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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制度管理范文1
关键词:供应链 采购管理 评价指标' 一、供应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从供应链采购管理的角度,构建供应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有必要遵循以后一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客观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选择的供应商评价体系,能够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出来,并有配套的科学管理方法评价供应商,减少主观臆断情况的存在。
(二)简明适应性原则。对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需要好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在能够反映企业重点情况的前提下,减少体系当中不必要的内容和层次,避免选择评价成本的增加,从而造成推广难度的加大。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与管理供应商的选择评价体系同理,供应链的采购管理,需要在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当中,对其定性和定量的指标进行综合性衡量,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值,对定性指标进行赋值量化,同时解释定量指标和实际情况的对应关系。
(四)通用性和专业性相结合原则。对于供应商选择评价体系,要求具备广泛适应性的要求,除了要反映出供应商在选择过程中普遍性的特征,还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利用不同指标的赋值进行反映。
二、供应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供应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包含质量、价格、服务指标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无论哪种类型的采购,企业都希望所采购的对象适用于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耐用性。质量指标体系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产品的合格率指标体系,即所采购的产品必须在质量方面达到规定的最低水平,而产品的合格与否需要利用质量指标进行定性评价。产品质量的合格率越高,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越稳定。二是企业采购工作进行当中的中断率,需要针对不同的供应商,谨慎比对产品运转的周转率水平,根据产品的使用条件,确保产品具有较高的可比性,另外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适当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指标内容。三是分析质量体系运行的情况,通过对客户和法规要求的满足,表示客户满意度的增加,这也是组织方面业绩提高的表现。
(二)价格指标体系的构建。供应链的管理,价格不仅仅代表供应商对企业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还突出了整体的成本概念,其中包含物流成本、管理成本等。首先是采购价格竞争力水平的指标体系,譬如对标准的产品,利用同行业同产品市场的价格比率,表示价格的竞争力水平。其次是供应成本的预期能力,供应商采购的长期成本结构和竞争能力,需要通过供应商的持续改进、成本降低策略、成本体系等进行分析。再次是检查供应商价格体系,并要重点强调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与管理费用之间的关系,通过研发费用反应出企业的竞争力水平。
(三)服务指标体系。首先是供应商在整个合作过程中的积极性,即开发商有没有兴趣为企业提供采购方面的资料,并按照企业的要求,在最短的供货期限内,提高供应的效率。其次是服务方面问题解决死否及时,供应商服务水平的高低,以供应商问题解决的时间长短决定。再次是供应后期的服务质量,其中很多采购的产品可以长期使用,而使用的时间长短,可以折射出供应商的质量服务水平,并妖气供应商跟踪服务售后的产品,在实际的应用当中,我们需要统计分析供应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频率和内容,然后进行售后服务水平的考核。
三、企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企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战略地位、基础建设、应用状况、人力资源、效益指数几方面内容。
(一)战略地位:指标是信息化的重视程度,反映出企业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和落实情况,指标数据的构成包括信息化领导者的地位、信息官职位的设置、信息化的规划、信息化的预算方案。
(二)基础建设:指标是计算机人均数量、信息投入总额、网络性能水平、计算机联网率,反映出企业信息的投入力度、基础设施情况、协同应用条件,指标数据的构成包括软件、硬件、服务器、工作站、宽带等的投入。
(三)应用状况:指标是信息采集信息化手段覆盖率、办公自动化水平、决策信息化水平、业务流程信息化水平、网站建设水平、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反映出信息获得能力和企业运营信息化水平。
(四)人力资源:指标是人力资源指数、信息化技能普及率、学习电子化水平。反映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信息化的条件、应用能力、学习状况等。
(五)效益指数:指标是库存资金占有率、资金运转效率、企业财务决算效率、增长指数等,反映企业信息化效益状况、信息化响应水平、绩效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选择评价供应商成为供应链采购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供应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交期和供应商本身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合作能力和意愿、柔性适应能力等。因此,我们需要尽快从质量、价格、供应、服务、技术、内部竞争的角度,构建完善的供应商选择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马金麟,孟祥茹.供应链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87-231
供应商制度管理范文2
现将《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立和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不健全等问题的需要,又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加快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也势在必行。
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体改、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精神,结合我省近两年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湘政发〔1995〕18号)和《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的实践,现就全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基数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企业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要由目前全省平均24.5%的比例尽快并逐步降至20%,即1998年1月起降至22.5%,并在2000年底以前降至20%。在降低企业费率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为止。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可适当加快。
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从1998年1月1日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1997年底以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记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含本实施意见实施前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划转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可以继承。
三、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且履行了缴费(指单位和个人同时足额缴费,下同)义务,应予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计发: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2、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后仍难以平稳过渡的地、州、市,可另加过渡性调节金予以解决。过渡性调节金的具体数额由各地、州、市按每月不超过130元的标准统一确定,并应从统一制度实施后的第6年起在其后的10年内逐年减少,直至取消。
