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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问题范文1
关键词:餐饮业;食品安全;企业社会责任;对策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2-0019-02
1 引言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饮食消费多元化,外出就餐次数增加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此外,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调整期,扩大内需已成为重中之重,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产业,餐饮业固然发展前景良好。
然而,近年来,关系到每个人身体健康的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从南京“小龙虾”、味千“猪骨汤精”、“地沟油”到麦当劳“鸡翅、甜品派过期仍销售”等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权益被严重侵害,人们要求餐饮业整顿的呼声日渐高涨。同时,在“2012年两会调查”结果中发现,网民最关注的五个热点话题之一就包括“食品安全监管”,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虽然早在1995年我国就颁布了《食品卫生法》,并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2009年6月出台实施了《食品安全法》。但是为何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屡禁不止?不得不说,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主要原因。当前,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诚信缺失进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屡见不鲜。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源于20世纪初美国关于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企业社会责任专家卡罗尔(1981)提出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在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就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学者郑丽娜(2010)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由公司承担的,针对非股东利益的,对内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和产品质量,对外保护消费者、债权人和环境的义务。很显然,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广义的综合概念,它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与此同时还伴随企业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
另外,国内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研究重在卫生方面,虽提出了一些对策,但大多集中在政府监管方面,对餐饮企业自身问题,尤其因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而造成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问题方面的研究十分欠缺。因而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视角出发,分析探讨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以及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内外部原因,继而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我国餐饮业健康发展。
2 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基本现状
我国餐饮业持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国家统计局也从2010年起将餐饮收入作为“消费形态的类别”单独进行统计。2011年全国餐饮收入20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3%。不过尽管我国餐饮业快速发展,但在这背后却是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通过对近年来我国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盘点,主要的事件有五十多起。下面列出近年来我国重大的餐饮食品安全事件:
由表1可知,我国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从以上餐饮食品安全事件中反映出我国的餐饮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卫生;食品化学污染;食品营养等方面的问题。虽然国家严格监控,但食品安全事件仍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另外,餐饮食品不安全的直接后果往往是食物中毒。按食物中毒场所不同,可以分为:集体食堂、家庭、饮食服务单位、其他场所四大类。表2反映出2005年到2011年我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现状。
如表2所示,2006年的中毒事件最多,中毒人数高达14800。2007和2008两年的中毒事件也较多,对人们的伤害也比较大。2009年以后中毒事件大幅度下降,这主要是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上升的原因,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仍是见效的。但由于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每年的中毒事件仍超过100起,伤亡也比较严重。
通过对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探讨,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仍屡禁不止,这就不得不归因于当前我国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这一现状,那么为何餐饮企业会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违背社会道德甚至违背法律责任去欺骗消费者呢?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剖析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显得尤为重要。
3 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3.1 餐饮企业内部原因
(1)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盈利组织,其本质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增加企业的成本。因而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餐饮企业往往对社会责任熟视无睹,不惜以牺牲公众利益为手段来谋求自身的最大利润。可见,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2)未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在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企业误读了此概念包含的深刻含义,他们只是将企业社会责任片面地等同于公益捐赠。然而,企业社会责任是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的,企业要对每个环节的利益相关者负责。而作为餐饮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就是保证食品安全,若做不到这一点,公益事业做得再大也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履行者。
(3)餐饮企业自身环境不完善。
我国的餐饮企业多为小企业,生产不规范,设备简陋,卫生状况恶劣、技术落后、标准化程度低,进而导致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控制。在自身发展都成问题的基础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是难上加难。同时作为我国餐饮业的领头羊,“俏江南”、“小肥羊”、“真功夫”这些知名餐饮企业也忽视企业社会责任,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进而导致整个餐饮行业存在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这一问题。
