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碳的建议范例6篇

关于低碳的建议

关于低碳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低碳经济 长江上游地区 低碳经济发展能力

自工业革命伊始,伴随着化石能源的开发使用,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被排入大气。目前,大气中过高的温室气体含量已经导致全球气温升高,冰川大幅度消融以及各种气候异常事件频繁发生,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发展低碳经济己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30年,传统的粗放式经济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向低碳化方向演进,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长江上游地区处于我国西部的源头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同时长江上游地区也正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面对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因此,对长江上游地区低碳经济发展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一、低碳经济概念的内涵

“低碳经济”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官方文献是2003英国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一创建低碳经济》的能源白皮书。此后,IPCC及联合国多项评估报告都对低碳经济进行过进一步的讨论,但由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地域、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差异,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全面的界定,在低碳经济的评估方法上也缺乏深入的研究。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将其定义为一种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发展形态。

对于低碳经济内涵的理解,本人认为低碳经济的本质主要涉及三层涵义:一是技术创新;二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三是国际低碳政治博弈。技术创新本质是低碳经济的核心。其本质是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由传统的以资源、能源等要素投入为主导向着以技术创新、治理创新等创新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区域发展由经济增长为主,转向经济、环境、生态、民生等多目标协调发展的转型。于此同时,在世界多极化发展格局的新形势下,低碳经济也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全球气候变暖为契机,争夺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的新博弈。

二、长江上游地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

长江上游地区是指长江干流从源头格拉丹东雪山至湖北省宜昌地区,主要包括青藏高原、四川盆地、重庆及湖北宜昌以西的部分地区。这一流域被誉为“黄金水道”,具有重要的交通地位,也是沟通我国南北经济、加强东西经济交流、促进海陆经济融合的重要桥梁。中央政府的“十五”计划中明确指出要把长江上游经济带建设纳入到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中,并将其作为西部大开发三大典型区域之一。

长江上游地区作为我国资源富集区,蕴含着巨大的水能资源和丰富的矿产资源,生物资源也极为丰富,并且极具开发潜力,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前沿阵地。同时,长江上游地区居高临下,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对流域中下游地区的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在整个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长江上游地区的现状是环境与经济发展严重失衡,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和衰退,生态屏障功能十分低下,严重制约着本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成为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以及中下游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据水利部水利司统计,每年废污水排放总量约150×108吨,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2%,而且每年以3.3%的速度增长,在直接入江的394个排污口中,70%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因而,长江上游地区发展低碳经济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

三、长江上游地区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低碳产业经济体系。企业应担负起自身发展低碳经济主体的责任,努力构建新的低碳型企业的循环经济模式。政府应出台更多扶持、引导和鼓励企业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同时,政府还应对现有的产业政策进行调整,以减少碳源为目的,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根本上改变由高消费化石能源导致的高碳排放,建立低碳产业经济体系结构。

(二)构建低碳技术体系。加快研发低碳排放技术,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自然碳汇等现代化、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对现有能源技术方案进行改造以更强地支持低碳转型及经济增长。

(三)构建低碳生态文化教育体系。将低碳教育纳入文化教育体系,在学校教育中融入低碳教育,切实把低碳教育落实为一种政府行为,并依照不同需求,编制不同的低碳教育内容,强化低碳节能概念。

(四)构建低碳经济的管理体系。完善现有的环保采购立法,积极构建发展低碳经济的公众参与机制,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依托,出台相关的适应各个领域的子法,强化节能减排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DTI). Energy white paper: our energy future -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Z]. London: DTI,2003.

[2] 周婷.长江上游经济带与生态屏障共建关系研究[J].生态经济,2006(2):54-56.

关于低碳的建议范文2

2009年11月26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巴西访问时表示:“碳市场、碳排放、碳金融、碳汇、碳元、碳循环……,对这些新名词,要认真研究,使中国从一个碳排放大国转为一个碳资源大国。”而在稍早前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曾就“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提出政策建议。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发展低碳经济,业已引起中国高层的高度关注。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已经开始进入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新时代。

开征碳税路线图

碳税(carbon tax)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课征的税收。碳税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今后我国将把“碳强度”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的具体细则有望于2010年出台。