在统一制度初期,为了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可以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做法。凡按照本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实施前的老办法(按老办法计发待遇的工资基数,仍应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封定在1994年底以前)待遇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统一制度实施当年退休的增加幅度不得超过10%,从第2年至第5年退休的增加幅度每年可递增5个百分点,至第6年不再予限制,同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做法。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对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按其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1997年底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养老金。
四、继续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原则上每年7月1日按照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劳动厅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金的调整办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199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严格退休审批手续。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任何企业都不得自行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企业职工凡没有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一律无效。
六、巩固和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在巩固现有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省级统筹办法,继续坚持全省集中决策,省级调控,分级管理,以地州市为主的原则,强化省级调剂金的收缴,加大省级调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现统一费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七、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凡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应参加养老保险而至今尚未参加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在1998年底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加快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
八、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加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的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收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十、本实施意见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过去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省劳动厅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业主、雇员和帮工(以下称“从业人员”)。已享受其他法定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分担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挂钩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工商、税务、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及个体劳动协会和私营经济协会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工作。
社会保障委员会对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和基金管理情况实行监督。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第六条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一)用人单位现按其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和的1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5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的城镇企业缴费水平。
(二)从业人员暂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调整至5%,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达到8%为止。
(三)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以上年度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免签协议),或者委托工商、税务等部门代为收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帐户”。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实行减免。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暂无力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必须在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或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商、税务、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年检、年审和登记手续时,应督促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建立、解除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兼(合)并、停业、破产的,应在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停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工资总额、退休人数核查一次。核查时,有权调阅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名册、帐目和报表,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发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第十六条 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从业人员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从用人单位划入的部分相应降低,直到降至3%为止。
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计入从业人员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余作为社会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结算一次个人帐户储存额,并及时向从业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对帐单和个人帐户卡,作为从业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工作异动,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因故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中的前后储存额予以合并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方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助金,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从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即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二)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其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私营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本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三)从业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而去境外(包括港澳台)定居的,可按本条(二)项的规定一次性领取相应待遇。
第二十二条 从业人员退休后死亡,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先从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支付,不足部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的缴费年限从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始时计算。
