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例6篇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调构造、促转型、惠民生、保不变”为总体目的,以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活动为抓手,推进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保供给、保平安、稳物价、规范化、信息化)革新,坚持进步前辈典型,发扬示范效果,全体推进施行,具体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立治理和服务程度,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的

从年开端,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活动,并将创立活动与星级文明标准化市场创立有机结合,力争全区镇街以上有前提的农贸市场悉数创立为二星级(含)以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并坚持一批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典型,带动全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本年完成古荡农贸市场、竞舟路农贸市场创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任务。

三、首要任务

(一)推进市场规范化革新。依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规范和“地不湿、无异味、菜平安、价公正、计量准、可歇息”的根本要求,全盘思索市场全体功用、分歧类别摊位的设置要求、基本配套设备和结构的人道化,结合群众的消费习气和分歧商品的运营特点,在节制建立本钱和符合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的基本上,加速推进硬件革新,打造整洁美观、服务优秀的市场购物情况。

(二)施行市场信息化建立。进一步完美包罗农产物价钱信息、检测信息、商品准入信息、运营户信誉信息等内容的市场电子信息服务平台,经过区域联网进行及时监控与预警,完成“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

(三)保证市场食物平安。增强对农贸市场上市食物的检测、索证、供票等治理,营建安心、安心的消费情况。进一步完美疾速定性检测系统,增添检测设备,添加检测项目,进步检测频率,并在市场内公示检测后果。执行全索证治理,催促运营者坚持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准则,并将数据录入市场电子信息服务平台。

(四)提升市场贸易业态。进一步完美农副产物供给链,坚持菜园子和菜篮子、农副产物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对接机制。探究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等形式,积极引进品牌经销商在农贸市场设立经销点,开设农民自产自销专区,完成服务的优质化、特性化和便捷化。

(五)增强市场价钱监控。存眷农贸市场价钱的动摇,设立蔬菜、肉类、粮油、豆成品、鸡蛋等首要农产物价钱采集点。执行价钱公示准则,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地位公示每日价钱信息。严厉打击歹意哄抬物价、勾结涨价、奇货可居等不良运营行为。

(六)建立市场贸易文明。开展农贸市场和市场运营者信誉分类监管,坚持健全信誉档案,公示信誉分类后果,施行信誉鼓励与惩戒,打造以诚信为中心的贸易文明。增强对市场举行者的宣布道育,加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治理责任心,优化市场治理与服务,使农贸市场成为城市精神文明的主要窗口。按期开展对市场运营者的培训,加强其行业操守认识、共荣共辱认识,着力进步广阔运营者的本质,构成诚信运营、文明运营的气氛。落实市场情况卫生治理,执行门前“三包”,严厉执行“限塑令”。

四、工作步调

(一)年抓好试点示范工作。古荡街道和文新街道辨别组织完成古荡农贸市场和竞舟路农贸市场的年度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创立试点工作,区创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督查指导,充分做好省、市县政府组织的审核验收迎检预备工作,保证完成创立任务。还,坚持示范创立工作专报准则,传递和交流创立工作信息。

(二)2012年具体推开。各镇街和区资产运营公司要重点增强对二星级以下有前提的农贸市场的提升革新,力争经过“两化”革新使其到达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规范,跃上二星级市场平台;积极指导和鼓舞现有二星级(含)以上农贸市场,经过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工作,施行农贸市场再革新再提升,向更高星级目的迈进;全区在现有基本上再争创1家五星级文明标准化农贸市场。各镇街和区资产运营公司于本年岁尾前上报2012年度创立工作方案(方案)和创立市场名单,二、三季度由区创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指导,各镇街和区资产运营公司按月上报工作进度和革新状况,四时度省、市将组织审核验收。

