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范例6篇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范文1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优化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网络教学平台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069-04

一、前言

优化设计是工程设计中重要的科学设计方法。最初在20世纪50年代,应用数学领域发展形成了以线性规划和非线性规划为主要内容的数学规划理论,应用于解决工程设计问题,形成了工程设计的优化设计理论和方法。随着优化设计理论和方法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优化设计在各个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优化设计在农业工程领域也有着重要的应用。因此在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中,开设优化设计课程,学习优化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培养分析和解决优化设计问题的初步能力,为将来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打下一定基础。

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优化设计》课程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是昆明理工大学工学专业之一,其开设背景是2000年5月,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条件,结合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西部开发和云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针对以工业化改造传统农业过程中对农业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特点,经有关专家认真论证研究后,昆明理工大学于成立了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建院以来,在学校领导下,农业工程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办学规模、实验室建设、科研建设、对外联合办学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积极为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作贡献。学院坚持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在理工大学综合办学条件下农业工程类高级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力强、素质高并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本科应用型人才。现设有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和园林四个本科专业,设有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和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五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昆明理工大学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具有特色和优势。昆明理工大学的办学理念是建设理、工、文、法、经、管多科性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生源情况是: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成为我省和西部地区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重要基地。生源来自全国各地。昆明理工大学理、工、文、法、经、管多科性协调发展,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学科综合优势十分明显,而且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的主要学科基础正是学校的一批优势学科。这就使得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能很好地汲取学科交叉的优势,在学科交叉中获得新的生长点,使专业得到再生和发展。同样,依托学校理工综合优势,对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改革将形成有利条件。与从农业院校中成长起来的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相比,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工程素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上具有无以比拟的优势。《优化设计》课程正是突出专业理工特色和优势的一门学科基础课。在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中,《优化设计》课程一直列为学科基础课,旨在培养学生的工程设计能力,掌握科学的设计方法,培养学生在农业机械领域的工程设计能力,突出学生的理工优势和特色。

三、《优化设计》课程特点

优化设计是现代设计方法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设计方法,《优化设计》课程已经成为高校普遍开设的重要课程之一。《优化设计》课程以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更新教育观念,坚持“强化基础,恰当拓宽,提高综合能力”的原则,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程设计能力的培养,向以“知识、技能、方法、能力、素质”综合培养目标的教育体系转化。《优化设计》课程将“基本设计方法”与“优化设计思想”紧密结合,着重介绍优化设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学习优化设计方法的实用程序,使学生在学习“优化设计方法”的同时,也能够获得工程应用能力的训练。进而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学思维方法。通过《优化设计》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优化设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掌握常用优化方法的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熟悉常用工程软件的优化分析和计算的功能,了解优化设计在工程设计方面的应用。所以,学生应达到下列四个基本要求,一是树立工程优化设计和优化决策的思想;二是掌握优化设计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三是了解常用工程软件进行优化分析和计算的功能;四是具有解决工程设计中一般优化设计问题的能力。优化设计的教学大都是基于机械优化设计的。因此,以优化设计理论为基础,以计算机为工具,将优化设计方法用于机械设计中,形成了机械优化设计,成为优化设计的典型代表和重要内容。机械优化设计是机械现代设计方法中的重要方法之一。在国内大多数机械类本科专业中,大都开设了机械《优化设计》课程,为将来从事机械设计工作打下一定基础。甚至也有很多机械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有机械《优化设计》课程,进行更深入的理论学习。《优化设计》课程的教学改革,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从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因此,结合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培养,开展《优化设计》课程教学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四、教学内容改革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范文2

专利保护的必要性

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可以优化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发展环境。由于农业机械化技术具有高效益性,其进入市场后可以转化为高效能的农业生产力,给农机产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它激励着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使得更多更先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诞生并服务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争夺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的现象,由此滋生出一系列的财产权益纠纷问题,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发展环境变得十分不稳定,使得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受到损害。因此,必须加强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从农业机械化技术的设计、开发和应用各个环节对其进行专利保护,避免不法分子非法侵占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科研成果,合法确定农业机械化技术成果的归属,进而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和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的合法利益,提高科研人员研发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创新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企业开发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市场积极性,从而保证农业机械化技术在农机市场中的有效应用,更好地推动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在健康的发展环境里持续发挥其社会效用。

