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的治理范例6篇

噪音污染的治理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1

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7-0079-04

一、主要发达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简介

1.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在美国产生由来已久,受到人们普遍关注,正是如此,美国于1968年制定了《飞机噪声消减法》,主要用于防治飞机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具体由联邦航空航天局来操作实施。美国国会于1972年制定了《联邦噪声控制法》,该法旨在使美国公民免受环境噪声污染的危害,并保障其健康快乐和幸福的生活。这部法律在美国的环保机构制定国家环境噪声防治标准时起到了指导作用,并被作为一项国家法制政策固定下来。美国国家地方法律办公室于1975年制定了《社区噪声控制法规样本》,主要用于指导各州、地区制定地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与此同时,美国《声音分贝率法》也开始实施,该法使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测成为可能,并用法律条文把环境噪声控制在合理范围,起到预防和治理环境噪声污染的作用。除此之外,美国其它一些州、地区大多也制定了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法律法规或者称之为反噪音法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纽约市于1963年制定的《反噪音法规》,该法规对防治环境噪音污染的范围、方式方法、主管部门、法律责任等规定十分详细,并限制性地规定了环境噪音的定义:“任何喧闹声或不合理的吵闹声及噪声、令人不舒服的、不必要的声音以及具有这类性质与强度的和持续性的使人健康受到影响的环境噪声的产生”。而且该法规还对每一种环境噪声都规定了特别的预防措施和防治标准,并具体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1]

2.日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复苏,由于经济建设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导致环境公害问题十分凸显,而环境噪声污染作为日本最为严重的环境公害问题之一,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日本环境噪声污染来源主要有:飞机环境噪声污染、铁路干线环境噪声污染、公路干线环境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工具环境噪声污染、工业生产环境噪声污染、服务行业环境噪声污染等。[2]日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是一个由下而上的立法过程,最先开始于日本地方政府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而制定一系列法规和条例。日本国会于1968年在《公害对策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噪音基本法》,该法作为日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对工厂、企业、服务行业的生产活动、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进行了必先的限定。其后,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日本对《噪音基本法》加以修订,把交通运输工具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也纳入该部法律之中,并在原来的立法基础上扩大了对工厂、企业、服务行业的生产活动、建筑施工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的限定范围,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标准。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单行法方面,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定了《关于预防公用机场附近飞机噪音公害的法律》和1978年制定了《特定机场飞机噪音防止特别措施法》,用于专门规制飞机所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其它关于铁路干线和交通运输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有:1967年制定的《关于新干线铁路噪音对策纲要》、1987年制定的《关于推进国铁改革后新干线铁路噪音的对策》、1995年制定的《未来铁路建设和大规模改良时的噪音对策方针》、1980年制定的《关于整备主要道路沿线的法律》。

3.德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德国跟日本一样,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复苏,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发展迅猛,交通运输行业中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凸显,随着德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工业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也逐步加剧。目前,德国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有:工业生产环境噪声污染、交通运输环境噪声污染、飞机环境噪声污染等。德国政府对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立法从上个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开始,于1965制定了《建筑噪声法》,1968年制定了《噪声技术导则》,1971年制定了《飞机噪声法》,1974年制定了《联邦(噪声)辐照防治法》和许多相应配套实施的法律细则,如:关于割草机的合理使用,防治割草机产生的噪声扰民、建筑施工中机械的合理使用、交通运输行业对噪声的防治措施等实施细则。德国政府还于1998年修订了《噪声技术导则》,进一步扩大了环境噪声污染限定的范围,并将其纳入了新的环境噪声污染种类。除立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之外,德国政府还采用了其它的一些方法来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如:大量种植树木营造隔音带、划定城市步行区以减少交通工具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严格规定交通运输工具通过安宁区禁止鸣笛、禁止飞机夜间飞行于居民区上空、鼓励公民使用低环境噪声标志L或G、建造环境噪声防治隔音墙、征收环境噪声污染排放税等。[3]在环境噪声污染责任方面,德国刑法第325条a规定了造成噪音、震动和非放射性污染罪,并制定了具体的刑罚处罚范围和详细的刑罚幅度。[4]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2

【关键词】:环境保护;噪音监测;思考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噪音污染对人们的提倡生活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逐渐加快,因此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了城市中,从而导致城市环境保护中的噪音污染越来越严重,甚至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城市环境的噪音监测,同时对其噪音污染加强治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一.环境保护中的噪音监测

