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4 15:28:03
作为新乡市第一粮食生产大县、河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力推进河南省委、省政府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是原阳县义不容辞的职责,需要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原阳县是1988年国务院正式批准首批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县份之一,2008年进入河南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24年来,原阳县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开发原则,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统筹,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牧林经共同发展,村庄道路整体推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累计投入资金2.12亿元。全县14个乡(镇)184个行政村的46.8万亩中低产田得到治理改造,完成开挖整修灌排渠道2256条,总长度1642公里,修建桥涵闸4454座,打配套井2127眼,硬化渠道377公里,修建沙石路92.4公里,修建水泥路25.3公里,植树225.6万株,架设高压线路41公里、低压线路558公里,铺设地埋管道271.5公里,修建配电台区41个,培训农业各类技术人员8.45万人次。
通过开发治理,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6.8万亩,新增除涝面积20万亩,新增节水面积26.8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82万公斤,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收650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积累了成功经验。原阳成为新乡第一粮食生产大县,河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农业综合开发功不可没。
粮食增产潜力得到有效挖掘。原阳农业综合开发的实践证明,每改造1亩中低产田,可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50公斤。建设1亩高标准农田,可增加粮食产能210公斤以上。原阳66.8万亩中低产田,意味着蕴藏2亿斤粮食的潜能。农业综合开发的显著成绩,使我们看到了粮食增产希望所在,潜力所在。
粮食增产基础得到逐步夯实。农业综合开发前,原阳粮食亩产一般在350公斤~450公斤,改造治理后,项目平均亩产超过500公斤,玉米、水稻亩产超过600公斤。
农发文化日渐丰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形成了一套为大家所认同、遵守的理念和行为方式,如ACD标识、“集中投入,连片重点开发”“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按项目管理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等,这些已经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独特的文化符号。
综合开发模式值得借鉴。2008年原阳进入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以后,按照“一年一块三年一片、五年一线”的原则,坚持连片开发,近5年来,共连片改造治理中低产田11.2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4万亩,总投资1.09亿元。在80平方公里的项目区内,土地平整田园化,干道相通硬质化,沟渠相连衬砌化,井电配套通达化,农田作业机械化,农田防护林网化,井渠互补、泵电配套,基本建成了一个粮食优质高产、生态环境良好、服务体系健全、机械装备到位、农业技术提升、农民素质提高的粮食核心产区。
开发机制值得推广。农业综合开发既涵盖其他部门项目开发的内容,又高于一般部门项目的标准,将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综合治理,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经过多年运作,原阳县总结、摸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了农业综合开发运行机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使开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科学化运作的轨道:
一是竞争开发机制。在项目立项、申报、考察、专家论证、评审、终端查询等过程中,公开透明、阳光作业,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如竞争立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工程物资招投标制度、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度等,使项目建设在公开透明和严格监督下进行。
二是项目监管机制。重点把好七关,即“立项关”“设计关”“评审关”“招标关”“施工关”“验收关”“管护关”,实行专业监理、主管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三结合的方式,全过程监督,保证了工程质量。
三是产权改革机制。如绑定“三权”,打管护“组合拳”解决了管护难问题。管护关口前移,先确定权属,再建设工程,达到建监同步、建管同步,做到不打无主井,不植无主树,不修无主渠,不建无主建筑物。在开工前就拍卖工程权属,使管护、受益、产权融为一体,集于一身。工程产权人既是工程管护人员,又是工程义务监理员。实践证明,这种管护模式比较有效地起到了工程管护作用。
四是群众参与机制。项目立项前,我们利用张贴标语、召开群众大会、发放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解答、组织群众代表到已开发项目区参观等形式层层宣传发动,使干部群众真正明白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提高自觉投工投劳,服从总体规划,支持、主动参与开发的积极性,使群众不但懂得自己在开发上的权利,更懂得了责任和义务。
五是科技支撑机制。我们坚持以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改造为载体,提升工程措施和科技措施的组装配套,积极探索“开发搭台、科技唱戏、农民参与、合力建设”的科技开发新路子。与科研院所紧密配合,提升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规划示范,建立百亩高产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丰产区;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了水分和肥料利用率,农民科技素质明显提升。良种良法的推广普及,有效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意识,科技贡献率提高了2%。
开发过的地区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开发前,项目区经常出现桥涵闸裂缝塌陷、灌渠淤渠首、排渠堵渠尾现象,人们戏称为“脑梗塞”和“肠梗阻”,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田间道路弯、窄、断、坑。开发后,节水灌溉和除涝面积全覆盖,灌渠硬化排渠通,田间道路宽又平。二是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因为井渠互补、泵电配套,原来半月才能灌溉一遍的麦田,现在5天就能浇完。三是农民科学种田素质明显提升。开发前项目区多数农民是“大水漫灌浇田地,不分轻重施化肥,剧毒农药治病虫,不讲科技转化率”。开发后,良种种植面积百分百;推广有机配方施肥,农产品优质率百分百。四是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开发前是田不成方,林不成网,路无树,渠无林。现在是树随河走,林伴路行,林木覆盖率提高了16.8%。五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开发后,项目区年人均纯收入增加635元。
