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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范文1
【关键词】辐射环境;保护;对策;防护措施
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正得到迅速发展。具有放射性的同位素的广泛使用以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大量开发使用,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了辐射难题。以下就辐射环境保护的对策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述分析。
1辐射环境的类型与辐射污染特点
1.1辐射环境的类型
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辐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随着科技的发展,微波已经在雷达、通讯、广播、电视、电脑、医疗等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如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品,但是其辐射对于人体健康的影响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其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装修变得越来越频繁,一些装饰材料由于工艺要求需要添加放射性水平增高的物质,从而对人体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再次,核技术在医学中的应用种类也越来越多,如X射线、CT、PET等等,尽管为患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是也给患者和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辐射伤害。可见,在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已经无法避免辐射污染的存在,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将辐射污染控制在人类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1.2辐射污染特点
首先,辐射污染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无色、无味的能量或射线污染,并且辐射污染是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辐射污染的控制不能够完全消除,只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尽量低的水平上。通常,电磁辐射污染源可以分为五大类,即广播电视系统发生设备,通讯、雷达及导航系统无线发射设备,工业、科学和医疗系统射频设备、高压电力系统设备以及交通系统电磁辐射设备。
2辐射环境保护的对策
2.1加强辐射环境的监测
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是控制辐射污染的前提条件。伴随着我国核工业发展的起步,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当前,在我国从事辐射环境监测科研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结合国际辐射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我国辐射环境监测的体系,并且编制了相关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和进步。提高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多种因素的协同作用,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仪器设备的配备等等。如果财力允许,实验室更新设备时还应该朝着自动化、数字化和谱仪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减少人为误差和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2.2强化辐射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演练
辐射安全事故主要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中引发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等辐射事故。对于辐射环境安全事故一定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建立好辐射应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等。同时还应该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当辐射事故发生时,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建立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辐射事故相关信息。
2.3做好辐射环境污染的医学防护
首先,要积极开展辐射危害研究,从而制定科学的卫生防护标准。其次要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广泛的进行科普宣传,让周围的群众广泛的了解放射性核素的性质,正确认识辐射的危害。除此之外,还要加强投入、严格执法,对一些为了追求利润不顾人们生命安全的不法分子要处以严厉的处分,对于核废料的处理要由国家政府直接监控,严格管理,独立执法,从而有效的避免核废料对人类安全造成的伤害。
2.4妥善管理辐射环境档案。辐射环境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体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辐射环境管理档案材料,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入场监测以及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基础性资料和科学依据。要做好辐射环境的档案管理工作,首先要能够科学系统的进行分类,从而为管理利用提供必备的条件。辐射环境档案可以根据行政区划分,也可以根据污染源或污染性质划分。其次,要系统的对档案进行排列和编号,以便迅速准确的查找和利用这些档案。
3辐射安全防护工作的措施
运用射线设备与放射源的单位,首先要根据辐射作业类型装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对辐射作业场所进行专项的监测,设定门机联锁体系,这样可以避免人员在射线设备或放射源运转时期进人辐射剂量水平较高的射线机室。
3.1健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凡是从事放射作业的单位应根据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法令的规则,结合单位的具体状况,树立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理人员,拟定健全的、可操作性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规则细则,实时监督落实。这样能够规范辐射管理,防止呈现管理混乱,使每人表现自我监督的效果,各司其职。优秀的组织机构能够非常好的便于环境保护部分的监督管理,增加辐射防护监测和管理力度,部分单位虽然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但仅仅为了敷衍检查,机构和人员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与实际作业脱节。在健全的管理机构下,对辐射作业人员进行定时的工作健康体检和自己剂量检测,并进行考核和训练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时对周边的环境进行监测和防护,将反常的现象报告给单位主管,及时向属地环境保护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的辐射事端状况,对辐射事端进行全部的调查。
3.2日常监督检查常见的不符要求及整改项
门机联锁和作业状态指示灯呈现问题,门机易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安全联锁是确保安全的最好方法一起,警示象征不符合也会引起事端作业室大门忘关(没有门机联锁的射线设备),会导致作业、非作业人员进人射线机室,遭到不必要的辐射,给人员形成辐射损伤无防盗设备或设备不结实,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有些单位不重视这项办法,以为这是糟蹋,没有必要进行辐射作业场所设置与辐射类型一样的报警仪,辐射作业人员没有佩带热释光剂量计,或者虽佩带,但并没有定时进行剂量检查,自己剂量档案不完善,为了削减不必要的辐射,需要强调工业人员自带防护用品,不能为一时方便给自己或者别人增加辐射剂量。(1)有些单位分管领导没有参加辐射防护和安全训练,缺乏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对辐射防护的注重力度不行;(3)有些单位没有建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辐射防护作业,或者虽建立了领导小组,但形同虚设;(3)对于有些现已验收过的单位,疏于平常管理理,没有定时对报警、监控等硬件设备进行维护和演练,致使应急呼应功能有所降低。
结束语
目前,辐射环境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给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辐射环境的保护工作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辐射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成为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个的重要组成内容。
参考文献
[1].指导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J].环境科学研究,2006,02:6-11.