(一)噪音污染来源

通过对环境的监测,发现噪音污染主要有四种来源。具体如下:(1)交通噪音。交通噪音就是各种交通工具发出的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声音。在交通噪音中,对人们影响最大,受污染范围最广的,就是汽车噪音。汽车拥挤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大街小巷都能遇到。并且在上下班高峰期,汽车鸣笛连续不断,造成了主要的汽车噪音污染[1]。(2)建筑施工噪音。建筑噪音属于短期的,短暂性的噪音污染,但由于建筑噪音的强度过大,又十分的集中,也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3)工业噪音。工业噪音具有固定性的特点,主要是工业生产中发出的噪音,像锅炉厂和空压机放空排气声。(4)社会噪音。主要是由社会人群发出噪音,这种噪音大多不会危害到人体的健康,但是直接影响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会让人的情绪变得暴躁。如电视广播的声音、鞭炮声、门窗的关闭声等。

(二)噪音污染特点

1.噪音污染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交通干线的附近区域,及居住、商业和工业的混杂区域。在交通干线的附近区域,呈现出时间性的特点,主要是上下班高峰起和晚间,并且多为交通噪音。

2.以天为考察对象。噪音的高峰期往往集中在一天的早晚的两个高峰期,据监测结果显示,超过正常水平较高的时段为夜里22点——24点,最大会高于平均值14dB。噪音的来源主要和交通的高峰期有关。

3.噪音污染呈现一定的时段性特点。在生活和工作的区域内,19点——23点这一时间段噪音偏高,7点——11点的时间段噪音较低。而道路交通区域和生活、工作区域正好相反。商业中心区域的噪音主要集中13点——19点[2]。噪音的污染与人的出行活动是紧密相关的。

4.由于大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较好,所以工业区的噪音要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大城市的道路周边区域的噪音明显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可见,大城市的车流量比较大,交通主干道区域噪音污染大。

5.午夜12点后,除交通主干道外的生活区,基本上噪音污染较小。

二.环境保护中噪音污染的治理现状

近年来,噪音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国家在对噪音污染的治理,一直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其中,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及工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对社会生活噪音进行改善。限制机动车的鸣笛,禁止火车在城区内鸣笛。对噪音的污染积极的应对和管理。目前,我国噪音污染在经过积极的治理后,出现了一些好转固定噪音源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控制,流动噪音源正逐步被治理,大的噪音污染基本上已被控制,正在向小的噪音源转移[3]。在我国,噪音污染比较严重,噪音影响的强度在增大,范围也渐渐扩大,对人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尽管,通过对城市的规划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噪音污染有了好转,但噪音污染依然困扰着人们,依旧是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三.环境保护中噪音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合理的城市规划与管理。根据每个城市的特点和实际的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设计和制定要以城市的发展为目的,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不能只顾着眼前的利益。合理布局城市的功能区,做到商业区的分散化,不要让商业区过分的集中在城市的中心地带,这容易造成中心区域的拥堵,不利于交通的便利,同时增加噪音的污染,把商业区分散,这样就会有效地疏散人流和车流,减小交通噪音和社会人群的噪音。工业区的规划和定位要远离城区中心,尤其要远离居民区,最后是遥遥的相对,此外,工业区的位置要处于城市常年风向的下风向,如果城市有河流经过,工业地带要在河流的下游,减少污染。居民区尽量远离交通的主干道,减小交通噪音的污染,在城市规划中,要合理的利用树木和花草的绿化,植被可以有效的降低噪音的音量,降低对人们的影响,在道路两侧多植树,道路中间最好要有绿化的隔离带,这样不仅美化了环境,还降低了噪音的污染[4]。

(二)制定相关的噪音污染法律法规,并且要有效的执行,最好是强制执行。对噪音的来源进行控制,是整治噪音污染的重要措施。对噪音的治理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噪音的整治有法可依,能够形成强大的法治保障。规定在交通的主干道,居民区内,禁止机动车的鸣笛,在城区内限制车速,并且在道路的两旁安置声音测试器,增强人们的意识,自觉的遵守秩序,从自身做起,是噪音的来源缩小。对于居民区附近的建筑施工,要有明确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作业。

