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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好处范文1
关键词:公共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析
现如今在人们慢慢进入到了老龄化的社区中,居家养老已经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虽然是也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法律方面的问题依然是制约了这个模式的发展,因此对于法律方面的完善也是成为了现如今必须要进行解决的问题。
1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分析
根据其相关部门的统计得出,我国在一九九九年便是进入到了老龄化的社区中,并且不仅仅增长的速度比较快,老龄化的情况比较严重,老弱病残也是比较多,社区居家养老主要是一种新型的模式,受到了老年人的喜爱,由于其不仅仅减少了传统家庭年轻人赡养老人的压力,也可以和老年人聚在一起,让老年人可以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比较轻松。地方各个政府和人民政府也是需要积极的鼓励和开拓市场,从而在各个城乡发展这种专门针对于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2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分析
由于我国的养老制度刚刚开始,但是也是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尤其是法律方面并不是十分的完善,以下便是对存在着的问题进行分析。一是根据其立法角度来说。现如今居家养老这个制度并不是十分完善,立方也是存在着滞后,相关养老方面的法律也是比较少,直接的导致了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法律体系并不可以很好的衔接到一起,此外因为法律内容也是存在着缺失,并不能够做到统筹兼顾,导致其无法可以正常的落实。二是根据其执法的角度来说。多数的时候政府执行力度并不足,无法可以起到执法必严,具有着比较好的立法,如何将其法律政策严格的制定,并且落实到实际之中,也是社区居家养老这个服务方式需要进行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对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同时也是需要合理的去引导以及支持养老经费的问题,但是因为不少地区由于经济和环境方面的不同,其管理以及服务依然是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三是根据法律角度去分析,居家养老依然是存在着相应的权益纠纷的问题,并且多数的权益也是难以进行保障,由于养老者以及服务机构达成了一种比较特殊的关系,其需要签订一种服务以及被服务的合同,由于现如今养老合同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这个领域依然是在摸索之中,在进入到养老机构的人群通常都是身体条件比较差,健康方面依然是比较堪忧,此外因为多数的老年人自身经济并不是十分富裕,如果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一些列的权益问题也是随之出现,因此必须要建立起统一的养老服务的法则体系。
3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的对策分析
对于社区养老服务而言,要想得到长远的发展,必须要对其法律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也是需要营造出良好的法律环境,作为一种服务让老人可以切实的体会到这个机构的好处,通过对我国老龄化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从而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出完善,根据其政府作为主导,从而形成一个多层次以及相互帮助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
3.1需要对立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完善
根据国家作为出发点,并且也是需要做好基本以及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对社区居家养老完善的法律,根据其服务的内容以及方式和标准等,从而对资金的额来源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其地方政府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然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域性以及地方性的区别,因此也是需要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满足该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性的立法,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则是需要做到积极的配合,对其现如今一些部门存在着社区层面的体现,缺少着整合以及资源分配的情况,要想做到这点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制定出支持非盈利型组织的法律。二是在支持的方面必须要提高力度,使其来自民间的资金具有着良好的政策,在用地方面和税收方面实施相应的保护。三是因为各个地方的差异比较大,因此需要对各种服务的标准以及服务收费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多样化的方式,从而为跨区域的老人提供出相应的保障。
3.2在执法上需要对政府的规定进行明确
对于政府而言,主要是作为执法的主导地位,在居家养老的问题上需要综合的去考虑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建设,并且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需要提高政府的财政投入,需要保证居家养老这个服务方面的经费,同时也是需要避免服务场所或者是机构的建设没有经费,此外该政府的出手补助政策第一时间进行相应的补助,对其经济确实困难的区域进行加大补助。二是需要建立起全面的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以及监督的机制,在评估上也是需要采取内部和外部相互结合的评价机制,根据其评估的结果从而排出服务质量好的结构,从而对评判结果进行服务,通过采取这种方法可以更好的促进他们和老年人之间的服务,保证居住环境的舒适程度。三是支持社区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也是需要发动社区力量的参与,这样不仅仅可以扩大规模,同时也是能够使其经营多样化,根据其互联网+的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居家养老这个举措。
4总结
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后得出,总而言之社区居家养老虽然是被人们的认识程度比较晚,但是这种新兴的顺应时代潮流的出现,已经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支持,在我国政府部门大力的支持下,居家养老服务也是会得到不断的深化,并且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带来一定的便利,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这项利民的举措得到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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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玥.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对策[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4(06):190+224.
