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例6篇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文1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噪声污染; 防治措施

【引言】:近年来,城市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像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改善着人类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美化城市的面貌,也充分的利用了土地资源。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及设备均有可能产生让人不适甚至有害健康的噪声。这种建筑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不仅对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于长期暴露在噪音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更可能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损害。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还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1.建筑施工噪声超标的原因

1.1施工单位环保意识淡薄。一些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置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顾。为了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1.2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满足不了施工发展的需要。对一些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淘汰而更换新设备,使得施工机械在工作中产生高噪声,这成为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

1.3场地布局不合理,造成了施工噪声的污染。部分施工单位在进场时只考虑到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因素,而忽略了对产生噪声污染大的设备的合理布局。

1.4在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降噪措施。由于大多数建筑施工都是露天进行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任由噪声向四周传播。

1.5监管力度不够,造成建筑施工噪声泛滥。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单位噪声防治措施缺乏实时的管理。对那些违规施工的单位处罚不够严厉,有的施工单位宁愿冒处罚的危险进行施工。

2.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损害

噪声对噪声敏感场所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这些高强度的噪音危害着人类的身心健康,使人疲劳,产生消极的情绪,甚至引起疾病。如果人长期在95分贝的噪音环境里工作和生活,大约有29%的会丧失听力;即使噪音只有85分贝,也有10%的人会发生耳聋。高强度的噪音还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机能等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强烈的噪声还可导致神经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声易造成心理恐惧以及对报警信号的遮蔽,它又常是造成工伤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1]。

3.噪声的防治措施

3.1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单位应当做出噪音污染的防治预案,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3.2在噪音源控制噪音。有许多常见的能够在噪声源降低噪声等级的措施,比如: 避免不必要的发动机空转、在设备不需要使用r关闭; 保持场地内运输道路维护良好且降低其陡峭的坡度; 启动设备和车辆时按顺序启动而不要同时启动[2]。

3.3主管部门加强施工场地噪声管理监督力度。①主管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工程的申报审批。对要审批的工程项目,环保部门要了解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人口居住情况、工程规模、工程期限、容易产生噪声的工程设备的安置地点和噪声指标,从而预测施工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范围和污染程度,以及对采取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进行严格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②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的现场检查。针对建筑工地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尤其对人口集中地区的工地进行重点检查。对于违规施工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建筑施工许可证。

3.4 加强群众监督。

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其他团体单位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的噪声污染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听取当地公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制度,不仅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还可以增加施工单位做好噪声防治的压力。

小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施工噪声扰民现象,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为了更好地改善工程施工噪声污染,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使整个施工过程在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下,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参考文献】: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文2

关键词:城市;声环境;噪声污染

引言

伴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工业以及交通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声环境质量也在不断下降。因此,造成的污染事件也在不断的发生,再加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迫在眉睫。目前来看,城市噪声污染源主要有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以及生活噪声等,这些噪声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那么这些噪声产生的危害主要有哪些?城市声环境的现状又是怎么样的?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的对策有哪些?下面文章将一一介绍。

1 城市环境噪声来源及特点

从噪声的来源可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社会噪声和新出现的家庭生活噪声。现在城市噪声来源也无碍乎就这几个方面。

城市噪声影响最大的是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包括飞机噪声、铁路噪声、汽车噪声。城市环境噪声的75%来自交通噪声,而交通噪声又主要来自汽车噪声,且声级多在80~90dB(A)以上。工业噪声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振动、摩擦、撞击以及气流扰动等产生的声音。此类噪声一般可达80~120dB(A),甚至更高。这类噪声影响虽然没有交通运输影响广泛,但局部地区的污染却比交通运输严重得多。建筑噪声主要来自于建筑工地的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现场,是随着工程的进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而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的。因此噪声源是多种多样的,而且经常变换。由于施工机械多是露天作业,四周无遮挡,部分机械需要经常移动,起吊和安装工作需要高空作业,所以建筑施工中的某些噪声具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等特点,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社会噪声即指街道和社区内各种生活设施、人群活动等产生的声音。包括餐饮娱乐噪声、户外中小学生及商业设施人群的喧哗声、沿街流动宣传与叫卖等,还有就是一些社区娱乐广场及婚庆、节日的烟花燃放所产生的噪声对人民的生活也有一定影响。社会噪声一般对人没有直接生理危害,但会不同程度干扰人们谈话、工作、学习和休息使人心烦意乱。