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范文2
关键词:市政施工;工程;污染;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Municipal Engineering is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civi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unicipal construction and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are closely related. So, because of the construction caused by noise, air pollution, water pollution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re more likely to cause the attention of peop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a part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there is often a lack of maneuverability, this paper briefly expounds the municipal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promot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ity construction.
Keyword: Municip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ollu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市政工程是一项贴近百姓生活的民心工程,它一般可以分为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公共基础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几个方面。市政建设对推进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兴建也加大了力度。各类市政基础工程,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也在全面、高质量、高标准地启动和实施之中。随之而来的市政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也大量凸现出来,特别是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某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关注市政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1 市政施工中的环境问题
市政工程污染一般包括噪声污染、振动威胁、空气污染、水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污染。
1.1 噪声污染
施工噪声包括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大型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等;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是流动的,如铣刨机、洒布机等。噪声污染对附近居民威胁极大,不仅影响严重,而且很难克服,是预防施工污染的重点和难点。
1.2 振动威胁
施工振动包括重型施工作业时的机械运转制动,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行驶、重型设备碾压等产生的振动,在临近区域敏感最强。各种机械作业时产生的震动,不仅干扰附近居民休息和单位职工工作,有时会对附近建筑设施及构筑物的稳定造成一定威胁。
1.3 空气污染
施工造成的空气污染包括挖掘、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过程和开挖面、露天堆场等区域产生的大量扬尘,以及铺装路面时产生的沥青烟气污染,尤其在我国北方春季成为主要的空气污染。
1.4 水污染
在正常情况下,路面积水排到市政管网。因此,施工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相对小些,也比较容易预防。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以及作业人员生活污水等。
1.5 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进场前废弃物、路基开挖残土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泥、木材、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同时,还包括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6 生态景观的破坏
工程征地、开辟施工现场及便道,设备、材料及土石方运输等施工活动将占用现有道路,工程征地和拆迁使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征地、建筑物拆迁及其它施工活动将是周边景观收到一定影响。
2 环境污染原因剖析
市政工程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既体现城市的基础设施功能,也体现出地区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它是衡量政府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更是群众日常生活中最关心的话题。通过对施工过程中暴露的各种环境问题,笔者通过深入多处城建施工现场调查,对出现的污染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得到四点启示。
2.1 监管工作体制不顺
到目前为止,管理工作的交叉区和盲区问题是市政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障碍。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对一个在建市政工程的现场环境整治,往往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如环保、城建、执法等,需要相互协调,而这些部门之间无统一的协调机构,容易形成互相推诿,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并极易形成管理上的盲区。同时,对于环境污染处罚,造成施工企业经济负担过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政府环保部门采取强硬措施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抵抗,在真正执行时往往打了不少折扣,监管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措施不到位,管理粗放,从而使这些制度和规定流于形式,让一些污染企业屡禁不止,屡查屡犯,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誉。