(三)改良建筑材料,提高建筑材料的科技含量,使用隔音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在居民区楼房建设中,摒弃旧的,隔音效果不好的建筑材料,多用科技含量高的,隔音效果明显的材料。比如,在楼房的墙壁建设中,采取使用空心砖或者泡沫砖,这样就会有效的阻断声音传播的介质,从而,达到减小噪音的目的。还有,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泡沫承重墙,类似泡沫砖的材料,这种泡沫墙的隔音效果好,是新型的高科技材料,如果能够广泛的利用在建设中,会很大程度上提高对噪音的控制。

(四)加强噪音的科技分析,从噪音的传播的途径上进行控制。从物理学角度来讲,声音的传播分为三个阶段,声音源、传播的途径、接受者,声音的传播途径主要有反射与衍射等,而声音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介质传播,介质就像是导体,让声音从一端到达另一端,有利于声音传播的介质多是金属或固体类的东西。而空气可以影响声音的传播,尤其是真空,在真空状态下,声音找不到传播的介质,因此,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声音的传播。所以,根据这一特性,可以把建筑材料经过科学技术的处理,能够像真空的状态接近,从而,在过程中,阻断声音的传播。

(五)合理的利用声音屏障。声屏障技术在降低噪音的污染中的途径中,最为直接简便。可以在交通的主干道两边修隔音墙,加大声屏障在我国的利用率,同时要对声屏障进行革新换代,降低声屏障的成本,方便声屏障的大范围,广途径的使用。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化水平的抬高,城市化的步伐越走越快,然而,在城市的规划和管理中,噪音的问题就会日益突出,并且随着城市化的进度,影响越来越广。因此,要合理的进行城市规划,在城市的规划中要做到合理布局,从全局着想,从整体出发。此外,还要完善噪音控制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在噪音控制上的投入,尤其要加大科技研究。做到减小噪音,减轻污染,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管华.环境噪音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17):158-159

[2]何平.居住建筑设计中的噪音控制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381-382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3

噪声与空气污染、水污染问题是世界三大公害。如果长期接触高分贝噪声会造成环境健康风险,引发心脑血管系统等疾病,甚至威胁生命。德国环境部预估,交通噪声每年造成德国约4000人心脏病发。近年来德国修改并完善了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特别是通过刑法设定“噪声污染罪”等综合性法律规制方法和相关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德国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从上世纪中叶起,德国开始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先后制定了《建筑噪声法》(1965年)、《噪声技术导则》(1968年,1998年修订)、《航空交通噪声法》(1971年)、《联邦排放控制法》(1974年);目前,德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类型噪声规制的专门法律。此外,德国还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和标准,比如:关于割草机的合理使用、防治割草机产生的噪声扰民、建筑施工中机械的合理使用、交通运输行业对噪声的防治措施等。根据《联邦排放控制法》及相关标准,工商业噪声受《联邦排放控制法》调整;受许可证管理的设施,标准执行《噪声技术导则》;其他设施则执行指南文件。德国《联邦公路法》还要求公路配套建设隔声措施,保证合理的噪声限值,要求企业生产“安静汽车”,低噪路面计划也在开展中。根据德国《民法典》,对于居民暴露在不合理的噪声之下需要为必要的建筑隔声措施(如隔声门窗等),政府一般给予资金补偿。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1994年)规定“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在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循《联邦排放控制法》等有关规定”。

2011年,德国批准了一项保护6岁以下儿童制造噪声权利的新法案,规定即使附近居民受到儿童噪声之扰,也不得驱赶儿童。根据新法,6岁以下儿童有尽情玩耍的权利,幼儿园、沙坑以及儿童游乐场所发出的喧哗声“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不适用工业和商业噪声的管制法律。新法将儿童吵闹声归入“自然声”一类,应该得到社会容忍。目的在于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体现了“儿童友好型”和人口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导向。

德国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类型和法律措施

噪声地图噪声行动计划根据《欧盟环境噪声指令》(2002/49/EC),德国在2005年6月修订了《联邦排放控制法》,将战略性噪声地图和噪声行动计划进行了立法转化和法律细化。根据该法案,所有的主要道路、铁路、机场和相关居民聚集区域,都必须绘制噪声地图并用不同颜色标注噪声水平;如噪声超过75分贝的地区则被列入最高级别,标注为深红色。