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可以增强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竞争力。我国国内农机市场每年的农机技术产品销售量十分庞大,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农机技术产品在世界农机行业中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农机市场中假冒、盗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制造伪劣的农机产品等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大量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损害了农业机械化企业在农机市场上的的技术竞争力。因此,必须加强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从法律和制度上切实保障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机市场的农机产品竞争,使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能够在国内外农机市场中凭借先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获得优势竞争地位,在应对国内外市场中出现的专利侵权现象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更坚决地打击侵犯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的不法行为,进而提高我国农机技术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可以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可以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健康持续发展。其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机产品的质量和农业机械化的作业水平,实现消费者和农机企业双赢,而且还有利于整个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我国农业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进程。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需要先进的农机产品,更需要高技术含量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来推动先进农机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因此,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鼓励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不断创新,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科技兴农的进程,使更多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从而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业产出,不断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专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法律认识薄弱。首先,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申请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够。许多科研人员和农业机械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重视大都放在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推广运用上,忽略了及时有效地申请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以致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常常是出现了侵权事件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许多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对申请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专门机构。科研人员研发出新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后,权利主体在申请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过程中不够严谨,农业机械化技术在未完全取得专利保护前极易泄露被窃取,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被抢占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次,相关人员和企业运用专利权保护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法律意识不够。农机市场中存在的假冒、盗用农业机械化技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关人员和企业没有及时有效地运用专利保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是因为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和法律认识薄弱,由此可能引发更多的假冒、盗用农业机械化技术等侵权行为,在应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侵权行为时,也常常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自我救济能力较弱。不仅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的扩大,甚至一些企业放任侵权行为的存在,这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较晚,在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欠缺的地方。目前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对农机行业进行统一的规范,对农机行业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更是缺少相应的法律管理和保护。虽然各省市都颁布了《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但涉及农机机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规定还比较少,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立法严重滞后,制约了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立法,形成有效的法律保护体系。同时,在我国现有《专利法》的规定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方面,专利保护的成本过高,使得许多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为节约成本而不愿申请专利保护;另一方面,专利申请的审批期限过长,效率不高,一些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因此不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申请专利保护;再者,对侵犯专利权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弱,这使得许多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认为申请专利保护的意义不大,从而放弃申请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有些取得了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的企业在面对侵权行为时甚至放弃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严重地影响了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申请和运用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积极性。

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不够。我国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十分有限。首先,缺乏有效的专门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维权机构。许多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自身的发展不够完善,企业内部缺乏相应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配套制度,在应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侵权行为时,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整个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专利保护来看,我国也缺乏统一的专门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维权机构,农机主管部门内部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维权机构,能够处理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侵权事件的专业人员也十分缺乏,因此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中出现的专利权纠纷提供的维权帮助十分有限。其次,由于缺乏专业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维权机构,我国在应对国际农机市场中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侵权纠纷时,国际维权之路也走得十分艰辛。因此,随着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的不断发展,农机市场出现的大量专利侵权案件,急需一个权威性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维权机构来引导科研人员和农业机械化企业运用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次,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执法力度也远远不够。许多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权有限,主管部门多而杂,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够,因此很难形成统一的执法保护行动,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执法力度显得十分薄弱,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不完全到位。甚至有些还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导致主管部门在农业机械化技术侵权事件处理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农机企业的维权显得十分艰难。此外,虽然农业机械化技术产业中的专利侵权事件大量存在,但农机企业采用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却相对较少,农机行业中发生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多数以法庭调解和民间调解的形式结案,也存在着诉讼数年之久的专利侵权官司以不了了之而告终。一些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农业机械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不能及时、公正地裁判,使侵权纠纷无法及时得到解决,这不仅无法有力打击侵权行为,也使得许多农业机械化企业对诉讼维权丧失信心。

完善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途径

完善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法律体系。首先,应尽快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在专利保护法律体系上,需要完善《专利法》的相关内容,以适应现代社会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的需要,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积极性。一是需要从立法层面改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申请和审查期限过长的问题,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取得专利保护的法律规定,从而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获得专利保护的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申请专利保护的积极性。二是需要在立法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一方面针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纠纷中常见的权利归属纠纷应有更加完善的规定,便于司法部门更好地处理相关纠纷,合法认定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的利益主体;另一方面还应提高农业机械化专利技术侵权者的违法成本,给执法部门严厉查处侵权农业机械专利技术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从而保障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的专利权。三是,还应通过法律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的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地维护农业机械化技术从研发到推广各个阶段的专利保护权益。部分省市在《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大力推行农机新产品推广许可证制度,通过对农业机械化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成果进行鉴定,给予成熟的可用于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产品颁发推广许可证,以保护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的技术成果不受侵犯;同时,配以完善的农业机械化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促使消费者购买获得质量认证的农机产品,坚决抵制假冒伪劣的农机产品,可以减少农机市场中侵犯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的违法活动,进而达到保护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的目的[2]。

