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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 工程; 财务管理; 标准化; 模式
工程财务管理是个涉及面广、周期长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成本控制单由财务部门来执行十分困难,需要将财务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一套相应的标准,对各个流程、环节、事件加以协调和规范,从而更好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反应的灵活性,确保工程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
一、工程财务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缺少执行及考核标准的约束。
(二)缺少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必要的领导机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对工程已完工工作量进行评估。
(三)财务部门没有介入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对具体工程造价的构成不了解,使得工程财务控制被动、滞后。
(四)工程项目在合同管理方面,还有待规范。有关合同缺少必要的约定事项,如日后出现纠纷埋下隐患。大部分合同仍采取预算招标、费率招标等方式,在技术层面已相对比较落后。
(五)工程物资招标、价款支付、质保金的留取以及工程物资的出入库管理缺少规范的流程。
(六)工程结算、决算资料移交不及时,不全面,对财务编制财务决算,移交资产管理,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均带来困难,同时也不利于资料档案的归档。
(七)完工工程缺少评估机制,不利于工程项目经济指标的考核及对工程概算偏差的校正。
二、工程财务管理流程
针对以上有关问题,笔者深入研究现状,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程管理组织领导小组,对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等环节的流程重新加以梳理和规范。
财务部门作为工程财务管理的牵头部门,以财务特有的视角对工程项目每个时期的工程造价进行解读。跟随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计价标准的变化,加强对工程造价方面的控制。
(一)工程项目前期
财务部门全程参与工程前期管理、积极做好事前财务监督。财务部门在工程前期管理工作中应首先把握好几个方面:
可行性研究阶段:财务部门要对建设成本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既保证项目切实可行,又避免投资的盲目性。
设计阶段:财务部门参与设计方案的造价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对设计取费标准进行审查,避免盲目扩大规模,虚列费用。
招投标阶段:参与招投标全过程,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保证公平、合理、经济、可行。
合同签订阶段:配合内部法律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合同管理的有关法规,着重注意付款方式、进度结算、项目结算等事项,保障合同合法有效、全面履行。
在把握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全面导入预算管理的理念,对工程成本实施预算管理模式。对工程成本费用进行科学的分解,编制工程费用分解表。
(二)工程项目建设期
资金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同样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工程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重要内容和手段,在工程建设、资产形成、交付使用的各个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工程款的管理
工程款是工程支出的重要内容,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管理过程复杂、资金量大。公司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款项的申请、审定、支付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范。
工程项目在开工支付款项前,由工程管理部门依据批复概算编制工程费用分解表。财务部门通过对概算与分解表的对比审核及费用开支合理性的分析,在工程开工前即对工程开支有了总体上的把握。
工程支付资金实行月平衡、周调度、日安排的管理制度。每月28日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资金支付月度计划,财务部门在每月30日前审定后报省公司财务部。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严格按照《邢台供电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实行按合同约定拨付,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于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财务部门不予预付工程款,杜绝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情况的发生。
工程进度款执行监理审批制,严格按照监理单位审核的月度工程进度付款。坚持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项目负责单位根据工程管理部门、监理部门签字确认工程进度款结算单,开具发票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
2.工程物资采购与领用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对于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构建两级招标管理体系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的工程物资,严格坚持由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和网省公司统一招标采购。
对于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和网省公司统一招标采购范围的物资,由本公司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构建两级招标管理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合法合规的程序,综合考虑信誉、质量、价格、到货时间等因素,把好工程物资的采购关。
(2)工程物资价款支付及出入库管理
为了实现物资价款的支付、工程物资的出入库流程的信息化,公司组织研发了物流管理信息化系统。这一系统涵盖公司物资管理过程中的计划、采购、合同、收付、库存、查询及统计分析等业务,涉及公司所有物资计划申报、审批和资金结算部门。系统采用ERP理念,全面采用网上审批流程,迈出了物资管理业务的全过程、流程化、信息化的第一步。同时这一系统的研发,也进一步规范和固化了工程物资价款支付以及物资出入库整个流程。
在信息化物流系统中,对各环节的工作状态、时间有直观清晰的反映,并通过声音提示,督促各环节待办工作的进行,也有助于发现管理中的问题,明确管理责任,落实考核。
每月月末,财务部门与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当月物资结存稽核工作。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资进行日常盘点,并有盘点书面记录。财务部门则要对结存物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核实。