另外还有室内噪声,室内噪声是由人们自己在室内的各种活动而产生的生活噪声,以及住宅楼内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住户生活噪声的相互干扰。户内噪声大多能自己控制,邻居之间的噪声影响则需要在住宅建筑的材料与构造设计上,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加以控制。

2 城市声环境现状分析

根据我国2013年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城市区域声环境轻度污染的城市占全国城市比例的50%左右,重度污染与严重污染的城市比例也分别为18.2%和11.8%,可见我国城市声环境现状不容乐观。噪声污染与其他污染方式不同,噪声污染能够被人们直接感受到,而且造成的危害也是长久性的,根据国家污染投诉科统计,噪声污染投诉率占整个环境污染投诉比例的60%,可见对噪声污染的治理是非常重要的。

3 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对策

不同种类噪声的产生原因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不同噪声应该采取有针对性的不同措施。下面对城市几种不同种类的噪声治理提出具体对策:工业噪声的治理对策、交通噪声的治理对策、施工噪声的治理对策、生活噪声的治理对策。

3.1 工业噪声的治理对策

首先,对新建的能够产生噪声危害的建筑项目进行考评,并要求项目建设配备减小或者预防噪声的相应设施;其次,对已经存在的具有噪声危害的建筑项目勒令整改,严重者停工整顿;再次,对具有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进行搬迁,建设无噪声污染城区;最后,对噪声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无法发挥噪声防治的设施进行改进,以最大限度保障城市声环境的优良。

3.2 交通噪声的治理对策

交通噪声主要就是机动车的发动噪声以及鸣笛噪声,因此,应该主要从这两个方向入手治理。首先,提高机动车的车辆检测标准,对不符合噪声管理条例的车辆不予派发行驶证;其次,控制城市主干道车辆流量,同时严禁拖拉机等车辆在城区上路;再次,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方便市民出行同时利于降低噪声污染;最后,扩大城区禁止鸣笛路段,并对警报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避免出现警报器乱用的现象。

3.3 施工噪声的治理对策

施工噪声一直都是噪声污染投诉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很多建筑夜间施工对居民的睡眠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应该严加治理。首先,对施工项目在施工前要接受噪声污染评估,对超过相关标准的施工项目要勒令整改;其次,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对有夜间施工需求的项目应该经过噪声污染治理部门审批,并在施工时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音量,当然,紧急抢修等项目除外;最后,引导施工队伍使用噪声较小的施工材料,比如混凝土等。

3.4 生活噪声的治理对策

生活噪声也是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比如为招揽顾客使用的高音喇叭、娱乐场所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噪音、广场使用的音响器材产生的噪音等等。针对这些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应该通过工商、文化、环保以及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首先,对营业性商业活动的噪声污染进行规范;其次,要求娱乐性营业场所建设相应隔音设施;再次要对特殊地区特殊时间进行重点噪声管理;最后,开展噪音治理文化宣传活动,让每个人都成为噪音治理活动的参与者。

4 结束语

无论任何一个城市,噪声污染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仅需要管理部门的不断努力,更需要广大城市居民的监督与配合。噪声污染的治理也要从多个角度出发,除了噪声源头上的治理以外,还要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并鼓励具有显著噪声隔离效果技术的研发,已达到为居民提供更加良好的居住与生活环境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蒋骥,谭艳平,董建慧.城市噪声的防范措施[J].浙江建筑,2008(10).

[2]李艳华.浅析城市噪声对中学校园的干扰类型及其防治[J].黑龙江环境通报,2006(1).

[3]谢浩.城市噪声环境下宾馆的防噪分析[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2).

[4]刘妍.城市交通噪声分类及治理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33).

[5]余树勋.北方城市噪声如何减弱―在“面向21世纪首都绿化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J].中国园林,2000(2).

[6]张勇.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中心动态[J].安全,2010(11).