居家养老的好处范文2
为此,我们深入市区、南皮、献县等地,对老年人及现有的养老机构,采取发放问卷、座谈等方式进行调研。
一、养老的现状
目前我市老人(包括对五保老人和少数寄养老人在内的福利养老)的主要养老方式是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其中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人数占老年人的1.05%,居家养老占老年人的98%以上。调查显示80.27%的老年人最愿选择的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只有11.56%选择机构养老。
二、目前养老模式分析
目前多数老年人没有选择社会化养老方式,一是多数老年人生活尚有人照料。二是多数机构养老职能尚不尽完善。相当多的养老院拒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这也导致多数老人只能选择在家养老。
(一)传统养老模式分析―――家庭养老型
养儿防老这一传统的养老观念已是根深蒂固。许多老人视子女为精神支柱,执意同子女朝夕相处,享受天伦之乐,因此都希望在家中安度晚年,家庭养老仍然是许多老人向往的模式。而不少晚辈认定,把老人送养老院是不负责任和不孝之举。为了父母,他们可以在单位、家庭、医院、药房间疲于奔命而在所不惜。
这种传统养老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充分地体现上下辈的亲情;在家更方便、更自由,更有安稳感,经济上也很实惠;在心理上得到慰藉。可是,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家中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重病在身需要长期护理,那么即使子女有一片孝心也会力不从心。
(二)机构养老模式分析―――机构养老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模式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已由过去的“居家养老”转变为“机构养老”。机构养老分两种:一是 “三院”(敬老院、光荣院和福利院)养老,一是社会机构养老。
这种养老模式的好处在于老人可以享受全方位的服务:有专门的医务人员定期检查身体,也有专门的护理人员打扫房间卫生、进行心理康复,还有各种老年活动场所,在这里有很多老年朋友,可以一起聊天、下棋、打牌,不会感到孤单。但也有不足之处:
1、“三院”养老
“三院”为政府兴办的一所全额拔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光荣院一般负责重点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管理,中心敬老院一般负责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而社会福利院则接收孤儿和城市“三无”对象的集中管理供养。在运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人员积极性不高。虽然目前经费由财政足额支付,但实际上标准低,一般敬老院、光荣院每人每天按5――8元拨发,在现有的物价水平下,运转困难;管理人员工资低,一般县级三院中的护工工资在每月700元上下,虽市区较高,但相对于外出打工或其他行业处于劣势,且假期少,每月一般为3天(夜班相对多一些),导致大多数服务人员不安心工作。且没有编制,后顾之忧没有解决,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敬老院的发展和管理质量的提高。
(2)服务水平较差。一是服务人员配备不足。二是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护工均为临时人员,大多从农村招聘,而且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总数的27.5%)且多为妇女,缺乏相应的基本专业知识,虽进行培训,但仍难以承担繁重的服务老人的任务。
(3)集中供养率低。目前三院的供养人员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进入,想进的进不来,入院率低,不仅不利于改善院民的生活条件,也降低了使用效率,同时增加管理成本,导致资源浪费严重。
(4)医疗卫生服务欠缺。在现有的养老机构中,有的未设立以治疗为主的老年病房,也有的虽然有老年病房,但医疗条件欠缺或没有行医执照。一旦突发大病、急危病仍无法应付;同时由于经费不足,老人看病费用的前期垫付资金又成敬老院管理的难题。
2、社会机构养老
(1)养老机构缺少功能定位。调查中发现,由于目前相关政策不系统、不完备,导致老年人的收住范围不明确,养老机构的利用出现错位。如不具备条件者也收住一些重病人或完全不能自理者,致使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还有些养老机构虽无明文规定,但实际上不接收不能自理的老人。有些老年人把老年护理院当作养老院来住,而一些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住护理院的老人却不得不住在养老院。
同时养老机构的功能雷同、类型单一,不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大多数养老机构收住以养老服务为主的老人,对入住老人的养护工作大多数处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温饱水平,距离老人的实际需要和老年护理的先进标准有很大差距,整体护理模式尚未很好贯彻,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条件好的养老机构供不应求。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数量偏少,大多规模偏小,档次不高,设施不完善,老年人入住率较低。条件好的养老机构都有一系列的完整的配套设施,能为老年人提供较全面的服务,但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3)现有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差,高投入、收效低的问题普遍存在;服务内容不够丰富,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另外民办养老机构多数是因陋就简办起来的,由于实力不足,在设备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等许多方面还达不到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4)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养老服务业缺少有法可依。