(3)工程决算的编制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是综合反映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决算日的投资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考核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程建设成本,准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的重要依据。
由于决算编制阶段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每一步骤出现拖延,都会影响决算的编制进度。为每一环节限定时限,成为了必要的手段。目前公司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对工程结算、决算的具体时限要求如下:电源工程和220KV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应在工程项目经完工验收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110KV及以下的电网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应在工程项目经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成。
为了推动精益化管理,在上述各环节工作时限内,应进一步将结算、审核、审计时间段进行细分。如工程的土建部分结算根据实际可以提前进行审核和审计,以减少工程决算编制阶段的时间压力。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上报审批前,必须经内部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其中:220KV及以上工程由省公司审计部组织审计,110KV及以下工程由各单位审计部负责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工程决算编制阶段,财务工程管理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对设备清册所列设备与实际设备是否相符,并拍照,为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编制固定资产卡片提供有利依据。对固定资产制定统一编号,与公司其他信息系统编号一致,方便与其他系统的连接,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跟踪与监控,为实施固定资产全寿命管理,打造良好的开局。另外,核对不须安装的机械设备、生产工器具及家具等资产的辅助台账与实际是否相符,并对这些资产的使用部门进行登记,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工程中形成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的管理力度。
工程安装费用、其它费用的分摊是工程财务决算编制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通过对工程概、预算、工程价款决算等依据进行认真分析,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资产的费用分摊,从而合理、准确地反映每一固定资产价值。
三、竣工工程项目的评价体系
公司正在逐步完善对竣工工程项目的评价体系。评估体系按内容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目标评估:针对项目立项时原定决策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实践性进行重新分析和评估。
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阶段评估:主要通过评估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分析和总结项目前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管理积累经验。
项目运营评估:通过项目投产后的有关实际数据资料测试与同类工程项目数据的偏离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项目影响评估:分析该项目对所在地区、所属行业的经济环境社会方面的影响。
四、工程财务管理下一步的思路
对于工程财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我们做了大量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在管理手段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有一些做法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管理理念还需进一步创新。下一步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工程财务管理工作。
(一)积极推广限额设计和典型设计
限额设计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能促使设计单位加强技术和经济的统一,能克服设计概、预算本身的失误对工程造价带来的负面影响。另外,推广典型设计不但能够提高设计质量,而且能够压缩现场工作量,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二)推广设计监理制度,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设计监理制度的推行,能够提高人们对设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从而使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得以有效的展开,同时也可以促进设计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设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造价意识。另外,设计图纸的变更越早造成的经济损失越小;反之则损失越大。因此要尽量避免设计与施工相脱节的现象发生,由此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尽量控制在设计阶段,要做到“先算账,后变更”,层层审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强化工程项目审计监督
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建设,将审计监督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尤其在强化合同签订、招投标管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环节的审计工作。各部门应该注意归纳和分析审计底稿或报告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总结、坚决整改,有效地避免以后重蹈覆辙。
(四)引进外部机构,再造工程管理流程
引进外部专业机构,采用ERP的理念,对公司现有的工程管理流程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整合。大力推动信息化进程,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现有的物流管理系统V6、生产MIS等系统的链接。努力拓宽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最大程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2]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投资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审计办法.
[4]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监理表式.