目前,德国已有1000多个城镇绘制了噪声地图和噪声行动计划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治噪声对策,政府将噪声地图放在城市官网上,民众只需输入当地邮政编码,即可得知“噪声污染”程度。

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从20世纪70年代起,汽车等交通噪声污染逐渐取代工业噪声污染,成为了德国第一噪声污染源。汽车和交通噪声主要包括发动机噪声、路面噪声、轮胎噪声和风压形成的噪声等。就此德国《交通噪声保护条例》主要适用于新道路的建设和现有道路的扩改建工程,该条例规定针对明显的噪声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比如大量种植树木营造隔音带、划定城市步行区、严格规定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安宁区禁止鸣笛、使用低噪声标志“L”或“G”、建造噪声防治隔音墙等,以避免或减轻明显的不利影响和和身心妨害。法律规定必须开发和使用更加安静的路面、更加环保的运输方式。目前,德国正在对现有联邦公路进行现代化改造,铺设“消声混凝土”;联邦环境部要求机动车辆、电动两轮车和轮胎的噪声下限值必须反映并采取欧盟和国际上的最佳可行技术(BAT),所有汽车特别是大型公交车和运输卡车的发动机必须配备机舱隔音降噪声装置,以有效隔离、降低发动机噪声;在没有紧急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汽车鸣笛,在居民居住密集的地区对车速有严格的限制。德国环境部还将车辆噪声监测列入每年车检,这使汽车制造商不得不改进汽车噪声设计。在城市里,过去比较重视汽车的畅通,而现在是以行人为中心,并且各州政府越来越重视步行街建设和噪声污染防治。比如在柏林市就有100多条街道晚22时至次日6时车速不得超过30km/h,城市网状主干道之间30公里限速区的标志随处可见。如今其城市交通噪声基本上控制在40分贝以下。

航空噪声的防治措施

德国《航空交通噪声法》规定了立法目的:“本法旨在通过建设隔离设施与结构性隔音屏等方法,使机场周边公众和社区免受飞机噪声所带来的危险、严重的损害与滋扰。”根据该法,机场区噪声必须低于65分贝,这意味着2007年之后州政府有义务在那些靠近民用机场和军用机场的附近居民区域安装最先进的隔声设备,对机场进行整体绿化;对机场专门划出噪声防护区域,还要求改进飞机制造技术,淘汰噪声过大的客机,减少噪声源。目前,德国许多机场受到夜间飞行禁令的束缚,但科隆和波恩机场因旅游和军事等原因暂不受此限制。此外,州政府还在噪声保护区规定了住宅结构的隔声质量标准,规定机场舒用降音和隔音板。近几年来,联邦和州政府根据《航空交通噪声法》陆续修改或颁布了相关的实施条例,确保了《航空交通噪声法》的法律统一与高效执法,并为环境噪声治理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的确定性和依据。

铁路噪声的防治措施

2010年,欧盟通过了对于欧盟向其境内行驶的大卡车征收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费的提议。进入21世纪后德国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水平高达95%以上,因此历来非常重视铁路噪声的防治。1990年,德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章“交通噪声保护法则”,确认了《噪声03》和《噪声04》作为铁路噪声评价计算规范的权威性依据。德国规定新的铁路车辆噪声限值必须在欧盟水平和相关标准上予以更新,同时强化铁路噪声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铁路现代化计划,政府每年提供1亿欧元用于建造隔音屏障及按照隔音窗。联邦环境部明确表示,支持对铁路基础设施根据国家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收费,以填补相应的社会损失和环境损失。如今,德国境内公路和铁路两边都是绵延无尽的绿色和随处可见的各种形式的噪声防护墙。

工业和商业设施噪声的防治措施

按照《排放控制法》和《噪声抑制技术指南》,只有当工业或商业设施的噪声对环境无不良影响、达到法定噪声标准的时候,才可获得经营许可证和设备使用许可证。所以,德国主要通过噪声排放许可证和征收噪声税等措施,来治理工业和商业领域的噪声污染问题。德国法律规定噪声超标的企业一律迁出城市;施工单位不仅要噪声值达标,施工时间也有严格限制。并且,德国还制定了分年度实施的噪声源标准,促使汽车性能提高和施工机械性能的改善。随着德国环境法典草案的推进,以及《非离子放射防护法》与《环境法规清理法》的生效实施,包括噪声排放在内的许可证制度不断迈向更加综合和一体化的开发行为许可制度。