事实证明,在过去的工作中,农业综合开发始终站在国家粮食安全、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最前列,作出了突出贡献,起到了排头兵作用。因此,建设具有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管理、现代农民、现代服务等具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新型农业现代化,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仍然责任重大,大有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已经成为原阳农业发展的支柱、农业科技示范的样板、标准化生产的楷模、现代农业建设的亮点。
为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开发效益最大化,建议上级按照“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采取项目自身整合办法,把当年产业化经营项目、科技项目向土地治理项目区集中安排,发挥聚合效益;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统筹安排扶贫开发、交通、电力、农业生态建设、沼气、安全饮水等其他支农资金,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各类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建立资金捆绑机制。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关键词:高标准;农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S2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039
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符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需要增加宣传力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且要严格选择规划单位,加大规划人员的培训,增强业务水平,避免低水平设计所造成的问题。规划单位应当充分了解现场勘察情况,尊重生产者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开展项目规划工作。
1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
1.1 权属调整阻力大
当中国颁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追求的是“绝对公平”的原则,而且分土地的时候也考虑到土地质量好坏、土地到家庭距离等多重因素,从而土地被认为分隔化、破碎化。而建设高标准农田就要打破原有的田块、地块破碎的局面,并且需要在田地增加灌排水设施,在田间修建耕作道路,而这又占据了部分耕地面积,因此需要相应地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地,是生活的根本保障,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到农民的根本权利,因此,开展工作麻烦进展缓慢,这又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大难点。
1.2 建设资金分散
国家农业部对耕地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土部门实行的“土地整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多个部门都已经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但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没有遵守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相互交流和相互沟通原则,使各部门之间由于缺少沟通和缺乏协调合作而各自为政,并且每个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国家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要求是对田地、田地的小路、田地里面的沟渠等进行系统的整改,从而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而国家农业部门则是把重点放在了中低产田的改造上,以至于项目之间常常脱节,严重导致了重复建设、重置等现象。
1.3 村民阻止施工
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是土地的主人。无论是否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民都有发言的权力,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是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关键。因为只有当农民了解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际情况,拥有是否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选择权、获得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的话语权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地征询到农民的意见,才能设计出符合实际、满足农民的建设规划。然而这些却没能在实际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全部实现。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的对策探讨
2.1 制定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范制度
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关键就是规划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章制度。由于中国土地宽广、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等诸多原因,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生态区的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发展前提下需要制定出不同的高标准的农田建设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进行细化。
2.2 实施土地轮流机制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是耕地规模经营,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表现恰恰也是耕地规模经营,这就说明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进农业现代建设发展的关键。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根据耕地产能对等交换的原则,实现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轮转。要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来避免土地分隔化、破碎化现象的出现,杜绝因农民外出打工而使耕地荒废现象的发生。
2.3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的目的是保障r民主体地位不受侵害,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以便农民不再阻止高标准农田建设,并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法规适合当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需求。因此,必须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广和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手段让农民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和内容,让农民知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对自身利益的改变,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农民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时候,要想提高农民参与的效果,就必须要突出农民参与的具体细节。农民必须切实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对田地进行现场勘测、实施建设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并且表达自己的意见。为保证公众参与的规范性,就必须完善农民参与制度化的条令,对农民在参与过程中所提出的要求、原则等必须作出相关规定。
