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例6篇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文1

冬季施工防火活动方案范文1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冬季施工防火活动方案范文2冬季北方气候干燥,大风天气较多,是火灾多发季节;且冬季易出现大风、大雾、大雪、冰冻等灾害,西部峰景项目地处市区中心,周围多是政府机关,因此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了保证施工中的安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1、进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必须报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在登记备案后,统一放在项目易燃、易爆品库房,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楼层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2、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办公区、生活区的灭火器、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消防设施统一布置。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办理动火证手续,动火必须有专人看火,看火人在看火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水。

4、库房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油漆配料房等部位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在以上库房10米范围内从事动火作业。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建设施,严禁冬季用易燃材料保温

6、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阻塞消防道路,设施周围3m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7、拆除模板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且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拆除。冬季雪后、地面结冰时,模板安装施工人员要防滑、做好安全防护。超过6级风时,禁止吊装大模板,大模板要做好防8、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方可作业,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操作。

冬季施工防火活动方案范文3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地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作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电炉、电褥、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三、重点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政办传〔20XX〕20号)要求,为预防和减少各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大检查,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抓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进行抽查。检查重点:一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二是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竹木堆放场地、办公室、宿舍、厨房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箱、电闸、电汽焊的安全使用情况;四是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工地的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明火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每次工作完成后要仔细检查作业场所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认无误后,才准撤离。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明火作业的检查监督,在作业人员离场后要进行一次复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一旦发展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通知医护、消防、公安、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人数。

三、有关要求: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文2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许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因电焊、电线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央视新建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工地火灾等都属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笔者通过深入在建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在建工程火灾案例,结合笔者参与孝感在建工程的检查,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由于多系临时工,多为市区附近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管理人员赶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管理,随意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多为此类原因引发。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现场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 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时,一些工地受场地制约,没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用火用电不规范,易引起火灾。新时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建造,各种用电设备多,临时线路多,线路纵横交错点多,一旦发生跑电或漏电,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随意动火动电或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动电的现象,电焊、气焊等火花飞溅到可燃装饰物或防保网等可燃物品上极易引起火灾。

(五)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建筑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从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相当数量建筑工地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二是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却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新《消防法》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以笔者所在的孝感市为例,根据湖北省总队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记录表》,明确了在建工程责任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强化在建工程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备以下安全使用条件: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2、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人员岗前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文3

【关键词】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应用;保护措施

1.防火卷帘的概念、种类、和常见问题

1.1 防火卷帘的概念。防火卷帘是一种发生火灾时,起到隔火、隔烟。隔热功能的一种特殊卷帘门。在阻止火灾蔓延、防烟扩散有着巨大的作用。

1.2 防火卷帘产生背景。现代化的大型建筑中设立防火墙已经非常困难,所以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明确规定了:在防火墙使用困难的场所,防火卷帘可以代替防火墙使用。防火卷帘可以起到防火墙的作用,而且工程成本也比较低,所以现在的大型建筑中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

1.3 防火卷帘的分类。防火卷帘有几种获得业内认可的几种分法。一是,按照防火和防热辐射性能可以分为普通防火卷帘和特技防火卷帘。二是,按照开启方向分为垂直开启防火卷帘和水平卷起防火卷帘;三是,根据结构形式的不同分为单层帘片钢质防火卷帘、复合材料防火卷帘。四是,按照耐火极限可以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防火卷帘门。当然还有很多种分法,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

1.4 防火卷帘常见问题。防火卷帘的使用虽然已经获得业内认同,但是标准尚没有得到统一,具体体现在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系统归类上。不同的安全手册和设计人员会根据自己的习惯采用不同的办法而不是统一的制式,这就使得防火卷帘可靠性上大大折扣。这样就使防火卷帘在资源浪费,水量多少,工程成本方面有了非常大的探讨空间。