(4)餐饮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
从原材料的种植或养殖过程到加工、包装过程再到运输过程直至最后流向餐桌,在整个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对食品安全直接或间接危害,因而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在各个环节上,其中最主要的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餐饮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压力就变小,企业社会责任感变弱,进而导致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另外企业与监管人员的信息不对称、流通环节的信息不对称都减弱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从而为其提供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机会。
3.2 餐饮企业的外部环境
(1)政府方面。
首先,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食品质量标准重叠混乱,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同时存在很多漏洞,加剧了监管的难度。另外,和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标准和法规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而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这些都让餐饮企业有空子可钻,继而抛弃企业社会责任。
其次,监管不力使得餐饮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约束。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一个多头分段监管体制,这种监管容易出现监管的交叉和真空,进而导致执法不到位,执法成本高,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另外,政府的执行力度不够也让不法餐饮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法企业对其违背企业社会责任甚至违法成本估计很小,因而会冒着风险去从事不法行为。
(2)餐饮行业方面。
在我国,餐饮行业巨头是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跨国公司,它们是行业的领头羊。然而肯德基的“苏丹红”和麦当劳的“麦乐鸡”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却让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对餐饮业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失去信任。另外我国本土的知名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也接连不断。餐饮行业中坚力量的社会责任的缺失,企业之间互相包庇纵容,也就造成了如今整个行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3)消费者方面。
消费者是餐饮业中非常重要的监督力量。但我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维权意识弱,被侵权后大多忍气吞声,这就放纵了餐饮企业逃脱社会责任。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组织没有代表消费者进行诉讼的职能,只能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支持。然而,一些消费者势单力薄,举证困难,维权成本很高,因而只能采取忍让态度,这也让餐饮企业逃脱社会责任有了可乘之机。
(4)其他社会力量。
除了消费者,企业员工、媒体、非政府组织都是重要的监督力量,但他们的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也让餐饮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熟视无睹。企业员工直接接触到企业的每一环节,因而也就最了解内部情况,然而其为了保证自己的工作却不敢监督甚至揭发。我国的媒体力量虽日益增强,但仍明显不足;另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不够充分,话语权仍较弱;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
4 结论与对策
4.1 结论
在餐饮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渐趋完善的今天,餐饮食品安全事件仍屡禁不止,究其主因,不得不说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餐饮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做公益事业,以及餐饮业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都促使了餐饮企业抛弃社会责任;同时政府监管不力、餐饮行业缺少规范体制、消费者维权难等社会因素也让餐饮企业忽视了履行社会责任这一任务。在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现状下,公众对餐饮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餐饮企业也必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才能有效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获得社会的认可,树立企业形象,获得持续发展。
4.2 对策
(1)加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建立餐饮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以身作则,为企业做出表率。其次,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保障的政府监管制度必须完善,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做好全程全时“无缝”监管。同时,应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诉讼制度,提高违法成本,重典治乱,给予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者最大震慑,抑制违法冲动。另外,我国可以制定一部具有系统性、实用性、权威性、有影响力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来引导和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2)餐饮行业内部制定规则,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在餐饮行业发展如日中天,食品安全事件却接连不断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应制定一些行业标准与规则来规范各个餐饮企业的进入以及经营。同时在行业内应大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要求大企业做出行业表率,给小企业参考标准。同时可以实行餐饮企业互相监督机制,鼓励其互相举报违法行为,进而交与相关部门制裁。
(3)建立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作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餐饮企业管理者首先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使社会责任承担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餐饮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最佳的社会责任策略,并付诸实施。同时,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定期真实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对餐饮业而言,安全责任观念与企业成功与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餐饮业一定要主动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企业的基本职责来加以重视。
(4)强化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对餐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监督。