[7]杨歌.浅谈城市噪声的污染与治理策略[J].绿色科技,2012(10).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文3

关键词:施工工程 施工过程 环境保护 措施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极大促进了市政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现阶段,在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不仅对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于是会严重影响到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生态平衡。因此,在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掌握全面的施工技术要点,保证施工的质量,同时降低环境污染物的产生,从而减少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保证市政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城市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

一、市政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一)废弃物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各个领域,施工中难免会产生大量废弃物,例如废弃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若是没有对这些施工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就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就容易产生恶臭味,进而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也会对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的阻碍。此外,施工废弃物还能分为有毒废弃物和无毒废弃物,无毒的废弃物必将容易处理,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也较小,而有毒的废弃物,不仅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也较大,甚至很容易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市政工程施工中的有毒废弃物有:废弃化工材料、工业棉布、各种有毒清洗液等。

(二)大气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加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也会排放大量的废气,而由于空气具有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大等特点,一旦施工中产生扬尘、排放废气,就必定通过空气大范围的快速散播,从而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此外,施工中使用的油漆、涂料等材料也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市政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排放的废气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氧量,一旦大气被污染,人类在吸收氧气的同时也被迫会吸收这些废气、扬尘等有毒害气体物质,这将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噪音污染

导致噪音污染出现的原因多种多样,且噪音还有大小和层次不同之分。而市政工程施工中产生噪音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是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所发出的噪音,主要包括打桩机、切割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另外,市政工程中的焊接施工也会产生噪音污染。一旦产生噪音污染,不论噪音大小或是什么层次,都必定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严重扰乱周边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四)水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中会使用大量的水,例如现场喷洒、现场冲洗、生活用水等,若是这些水在使用后没有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那么就会产生大量污水。这些污水携带着浓烈的恶臭味必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以,如何处理这些污水是市政施工企业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探析

(一)施工废弃物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废弃物的防治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仔细检查和辨识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认真分析这些废弃物的来源,从而从源头上解决废弃物污染问题;二是对这些废弃物进行勘察,对于能够进行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应特别挑选出来并合理安排在另一边,这样能够为后续施工这些废弃物的再次利用提供便利。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必须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应针对废弃物类别,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方法;三是对于没有再次利用价值的废弃物通常是采取运输出施工现场的处理方式,为了确保废弃物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废弃物处理场地,安排合适的运输路线,运输路线一般不宜太远。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空气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问题,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对于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扬尘,例如挖土机开挖土方产生的扬尘,应事先将开挖土方或周边地面喷洒适量的水,这样能够有效降低产生的扬尘量;第二,若是市政工程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则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的设置,将产生的废气从通风管道中排除;第三,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设置专用运输道路,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在运输道路上进行洒水防尘工作。

(三)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噪音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施工机械设备是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应针对机械设备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例如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噪音,采用商品混凝土能有效避免噪音的出现;切割机产生的刺耳声,应将需要进行切割的材料进行仔细统计,然后专门安排在某一时间段统一进行切割,将切割现场设置机械棚、隔音层等防噪音设施;第二,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避免施工机械在运行中由于发生故障而产生噪音;第三,市政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的运输车辆,这些车辆的鸣笛声和发动声是噪音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

(四)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会使用大量的水,所以,为了避免水污染情况的出现,施工场地应与水源地保持一定的距离,若是施工现场临近水源地,则必须对水源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污水对水源产生污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污染排出情况制定合理的计划方案,以便工程施工污水合理排出,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在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市政工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市政工程的建设水平可以直^地感知到这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大,然而城市环境质量高低对城市的发展水平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处理好市政工程和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不利于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慕贞.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问题与保护策略[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6):155-155.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噪声达标区(以下简称达标区),是指在《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经过强化环境噪声的管理,使得区域内环境噪声水平和环境噪声管理措施达到以下各项要求的单一功能区域。

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该区域所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2、区域内90%以上的固定噪声源(包括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不超过该区域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固定噪声源,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标准5dB。

3、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并有针对该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规定。

4、区域内对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有具体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的环境噪声污染源防治管理。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本办法所称达标区,是指通过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整治等强化管理后,达到国家基本指标的要求,经验收合格的区域。

