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例6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1]刘彦随.科学推进中国农村土地整治战略[J].中国土地科学,2011,(04).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高标准 农田 水利工程 建设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a)-0104-01

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影响我国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2011 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各省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该研究者从各种报道中梳理分析了当前的建设现状,分析其建设过程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对策。

1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

自2009年开始,财政部、水利部在继续组织开展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决定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 年投入超过50亿元。全国各地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调研发现,由于地域差异,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状况参差不齐,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典型的值得相互借鉴的成功经验。

1.1 存在的问题

(1)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缺乏清晰的内涵。

目前,从国家和行业层面来看,没有对什么是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评价指标作统一规定。各地区社会、经济和气候条件及灌溉排水现状不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诠释也不同。灌重于排和排重于灌的地区、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预期和内涵理解就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应是“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有的认为是“灌溉有保障、排水有出路、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也有的把高标准农田水利归纳为三部分组成,即“高标准的水源工程、完整的灌排体系、高标准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实际条件的差别,使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评价指标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时,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可依。

(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标准。

文献查阅发现,各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地在规划设计、投资强度上,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上级组织和监管部门在验收和评定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高标准时,评价指标选什么,各地区的指标值该如何取,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参考;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高标准设计时,不知道哪些指标该高,该高多少。因此,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影响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多数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二是建设区域缺乏整体布局。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较多,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多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不少项目盲目规划、盲目实施,造成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

1.2 成功做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功做法是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对规划区域基本采用先丈量收回土地,然后重新规划布局,施工完成后再丈量有效耕地面积并分配到相关用户,使得工程所占土地做到了共同分担,避免因局部利益受损而造成建设工作受阻的问题。针对施工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河北等省大力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受益群众的监督力度。

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2.1 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内涵及建设标准

水利部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对口和主管部门,对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情况掌握最全,为了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在广泛听取地方管理者和水利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其他部门和各地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或建设指南,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基于大家认同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定性目标,提出一套统一的量化指标,并依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指标的建设标准值。

2.2 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的整合机制

建议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各方认可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整合办法,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各部门的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解决临时性拼盘式整合的问题。

2.3 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机制

造成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缺乏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首先,工程投资标准需要提高。现行的工程定额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阶段工程建设,需要修订完善各类工程的概算定额,提高工程概算的准确性和项目投资的科学性。其次,要实行全局规划、科学布局田间系统。要使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长效发挥其内涵所蕴含的各项功能,建设过程中必然要将集中连片的大片农田进行全局规划设计,剔除原有的杂乱无章的路、渠,合理布局新的、耕作效率高的路、渠、田埂,这样就会把原承包者的农田重新分割、划块,故需要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有关高标准示范农田工程项目占用耕地及索赔政策,或采取别的一些有助于工程规划布局顺利执行的可行措施。

3 结语

为了保证这项利国富民的民生工程健康稳步发展,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了解工程建设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内涵不清楚、建设标准不统一、 建设资金和项目缺乏统一规划、建设质量缺乏保障、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加强地区和行业间的交流与沟通,实现经验共享,带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坤英.辽宁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2011(12):36-37.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标准体系

中图分类号:F76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农田基本建设。随着我国人口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环境问题凸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产品的供求将会长期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态。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但是,目前涉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和途径众多,难以形成合力,且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联系的基础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建后管护、评价规范等内容由不同部门分别确定,缺乏统一的指导性和技术标准,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所以,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一套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用标准,对指导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新中国成立短短的几十年来,我国人口有了快速的增长,人口数量增长快速,从而大量的耕地被用来建设住房、工厂等建筑物,这也使得我国的耕地面积急剧减少,粮食产量也逐渐下降,给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带来不便,也造成了我国潜在的粮食危机,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增加耕地数量,从而促进耕地的建设和保护,增加粮食产量,促进城乡发展,只有这样我们国家工业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才有保证,粮食的安全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构建

1、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促使项目得到保障

要想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进程有序运行,必须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划区域产业进行合理投入,这是重点,也是难点。由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于政府行为,所以,市、县各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凝聚力量”的建设要求,加大建设资金的配套力度,确保各项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借助“三资”的力量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促进建设进程的有序推进。此外,要围绕淮北平原区域突出生态有机农业、优质粮油、高效蔬菜及经济林果等产业板块,合理配置项目安排,通过连片开发、集中投入的做法,建设大规模的高产稳农田和高效产业园区,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特色。