[5]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6]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
[7] 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办法范文2
为贯彻落实20**年度新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区党委《关于规范开发区工程投资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开委〔20**〕61号,下称“《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新社区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对《**开发区新社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修订)办法》(*开管办〔20**〕13号,下称“《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如下:
一、关于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
根据《意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招标,具体工作由区招标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和工程要求,由建设分局负责安排组织施工和完成日常市政维修工作”的要求,对《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作如下修订:
(一)明确上述规定中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为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邀请招标的单位为区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区建设分局。
(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在审批立项时,对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又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先理顺招标关系后再予审批。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施工。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建设分局新社区建设项目专责小组拟定施工单位,建设分局审核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指挥部备案并予实施。
(三)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以下办法和流程进行管理:
1、项目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分批将项目资料移送招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指挥部凭中标通知书将项目审批立项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分局,由建设分局按原规范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
2、指挥部派1—2人参加邀标工作小组,参与工程邀标;邀标程序及方案由招标办制定,并报指挥部备案。
3、建立邀请应标施工单位数据库。综合几年来参与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施工单位的业绩、信誉、资质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建设分局筛选提供相关施工单位,报招标办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然后,按照择优邀请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与区建设分局和招标办商议确定邀请应标单位。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变动
《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工程款的结算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建设分局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建设分局决定执行;3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结合实际,作如下补充修订:
(一)工程量变更核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施工内容或变更工程量时,建设分局项目负责人应报告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变更内容应以现场会议记录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后三天内报指挥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量审批权限。一是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意实施;二是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三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关于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一)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新社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验收,工程验收及工程结算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即:施工单位工程完工项目单位(社区)开具工程完工证明施工单位凭证明申请建设分局竣工验收建设分局组织竣工验收指挥部组织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组织结算资料并报送建设分局审查建设分局送审计办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请款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二)流程操作办理时限
1、申请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15天内,要凭项目单位(社区)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向建设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分局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15天内,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组织项目验收。建设分局完成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新社区建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结算资料审查。指挥部完成项目验收后的15天内,施工单位要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建设分局审查。
5、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办要在接到建设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的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6、办理结算请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建设者分局要协助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关于工程款请款手续
《管理办法》关于专项经费的请拨和项目工程款的申领规定:“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区财政结算中心,再由指挥部统筹使用;新社区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动工或竣工后,施工单位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完善所需资料交建设分局审核,报指挥部审批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现做如下修订:
新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采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和“建设项目拨款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晨
1、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
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至区财政结算中心;
2、建设项目拨款:
新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的请拨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要求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完善所需资料后由监理核实工程进度并交建设分局审核;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再送区财政局基建审核组登记备案。完善上述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