居住区噪声的防治措施

德国《关于机械设备噪声保护的条例》把居民区作为交通安宁区来保护。

该条例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地区机械设备作业方面的噪声防治问题,并规定了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者的激励机制。德国法规定住宅区夜间噪声不得高于50分贝,政府在一些穿过居民密集区的中小干道上,还实行22时至早晨6时之间限速30公里的分时限速规定,尽量避免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目前,德国城市中许多住宅密集地区的道路,都大量采用特殊的降噪材料,在交通频繁地段安装隔音屏,邻近住宅区的高速公路旁和城市交通密集地段都栽种很多树木,没有紧急情况绝对不允许汽车鸣笛。德国政府还规定,受到噪声污染的家庭购建消音设备,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和优惠。

体育运动和休闲活动噪声的措施

《排放控制法》和《保护免受体育设施噪声污染的条例》是德国体育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居民住宅区,德国新法规定22点到早上6点,中午12点到14点时间段,以及星期天,不得制造任何噪声,必须维持宁静,期间不准大声说话、放音乐、搞聚会,以免影响邻居休息。如果必须要搞活动或装修必须告知甚至征得邻居的同意,否则会被妨害者可直接报警甚至向法院起诉。那些违反噪声管制法的累犯,最重可处25万欧元的罚款。德国在城市规划中,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区,基本上被划作“步行区”,人们可以在这里观光、购物、闲聊,不受交通噪声及尾气的干扰。不少中心小城市,如莱比锡、罗腾堡等,外来汽车不许入城。如此,既可以保护文物古迹,又可以较好地保障民众观光休闲娱乐权。自联邦体制改革后,州在设施方面的噪声、与活动有关的噪声享有专属立法权,各州根据本州特点和区域特殊情况等,对联邦《排放控制法》进行了具体化和补充完善。德国重视规划的噪声法善于把先进的降噪技术与合理而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降低了各种噪声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干扰。

总结和启示

在德国市政建设中,环境保护被列为重中之重,德国政府制采取了众多环保政策手段,主要有规划、监督、预防、补偿手段、税收段、排污权交易、担保责任和公共信息手段等,这些手段都得到联邦政府相关法律的支持。同时也体现了德国环境法中的因果原则、预防原则以及合作原则等。如今德国环境立法不再是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健康而保护生态环境,还要兼顾人体健康和社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因环境噪声污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频频发生,扰民投诉超越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投诉,上升到所有环境问题投诉的第一位。根据《2014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每年收到的反映噪声污染的群众来信平均达到250000件左右。2009年全国环保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69.6万封,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67.5万件。其中,反映噪声污染的有24.3万件,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投诉总件数的36%,居各类污染来信比例第二位。群众来访4.3万批次,7.4万人次,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4.3万批次。

其中,反映噪声污染的有1.1万批次,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总批次的26%,亦居各类污染来访比例的第二位。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随着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社会大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知越来也多,环保意识也随之加强。然而,建筑行业施工复杂,施工材料、能源消耗量非常大,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高度认识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积极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从根源上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建筑施工中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1大气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运行,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砂石料搅拌,混凝土结构剔凿等过程通常很容易产生大量的废气和粉尘,这些废气和粉尘随着空气向周围环境中大范围的扩散,从而给建筑项目周围的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2)一些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用到腻子、涂料、油漆、沥青以及易挥发的材料,这些材料会产生一定的有害气体,从而对大气造成污染。空气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如果建筑施工中的废气、扬尘、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就会对我们的生存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严重影响我们的健康。

1.2水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问题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的工程废水。施工过程民工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中设备清洗、材料拌制以及混凝土养护等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者城市下水道,会对附近的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

1.3噪声污染问题

根据我国有关环保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边界环境噪声允许范围是日间≤70dB(A),夜间≤55dB(A),然而很多的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超过了这个范围。对建筑工程中噪声的主要来源进行详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施工噪音的主要产生原因有打桩机打桩对的噪音、挖掘机工作噪音、混凝土浇筑噪音、风炮机工作噪音等。如果建筑工程项目处在闹市,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1.4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所需要的各类材料非常多,在其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大量的固体废弃物,例如废弃的砂石料,剩余的混凝土废料等,如果不妥善处理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会影响工程的顺利施工,不利于文明施工,同时还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此外,一些建筑固体废弃物中还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其处理比较困难,同时还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的破坏。