2、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责任

现阶段,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所面临的最关键的工作任务为构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所以一定要把其纳入到议事日程,并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推进。同时,各级政府将要把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当做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并构建一把手的责任制。在资金管理、项目预算、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项目设计等环节中,都应不断的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且有效的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从而对工程质量以及资金的安全运行等进行保证。此外,林业、交通、财政、水利、农业与国土等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的进行配合,共同出力,从而使高标准农田建设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有效的使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完善管理维护机制,才可以使项目建设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综合整治,应急处置是关键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关键是管理。要治污护水源,必须从源头入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限定饮用水源地的人类活动强度,合理规划渔业养殖区和养殖规模;充分利用生态塘,人工湿地等技术,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推广农村“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集中处理”的生活集中处理模式,落实村镇垃圾中转站,建立长效卫生管理制度。要严厉打击小型企业向水源地上游转移,特别警惕剧毒污染隐患企业向水源地上游转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逐步提高化肥施用效率,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和有机食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倡导沼气工程,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推广“畜禽粪便-沼气-农作物”这一生态模式,做到清洁生产;畜禽废渣要采取堆肥还田等措施进行综合利用;在管理上要坚持预防为主,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控制区,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建立健全水源地预警预报系统,逐步实现水环境信息网络化管理。要制定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预案,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学习,提高实战水平。

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健全、成熟的公众参与机制能够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需求和当地实际情况。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宣传力度,将这项工程的内容与意义告知广大农民群体,使他们了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自身利益的关联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征求农民的意见,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现场勘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各个环节,都要深入农民群体中进行调查,提高农民参与的整体效果。再次,构建科学合理的矛盾协调机制。由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农田基础设施布局、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可能会遇到种种矛盾与冲突,所以,必须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矛盾协调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诸多细节,它不是单独的项目区建设,不是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孤立领域,而是要融进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中,召集各方面力量,方能见到明显的建设成效,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真正实现。

5、建章立制,依规办事是约束

健全的法制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根本保证。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依据,制订适合当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并围绕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水质保护与生态修复,水质净化处理,水生态监测监控,事故预警等技术需求,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技术研究,为科学决策和提升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持。要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应急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着重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设立保护区内标志、宣传牌的工作。根据地方性法规,在各乡村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约束居民的不良习惯与行为,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正规化、法制化。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例

阜阳市属于淮北平原,是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近几年来阜阳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资金来源主要为省“以奖代补”和以往项目节约资金及涉及资金整合。以阜南县为例,2014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约14万亩,投入资金7128.43万元,规划新打机井295眼,改建田间路128.34km,新桥涵77座,预计新增产量210万kg。基础设施配套可有效提高粮食单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结束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的进行,切实做好评估工作,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标准,并且制定合理的规范来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做好评估,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保障粮食产量,最终为工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姚辰,於忠祥,唐欢,林娟娟. 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粮食安全[J].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7).

[2]月. 基于耕地分等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D].长安大学,2013(1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文4

前言

随着城市的发展,工业与人口的数量增多,环境与发展相冲突的问题日益尖锐,尤其是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开发上。因此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土地整治的目标

目前,我国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是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达到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具体目标一般有:

1.增加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

2.搞好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

3.完善田间道路系统。

4.实现村庄综合整治目标。

5.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6.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7.合理调整土地权属关系。

二、土地整治工作的意义

(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近几年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容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成为保发展、保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助手和基础平台,对于严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土地整治对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

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同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经营,为周围地区的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三)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粮食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可以有效解决农业水利设施配套、低产田改造和农田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加农业抗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巩固粮食安全基础。通过整治积极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整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后为当地农民摆脱贫困、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机会。

三、土地整治主要方式

(一)土地平整

一般土地平整工程其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田坎修筑、利用地、废弃坑塘水域、低效率利用的园地等,通过开发其它草地、优化沟渠路网、规整田块等土地整理工程措施,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二)加强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加强水利设施配套建设,提高田间灌溉保证率,开展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措施。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建立一个能及时供水排水的系统工程。一般的灌排系统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灌溉排水系统上的水工建筑物等。

(三)田间道路整修

田间道路的建设一般以现有道路为基础,结合建设区自然、社会、经济状况进行规划设计。按其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分为田间主道、田间次道和生产路。以达到合理布线,满足人流物流的需要,提高农产品的流通速度。同时也在山地丘陵地区地形较复杂,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