2.2 治理手段相对落后
在我国,治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管理手段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虽然取得了相当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如:一些地区市政施工扬尘、噪声等排污收费标准仍处于听证状态,而排污收费是控制污染的一项重要环境政策。因此,环保治理手段落后,缺乏效率是市政工程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2.3文明施工出现管理空白
市政道路工程由于建设面较长且工期紧张等客观原因,施工场地往往不设围栏或围挡标准过低,也不采取定时洒水作业,以致于尘土长期,成为扬尘的“罪魁祸首”。同时,施工人员在日常施工作业时,自身环保意识不强,造成施工现场环境混乱,施工场地障碍物、设备及各类存储物品零散堆放,文明施工环境较差,不利于施工现场正常作业与管理。
2.4 企业自身实力水平不高
目前,一些中小城市资质等级较低的市政施工企业利用高资质等级企业挂靠的形式,招揽市政工程,由于施工企业不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扬尘污染控制不力,违反了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控制扬尘主要靠施工单位自觉执行,在管理标准不一的情况下,难免有施工单位钻空子。
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范文3
关键词:农业 环境保护 农药 措施
一、我国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量使用农药,造成了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其中70%80%的农药直接渗透到环境中,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
二、农药与环境
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通过直接喷洒、挥发扩散、药具清洗、雨淋冲刷等途径进入大气、水系和土壤,造成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并影响生活在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敏感物种的减少与消失、染种的增多与加强。
1、农药对空气的污染。
大气中农药的污染主要来自为达到各种目的,而喷洒农药时所产生的药剂飘浮物和来自农作物表面、土壤表面及水中残留农药的蒸发、挥发扩散。此外,农药厂排出的废气,也是农药污染大气的原因之一。
2、农药对水体的污染。
农药对水体的污染,水体中的农药主要来自农田施药和土壤中的农药被水流冲刷及农药厂废水排放进入水体。水体产生农药污染,最终影响到其他生物。
3、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土壤是污染物的汇,也是污染物的源。农药对土壤的污染,土壤中的农药主要来自:①直接的施用;②通过浸种、拌种等施药方式进入土壤;③漂浮在大气中的农药随降雨和降尘落到地面进入土壤。
4、农药的毒性。
现在全世界每年因杀虫剂中毒者近百万人、死亡者数万人。化学农药可能导致人和动物的致畸、致癌,甚至还可能损害生物体的遗传机制,引起基因突变。
5、农药还能对水生生物、飞禽、动物和植物等造成污染和危害。
三、农药环境保护措施
(一)推广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
生物农药主要包括微生物农药、农用抗生素和生化农药三种类型。生物农药的主要特点为:高效、对人畜无毒、不污染环境;具有专一性;对植物无毒害,保证产品质量;不易产生抗性。在使用生物制剂农药时对气象条件要求很严格,必须注意:温度、湿度、阳光及雨水条件。
(二)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
1、农约包装废弃物内的残留物。
2、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对策
(1)有关部门应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再生资源,以加强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2)加大农药包装容量,降低了包装成本,利于企业,同时也利于农户。
(3)对粉尘剂农药的包装,应用可降解的纸包装。
(4)将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相互结合,以减少了污染源,节省了能源和原材料。
(5)政府增大干涉与扶持,为阻止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能够起到最为关键的作用。
(三)减少农药残留。
减少农药残留的方法主要有:大力开展综合防治;禁止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及无公害新型农药;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也可以使用生物降解,生物降解是有机农药在水体环境中有效环保的治理途径,就是通过生物的作用将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小分子化合物的过程。其中,微生物是有机化合物生物降解的第一因素,具有降解和转化有机农药的巨大潜能。生物降解包括动物降解、植物降解、微生物降解等。
(四)以实施持续植保为重点,多措并举,控制农药污染。
我国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来,针对整个农田生态系统,研究生态种群动态和相关联的环境,充分发挥自然抑制因素的作用,将有害生物种群控制在经济损害水平之下。
(五)其它防治措施
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充分发挥农田生态系统中已存在的害虫自然控制机制,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有效的生态防治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1、综合防治病虫草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农业防治:轮作或间套作,控制植物被覆盖度,及时清除枯枝落叶,及时翻耕,合理施肥管理,选用抗性强的品种。生物防治:利用天敌,生物农药。物理机械防治:人工捕杀,人工除草,灯光诱杀等。