从业人员被招收、聘用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后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第二十四条 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从业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比例同步调整。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衔接。
供应商制度管理范文3
关键词:供应商;准入制度;选择评估制度;动态考评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341-01
1 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
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在供应的源头环节进行有效的“事前控制”,是防止不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建设企业资源市场的一道“防火墙”。在评价潜在供应商时,最常用的指标有技术与工程能力、制造或分销能力、财务状况、管理状况等。对供应商管理体系、资源管理与采购、产品实现、设计开发、生产运作、测量控制和分析改进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审和综合分析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物资采购中心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市场分析研究。(2)建立信息渠道。通过各种公开信息和公开渠道获得潜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3)初步筛选潜在供应商。对重要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试订货。使用试订货法能全面测试潜在供应商的综合能力。
2 建立供应商选择评估制度
供应商选择评估制度主要用于评价供应商网络中的相应成员,从中选择优秀的供应商进行交易,实施有效的事中控制。主要涉及评价和选择的方法、交易前的择优策略和交易过程中的管理三方面的问题。
(1)评价和选择供应商的基本方法。关于评价和选择的方法,主要分为定性和定量两大类。在实际操作中,应在初步定性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定量的方法评价和选择供应商。定性的方法主要有:直观判断法、招标选择法、协商选择法。定量的方法主要有:采购成本比较法、线性权重法、层次分析法。
(2)交易前择优选择供应商策略。在采购过程中,可以结合短期和长期目标,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从供应商网络中择优选择供应商进行交易。对于不同类型的供应商有着不同的评估标准,并采取相应的策略。①按照物资类型。如果采购物资技术含量较高,那么在评价和选择供应商时,质量、服务因素权重大,而价格权重较小;而对于一般大宗商品在质量一定时,价格权重较大。②按照供应商类型。对于制造供应商,要考察质量、成本/价格、时间(生产周期、交货期、新产品开发周期)、柔性/快速应变和服务等综合竞争力;对于流通商,则要全面考察其物资供应资源、物流服务综合能力。③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如果需要的物资是供小于求的紧俏物资或不可再生资源,不及时购买就会买不到,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在选择评价供应商时,质量的权重适当放小,否则采购不到,会因小失大;如果需要的物资是供大于求的大宗物资,因为是买方市场,采购时可选择的余地大,要货比多家,在选择评价供应商时可以将质量、价格的权重适当放大;如果需要的物资是供求平衡的平稳产品,评价选择供应商时,质量因素是主要的,其次才是价格因素。
根据上述划分,注意采取以下几方面的策略:①规避风险策略。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循“70-30法则”(AB角或ABC角),即将70%业务量托付给主要的供应商,30%的需求量交给第二个(B角或B、C角)供应商。如果前者表现不佳,则由后者取代。②半数采购策略。在具体的选择过程中需要遵循半数比例原则,即购买数量一般不超过供应商产能的50%,以提高供应商适应环境和在市场中的生存能力。③独家采购与多元采购的灵活运用策略。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适合采取独家采购策略,只有在如下情况下单一供应商才是合理的:数量越多总成本越低;质量稳定而且可持续提高;采购企业对供应商具有决定性影响;可使商品的采购、业务流程、迅速配送以及检查工作成本更低;大大降低运输费用;特殊加工业务;可以减少整个系统库存量;可以分摊风险;需要更可靠的、更短的前置时间;市场时间非常紧迫。而多元供应商则适合于:资源匮乏;保持竞争力并且提供后备供应商;满足需求量的要求;避免供应商惰性和自满;技术方法不明确。④交易过程中的管理。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进入正式运作期间,通常采取日常业绩跟踪和阶段性评估方法全面考核供应商运作过程,有采取QCTS加权标准和区别对待原则。3 建立供应商动态考评制度
3.1 供应商考评的主要指标
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影响供应商选择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5类:财务和经济稳定性、质量、交付、价格和客户服务。因此,建立的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财务和经济稳定性、质量、交付、价格和客户服务5大类指标。除“财务和经济稳定性”外,其余4大类指标又进一步细分为17个分项指标。在实际评估中,“财务和经济稳定性”指标作为是否参与考核的基本指标,不列入具体的考评体系。原因是,一旦该供应商财务和经济稳定性很差,陷于财务危机或经营陷于崩溃,公司将中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不再进行其他指标考核。在具体的考核过程中,应由采购、质量、技术、生产等部门组成的采购专家团队,分别代表不同部门评价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指标。
供应商制度管理范文4
关键词:物资采购 供应商 网络建设
物资采购是每个企业不可或缺的经营活动之一,而供应商的管理又是整个物资采购体系的核心,其表现影响到整个企业。采购管理的发展趋势就是改善企业的采购组织以及合理设置采购流程,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更好的建设并运用供应商网络系统,从而确保采购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及低成本运行。
1、寻找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当前企业采购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双方以团结合作、共同创造价值的方法获得持续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帮助、信息透明、风险共担的基础上。物资采购部门同供应商结成一个直接面向市场的动态联盟,能够像一个企业内部不同的部门一样主动默契地协调工作。这不仅有利于物资采购部门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降低采购综合成本,也有利于帮助供应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
对于企业来说,与供应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降低物资采购供应链的总成本、降低供应链上的库存水平、增加信息共享水平、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实现企业的财务状况、质量、交货、用户满意度以及产品业绩的改善和提高。
从产品开发和改进的角度讲,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和平衡企业内外部优势,以降低整体成本为宗旨,利用供应商自身技能的增强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成功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是加强供应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针对品种多,分布区域广的特点,需尽量选择产品线较为广泛,能够充分满足物资采购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
1.2双方对利益的分配能够明确地界定
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物资采购与供应商保持的是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需要双方将各自的企业文化与对方的企业文化协调甚至融合起来,其价值观也必须互相交流、融合,以形成对未来发展比较一致的价值观。供需双方必须牢固树立“双赢”的观念。
1.3双方的发展远景目标具有一致性
物资采购进行一项工程建设,采购相关的产品,必须对产品有一个定位,这个定位也需要被供应商认可,并将其作为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双方共同的战略目标可以是提高服务水平、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等,也可以通过一系列指标加以量化。
1.4信任是双方进行有效合作的纽带和保证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能否成功,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培养企业间的信任关系。信任能够使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互补,长期合作。
1.5合作关系的成功有赖于供需双方及时协调矛盾与冲突
供需双方必须对分歧给予足够重视,成立专门小组,以灵活、务实、宽容的态度,协调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促进供应链整体目标的实现。
2、供应商管理与考评
供应商是整个物资采购供应链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供应商网络,采取分级管理制度,更有利于加强供应商管理,开展供应商评估,营造公平诚信、和谐共赢的市场环境。
首先,供应商是采购物资的提供者。我们的需求能否得到充分满足,取决于供应商能否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产品不过硬,服务不到位,企业采购制度设计再好,也难以实现物资采购的目标。