日前,财政部财科所碳税课题组对开征碳税及相关问题的建议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相关部委,碳税开征时间表或因应中国政府对外宣布的最新承诺和严峻的环保形势而提前推出。财政部的具体建议是,作为碳税开征前的准备,2010年对资源税进行改革,由过去的从量计征改为从量与从价计征、并适当提高有关化石燃料税费率,理顺我国资源和能源的价格形成机制。2012~2013年择机开征碳税。资源税改革后,由于需要有一段时间来消化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因此需要这样一个过渡期。据测算,资源税改革后,煤炭价格将上升23.1%,消费量同时减少6.9%。在开征碳税的同时,为因应二氧化硫、废水等排放的环境保护要求,在2014年或之后可考虑出台新的环境税政策。环保部建议,在碳税开征之前的3到4年,应先公布碳税实施日程和税率,供企业和消费者在投资时考虑。

关于税额税率,财政部财科所碳税课题组和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均建议,碳税开征初始阶段,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课征10元税费,其后逐年提高至每吨100元。而商务部表现的较为谨慎,担心开征碳税较早或税额较高,会对中国经济增长造成冲击,不利于经济复苏。但对于民众生活使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人们没有异议。环保部建议,对石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和国内航空燃料等能源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征收标准依该能源的含碳量而定。同时,设立不同税种以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对使用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力以及热电联供系统产生的热、电资源的企业实施富有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计划,今后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等行动,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15%左右;通过植树造林和加强森林管理,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 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乐观的估计,我国从2028年开始碳排放会出现零增长,到2036年则会出现负增长。

碳税的经济效应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近日的《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中称,如果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效果,征收碳税对GDP带来的损失非常有限,甚至可能带来正面影响,对抑制能源价格也将产生积极作用。从各能源品种、各部门对终端能源需求总量减少的贡献量来看,煤炭的贡献量居各种能源之首,其次是油品、热力和电力;工业部门对减少能源需求的贡献最大,其次是交通、民用、服务和农业。据相关部门测算,开征碳税10年内,对GDP的影响大概在0.4%左右,这一影响随后将趋缓,碳税的减排效果将会达到20%。

关于低碳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低碳经济 国际贸易 技术壁垒 碳足迹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联合国成立了专门组织并开展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活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在世界范围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已历经近十年的发展。尤其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全球碳交易市场迅速增长。

本文认为,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新壁垒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社会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大调整,它对国际贸易发展将带来深远影响。

首先,在商品贸易格局中,高能耗、高污染产品比重下降,低能耗、新能源产品比重逐渐上升;其次,已经开始进行低碳转变并拥有低碳技术的经济体,其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也变得益发有利;第三,低碳经济催生的低碳技术革命会掀起低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与转让,推动国际生产力发展。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低碳经济尽管为各经济体带来了发展的巨大机遇,但其对国际贸易新壁垒的形成和推动,尤其明显。低碳经济的发展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存在不同的发展模式,且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各经济体之间均希望自身模式能成为全球模式,经济角力从而演变为政治博弈。英国是率先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欧盟也是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最好的区域,而美国和日本在低碳经济中的尝试也是投入巨大,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希望通过本次“洗牌”获得该领域的世界话语权。因此,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贸易壁垒。当前,在国际贸易中有关低碳经济的主要贸易壁垒为碳关税、碳足迹。

碳关税,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国内引入了碳税,与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制度等共同控制碳排放。然而,碳关税的征收实际上不能有效减少碳排放,且单边主义的国际贸易壁垒行为极易造成贸易摩擦和贸易战,引起国家间的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碳关税容易引发贸易战,不利于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的有机融合。笔者认为,从国际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国际贸易发展趋势来看,碳足迹将是长期存在,且可能引发技术革命和营销革新的非关税壁垒。

碳足迹、碳标签与国际贸易新壁垒的形成与发展

“碳足迹”的准确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较为准确和全面的定义是“碳足迹一方面为某一产品或服务系统在其全生命周期所排放的CO2总量;另一方面为某一活动过程中所直接和间接排放的CO2总量,活动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政府以及工业部门等”。

当前,碳足迹应用较多、与国际贸易相关联的主要就是产品碳足迹。产品碳足迹是一个实用的衡量指标,其是指一个完全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直接及间接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度量,以二氧化碳质量当量为单位。通过核算产品碳足迹,可以了解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排放热源,从而制定相应的减排目标和减排计划。此外,通过对产品的环境影响之一的温室效应进行量化评价,也可为比较同类或是不同类别产品的环境绩效和环境成本提供依据。

