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例6篇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文1

理的具体控制措施。

关键词:城市噪声;控制;措施

Abstract: based on the nature of the noise pollution and noise pollution sources and the city characteristics are analyzed, and the strengthen urban noise pipe

The rationale of specific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 the city noise;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17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特别是对安静、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的要求,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日趋严重,噪声污染投诉案件也日益增多,市民苦不堪言,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一大公害。

一、噪声污染的性质

(一)、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型污染

噪声污染是声音能量在环境中的过量释放而造成的,其污染的范围与噪声声能所能波及的范围相一致,其污染的程度与噪声源的声能强度成正比关系,噪声源强,则污染重;噪声源弱,则污染轻;噪声源消失,则污染停止。

(二)、 噪声污染是一种感觉性公害

噪声污染只有当噪声声源通过传播媒介与人的听觉相联系的时候,才构成危害。而且对同一强度的噪声,由于人们的身体素质差异、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的不同以及人们所处环境的不同而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的危害结果。

(三)、 噪声污染是一种暂时性的危害

噪声污染随噪声声能的产生而产生,随噪声声能的消失而消失。虽然噪声也能随声音能量的传递而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传播,但绝不会像其他污染物一样在环境体中积累、遗留和迁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只限定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一旦时空发生转移、变化,则该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也就消失。

二、城市噪声源及其特征

城市环境噪声从产生噪声的行业性质和来源上讲,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其噪声来源及污染特征见下表。

城市环境噪声分类统计表

噪声分类 噪声来源 声源性质 污染特征

工业生产噪声 生产设备、辅助设备 固定源 时空分布稳定、源强稳定

建筑施工噪声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搅拌机、振动棒、电锯

打桩机

吊车、升降机 固定源 瞬态无规则、源强变化较大

交通噪声 机动车、铁路机车、机动船舶鸣笛

三轮车、摩托车排气

特种车辆警报器 流动源 时空分布不均、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源强不稳定

社会生活噪声 音像门店音响设备

机械门店加工设备

学校广播

文化娱乐场所音响设备

商业宣传活动

家庭装修、音响 固定源 时空分布较为稳定、周期性起伏较为明显、声源复杂、源强变化较大

三、 城市噪声控制对策

从声源的性质及污染特征可以看出,噪声的控制应从源强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受声点保护等三个方面着手。城市噪声的具体控制对策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类噪声源的日常管理

1、工业噪声

坚持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拥有造成噪声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同时,要求工业企业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必须选择低噪声设备。

2、建筑施工噪声

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内,如居住文化区、疗养区,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特别是在中、高招期间,考场周围白天也要禁止施工。

3、交通噪声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对整车噪声超标的,不得发给行车证。对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所配备的警报器要严肃安装使用制度,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公安部门应根据市区内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行和禁鸣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4、社会生活噪声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各音响门店及营业性的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区域的控制标准。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隔声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文化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应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位于居民区内的采暖或洗浴锅炉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产生的噪声必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一类区标准。

(二)、编制噪声功能区划

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是依法保护和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强化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创建“安定小区”的重要依据和前提。

1、根据现状调查及监测数据,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确定城市噪声污染等级。污染等级可以用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指数PN来衡量。

2、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使用区域的技术规定,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区划范围和各噪声区划单元。

3、在征求城建、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区划方案一定要结合城市的声环境特点及城市总体规划,既要注重城市现状的主导功能,又要结合城市的近远期规划,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与长远性。这样可以使区划在具体执行当中,不会因城市发展而变化很大,维护各标准适用区域的相对稳定性。另外,各区划单元应充分以街道、河流、绿地等自然地貌为边界,界限分明,便于今后的环境监督与管理。

(三)、依法治理老污染源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声源普查结果,对于固定源中源强较大的设备,应根据《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由当地环保部门起草报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可以采取安装减震基座、消声器、隔声门、吸声材料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值,实现达标排放。如果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或经环保部门验收不达标者,应当依法进行关停或限期搬迁。

如果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噪声源消除噪声污染的,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害个人或单位达成协议,经当地政府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四)、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

在城市噪声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以保护人群为目的,优先选择环境噪声污染重、人口相对密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做为建设“噪声达标区”的区域,经过强化噪声管理,使得区域内环境噪声水平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对区域内各噪声污染源有具体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达标区建设的程序为:

