委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村务公开落实较差的村,按《中共海阳市委、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海发[2005]11号文)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修建道路、发展水电设施和教育、卫生、农田基本建设等公益事业,必须遵循减轻农民负担、量力而行和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原则。经“一事一议”向村民筹资筹劳,按《海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印章管理

(一)党支部、村委会印章不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直接保管。党支部印章由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章由村会计保管。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二)对印章的管理使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日常工作需要盖章的,正常需要,由印章保管人员按规定或按惯例办理;非正常需要,须分别经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同意;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同意;涉及全体村民经济责任和签订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的,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使用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好使用记录备查;对不经批准擅自越权盖章的,视为无效,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

-九资河镇在全市计划生育会上的典型发言

(2005年3月15日)

九资河镇地处罗田北部山区,下辖34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已婚育龄妇女6290人。去年以来,我镇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到目前,全镇已出台《村民自治章程》34个,共签订《村民自治合同书》2200份,签字率达100 %。通过积极实行合同化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由“官治”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全镇妇检率较往年上升了十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下降了二十六个百分点,促使全镇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我们主要作法是:

一、重在认识,强化领导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家不断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现行的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过去那种以单一行政强制手段为主的计生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导致许多基层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认为现在计生工作太难搞了,软的不行,硬的不能,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认为现行的计生政策弱化了,对群众无约束了。针对种种思想认识,镇党委、镇政府审时度势,从镇情民意出发,着眼于从源头抓起,以实行合同化管理为突破口,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村民自治管理合同上来,变不利为有利,变强制执行为自我约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计生服务理念,从而真正开创我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新局面。思想认识统一后,我们又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住点干部、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指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此外,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任务细分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各级一个声,齐抓共管的格局,从而有力推动了我镇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为了村民自治政策家喻户晓、妇女皆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了宣传力度。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国家干部会、村干部会。首先在镇村干部身上统一思想,消除杂念,形成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刷写宣传标语100多条,办固定宣传栏37块,基本做到村村有专栏、组组垸垸有标语,户户有资料。为使广大基层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吃透政策,我们还举办由住点国家干部,村两委委员、计生协会成员等参加的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将一些重大政策编印成册,分发到人,以利于指导工作。不仅如此,全镇还充分发挥村两委和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采取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农民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真心拥护村民自治,自觉参与签订自治合同。

三、落实队伍,健全网络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一是成立了由村党(总)支部书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村两委委员、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组成5-7人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二是以“双创”活动为载体,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转摘于,各村选配1名热心于计生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配强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培养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充分发挥协会队伍的带头作用;三是成立了计划生育评议监督小组,确定7-9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各界人士为评议监督成员。组成了有党员、团员、妇女、老年协会、计生协会、计生管理员和育龄积极分子参与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完善了联系户制度,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当骨干,育龄小组当重任、育龄群众当主人”的村民自治管理新格局。

四、把握关键,突出重点

在推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过程中,我们牢牢抓住合同起草制订,合同签订、合同结帐兑现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一是狠抓了合同章程的起草制订工作。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始终是我们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关键所在。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合同的可信度、认知度,我们组织干部进村串户,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复征求群众有益的建议和想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指导各村相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在充分权衡考虑权利和义务两者利益后,起草制定并通过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以群众自愿参与为主、以群众集体智慧为主、以合法程序为主的“三为主”做法,得到群众一致拥护。

二是狠抓了合同签订工作。为了保证合同有一个较高的签字率,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协会、育龄小组“三位一体”的网络组织作用,让计生协会唱主角,让计生协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使群众主动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另一方面及时向全镇所有外出务工的育龄对象统一发函,要求她们本人及时返乡签订合同,或电话委托其直属家属代签,待其返乡后再补签的办法,使全镇2200名已婚育龄妇女都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117名孕妇签订了孕情跟踪管理合同书,934名重点流出对象与村委会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并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500元以上的担保金,全镇共收保证金198500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合同管理阶段。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6

合同管理结硕果村民自治见实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情况汇报兴马乡辖16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6万,已婚育龄妇女3290人。领取“光荣证”家庭有x1户,独女户和双女户有x8户。人均收入5500元,村上连续多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多次被县评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去年以来,我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到目前,全乡已出台《村民自治章程》16个,共签订《村民自治合同书》2200份,签字率达100%。通过积极实行合同化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由“官治”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全乡妇检率较往年上升了十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下降了二十六个百分点,促使全乡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我们主要作法是:一、重在认识,强化领导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家不断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现行的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过去那种以单一行政强制手段为主的计生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导致许多基层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认为现在计生工作太难搞了,软的不行,硬的不能,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认为现行的计生政策弱化了,对群众无约束了。针对种种思想认识,乡党委、乡政府审时度势,从乡情民意出发,着眼于从源头抓起,以实行合同化管理为突破口,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村民自治管理合同上来,变不利为有利,变强制执行为自我约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计生服务理念,从而真正开创我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新局面。思想认识统一后,我们又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住村干部、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指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此外,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任务细分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各级一个声,齐抓共管的格局,从而有力推动了我乡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为了村民自治政策家喻户晓、妇女皆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了宣传力度。先后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代表会、村民大会。首先在乡村干部身上统一思想,消除杂念,形成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刷写宣传标语100多条,办固定宣传栏37块,基本做到村村有专栏、组组垸垸有标语,户户有资料。为使广大基层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吃透政策,我们还将一些重大政策编印成册,分发到人,以利于指导工作。不仅如此,全乡还充分发挥村两委和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采取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农民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真心拥护村民自治,自觉参与签订自治合同。三、落实队伍,健全网络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一是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村两委委员、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组成5-7人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二是以“双创”活动为载体,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各村选配1名热心于计生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配强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培养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充分发挥协会队伍的带头作用;三是成立了计划生育评议监督小组,确定7-9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各界人士为评议监督成员。组成了有党员、团员、妇女、老年协会、计生协会、计生管理员和育龄积极分子参与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完善了联系户制度,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当骨干,育龄小组当重任、育龄群众当主人”的村民自治管理新格局。四、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在推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过程中,我们牢牢抓住合同起草制订,合同签订、合同结帐兑现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一是狠抓了合同章程的起草制订工作。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始终是我们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关键所在。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合同的可信度、认知度,我们组织干部进村串户,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复征求群众有益的建议和想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指导各村相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在充分权衡考虑权利和义务两者利益后,起草制定并通过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以群众自愿参与为主、以群众集体智慧为主、以合法程序为主的“三为主”做法,得到群众一致拥护。二是狠抓了合同签订工作。为了保证合同有一个较高的签字率,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协会、育龄小组“三位一体”的网络组织作用,让计生协会唱主角,让计生协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使群众主动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另一方面及时向全乡所有外出务工的育龄对象统一发函,要求她们本人及时返乡签订合同,或电话委托其直属家属代签,待其返乡后再补签的办法,使全乡2200名已婚育龄妇女都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117名孕妇签订了孕情跟踪管理合同书,934名重点流出对象与村委会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并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500元以上的担保金,全乡共收保证金198500元。全乡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合同管理阶段。三是狠抓了合同兑现。每个季度初,我们按照村民自治合同的规定,要求在家的育龄妇女及时到计生服务站进行妇检,对外出务工育龄对象致信发函,要求她们按时到所在地妇检,并及时寄回妇检证明。否则将依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的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为了维护《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的严肃性,在今年春季合同结算兑现中,全乡共有53人受到了违约处理,共收取违约金15300元。通过合同管理,不仅使妇检、“四术”等计生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道路,而且有效解决了外出对象管理难问题。总之,我乡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再加力度,再上措施,推动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