产品碳足迹具体到国际贸易中,就是目前热议的碳标签。碳标签是指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数值表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全球三大零售企业之一的乐购实行为期两年的环保计划,陆续为该店20种自产商品贴上“碳足迹”标签,购买这些商品的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地查看商品从开始加工到摆上售货架这一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量。消费者进入乐购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环保理念,查看商品“碳足迹”标签,采取绿色购物行为。而零售企业老大沃尔玛也已与30家供货商试行碳标签计划,包括DVD、牙膏、香皂、牛奶、啤酒、吸尘器、汽水等项目。目前,已经启动碳标签的主要经济体有英国、德国、日本、瑞士、美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泰国以及法国(见表1)。

随着碳标签的出现和发展,其将成为国际贸易新壁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未来长期存在,影响深远。首先,发达经济体或已经试行碳标签的经济体,将会继续致力于发展并完善碳标签体系,并通过国际经济秩序、金融体系、贸易格局、政治力量等在全球推行。考虑到我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随着碳标签应用范围的加大,我国今后将面临更大挑战。其次,碳标签的推行需要建立碳足迹核查体系,并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详实数据,明显增加企业成本,降低出口竞争力。碳标签的存在,是以碳足迹核查为基本条件的。碳足迹核查,不仅需要按照IPCC公布的国际现行通行做法,而且在实测过程中需要建立非常多的指标测量子体系,根据实测结果进行理论分析,最后还需要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花费时间长,操作难度大,耗费成本高。最后,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加之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其环保意识较强,所设置的环保法规、政策与措施相对严格,碳标签将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新壁垒,成为环保准入规则,导致绿色贸易保护主义。

我国应对国际贸易低碳壁垒的策略

(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谈判以争取国际话语权

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旨在评估气候与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现状,分析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1992年5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于联合国通过,是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对付全球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1997年12月,《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KP)》(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在日本京都制定并达成。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和2010年联合国坎昆气候会议旨在解决“后京都时代”的国际公约与协议问题。在上述几次关键会议或事件中,中国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越来越有话语权。但是,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每次参与国际会议或国际谈判,总会遭受各方的巨大压力。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迎难而上,通过其它双边组织或多边组织,通过其它经济、贸易、政治手段实现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际话语权,避免他人制定游戏规则后给我国带来巨大损失。

(二)研究探索碳标签体系建立规则且参与国际游戏规则制定

碳标签的计算依据与方法来源于碳足迹,国际上目前常见的标准主要包括欧盟的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英国的PAS 2050:2008、日本的TSQ0010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的ISO14067等。其中,PAS 2050是英国标准协会(BSI)制定的,其是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标准,是全球第一部产品碳足迹标准,为产品和服务碳足迹的评估和比较提供了一种可参考的标准化方法。由于英国标准协会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创始会员,而且国际标准化组织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关于低碳经济的相关国际标准,如ISO14064-1、ISO14064-2、ISO14064-3等均来自于英国标准协会更早制定并公布的有关版本,因此,关于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并预计于2012年正式公布并执行的关于碳足迹核查的国际标准ISO14067实际上仍是以英国标准协会的PAS 2050为蓝本。但是,美国作为世界霸主,在国际政治、军事、经济、金融、贸易中所处地位决定了其目前使用的自己制定的碳足迹核查标准将来可能折衷到ISO14067中。在此关键时刻,我国应该抓住机遇,充分研究并探索符合中国自身国情和实际利益的碳标签体系及碳足迹核查标准,然后通过自身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在碳排放国际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不断上升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将其折衷到国际标准中去。

(三)优化产业结构且加强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

我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更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世界第一大国,不管是在国际上树立负责任大国的正面形象,还是在国内完成降耗减排的重要历史使命,均具有极大意义,且我国如能通过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新能源的开发与使用实现绿色GDP,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共赢局面,在国际上的谈判压力将骤减,经济影响力和政治影响力将大增。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同时实现经济快速平稳增长已经进入全国“十二五”规划,其分解出的具体定量指标也进入各省“十二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国及各省未来五年发展的关键目标。我们应借此政策优势和历史机遇,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调整和优化,把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并加强对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此外,必须把出口增长竞争优势转变到依靠高新技术层次上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和能源效率的研发投入,获得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国家贸易政策调整优先向竞争力导向转变。

(四)制定相应国家标准并建立相应机构

我国应在国家层面标准对于碳足迹核查、权威认证机构的设置、咨询服务行业的建设与发展、碳标签的核证与颁发等进行相关指导,通过建立国家标准实施约束,通过建立碳标签计算机构、结果核证机构和颁发机构来执行。首先应建立国家层面的权威管理与授权机构,能够授权独立第三方机构来对碳标签进行核证和颁发。