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的专利保护法律意识,农机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对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研发和应用阶段全程监督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保护工作。注重对新研发出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进行专利保护,农机企业应当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设置专业人员统一管理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申请工作,在申请过程中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保密工作,以便顺利取得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专利权,取得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权之后还应当加强对已取得的专利权进行维护,防止不法分子窃取和滥用本企业已取得专利保护的技术,提高防范意识,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应制定有效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保护战略。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要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保护方式,防御其他农业机械化技术企业专利进攻或农业机械化技术专利对本企业的妨碍。在实践中,可根据情况保留部分技术内容作为技术秘密掌握,而配合公开的专利技术达到对市场的占有和独占。对于本企业没有必要取得专利权但若被其他企业抢先取得专利又会对自己不利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可采取抢先公开农业机械化技术内容而阻止其他企业取得专利。当国外大型农机企业的先进技术不断进入我国,国内各农机企业竞相进行技术创新之际,知识产权战略就像一把利刃,谁拥有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因此,农机企业有必要全方位人手做好以上专利战略制定工作,才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3]。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范文3

农业机械的管理与维护是一种技术性很高的工作,所以,需要具有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够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但是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本就有限,加上一直以来对农业机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不够重视,投入的资金有限,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农民进行指导,无法有效带动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顺利,也就无法保证农业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的效率。

2提高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效率的对策

2.1提高农民农业机械的管理意识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应该重视起对农业机械的管理,明确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及检修维护工作对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应该提升农民的农业机械管理意识,在日常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注重对农业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其次,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对农民进行指导,逐渐提升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胜任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

2.2进行制度化管理为了能够有效的提升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效率,在对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施行制度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农业机械管理制度以及维护制度,责任落实到厂商。在农业机械的管理中,施行厂商售后管理制度,规定农业机械生产厂商在将设备销售出去之后,定期对机械进行追踪检查管理,及时解决机械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维护工作上,根据不同种类农业机械的具体维护需求,组建专业的维护团队,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机械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机械安全稳定运行。

2.3对于陈旧落后的农业机械进行及时更换我国自建国以来就一直注重于农业的发展,大多数农业机械使用的时间都比较长,机械比较陈旧,加上科技发展速度比较快,农业机械的革新速度也比较快,一些农业机械虽然还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但是却已经满足不了农业生产对于发展的需要[3]。因此,更新陈旧落后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保证农业机械现代化和高效化,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也只有保证机械的现代化和高效化,才能够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发展。

2.4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对于农业机械管理及维护工作的需要,因此,想要保证农业机械管理及维护的工作效率,就要提高包括农民以及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在内的所有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首先,要加强对农民机械管理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从根本上提升农业,也就是一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其次,为各农村指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对农业机械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在检修和维护过程中不断对农民进行培训。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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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广大农民群众投资农业机械的热情不断高涨,我省农业机械化有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壮大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以适应我省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机械化服务的迫切需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农业机械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城镇化步伐加快,迫切需要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机械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劳动力出现短缺趋势;川西北高原地广人稀,农业劳动力严重缺乏;全省农村劳动力的季节性短缺矛盾突出。农业生产的人工劳动力成本大幅度增长,农业机械作业的优势明显。农民、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迫切需要农业机械化服务并向农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延伸。

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还很低,发展较缓慢,不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影响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有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农业机械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差、农业机械工业与流通业缺少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机械化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要进一步增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实践上有新举措,在工作上有新成效,努力实现我省农业机械化的新跨越。

二、明确我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积极组织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发展农业机械化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经济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选择适宜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内容和发展重点,并保证选用农业机械的经济有效。二是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发展农业机械化要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有机结合。三是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辅以必要的政府扶持政策措施。四是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各个区域、各种农作物、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总体目标是:保持我省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装备结构逐步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作物生产主要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到**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447万千瓦,年均增长3.5%;农业生产耕整地、播种栽插、收割等主要环节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十五”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年前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完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不断满足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一)加强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强化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研开发,根据不同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推进农业机械科研、教学与生产、推广相结合,实行产学研联合攻关,突出农机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适应性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材料开发标准化、多功能、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械。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和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建立具有相应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在平原、丘陵、山区、川西北高原、安宁河宽谷地区建立省级综合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育秧、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农作物收割、秸秆综合利用、精量和半精量播种、旱作节水、农产品烘干、果蔬保鲜等各类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机械。