(二)关于工程款的结算。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供电企业 工程管理 竣工决算
一、供电公司工程竣工决算管理的背景
国家电网公司在“十二五”期间预计投资将超过5 000亿元,建成十一项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三纵三横”全国性特高压交流骨干网络,特高压输电线路总长度将达到4万千米,形成交流、直流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我国电力建设在未来10年将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对供电公司而言,电力工程项目数量多,投资金额巨大,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由于电力工程成本最终都被归集到工程竣工决算,通过竣工决算反映到实物资产价值当中,所以,供电公司的工程成本管理将对整个企业的管理与工程开展、建设产生重大影响。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不仅能真实地反映工程成本,而且还有助于提高工程管理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反映供电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
二、供电公司工程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
目前,供电公司一些部门对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性、及时性认识不够,竣工决算的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工程“两算”管理手段缺乏,工程施工结算、竣工决算滞后,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
(一)组织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1.建设项目未取得立项批复,部分项目缺少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建筑规划用地许可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等相关合法手续。
2.政策处理问题日益突出。水土保持、树木保护、拆迁赔偿等费用急剧上涨,线路走廊费用成倍升高,拆迁户、青苗补偿户经常因赔偿问题阻拦施工,使电网工程建设屡屡受阻。
3.项目实际进度与形象进度不符。因提前上报开工、竣工时间导致项目实际进度与形象进度差异较大,工程建设管理与财务核算存在脱节情况,财务部门反映的工程实际工程量、材料消耗信息等资料与工程形象进度严重偏离,造成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与财务核算部门同一口径的数据存在差异。
4.项目完工后长期不能完成工程施工结算。工程竣工决算的上游环节是施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施工结算过程太长而影响工程竣工决算,工程施工结算的延期,使得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不能按时进行,影响了生产成本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电力基建工程完工后,工程项目物资仍存在多领、少领、错领等情况,造成工程竣工决算与工程现场存在差异,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决算的质量,给后续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决算进度。
(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财务部门一般是在工程竣工后才得到所有的竣工决算材料,资料的获取时间有滞后性,无法时时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资料获得的滞后性导致了财务工作职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核算功能,无法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2.在编制决算时,财务部门由于不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不全面或者不够准确,影响今后的工程资金预算。
3.工程完工后,财务部门很少参与资产的移交工作,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不利于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及后续管理,导致工程资金核算不准确。
4.设备的使用者及所有者一般会扣留供应商的设备质保金,当设备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获得供应商的解决。由于电力部门的设备材料一般通过第三方物资公司采购,并把设备质保金留在物资公司,当设备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时,因质保金管理混乱,往往出现设备材料的更新维护不及时,造成隐患。
三、供电公司工程竣工决算的改进措施
(一)优化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为完善、改进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为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国家电网公司出台了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工程其他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在工程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竣工决算资料的收集以及时间、传递要求、竣工决算报告如何编制等。供电公司应按照精益化要求对工程竣工决算的相关办法进行细化,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管控体系,从制度上保证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
1.建立内部报表制度。在季报、年报中设立在建工程明细表、工程项目情况表等,全面反映工程项目的计划、实际完成投资、项目进度以及工程结算、决算编审、转增资产情况,以便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工程情况。
2.建立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为了加快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速度,供电公司应对工程竣工决算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程竣工决算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每个月以简报的形式向供电公司分管基建工程的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任、各基层单位等通报,以促进各层面、各部门对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关注。
3.建立基建例会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将工程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例会上反映、协商、确定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会后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例会上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减少各部门之间的推托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为保证工程竣工投产后及时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打下基础。
(二)深化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管理
长期以来,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是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忽视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与经济性研究难以深化,不利于引导资金流向的合理性,也不利于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水平。为此,在工作中应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导向,一切服务于竣工决算。
1.工程开工前的准备阶段。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应主动与工程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工程项目的可研立项批文、项目投资及资金计划文件、初设及概算批文、批准概算书等,了解该项目的工作内容、资金来源、每项费用的概算值,并以此为依据控制各项费用,填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的“项目”和“概算价值”栏目。