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投入严重不足,致使许多养老设施陈旧,从业人员待遇很低;政府对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起来难度很大,导致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的速度迟缓,少数民营养老机构处于举步维艰的地步;同时由于有关老年人的法制建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在处理一些涉及到社会化养老服务方面的民事纠纷时,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总而言之,养老问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问题。通过调查分析,以期推动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建设步伐,逐步构建新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三、整合资源,创建居家养老社会化新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服务社会化需求急剧增长,目前居家养老型社会化养老模式发展势头良好。“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分两个阶段:2010―2012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街道(镇)级全覆盖、城市社区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社区(村)延伸,使农村社区(村)覆盖率达到40%,到2012年底总数达到160个。2013―2015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居家养老,不是指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而是吸取了“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两种方式的优势和长处,特指与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紧密联系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即不离开原有的居住环境,在自家居住或在社区提供的居住场所,除家庭成员照料外,主要依附于社区,以居委会、社区为中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人们可以向服务站申请医疗和家政服务,由服务站派人到家中提供有偿的各种长期服务的养老方式。
居家养老由一名养护员和一户被养护对象组成,养护员与老人签订协议书和服务承诺,养护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爱心奉献,热情服务;必须每天到老人家中提供服务,清扫卫生,买菜做饭,和老人谈心,带老人看病等。有病、有事需要到居委会请假,居委会派人接替,养护员每日填写日记和家庭财务收支帐;经求老人意见,政府(居委会)月考核、季评议,如果老人不满意可提出更换养护员。根据社区老人经济条件和养护员岗位的需求,按户籍、是否居住在本地,生活能否自理和年龄分为不同档次,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资助,个人承担的方式,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居家养老的好处范文3
走进养老院可不容易。按照规定,入住养老院必须有监护人担保,而傅大爷夫妇是失独老人,无人担保。好在北京爱心传递老人关爱中心伸出援手,为其担保。
2012年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这些老人将无一例外地遭遇无人担保,从而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尴尬。
不仅是失独老人,家庭健全的老年人也面临难以破解的养老难题:“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养老越来越难以实现,缺少服务体系使得居家养老举步维艰,而严重短缺的养老机构无法覆盖所有老年人。
据全国老龄办预测,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两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
2011年我国老年服务机构拥有床位396万张,平均1000名老人仅拥有17张床位。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平均1000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为50-70张。
面对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社会准备好了吗?
老龄服务刚刚起步
北京的黄阿姨今年刚刚62岁,但她早就开始计划入住养老院。黄阿姨只有一个儿子,今年30岁出头,患有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正常生活能力。多年照料儿子让黄阿姨夫妇疲惫不堪,她想一家三口入住养老院。
但挡在黄阿姨夫妇面前的障碍是担保,儿子已经没有能力出具这样的担保。不仅如此,如果儿子住院治疗,夫妇俩还要为儿子进行担保。
与黄阿姨一家不同,赵阿姨夫妇则从养老院又无奈地回到了家庭。
5年前,赵阿姨唯一的女儿因病去世,老伴儿患有帕金森病。为了避免在家中触景生情,通过亲戚做担保,赵阿姨夫妇选择入住养老院。但在接下来的5年中,两位70多岁的老人先后更换了5家养老院。
先是昌平的一家养老院,赵阿姨的老伴儿因感冒而卧床不起,而这家养老院没有医疗服务,对卧床不起的老人不予接收,住了7个月后,两位老人不得不另觅他处。
接下来是房山区的一家养老院。该养老院起初介绍院内将成立一家二甲医院,但在赵阿姨夫妇入住一个月后,因为入住老人太少,该养老院成立二甲医院的申请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赵阿姨夫妇又选择了朝阳区一家养老院,这家养老院成立了专门的医务室,还可以使用医保看病。但这样一来,赵阿姨夫妇不仅要负担床位费,还要交纳住院费,经济负担过重。
随后,赵阿姨的原工作单位为其联系了西城区的一家养老院,但养老院卫生室不具备输液条件,还是需要往医院跑。4个月后,赵阿姨转到了大兴区的一家老人护养院,但这家护养院冬季取暖条件不好,2012年11月,两位老人决定回家。
养老院软硬件上的不足还不是促使赵阿姨放弃养老院的全部原因。赵阿姨告诉记者,在他们入住过的这5家养老院中,有3家养老院的护工曾向赵阿姨索要额外的护理费用,最少每个月也要给500元。