第四条巩固和完善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基本指标和要求

1、达标区的区域环境噪声(包括各功能区噪声)声级,不得高于达标区建成时的分贝数。

2、达标区的固定噪声源排放的噪声,达到所在区域厂界标准的百分率,不得低于达标区建成时的水平。超标的噪声源数,不得大于达标区建成时的数量,且超标分贝数必须小于5。

3、达标区的建筑施工噪声,不得超过场界噪声限值。所有施工工地都须有有效的噪声防治管理规定及措施。

4、道路交通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航运交通噪声,达到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第4类功能区的标准值。

5、社会生活噪声,坚持执行有效的管理措施,达到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达标区内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条防治实行分工管理,统一监督的原则。

区环境保护局是辖区达标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噪声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统计汇总和检查督促。区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由环境保护部门实施具体管理,主、支交通干道交通噪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具体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实施具体管理,其他噪声由交通、文化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实施具体管理。

第六条达标区内新、扩、改建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产生新的环境噪声污染源。

凡在达标区内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达标区内镇及街道办事处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环保员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源管理

第八条凡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依审批权限向相应的环境保护局申报登记;因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工作时间的改变使噪声源的种类、数量、位置和排放的环境噪声有较大变化的,应及时向原进行审批的环境保护局重新申报登记,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凡产生噪声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向相应的环境保护局申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其防治噪声的设备,必须按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否则项目不予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条厂界噪声治理达标的单位,必须制定噪声管理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及时维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保持设施的噪声控制效果。

已验收合格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原审批环境保护局批准,不得擅自拆除、闲置。

第十一条对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经监测不合格的,由城区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机械或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发包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给予施工单位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免为缩短工期增加午间、夜间作业时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十四条进行工程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期间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编制工程预算应当包含施工期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专项费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噪声污染的防治费用,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达标排放施工噪声。

第十五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单位使用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泵机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在开工十五日以前按企业规模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局报告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的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第十六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但因抢修、抢险作业,或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进行午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使用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

第十七条在达标区范围内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缴纳噪声超标准排污费。

第十八条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城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按市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大的施工工地,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群众监督小组,实行群众监督;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以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交通噪声污染源管理

第二十条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一条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进入达标区机动车辆的管理。根据达标区中噪声功能区的要求,公示设立禁鸣区范围,并设置禁鸣标志牌。

第二十二条在道路交通干线和河道航线的敏感地段,设置交通噪声管理牌。

第二十三条辖区内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汽车。

第二十四条在达标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辆在达标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达标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达标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夜间执行紧急公务应尽量避免警报器长鸣。

火车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禁止使用汽笛。

第二十六条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禁止拖拉机和高噪声重型车辆在达标区内行驶,并设置禁驶标志牌。特殊情况确需进入达标区的,须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凭准行证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线路行驶。

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管理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商业经营场所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和广告,或者采用扩音喇叭及其他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非特种车辆使用外挂式音响设备或车载喇叭;

(三)在夜市摊点高声喧哗、播放音乐、唱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四)饲养动物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五)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扰民的行为。

第三十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从事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缮等活动,禁止在午间、夜间施工;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间和十八时至次日八时,禁止使用电钻、电锯及其他产生高噪声的工具。

第三十一条居民家庭使用音响器材、各类乐器或进行娱乐等活动时,应当采取控制音量等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二条达标区内,在居住区、广场等区域,午间、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文体娱乐等活动。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学校、幼儿园进行体育、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设备,应当合理控制音量,避免对相邻各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三条凡在达标区内新办餐饮服务、娱乐性项目等对周围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及省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其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三十四条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及其他各类文娱体育场所,要严格控制夜间营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三十五条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经常对商店、影剧院、录像厅、歌舞厅、卡拉OK厅的音响和中小学及其它公共的广播喇叭声,进行检查测量,对超过环境噪声标准的,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第三十六条城区环保部门与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和科学知识。

第三十七条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居委会,对居民的家用电器产生的噪声进行管理,要把噪声控制列入文明家庭的评比条件。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对在巩固和完善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台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局或者其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一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文5

关键词:绿色 施工

在现在的大多数施工场地中,造成的污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破坏施工场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以及固体废物的污染,所以要想实现绿色施工,必须从以上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本文主要论述破坏施工场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噪声污染三方面采取的施工措施。