2.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收集资料。主要收集设计变更批复与增减投资批复、工程物资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2)做好工程核算,正确反映工程投资。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清单、施工合同、施工方提供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支付工程价款;同时还要深入施工现场,通过内部网络、基建工作例会等渠道,及时了解整个工程的进度,督促工程管理部门及时结算工程价款,真实反映工程投资。(3)控制工程其他费用。根据工程其他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其他费用据实列支按概算数控制。所以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及时汇总各工程项目每一项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数,并与项目主管部门核对。审核凭证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工程其他费用超支的情况。
3.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督促各部门完成结算、付款和资料整理及上报,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和资产入账工作。(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物资管理部门应会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清理甲供物资,核对合同采购量、施工图预算及其设计变更加定额内的合理损耗量、实际耗用量、买价及运杂费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务部门提供工程物资移交安装清册和结算清单等资料。财务部门根据平时登记的设备台账与工程物资移交安装清册进行核对,支付价款。(2)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项目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结算建筑安装施工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其他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上报和审批工作。财务部门根据工程结算协议核对账务,支付价款。(3)工程其他费用的清理。财务部门根据批准概算书和审定后的工程竣工结算数核对账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特别要注意核对项目法人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等可控费用。有问题及时和责任部门沟通以保证其他费用不超概算数。(4)清理核对上级拨付资金、物资调拨转账、清算资金往来。(5)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计算和分摊资本化的贷款利息。
(三)建立工程成本财务考核和评价体系
综合运用各项分析指标分析反映工程项目整个建设过程,是竣工财务决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工程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对工程工期、概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投资效益情况等都要详细分析、说明。合理运用工程项目投资效果分析的各项指标,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果。
工程竣工决算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含以下几种:资本性收支预算编制、审批、预算执行和分析、调整情况;工程全过程成本管理、工程资金管理情况;工程成本会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审批和转增固定资产完成情况;工程经济效益情况。
(四)提升工程财务人员素质
工程竣工决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不仅要求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判断能力,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必须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对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程财务管理水平。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会计人员轮岗交流机制,把财务人员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优秀财务骨干,并将其充实到工程财务管理岗位。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务人员不能仅局限于财务数据的累加,要善于转变观念,在管理上进行创新和大胆实践,将财务管理渗透到工程全过程管理中去,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降低工程造价,提升投资收益,实现新形势下电网发展方式和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淮安供电公司.淮安十二五电网规划纲要.2013.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办法范文4
一、 以“三全”管理为重点,确保转资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管理。
通过对转资工作中存在矛盾的分析探讨,高度重视转资工作,要求基建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要把转资验收工作当成大事来抓,并由主管资产老总亲自协调基建完工转资验收工作。由于领导重视,从资产管理部门到规划设计、基建管理、预算审核、生产运行、财务管理等各个部门联合办公,形成了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制定了管理办法,为转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一个良好基础。
二是重点明确,全过程参与管理。
把转资验收的工作重点放到现场管理上,从基本建设项目交底、开工就介入,采取全程跟踪的先期管理方式,在基建项目交底时,有资产管理人员参加论证;在基建项目施工中,有资产管理人员检查监督;在基建项目完工后,有资产管理人员参与验收。使投资-施工-转资验收-资金拔付-残体回收一体化。在整个过程中,让资产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资产员)全过程参与,根椐工程进度分期进入施工现场,及时、准确了解全部需转资的资产,建立相关资料,强化了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资产员的验收力度,同时调动了基层资产员工作热情、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改变了资产员只管账务不管实物的现象。
三是明确职责,全方位参与管理。
在转资验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在资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认真及时填写、上报相关资料;使用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必须派专人到现场,对照实物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标准逐项审查验收;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到现场监督,认真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一切资料。通过严格执行转资验收管理办法,施工单位主动上报转资资料,使用单位也及时到现场查物点数,并为转资后建立资产卡片收集第一手资料,各有关管理部门也能够认真监督,保证了转资资产的质量。真实地反映实物资产的本来面目,做到了基建完工转资资产的帐实相符。
二、以建立流程为基础,实现转资验收工作规范有序
为实现转资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制定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转资验收工作的程序,使转资验收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
首先,在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基建部门要协助资产管理部门指导施工单位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转入固定资产验收书》和《单项工程明细表》,施工单位必须详细列出工程项目中各类设施、设备的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管线、通讯线路、电力线路和公路要说明起止点)等内容,以防止帐实不符和不合理的费用摊销。
其次,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需将基建竣工项目的《竣工验收书》、《固定资产验收书》《单项工程明细表》《施工图预算大表》等相关资料送交到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根据施工资料进行基建项目竣工固定资产验收。
第三,基建项目竣工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在施工项目的《固定资产验收书》上加盖“基建完工转资专用章”,《固定资产验收书》连同其它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取回。施工单位将加盖“基建完工转资专用章”的《固定资产验收书》及相关资料送交到基建管理部门,再由基建管理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三、以严格审核为核心,加强预估转资后的管理