“如果不给点好处,她们就可能找各种理由不照顾我们。如果给,照顾我们的护工总共有6个人,一人500元,每个月就要3000元,我们还要支付8000元入住费,这前后下来一个月要1万多元。我们的退休金加起来每月才7000多元,根本负担不起。”赵阿姨说。
赵阿姨入住过的5家养老院,都属于民办性质的养老院。她觉得公办养老院可能会条件好一些,但申请了一年多,至今还没排到。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不仅表现在北京,在全国各地都是如此。
以前没患病时,赵阿姨并不感觉生活艰难。但如今失去孩子又重病缠身,赵阿姨觉得生活突然间变得很艰难。
赵阿姨的遭遇并不少见。当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相应的老龄服务时,却发现要获得这些服务困难重重。
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秘书组副组长、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说,从我国现有的制度安排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能帮助解决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问题,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能帮助解决看病问题,但对老年人的失能、精神孤独问题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如果失去全部或部分生活能力的老人又同时是失独老人,将是雪上加霜。”党俊武说,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足够的老龄服务,不仅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还包含相应的医疗服务。但我国目前的老龄服务仅仅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一个能够覆盖所有老年人的服务体系。
民办养老机构苦苦挣扎
老年人获得老龄服务困难重重,而在老龄服务的提供方,也有着不少困惑。
国家老龄委的统计显示,在养老机构的构成中,民办养老机构的比例尽管不断增长,但远远不是主力,不到20%。另一方面,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而很多民办养老院却空床连连。
“盖一个养老院不困难,有钱就行,但养老院建成了,能不能维持日常运转,就成了大问题。”党俊武说。
北京翠湖老年庄园至今创办有4年多。目前有400多张床位及配套设施正在使用中。建设中的二期,还将新增600张床位。但是,翠湖老年庄园现在只有70多名老年人入住。
该庄园院长王伟告诉记者,他所经营的这家养老院只有当入住的老人达到150人时,收支才能基本达到平衡。但4年来,翠湖养老庄园一直赤字经营,虽然政策规定给每张床位200元补助金,但这笔资金至今还没有正式发放。
翠湖老年庄园收费标准包括了每月床位费1400元、伙食费600元、冬季供暖费200元,而护理费则根据不同级别有不同价格。
王伟告诉记者,民办养老院的医疗服务始终难以改善,造成很多老年人无法选择民办养老院。公办养老院有政府的支持,所需硬件设施的供给比较快速。民办养老院的设施都是个人出资购买,赚不到钱很难更新设施。翠湖老年庄园现在的外出用车仅有两辆,其中一台还是来自企业的捐赠。
“民办养老院很难申请成立医务室并开通医保。”王伟说,养老院现有的护士站、康复中心等无法开展医保就医,养老院只能每周出车将患病的老年人带到附近的医院去检查。
据王伟介绍,在北京市400家养老院里,仅有17家具有卫生部批准的医务室和医保资格,基本上都是公办的养老院。民办养老院只能自己寻找合作医院,解决老人看病的难题。
“缺员工更是大问题。”王伟说,现在养老院里只有一名护士和一名护士长,年前刚刚有3名护士离职,许多护士都嫌老年人看病麻烦,不愿意干。护工也是如此,虽然现在工资已经提高到每月3000元,还是很难吸引护工。
“一个老年人失去生活能力了,需要进入养老机构得到服务,却发现没有足够的钱来应付这笔支出。”党俊武说,在北京,失能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最少也得3000元,在我国西部不发达地区,这笔支出最少也得1500元每月,对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尤其是农村的老人。
这样的压力不仅体现在大多数中低收入的老人身上,那些试图进入老年服务市场的民间资本也深刻感受到这种压力。
“民间资本对老年服务市场非常有兴趣,但很多在算了账之后发现很难实现盈利。”党俊武说,这其中很重要的是,国家对老年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不能真正落实。
2000年,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文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2005年,民政部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这个意见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将享受优惠地价,用水、用电、电信业务也将全部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
但这么多年下来,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却难上加难。
“在地方,对养老机构的这些优惠政策意味着政府要拿出钱来进行补贴,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做这些事情,所以,文件上列出的种种优惠,实际上并没有得到落实。”党俊武说。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尽管有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但这么多年下来,占据养老服务机构主力的依然是公办养老机构。
能否再增加一项养老保险
养老机构远不能覆盖所有老人,而居家养老同样举步维艰。
赵阿姨经历了5家养老院之后选择在家养老,但一直难以找到理想的护工。几经周折找到的护工每月工资要3500元,已经是赵阿姨夫妇总收入的一半,遇到春节,工资还要翻番。
“居家养老同样面临费用问题,且还有一个大障碍影响着民间资本的进入。”党俊武告诉记者,那些看好居家养老市场的投资人遇到了资质问题,就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究竟是一个商业公司,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医疗机构?