关于低碳的建议范文4

全市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

能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保护地球生态的重要举措。节约能源和低碳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养成勤俭节约习惯,树立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理念,提高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已经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投身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共同责任。

值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8日至14日)和全国低碳日(6月10日)之际,我们向全市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发出倡议: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把节能低碳变成每一个集体、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新北海、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政府是节能低碳的标杆。我们倡议,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发挥表率作用;节约用电、用水、用油,勤俭办事,坚持会议、接待、招待等尽量从简;选用节能低碳办公产品,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示范机构,形成节约办公好风尚。

企业是节能低碳的主体。我们倡议,企业积极改进和提高工艺科技水平,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展节能低碳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职工节能减排能力;制定奖励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把节能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一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

科技是节能低碳的支撑。我们呼吁,科技工作者发挥个人专长,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节能低碳常识宣传,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按照需求开发节能低碳适用新技术、新产品。加强节能专家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低碳技术服务产业发展,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低碳技术服务体系。

公民是节能低碳的基石。我们呼吁,每个公民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发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节约能源,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实行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循环使用“环保型”购物袋,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媒体是传播节能低碳理念的重要力量。我们倡议,广大媒体机构和工作者,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运用互联网、手机、动漫等新型传播手段和载体,加大节能低碳宣传力度;利用制作专题贴画、编辑节能专刊、创作儿歌、童谣、动漫等艺术作品,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知识,弘扬节能低碳文化。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并肩,共担重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实现中国梦、建设新北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倡议书

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及各位居民:

建设美丽房山,让龙乡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6月8日至14日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0日全国第二个低碳日之际,房山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向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和居民发出“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的倡议:

公共机构低碳办公、绿色出行,率先垂范。严格践行各项节能、节水、节材规定,自觉培养节约习惯,切实做到空调限温、日光照明、多走楼梯、省纸节纸、人走断电、绿色出行,节能省材物尽其用,节水集水珍惜水资源。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办公区域限开空调,自然照明,三层以下停开电梯,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过体验,进一步增强用能节能的紧迫性和自觉性,争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

企业单位优化用能、更新技术,绿色发展。积极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先进节能设备,构建高效、循环的生产模式;压减燃煤,大力开发新能源,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落实绿色、科学的用能理念;开展碳汇造林,探索碳交易,合理控制碳排放,践行低碳、清洁的发展路径。群策群力,实现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关于低碳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 低碳经济;低碳产业;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F12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7-0005-03

所谓“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消耗、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从传统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桥梁。其核心在于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社会转型;其本质在于要求低碳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制度的创新,推动世界走向低碳社会。

在气候变化、资源短缺及金融危机等多重背景下,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发展的大潮流。中国也早在2007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峰会上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步伐更是明显加快:2009年9月,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中国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2009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一具有挑战性的目标,表明中国走“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一个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并考虑在一些特定的行业和地区开展小范围的碳交易试点,下一步发改委将把这个目标落实在地方与行业的发展规划中,并准备试行建立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这既是国际大背景使然,更是中国在后危机时代实现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省市自治区积极响应,纷纷将发展低碳经济列入纳入发展规划或议事日程。在不久前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低碳经济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各地针对低碳的博弈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上演。

一、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现状:地方两会密集关注,各地低碳经济博弈上演

近期,各省市自治区地方两会相继召开,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讨论的重要内容,由此低碳经济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各地政府在两会中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代表委员们也在积极为推行低碳经济建言献策。在地方两会中对低碳经济的讨论中,不少地方已经将“碳汇”、“碳交易”、“碳效”等作为地方发展低碳经济的要点。与此同时,在地方两会前后,一些地区已经推出了发展规划和行动措施,一场低碳经济博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上演。

在浙江,代表委员们提出要结合浙江省“十二五”规划尽早制定浙江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低碳强省发展路线图,确立今后各发展阶段推进低碳发展的目标、途径和工作重点,明确一系列重点支持的优先领域和重点项目,为低碳发展提供战略导向。

江苏的代表委员们提出,要建立江苏省碳交易制度和发展碳金融,并建议由省委、省政府挂帅,成立低碳经济研究机构,开发低碳交易机制研究,以建立市场机制为目标,尽快完成江苏省的碳交易制度建设。同时,通过地方性法律法规,将“碳排放权”构建成一种抽象的、可分割的、可交易的法律权利。