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和举报,进而提高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针对社会参与监督和举报的措施,应尽快建立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让消费者首先知道买什么是安全的。同时应增强消费者监督和维权意识,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给消费者维权创造多种渠道。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以大局利益为重,增强员工自身的道德与责任意识;媒体也应进一步加强监督,及时有效地进行报道,进而形成全民监督的体制来约束餐饮企业的行为,加强其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参考文献
[1]聂飞榕,郭莹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J].金融经济,2008,(16).
[2]谢建华.基于文献计量分析的我国食品安全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J].安徽农业科学,2011,(1).
[3]王立武.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国际化趋势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1,(1).
[4]胡钦乐,付冉冉.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J].价值工程,2011,(1).
饮食安全问题范文2
关键词:城镇 食品安全 问题 成因 对策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为什么老是出问题?其实,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把握了主要成因,才能有的放矢地加以完善。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主要源于食品安全的三个责任方,即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食品消费者[1]。下面就从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1 食品生产经营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有重大的责任[2]。
1.1 存在问题
目前,城镇的食品加工业较发达,涉及肉蛋奶粮油等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这些食品生产企业中知名品牌很少,多数为中小企业,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落后;企业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管理水平较低;多数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近年来工人工资水平、农产品(原料)价格猛增,而多数企业附加值低,利润薄,故大多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使用廉价劣质的原料生产食品,甚至逃避检验和监督,无视法律法规等原因,从而导致假冒伪劣食品充斥市场,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1.2 对策
企业经营者应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政府也应采取一定的政策进行扶持,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另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以诚信守法为荣,以欺诈违规为耻的经营理念,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着力打造诚信企业,深入推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群体的力量迫使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不法商家做到自我规范。政府应在食品行业进行社会舆论引导,使企业自觉把对食品行业的道德评判升华为职业道德。同时作为一项诚信协议纳入到创办企业必备的条件中去,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让广大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都意识到只有做到诚信守法,才能真正生产出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绿色食品。
2 监管部门
2.1 存在问题
2.1.1职能部门监管缺失,打开了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的闸门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一部分源于我国的法制不健全。在工业化程度提高、生活节奏加快、加工食品越来越成为人体主营养素来源的同时,我国的食品标准,总体水平偏低,部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都得不到有效执行。另外,我国虽然相继颁发了《食品卫生法》、《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但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执法依据不充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甚至出现法律监管的空白点。另外,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一部分也源于我国的管理体制不合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在执法时多个部门难于协调形成合力。实践中因执法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定性不准确,有时对同一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结果差别较大,这就极大地影响了整个问题的处理效果。有时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不够清晰,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此外,我国食品的安全标准设定的比较低,实践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为了经济利益,可以适当降低产品的质量标准。另外职能部门的人员素质低也是造成食品安全为问题频发的一大原因。职能部门人员缺乏执检(监)为民的思想。基层管理员常常以收费代检验,高层质监部门又有文过饰非现象出现,从而使得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3]。
2.1.2安全检测技术方法薄弱,使得一些伪劣产品浑水摸鱼
目前,城镇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应该看到还存在一些缺陷,如检测项目有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指定的检验项目有蛋白质、菌落总数、水分、重金属等项目,但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项目并未列入检验项目中,只是在风险检测中可能检验。另外对于食品中是否存在除检验项目以外而且对人体有危害的成分,检验机构一般不会主动去检验的,除非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另外城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和检测能力不足,检验机构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基本上都是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规定的检验项目而设的,所以检测部分在检测中不能对食品中的化学成分进行全面检测,不能将食品中潜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安全的成分逐一分析,最终也不能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决策部门提供数据支持,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对策