如果定性为商业公司,会遭到很多老年人的排斥,且无法享受国家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但如果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意味着所有的投资都变成捐赠。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中,医疗服务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注册为医疗机构,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都达不到卫生部的要求。
这样的困境困扰着试图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机构。从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运作来看,这些机构基本上都是双重身份,既是工商注册的商业公司,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而这样的双重身份本身就是矛盾的。
“老龄服务的核心是服务费用来源和服务体系。”党俊武说,在制度上,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长期照护(照料护理)保障制度。老龄服务的支出不能靠养老金,养老金主要解决吃饭问题:也不能靠医疗保障基金,它主要是解决看病问题。必须在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之外,建立独立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来解决失能老人所需要的长期照护服务费用来源问题,在此基础上建构老龄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在党俊武看来,资金是目前制约老龄服务发展的根本。需要对此进行探索,老人有了足够的钱,就能够购买到服务,对养老的需求才能转变成有效需求。这就要求建立独立于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包括长期照护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照护津贴制度,再加上一些慈善捐助,这样才能够覆盖老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老人如果身体健康,需要的费用是可控的,但如果老人失去了自理能力,每天躺在床上等待照料护理,所需要的费用就很难控制,需要有保险的介入。”党俊武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院王广州告诉记者,养老负担一直以来可能被低估了。有研究表明临终卧床半年以上,要按经济成本讲需要花掉他一生积蓄的75%,费用是无边的,弹性很大,很多都需要靠保险支持。
据了解,对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卫生部、人保部、保监会等部门都曾进行了研究,但至今未有试点。
居家养老的好处范文4
【关键词】 老年人;老龄化社会;养老方式
老龄化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当今老年人最关心的也是如何选择恰到好处的养老方式。通过从人口结构,经济水平,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比较我国与新加坡养老方式的区别,探寻影响和局限养老现状的种种因素,借鉴新加坡解决养老问题的成功经验,浅谈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向和办法。
作为东南亚最发达、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小国寡民”的新加坡积极推行政府、社区、家庭与个人相对合的养老方式。他们认为,家庭是老年人的支柱,直接照料老年人;政府、志愿者和社区福利机构则作为正式的照料网络,承担着辅助照料的责任。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
1 老年人口结构的区别
新加坡是马来半岛南端的一个小国,大约有400万人口,其中77%是华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
2008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4亿,是世界上唯一一个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200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1%,预计到本世纪中叶,大概到2045年左右,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30%。更不容乐观的是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 300万,约占老年总人口的9.7%,且近年来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以年均约4.7%的速度增长,明显快于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
2 养老政策的区别与效果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主要是完全积累制,是通过强制储蓄的手段来实行对职工本人的自我保障制度,自存自用,多存多用,完全是自己领取自己储蓄的那部分基金,没有社会统筹和互济功能[1]。这种资金筹集的方法一方面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同时也强化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责任与相互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强制储蓄型的基金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控制高消费。然而,这种缺乏互济性和灵活性的养老保障方式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处。新加坡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从本国国情出发,先后设立了最低存款计划和家属保障保险计划。从1987年1月开始实施了最低存款计划,规定公积金会员年满55岁时可提取公积金,但必须保留3万新币的最低存款,以保证其晚年生活。1980年5月开始实行家属保障保险计划,规定如果公积金会员在55岁前不幸死亡或终生残疾,该计划将提供3万新币的保险金以帮助会员家属渡过最初几年可能困难的生活,这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对公积金制度的自我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另外,新加坡还设定了一些养老的优惠政策:一是在购买房屋上兼顾养老的优惠政策;二是“倒按揭”(以房养老)模式[2]。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个机构处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这个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乐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即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
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正式出台,是时代的产物,对落实、巩固家庭养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之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1997年7月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形态、养老费的征集标准等做出统一的规定,至此在城镇居民中已经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退休年龄适当延长,缓解人口老年化的压力。2006年,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所有涉农的县(市、区)实现全部建制;2008年,全国所有县(市、区)基本都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3]。
3 老年人经济来源的区别
新加坡于1995年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它是一项全面性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为所有工作人士在退休后带来经济保障[4]。任何一位60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无法养活自己,可通过法律申请赡养费。社会发展部负责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家庭照料和住房的组织和协调,对愿意与退休父母一起居住的子女给予优惠。
我国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在全国60岁以上未在业人口中,家庭成员供养是第一位的,占65.40%;其次是退休金,占29.27%;依靠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很少,占2.38%[5]。
4 养老文化的异同
新加坡把老年人称为乐龄人士,同时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全民的家庭观念,在舆论导向上不遗余力地在向人民灌输儒家思想,宣传孝道,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每年的农历新年,新加坡都要开展敬老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风尚。