1.5防火卷帘相关的数据。防火卷帘耐火极限和系统喷水时间不能低于3小时喷头间距2.0m以上最好;喷水点高度大于4米,每秒钟一米的喷水强度不低于0.5L。

2.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

2.1 三种常见的喷水保护做法:一是,从自动喷水系统中接出一条水管,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立喷头;二是,设立单独的喷水保护系统,在防火卷帘两侧密集设立喷头;三是,从消火栓处接出管路。其他还有多种喷水保护做法,大家可以在实践中多掌握和了解。

2.2 防火卷帘喷水保护水量计算方法。因为不同的设计方法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不过,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安装防火卷帘喷水保护方式,计算时都要考虑卷帘的长度和高度。这里简单列举一下普通钢质防火卷帘的冷却水量,以卷帘高度为4-9米时:Q=[0.5+(H-4)・0.1]・L。

2.3普通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介绍。普通防火卷帘一般采用钢质制作而成,采用加装的冷却水幕保护。通常做法是,在防火卷帘两侧火灾一侧安装密闭喷头,朝向卷帘,喷头出水强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实施。普通防火卷帘的优点是,价格比较便宜,适用范围广。缺点在于,用水量比较大,对防火卷帘的高度和宽度都有一定的数值要求。

2.4 特级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介绍―以气雾式防火卷帘为例。特级防火卷帘是在常规钢质防火卷帘基础上加装了喷雾冷却装置和特制的X形凹槽,当发生火灾时,喷雾装置喷出气雾,气雾会在帘片上形成一层均匀的、持续流动的水膜从而有效起到防火降温的作用。实验证明,气雾式防火卷帘还可以有效稀释空气中的烟尘。最重要的是,特级防火卷帘的用水量比普通防火卷帘的用水量少很多,大大减轻了用水负担。

2.5 在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研究中和工程实践中,业界统一了三种做法:一是,采用普通防火卷帘时,需要计算防火卷帘的高度和水管的长度,根据防火区域的大小来具体计算。针对普通钢质防火卷帘,建议使用独立的冷却喷水系统,以免发生火灾时,喷水保护措施遭火灾破坏而不能立刻投入使用;二是,采用特级防火卷帘时,尽量将消火栓系统和喷水装置合在一起考虑,可以增加消火栓的供水量。三是,特殊区域采用的双帘无机复合防火卷帘时,不应采用喷水冷却系统。

3.防火卷帘喷水保护措施的不足

3.1 防火卷帘和防火墙。虽然目前,人们大量利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但是并不是防火卷帘并不能完全替代防火墙。虽然理论上,防火卷帘可以达到耐火3小时以上,但是并不是防火卷帘每个部分都可以禁住高温长时间的烘烤,比如防火卷帘的核心部件-机械传动部分。所以在我国相关规定中阐明了可以在适当地方适当的使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但不提倡全部使用防火卷帘。

3.2 防火卷帘后期维修有困难。由于初始设计问题和建筑商、运营商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当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后,很少会派专人维护防火卷帘,导致发生火灾时,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设施不能够很好的起到防火隔热的作用,严重的还会加重部分区域的烟尘。

3.3 防火卷帘的喷水设施设置不合理。建筑商为了方便考虑,一般会采用将防火卷帘的喷水设施和消防栓连到一起,当发生火灾时,共用一个供水系统和水路。这种措施,开始很被人认同,因为这样做可以有效的节约成本。但是后期人们发现,共用一个水泵时,消防卷帘两侧的自动喷头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所以设立一个独立的供水系统是非常必要的。

3.4 对防火卷帘喷水供水管重视不够。当发生火灾时,火势往往会迅速发展,威胁到防火卷帘喷火供水管的安全,由于喷水龙头设在防火卷帘两侧,温度要比防火卷帘高,所以对龙头的要求就更加严格才对,但是目前从采购角度来看,人们往往会只顾看帘叶忽视了龙头和供水管的安全耐火性能。同时建筑设计人员也不会考虑龙头位置和供水管位置除非投资方要求。这就造成了,发生火灾时,水管和龙头被融化,防火卷帘失去防火功能。