2建筑施工中施工污染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

2.1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可以设置为封闭式施工场地,将施工场地与周围环境隔离开来,从而避免施工现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的道路需安排专人定时清扫洒水,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水泥、砂石、渣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装卸车,从而减少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尤其是砂石、水泥、珍珠岩、FTC等材料要严禁露天堆放,要堆放到项目的库房内或者材料棚内并覆盖严实;建筑工程项目的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排放标准必须满足尾气排放的标准,建筑项目大门附近要设立洗车设备,对进出项目现场的车辆及时进行清洗;建筑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要尽量使用绿色环保型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对大气的污染。

2.2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对于工人的生活污水,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理后才能够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在处理合格之后才能够排放,也可以通过沉淀后循环利用。

2.3施工噪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的防治办法主要是降低噪音的强度,从而降低噪音对人体的危害。项目施工过程中可以采用优化施工机械设备的方式降低施工设备运行时的噪音,同时也可以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或者设计方案,从而达到降低噪音的目的。例如,在市区的工程项目,在进行锤击撞施工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将锤击撞施工方式变更为静力压桩方式或者是更改桩型等手段来降低施工噪音;在建筑工程基础开挖阶段会应用大量的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像推土机设备、挖掘机设备、及拖拉机设备、运输车辆等,由于这些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自身的特点,优化施工设备很难达到降低噪音的目的,因此可以在使用这些机械设备车辆时,可以在施工现场的周围安装隔音防震墙,或者禁止这些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从而减少由于设备运行而导致的噪音污染问题。由于在建筑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振动棒等设备,但是混凝土振动棒等设备作业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因此施工企业可考虑采用免震的、具有较强和易效果的自密实混凝土,从而缩短混凝土的震捣时间以及次数。

2.4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建筑施工中的固体废物的污染问题,建筑施工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渣土污染的防治上,要控制好土方开挖、回填以及装车时的速度,避免过快、过猛,避免渣土洒落;采用厢式运土车运土时要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要提前制定好渣土的卸货以及堆放地点,并要求渣土可以在规定地点进行卸货。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要进行及时的打扫,施工生产过程的固体垃圾要堆放到规定场地;在建筑固体垃圾堆放前要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将这些建筑固体垃圾分类为可再利用和不可再利用垃圾,然后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可再利用的砂石料和混凝土可清洗后再利用或者用来填筑道路。

3加强社会监管,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加强社会的监督力量,一方面,施工工地周围居民可以自发对建筑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其次建筑施工监管单位和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单位的污染源。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让绿色生产的观念深入人心。建筑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项目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施工符合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制度施工计划安排,避免在休息时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人员自身要有环境保护意识,施工中自觉遵守相关的规定。

4结语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5

中图分类号:TB5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随着交通干线的延伸、扩展和路口立交桥的建成,以及机动车数量的猛增,临路居民日益明显地感到交通噪声的污染,尤其是在夏季,住在低层楼房内的居民开窗通风,噪声污染更是突出。机动车噪声的主要声源是机动车发动机、喇叭、刹车、排气、防盗报警器等。穿城而过的铁路和飞机起落时的噪声,也都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这些噪声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还会损害健康,甚至置人死亡。据调查:噪声会对人的心理和机体同时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对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危害;噪声能损害儿童的大脑,长期处在噪声环境里的儿童,其智力发育要比在安静环境里的儿童大约低20%;对妇女来说,噪声会对排卵机能有不良影响,还可能使胎儿产生畸形发育。因此,为了适应交通的快速发展,控制和减少交通噪声真的是当务之急。

1 国内各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情况

城市道路交通的噪声污染问题,已经逐渐成为政府和公众所关注的热点。在众多一线、二线城市的交通环境调查中,噪声污染均有“不俗表现”。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日前公布了“北京市交通噪声污染现状”调查结果。道路两侧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平均受交通噪声污染率达89.1%。受北京市环保局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对本市五环路内的518条次干路以上公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包括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进行了交通噪声污染现状调查。调查道路长度1054公里,其中,民用住宅6291座、学校291座和医院48座。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等级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污染程度不同。高速路两侧的建筑受污染程度最重,100%受到交通噪声污染。