一、场地环境保护

所谓场地环境保护,就是指在施工所占用的土地上,尽量不破坏或者少破坏原有的种植土地,更多的利用不适合种植的土地作为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时,对已经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原。主要是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措施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土壤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以及破坏植被造成的土壤沙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 施工总平面布置首先应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废地或已被污染的土地。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占用场地应紧凑,尽量节约施工用地,如果现场场地狭小,应选择第二场地堆放材料。材料堆放、加工以及工人宿舍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地、荒地。

3 、施工中开挖的弃土,有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挖出的弃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安全的、专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

4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围墙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防止土体流失。

5、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运至专业处理场处置,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6、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

7、对施工期间破坏植被,造成的地块,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的侵蚀。施工结束后,再恢复其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的绿化。

二、对大气污染的保护

建筑施工是处于露天环境当中,必然会对大气造成污染,包括粉尘以及一些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等,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措施把对大气的污染降到最低限度。这就要求在施工前要按照相关法律以及规定制定详细的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要制定专项的防治规定,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在施工完成后,要采取措施对已经造成的污染进行补救,对于剩余的污染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治在施工完成后再次造成污染。

1、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保护措施。

2、 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累计用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降尘防尘装置。

3、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

4、 施工现场地面要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对大面积的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降尘措施。

5 、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垃圾清运应按照批准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倾倒。高层或者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应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

6、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

7、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也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

8、在进行木砖防腐过程中要进行沥青的熬制,要严格控制温度,不要温度过高,并采取防护措施。

三、对噪声的防护

噪声,是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又一大污染源,严重的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人身健康,所以对噪声的防治更要引起注意。

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要求,将噪声大的机具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2、对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打桩机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

3、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

4、 打桩施工时噪音控制在85db以下,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

5、机械剔凿作业使用低噪音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夜间不得施工。

6 、对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木工棚、钢筋加工场等强噪音设备,要采取降噪防护措施:

①施工中混凝土振动棒、手动电锤、锯等机具,通过时间安排上减少噪声影响;

②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应设置隔音棚遮挡,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③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减少噪音的排放;

④模板加工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闭房间,门口挂降噪屏(工作时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窗户用降噪屏封闭;

⑤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

⑥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脚手架支搭、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

⑦根据噪音防治需要,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降噪围档;

⑧施工现场界内应设置噪音监控点,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噪音污染治理措施范文6

关键词:建筑施工; 环境污染; 对策;

Abstract: In the city construction as the premise guarantee for quality and finish the task in advance, the construction units often only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efficiency, ignore the protection of the ecological balanc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o that the 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 problem is increasingly serious, which seriously affected the lives of the residents and the city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the exhaust gas, dust, noise, solid waste and sewage, the effect of dust and construction noise is more prominent.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 of the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 and propos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Put forward some personal views with counterparts to discuss.

Key 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X505

一、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概述

1.破坏地表的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要挖掘地面,破坏地表面的绿色植物,这样就造成水土流失,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及时防治,可能造成地表泥土被雨水冲走,有泥沙沉积的沟渠,从而污染水源。

2.三废污染。三废主要是废水、废气和废渣。在建筑施工中,废水主要是由结构件以及建筑材料的搅拌、养护,或者是职工的生活污水所导致。除此之外废水可由桩基础施工中排出的泥浆、施工降水中抽出的地下水、水磨石产生的水泥浆等而产生。相对废水而言,建筑施工中的废渣主要是由施工拆除的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组成。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气一般是一些化学建材的施工造成,还有些废气是由动力机械设备而产生,比如发电机、内燃机等。建筑三废的污染,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

3.噪音污染。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根据有关资料主要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状况。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和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此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的运行,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很多建筑施工,需要大量的大型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污染一直是建筑施工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比如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和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选择夜间加班施工,这样产生的噪音污染的危害更大。

4.固体废弃物污染。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河沟填埋、土地开挖、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另外,建筑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产生固体垃圾数量不少。