在我国在几千年的中华文化传统中,养老文化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成为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道德准则。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现实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银潮”的冲击,人的思想也在社会大变革的潜移默化中发生了转变,使得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重人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显著特征之一。而伦理文化的核心之一便是“家庭孝敬”,尤其是对老人、对父母的尊敬。家庭是老年人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之一是尊敬老人、孝敬父母。正是因为我国具有“孝亲”的优良传统,家庭照顾将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现代化的进程为老人的家庭照顾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使家庭养老进入社会化网络。
5 养老观念及需求的区别
“政府不养老,企业不养老”是新加坡政府对养老的观念[6]。新加坡在建国初期,就建立起了中央公积金制度,基本宗旨是为退休雇员或提前非自愿脱离劳动力的雇员设立的一项强制性储蓄计划。此外,新加坡劳工部制定了一项“重回工作岗位计划”,帮助家庭主妇,老年人及补裁人员找到合适的工作。政府还鼓励老年人参与自愿者工作。而且老年人继续学习受到鼓励,许多大学和学校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和夜间课程及训练活动。政府同时提倡老年人按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参加社交、娱乐活动、文化活动。
“积谷防寒,养儿防老”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一直为人们所渴求和向往。由于长期生活在一起,家庭成员之间比较协调和融洽,年轻的供养年老的,年老的帮助年轻的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这种家庭养老形式在供养双方心理上都能被接受。据调查,我国有95%的老年人不愿住养老机构,即使是孤老,也有80%不愿去敬老院。而且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还很低,但却有一个庞大的、居世界首位的老年人口群体。如果兴办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从经济效益上看,支出是庞大的,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实现老有所养,必须走家庭和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7]。就老人而言,在家里居住,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另外,根据自己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饮食起居,又可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社区化居家养老较之机构养老,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能减轻机构养老的压力。当然,对于高龄多病和无人照顾的老人,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是不可替代的。
6 我国养老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虽然大多数老年人都喜欢家庭养老,但这种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子女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当家中老人瘫痪、半瘫痪或患上老年痴呆、中风等顽疾时,更是不堪重负。机构养老虽然能使老年人得到好的照顾,但兴建大批养老院将会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不符合国情,而且大多数老年人并不愿意去养老院。那么,什么才是最理想的养老方式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教授认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就在社区: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8]。专家认为,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式养老之间的过渡形式,将是今后许多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9]。
解决好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特点,将与老年人有关的一切权益,诸如养老保障、医疗保健、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等,都纳入法律保护体系中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完善的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老年人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一种自立的生活,从“被动养老”转化为“主动养老”,培养自信、自立和自强的生活方式。自助互助精神是新时代老年文化的魂魄所在,我们要努力建设这样的文化氛围和精神品质,鼓励老年人自立互助应该成为解决老龄问题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则。
民谚道:“家有一老,胜有一宝”,这句话不仅是对老人的尊重,更是把老人当作了一种财富。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然而随着我国老年人口增多,独生子女增多,核心家庭增多,独居老人等老年空巢家庭不断增加,传统的主要由子辈为父辈提供生活照料的养老服务支持功能弱化,一味地诱导老年人走出家庭,走进养老院、托老所,把老年人推向社会也是不理智和不现实的。这就需要社会化养老服务来支持老年人居家养老,老年照料必须实现社会化。目前,我国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还很低,必须扩大其受照料的社会渠道,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并且,社会化服务要立足于社区,老年人生活在社区,他们会有归属感、参与感,并有心理上的认同,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0]。
参考文献
1 袁锐.新加坡的养老保障制度.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 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发展报告.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 肖云,文莉.青年农民社会养老意愿与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研究.人口与经济,2006.
4 樊天霞,徐鼎亚.美国、瑞典、新加坡养老保障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1(3).
5 吴庆国.对中国养老问题的思考.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5(1).
6 刘志存.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及借鉴.价格月刊,1996,12:25-26.
7 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全国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服务研讨会”纪要.北京:人口与经济,1999.
8 唐忠新.社区服务思路与方法.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居家养老的好处范文5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 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
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3、相关法规政策支持度不足和政府培育不到位。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和施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9至21条指出民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是分离的。2004年由财政部通过并且于2005年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法律不仅限制了举办者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而且对这些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很少论及其应有的权利;即是说举办者既不能从组织运行活动中受益,也不能在组织解体时分得财产,一旦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了某些问题,这些举办者往往还要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现在我国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捐助等外部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个人出资、自我经营仍然是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一来,私人力量推动下的民间养老机构的举办者为了逐利,有时营利性目的会不符合社会公益的精神,从而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时候会徘徊在营利与公益的性质之间。政府几乎不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刚刚进入起步阶段,除免税之外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用途上类似于一个大家庭,住院老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1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水电和通信费要给予优惠,但有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常借口认识上的差异和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这笔开支虽然绝对数额并不大,但相对于整个机构运行的费用也不可小视。