参加海南省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建议,依据海南省多年来建设生态省的宝贵经验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总体规划,按照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的基本要求,结合海南具体情况尽快制定出台《海南省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启动向国务院申报“海南省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争取入选国家首批省级试点城市,并得到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尽快成立“海南低碳科学技术研究院”,吸引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海南从事研究工作,以此推动海南省能源技术的进步和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

北京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出:北京要发展低碳经济,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开展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此前,1月5日北京市了《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这也是第一份以北京市政府名义颁布的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综合政策。1月26日,北京正式成立了碳汇办公室,由林业局、园林局等机构共同组成,同时启动了八达岭长城等几个“碳汇林”建设项目。

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该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从地方两会对低碳经济的热议可以看出,总体上发展低碳经济已经从国家层面向地方区域层面推进,成为了各地的共识,并且开始从认识层面向规划、具体行动推进。这表明今后各地将逐步推进低碳经济的落实,地区之间、城市之间、行业之间的低碳博弈也会开始上演。

二、中国各地博弈低碳经济需注意三大问题

目前各地纷纷表示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的地方更是已进入实质行动阶段,这种热情值得肯定,但是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做到全国一盘棋,各地不得一哄而上,且需要高度注意三大问题。

1.低碳经济概念尚不统一,要科学认识,应避免急功近利的做法

低碳经济概念最早由英国于2003年提出,此后世界各国对低碳经济的认识和理解逐渐加深,但是对具体应该怎样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也没有普适性的成功先例,各国依然在探索当中。

虽然相对而言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方面的经验较多,发展水平较高,但还远不能称得上成熟。作为后来者,中国发展低碳经济没有规律可循,也没有他国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发展前景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另外,发展低碳经济不是一个短期内就能实现的目标,而需要长期的努力和科学的部署。从战略布局来看,真正实现低碳发展,以低碳发展作为经济增长模式,至少需要三四十年。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以低碳经济作为发展方式并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国家。即便是最早提出低碳经济概念的英国,其目标也是在2050年才能建成低碳经济社会。

因此,各地必须充分认识低碳经济发展的艰巨性、长期性,须长远规划,精心布局,谨慎行动,防止出现“新瓶装旧酒”、“贴标签”等急功近利的做法。具体实践中,应该从小处入手,选择合适的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为长远的大规模发展积累经验,提供参考。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各地为发展低碳经济而淘汰落后产能时不能操之过急,应该分区域、分行业、分企业稳步推进,否则可能会造成产业断层,进而引发大规模失业。

2.低碳发展不能盲目攀比,警惕造成重复建设的老问题

随着低碳经济逐渐成为发展的潮流,加之国家层面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各地对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也日渐高涨,许多城市显示出低碳发展的愿望和决心,探索的步伐越迈越大。目前,全国已有上海、贵阳、杭州、保定、德州、无锡、珠海、南昌、厦门等多个城市提出了建设低碳城市的构想,还有一些城市正在加入打造低碳城市名片的行列。

这是各个城市谋划未来发展的雄心使然,但其中也不乏相互攀比的意味。针对这一现象,各地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全国各地一哄而上,蜂拥上马低碳项目,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老问题。中国在这方面有着深刻的教训。比如,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面看好”下,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产业重复建设现象非常严重,以至出现爆发性增长,产能严重过剩。这种“一窝蜂”地发展不但浪费资源,也势必影响整个产业的有序发展。

鉴于此,各地在低碳经济博弈中需要吸取之前的教训,不能盲目“赶时髦”,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地区的技术水平、产业基础、发展定位等实际情况来确立相应的低碳发展方向,以防止资源过于集中在某一领域,最终造成整个国家范围内的资源浪费和产能过剩。

3.自主掌握核心技术是关键,防止陷入低碳产业链条末端

由于核心技术和规则制定权的缺失,中国产业发展水平长期处于世界产业链条末端,导致中国经济发展对资源消耗大,产品附加值低,是中国经济的一大结构性弊端。例如,由于没有核心技术,国内的太阳能企业只能在下游的电池片、电池组件等环节进行生产,低技术门槛造成大量企业涌入,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引起上游到下游的产能过剩,从而引发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轨。

低碳核心技术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制定低碳规则及标准的基础,如果在发展低碳经济中仍然不迎头赶上,那么就会重复从国外进口关键技术和设备的老路,在未来低碳发展中仍处于产业链的末端。因此,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必须狠抓核心低碳技术,而且必须是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