(三)2013年做好收尾和稳固工作。对已完成创立任务的市场,要做好查漏补缺和稳固进步工作。

五、政策办法

(一)设立区文明示范市场创立专项奖励资金。依据《市人民县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46号)要求,凡年度创立达标的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还被评为二星级文明标准农贸市场的奖励20万元、三星级奖励30万元、四星级奖励40万元、五星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务各承当50%。昔时在“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选中被评为市区样板、优异、达标农贸市场的,不再享用此项奖励。

(二)对昔时列入市革新提升方案的农贸市场的资金扶持,依照《市人民县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农贸市场革新提升施行方案的通知》(政办函〔〕118号)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一致思想,明确目的。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活动是贯实全省农贸市场工作大会精神的主要行动,是我区对农贸市场革新提升工作的再推进、再深化,对现阶段保证和改善民生意义严重。全区各有关单元要一致思想,进步看法,以施行“两保一稳两化”革新、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目标,依照“属地担任、条块结合、量体裁衣、分步施行”的准则,把示范创立工作列入年度主要工作目的,明确责任,落实办法,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区县政府把示范创立工作列入县政府目的责任制审核内容。

(二)增强指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增强对全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工作的组织指导,成立区创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贸局)。各镇街应结合当地实践,成立响应的创立工作指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对本区域创立工作担任,区县政府将按年度对各街镇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任务完成状况进行审核验收。

(三)增强指导,示范推进。各镇街在工作推进中要认真调研、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充分发扬创立活动的示范指导效果。本年重点增强对试点市场的指导和服务,对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立规范整改进步。鼓舞支撑各创立市场勇敢创新,示范带头,为创立工作的具体推开积聚经历。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文2

年底之前,全区各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全面实施以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管理。

统一配置:计量器具由市场主办者集中配置,提供给市场内经营户使用,实施统一配置后,经营者不得自带计量器具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

统一管理:市场主办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供给经营户的计量器具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对本市场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更新和定期报检等管理工作;

统一检定:市场主办者对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依法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时定期申请强制检定;

统一轮换:市场主办者对提供给经营户的同类型计量器具实行定期轮换,具体实施方式由市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推进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以及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工商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经贸局,与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推进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小组,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经管科分管科长、财务负责人、工商所长和辖区各农贸市场负责人所组成,具体负责本街道辖区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农贸市场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计量器具的“四统一”工作,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市场“四统一”管理的实施工作。

三、几项规定

1.招投标候选厂家和招标技术、服务要求的确定。技监部门负责对厂家及产品进行备案并择优推荐;招标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质检部门提出的《市农贸市场“四统一”电子秤采购配置技术要求》(包括精度、规格、型号等要求);服务要求由相关各市场提出并经汇总归纳后确定;原则上应开设定制业务,计量器具具有显著识别标志;能提供一定比例的备用计量器具;售后服务的年限一般不少于3年。

2.招标主体及方式。计量器具的统一配置,原则上由农贸市场主办方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购置。为扩大规模、降低成本、优化服务,在各市场自愿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基础上,可由相关市场集合为一个招标主体,进行统一招标。

招标主体成员由各相关市场负责人组成,负责标书制作及审定等招标工作;市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区“四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统一招标采购,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

3.对已实施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经验收合格、并与区政府签订“四统一”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农贸市场,由市财政、区财政按照计量器具购置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余的50%购置费用由农贸市场主办者承担。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的验收,由区推进“四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确认。

4.农贸市场应根据计量器具日常管理的需要和本市场的特点,提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的具体办法。为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市场应收取维修押金。维修押金的数额一般不大于计量器具单价的20%,由市场对每一场内经营户单独设立维修押金帐目,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取的具体办法,由市场自行确定。为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更换,市场主办者应向场内经营户收取计量器具使用折旧费,折旧费一般不大于计量器具单价的30%,同一件计量器具折旧费的收取时限不超过3年。