3.5 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问题比较多。市场上人们采购时往往重视帘叶忽视防火卷帘的配套设施。设计人员虽然将火灾探测器装上,但是由于后期保养不够或装置本身有问题,导致发生火灾时,设备的灵敏度不够防火卷帘不能及时放下,喷水保护措施不能正常启动。

3.6 对背火面温升的理解。正常情况下,背火面温升是判断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就是单位面积的可耐温度。部分采购商不能正确理解背火面温升,采购普通的防火卷帘当做特殊的防火卷帘来应用,不设喷水保护措施,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直接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4.结束语

虽然目前,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还有很大的问题存在,但是随着防火卷帘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消防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越来越深入的研究,国家立法和规定也逐步规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防火卷帘的喷水保护措施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 《钢质特级防火卷帘使用说明书》,深圳鹏基龙电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文4

【关键词】劳动密集;消防安全;措施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迅猛发展,成为当地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材料资源丰富、国内市场需求逐步加大,这些有利因素都促使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增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解决劳动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政府的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采取了一些推动企业发展建设的有力措施。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存在较多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将会给社会及人身都带来巨大影响。

二、当前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目前,服装、制鞋、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是以皮革为主、化工原料为辅的易燃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可燃物品以及甲苯、溶剂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在使用时都极易发生燃烧,引起火灾的发生。这些物品燃烧后会大量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物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烟气,阻碍员工逃生,给员工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劳动密集型企业负责人往往重效益、轻安全,在有限的空间内,不顾相关消防法规定要求,占用防火间距等最大限度地堆放生产材料,致使厂房和生产车间内火灾荷载密度急剧增加,火灾危险性增大。

(二)消防安全先天不足,火灾隐患突出。大部分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没有很好地进行消防规划,“先建设后审核”、“先投入生产再审核”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企业在施工阶段违规建造,消防车通道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有效的火灾扑救。加之与周边建筑没有保持相应的防火间距,建筑毗连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灾蔓延趋势。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等建筑耐火等级较低,一旦起火,由于建筑构件抗御火灾的能力低,在较短时间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三)建筑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企业基础消防设施薄弱,特别是室内外消火栓的数量严重不足,消防用水严重缺少,火灾发生后难以扑救。有的企业,厂区内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灭火器配置不合理、选型不符合要求,将直接阻碍初起火灾的扑救处置,加速火灾蔓延,增加火灾危险性。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多数企业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措施不到位,无专人负责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现象严重。部分企业老板及员工对消防安全认识不足,不懂消防器材的操作和初期火灾的扑救,致使火灾连续发生。同时对原料、成品仓库等重要部位的管理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能正确处理防盗和防火在关系,存在仓库与车间混未进行防火分隔、仓库内垛距、灯距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未落实整改措施和临时的防范措施,极易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防火安全措施

(一)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指导。对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分类建立台账。根据企业的特点分类进行指导,规范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自身安全保障行为。结合此类企业逐步建立起操作性强、切合企业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动用明火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并结合企业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使之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二)部门联动,加大监督力度,共筑消防安全防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业主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指导业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力争以有限的整改资金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坚持严格执法,坚决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足等老大难问题。同时要定期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法人代表会议,增强法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要从上至下解决企业内部火灾隐患问题。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严格依消防规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设计建设,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要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面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整改力度,细化分解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制,不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企业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此外,企业要立足实际,组织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运行的完好情况、安全疏散设施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等内容。

四、结语

劳动密集型企业量点面广,发展迅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针对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应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检查,排除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同时把消防宣传培训教育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各类人员消防素质。

参考文献

[1]张永俊.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及对策分析[J].山西建筑,2015(23).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文5

关键词:消防安全;检查

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特点

1.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

所谓大型活动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小型活动而言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每场次活动有1 000人以上参加的面向社会公众的群众性活动。