2、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要有安全性。
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农药的使用应遵循经济、安全、有效、简便的原则,避免盲目施药、乱施药、滥施药。
3、合理施用农药。
(1)合理施用农药的一般措施。
预测预报,适时防治;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指标》《农药合理使用指标》《农药管理条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的混配制剂,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已批准的杀鼠剂分装登记不再批准续展登记,农药在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止中毒。科学防治,控制病、虫害抗药性。
(2)防治作物农药污染的对策和措施。
不使用“三致”农药。“三致”就是致畸、致突变和致癌。
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范文4
关键词:森林采伐;环境保护;生态系统
过度的森林采伐导致森林储备量急剧下降,森林的保护功能有所减弱。在采伐的过程中,大型机械化的作业方式对地表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致使水土严重流失,森林的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用合理的措施,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为保证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 森林采伐与环境的关系
在林业经营的过程中,森林同时发挥着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对树木进行的采伐工作,是森林获取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现阶段,在林业经营的过程中,注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木材采伐的同时,进行苗木的培育,只有采育结合,才能够保证森林的正常经营。如果过度的采伐而没有进行相应的抚育,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只有在进行采伐作业的过程中,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才能够更好的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且能够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进行良性循环状态。
2 森林采伐对环境的影响
2.1 森林采伐导致水土流失
由于采伐作业的不科学性,对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在采伐的过程中,没有重视树木的重新抚育,致使树木的质量和数量大幅下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受到影响。过度的森林采伐破坏了森林原有的结构,树木的数量大幅降低,致使地面的温度升高,加快了枯枝烂叶的分解速度,对于地表土壤的固结功能大大降低。树冠的减少,使得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击力加强,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在进行机械化作业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对地表植被造成极大的破坏,表层土壤中的有机质大量流失,土壤结构有所破坏,降低了土壤的抵抗力,水土流失严重。
2.2 物种多样性受到破坏
森林中蕴藏着巨大的生物链,对于森林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促进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在进行采伐作业的过程中,树种逐渐变得单一,导致病虫害的传播速度加快。生物链的连续性遭到破坏,由此造成了森林的沙漠化和盐碱化,生物的生存环境被破坏,威胁到物种的生存,物种的多样性受到破坏,由此生态系统失衡。
2.3 保留树木受到损伤
在进行采伐作业时,采伐的树木在倾倒的过程中容易砸伤保留树木,此外,采伐作业中的机械在工作时会对保留树木和幼树等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降低了病虫害的防御功能,从而影响到整个森林的质量,生态环境也会受到影响。
2.4 影响林木更新与生长
在采伐作业的过程中,树木在倒下后,由于受到惯性的影响,会对地面造成很大的压力,此外,大型机械会压实地表的土壤,致使土壤间的空隙缩小,在透气性和透水性方面有所下降,影响到土壤中养分的有机循环,不利于树木的生长。在树木倒下的过程中,还会压断周围树木的枝干,损害保留树木,不利于林木的更新与生长。
2.5 对河流的水质产生影响
在进行采伐作业的过程中,由于采伐机器会消耗大量的油料,修筑运输道路会产生大量的垃圾,这些油料和垃圾等会随着雨水流入河流,对河流的生态系统造成影响,水中的营养成分被破坏,以至于威胁到水生物的生存,同时也会对周围居民的饮用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3 森林采伐的环境保护方法和措施
3.1 加强森林采伐的管理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充分发挥森林效益维护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采伐执行人员要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规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办事,严格限制采伐量,控制消耗量,杜绝超采乱采现象的发生,保护未成年树木。各林业局要与林场签定森林限额采伐责任状,做好任务的落实工作,明确各部分责任,使森林采伐有计划、有步骤的合法进行。也可采取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的凭证作业制度,加强对树木采伐的管理。
3.2 提高废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和浪费
采伐时会产生大量的树木枝丫,对于这些废弃物要进行充分的合理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浪费和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于一些还有利用价值的枝丫进行再一次的加工,细小部分可以清理之后送给附近的居民,还可以将其散落在树木的周围,可以保护土壤,促进营养物质的回归。对于这些废材要合理的利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可以一举两得。