5.对一年内购买的符合质监部门提出的有关技术要求的计量器具和经法定质检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本着切实维护场内经营者正当利益的原则,由市场主办者提出相应的优惠办法,以保护场内经营者的积极性,保证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具体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一是组织农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管理者通过短训班或以会代训,宣传学习计量法律法规、《农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市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二是通过大量具体、细致的思想工作,向场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三是印制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工商、质监管理、个体劳协等部门单位,在相关例会及场所广为宣传散发,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2.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农贸市场主办者是市场计量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实施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的主体,要全面负责本市场的“四统一”管理实施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市场实行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的计划与步骤,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3.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制定本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应注重听取市场经营户的合理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市场主办方应向经营者公开实施办法、公开进展情况、公开实施结果,确保透明运作。配备的计量器具须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称重范围和准确度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并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建立档案,定期检定。农贸市场主办方必须统一建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档案,依法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备案和检定。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法定强制检定周期为一年一次,市场主办方须提前一个月提出检定申请。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在计量器具明显位置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无检定合格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在农贸市场内使用。

5.加强管理,维护秩序。农贸市场主办方应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主办方与经营者的各自职责与管理要求,对本市场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维护、更新实行有效的管理。市场主办方应向场内经营者以书面形式明确计量工作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向场内经营者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场内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对缺乏诚信或者屡有计量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应清除出场。场内经营者应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及农贸市场主办者关于计量活动的有关规定,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封和强制检定合格标志,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农贸市场须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平秤,指定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对复秤情况进行登记,为消费者提供诚信服务。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文3

针对目前我县农贸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农贸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广大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等实际情况,为了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农贸打假护农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广大农贸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围绕此次综合整治活动我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农贸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务求取得成效。

(一)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代表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帮助农民致富,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之后,中央再次就农业和农村工作下发1号文件,也是建国55年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专门出台的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确保农民增收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让农民购买到优质的农贸产品,是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目前秋熟作物进入后期管理阶段,秋播在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农贸使用的高峰期,规范农贸市场秩序迫在眉睫。今年以来,大部分农贸产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少数农贸产品的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50左右,农贸涨价后,受暴利的驱动,更易出现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影响农业生产,并将抵消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增加的收入,必将挫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对此,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为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转变机关作风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假冒伪劣农贸打而不绝,农贸坑农害农案件投诉、举报率居高不下,农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极个别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执法主体缺位;有的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这种状况已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并有损于政府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县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为契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为农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本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规范农贸市场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贸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部分农贸市场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假冒伪劣农贸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农贸经营违法案件起,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生产事故起。目前我县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贸经营点数量过多过滥、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据初步统计,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点共有多个,分布在全县各镇、村;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仅有小学水平,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农贸产品质量关;同一个农贸经营点同一类农贸产品品种的数量达多个,让农民群众无从选择,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导致局部地区农贸市场秩序混乱。

二是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多样化。违法主体既有基层供销社生资部门,也有镇农技站、兽医站;既有大的农贸公司,也有小的摊点;违法行为突出表现为:一证或一照多点经营、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无照经营农药等。

三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农业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仍在推广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不对路农药。比如近期在我县地区,由镇某个体户销售的“水稻条纹叶枯特灵”农药就属于无农药登记证、无生产厂家的假农药。今年以来,先后在镇、镇销售使用的,由复合肥厂生产的颗粒硅磷肥造成蚕豆苗死亡;镇部分农户使用某供销社销售的“稻安宁”农药防治水稻二化螟造成药害;镇某个体种子经营户擅自从山东引进未经审定通过的棉种“棵斤棉”、“鲁棉21”,其产量仅为大面积推广品种的40;茶镇某个体户经营的生物制品造成家禽大量死亡等,这些农业生产事故给老百姓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坏的影响。四是少数经营者擅自经营更改标签内容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贸产品。这一点在农药市场上最为突出,集中表现为擅自更改农药的商品名、不标注农药中文通用名及有效成分、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品种和防治对象,有的甚至将“马拉硫磷”、“多菌灵”等常规农药品种更换一个动听的商品名并且不标注有效成分后,作为新农药高价销售给农民,有的在标签上标注“正打反死”、“地虎速杀”等新奇品名误导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假冒伪劣农药之害,对其深恶痛绝。这些问题一日不消除,农贸市场就一日不能规范,农民群众就仍然深受其害。因此,我们只有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才能有效地打击不法商贩,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既是解决农贸市场突出问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各地、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迅速掀起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的高潮