1.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特点

(1)规模大。在短时间内在有限的空间内聚集大量的人群,这些人群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熟悉所在场地环境的安全情况,不了解活动中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2)临时性。为了满足活动的需求,经常会有一些临时搭建物或新增的设备设施,包括搭建临时主席台、看台。这些新增的搭建物和设备设施,大多没有经过试运行的安全检验,使得活动举办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不安全状态。为了举办大型活动效果的需要,往往需要临时拉接电源线,包括照明线、广播扩音设备电源线等。

(3)协调难。由于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涉及的单位多、部门多,协调和沟通比较困难,容易出现安全管理盲点和死角。

2 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大型群众性活动存在的诸多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分析,除人为破坏和恐怖袭击外,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电气引起火灾。据火灾统计资料显示,30%左右的火灾是电气原因造成的。电气火灾成因多见为,照明灯具引燃其近旁的织物、纤维、纸张等可燃物扩大成灾;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电气线路接触不良或超负荷过载发热引燃电线包复材料起火,电线漏电、短路产生电弧火花引燃可燃物,等等。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内,用电设施比较多,临时拉电更多,引发电气火灾的可能性就相应增大。

(2)明火管理不善引起火灾。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如庙会、展销会、招聘会等场所,往往会设有临时餐厅、小吃摊位等,随之就必然出现厨房用火,甚至出现液化气钢瓶作燃料和卡式炉等等之类的烹调明火。对这些明火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很有可能引发火灾。

(3)吸烟不慎引起火灾。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人员众多、繁杂,吸烟者难以禁绝。有的在活动场所抽烟,有的吸烟者将未熄灭的烟蒂扔在废纸篓里,凡此种种,极易引起火灾。

(4)放烟花引起火灾。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往往会燃放烟花爆竹,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惯,又是活动特别是节庆活动热闹造势的需要。但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

3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3.1活动场所的合法性

主要检查建筑物或者场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通过审查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检查大型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如果使用公众聚集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还应检查该场所是否通过了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如果室内活动场所没有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或没有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该场所就没有具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合法条件。

3.2临时建筑的安全性

对于为举办活动而临时搭建的建筑,主要检查其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检查临时建筑的防火性能即建筑承重构件、建筑围护结构、建筑屋面材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检查临时建筑采用的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对有阻燃性能的材料应检查其消防检测报告;检查活动临时舞台、临时看台的消防安全情况。

3.3安全疏散的可靠性

(1)对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室内活动场所,主要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抽查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及前室的防火门常闭状态及自闭功能情况;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人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否从内部开启,是否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控制室的显示情况;检查带有电子门禁系统的安全疏散门在火灾报警状态和失电状态下自动释放的情况。在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抽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2)对搭建的临时活动场所或室外活动场所,主要检查是否设置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其数量、宽度和距离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4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对室内活动场所,主要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对室外活动场所,主要检查室外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室。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其对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的熟悉情况。测试消防控制柜主备电源切换运行情况;测试火灾自动报替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联动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测试消防电话通话情况;测试应急广播的播音情况;测试报警信号和相关消防设备动作信号的反馈和显示情况。

(2)检查消防水泵房。检查消防泵房消防电源、应急照明和内线电话设置情况;检查消防泵房的管理制度情况;通过放水启动、远程控制和现场操作等方式,测试消火栓泵和喷淋泵的起、停和主备泵切换功能,并检查其供水压力情况。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楼层或不同的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个探测器进行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火灾优先报警功能试验;抽查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报警测试。核查控制设备对火灾报警、故障报警信号的反馈情况,联动控制设备动作的显示情况。

(4)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湿式报警阀主件情况及其前后阀门的开启状态,在湿式报警阀控制范围的最不利点进行末端放水,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并核查消防控制室的报警信号反馈和消防水泵的联动启动情况。

(5)检查防排烟系统。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人工手动方式启动风机,核查送风口、排烟口开启情况。通过报警联动,查看排烟口和阀门动作是否正确,查看风机是否正常启停。查看风口气流方向,测试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实际效果;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反馈情况。

(6)检查防火卷帘。抽查一个楼层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卷帘门,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现场手动方式进行启动、停止测试,查看防火卷帘下降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反馈情况。

(7)检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在最不利点处抽查室内消防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并按下启泵按钮,核查消防控制室启泵信号显示情况和消防水泵的远程控制启动情况。

(8)检查室外消火栓系统。抽查室外消防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同时检查消防栓系统和水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的标识情况.