3.3 注意对濒危物种的保护
对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红松等国家规定的珍贵树种的保护要尤为引起注意,可实行禁伐等保护措施,对椴树等实行限径、限额采伐,同时在作业过程中对重要经济价值的林木植物和动物巢穴等实施保护。对一般树种也要加强力度禁止滥砍滥伐,以防止树木的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导致濒危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威胁。提高工人的熟练程度,提高操作技术,采伐时把握控制好树倒方向,减少对周围树木的损伤。
3.4 及时进行采伐迹地的森林更新
保证原有的森林面积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森林采伐后必须在次年春天马上对采伐地进行及时补种,并且要保证较高的成活率,防止出现生长跟不上采伐的现象出现。森林更新并不是一味的补充已采伐树木的空缺,要有计划有安排的统一进行,设计合理的森林结构,尽快形成优越的森林环境,产生生态效益。在树种更新中适当采取绿色消费的原则,推广高效、清洁、安全无污染的高新技术,控制和治理污染源。
3.5 改进集材机械和集材方式
可以结合各地区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通过改进作业机械和改变作业方式来减少集材作业对林地生态的影响。对伐区机械的选择要本着轻便、灵活、快速的原则。近年来,我国在架空集材索道的结构和类型的完善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开始应用于实践。比如近年来东北林区倾向于使用牛马等畜力集材,这种方式对土壤破坏小,对幼树幼苗损伤小,对空气污染程度也较小。伐区作业要尽量避开雨季,在寒冷地带增加冬季作业的比重以充分利用冰雪道集材等,这些措施都能减少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影响。
4 结束语
林业建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在林业经营的过程中,通过对木材的采伐可以获得经济效益,同时有效的林业经营还会获得生态效益。但是过度的采伐会破坏森林原有的自然结构,物种多样性会受到影响,地表植被和土壤会有不同程度的破坏,由此对树木的生长环境造成影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森林采伐作业是森林经营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对于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又不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不断的实践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森林的生态环境不受到影响,为林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范文5
一、城镇化水环境保护的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
(一)城镇化水环境保护的严重问题
1.城镇用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越来越严重
人类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量增大,与之相反,我们可用的水资源却是一直减少。人类又不合理开采与浪费水资源,更使得水资源急剧流失和供应量变少。
2.城镇水污染问题的顽固,生态环境恶化
城镇水环境污染严重。人类生产、生活用水的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大多更是未处理就排向任意地方,周边地区水环境苦不堪言。
(二)城镇化水环境保护的问题的产生原因
1.城镇经济发展的方式单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城镇化进程高速发展,人口涌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效益的增长模式以依靠投资拉动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为主。另外,公共财政对城镇环保事业投入不足,政府财政拨款是城镇水环境污染治理主要的资金来源,以市场为基础来调置资源的机制尚未能发挥相应的功能,导致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欠缺。
2.保护城镇水环境的法规政策不全面,监管能力弱
由于城镇水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不全面,所以存在城镇水环境保护很多方面都存在着无法可依的问题。另外,城镇水环境管理机制不成熟,所以使得监管能力很弱。城镇水环境污染的治理是项系统任务,涵盖环保、建设、农林、卫生等一些职能部门。这种“多头管理”的现象有很多弊端,常上演“踢皮球”。
3.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较少,参与度很低
农业、工业、政府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弱,导致城镇水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不理想。而城镇水环境问题的治理主要依靠的是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配合与努力。
二、国外水环境保护的经验和启发
(一)不同国家水环境保护的参考
1.美国水环境保护的参考
关于于水环境的管理方式,美国是集中管理的方式。流域管理机构在联邦有环境保护署。在各州有流域委员会。
关于水环境的立法,美国制定了一些比较经典的流域法律法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法》,权威性的流域管理机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就是基于此部法律建立;《水资源规划法案》,旨在从流域整体利益出发,附之以协调水土资源规划,优化国家自然资源;《清洁水法》,更是从具体方面下手,着重于工程建设、污染源限排及湿地治理等方面。
从根本的水权出发,美国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从农业和城市用水之间的水权转换实践。各州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规范此转换行为。
2.日本水环境保护的参考
关于水环境的管理方式,日本是分散治理模式。中央政府中涉及流域治理的工作机构包括:国土交通省、农林水产省、通商产业省、厚生省。
关于水环境的立法,日本的流域治理法律体系比较完善:以《水资源开发促进法》为首,主要包括《河川法》等17部法律。