2.2.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国家有关部分应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全面的食品质量控制,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性。二是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及时和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三是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才处理的现象,食品安全真正从源头抓起。四是努力提高职能部门的人员素质,有必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质监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2.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通过有效途径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做到合理分工和优化组合,避免简单重复建设,并建立合适平台实现检测信息资源共享。重点加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避免部门间交叉检测,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要以定性与定量检测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适当增加抽检的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理不合格食品。加大食品安全财政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作用的检测检验经费要予以保证,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应暗察暗访制度,及时准确了解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防止一些部门出现责任状签订后就束之高阁或工作不力的现象。
3 食品消费者
3.1 存在问题
目前,食品消费者的自身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识别假劣食品能力较低。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自我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由于自身对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和信息的缺乏,受时间、金钱等现实条件的限制,对自己所消费食品的安全性的辨别能力有限。
3.2 对策
食品消费者要注重自身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健康饮食消费习惯:在正规的市场或商家购买食品,让威胁人们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因失去市场而丧失滋生的温床;购买和食用食品前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以防购买或食用已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确保所摄入食品的质量;食用食品前产品的食用说明,防治因食品的误食而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伤;一旦发现食品有任何有损人们健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可防止对其他消费者产生不良影响。
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也可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积极作用。如可以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上开设专栏、刊播公益广告、播映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并发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遇到问题食品积极投诉、举报。另外监管部门也可以利用发放食品安全小册子、张贴宣传画(漫画)、刷写墙体标语、在电影片头穿插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等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手段,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知识水平[4,5]。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身心健康的大事,实现城镇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于俊嶙.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6):56-57.
[2]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EB/ OL].http:///zwgk/jlgg/zjgg/2009/200912/t20091229_133801.htm,2009-12-23.
[3] 饶红,冀华.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根源的剖析[J].科技信息,2011(9):824.
饮食安全问题范文3
【论文摘 要】安全问题时刻警示着人们,学校当然更不例外,教育主管们明确提出“安全第一,教学第二”的口号,可还是星星点点出现一些问题。我——一名农村初中体育教师,从教十多年来,对学生体育安全方面做了一些深入的了解和调查,并得到一些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措施,希望能与广大体育教师共勉。
一、分析农村学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因素的影响
现阶段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独苗。在家里可算得上是“小皇帝”、“小公主”。父母固然喜欢,可要算最喜欢是爷爷和奶奶。受全民创业号召,年轻的都出去打工挣钱,只留下老幼留守。想关心孩子只能通过电话嘱咐,没实际效果。孙子辈在家要啥有啥,久而久之,养尊处优,不经“风雨”,没有事情阅历。
(二)生活方式的影响
过去的学生,生活条件较差。学生回去基本上能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少数的还下地干轻微体力活,在劳动中得到锻炼。那时学生的体能素质比现在的孩子好得多,社会阅历也较丰富。
时代不同了,生活条件也好了,家庭富裕了,应该说孩子们的娱乐方式比以前更丰富、更方便。不像我们儿时空闲除了做些追逐跑,捉迷藏等游戏,要想打球那只是一种奢望根本就没钱买,但现在的孩子选择的方式却是上网、打游戏机、看电视,他们懒得去户外运动。再说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怕吃苦,好享乐。吃要吃好的,穿要穿名牌,行要专车。在校很少吃饭,零食不断,回去敞开肚皮暴食暴饮。以上这种“重营养,轻运动”的观念要不得,运动就易受伤。
(三)家长期望,学校生存影响
父母吃惯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苦,不愿孩子再回到农村,一心想孩子“走出去”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有空闲学生们既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又要面对父母们为他们安排的各种培训,不给他们丝毫的喘息机会,而学校为了生存,一心抓质量,把它视为生命线、生存线、风景线。质量如何抓,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学习、吃饭、睡觉这条规律线,从不打乱,直接抹杀了孩子们的灵性,学生成学习的机器,身体得不到锻炼,体质很弱。
二、避免伤害事故的方法
我们教师都知道,学生70%~90%时间在学校,对外界安全知识宣传知之甚少。学校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安全教育的重任。我们承认进行体育项目运动时的确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只要组织有序、保护得当、适当降低练习难度、有效地教学管理,伤害事故还是可以避免的。
(一)细致深入了解学生情况
开学初,教师对新接触的学生一无所知,为了使以后的课堂教学安全有序,有必要及时对学生身体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且建立详细档案,上课时做到区别对待。同时,教师应制定上课点名制度,且要长期坚持,对当堂课的学生情况做好记载,安排特殊学生见习。随着时间推移逐渐了解学生后,针对教学内容实行因材施教,保证每一位学生都得到有效练习。
(二)抓课堂常规,用纪律约束
每学期开学第一堂课,在室内进行课堂常规讲解。因为它是进行安全教育的第一步。课上对刚处于或正处于青春期的初中生进行正确引导且就室外课提出要求,从服装、挂件饰品、运动前中后都作了详尽规定。最后,让学生签订《体育安全责任状》,给学生头上一个“紧箍咒”,做到警钟长鸣。
(三)学习相关的保护帮助技能