(三)积极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人才。在川的相关大专院校要根据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积极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人才。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人员的素质。县级农机培训、推广机构要狠抓农业机械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机科技的宣传普及。各地要将农业机械化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搞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四)扶持发展农业机械制造业。县级以上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开发资金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机械制造业的技术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做大、做强一批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强、竞争力大的农机工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生产小(微)型农业机械的骨干企业和零部件配套企业。尽快提升我省农机工业水平,彻底改变我省农机工业落后面貌,把农机工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奋力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

(五)扶持发展农业机械流通业。按规划先导、突出特色、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的方针加速培育一批农机流通龙头骨干企业,并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区域性骨干企业相结合的新型流通企业集团。要把现代农业机械流通及物流体系建设作为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业机械流通行业连锁化进程,支持兴建农业机械有形市场和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将其列入省重点建设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性物流项目,其用地可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六)扶持发展农业机械维修业。坚持方便维修、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发展的需要,扶持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管理水平高、服务一定区域范围的农业机械维修服务中心。

(七)完善基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基层农机服务组织,要区分其公益性和经营性,按“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的要求逐步完善。逐步建立以基层农业机械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专业经营户为基础、农机服务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八)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设置公益性的基层农机技术推广机构。要明确其公益性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保障工资待遇,建立和完善养老、医疗保险机制,确保队伍稳定。

(九)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鼓励发展经营性的基层农机服务组织。按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专业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扶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服务内容的农机合作社、农机租赁公司、农业机械化中介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协会和农机专业大户。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及其他形式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加速农业机械化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十)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加快电子化信息服务进程,建立高效、灵活的农机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及时提供有关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保障农业机械使用安全

(一)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监理人员编制,保证安全监理机构执法必需经费,完善安全监理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切实做好拖拉机上路行驶的安全监理工作。

(二)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完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的试验鉴定手段,不断提高农机产品鉴定能力,搞好农业机械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和可靠性鉴定。依法加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维护农机产品使用安全。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要共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农业机械产品生产、经营、维修、作业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扶持力度,为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供政策支持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扶持农业机械化的力度,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农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业机械化投入机制。要对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研发、示范、鉴定、推广、培训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机械应该享受的补贴要确保足额到位。

(二)国家银行金融机构应对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维修、流通、物流等行业,对农民和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购机、开展农业机械化服务等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

(三)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生产、经营、维修农业机械和使用农业机械从事农田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农用运输等的税收减免政策。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综合开发、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土地治理、金土地工程、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等涉农项目中要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化技术措施,特别要把农村机耕道路、农村机电提灌站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列入建设内容。

(五)做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服务。公安、交通、农机主管部门要通力协作,按各自职责落实好国家对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免收过路过桥费的规定,做好对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组织引导,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

六、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为发展农业机械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农办、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科技、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二)各地要把农业机械化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制定不同时期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范文5

农业机械化,指农业从使用手工工具、畜力农具转变为普遍使用机器,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使用机器是现代农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对于利用资源、抗御自然灾害、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促进农业集约经营、增加单产与总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成本以及对于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和缩小工农差别,都有着重大的作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体现的是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业机械化可以协助农民来完成日常生产作业,并减少农民的劳动量,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其代表农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总结了农业机械化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当前的困境提出看法和建议。

1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农业机械结构不合理、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农业机械化程度小以及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缺乏等。

1.1农业机械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设备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已经取得了重大发展,且种类不断增多,质量也不断提高。但是农业机械的设备结构却不尽合理,小型机械较多,大中型机械较少;动力类机械多,配套的机械少;种植机械较多,加工类机械较少;粮食生产机械多,其他作物生产机械少。

1.2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

我国的农业机械在生产中应用及耕种环节的机械化水平较高,但收获环节机械偏少。在东部和发达城市郊区的机械化发展水平较高,西部偏远地区机械化发展水平较低。

1.3农业机械化程度小

农村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生产规模小,社会组织程度低导致农民生产收入增长比较慢,因此购买能力较低。同时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能及时缓解农民的购买压力,使农民很难购置大型生产农机装备,从而影响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