关于节水,近年来日本推出了新的模式。从水的用途分工出发,部分灌溉设施改造费用由城市给提供,节约的水由提供投资的城市部门使用,从而改变用途的水权转让来发展节水农业,维护农民利益,保护水环境。
(二)国外水环境保护的经验对我国的启发
1.完善城镇水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
在美国,较成熟的水资源法律已在各州得到很好的实施,使水环境保护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在日本,形成了以《河川法》为中心,由《特定多用途水库法》、《水资源开发促进法》、《水资源开发公团法》、《水源地区对策特别措施法》等组成的法律体系,水环境保护法律已是非常完善,我国需要借鉴,同时,城镇水环境保护还迫切需要国家政策的指导和约束。
2.完善城镇水环境保护的相关体制机制
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和目标责任机制,强化政府责任;要切实提高监管能力;要整合城镇之间环境监测资源,减少行政成本,形成完善的城镇水环境监测网络,努力使环境监管手段适应新要求;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3.明晰水权
明晰水权在当下是非常必要的。拥有了水权,权利主体就能更好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三、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水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健全城镇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要在现有的水环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情况,健全城镇水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还要加强城镇水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防止法律政策流于形式;加强对执法的监管。
(二)加大对城镇水环境保护的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公共财政对城镇水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如今城镇水环境资金投入不足,尤其是城镇水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的建设方面,并很难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还需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三)提倡居民良好生活习惯,进行水环境保护意识宣传
城镇水环境污染问题源于居民对水环境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破坏,这与人类对于环境缺乏正确认识相关。要不断提倡居民良好生活习惯,进行水环境保护意识宣传,让群众多参与。
(四)建设节水环保型城镇,提高水系统抗灾能力
政府应着重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发展循环经济,从体制、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指导各地建设节水环保城镇。
着眼于流域的整体治理,提高系统应对外部干扰的能力,从而加强城镇水系统抗灾能力和城镇水系统的工作能力,从而很好地去满足为我们生产和生活提供安全供水的需求,提供可靠的供水水源。
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 法律问题
1.目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实状况
环境问题一直都是我国乃至世界所面临的永恒性的话题,是我国建设现代化文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们一直坚持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我国一项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基本国策。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将环境保护问题提升到了与战略任务相同的层面上,是我们始终要贯彻的基本政策之一。我国最早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始于1973年,当时起草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写到:“要对环境进行合理布局、依靠群众、全面规划、大家动手、化害为利、保护环境”等多项措施方案,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公众参加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有明显提高,对环境的保护起到了明显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逐步得到改善,而生活垃圾也在日渐增多,在2009年,政府决定在广州建立大型的垃圾焚烧厂,但是生活在附近的居民就发现,垃圾焚烧的废弃物中有严重的致癌成分,所以大力对这一举措进行投诉与对抗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政府也听到了百姓的呼声而暂停这项规划。从这一事件中,我们能够看到政府与市民从对抗到对话的完美结果,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效果,也充分阐释了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基本形势。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公众本身对环境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渐渐使自己改掉不良的习惯来符合环境保护的建设需求。公众有参加环境保护计划,了解环境保护对未来发展趋势信息的基本权利,并且能提高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
但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数据分析,我们能明显看到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上的多项漏洞与缺位。比如我国政府部门在处理一些环境问题中,固执已见,一味的追求最终目的而忽略了民众的意识。导致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与条款都不了解,公众的权利受到损害。最终导致公众无法及时、正常的参与到环境保护的组织中来。影响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法律意识。