尽管低碳技术的开发需要的研发投入高,对科技人员和设备的要求也更加严格,且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就,但是各地不能对低碳技术研发存在畏难和怠慢情绪,必须集中优势力量攻关。

三、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

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现状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国家层面上,中国应该尽快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中长期规划,相关指标可以作为预期性、引导型指标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当中。在制定国家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路线图,首先,明确各个发展阶段目标、途径以及重点支持领域及分布区域。国家对地方发展低碳经济应加强协调、统筹和规划,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以英国为例,其主要城市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就体现了全国统筹、突出重点、准确定位、明确分工的特征。机器人领域:伯明翰、爱丁堡、埃塞克斯、伦敦、曼彻斯特和普利茅斯;纳米技术:布里斯托、剑桥、杜伦、伦敦、纽卡斯尔和牛津;生物技术:邓迪和约克;控制技术:雷丁;营养和保健食品研究等;其次,建立和完善低碳财税政策体系。低碳财税政策体系应包括两大组成部分:一是对市场主体的节能减排行为起激励作用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债投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二是对市场主体的耗能排放行为起约束作用的税收政策体系,主要是指与能源消费有关的各种税、费征收措施,如,碳税、能源税、电税等;最后,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建立和完善能效标准及审计制度、低碳中介服务机制、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自愿减排协议制度等,以充分发挥低碳政策的效力。

2.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应将节能减排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抓手,以开发节能减排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当前中国正处于后工业化的关键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将继续增加,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加大高碳产业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实现向低碳转化,因此节能减排仍有巨大潜力和广阔空间,相关技术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国家在大力推行节能减排的同时,各地应该切切实实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行业的低碳化。

3.加强对低碳经济的科学研究,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科学认识依据和决策参考。目前,中国对低碳经济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碳交易、碳金融等对发展低碳经济密切相关的学科了解不深,具体实践更是少之又少,在相关业务开展方面丧失了话语权、定价权和规则制定权。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对低碳经济方面的研究,密切跟踪国际上发展低碳经济的最新动向,适时地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建议。

发展低碳经济必须全国一盘棋,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实施,各地不能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应科学认识、统筹规划,长远布局,协调行动。

参考文献:

[1]冯之浚,等.关于推行低碳经济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思考[N].光明日报,2009-04-21.

[2].中国低碳道路的战略取向与政策保障[J].绿叶,2009,(5):28-32.

[3]庄贵阳.低碳经济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J].世界环境,2008,(2):34-36.

[4]金乐琴,等.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84-87.

[5]黄栋,等.论促进低碳径济发展的政府政策[J].中国行政管理,2009,(5):48-49.

Thoughts on Low Carbon Economy Development in China

LU De-hu1,HUANG Zhe2

(1.Minxi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Longyan 364021,China;

2.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Xinhua School of Finance and Insurance,Wuhan 430073,China)

关于低碳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 低碳经济 低碳基金 运行模式

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表第四份全球气候评估报告,明确指出全球气候变暖已是“毫无争议的事实”。气候变化主要是近代人类过多地使用化石(高碳)能源所造成的结果。为了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目标,人类必须改变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节约能源,保护生态,迎接低碳时代的到来。但目前理论界对低碳经济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战略规划、实现路径、政策法规等方面,对低碳基金的研究少之又少。而实践中发展低碳经济的严重障碍就是资金和技术,其中技术的研发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因此,对低碳基金进行深入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建立低碳基金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消耗增长迅速,温室气体排放严重。2006 年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 GDP总量大约占世界 GDP总量的5.5 %,但是,能源消耗达到了24.6 亿t 标准煤,大约占世界能源消耗的15 %。目前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单位 GDP 的碳排放强度很高 ,2002 年为605 t/ 百万 GDP美元 ,为印度的 1.86 倍,日本的 1.69 倍,西欧发达国家的 1.6 倍。而由于我国经济规模的逐年增加以及煤炭主导的能源结构,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呈快速增长趋势 (年均增长2. 6 %) ,2020 年将达到81.45亿 t,届时将超过美国 ,成为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

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首次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尽管《京都议定书》中没有规定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 2012 年前的具体减排量 ,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承担的国际义务,我国正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同时,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社会,走低碳经济之路将是唯一而必然的选择。相关资料证明,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可见,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是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及低碳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应用,而这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另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的《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显示,预计到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行业和其他环保行业至少有两万亿元左右资金缺口需要填补。《报告》预计,未来15年,国家将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投资基金和吸收私人资本等,并鼓励优秀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因此,在国家及各省市逐步设立低碳基金已变得必要且迫切。