根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县政府制订了《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并已下发各地、各部门。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物价、供销、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至月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农贸市场联合整治,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整治,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和一证一照多点经营农贸行为,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农贸违法行为,平稳农贸价格,确保全县秋熟作物和秋播作物所使用的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贸质量安全,杜绝农贸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实现我县农贸市场的根本性好转。

(一)全面取缔无证(照)经营。目前我县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农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经营单位只有一份营业执照,下设多个经营网点,采取委托的形式,一照多点经营;少数经营单位将营业执照转让、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贸经营。上述现象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贸市场秩序,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县政府决定,在各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农林部门牵头,工商部门为主,公安、供销等部门配合,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贸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取缔。同时,根据近期农药市场整治所反映的假劣农药产品使用后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等突出问题,对已取得农药经营资格的单位,县农林、工商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是否具有与经营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等条件进行检查,对于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吊销执照。

(二)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整治。这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和生物制品。种子是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要以杂交油菜、小麦、蔬菜种子为重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检,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农药整治的重点是高毒杀虫剂,要突出整治掺杂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肥料整治的重点是复混肥,要加强质量抽检,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领取肥料登记证,产品是否按标准配足、配齐养分;生物制品市场要突出检查强制性疫苗,加强对无批准文号和假冒批准文号兽用生物制品的查处,管好疫苗使用环节,坚决杜绝使用不明疫苗。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农贸制假、售假案件的查处工作。农贸打假的关键在源头控制,重点在市场监管。要针对不同的农贸品种,分别确定整治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贸的摊点,打击流动经营点、加工点、分装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贸流通渠道,严防伪劣农贸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依法严惩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及哄抬价格等行为。要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在查处大要案时,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行诚信监管机制。要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采取不良行为记录、抽查结果公布和备案、严重违规行为曝光等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公开承诺制和守法经营诚信单位评选制,鼓励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争当模范。要做到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积极扶持农贸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贸销售和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培育我县农贸知名品牌,规范全县农贸市场秩序。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一)强化领导。要把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力量,统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要根据《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制订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量化目标,细化任务,明确重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三)深入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报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要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贸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和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四)密切配合。联合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农林局牵头,工商、技监、公安、物价、广电、供销等部门参与。凡涉及农贸市场混乱的案件均先由县农林局受理,县农林局受理后,再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整治。其中,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工商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技监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总之,联合执法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作战。综合整治中,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农林局。牵头开展好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依法把好农贸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关;查处农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局。查处农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贸违法行为;依法严把农贸经营单位资质关,吊销不合格单位执照;协助农林等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秩序监管。技监局。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协助农林、工商等部门对农贸质量进行检测;负责对农贸生产秩序进行跟踪监管。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农贸经营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重大案件及时立案侦查,追查源头,依法严惩。物价局。开展农贸价格调查,打击哄抬农贸价格的行为,稳定农贸价格,防止无序竞争现象的发生。广电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县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供销社。对系统内农贸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文4

_、假冒伪劣产品多。在许多集贸市场或自营的小店铺,假冒伪劣产品堂而皇之地摆在货柜上,洗发水和洗洁精、蜂蜜和食用油等常用的日用品尤为突出,在学校周围的店铺里,“三无”的零食、玩具、学习用品等充斥其间,然而销售这些商品的店家,不仅没有受到举报揭发,以其低廉的价格颇受当地群众和学生的“欢迎”。

_、无照经营店家多。特别是一部分农村的自营小店铺,没有经过工商税务等部门审查登记就擅自经营,甚至搞副食、药品、农药等跨门类经营。由于本身不合法,所以在销售商品时以盈利为第一目标,以店铺能开多久算多久,能赚多少算多少的经营准则,今天被查封了,过了几天又换了地方开。这种打一枪换一炮的做法,使得无照经营店铺比较多,为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方便的销售网络,极大地增加了查处工作的难度。