3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是一件造福子孙万代的事业,对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我国农产品产量与质量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只有农民有效地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去,充分发挥参与的积极性,不阻止施工的时候,才能有效落实、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
参考文献
[1]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9.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二、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建设任务
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1.2万亩,由市辖七个旗县区实施。其中,土左旗17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2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5万亩);托县21.5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6.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0.5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4.2万亩);和林县5.9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5.1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0.8万亩);武川县普通高标准农田4.5万亩;清水河县旱作高标准农田0.7万亩;赛罕区普通高标准农田1.1万亩;玉泉区普通高标准农田0.5万亩。
(二)完成时限
2021年51.2万亩建设任务,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3月25日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3月底全部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24万亩建设任务,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25万亩建设任务,5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的保持、科技服务和建成后的管护等工程内容的实施,达到市委、政府提出“两增、四控、七配套”的建设标准要求,按照“十个集中”的工作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运营管理上,坚持“五化”的原则(即:生产标准化、经营模式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农民组织化)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二)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1年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和技术标准,在清水河县和托县进行旱作高标准农田试点示范。按照“优先利用天上水、高效利用灌溉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原则,重点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因地制宜建设传统集雨水窖或新型软体集雨窖,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防护围栏等取用水设施,使设计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提高旱作农田收益水平。
四、工作措施
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要求,合理规划布局项目,制定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期规划。2011-2018年,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四部门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17万亩,其中符合建设标准的57万亩,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40万亩,不符合建设标准的20万亩。2019-2021年,由市农牧局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00.2万亩,2022、2023两年每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从2024年起,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对2011-2018年建设的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对自然条件较差的旗县区,推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4年末,将全市“两区”划定331万亩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统一标准提高质量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为依据,因地制宜,根据项目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在使用地表水的黄灌区采用渠道衬砌的节水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节约水资源;在使用地下水的井灌溉区,采用高效节水滴灌,精准灌溉,大大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实现增产增收,对两种不同的灌溉模式,运用不同的技术方案,统一建设标准,达到“田、水、路、渠、林、电、技”综合配套完善。
(三)加强管理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市农牧局及时将建设任务分配到相关旗县区,旗县区农牧局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选址和前期的准备工作,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按其职责要求履行职责。市农牧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资格要求:勘察测绘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机构证书、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农、林、水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规范程序完成验收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农建发﹝2021﹞82号)、《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试行)》(呼农牧字﹝2020﹞67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由旗县区农牧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报市农牧局申请竣工验收,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市农牧局组织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五)整理归档准确上图