(9)检查灭火器。抽查活动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检查其适用性、有效性和充足性情况。检查灭火器布置的位置、距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5消防救援的保障性

检查建筑物或活动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是否被占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查看活动场所周边是否有消防水源。对于需要派消防车驻防的大型活动场所,应检查消防车停放场地是否有利于消防车快速出动,是否有消防车可以停靠的消防水源,查看天然水源的水质、水量、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3.6电气燃气的安全性

(1)对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室内活动场所,主要应检查单位定期对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维修保养和检测记录,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查活动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情况。

(2)对搭建的临时活动场所或室外活动场所,应检查供电设备与用电设备是否匹配,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照明灯具的安装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燃气燃油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3.7安全管理的严密性

(1)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情况,主要是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是否建立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

(2)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3)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明确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4)检查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是否结合活动的时间、空间、规模、人员等特点采取了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措施,包括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措施,加强消防器材配置措施,应急事件的处置措施等。

3.8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1)通过查阅资料,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安全组织机构,是否设定了具有针对性和正确性的火情报告和通讯联络程序、火灾初期扑救和指挥程序、应急疏散组织和指挥程序、物资保护和安全救护程序;是否有各种事件事故的相应对策措施、社会各种资源的组织和调度利用措施、各时间段和各区域人流的分布疏散措施等。

(2)通过询问人员,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及员工或工作人员对预案的熟悉、掌握程度。

(3)通过演练抽查,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组织实施情况、针对性情况,及时发现预案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指导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修改完善预案。

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消防机构应在其举办期间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检查是否落实了相关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岗位人员,特别是重要设备用房或现场重要设备旁边是否有人值守,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对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和不安全现象的,应及时督促指导改正,并依法处理。

防水动火安全措施范文6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xx华鹏瓶盖有限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各分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3 依据

4.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4.1 新进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4.2 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基建队以及外来参观人员入厂也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 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应纳入定期教育计划中进行培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4 凡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危险品专管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7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5. 防火巡查规定

5.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

5.2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3 巡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4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5.5 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6 巡查消防设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7 纠正制止违章行为。

5.8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9 做好巡查记录,同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5.10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6.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6.1 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要处于正常状态。

6.2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3 严禁在安全出口道上锁、遮挡或覆盖。

6.4 严禁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6.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7. 值班规定

7.1 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并按检查要求进行巡逻。

7.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或中途脱岗要提前办好委托手续。

7.3 密切注意厂区的治安、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注意生产用电、用火情况。

7.4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7.5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8.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8.1 消防器材分布在各部门并由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保管。

8.2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维修。

8.3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要保持干燥,防止霉烂、锈蚀。

8.4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准圈占、埋压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

8.5 消防设施如需要拆除、移位、挪用时,必须由负责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重大改动,必须经高层管理会议决定。

8.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9.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9.1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9.2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一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顿。

9.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环保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由安全环保部写出火灾隐患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9.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0.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1 根据企业内部的火灾危险性,全公司内严禁吸烟。

10.2 生产作业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公司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证措施,现场专人监护,在规定地点、时间内由指定动火人动火,使用完毕需检查现场,确实无误,方可离开现场。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3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蚊香、电热器。生产、实验用明火炉须批准。

10.4 经批准同意动用明火源,但严禁用易燃液体引火。

10.5 重点部位要制定相应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0.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1.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1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应由专业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作业人员操作。