二、国外低碳基金建设的概况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近年来,各国从税收、能源、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资金政策方面,不少发达国家陆续建立了基金,大量投资于温室气体研究和低碳技术的研发。

1.英国成立碳基金公司

英国是世界上控制气候变化较为先行的国家。2001年,英国政府投资成立了碳基金公司。公司以企业模式运作,目标是帮助工商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捕获低碳技术的商业机会,实现低碳经济。碳基金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英国的气候变化税,每年大约有6600万英镑,从2004―2005年度起,增加了两个新的来源,即垃圾填埋税和来自英国贸易与工业部的少量资金。资金使用主要有三个领域,一是资助具有创新性的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是加速技术商业化,三是投资孵化器,帮助创新型企业成长。

2.欧盟成立全球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基金

2008年,欧盟议会成立通过决议,支持成立全球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基金(GEEREF)。GEEREF将向非洲、北非地区、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非欧盟的东欧地区、拉丁美洲和亚洲地区的“地区子基金”提供资金支持,投资重点是被商业投资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忽视的、金额低于1000万欧元的环保项目上。

3.美国建立气候变化适应基金

美国已颁布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该法案的征求意见稿建议建立气候变化适应基金,其目的是给州一级、地方和零散的社区项目提供资金,帮助各社区适应气候变化。同时,草案还建议在美国国际开发总署内设立国际气候变化适应性项目,以帮助气候变化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的变化。

4.其他国家大量投资于低碳技术的研发

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虽然没有明确设立相应的基金,但每年政府都花费巨资支持低碳技术的研发。如,澳大利亚每年花费6000万澳元用于温室气体的研究,德国将在未来10年内额外投入10亿欧元用于研发气候保护技术,日本2008年低碳科技预算为35708亿日元,比2007年增加595亿日元,增幅为1.7%。

三、我国低碳基金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低碳基金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中国仅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前者主要依靠政府出资,后者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形式筹集资金。

此外,个别地方省市开始尝试建立低碳基金。2010年2月1日,江西南昌设立低碳与城市发展基金“南昌开元城市发展基金”,南昌市与国开金融公司共同出资50亿元人民币,预计将可拉动200亿的相关投资。2010年7月25日,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与江苏省低碳示范区在武进正式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是依据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由青海省人民政府牵头,中国融资租凭有限公司等10多家金融机构及大型央企共同发起的产业基金,基金规模预计可达500亿元。

虽然我国低碳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基金的来源、投资方式、运作管理、配套设施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具体如下:

1.资金来源单一,以政府投资为主,

当前我国低碳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或央企投资,社会资本及外资所占比例极少。完全依靠政府投资,一方面大大增加了政府财政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金额有限,无法有效满足低碳研发及企业节能减排的大量资金需求。同时,单纯依靠政府或央企投入,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游动资金及外资的参与积极性,无法为低碳经济营造一个多元的金融环境。

2.投资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且涉及领域狭窄

目前,低碳基金作为我国政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采用无偿拨款的方式资助部分低碳项目及企业减排。这种输血式的投资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支持低碳项目的进展。但其弊端也很多,如降低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基金本身缺乏自我滚动的激励机制和活力。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单纯依靠财政拨款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改变现有的无偿资助方式。同时,我国低碳基金的投资领域比较狭窄,现有的两个基金主要资助增加碳汇的项目,对其他减排或低碳的项目资助较少,特别是没有将大量资金用于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和激励上。

3.相关法制建设匮乏,缺乏配套政策支撑

目前,我国基本没有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规,更没有一部针对低碳基金的专门法律,相应的配套政策也不够完善和细化。而为了保证低碳基金的健康发展,在法律层面对其运作管理的流程进行规制是必要的。同时,低碳基金的运作还需要税收政策、能源政策、贸易政策、科技政策等配套政策的支撑。

四、改善我国低碳基金运行模式的建议

1.积极引进民间游资和外资,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

低碳经济产业作为目前最热门的领域,已成为投资者的新宠。低碳经济中蕴藏的巨大商机早已备受民间游资和外资的关注。2010年3月31日,由浙商创投发起的浙商诺海低碳基金正式成立,这只全国首个以“低碳经济”为投资主题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不到两个月的筹备时间里,首期就募集到2.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2010年3月,瑞士ILB-Helios 集团和北京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共同出资成立的新能源低碳基金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这是自国务院明确鼓励发展新能源和低碳经济后,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首个具有外资背景的基金。2010年6月21日,天津将建首个低碳示范城,日本将提供10亿日元做基金。