(四)加强农田防护

加强农田防护主要针对坡地或缓坡地等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区域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地面坡度在15°以内的耕地,宜修建水平梯田;坡度25°以内的耕地,修建坡式梯田或隔坡梯田。

四、土地整治的主要影响

(一)有利影响

1.通过土地平整及土地整治,使项目区的荒地得到开垦,使耕地数量得到增加,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高效的开发与利用。将改善区域生产条件,可有效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稳定粮食生产,促进项目区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促进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2.通过土地整治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变中低产田为高产、稳产的高等级良田,提高土地质量。通过合理配套田间灌排系统,能增加农田水利设施灌排能力,提高灌溉保证率;通过完善的田间道路布局和田间基础设施,能便于群众生产生活、便于农产品收获和对外运输。提高区域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提高农民人均收入。

3.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能增加对土地的资本、技术投入,推动农业土地向一种更能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模式发展。通过整理后土地的合法、合理的权属调整,将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有利于保持当地的社会稳定。

(二)不利影响

1.土地整治后,改变土地格局,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农业生产系统的完善,尤其是对原来以旱作物的山区、丘陵区,在水稻种植条件改善后,农业生态结构的斑块将由原来比较种植作物多样化变为相对大面积及品种的单一化,对农业生态结构产生一定影响,从而使得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将有可能增大。

2.土地整治的施工过程占用土地,在建设过程中将永久占地的工程范围内的植物清除,对项目所经区域的陆生植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土地整治的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如不经处理任意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尤其是漫流至周边农田的话还会造成对当地农业生产的影响。同时将引起粉尘和飘尘、施工生活区的油烟、施工噪声等问题。

五、对策措施

1.土地整治要与区域环境和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因势利导,切实可行__为原则,对不同工程类型区合理确定其工程布局和建设标准。同时大力推广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减少农药化肥的影响。

2.优化土地整理相关工程的设计方案,减少和充分利用挖、填方,搞好绿化,美化景观。减少占用农田和林地,各施工场地必须及时恢复植被或农用地。

3.要加强环境管理;有必要时需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建立巡查制度、灌渠在线监控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

4.加强水土流失控制,根据不同的土地整治方案设计相应的水保方案,使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建立有效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对当地环境的不利影响,为维护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文5

在农业综合开发中推进“藏粮于地”战略,重庆的创新探索已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农田投入增长为“藏粮于地”创造了更好条件。目前全市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为建设高标准农田已立项34个,预计银行贷款总额达5.92亿元,目前已有5个项目落地,获得贷款7028万元。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藏粮于地”激发了新活力。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按照“水利化、机械化、便民化、产业化、生态化、长效化”的建设标准,在全市不同区域建成了不同类型、不同形态、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205.2万亩。三是生产生态条件改善为“藏粮于地”营造了新环境。近年来,我市农综项目区设施建设日渐完善,项目区新增粮油生产能力2.6826亿公斤,覆盖135万户农户,带动430余万人增收。四是创新开发模式为“藏粮于地”开辟了新路子。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立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增产能、挖地力、聚资源、拓功能,开发模式走出了新路子。五是转变发展方式为“藏粮于地”带来了新效应。近年来,我市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土地集约起来,把资源联结起来,上传有销路,下传有门路,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组织方式转变带来的孵化效应、价值效应、放大效应、带动效应十分明显。

今后,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将按照“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提升能力、融合发展、增加效益”的思路,大力推进“藏粮于地”战略。

推进“藏粮于地”战略,需要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来夯基立柱。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全市粮食生产能力、推进“藏粮于地”战略的根本途径。我市将以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为己任,以确保核心产能为目标,围绕10个部级产粮大县(区)、20个市级重点商品粮基地县(区),规划布局五大粮菜核心产能基地,建设若干特色效益农业标准化基地。

推进“藏粮于地”战略,需要广开投资渠道来提供支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将坚持“政府引导、多方投入、标准统一、共同打造”的原则,广开投资渠道,吸引金融、社会和外资投入,合力共建高标准农田。按照这样的方式,预计今后每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可超过20亿元,可以稳定推动50万亩以上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

推进“藏粮于地”战略,需要产业技术创新来增添动能。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将顺应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项目跟着产业走、基础产业相配套”原则,因地制宜建设特色产业项目区,进行全产业链开发,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当期有效益,长远有能力”。在推动全产业链开发的同时,我市将注重“良种、良技、良法、良具”的配套应用,提升农业科技的支撑能力。我市将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推进项目区绿色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