11.2 电气设备线路不能超负荷运行,辖区电工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 消防设备用电的电气线路应定期检修保养。

11.4 电闸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11.5 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周围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11.6 用电保护装置规格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燃气开关阀门要完好。

11.7 防雷静电接地设施保持性能良好,每年定期进行检测,电阻不得大于10W。

11.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要求。

11.9 各种照明灯具的发热部位不准直接接触建筑物的可燃构件、配电板、插座、继电气、空调器等5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1.10 电气线路设施每年定期进行彻底检查,线路老化、破损,要及时维修。

11.11 因工程需要须拉用临时电线应报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用后即拆。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12 本规定由工程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

12. 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1 使用和堆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间和仓库,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可燃物,须保持环境整洁,过道畅通。

12.2 化学品仓库应按规定存放整齐、通风,并保持室内恒温。

12.3 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要熟悉物品的性能和预防应急措施。

12.4 危险品仓库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担任安全专管员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核准方可上岗。

12.5 对渗漏散落遗留地面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2.6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2.7 本规定由储运部负责组织实施。

1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13.1 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

13.2 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13.3 每季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能力。

13.4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4. 消防应急预案

为确保公司消防安全,针对企业的特性,在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同时,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组织救护,控制和减少事故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4.1 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网络图:附图

14.2 应急处置程序

a. 当突发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按事故应急组织体系自动进入实战状态,听从指挥体系指挥,组织抢险工作。

b. 要保证通迅联络系统畅通,做到信息准确无误,有效地控制状态发展。

c. 要确保可运用的车辆,服从指挥调配,及时快速地运送人员、物资。

d. 在有关人员未赶到之前,进行现场自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事故调查。

e. 组织做好事故现场及后勤保障工作。

f. 具体按事故类别进行安全处置。

14.2.1火灾事故

a. 无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失火,都要立即报警,并组织员工充分利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进行扑救,因为在火灾初起阶段是最容易扑救、扑灭,但千万不要见了火就惊慌失措,要沉着。

b. 在扑不灭的情况下,一边要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疏散要组织分工,熟悉现场的人员来维护秩序,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或踩伤。

c. 火灾发生后,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有组织地进行物质疏散,特别是离火近的,汽油、柴油及有气体的钢瓶或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d. 发生火灾时在高楼处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营救,防止跳楼。

e. 火灾扑救应急流程具体见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14.2.2天然气泄漏安全处置

a. 天然气容易泄漏的部位主要是:法兰协定接封面,玻璃板式液统计垫片,气、液相助料管道,气、液物料管送阀门,安全阀及焊接处,一旦泄漏后极易占据较大空间,扩散范围大,易形成爆炸性气云,如遇火源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大面和火灾。

b. 处置泄漏的措施有:

1. 发泄漏信号,通知邻近、周围禁止各种点火源出现,并向安全地带(上风口)疏散。

2.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现场的人员严禁携带和使用不防爆的手机,BP机,对讲机、手电等,控制和消除泄漏扩散区域内的一切点火源(如静电、电火花、摩擦、剥离等产生的点火源)。

3. 设法堵漏,堵漏时严禁使用发火工具,堵漏现场及扩散区域内应尽量减人员,堵漏操作人员应作全身气密性防护,并将全身淋湿,防止发生爆燃后造成全身性烧伤。

4. 启用固定冷却水系统或消防车辆对设备喷水保护,防止天然气扩散至泵房接触电气火花引起爆炸,破坏冷却系统或使罐体开裂,造成严重事故。

5. 飘散的气体进行吹扫,因天然气的气体比空气重,飘散的气体可长时间停留在低洼处,因此要用水蒸汽或喷雾水来进行吹扫,进一步来消除因泄漏可能造成的爆炸和着火的危险。