_、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多。我县是农业大县,在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各种非法生产加工窝点隐藏在居民楼内,设施简陋、卫生环境差,针对农民消费水平低的特点,生产加工价格低廉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这些非法窝点除了有店面的直接销售外,还有一些采取送货上门的办法,将不合格的产品直接送到农村的自营店铺。非法生产加工窝点与无照经营的店铺相成,构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完整网络。

_、行政监督管理难。市场的监管涉及到工商、卫生、技监、食品药监等部门,但除了工商部门在乡镇设有基层所外,其他部门均没有派出机构。面对地域广阔的农村市场,各部门协调难度大,就更加凸现行政监管力量的薄弱,以致于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出现了盲区。

_、农村维权难。在农业生产资料消费方面,农民的消费维权存在很大困难,比如取证难,对一些伪劣种子,发现问题的时间跨度长,且受土壤、施肥、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取证时困难重重;再如鉴定难,不仅有法律效力的鉴定部门非常有限,而且涉及“三农”的鉴定部门更少,这给农村维权工作带来很大不便,许多申诉案件因此,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_、农民安全消费意识淡薄。与城市居民日趋成熟的消费理念相比,农民安全消费意识十分淡薄,其中固然有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水平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对假冒伪劣商品可能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低廉的价格往往成为农民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时最主要因素。农民安全消费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占据大部分市场。

二、监管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打假维权行动。

_、采取适合集贸市场特点的宣传方式。目前的宣传工作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以法律、法规宣传。还应多采取一些可行的宣传方式。如在农村集贸市场、村委会、寺庙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定点分发宣传册、宣传单;再如在村委会、集贸市场的宣传栏、黑板报上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同时对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展示,来提高宣传最佳效果。

_、针对消费者的需求提供咨询服务。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有的放失地进行宣传,可以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春耕时节,组织力量进行种子、劣质农药化肥、地膜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提高农民鉴别假种子、劣质农药化肥、“三无”生产用具的能力;而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里,举行大米、食用油、糖果等食品方面的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_、建立面向农村的宣传阵地。可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以固定的电视栏目,建立面向全县农村、农民的宣传阵地,使电视台成为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了解市场信息、提高产品鉴别能力的窗口,成为宣传诚信经营典型、打击制假售假窝点案例的阵地。

(二)加强监管力度,建立符合市场实际的监管办法。

_、加强市场监管力量。我县市场点多面广,农村市场商品集中交易少,分散交易多,这需要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目前,基层工商所的人员少,管辖的乡镇又多,日常的登记、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等工作,占据了大量时间,加上交通、通信工具不足,对商品质量和分散隐蔽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成效有限。因此,对涉及农村市场监管的工商、商务、卫生、食品药监、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要联合执法、协同配合,才能形成执法合力。对不法分子以极大的震慑力,避免出现单个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的局面。

_、改革市场监管方式。目前全县集贸市场,相当一部分都自发形成的,规模不一,有的占道经营,有的归属不清,没有明确的开办单位,日常的市场秩序无人维护,监管难度较大。因此,应首先明确各市场的归属者和开办者,加强引导、督促其办理登记手续,合法经营。在依靠行政机关依法监管的同时,逐步建立起市场的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推动我县市场走向规范。

_、增加市场监管手段。由于检测手段等条件的限制,许多假冒伪劣商品只能凭执法人员的经验来识别,对深层次打假缺乏必备的检测设备和必要的检测手段,而送检需要较高的费用和较长的时间,不能保障假冒伪劣商品得以及时查处。因此,工商机关要进一步丰富市场的监管手段。一是要根据小额销售假冒伪商品的情况,制定处罚细则,加大处罚力度,避免这些经营者钻法律的空子,逃避处罚;二是要推广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办法,加强对集贸市场销售的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的检测。