1、按照优先选择的原则,选取建设“噪声达标区”的区域;

2、绘制“达标区”地形图,对区域内的人口、建筑物及所在单位等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为建

设达标区提供科学依据;

3、由环境监测部门对区域内的各类噪声源进行调查与测量,提交调查测量结果和分析评价报告;

4、根据“达标区”要求和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情况,对高噪声源进行限期治理;

5、制定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管理措施;

6、由环境监测部门对建设后的环境噪声状况进行重新测量,并提交准确无误的监测报告;

7、建立健全“达标区”的固定噪声源档案和监测资料;

8、对“达标区”建设的组织工作、监测方法、管理和治理措施及各项要求的完成情况和投资效益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建设报告;

9、上级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10、验收合格后由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并公布于众。

(五)、结合城市绿化,扩展降噪措施

试验表明,声波在传播过程中,通过高于声线1米以上的密集植物丛时,即会因植物阻挡而产生衰减。一般情况下,针叶林带能使频率为1000Hz的声音衰减2.8~3.5dB/10m;高30cm的草地为0.7dB/10m;阔叶林带的声衰减值对于不同的声频率在1~5dB/10m。因此,在城市绿化中多种植树木,提高城市绿化率,将有助于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植物减弱噪声的效果与防声林带的宽度、高度、位置、配置方式以及树木种类等由密切关系。

林带宽度:城市中最好6―15m,郊区可以更宽一些,最好15―30m。如能建立多条窄林带,

效果会更好。

2、林带高度:林带中心的树行高度最好在10m以上。

3、林带长度:防声林带的长度大致应为声源至受声区距离的两倍。

4、防声林与声源的距离:防声林应尽量靠近声源而不要靠近受声区,一般林带边沿至声源的距

离应在6―15m之间。

林带的结构和配置:林带以乔木、灌木和草地相结合,形成一个连续、密集的障碍带。树种

应选择较高大的,树叶密集的,叶片垂直分布均匀的乔木。也可以以小乔木、矮灌木与草地

配合使用。城市住宅区可以用一排茂密的灌木,其后加一排高大乔木来隔离噪声;工厂应结

合厂区绿化栽植防声林,以保护生活区与办公区。

树木种类:乔木类比较好的隔声树种有雪松、桧柏、龙柏、水杉、悬铃木、梧桐、垂柳、云

杉、臭椿、樟树、榕树、柳杉等;小乔木及小灌木类比较好的隔声树种有珊瑚树、海桐、桂

花、女贞等。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文2

1 引言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干扰的声音。由于施工中要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频繁的运输材料和构件,挖掘、打洞、搅拌、切割、振捣等工序,难免对产生各种噪音污染,进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引发各种纠纷案件。噪声污染作为一种无形的污染,具有暂时性、局部性和多发性的特点,如果人体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下而未采取防护措施,那么必将给人的听力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乃至职业性耳聋。噪音污染还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心血系统等产生不良的影响。鉴于以上原因,如何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降低建筑施工噪声,减轻对市民的干扰,创造一个安静、清洁、舒适的环境,保证人们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就成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环境管理部门面临的难题。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来源

噪音是建筑施工中常见的问题,也是居民反应最强烈的问题,通常建筑施工噪声占环境噪声源的5%,而各种施工机械又是建筑施工中的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设备和活动有以下的几个施工阶段:

土石方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打桩阶段: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搅拌车等;

结构施工阶段:混凝土搅拌车、振捣棒、电锯、搭拆钢管脚手架、支拆模板、模板修理、外用电梯等;

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阶段:http://拆脚手架、石材切割、外用电梯、电锯等。

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控制对策

3.1相关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的审批力度。

应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重点做好建筑施工工程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工作。各工程施工单位都必须到环保部门登记注册,如实地说明工程建设的阶段性情况,使环保部门掌握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期限、周围人口居住情况,尤其是要说明容易产生噪声的工程设备的安置地点,让环境保护部门预测各施工阶段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内,要求不得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进行严格的审批,应协调好与周围居民的关系,制定有效降低噪声的措施,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3.2加大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和监督。

环保部门应加强管理监督,限制其施工时间及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抽查方式监测其场界噪声,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针对建筑施工噪声集中的特点,环保部门应专门成立施工噪声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尤其是要重点加强对居民稠密区的工程的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地措施进行查处,促进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可根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污染范围、强度向建设单位预征施工场界噪声排污费,以便补偿对周围居民及社会环境造成的损失。