14.3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时的安全处置

14.3.1电气火灾的特点

电气线路和设备发生火灾,一般形成两种情况:

a. 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后,将周围的可燃物引燃;

b. 电气线路和设备本身的燃烧线路起火往往形成一条“火龙”处置电气线路和设备火灾的关键是,既要防止人员的触电伤亡事故,又要尽快将火势控制往或扑灭掉。

14.3.2灭火时的安全处置措施

a.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对于有电线落地,已形成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场所,一定要划出危险区域,标志明显,专人看管,以防误入而伤人。

b. 迅速切断电源,保证灭火顺利进行,具体方法是:通过各种开关切断电源,但关掉各种电气设备时,拉闸的动作要快,以免在拉闸过程中产生的电弧伤人,通过剪断电线来切断电源,对于架空线,应在电源来的方向断电,对于扭在一起的合股线,应分开剪断。

c. 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扑救: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剂通常有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等,在喷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一般情况下,距着火电气1 –2米以外都认为是安全的。

d. 采取安全措施,带电灭火。用室内消火栓灭火是常用的重要手段,但用水带电灭火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即扑救者要穿戴绝缘手套,胶带纸或均压服,在水枪喷嘴处连接入地导线,水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10米,射水时用弧射以增加水柱长度减小电流强度,采用间隙式射水,使用喷雾水枪喷射雾状水等,使水流不连续,电流不能形成回路,使用洁净水灭火等,以保证人身安全和有效地进行灭火。

14.4异常气味时的安全处置

14.4.1火场气味的产生及其性质

在火场上遇到有毒气体,是因供氧不足而产生的一氧化碳,以及氯化氢,二氧化硫,化物等燃烧生产物,在一些特别场所还会遇到一些异常气味,难以报清气味的种类,火场的燃烧生产物和一些气体对人体有很大危害,有些气体还有着火,爆炸危险,为保障火场内的人员安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4.4.2防毒的安全措施

a. 查清毒气的种类和扩散的范围,并尽快通知有可能遭受毒害的人,让其尽快撤离或将门、窗关闭。

b. 在房间内发觉有毒气或异常气味时,应尽快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

c. 在查清毒气种类和范围的同时,应尽快找出毒气的泄漏地点,并想尽办法进行堵塞,止住泄漏。

d. 对已出现的各种有毒气体,可用喷雾水进行驱赶,驱赶时应尽量站在上风方向,借助风的作用增强驱赶效果,并能有效地防止人员中毒。

e. 在有毒气体或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各项作业时,必须使用各种呼吸保护器具或用湿毛巾、口罩等简便器材进行防护,如出现头昏、恶心,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及时进行救护。

14.5事故安全处置,下列相关人员须亲临现场

a. 一般事故发生:值班干部在场组织抢救外,部门经理必须亲临现场,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委会主任。

b. 重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当事部门经理、厂长、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工会主席、安委会主任。

c. 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当事部门专管员、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基建主管、安委会主任。

14.6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指导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实施。

15. 发生火灾报告规定

15.1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进行火灾扑救。

15.2 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15.3 火灾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情况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提出有关火灾处理意见。

15.4 吸取火灾教训,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以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15.5火灾报告具体流程按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执行。

15.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6. 消防安全管理奖罚规定

1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无火灾事故,对单位防火负责人,根据目标管理责任进行奖励。

16.2 班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无违章情况,由车间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奖励。

16.3 专(兼)职消防员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出色,无事故,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16.4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显著成效,视贡献大小进行一次性奖励。

16.5 对及时发现火灾因素,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视情节给予奖励。

16.6 对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及其他见义勇为行为,视情节给予奖励。

16.7 企业防火责任人,分厂部门防火责任人,不发行职责,责任制不落实,火险严重,未能积极整改,对防火责任人罚款。

16.8 班组安全制度不落实或违章发生火灾的,对直接责任者进行罚款。

16.9 擅自动用明火、吸烟等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按公司现场管理条例罚款。

16.10 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使用电气具,视情节罚款,发生火灾加重处罚或辞退,严重,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