5、光污染的影响。夜间在建筑施工现场,探照灯彻夜常亮,并且会照到每一个施工角落,形成一个很大的光源体向四周扩散。大型运输车辆的照明灯,路过居民区的时候,会不时照向室内,打扰居民的生活。施工工人使用的大功率的弧焊机在空中焊接作业, 弧光闪烁,会刺伤人的眼睛,使人有一种焦躁的情绪。但国家环境保护法中还没有关于光污染方面的文件。

二、如何强化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策略分析

1.加强文明施工。加强文明施工,首先必须树立环保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环保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环境污染。其次,文明施工的内容必须明确,在现场实现三平一通,加强施工现场各个区域的管理是文明施工的重点内容。毋庸置疑,各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的形成往往和施工现场的管理有着必然的联系,现场管理到位,施工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必然大幅度减少,反之,现场管理紊乱,导致三废、噪音等各类污染存在。所以必须加强文明施工,高度重视环保管理,施工企业可以依据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建立适合自身的管理标准,制定相关文件。在施工之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保护队伍,加强预防为主,将环境保护采取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个人,同时必须加强宣传工作。文明施工是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的必然前提。

2.减少建筑施工现场水土流失措施。在施工现场要建造临时的排水设施,将雨水和冲洗水及时疏导,以减少对地表的冲蚀。对于道路施工,及时夯实填方坡面,并进行边坡面的绿化工作,合理开采砂石料场及借土弃土位置,防止因雨水冲击塌方,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如果施工完毕,要及时进行绿化设计,尽早恢复绿色植被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3.三废污染防治对策

一是水污染防治。对于混凝土等搅拌作业现场,设置沉淀池,并且搅拌后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沉淀池两次沉淀之后才能排放。对于没处理过的泥浆,禁止直接排放。施工过程中随产生的污水,合理控制污水的流动方向,防治污染蔓延,经过沉淀处理过后,才能排入城市污染管线。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绝对禁止污染流出工地,导致工地之外的环境污染。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控制工地食堂的污染,比如设置隔油池等。对于施工现场而言,必须控制油漆所带来的废水污染,杜绝将剩余油漆直接导入地下或者水域,防止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防止大气污染的最有效的措施是在施工现场及时洒水,尤其是现场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采取一定的水量对垃圾进行喷施。对于水泥等粉粒状材料,必须在室内进行存放,必须要露天存放时,应采取严密的遮盖措施。对于施工现场的道路,可以简单采取固化措施,来减少现场车辆运行时所带来的尘土,导致空气污染,并且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超载。

三是废渣污染防治。对于废弃物,应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及生活垃圾应分别集中入垃圾池,适当覆盖并及时清运;(2)木工作业产生的废料应及时回收清运;(3)电气焊废料及废弃的包装材料应及时收集,统一处理;(4)现场的金属废料应及时收集入池。

4.噪音污染防治对策。大型设备作业时,通常会产生很大的噪音,所以对于大型设备施工时,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控制作业时间,并且精细化制定作业时间。然而,当前形势下,很多施工比如连续搅拌混凝土,支模板,以及浇注混凝上等作业,一般都会超出规定的时间带,其所产生的噪音通常难以避免,并且此类作业产生的噪音强度非常高,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噪音标准,尤其是在夜间作业的时候。所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尤其是夜间连续作业时。为减少噪音污染,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对于噪音的控制必须建立现场噪音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进入施工现场时,不得大声喧哗,并且对于高音喇叭进行限制使用,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对于在人工密集区域进行噪音作业时,必须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在晚 10 点到次日早 6 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时,必须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比如设置围挡设备,并且贴出相应的警示牌。另外,对于一些比较陈旧的设备,往往其噪音非常大,尽量避免使用,尽量使用噪音小的新设备,这样能从生源减少噪音污染。

5.施工现场光污染的防治。在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电焊发出绕眼的光芒。例如可以在建筑施工周边围起护栏,遮挡强光向外辐射。

三、结束语

随着社会对环保的重视和对污染控制的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中也必须树立环保意识,努力降低和消除污染降低污染,树立环保意识,同时要建立环保成本的概念。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做到爆破不扰民、泥浆不外流、轮胎不沾泥、渣土不乱抛、管线不损坏、高空不坠物、材料严把关、施工重管理。从而达到降低和消除污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