二、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家庭结构转型的加快,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施加给社会的压力已经超出了家庭养老的可承受范围,因此,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老年养老服务业,建设一个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可拉动经济全面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养老机构在分担年轻人压力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等方面研究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最终点落脚于提高住院老人的福利服务水平,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意义明显。(一)可以有效地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住院老人享受的福利水平,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
三、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对策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转向社会后,人们对社会上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质和量的需求都会迅速增加。但现实是,无论是在人们的心理上,还是社会设施的设置和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构件上都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大规模的养老保障需要。
针对以上的困难,为了促进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养老保障作用,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职业工作者,稳固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服务业应该首先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走进来。目前,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施行3年,方便了高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国家还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培训。我国志愿者队伍庞大,但考虑其随意性大,可以通过与高校相关专业建立合作关系,教学实习的方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对长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设置一些荣誉激励。
(二)政府积极制定民间养老机构的激励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通过一些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资金支持、配套指标建设等,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按机构住院老人数量,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成
本给予这些机构定量的资助。
(三)转变社会养老观念。发挥媒体以及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水平人士的作用,向尚未转变养老观念的人介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老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利用自身渠道,普及养老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势,打消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猜忌和有色眼光。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以身作则,用优良的服务向老年人及年轻人展示进养老院也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借助机构内老年人聚居的优势,宣传老年同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四)政府对民间养老机构合理定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作用上是公益服务的提供单位,但在资源投入上却是私人投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间养老机构也在经历着市场化运作,也就同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为此,政府应该对机构举办者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正社会外部效应做出相应的补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2]朱庆芳.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eb/ol].中国社会学网,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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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好处范文6
“我只能孤军奋战”
“哎,不能捡,这个我们不要了噢。”周霖拉过85岁老母亲的右手,抽出一张花花绿绿的传单,扔回垃圾桶里,母亲的左手紧紧拉着她。“乖哦。”周霖伸手理理母亲的鬓角,牵着她继续散步。
相似的场景一路重复了三四次。周霖今年60岁,是母亲唯一的独生女。3年前,母亲被确诊为阿兹海默症(即民间俗称的“老年痴呆症”)中晚期。
“包包呢?”出门散步前,周霖问母亲。母亲乐呵呵地从沙发上翻出一个小包斜挎好。包里有一个老式手机,简单拨号设置为周霖的号码,还有一串记录了母亲基本情况和住址的名牌,以及一个小小的卫星定位跟踪器。
周霖打开自己的手机捣鼓了两下,屏幕上出现地图和两条蓝色的线――跟踪器会记录母亲早晨在小区内散步的线路,如果超出周霖设定的小区范围,就会响起警报。她打开另一个软件,指着门上的感应器:“这个也是,只要开门关门都会自动记录,我们都能知道。”
家里的空调上方安装了摄像头,卧室和厨房也各有一个。这些智能产品都是周霖的儿子周t安装的。
周t是周霖的独子,生于1982年,周霖在政府机关上班,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只生了周t一个。作为母亲唯一的女儿和孩子的母亲,年过花甲的周霖一度很焦虑。母亲从2015年春天开始情绪失控,变着花样指责、辱骂家人,在家里见什么扔什么,把东西往人身上砸,谁要靠近她就歇斯底里破口大骂,拳打脚踢。“甚至咬我,向我吐口水。”周霖回忆起当时的日子,用“水深火热”来形容。
那时她整夜整夜地失眠,“觉得这辈子我可能完了,要被母亲折磨死。”安眠药吃了两年,直到现在,不吃就睡不着觉。丈夫本来身体也不太好,这一来几乎郁闷到了抑郁的地步。儿子周t那时还远在国外工作。
“我只能孤军奋战。”周霖说。母亲住院,别人家五六个子女轮流陪护,而她一个人日夜陪在床边,心力交瘁。
在周霖看来,自己如今经历的,很可能就是20年后,下一代因计划生育政策而批量出现的独生子女所要面临的。她因而分外体谅儿子:“我以后要是老年痴呆,送养老院,一点儿都不要含糊。”丈夫也说,坚决不要再给下一代添负担。
2015年5月,周t回国,召集所有亲人为外婆制定了特殊护理方案。考虑到老人常年独自生活的习惯,两代人举全家之力又买了一套房给老人居住,与周霖家只隔一栋楼。此前周霖给周t买的婚房也在同一个小区。
周t觉得母亲很有远见:“可以相互照应,也不会说太近,住在一起产生代际冲突。”如今照顾外婆主要还是由母亲负责,他少有压力。父母开明,住得又近,他对未来也没有太多担忧。想到背井离乡去大城市打拼的独生子女,周t感慨自己幸运:“遇到这种事,他们肯定是需要权衡(是否回家照顾老人)的。”
家有“失能老人”的无奈
说到“需要权衡”,何倩正在苦恼中。她刚在上海交了买房的首付,拍到车牌。待了10年的公司即将上市,丰厚的回报近在眼前。2002年大学毕业后,何倩到上海奋斗至今,一切眼看着要走上正轨了。
然而,命运让何倩措手不及。2015年年底,母亲突发脑梗,待病情好转回了家,就再也想不起要给女儿打电话。
事情比何倩想的更摹2016新年伊始,母亲的短期记忆越来越差,何倩飞回昆明带母亲去神经内科检查,确诊为血管源性认知障碍。医生说,平均寿命还能有4年左右。何倩觉得天都要塌了:“我妈才60出头的人,怎么会那么快?!”