首先,了解的是进入初中阶段,学生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开始发生变化。男生易冲动,好表现,做事往往不顾后果;女生进入青春期之后,产生害羞心理,再加上天生胆小怕事,在课堂教学中,要针对男女生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法来引导。其次,《体育与健康新课程标准》对五个学习领域做了详尽的阐述。在运动技能领域的目标有学习和应用运动技能;安全地进行体育活动[1]。掌握了一定的运动技能对以后的学习、生活终身受益。而技能的学习离不开必要的保护与帮助,它是我们学习技能时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的手段和方法。例如,学习双手胸前传球时,初学者接球动作手型做得很好,但没球性,动作僵硬。接球时众多学生感到手生疼,有的甚至“崴手”。如何化解来球力量,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这时应引导学生探究“以柔克钢”,探索出顺球的来路回收。
(四)体验规则,珍惜生命
体验,是组织和引导孩子在亲身实践中,把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的过程[2]。我们知道体育运动项目和游戏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则。学生进行比赛、运动时必须遵守规则,否则比赛不公平,安全不保障。例如,我用垫子、栏架、标志筒、实心球、带“鱼钩”的体操棒、废弃的塑料瓶,上“野外训练营”的公开课时,就是让学生自己设计活动内容,自订规则。在练习中不断补充,趋于合理,再进行比赛。促使学生在亲身经历中树立安全意识。
(五)检查隐患,思考总结
课前带领学生一道去检查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在教师提示下,对器械的牢固性进行排查,把伤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在国家执行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年常州市中小学在《标准》选择测试项目上作了规定,初中三个年级都有掷实心球这一项目。这就要求我们教学时既要组织严密,又要指导学生合作探究投掷方法。学生在练习中做到相互关心、帮助、共同提高,并且随时关注自身和他人安全。长期坚持培养出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终身受用。
第五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说明“学生的肺活量水平、体能素质持续下降;体能素质中的速度素质及力量素质连续十年下降,而耐力素质持续20年下降;超重及肥胖学生检出率迅速上升;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仍然居高不下……”[3]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其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学校体育显得尤为重要。体育课教学是学校体育的主阵地,化解体育安全事故似乎成为体育发展的绊脚石。其实只要我们不厌其烦抓实抓好安全教育,学生产生丰富的积淀,通过有效教学,定能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
(六)培养骨干,协助教学
现在一般都是大班教学,面对五、六十名学生,甚至更多,一般都采用分组教学,一名教师分身无术,就须教师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学习中起到带头作用。教学骨干预先了解动作要领、保护与帮助的方法,练习时协助教师顺利完成教学。[4]
参考文献:
[1]季浏·胡增荦·体育教育展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国家新课程教学策略研究组·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方法指导,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2006
饮食安全问题范文4
1手术室安全隐患制度不健全。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给手术室护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许多旧的制度需要及时修订或添加。如手术室安全制度,查对制度,标本管理制度,手术室护理清点单的填写标准等。
人员管理不到位。实习学生控制不严,参观人员过多,手术医生串科学习,一名护士巡回多台手术。
不当造成意外伤害。安置不当影响患者循环、呼吸,约束带过紧或两上肢过度外展、造成神经受压,衬垫不当导致褥疮发生。
患者或手术部位出现差误。手术部位术前无标识或无腕带识别。接患者入室时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或因患者术前紧张及应用镇静剂后,不能正确回答问话,易发生接错或错放手术间。
器械准备不足或性能不良造成意外n.手术器械准备不足或器械性能不良,术中再次准备延长手术时间,手术器械核对和管理不规范导致器械敷料等残留体内。
设备管理使用不当。设备性能掌握不好,增加手术风险。接送车固定不稳,滑落患者造成意外。术中仪器使用不当,准备时未试机,临时故障,电凝器电极固定不牢,造成脱落或污染。一次性电刀极板多次使用造成皮肤灼伤。
不认真履职。交接班不认真或术中不坚守岗位。
输血输液查对时有误,药物摆放有错,标识不清导致误用。手术患者护送不当,护送途中发生各种管道脱落。术后患者x线片、CT片等贵重物品遗失,给日后医疗纠纷埋下了一根导火线。
2防范对策和措施加强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防止差错事故、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科内不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中易发生的实例问题进行讲解、分析,从而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护士责任心。
抓好落实各项制度和规程,如消毒隔离制度,接送患者制度,安全核查制度,清点制度等,勤练无菌操作技术。
加强手术室人员管理。手术室中人员的活动可使大量细菌与空气中的尘埃悬浮于空气中,造成消毒后的空气污染。因此,必须严格控制进入手术室内人员的数量和活动。一般40m的房间安排参观人员2名,手术人员及参观者进入手术间后迅速到指定位置,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严禁实习医生串科学习。合理安排手术室护理人员,做到一人负责一台手术。
合理安置:为全麻插管俯卧位患者翻身、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头颈、胸腰部及下肢与脊柱同步移动,保持功能位,避免脊髓损伤。俯卧位手术时手术膜平整覆盖患者前额至鼻尖处,减轻头托对面部损伤。侧卧位手术时固定,避免约束过紧导致股骨头移位,造成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在摆放俯卧位时可采用马蹄形头托(凝胶垫),预防面部压伤,摆放截石位时以小腿腓肠肌承重,避免神经损伤。若固定膝部,则缝制套筒状约束带,不可缠绕膝部,以免腓总神经损伤。双上肢处于功能位,防止过度牵拉、过分外展,避免损伤血管、神经、肌肉。
对压疮高危患者应在术前做好防护措施,即在压疮高危部位粘贴减压贴效果好。
加强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的核查。术前做到三确、六查、十二对、四到位制度。三确即正确的患者,正确的手术部位,正确的手术方式。六查即接患者时查(病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诊断、术前准备、前用药及过敏性情况),患者手术问查,麻醉前查,消毒皮肤前查,执刀时查,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即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手术问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需药品、药物过敏情况、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用物是否齐全等。四到位即急救药品、吸引器、氧气、电凝止血器。
加强仪器设备、手术器械的管理n.手术室护士随时检查仪器的附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松动,掌握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某些大手术及术中需要变换时,巡回护士要及时查看负极板位置有无改变,防止触电、灼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使用一次性负极板。使用空气止血带时巡回护士要严格记录使用时间并及时提醒手术者定时放松止血带,以免造成患者肢体的功能障碍或损伤。洗手护士上台前应将手术所需器械、物品准备齐全,保证器械性能良好,力求避免临时增加器械,术中传递器械按无菌技术进行。所有手术器械医疗用品原则上用高压蒸汽灭菌。此外,护士长要定期督促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设专人管理,避免因设备使用不当或故障引起医疗事故。电凝器不能直接与患者皮肤相接触,也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以免造成电灼伤。
饮食安全问题范文5
1存在问题