_、落实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台帐制度,深入展开红盾护农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实现各项职能到位,避免上级责任追究及连带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引导扶持,推动各类店铺走上规范化轨道。

_、简化审批手续,将无照非法经营变为有照合法经营。对农村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区,简化审批手续,并分期、分批入户登记,把证照送到经营户手中。对经济落后、家庭困难的给予一定优惠减免政策,使之纳入正常的监管范畴,引导其走上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道路。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创建部级卫生园林县城为目标,按照宜居、生态、园林、旅游、避暑的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有序推进河南农贸市场迁建工作,为实施“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共涉及县工商局、信用联社、城建监察大队3个单位和城关镇西街、南关两个社区8个组及47户私人,共计855间房屋、35个台板,房产面积22553平方米、土地面积30188平方米。从2012年初开始,8月底前完成整体拆迁任务和新建市场的选址、规划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干河以东市场拆迁任务),12月底前完成市场拆迁后的堤路景观建设任务,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集贸综合市场的建设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领先原则。按照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和腾改老城、完善功能的要求,拆除市场,建设堤路。

(二)统筹推进原则。坚持拆迁、建设同步;坚持边拆除旧市场,边规划新市场,新市场的选址、规划与旧市场拆迁同步。

(三)合理补偿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合理制定补偿办法,公开、公正、公平补偿。

(四)维护稳定原则。河南农贸市场拆迁涉及面广,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好群众、村组、个人和商户等各方利益关系,维护好社会稳定。

(五)高标准建设原则。按照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目标和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科学确定新建市场的规模、标准,建设一流的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

四、实施步骤

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入户面对面宣讲等方式,使广大群众、商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拆迁方案;拆迁工程处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拆迁涉及单位、社区、小组、个人、商户和建构筑物的详细信息。

(二)抓点示范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将河南农贸市场干河以东至健康路口段确定为拆迁工作示范点,打开拆迁突破口,总结拆迁工作经验教训,推进拆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拆迁补偿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依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按照拆迁补偿标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全面启动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四)市场建设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市场功能布局,科学选址、规划,新建专业商贸市场和物流中心,组织居民、商户入驻经营。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后的堤路景观建设任务,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集贸综合市场的建设任务。

五、补偿安置

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的办法,积极稳妥解决好被征迁人的补偿问题,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一)农贸市场拆迁补偿由土地征用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两部分组成,均根据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另行印发执行。

(二)国有土地部分不予补偿,国有房屋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核销,做好工商局等部门和个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三)现租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一律由业主负责完成终止合同及搬迁任务。

(四)临时过渡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结合城区市场划行归市规划,就近为河南农贸市场拆迁经营户有偿提供过度经营场所,县住建局、工商局、国土局、城关镇和河南农贸市场拆迁所涉及的社区负责实施。

(五)新建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配合,根据县城建设统一规划,招商建设5个以上专业市场,社区居民小组按需求用拆迁补偿款购置。

六、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上成立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局、工商局、商务局、局、广播电视台及城关镇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决定拆迁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拆迁工程处,具体负责市场拆迁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商户了解拆迁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做法,消除思想顾虑,积极支持和参与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拆迁工程处具体负责河南农贸市场的拆迁补偿工作,分解任务,倒排工期,做好拆迁;工商局、信用联社、城建监察大队、城关镇(社区)要积极主动投入到拆迁工作中,按时完成各自的搬迁任务;县法院、公安局、局、城关镇负责做好拆迁的环境保障工作;住建局要加快拆迁后堤路景观建设和新建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工作;国土局负责办理市场迁建所需土地的各种手续和河南农贸市场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各相关单位在拆迁工作中,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做到责任具体,分工明确,确保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农贸市场宣传方案范文6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中兴大市场、大市场、涟钢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兴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硕辅市长在《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中,副组长刘崇林、邹林华、龚树国,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树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娄星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至6月10日)。下发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