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例6篇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文1

情况自查报告

市纪委:

根据市纪委吉纪字〔**〕**号通知要求,我们对**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情况及落实情况。

为了保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都明确规定:县委书记、县长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位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召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坚持率先垂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自已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县级领导按分工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基层党政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帮助他们对照责任制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带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年*月*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真正负起反腐倡廉职责,并在年初对乡镇、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中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内容。*月中旬至*月上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后,*年*月*日,县委、县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县四套班子成员、乡镇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县直单位付科级以上干部、监察室主任、特邀监察员等共400余人参加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志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对今后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部署。县委书记、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志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现状,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县长戴龙华同志在会上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地各单位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本单位全体人员,并于12月15日前将传达贯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书面汇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县委、县政府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所做工作和成效。

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县委、县政府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经常在有关会议上,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县纪委结合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工作,把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纳入党纪政规知识考试内容,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进行测试。结合市纪委开展的“廉内助”评选表彰活动,我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廉内助”先进事迹,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责任制的意识。此外还通过演出文艺节目、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宣传报道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方面,我县继续认真实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制度、县级领导按分工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指导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县纪委负责人同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今年,县委共对**名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教育谈话;县纪委负责人同全县**个正科级单位的**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4名公示任用后群众有反映的副科级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在去年12月县纪委下发了《中共**县纪委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将述职述廉工作列入今年乡镇、县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据统计,我县共有**名领导干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总结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县级领导干部**4名,科级领导干部**名。**月*日,根据市纪委通知精神,我县下发了《关于建立永丰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将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县政府组织各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重新公布县政府部门保留、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是继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在原有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的基础上,扩大了县交通局、建设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计生委、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脱钩管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三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民主测评干部制度、科级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干部任前征询同级纪检组织意见制度、公示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试用制度、公选制度、党委集体讨论任用干部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四项制度,即经营性土地权出让投标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五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对资产评估、审核、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县委、县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

为了明确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于2004年4月8日研究下发了《关于落实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县委书记、县长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总责,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的分工,将20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了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量化到个人、细化到部门。各责任领导按照分工及要求认真负起领导、督促和协调的职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由于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检查6项,党纪立案1人;纠风专项治理9项;执法监察项目17项,查出违法违纪金额60.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43万元,纠正退回违法违纪金额8.58万元,提出监察建议22项。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行政、财政和人事等各项制度的改革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中央、省、市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

四、对下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情况。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由县纪委正副书记带队,于8月中旬至9月上旬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自查、查看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情况的方式,围绕各单位是否对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是否明确,在宣传责任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对下属部门和单位是否开展了责任制工作检查,查办案件尤其是责任追究做了哪些工作,执行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如何,是否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开展了述职述廉,责任制工作有哪些经验和不足,对今后工作有何打算、建议等内容进行。通过这次检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也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收集了很多意见建议,不仅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而且为今后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年底,县委县政府将根据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考评办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一并进行考核。最近,县委根据县纪委建议,决定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实行绩、廉公示制,以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清廉自守意识。

五、责任追究方面所做工作。

我县历来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保证。4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对因责任制工作不力,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出现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要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1月22日,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话电视会议结束后,我县随即又召开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县委书记肖达来同志就如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责任落实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查处责任追究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同时,对一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够好,廉洁自律方面有违纪反映,但又够不上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先打招呼,诫勉警示,目前已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六、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所做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今年我县根据吉廉办字〔2004〕1号《**市廉政办关于2004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县纪委今年先后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及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建住房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县共有12人次主动上交“红包”款1.96万元,对一名违规收受“红包”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3个单位对违规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进行商业保险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共退回保费23.1994万元,退保率达到100%;清理出3名领导干部有借欠公款行为,总计金额为3.19361万元,目前,已收回借款0.87266万元,剩余欠款仍在收回中。此外,我县将查处党员、干部案件作为今年案件查处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群众举报、同公安部门及时联系等方式主动发现案源,并对有关参与的党员、干部从重加重处理,有效的遏制了党员、干部参与的歪风。今年我县共立案查处案件13件,查处党员、干部17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件2人。

七、几点体会和存在的不足

200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到人。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先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必须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并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分到个人,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力量,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责任意识强了,才会主动抓、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还需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不断完善责任体系,这样,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监督检查是促进责任制落实的手段,责任追究是促进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既要严格考核,更要对那些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追究,以此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真正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

我县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对照,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工不明确,把党政领导的业务分工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致使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抓责任制落实无的放矢;二是有的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有时紧时松现象,对下属单位督促检查不够;三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大,被动坐等线索现象比较普遍,责任追究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1、继续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文2