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团体有权提前了解施工可能带来的噪声污染情况,并提出意见,施工单位应听取民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施工单位要不断总结,查找自身不足,并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环保部门对于施工噪声污染严重并且不予以整改的,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保证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3.3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

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要经常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传达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和社会公德,让他们意识到施工噪音的危害,了解降低施工噪音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他们自觉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并进行噪声治理,努力降低施工噪声污染。

3.4合理控制施工现场的机械噪声。

由于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尤其是我国施工机械生产技术比较落后,使得许多施工设备的噪声都比国外同类产品的高,这需要机械制造厂商重视机械工艺改进。应推行清洁生产,必须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施工机械予以淘汰,并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以实现对周边城市环境的保护。

对土方中的挖掘机、拖拉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要想消除其噪声比较困难,但可合理安排台班作业,避免在夜间或中午人们休息时采用这类机械设备进行作业,施工时可在工作区域周边搭设隔音防震墙等办法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产生噪声较大的钢管切割机和电锯等小型设备,在模板支护和脚手架搭设方面使用较多,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来减弱其噪音,如为避免对钢管和模板的切割,可采用定型组合模板和脚手架等。在制作模板支护和脚手架时,可移至房屋地下室等隔音处进行施工,以避免对周边的干扰。

混凝土施工机械的噪音也较大,对于城区重点区域要避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选择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振捣时,振动棒因其自身的工艺原理,噪音较大,应采用和易性较好的、可以减少震捣时间和次数免震自密实混凝土,在工作的施工层周围搭设隔震板等设施,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消除振动棒噪音污染。混凝土输送泵车由于功率大,噪音也较大,但它是高层建筑输送混凝土的重要动力,必要时采用围护隔震措施来减轻其噪音污染问题。

总之,可运用消声、吸声、隔声、隔振等技术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如纤维材料、颗粒材料、泡沫材料等吸声材料吸收噪声的频率较宽,可在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声施工机械附近设置吸声屏,能降低噪声15db(a)。采用阻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抗性消声器、缓冲消声器等消声方法,可有效降低通风机、压风机等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源的施工机械的中高频噪声源。

4结语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文3

一、整治依据

依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西安市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二、整治原则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检查、督促整改为重点,以联合执法为抓手,以完善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辖区政府(管委会)对声环境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

三、整治目标

使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责任分工

(一)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协调各单位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适时调整本市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其商业、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空调、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等固定设备产生噪声及营业性娱乐场所厂界噪声的监督管理。

(二)市城管局负责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及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夜市、烧烤等,产生噪声的集中整治;负责对渣土清运中投诉噪声的监管,会同市公安局严格控制渣土车辆运行路线的审批。

(三)市公安局负责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产生噪声的监管;负责装修、动物经营产生噪声的监管;负责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家庭饲养动物、居民住宅空调室外机、进行其他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的监管;负责全市重点区域及禁噪路段的机动车鸣笛、声响装置及飚车噪声的整治,查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噪声超标问题。

(四)市交通局负责省、国道两侧防噪设施规划和建设,对有噪声污染的路段进行治理。

(五)市市政局负责对市政建设施工的噪声监管;负责市政道路两侧防噪设施规划和建设,对有噪声污染的路段进行治理。

(六)市地铁办负责对地铁施工工地产生噪声的管理;负责对地铁运营中产生噪声的防治和管理。

(七)市建委和市城改办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降噪、防振的产品和材料。

(八)市规划局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提出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噪声控制要求。

(九)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级各新闻媒体在整治期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设专栏,丰富形式,扩大宣传面,营造氛围,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噪声污染整治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治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7月31日)。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一是对重点区域、街道两侧、夜间噪声等各类扰民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开展高、中考及重大活动期间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三是对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责任到人,限期办结;四是对非法的文化娱乐场所、商业销售网点、广场活动、露天烧烤等场所予以取缔;五是按《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超标噪声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三)整治保持阶段(8月至年底)。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持续加大治理力度,按照五个一(一个工作方案,一套工作资料,一本台帐,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确保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惠民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常抓,抓出成效。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主动作为,不推不托,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执法。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和督查频次,严厉打击噪声扰民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加强值守工作,保证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整治方案,并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以工作动态的形式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热线无人接听,投诉无人受理、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追责。