2.我国公众在参与环境保护时的法律问题
2.1环境知情权没有落实到实处
我国公众均享有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知情权,这是我国公民基本的权利,知情权不仅包括环境保护方面,也涵盖了我国生产发展中所有的信息。是我国公众正常生活与工作的基本立足点。环境知情权对公众来说是认识环境相关信息与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公众对环境保护信息了解的深浅度是决定我国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环境知情权不仅有利于公众对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与制约,更能帮助我们对环境污染后进行处理与帮助。对环境保护的制度规划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将环境保护的信息积极全面的向公众进行介绍与传播,确保环境知情权落实到实处,政府有义务向公众提供环境保护的信息与法律问题。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2.2我国关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缺位
在现有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保障条文,规定中指出: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具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对任何破坏与污染环境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控诉的权利。”但是多半的法律法规在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条文中明确的公众参与的活动范围与举报流程,这样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不够人性化。关于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过于抽象、缺乏对现实操作的经验、在各种条条框框的原则下,我国公众要想真正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重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
2.2.1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界定不够清楚。在我国目前关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对“公众”这个词做出明确的解释与界定,这样在现实的生活应用中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首先,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居民、单位、团体、个人、公众等都有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的权利以义务,这样一来,对公众这个词的解释就不够明确,与其他意思想混淆,未来颁布的律法条文也都可以对公众这样的词进行自定义,如此以往,是对法律的神圣性的侵犯与践踏。我国对“公众”一词的解释过于模糊,这就不符合我国对制定相关环境保护主体的律法规定,最终致使政府单位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上认识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等。这些问题都将对公众参与度的实践产生影响。
2.2.2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没有作为一项基本的权利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在我国众多对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中,几乎都没有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公众的权利无法落实到实处,大部分的法律法规中侧重点都是对环境保护的概念上进行分析与强调,而对于环境保护的主体,各种相关权利的解释都没有到位。比如知情权、公众环境权、监督权等。这些律法都着重在于义务而非权利。虽然我国一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有对公众参与权利的保护,但是这些条文仍然都是脱离实际的存在,并没有真正体现公众应该得到的保护机制。这种本末倒置的法律规范严重侵害了法律本身的神圣性与权威性。
3.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建议
3.1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信息制度
将环境保护的信息全面系统的向所有大众进行公开的展示与推广,大力传播公众对环境保护机制的监督与审查。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是保证公众参与的首要条件。政府与企业要与时俱进,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大众公布环境的及时信息,让公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环境的变化,并有兴趣参与其中。
3.2推动环境规划部门的立法工作
在我国有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也有关于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法律。这两种法律法规之间相互作用、互相制约,最终导致政府部门都没有全面达到应该履行的义务标准。因此,要大力推广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科学健全的环境法律法规,确立政府是信息公开最主要的义务者。确保公众能及时的得知国家发生的环境变化,加强对我国立法部门的监督工作,为发展可持续的绿色健康环境提高有力的法律保障。
3.3加强公众对社会环境的监督力度
公众在参与对环境保护的活动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符合人性化的标准。政府机构要重视公众的想法,结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法规进行疏通指导,并且对有关环境处理的措施及时的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环境法规政策的监督。对群众的想法要采用集思广益的做法。来更好的保障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