在广州市,交通噪声被市民视为最严重污染之一。据了解,目前广州机动车辆已达130万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50万人生活在高噪声(61~71分贝)环境中。自开通110联网投诉环保问题后,市环保局接到的投诉每年多达5300件,其中,噪声问题投诉超过40%。整治噪声已成为市民的迫切要求。

2 噪声污染的危害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网站进行的一项万人调查(12770人参加)显示,98.8%的人正在经受噪声困扰,仅1.2%的人“没有”噪声困扰。调查显示,噪声污染带来的困扰有:心情烦躁(74.8%),影响工作、学习(61.9%),睡不踏实甚至失眠(61.6%),对听力造成影响(28.6%),引发其他病症(13.2%)等。

有关专家认为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孕妇长期处在超过5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会使内分泌腺体功能紊乱,并出现精神紧张和内分泌系统失调。严重的会使血压升高、胎儿缺氧缺血、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而高分贝噪音能损坏,胎儿的听觉器官,致使部分区域受到影响。影响大脑的发育,导致儿童智力低下。噪音的恶性刺激,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营养学家研究发现,噪音还能使人体中的维生素、微量元素氮基酸、谷氮酸、赖氮酸等必须的营养物质的消耗量增加,影响健康;噪音令人肾上腺分泌增多心跳加快、血压上升,容易导致心脏病发;同时噪音可使人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患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3 国内城市相关噪声管制政策

国内一些大城市在意识到交通噪音污染的相关危害后,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重点防治包括轻轨在内的道路交通噪声,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外窗隔声性能,使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根据新制定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北京市将加强对新建道路(轻轨)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将交通噪声影响评估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对控制噪声污染措施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在道路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噪声治理。同时,对五环路以内地区开展交通噪声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工作,对城市中心区规划道路进行噪声影响评估,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以及设置隔声屏障、更换隔声窗等措施。此外,还将防治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开展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管理,并建立环境噪声控制实验室,对各类交通噪声的发生机理、传播方式、控制方法和控制目标进行研究,提出针对性控制对策。建立全市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配备移动式自动监测设备,编制可查询的城市噪声地图。日前,北京城市噪音地图也已经基本完成。

广州市政府于1994年就颁布了《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这些年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其中对城市交通噪声污染更是作了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规定机动车辆噪声应当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国家标准的规定。机动车辆不符合标准的,禁止上路行驶。禁止未安装排气管消声器或者排气管消声器失效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路桥建设必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高速公路、高架路、快速路、轻轨道路,经过已建成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高架路、快速路,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有计划地治理环境噪声污染。

4 科学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噪声控制技术的研究,包括声源、传播途径、个人防护的研究以及法规的制定等。环境噪声污染时由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个体三个环节组成。为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必须将三个环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

首先,从声源控制噪声。研究机动车声源发声机理和机器设备的运行功能,降低声源的噪声辐射,用低噪声工艺代替高噪声工艺,降低噪声源中噪声部件对激振力的响应,加强行政管理等。其次,从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研究城市、道路、建筑如何全面合理地布局,在传播途径上采取吸声、隔声、阻尼和隔振等声学技术。再次,从接受者个体控制噪声。研究对听力起保护作用的护耳器、控制室、建筑材料等个人防护措施。

研究制定控制噪声的法规。噪声控制法规具有强制性,要求噪声污染者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控制立法实施的同时,也要做好规划性措施的研究,做好区域规划、道路规划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密度等。

4.1 汽车降噪

汽车是一个包括不同性质噪声的综合噪声源。由于汽车噪声源中,没有一个是完全密封的,因此,汽车整车所辐射的噪声,就决定于个声源的声级、特性和它们的相互作用。

经过对汽车噪声源的研究发现,可以通过控制发动机压力值、改变发动机部分结构、采用低噪声活塞、采用合理的轮胎花纹等措施来实现汽车噪声的减少。加强防震、吸声措施,采用阻尼车轮及盘式制动,车辆踏面整修和车辆两侧架设防声群等。

4.2 交通道路降噪

随着车辆速度的增加,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增加,道路附近的噪声有时可以达到90 ~100分贝,因此在公路设计上也应该考虑噪声控制的问题。对于一般城市道路,可以采用绿化树带、临街建筑或凹槽式道路等形式作为声频障。对于高速公路来说,多采用专门设计的防声屏障。