附件:1.西安市2016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任务汇总表

2.市级各部门投诉电话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文4

一、整治内容及目标

(一)整治内容。按照宣传发动结合,完善管理措施与加大执法力度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工业生产噪声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以下,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以下,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整治范围及时限

(一)整治范围。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

(二)整治时限。整治工作2012年3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现有噪声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统计,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本地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本辖区噪声污染限期整治单位。

2.整治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并做到整治一处、验收一处、达标一处,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档案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档。同时,要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市噪声综合整治工作由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协调,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并积极提供噪声治理与监测技术服务。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汇总统计相关数据,编发工作简报,完成全区整治工作总结。

(二)区建设局。负责督促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施工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改善区管道路交通条件,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

(三)区交通局。负责会同区建设局在城市道路和对外公路建设中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做好营运车辆的交通噪声防治监管工作,营运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消声器和喇叭符合国家规定。

(四)区发改局。负责监督淘汰区直属工业企业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工艺;会同环保部门依法对噪声超标的区直属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和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区直属企业在安排计划、组织生产时注重改善噪声环境质量,确保噪声防治措施和资金投入到位;对现有噪声污染的区直属企业加快噪声治理进度,有条件地要尽快实施搬迁和转产。

(五)公安分局。对违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六)区城管局。负责查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餐饮、文化、娱乐等单位;查处在市区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大音量音响器材广播从事娱乐商业活动、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七)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对现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边界噪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文化产业经营单位联合区环保局责令其进行整改;对边界噪声超标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

(八)工商局。负责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对违法排放噪声污染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种无照经营行为。严格审批露天机动车修理和黑白铁、铝合金制品加工等项目,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机动车修理和黑白铁、铝合金加工点。

(九)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现有噪声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统计,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本辖区噪声污染限期整治单位,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建设噪声达标区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噪声污染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噪声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环保、公安、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加强执法工作,依法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文5

关键词: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检测技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同时,城市现代化假设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城市娱乐设施、交通设施以及工业生产设施日益完善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噪声污染也对人们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危害,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噪声污染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但确确实实存在的物理性污染,目前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诉讼案中首位案件。因此,如何有效地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检测和治理,是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

1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含义及其成因分析

1.1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内涵

在如今人们生活的大环境下,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污染问题越变得越来越严重,大气污染、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噪声污染等无处不在。其中噪声污染是目前人们生活中经常提到的话题。所谓噪声,从生理学的角度上来说,凡是对人没有帮助并且使人感到厌烦的一切声音均可成为噪声。而噪声污染则指的是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所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产生影响的现象。环境噪声与其他噪声不同。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物理性污染,也是能量污染,对人类环境的危害巨大。声音从物理角度上来看又可分为音乐和噪声两类,噪声是指各种杂乱的声音混乱在一起而产生的声音。噪声不仅对人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同时还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心脑血管及神级系统。对于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来说,具体可以分为由于施工建设以及交通运输产生的超过国家噪声污染标准的声音以及由于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所产生的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噪声等。于其他化学污染不同,环境噪声具有即时性、多发性等特点,它是由声源产生的,当声源停止发生时,噪声也停止,其对人体的危害是间接性的,非致命的,但如果长期持久性的受到环境噪声的影响,则会影响人心理、生理状况。此外,环境噪声污染还具有分散性以及局部性的特点。噪声源分布比较广泛,对于环境中的影响也仅仅局限于能够听到声音的范围内。

1.2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成因分析

城市环境噪声的产生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来源于生活的噪声污染,另外一类是来源于交通建筑等的噪声污染。生活噪声污染主要受到城市人口密度、城市建筑密度、城市绿化建设以及城市污染源的管理有关,而交通建设等的噪声污染则跟道路交通建设、道路质量以及建筑施工等有关。生活噪声具体来说则是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以及公司宣传等活动产生的噪声,这类噪声都是即时性的,当娱乐场所、商业场所等停止营业时即可消失。而交通运输以及住房建设中产生的污染则是危害较大的噪声污染。此外工业生产噪声也是一种危害较大的噪声污染,其主要是由于工业生产中机械设备运作而产生的。总体来说,环境噪声污染虽然是即时的、分散的,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不容忽视的,因此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与检测尤为重要。