竣工验收的项目,旗县区农牧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在信息平台上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承担建设任务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作用,加强对本旗县区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工作落地落实,按照“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项目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由市农牧局牵头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区进行指导督促,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建立调度台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各项目旗县区作为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3.统筹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提高建设标准。鼓励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和种植大户以投工投劳的形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4.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农田建设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对项目区农户进行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强化示范引领。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在项目旗县区进行试点示范,通过示范总结适合本地区的经验,推广应用,如:盐碱地改良技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等。
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相协调,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就日益迫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成为其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结合多年来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的技术经验,首先探讨了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概念内涵及目标,并对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技术要点做以总结,最后展望中国未来开展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该研究为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方法借鉴和参考,同时,对推进农业现代化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低标准农业用地;高标准农业用地;提升;技术要点;发展趋势
0引言
低标准农业用地是目前土地资源管理及利用粗放模式下形成的产物,是由于规划滞后、区域管理措施不利、违法占用、搬迁等原因所形成的一类农用地,这类农用地具体特征为:土地利用率低下、集约程度不高、配套滞后、产业结构规划不合理、污染严重等[1]。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大,耕地数量和质量均面临着严重的挑战[2]。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相协调,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就显得日益迫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正是这个需求的产物。将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将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同时促进了土地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潜的方向转化以及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在中国通过长时间基础性的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后具备了基本产出功能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及粮食生产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而对中国粮食主产区土地产出模式做出的重大变革[4]。王洪波等[5]认为,目前中国耕地平均等别偏低,根据基本农田高保护率的实际情况划定的基本农田不可能全都是优、高等地,只有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工程,才能使大部分耕地满足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目前耕地保护研究的重点,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为确保粮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和基础性工程[6]。据统计,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了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得到改善[7]。高标准农田目前是中国学术界关注的一个新领域,许多学者在基本农田保护、农地整治等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其成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方法上的借鉴[8]。根据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的特点,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着重于指导其发展方向上[9],对于具有技术性指导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比较缺乏。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和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工程技术支持体系,对发展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研究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基础理论的研究,以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技术方面的研究提供方法上的借鉴。
1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内涵
1.1高标准农业用地内涵
高标准农业用地内涵是指通过对农村土地的整治,在一定时期内建设的节水高效、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相适应的农业用地。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的目标包括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及提升土壤肥力;完善田间灌排沟渠及机井、节水灌溉、小型集雨蓄水、积肥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确保好地用好,和谐共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建设高标准农业用地的集中体现,是推动中国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为主转到数量、质量、生态防护和效益并重方向转变的重要措施及方法[10-11],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对耕地保护制度的一个创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一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方面非常重视[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中国要建设0.267亿hm2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将要建设0.533亿hm2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