何倩的父亲受打击更大,总是一遍遍对何倩说,她母亲在脑梗一周前还好好的,整天参加各种活动不着家。“父亲没有说他‘受不了’,没有说这3个字,但就是春节那段日子天天对着我哭。” 何倩想起来就心酸。
这还不是最坏的。2016年5月,何倩母亲晚上起夜时脑梗第二次发作,摔了一跤,右脚踝骨骨折。此后走路、站立日渐困难,半年后终于卧床不起。
2016年春节期间,何倩就把昆明的养老院都跑了个遍,但她始终觉得不够满意,只好又请人上门护理母亲,每月4000元。可是母亲觉得家里来了陌生人,没有安全感,总是凶,让他们滚。护工不到一年就换了7个。
平日里终究还是靠父亲照料。每天早晨天刚亮,父亲就要起床,买早饭,给妻子换洗尿布,然后带她去做康复治疗,一忙一整天。2016年12月底何倩回去时,发现父亲患上了腰肌劳损。
与何倩母亲一样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有研究称,到 2020 年,中国失能老年人口将达到 2185 万人 。而一份十城市万名老年人养老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访者自评经济状况为大致够用,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较大,高龄、空巢和失能老人是其中需求较高的人群。
何倩很揪心。她不知道母亲的病情何时会恶化,更担心父亲扛不住身心压力。有时她会想,如果有兄弟姐妹,总有一个人能陪着父母,或许会好很多。在家时偶尔表弟表妹来帮衬一把,她觉得差别很大:“哪怕不帮,跟他们说看着点儿你姑姑,我能出个门,也能解决一大半问题。”
现在何倩每个月向公司请假3天,往返于上海和昆明之间。为了省钱,她都买最晚的机票,深夜抵达后租车开回家,第二天就开车带母亲出门散心,找更好的康复机构。然而每月的这3天假太短了,并不能解决多大问题。她想过把父母接来上海,也调查了许多养老院,还想过把房子卖了去租房,每天下班陪他们。可康复治疗开销不小,转医保手续也很麻烦。更重要的是,父亲习惯了在云南的生活,尤其是父亲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是对他极大的安慰。如果来到上海,对他的精神状态未必有好处。
母亲生病后,家里的角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变成了父亲,拿主意做决定。我爸变成了我妈,从被照顾的变成照顾人的。我妈变成了孩子。”何倩叹口气。
全家的未来摆在何倩面前,等着她拿主意:回家,还是不回?
一个独生女的越洋牵挂
最多5年,这是费凡给自己设定的回家期限。
费凡是上海人,“90后”,名校毕业后赴美国读硕士,刚留在美国工作不久。她2016年圣诞假期回国,父母征求她意见:美国现在挺乱,在那边也很难稳定下来,要不就回来算了?费凡问:“你们真的要我回来吗?”父母默默想很久后说,随你。
“我能感觉到他们自己心里面是想我回来的。但又很矛盾,因为知道这(在国外工作)是我想要做的事情,而且回去的话就再也没机会回美国了。我妈不希望我遗憾后悔。”而费凡自己也很矛盾:喜欢现在的工作不假,对妈妈的担心更真。“妈妈以前做过手术”,费凡假装生气地嘟囔。费凡本科出国交流期间,她的妈妈动过一个小手术,当时没有告诉她。费凡知道后,立马改签机票回国。
距离就像放大镜,看不见摸不着的时候,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脑补出无数情节,担心尤其会被放大。研究生最后一学期前,费凡回国做项目,飞机抵达上海时,只有爸爸来接。她心里就犯了嘀咕――平时妈妈肯定也来的。
随后费凡得知,妈妈刚刚又动了一个手术。她特别生气爸爸之前为什么不告知,爸爸赶紧解释“小手术而已”,估计那时候他们也不知道是乳腺癌。没过几天,外婆过世,费凡心里不好受,又担心妈妈的身体,基本寸步不离。那时,妈妈还要去医院做各种术后检查,“等结果的过程非常煎熬。”费凡说。
爸爸先拿到检查报告:乳腺原位癌。原位癌是癌症最早期,治愈率较高,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将其列入恶性肿瘤的编码。但当时费凡并不知道,满脑子都是:“还回去(美国)干吗呀,研究生也不要念了。”后来知道妈妈的病没那么严重,才稍稍放心。
临走时,费凡强调好几遍: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告诉我。定位软件也毫不犹豫安到了父母手机上:“只要他们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我就会打电话过去,打到接为止。”现在,她每天还要和父母微信语音。时差13小时,一端说早安,一端说晚安。每周雷打不动视频一次。
钱无法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所有问题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主编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显示,因独生子女与父母分居,日常面少,影响亲子情感交流,是比较普遍的状况。在受访分居家庭中,子女与父母每天见面的比例不足30%,近50%的家庭每周或每月能见面1次。
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上海、南通、成都等15个城市展开试点,探索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护理,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在上海交通大学老年产业研究所所长、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原院长张乃子看来,这是解决未来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最重要途径。他介绍说,中国的养老是“9073模式”,即90%的老人可以自我照顾,7%的老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3%的失能失智老人需要机构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