1.4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缺乏

在农业机械化蓬勃发展的大形势下,人才的缺乏制约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对人才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更注重综合型的农业机械化人才。

2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

要想让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遇到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建全机械化发展服务体系;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加大农机化发展步伐;四是为顺利开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1建立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首先要解决的是农民购买能力的问题。由于收入低,资金积累少,很难有资金去购买机器,这就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放宽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农民购买力的问题;强化农机发展模式。农业机械是一种工具,可以减轻农民工作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农民购买机械不仅是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时也是增加收入的手段。

2.2加强机械化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农业机械化发展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要创新服务模式,发展市场资源配置,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农民共同使用农业机械,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促进农业机械销售、生产作业和维修等服务上台阶。

2.3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加大农机化发展步伐

致力于农业机械科技水平的提高,大力研发新型复合型农业机械,与各大农业高校、农机科研院所及农机生产企业等密切联系,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2.4致力于农机化专业人才培养,为顺利开展农业机械化夯实基础

人才在各个领域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机化发展中不可缺少。我国大部分农机人才的知识体系更新不及时,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农机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机事业,首先要储备专业人才,以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高需求,同时要对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的人才配置加以改善,让更多高校学生学习农业机械化相关知识,以备人才投入;要加强现有农机工程发展人才的培训,提高其技能和综合素质,以便更好地进行农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范文6

关键词:大型农机具;发展空间;雏形;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1-38-1

1大型农机具在我市有发展空间

从2006年年底,桦甸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就谋划对我市劳动力情况、可机械收获土地量进行调研、论证,结果是全市农业收割主要依靠人力,费工费时且效益低下,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发展农业机械化。加上近年来国家实施阳光工程和春风工程等工作,大约有48%的农民工外出打工和从事多种经营,这部分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逐年减少,总体素质较低,老龄化趋势明显,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农业机械的日益普及和作业成本的降低,广大农民迫切需要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改善生产条件,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水平,要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就必然要求机械化替代手工劳动。国家实行“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在农村引起极大反响,拉动了农业机械的市场需求,促进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仅2007年桦甸市农民就利用农机具补贴政策购买大型拖拉机、玉米收割机40余台,2008年~2012年每年都有所增长,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处在观望中;桦甸市具有机械作业的良好基础,全市约有可大型机械种、收土地面积80000多公顷,这一切条件都为成立农机合作社奠定了基础。

2经过一年多的运作,成立了桦甸市第一个农机合作社

桦甸市主要农作物品种是玉米,因而桦甸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决定考察玉米收割机,王凯校长带领技术人员到“中国收获集团”、“山东宁联集团”、“九台市农机制造厂”、“榆树市华裕制造厂”等多家企业考察,参加农博会,多次参加玉米收割机现场会,并拿到第一手材料,最后确定购置山东宁联机械厂生产的玉米收割机二台,于2009年秋与金沙乡农业站联合成立了桦甸市第一个拥有玉米收割机、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一台面包车单一的试验性以玉米收割为主的农机服务合作社。

经过几个工作周期的运行,取得了一些经验,让农民看到了农业机械用于农业生产,有利于降低劳动强度,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机械化耕种作业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土地承包到户分散经营与产业化经营的矛盾,提高了耕地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农机户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机作业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新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和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

3带动农民成立了“桦甸市桦农农业机械化服务合作社”

利用大型机械进行春耕、秋收示范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同,经过几年的发展也壮大了自己,目前桦甸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拥有玉米收割机4台、水稻收割机2台、80马力以上大拖拉机5台、40马力拖拉机3台、复式旋耕机2台以及深松机2台;于在2012年由桦甸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和农业站牵头成立了桦甸市第一家有成员70人的“桦农农机合作社”。该合作社是一个由所有入社成员自带农机具联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实现共同发展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注册资金350万元。

4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会产生的作用和效果

4.1农机专业合作社具有纽带作用

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手与作业市场连结起来,提高机具利用率,避免农机具重复购置、浪费资本,增加社员收入,实现规模化生产。

4.2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社员的协作意识,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了交流的机会,使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利,信息上争相传播,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争取平等权利的意识,避免了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4.3为农民提供各种农机专业服务

为农民提供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农机专业服务,同时经营涉及机耕、机播、机收、运输、农机修理、信息技术咨询、小型农机具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必将推动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加快桦甸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机化服务产业链条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为合作社在桦甸市得到长足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