当前庄浪县农村人饮基本实现全县农村自来水化。在工程建设时,坚持“建管并重”的思路,工程措施实施完毕后,及时转为“以管为主”的管理思路。在多年的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中总结出了有利于饮水工程安全运行、群众用水安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有效保障了饮水安全工程的可持续运行。虽然庄浪县农村人饮工程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季节性缺水影响供水效率
一些工程运行时间长,部分设施老化,影响供水保证率。已建成的9大人饮工程都在不同时段和季节出现供水量缺少的现象。不管是依靠水库水源水供水工程还是关山沟道泉水水源供水的集中式人饮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非常严重,连续高温干旱水源水量不断减少,水源来水量枯竭,造成人饮工程供水不稳定,供水保证率低等问题。
1.2人饮工程智能化程度低
人饮工程智能化程度不高,出现漏水、爆管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关闭闸阀,水资源浪费严重,导致田间道路被冲毁,人民财产受损,激化老百姓与水管单位的矛盾。
1.3五级管理模式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五级管理模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虽然在各村配备了村级水管员,但是乡(镇)一级管水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应急管理措施、抢修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完善,当发生水毁事件时,不能有效应对。
1.4工程性缺水较严重
庄浪县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去,地形多以山区为主,山大沟深,工程建设时利用东高西低的地理优势,依势铺设供水管道,以致工程管线长、落差大,部分段落管道压力超负荷运行,供水管道爆管、水毁现象接连发生。主要原因是在建设工程时设置的减压池、调压池太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前,建成的人饮工程由于受资金的限制,每个工程都存在主管道管径偏小、蓄水池容积小、调蓄能力不足,减压池、调压池偏少等问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水厂水处理能力不足。夏季、春节等用水高峰时段,供水量偏小,影响正常供水。随着人们收入逐年增高,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水习惯改变、用水量逐步增加,工程的蓄水、输水能力严重跟不上时展的步伐,工程性缺水严重。尤其是供水末端的村社,由于距水源较远,管道管径小、调蓄工程少,末端村社在春节等用水高峰期或春季来水量少时就会出现缺水、供水中断现象。
1.5基层供水设施破损严重
庄浪县村社一级的供水设施破损非常严重。主要是设置在供水管道上的闸阀井由于管理不善,维修不到位,井盖缺失、井内泥土淤满、闸阀锈蚀严重,启闭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停水现象时有发生,供水保证率不高。
1.6缺乏防护措施
部分农户由于外出,家里常年没人居住,冬季防冻、保暖措施不到位,导致冬季供水不正常。
1.7用水通知形式单一
多采用张贴通知的形式,但多数人不注意看,用水通知知晓率低。
2主要原因
2.1自然因素
供水设施由于运行时间较长,自然破损现象突出。庄浪县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貌地形起伏变化大,所建人饮工程管道比降大,管道承受自然落差压力高,供水管网时常出现爆管、接头脱落等现象。
2.2管理不到位
供水设施由于管理不到位,人为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庄浪县的9大人饮工程铺设各级各类供水管18000多km,管网在地下遍布全县。建设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加之经验不足,管道沿线没有铺设足够界桩,标识不明显。进村入户的管道按照就近原则,基本上都是沿村社道路铺设,在乡村硬化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人饮工程管道破坏严重。
2.3远距离工程多
庄浪县人饮工程供水面大,人饮工程基本都是跨乡(镇)、跨区域的远距离供水工程,工程从取水到供水管网末端的距离大都是几十公里,管网如果损坏的时候,会在相当范围内造成影响,给群众用水带来不便。
3解决措施
3.1一手抓新建工程、一手抓旧工程提升改造
县财政每年要确保列支一定的人饮工程改造提升专项资金,县水务局充分做好项目规划工作,采取改扩建水厂、水厂增容,储备补充、备用水源、增设复线管道或更换大管径管道、在主管道沿线满足高程的地方新建蓄水池、在压力大的地方增设减压池,将以前铺设的PVC管道利用几年时间全部更换为新型的PE管材等措施,解决供水管道爆管、接头脱落、停水频繁等一系列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率。
3.2提高供水水质
利用国家人饮工程改造提升的大好机遇,将小人饮与大人饮工程并网、联网运行,通过并网、联网运行,提高供水保证率,优化供水水质差的问题,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3.3加大村社管网和入户管道的改造提升力度
加大村社管网和入户管道的改造提升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原有PVC管道易老化、易破损,部分管道埋深深度不够、冬季容易冻堵的问题。更换管径偏小的管道,解决输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固管床易滑坡和穿越高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地段的管道。为了方便维修停水,在村社增建阀门井,将一部分闸阀、减压阀、排气阀维修更换,以提高工程完好率和供水保证率。
3.4制定调度计划
制定计划调度水量,遇到季节性、区域性缺水情况时,实现各工程相互联通并网的优势,实现科学调配水量,并争取资金进行人饮工程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在水源、水厂、蓄水池等主要工程设施安装电磁阀、流量计、压力表、监控等设施,实现互联网管工程,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管道漏水爆管并及时抢修,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解决人工操作不及时导致的水毁事件和水资源浪费。
3.5发挥五级管理的作用
让五级管理真正运行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县上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和办法,把乡镇管水委员会的职责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真正发挥出乡镇管水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将乡镇管水委员会配合水管单位实施工程改造、工程维修等职责纳入县级年度考核,推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真正实现五级管理,使人饮工程能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3.6做好冬季防护措施
建议水管人员利用学生假期或春节假期,进村入户,大力宣传,普及用水知识,使用水户做好冬季防冻、保暖工作,确保供水正常。
3.7拓展用水通知渠道
要停水时提前告知村民,要利用各种方式通知村民。除了张贴公告以外,还可以通过微信、喇叭等告知村民。
饮食安全问题范文6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制;现状
1转基因食品特性
1.1转基因食品优越性
转基因食品直接将多项优越基因结合在一起,促进食品具备需求特性。相较于传统农作物,转基因食品具有多方面优越性[2]。首先,转基因食品可改变农作物的生长特性,促进农作物本身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并提高农作物在恶劣环境下的生长能力,并可提高其生长速度。该特性可有效降低农作物的生产成本,并能降低农药的使用量,降低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其次,转基因食品可改变其原有味道,满足人们的味觉需求。当前一些人们经常食用的高营养、高质量食品,多数存在口味不佳等情况,导致多数人存在偏食情况,影响身体健康。转基因食品可在保持食品营养的同时提高其口味,不仅能降低食品生产成本,还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对人体的伤害。总体来看,转基因食品可将人们需求的食品特性综合在一起,满足人们对食品的多方面需求,并可将气候对农作物的影响降到最低[3]。
1.2转基因食品的风险性