基建项目竣工后,对预估转资的基建项目首先由基建管理中心的预算审核部门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将《工程结算书》转交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结算书》以及《固定资产验收书》对《单项工程明细调整表》,进行严格审核,对单项资产进行认真核对,及时调整。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加盖“基建完工转资专用章”的的《工程决算书》转到厂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结算款。工程完工后在质量确实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方可支付其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以跟踪结合为保障,确保基建完工及时转资。
在转资工作中,资产管理部门做到了及时跟踪,主要是做好了五个参与,即在基建工程项目立项时,资产管理部门要参与论证;在基建工程项目开工时,资产管理部门要参与交底;在基建工程项目施工时,资产管理部门要参与监督;在基建工程项目完工时,资产管理部门要参与验收;在基建工程项目结算时,资产管理部门要参与审核。通过这五个“参与”, 资产管理部门基本掌握了基建项目从立项到计划下达、开工、峻工,以及结算等每一个环节。从而保证了转资资料的准确性及转资工作的及时性, 也做到了基建项目竣工一项,验收一项,转资一项。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合同审查;项目建设费用类型
引言
随着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步入新时代,项目投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资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下,需做好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管控。项目合同管理既是预防企业合同纠纷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又是对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合理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应作为项目管控的重点之一。
1工程项目合同类型
按照合同类型划分,工程合同分为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该项划分用于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费用类型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办公家具购置费、征地拆迁费、建设项目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新增费用、预备费等。(1)建设安装工程费:此项费用包含施工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包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单片梁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及锚下预应力检测合同。应注意,批复概算中如未单列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及跨铁路干扰相关费用,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考虑,纳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再单列。(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包含机电设备购置费及试营运期设备购置费,一般机电设备购置费应包含在机电施工合同中,不单列。(3)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购置费用。(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此项费用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特殊征拆合同。其中,三电迁改合同包含10kV以下电力迁改合同、10kV以上电力迁改合同及通信光缆迁改合同;特殊拆迁协议指征拆协议中未列入征拆工作方案标准的费用,例如项目涉及压覆矿、砂石料场的赔偿合同。(5)建设项目管理费:①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ETC专项检定费。②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立卷、编制归档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竣工审计合同列为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③施工监理合同、中心试验室合同、监控量测合同列入工程监理费。④勘察设计咨询合同列入设计文件审查费。⑤交、竣工验收检测合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合同、桥梁荷载、外观评定及实体检测合同、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合同、水土保持验收检测合同类如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⑥ETC专项检定费如已在机电施工合同中已列入,不再单列。(6)研究试验费:包含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等。(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用地报批合同、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等。(8)专项评价(估)费:包含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水土保持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文物考古调查技术服务合同、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等。建设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单独签订合同,则列为该项费用;如包括竣(交)工验收时的环评、水保试验检测,则列入竣(交)工验收检试验检测费。(9)建设期贷款利息:包含银行贷款合同等,按照建设期贷款年限及贷款分配额、贷款年利率测算应归还的利息。(10)新增费用:包含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合同及跨铁路工程服务合同等,具体以概算批复费用项为准。按照业主合同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该项划分用于合同中期结算费用管控。①建安工程合同即按各项专业工程划分的施工合同,包含土建施工合同、路面施工合同、机电施工合同、交安施工合同、房建施工合同和绿化施工合同。②征拆合同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及特殊征拆合同。③其他合同除建安合同、征拆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包含前期项目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交(竣)工试验检测合同等。
2合同审查工作要素
(1)合同形式:合同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确定合同实施单位。(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资料:合同评审表、合同文本、中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合同资料组成附件。(4)合同审查分类:按照业主合同审批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本类型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是指行业或企业统一规定的示范文本;非格式合同一般指无示范文本的合同,此类合同需根据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起草,合同审查人员依据合同文本的审核要素及共性问题,通过各项目常用合同总结归纳,形成部分非格式合同的定价原则及非格式合同参考文本。(5)合同形式审查要点:形式审查主要依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规定,如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通过形式审查,保证合同签订流程合法合规、资料手续完善、合同文本符合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包含量价原则、服务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核实审查合同审批表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合同的形式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招投标条件或竞争性谈判条件;合同签约主体非法定代表人时,授权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报审资料附件是否齐全;格式合同核实审查合同是否与范本内容一致;非格式文本起草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合同取费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信息化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情况应结合信息化系统管理,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合同体系。形成合同文本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合同登记、中期结算及末次结算、合同执行情况功能,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合同金额;暂定总价合同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中期结算,末次结算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同时,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费用概算执行情况控制,将已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录入系统,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办理中期结算,包含本期支付金额、累计支付、累计支付比例,系统生成对应概算的项目建设费用分析比较表,通过系统对项目建设费用分类汇总形成系统的项目建设概算费用控制体系,并对合同信息登记不全、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原因作预警提示及情况分析。