应改变过去的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导,主体单一化的形式,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合理界定风险收益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特别是信托资金、民间资本、国外投资机构等参与投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当然,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渐进。在基金的起步阶段,可采用以政府资金、法人资金为主,境外资金、民间资金为辅的资金来源结构。扶持运行3~5年,成功率提高并成为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者的关注焦点后,政府资金可以通过证券二级市场,逐步退出投资主体。

2.基金管理采用企业模式,资金运作市场化

英国在低碳基金管理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运作管理方面,英国碳基金公司内部专门成立了碳基金董事会,成员一共17人,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界、学术界、工会、非政府组织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外部还聘请独立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借鉴英国的实践经验,我国的低碳基金管理也应采用企业模式,把低碳基金作为一个独立公司,介于企业与政府之间,实行独特的管理运营模式。一方面,公司每年从政府获得资金,代替政府进行公共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另一方面,作为独立法人,低碳基金应采用商业模式进行运作,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制度保障公共资金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同时,低碳基金应改变过去输血式的无偿扶助,投资方式必须和市场机制有效紧密地结合。从无偿拨款逐步向有偿使用、分年度偿还、风险投入等方式过渡。可针对所申请低碳项目的性质,依据风险投资评估,界定风险收益比例,确定投资额度;并引入社会独立评估机构,对申请项目的进展和前景进行评估,审查建立竞争机制。

3.扩大投资领域,重点资助低碳技术的研发

据研究,要发展低碳经济,在世界低碳发展的模式中处于前列,必须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因为低碳经济的关键就是技术创新,其中能源效率的调高,低碳新能源的开发,化石能源的低碳化都要依赖于技术进步。而以往我国低碳基金投资的目标过多关注在碳汇增加的项目上,对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不足。今后应扩大投资领域,重点资助低碳技术的研发。但低碳技术并不是某一种特定的技术,而是一系列能降低碳排放量的技术措施,这就要求在经费投入上要做到点面结合,既安排低碳基础研究的资金,又安排急需的应用研究资金。

此外,投资领域还可以扩展到加快技术商业化方面。英国低碳基金公司的投资领域相对比较宽泛,主要涉及三个领域,一是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是加快技术商业化,三是投资孵化器。而英国到2050 年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就是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着力于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新的商机和就业机会。我国低碳基金的投资可借鉴英国的模式,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并通过帮助商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从中寻求低碳技术的商业机会,促进低碳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进而帮助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社会。

4.健全外部法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为应对气候变化,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如2007年3月13日,英国《气候变化法》草案以指导英国的减排行动。2007年,澳大利亚制定了《澳大利亚气候变化政策》、《国家温室气体和能源报告法案》。而我国虽在《2009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但相关立法仍十分薄弱,完全不成体系,更缺乏对低碳基金管理的专门法规。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健全气候变化的法律建设,并把低碳基金的管理上升到法规层面,监督和约束资金的投资去向和效果。

同时,低碳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各项政策的配套实施。除了资金政策,很多发达国家还从税收、市场、科技、能源等方面颁布和实施了相应的政策。如,英国征收气候变化税,并以此作为低碳基金资金的重要来源。日本已经开始试行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交易价格有市场决定。2008年10月21日,日本政府在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总部会议上,正式颁布了二氧化碳排放交易试行制度。欧盟2001年9月通过促进可再生能源法令,通过减税或提供补贴等措施,鼓励风力、水力、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五、结语

当前,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已成为大势所趋。我国环境污染十分严重,面临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发展低碳经济。世界不少发达国家已专门建立了低碳基金,大量投资于温室气体的研究和低碳技术的研发。但我国低碳基金建设仍处于摸索和起步的阶段,在资金来源、投资运作、法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并借鉴发达国家基金管理的经验,多渠道筹集资金,按企业模式运作,鼓励技术创新,开拓和培育低碳技术市场,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能源战略研究组.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专题研究[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6

[2]章升东 宋维明 何宇:国际碳基金发展概述[J].林业经济.2007(7)

[3]邢继俊 赵刚:中国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J].中国科技论坛.2007(10)

[4]付 允 马永欢: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

[5] 刘兰翠 甘霖等:世界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及启示[J].中外能源.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