转基因食品已经成为市场食品的一部分,且当前并未有明确案例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安全性存在威胁,但从实验以及理论分析角度来看,转基因食品仍旧存在一些潜在威胁[4]。首先,转基因食品存在食用风险。转基因食品自身基因的改变导致其营养成分发生变化,虽然转基因食品是人们为得到食品某种特性而研究出来的新型综合食品,但在转基因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制因素,无法人为控制食品营养物质组成,且通过对转基因大豆的性质试验研究表明,转基因大豆对除草剂等农药具有良好抗性,但其自身营养成分含量直线下降。当前在食品转基因过程中会转入一些非食用性物质,这些物质会在人体内进行堆积,并在达到一定含量后对人体造成危害。其次,一些抗虫农作物中的蛋白酶也会对人体造成影响,即这些农作物既会对害虫造成危害,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5]。其次,转基因食品存在生态环境风险。当前一些转基因生物被导入抗虫基因,在其培育生长过程中容易对其他生物产生影响,可能发生基因漂移或基因逃逸等情况,从而导致周边农作物发生基因突变。转基因食品因为其优良品种特性会直接威胁生物链,一些较为常见的益虫会受到影响,并可能出现灭绝情况,从而直接对整个生物链造成影响;转基因食品会导致其他生物产生一些抗性,直接改变其基因走向,不利于生态环境稳定发展。
2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
转基因食品会造成传统食品自然属性的改变,满足人们良性需求的同时也会造成一些安全隐患,结合一些科学研究成果,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一些安全性问题。
2.1潜在毒性问题
转基因食品是一种将多种基因组合起来的DNA技术,在实际操作中,转基因食品中的外源基因以及食品本身DNA的结构成分都是由4种碱基组成,即2种DNA在本质上并无差异,在食品进入人体被食用后均会在人体消化道被分解。从另一方面来说,转基因食品的目的基因被编导时也可能导致传统食品的天然毒素含量出现骤增,并可能诱导新的毒素声场。从现状来看,转基因食品中毒事件并未发生,但在实验室中进行的转基因试验发生小白鼠中毒情况,因此转基因食品存在潜在毒性问题[6]。
2.2潜在过敏反应问题
潜在过敏问题一直是转基因食品研究重点,一些科学家通过转基因农作物喂养柏树研究其细胞变异情况,典型案例是Finamore通过转基因玉米研究发现转基因大豆会对柏树的细胞基因造成影响,且通过类比研究可知该类型转基因大豆存在对人体造成过敏反应的可能性。转基因食品还存在引起人体过敏反应原扩充的情况,即改变人们身体原有过敏源范围,导致人们更容易出现过敏反应,由此导致食用者在食用含有过敏源食品的情况下出现过敏反应,并会出现高出传统过敏反应强度的情况,导致人体过敏反应加剧,甚至影响生命安全[7]。
2.3抗生素抗性风险问题
抗生素抗性标记基因作用主要是在基因转移过程中保证其可被有效监测,而从现有报道来看,标记基因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缺少明确报道,且无相应案例出现。多项研究表明,标记基因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极小。从另一方面来说,标记基因无法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一说法并未确立,因此存在危害可能性,尤其是对人体健康安全管控中存在可能性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些专家学者以大鼠作为研究对象,对大鼠喂养转基因豆粕,在喂养一段时间后对大鼠的期间、血液等进行检测分析,并对大鼠身体健康多项参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并无差别。当前一些学者在研究中选择甘露糖作为选择剂进行食品转基因标记,并且取得了一定进展,从现状来看,抗生素标记基因的危险性仍未被排除,且试验研究也逐渐验证危险性的潜在威胁[8]。
2.4转基因食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4.1超级杂草问题
抗除草剂转基因是一种提升农作物抵抗除草剂特性的基因,多以授粉方式进行,而转基因作物并未与传统作物分开种植,因此在实际生产中会存在杂交情况,尤其是种植园的杂草会受到转基因作物影响,新生的杂草可能会遗传抗除草剂基因,并对除草剂产生抗性,由此直接变为超级杂草。该种情况已经发生真实案例,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发现一款名为耐草甘膦黑麦草的超级杂草,该杂草存在明显除草剂抗性,研究发现其周边存在抗除草剂转基因农作物。在此之后,在马来西亚、智利等地也发现一些不同类别的超级杂草,产生这些超级杂草的原因基本都是受到抗除草剂转基因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人们采用隔离方式降低转基因农作物的授粉范围,设立一定间隔的区域,避免花期杂草与农作物接触,并在隔离带种植非转基因从防止花粉出现逃逸情况。当前该种方法已经被应用到实践中,一些专家组通过数年研究,提出外源基因清除技术,即将外源基因从宿主花粉、种子、果实中直接去除,阻断转基因植物外源基因出现逃逸情况[9]。
2.4.2诱导生物抗性问题
在转基因食品制作过程中,外源基因来源广泛,从现状来看,当前外源基因来源多是一些细菌、病毒、昆虫等,这些细菌、病毒、昆虫存在较为明显的抗虫或抗病特性。转基因农作物在大量种植后会受到环境等因素影响,外源基因靶对象以及抗虫抗病基因接触时间和范围直接提升,生物体发生变异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直接导致现场的昆虫发生变异,使正常农药发生失效。例如转Bt基因抗虫棉被大量种植,导致昆虫对Bt农药产生抗性,直接导致农药失去作用,且一些外源基因来源若是病毒或细菌,将直接导致其抗性基因转移给与人类关系较为密切的微生物,可能造成无法预估的后果。
2.4.3影响生物多样性问题
转基因农作物中被认为嵌入外源基因,在种植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扩散到亲缘野生植物中,从而直接导致基因污染,生物平衡多样性被污染。该问题存在真实案例,较为著名的是LoseyJE等在报告中发表的真实案例,在马利筋叶片加入含有苏云金芽孢杆菌基因玉米花粉并用于喂养大斑蝶幼虫,此外还设置对照试验进行对比分析,实验研究表明,加入含有苏云金芽孢杆菌转基因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在喂养大斑蝶幼虫后,次日幼虫死亡率高达10%,3d后死亡率接近50%。对照组并未出现任何幼虫死亡情况。通过该试验研究可知,嵌入基因可能会对靶向生物造成灭绝性危害,而人类作为转基因农作物的直接食用者,不可避免需要承受一定危害,而与转基因农作物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生物不可避免会承受灭绝危害,从而导致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10]。
3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制问题
3.1立法体系不完善
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立法过程虽然不断更新修补,但受限于转基因技术发展,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的制定总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会立法弥补,存在一定滞后性。我国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较为笼统,在紧急预案流程方面较为模糊,责任认定不够清晰,惩罚力度不足。其次,关乎于不同部门的联合执法规定也存在一定问题,当前已存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法条例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转基因食品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本身存在较强的争议性,因此该问题的立法规制也处于不断更新中。我国从1993年开始便制定了《基因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到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均对转基因食品有一定规定,但立法重点均在法规、规章方面,相关叙述不够详细。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规定将转基因食品规定为基于基因农作物为原料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关于其他方面规定则较为狭隘,因此,随着转基因技术不断发展,法律规制问题日益凸显,其次,由于追究责任相关制度不全,给予一些不法商贩钻空机会[11]。