今年以来,在开展县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把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来抓。过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工,促动主管领导和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对分下去的相关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主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全面分析,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党风廉政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领导完成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我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目标任务常抓不懈,认真履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共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全面落实。牵头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的要求部署。从机制上,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县委宣传教育总体格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安排部署,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宣教格局;在党风廉政宣传上,一方面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等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革新理念、创新形式开办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并壮大网评员队伍,提升质量和水平,扩大了党风廉政的宣传声势和影响;另一方面加大外宣力度,在市级以上媒体深入及时地宣传报道我县投资软环境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编写上报了反映我县反腐倡廉的优秀新闻稿件。同时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的强大声势。

二、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的情况

切实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监督和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对县委宣传部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宣传部班子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到宣传部中心组学习,通过对有关规章制度和最新精神的学习不断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意识,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目的;切实加强对宣传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同时以投资软环境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重点,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和意识,树立了班子和部门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召开工作联系会、个别单独谈心交心、开展民主生活会、对分管部门班子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到部门和基层调研的方式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要求、督察管理。2012年全年,在我责任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三、指导分管部门完成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情况

为强化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并抓好分管部门完成反腐败专项工作,我着力从完善制约机制、丰富工作形式、加大落实力度入手,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各分管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兴起。在强化对各分管部门的制约机制方面,定期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及时听取主要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并就任务完成情况及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同时要求分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强化年终考核,将其作为干部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丰富工作形式方面,要求分管部门在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纲要》等相关文件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廉政文化讲座、观看教育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不断固化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在加大落实力度方面,要求分管部门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并从各分管部门自身职能入手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促使各部门将反腐专项工作落实到位。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文3

一、责任主体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书记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学校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部门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政治建设责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战略部署,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校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组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做到同步计划安排、同步部署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把责任最终落实到党支部、各部门及分管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记录,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教育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分析掌握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五)监督检查责任。认真梳理、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内部监督工作。支持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六)情况报告责任。校党委对本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按要求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报告情况。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线索、违法行为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支部要认真写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

三、责任追究

(一)追究情形

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和部门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较严重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了解掌握,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处理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多起顶风违纪案件,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连续发生腐败案件,查处不力的;

5、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漏办案工作秘密的;

6、对上级纪检组织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

7、存在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分管范围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

8、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

(二)追究方式

1、对党支部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予以改组。

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力,给予批评教育、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文4

(2020年5月11日)

我党支部认真贯彻上级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强化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严格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忠诚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现将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我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督促各项任务按时落实,我作为党组书记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盘负责,督促党支部成员各负其责,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方面

作为党组书记我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的责任。围绕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主要任务,推动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党员干部过“政治生日”,重温誓词,不忘初心使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积极使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 APP进行政治学习,通过积分评比等形式督促党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

三是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统一帮扶干部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密切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帮扶工作,努力帮助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村党组织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群策群力推进精准扶贫。及时了解掌握贫困户基本生活情况、政策落实和“两不愁、三保障” 情况,同步做好动态管理。尽最大努力帮扶落实扶贫政策、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力争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让帮扶群众在小康路上稳步前进。

四是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党费,造册登记,督促提醒党员按月自觉缴纳党费,并将上缴的党费及时上解县委组织部固定账号。每次学习、会议、活动开展情况都有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归档,规范开展各项活动。

五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委决策部署,制定计划、发展党员、民主测评、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由党员大会作出决议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对支部党员情况、量化考核情况、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公示,执行党务公开。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文5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市二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斗争深入开展。

二、检查考核原则

检查考核工作以《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为依据,按照以下原则组织开展:

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全面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8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如实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考核工作采取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考核时间、统一考核方式、统一考核标准的办法,充分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围绕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考核,充分注重实效。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性考核,又要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情况进行定量考核。

三、检查考核对象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2008—2012年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情况。重点检查被检查考核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构建惩防体系阶段性规划和年度目标,并按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实施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3、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情况。重点检查党务政务公开。治理行风不正之风,廉政文化“六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检查考核内容详见附表1。

五、检查考核时间

各单位要按照考核内容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局监察室。每位班子成员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撰写履责报告。检查考核在各被检查考核单位自查结束后进行,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

六、检查考核的组织

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纪委从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具体实施年底考核工作。

七、检查考核方法

1、听取汇报。检查考核组全体成员集中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单位及个人2008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书面述职述廉。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不含业务工作情况)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3、民主测评。根据市局统一制作的民主测评表,对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及汇总表详见附表2、附表3、附表4)。

4、座谈会和专题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干部群众的形式,征求干部群众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5、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工作资料和会议记录以及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6、个别抽查。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随机抽取1-2个所属单位和部门。抽查单位由检查考核组在检查期间临时选定。

八、检查考核成果运用

1、检查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4分之间的为合格;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合格;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2、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对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及成员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评优活动。

九、几点要求

1、检查考核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客观、准确地肯定被检查单位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敷衍应付现象的发生。

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范文6

科技局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监督:一是围绕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评审等重点权力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围绕作风建设,加强了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检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围绕责任制落实,加强了对科技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了对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是:

一、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的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三、推进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落实。紧紧围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