4结语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办法范文6
第一条为推动本区水利建设融资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贷款资金合理有序借入、安全有效使用和按时足额偿还,根据企业融资相关规定,结合本区水利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区水利局是水利建设的融资主体,牵头办理水利建设资金融资相关事宜;市区大禹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是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具体承担全区水利建设融资任务及相关款项结算等。
第三条水利建设融资资金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有效整合原则。结合全区水利实际,综合财力情况,按照重点项目规划和实施要求,合理安排融资规模,切实增强全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
(二)分项封闭运行原则。融资公司设立贷款资金专户,按董事会确定的年度资金计划支付额度,分项结算水利建设贷款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水利建设贷款资金。融资公司也不得对外提供其他担保事项。
(三)专款专用结算原则。水利建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办理立项、批复手续,并经区政府批准列入贷款资金结算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贷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分配、挤占挪用。
(四)自我循环平衡原则。融资公司建立切实可行的还贷机制,编制年度平衡计划,通过自身合理运作,解决项目融资及相关费用,做到良性循环、自我平衡。遵循项目借款协议规定,明确具体还贷资金来源,按还贷计划和还本付息通知,做好还贷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按时足额还贷。
第二章水利建设融资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水利局作为融资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申报和提交项目前期相关批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手续;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项目概算科学合理;督促项目工程进度,按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强化项目检查验收,并提供项目管理所需材料。
第五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是贷款资金日常管理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融资公司业务工作;审核融资公司报送的用款申请,并开展日常监督考核;监控还贷情况,指导偿还贷款的机制建设;检查贷款资金的会计核算;组织对贷款项目的绩效评价等。
第六条融资公司为具体借款单位,在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的业务指导下,主要负责向贷款银行借入资金;汇总报送提款、用款申请;根据审核批准的项目资金,按相关协议(或合同)向建设单位、供应商、承包商等支付资金;履行借款协议规定,按时足额还贷;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申请和发放
第七条区水利局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确定建设资金来源,具备实施条件后,组织项目实施建设。
第八条项目投资的区管水利工程,经区政府同意后,由融资公司向贷款银行提出项目申请及用款计划,经相关部门与贷款银行商定后,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九条《借款合同》签订后,由融资公司负责落实《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正式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发放的书面申请。
第四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使用与拨付
第十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区政府确定的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及必要的相关拆迁安置费用等,不得提取任何融资建设管理费。贷款资金使用实行统一审批程序,并接受贷款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水利建设资金收支由区水利局委派项目会计,委派会计依法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对各级财政补助的项目资金,仍按现行的水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审核拨付;使用水利贷款资金,由融资公司依照项目进度确定的资金及项目会计核算结果支付资金,并按规定向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贷款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同时协助和督促收集、汇总工程决算资料。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即水利项目建设单位在使用资金前,须编制项目预算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报送区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资金的拨付必须合法、有据,与项目进度相一致,不得办理无预算、无计划、手续不全的资金拨付。对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实行双印鉴管理,融资公司和区财政局各持一枚印鉴,印鉴齐全方可拨款,以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对货物采购和咨询服务实行合同付款。由水利项目建设单位向区水利局提出申请,并依照政府采购和资金性质、拨付程序等,完善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按合同规定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服务方。
第十四条对土建工程实行进度付款。由水利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区水利局提出用款计划,明确资金渠道,经审核批准后,直接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对相关拆迁补偿安置实行委托付款。涉及水利工程项目所需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相关部门或街道委托融资公司提出支付申请,完善合同签订、拆迁补偿登记审核等相关手续后,从融资公司专户直接支付给负责拆迁单位。委托方必须按融资公司转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利率、提款计划、还款计划等内容,签定转借协议,并出具相关还款承诺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质押或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五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偿还
第十六条水利建设贷款资金分年度偿还,还款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预算安排的水利建设资金、当期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贷款资金形成的资产收益以及政府收取的各项水利建设收入等。
第十七条建立还贷准备金制度,还贷准备金规模原则上按贷款余额5%的比例提取,统一缴至区财政水利专户储存管理。还贷准备金的来源包括:预算安排,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适当安排偿债准备金;政府性基金;融资公司经营收益;处置国有资产收入;融资项目的土地收益等。
第六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资金审计制;并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水利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有效以及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竣工后,按有关规定和项目要求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依法对贷款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发现截留和挪用项目贷款资金、弄虚作假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可以采取停止贷款发放、提前回收贷款等措施,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