3.2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转基因食品属于科技发展产物,相较于传统食品存在较多不同,因此传统食品安全法无法直接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中。经过我国立法部门不断努力,转基因食品立法制度不断完善,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也是监理在传统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因此存在一定问题。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存在一些落后问题,监管主体权力过分集中导致监管过程不利,在实际监管中容易出现腐败情况,且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被赋予相应责任,但部门配合之间存在一定问题,缺乏有效沟通,由此导致监管效率低下,且监管资源存在浪费严重情况。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数量较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虽然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为中心,但其他部门仍旧有部分监管权限,且存在职责不清等情况,由此直接导致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情况。多个部门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同时拥有监管全责,由此直接导致多主头较差,配合效率较差,尤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越位、空缺等不良情况,因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过程较松散[12]。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全过程监管,即从转基因食品研发阶段到过期处理所有环节,基于转基因食品特殊性,其各个过程均存在一定特殊性和试验性,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管理。而当前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并未从所有角度进行管控,相关法律法规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管控多集中在产品研发和生产销售阶段,在售后部分却处于空白,因此一些消费者无处投诉,并且对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社会状况缺少有效数据收集渠道,由此直接导致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无法发挥较大作用。
3.3安全保障制度操作性不强
安全监测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是一个重压保障,尤其是当前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不同部门颁布的安全监测标准存在一定出入,尤其是在转基因食品成分监测方面存在标准混乱的情况,由此直接导致我国不同区域转基因食品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不同区域消费者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受到不同管控标准影响,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且受到标准不统一的影响,问题追踪存在一定困难。安全评估机制是转基因食品安全制度的先行制度,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立法不够严谨,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均对食品安全评估制度有一定规定,但均属于笼统概括方式,缺少细节规定,无法在实际监管中形成体系作用。此外,相关评估制度对环境以及生态的评估中缺少消费者身体健康评估,因此需要进行一步完善。
4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完善策略
4.1完善立法体系
针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过程,许多国家都专门制定相关法规,而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研究中仍旧停留在纸张制度阶段,因此需要提高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体系。在立法过程中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转基因食品研发到销售各个阶段进行管控,实现全面监管,并将一些已经过时的法令进行废除,整合零散规定,消除不同部门隔阂,建立有秩序、高效、快速的监管体系。结合我国现有国情以及法律机制,在实际立法过程中首先需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知道转基因食品来源详细信息,了解转基因食品的主要成分构成,并提供有效渠道让消费者了解到转基因食品的相关信息。需要规定宽严并施的监管模式,改变我国转基因食品监管混乱的现状,从国情角度出发,贴合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现状,宽严并济。此外,还需要规定食品安全权及相关内容,最大限度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可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后得到有效维护。需要对转基因食品范围进行扩充,将当期许多并未列入转基因食品范围但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列入管控范围。需要明确转基因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环节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所有主体的法律责任。
4.2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在转基因食品管控过程中由于政府公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实际管控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监管过程出现漏洞,因此需要改变现有管控过程,对权利进行分散和制衡。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可邀请社会群众参与,并且可让众多新闻媒体参与到监督中,构建较为完善的监管群体,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条规定: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可依法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监管,但消费者协会监管过于表面,无法有效发挥更为深入的监管效果,因此需要在社会多方面涉入情况下进行监管。我国需要明确主要监管机构的主要责任,基于转基因食品生产过程的复杂环境以及生物技术安全性等方面考虑,需要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统一管理,并结合不同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管理,解决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混乱现状,并提高管理效率,节约资源。
4.3完备安全保障制度
随着转基因技术不断成熟,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越来越多,与之对应需要高效的转基因食品检测手段,然而我国针对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技术的规定仍旧不够完善,并且多部门管理模式导致监管主体容易出现矛盾。基于以上分析,首先需要建立统一检测标准,例如2011年,农业部通过的《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耐除草剂棉花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对转基因棉花制定了统一标准,但仍旧缺乏针对其他农作物的相关标准,基于此我国与国际接轨,针对转基因食品建立统一的检测标准,保障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其次,需要整合监管机构的资源,形成以国家检测机构平台为主、社会多个机构并行的综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不同检测机构的合作力度,带动我国所有转基因食品检测机构的能力及水平。不同于传统食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估应更为严格,应借鉴国际上已有的先进技术来规范转基因食品的风险管理制度,并降低转基因食品的使用风险,确保转基因食品监管的有效实施。
5结论
分析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并总结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现状,可知我国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监管制度和安保体系。转基因食品的推广与宣传也不同于传统食品,因此需要在现有监管体系基础上进行完善。消费者作为风险直接承担者,有商品知情权。此外,需要构建基于国家监管主体、社会多个监管机构并行、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成立以转基因科技领域为主体的专家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管作用。相关部门需要明确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来促进转基因食品在我国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雪平,宋晓丹.应用有害结局路径思维把关乳制品雌激素安全[J].中国乳品工业,2017(12):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