1.2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灌排沟渠及节水灌溉工程、农田道路及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1]。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要求应该科学合理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合理布置耕作田块,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占地率不高于8%),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农用地建成后的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应不小于15年,且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别[14-15]。
2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技术
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就是对农村土地进行田、路、林、山、水的综合整治,使整治区的田间配套基础设施得到全面的提高和改善,达到或基本达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即:田间种植规范化,耕作机械化,施肥配方化,秸秆还田化,种子良种化,农产品无公害化,水源覆盖方田化,灌溉节水化,田间道路沙石化,农田林网网格化[1]。
2.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中的主要工程,是为满足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现代农田耕作、防护、灌排需要而进行的地力保持和田块修筑等工程措施,包括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和耕作田块修筑工程(田块长度、宽度、方向、形状、高差等达到一定的标准)等[16]。应对田块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使耕作田块能够相对集中连片,以便于灌溉及机械化操作。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分析,得出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土壤的理化性状等影响土地平整工程,具体指标包括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坡度、梯地等状况;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因素指标包括土地利用率、田块规整度、田块破碎化程度[17]。
2.1.1水田平整
水田平整的影响因素有土层厚度、田面高差、条田修筑和田坎归并等。田坎归并主要指对同一台面相邻田块的田坎进行截弯取直、修补、削坎还田及田块归并。水平梯田原则上只对同一台面相邻田块进行归并翻耕,对水田不做大规模田块平整,主要措施是对田坎进行裁弯取直,对垮塌的田坎进行修补,对占地较宽的田坎进行削坎还田,对边角地和小田块进行归并[18]。若项目区水田面积较大,田面高差不大,且以平坝为主,土层厚度适中,则宜采用条田形式,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和农作物生长发育,其他田块可适当合并田土坎;若水田以冲田为主,水田部分只进行田土坎归并,使小田块合并为大田块,不适宜进行大规模条田的修筑;若项目区水田面积不足耕地面积的15%,则对水田部分只需配套基础设施,改善耕地生产条件,保证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小于±3cm,不需要进行平整。条田修筑主要是对水田田面高差≤1.5m的田块进行归并,工程实施前需将30cm的耕作层进行剥离,从而保护耕作层。受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条田可顺地形布置,主要方向以长边为南北向最佳;条田内部配以沟渠保证田块排灌要求,并以道路网络充当田埂为界,10cm为路面高出格田台面的最佳范围,生产路宽度1.2~2m为宜,田间道宽度3.5~4m为宜,沟渠宽度0.6~1m为宜,沟渠深度0.8~1.2m为宜,倒梯形断面为最佳的稳固性;条田的外缘主坎对条田起到保护作用,对外缘主坎进行加固修复,以上坎为主,当田坎高度≥1.2m时,采用砌石修筑田坎。
2.1.2其他农用地平整
其他农用地包含旱地、水浇地,这类地的平整包括降坡和筑坎,其台面在长期耕作过程中基本已形成,根据基本农田、蔬菜基地、标准果园种植要求,适度进行降坡和筑坎,可实现田面平整[19]。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适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应达到90%及以上。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小于±5cm,以利于灌溉及机械化操作。根据实际气候条件,旱地坡度为6°—15°,净耕地系数偏低,可切割形成平坝水田。6°—10°旱地降坡为水平梯田,发展蔬菜基地;10°—15°旱地降坡至6°,发展标准农田;若旱地坡度为6°—25°,且集中成片,发展高标准农田和标准果园较适合,6°—15°旱地降坡方案与上面一致,15°—25°旱地降坡至10°,作为标准农田和标准果园;>25°旱地实施退耕还林;若旱地坡度分布为15°—25°,且占耕地面积较大,则对旱地实施坡改梯技术,或者是在区域内选择典型区建设标准果园[12]。
2.1.3耕作层质量保持
保持耕作层质量,应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养分平衡等一系列措施,防止耕地退化,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若区域石灰岩土类较多,以粗骨黄泥土为主,此类土壤肥力水平中等偏下,在农业生产中常出现营养元素缺失的情况,应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平衡施肥等土壤改良方式为主,以深耕深松、必要的田间灌排设施为辅,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作层肥力。若区域土壤属于粘土类,且存在排水不畅,土壤通透性差,耕作困难,土壤pH较低,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可采用保护性耕作、客土法、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建设田间排灌设施等土壤改良措施加以改善[20]。
2.2灌溉与排水工程的提高以及灌区自动化的实现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为消除水旱灾害、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情变化、防治农田渍和盐碱灾害等采取的各种工程措施。根据项目区农业生产的需要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包括灌溉工程、水源设施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道及田间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灌溉规模、水文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等有关。由于蓄水、引水方式、灌排方式不同,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蓄、引、提、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水资源的利用应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对未经处理的污水禁止用来进行灌溉,地表水应为水资源主要的利用方式,地下水为辅。基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分析,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有关的指标包括灌溉保证率和排涝设施通达指数[21]。丘陵山区灌溉与排水工程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关键措施之一[22]。丘陵山区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设计水库、水井、蓄水池、山坪塘等集雨设施,水田的灌溉主要是通过集雨设施经输水管道的路径进行灌溉,部分区域可修建囤水田进行储水,排水沟渠主要起到排去田间积水的作用,采用“干-支-斗-农”的方式纵横布设,沟渠设置进水口和出水口,并根据因地制宜原则,依据地形设计跌水;旱地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通过“沟-凼-池”的方式进行建设,从而保证旱地的排水和灌溉,该系统通过沿山沟(背沟、截水沟、山间边沟等)将势能较大的、紊乱的流水拦截至排水沟内,经沉沙山将流水泥沙沉积后,使流水蓄积最终入于各级排水沟末端,地形开阔及低洼处的蓄水池,实现高水高蓄高用、低水低蓄低用,从而可为旱地用水和涝季排水做准备。
2.3田间道路工程的提高