2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带来的危害

2.1影响人身心健康以及日常生活工作

城市环境噪音对于人类身心健康的危害是巨大的,特别是对于人类的听力损伤时巨大的。如果一个人处于高噪声污染的环境中,则会出现耳朵难受等不适症状,但当脱离这种高噪声污染后,这种不适症状则会慢慢消失。而当一个人长期处于噪声污染环境中时,则会对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不仅会损伤人类的听觉器官,严重时还会破坏人的中枢神经以及其他身体器官,从而使人身体状况出现不适,这种危害是不可逆的。另一方面,环境噪声污染还会影响人的心理健康,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高噪声的污染中时,会是人产生烦躁的感觉,从而导致在学习工作中无法精力集中,不仅对于其工作学习效率造成极大的影响,严重时还会使人类产生心理疾病。

2.2影响动植物等健康

环境噪声污染除了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外,还对动植物的健康也危害巨大。不仅会对动物的听力造成影响,还会破坏动物的中枢神经以及内分泌系统等。跟人类别一样,如果动物长期处于高噪声的环境下,也会出现烦躁以及情绪暴躁等状况,从而导致动物出现行为失控的现象,严重者甚至会危害到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

2.3影响社会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

社会经济价值是由于人们的工作而产生的,只有人工作了,社会经济价值才能够得意体现。但当人长期处于高噪声的环境中时,人就会产生焦躁不安的情绪,这会导致人在工作中不能够集中精力去完成工作任务,从而对于公司或企业的生产效益造成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噪声过大时,还会对于某些仪器设备挥着建筑物造成一定的危害,可能会出现仪器失灵或者被破坏而不能正常运行,从而使公司生产速度降低,并且不能够保证产品精度和质量。对于建筑物来说,高噪声还会使房屋出现裂痕或者坍塌等危险,这样不仅对于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还会在经济上是人遭受损失。

3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与检测技术的措施方法

城市环境噪声对于人类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应根据不同需求,对于城市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检测与治理。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使人们在进行检测时变得越来越方便。将计算机技术运用到环境噪声检测中来,对于噪声检测是一重大进步。我们可以采用声音传感器对一定地区的环境声音进行检测,当环境声音超出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时,检测系统则会出现相应的报警,从而使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处理。另一方面,如果无法对噪声源进行控制时,我们应采用吸声、安装消声器等方法及时阻断噪声的传播,并时刻对噪声源噪声频率进行检测,确保噪声不能够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此外,对于交通运输以及房屋建筑时产生的噪音来说,这类噪音是可以通过人为控制从而降低的。对于交通运输产生噪声来说,我们应加强对于车辆的检测,严格遵守城市车辆运输条例。同时在交通道路两侧还应设有防噪声板,减小噪声的传输,从而降低道路运输噪声对人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减少环境噪声污染还应该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做好城市建设规划工作。

4结论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类正常生活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检测,对于人类生活和工作意义巨大。本文从环境噪声定义以及环境噪声污染成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环境噪声造成的危害进行详述,最后提出一些解决措施。加强环境噪声检测,控制噪声污染,对于实现我国城市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赵一山,马山江.城市环境噪声预测与分析研究进展[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刊源,第一章下.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为目的,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整治、有效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扬尘、噪声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管局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是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和实施。

三、工作目标

做到工地把扬尘污染、噪音污染降到最底限度。进出车辆必须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达到考核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时间

2013年5月至12月。

五、整治范围

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及运砂石车辆。

六、整治内容

全面落实和加强扬尘污染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形式,使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问题有改善,市区道路无扬尘。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对施工工地设置围墙,进出口及场内必须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不得带泥上路,对洒水降尘湿法作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各施工工地必须符合《贵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要求:“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高度最低不少于2米);工程脚手架处则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工地,清除积土、堆物;工地进出口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运送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时要采用密闭方式;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求对泥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等规定。

2、建筑工地渣土车辆管理。按照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必须密闭运输,车轮冲洗干净,车身整洁卫生,泥土不得。严重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盖棚,车轮不冲洗干净,沿途抛洒及恶意倾倒问题。

3、建筑工地噪声管理。对在建施工工地夜间施工进行严查,切实做到无延时作业,超分贝作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作习。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