目前,正在积极倡导和推广疏水沥青、橡胶沥青等可以减少噪音的路面材料,其中,橡胶沥青有着明显的性能优势和环保优势。一是可以有效降低行车噪音,当行车时速在50~100公里,路面噪音将降低3~8分贝。据检测,噪声降低2分贝,相当于减少交通量1/3。二是提高了沥青的黏度,抗变形能力增强,并具有更好的封水性能,即使在寒冷地区也会明显减少路面开裂,延长路面使用寿命。橡胶沥青路面可提高路面使用寿命1-3倍。三是提高了行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由于橡胶路面的柔性,可缓和路面局部不平引起车辆的震动,改善轮胎与地面的附着性能,缩短制动距离,从而使车辆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都得到改善。此外,废胎橡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是以基质沥青和轮胎橡胶粉为原料,其中20%的成分是由汽车废轮胎加工的橡胶粉,环保性能优越。

4.3 其他措施降噪

合理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也是控制噪声的有效措施。道路选线时,应充分考虑周围建筑情况和居民居住情况,尽量避开学校、医院、疗养院和特殊宾馆等噪声敏感点。对于要求安静的街道,要适当限制车流量和行驶速度。一般情况下,车流量减少一倍,噪声减少3分贝。但是随着汽车的普及和运输物流的需要,控制车流量来降低噪声,总是有限的,因此主要还是要限制重型车辆的流量,不允许某些非本地重型车辆途径城市中心或者交通噪声保护区域。同时,应该采用立体交叉路道结构或者积极推广自动信号管理,减少车辆的停车和加速次数,这样也可以明显降低噪音。

加强交通控制和管理,在一些已建成的道路或交叉口,对降低噪音也具有明显的效果。主要交通干线的两侧建筑和要求安静的临街建筑,需要适当提高建筑物的隔声效果,积极推广先进的隔声玻璃和窗户组件,也可以采用双层窗,增加玻璃厚度,都可以取得良好的隔声效果。

5 结束语

由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愈来愈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噪声污染这一世界性四大环境公害之一,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国外公路建设发展的规律来看,当路网建设形成规模后,投入于环保治理的资金将逐渐增大。后期治理的费用是巨大的,因此,防治交通噪声污染不能仅仅只靠亡羊补牢,我们必须在初始建设时,就应该把噪声污染放在一个较高的位置去审视。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的任何一种降噪方式在技术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使用中也各有各的特点,所以应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公路建设的同时加强环保建设,根据工程实际,对降噪措施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在多方案比选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

安静的生活环境,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政府对交通噪声的不断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重新找回“静谧”的城市。

参考文献

[1] 周新祥.噪声控制技术及其新进展.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7.

[2] 张弛.噪声污染控制技术.中国环境出版社,2007.6.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6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领导。成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中队长会议,传达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要求;

(二)加强培训学习。制定并印发噪声污染类案件办理流程、发放社会生活噪音排放标准等标准型文件,要求每个执法队员认真学习;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中队加大对辖区内噪声污染的巡查力度,并针对人民群众投诉较多的夜间施工噪音问题进行重点巡查。2020年以来,我局受理噪声行政处罚工作群众投诉电话、市长电话案件共2069起,回复2069起,回复率100%。其中接群众电话投诉1763起,回复1763起,回复率100%;接市长电话投诉306起,回复306起,回复率100%。办理当场处罚案件及一般程序案件23起,罚款4.3万元,已全部办结。

(四)绿色护考工作。一是认真部署,明确职责。召集各镇办主管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局中层以上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高考服务及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步骤、责任分工等作详细安排,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二是加强宣传,排查摸底。认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学校进行统计,并对学校周边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路段和沿街商户等主要噪声污染源展开了全面调查摸底。印发《考试期间噪声整治及市容整治工作通知书》发放至辖区市民,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设立服务热线,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诉必到,有到必查,有查必回,全力为考生和家长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70余台次,拆除学校周边、沿街商户外挂音响、高音喇叭47个;清理占道经营、无证流动摊点172处,店外经营69处。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噪声污染类投诉数量增多、类别增多,现行条例中噪声污染的分类不太明确,缺乏详细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噪音类案件(特别是夜间噪声及偶发性噪声)取证困难、容易反弹,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扰。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按照市局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执法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