田间道路工程使居民生活及生产得到了方便,主要作用是连通田间和田间、居民点和田间的道路。田间道路工程对于维修现有道路起主要作用,其次是为了利用新建道路连接断头路及完善道路体系,道路呈现出“主-干-支”网络纵横布设,主要分为生产路和田间路。农业作业需求决定了田间路宽度,路基宽度4~5m为宜,路面宽度3.5~4.5m为宜,为方便未来耕作田块合并,路面材料一般采用泥结碎石,根据需要可提高路面材料级别,如混凝土路面。田间道路配套路基排水系统,并与周边的沟、渠、林相结合,起到保护边坡及路基稳定性的作用(图1);生产路路基的宽度1.5~3m为宜,路面宽度为1.5~2.5m,生产路为横向时,间距在100~300m间为宜,生产路为纵向时,间距在200~500m为宜,一般采用素土路面[23]。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分析,发现影响田间道路工程的主要指标是田间道路通达指数,即指当耕作田块集中连片时,田间道路直通达的田块数在田块总数中所占的比率,对于平原地区应达到100%,丘陵地区≥90%,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24]。
2.4农田防护工程的提高
农田防护工程是为了保护耕作区免受自然灾害而进行的生态保护工程,与土壤、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有关,主要工程措施为修建护堤、坡面修截水沟和栽植防护林等[25]。护堤工程主要指河谷川道易受河水冲刷而修建的保护农田的堤防工程,以旧堤改造、堤防加固为主。通过加固维修,将堤防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设计洪水,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主要工程类型有均质土堤、干砌石堤和浆砌石堤。河水流速小于2m/s时,可采用土堤防护;河水流速为2~3m/s时,可采用干砌石堤;河水流速大于4m/s时,宜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堤防护截水沟主要适用于沟坡地,可减缓坡底径流对农田的冲刷,超过50m以上坡长的坡面应设截水沟,间距一般20~30m,分为蓄水型和排水型。防御暴雨标准按20年一遇24h最大降雨量,一般均沿等高线布设,且坡底要保持一定的坡度[26]。当耕地的坡度不小于25°时应实施退耕还林,从而使地表径流减少,保护土壤耕作层,同时渗入土体的水量增加,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当耕地的坡度不小于15°时应实施植树种草,道路旁边建设防护林,山腰使用果林和树林相结合的方式,山顶采用乔木,行株距均2m为宜。在耕地坡度<15°的区域,以路旁和田间防护林为主,主要造林带建设在陡坡陡坎处,行株距均2m为宜。选择适宜当地种植优质树种,做到方田间隔之间选用不同的树种栽植,实现一条路栽植一种树木,主干路栽双行,一般分引渠边、田间生产路栽单行,从而形成混交林网,防止农田病虫害成片发生。苗木地茎在3cm以上,秆高3m,做到开槽低植,及时灌水保墒[27]。
3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发展趋势
3.1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平整要求,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将研究不同优化田块的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建立不同优化田块的平整高程设计方法,确定精细化土地平整的工艺流程和方法;土地平整工程将研究表土剥离和熟土回填的工艺流程和方法[28]。高标准农业用地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将研制精细化平整的铲土机、推土机等,解决目前采用大型建筑机械平整农田带来的土壤压实和板结现象;针对水稻作物区,研究薄露灌溉的激光平整技术[29],研制与精细化平整推土机相结合的激光探头仪;建立精细化农田平整实用的机械设备生产基地[30]。
3.2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新材料研发与施工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目前田间道路缺乏高强度、生态化材料和设计施工标准的状况,研究不同工程类型区田间道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研制田间道路的生态化材料、田间道路的生态化设计技术和施工方法[31-32]。针对沟渠工程材料强度低、使用年限短、节水或排水能力差等问题,新材料方面将研制高强、防渗、环保的渠道材料以及成品技术和成品机械,研究不同气候类型区的适用材料和材料使用的生命周期,施工技术将研究具有生态型渠道的形式和构造,建立路沟渠材料及成品的生产基地[33]。
3.3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部分基本农田保水性差、次生盐渍化和新增耕地熟化程度低等问题,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将研制能调节土壤水肥功能的土壤保水剂、保湿剂、高吸水性树脂,研究暗管改碱、节水节地等工程技术,研发适用于不同微差异类型区土壤熟化、农田景观绿化可降解新材料和新工艺[34-35]。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将筛选适应农田生态保育的植物、品种和培育方法,提出优化的工艺流程和土地保育方案,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的试验基地和生产基地,包括材料、成品、试剂设备,整体提升中国高标准农田的保育能力,增强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利用性[36-37]。
3.4高标准基本农田精细化规划与工程设计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不同土壤类型、微地貌、田面高差、土壤条件的微差异化条件,高标准基本农田精细化规划将研究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区工程条件微差异化的分区技术[38-39],微差异化农田整治基础属性数据库建立的方法,基于微差异化分区技术的田块优化规划与工程设计技术,建立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效率、日照方位影响、灌排顺畅的正交化沟渠路布设优化模型[40-41]。
作者:张海欧 韩霁昌 王欢元 张扬 单位: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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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和财政部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题,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全国大范围开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并突出对农业大县特别是产粮大县进行扶持。到2011年,全国共有2230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农牧场、团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新增千亿斤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不但已经全部纳入了开发县的范围,而且也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点。
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几项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也始终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综合开发二十多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有人说,农业综合开发是公共财政照耀农业的一束最灿烂的阳光。二十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
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历史性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提高了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规定的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任务。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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