其次,从另一方面来说供应商也是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者。企业采购活动是涉及多个行为主体的互动过程,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每个主体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作为企业采购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供应商不仅是产品提供者,而且还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监督企业采购活动依法开展。
由此可见,供应商在企业采购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供应商的行为是否规范,关系到企业采购制度改革能否健康推进。因此,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采购供应商的管理,提升供应商职业道德水准,规范供应商行为,是当前完善企业采购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
2.1供应商网络建设的分级管理
供应商的分级建立在物资分级基础之上,各类物资供应商分别制定相应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对应每一个类别的供应商,根据其生产资质、能力、信用状况、经营状况、技术水平、主要业绩、售后服务等指标进行分级,根据实践及改进、提升。目前我们企业将供应商网络设置为合格供应商、储备供应商、一次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中又细分为战略供应商和一般供应商。
2.1.1 战略供应商是指供应物资业务量大、价值高或企业对其依存度高,对企业质量、环境、安全有间接影响的,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并且在价格、质量、服务方面有明显优势。
2.1.2一般供应商是指供应物资的业务量较大,对企业质量、环境、安全有间接影响的,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并且有良好合作经历的合格供应商。
2.1.3储备供应商:符合企业供应商准入条件,与企业存在长期合作需求的新增供应商以及有过合作经历、但年度评价后未获得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
2.1.4一次性供应商:招投标中标新增供应商或因特殊原因,单次为公司供应物资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2供应商网络建设的动态考评体系
物资采购是一个大市场,公司每年数十亿元的物资采购量,必将成为诸多供应商争夺的一个焦点。从管理的高度来说,入围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供应商动态考评体系,定期淘汰不合格供应商;同时建立合理的供应商准入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供应商积极加入到物资采购供应队伍之中。对供应商的动态考评,是对供应商在某一阶段供货业绩的综合评定,同时也是对某一阶段供需双方合作效果的衡量与考评。这种考评是双向的,一方面有助于采购方不断改善采购策略,完善采购流程,另一方面可以定期向供应商反馈供货情况,有助于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3、实行供应商准入退出制度
为确保供应商所提品的质量和服务,在动态考评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准入和退出制度。
3.1供应商未经审批通过不得选用
供应商的选用顺序:优先在企业供应商名录中按战略供应商、一般供应商的顺序选择;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再在储备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启用储备供应商的,使用部门需先填写《储备供应商启用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在现有合格和储备供应商无法满足需求时,可寻源新增供应商,经批准后使用。
3.2供应商考评按重要性程度进行区分
供应商的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对于成品运输和钢结构委外供应商采用季度评价,对其它类型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合同、发生重大安全、廉政、质量、环境等事故等事件,则及时进行评价。
3.3供应商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束后,企业新的供应商名录。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二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列入企业供应商名录。
4、结束语
通过完善的供应商网络管理体系,使物资采购总体做到质量过硬、价格合理、效率最高,大大降低物资采购综合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供应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供应商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物资采购效率及采购成本。因此,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当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提高采购效率,是采购管理永恒的主题。
参考文献
[1]杨利斌.企业物资采购中选择供应商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2013.23
供应商制度管理范文5
关键词 采购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 A
公司采购流程运行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单位生产流程、销售流程以至整个供应链流程。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中,采购已变得越来越重要,它是保证生产经营顺利开展的首要环节。只有控制好本环节的风险,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才能合理保证企业供应链的稳定与高效。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为了控制采购风险,对本公司采购业务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相应找出了与之匹配的应对问题与降低风险的办法,公司将此项业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和实施一套统一、高质量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通过不断更新完善此体系,不仅提高了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而且促进了公司在同类企业中的竞争能力,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采购的主要风险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采购成本占工程总成本的比例很大,并且设备及材料的质量好坏和能否及时送达也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许多人为和市场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无法实现既定的采购目标,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一)存在采购制度风险。公司采购制度缺失,因而形成采购业务流程的缺陷。中天公司成立不久,属项目建设的初期阶段,许多业务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尚未建立,有的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存在制度本身由于岗位设置缺失等原因导致的不规范、不细致、不相容职务未分离、与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不衔接等情况,使工程采购工作无章可依,存在工程采购工作混乱的局面。
(二)存在采购计划风险,没有形成规范的采购计划或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的趋势预测不准确,工程图纸设计存在缺陷,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或采购计划本身制定的不合理,可能导致未及时提出采购需求或提出的采购需求不恰当,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造成资源闲置的浪费。
(三)存在招标风险。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已经制定的合理的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包括未严格按工程供应商中标管理流程进行招标,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不全面,不合理,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导致采购合同签订障碍,或供应商选择不当,甚至可能导致舞弊现象的发生,从而极大地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成本。
(四)供应商管理风险。企业未能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未能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导致选择供应商上存在极大的盲目性,对供应商的考察、评定往往匆忙、不客观、不准确,可能导致公司与资质较差、信誉不佳的供应商合作,不仅会引发法律纠纷,还会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更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长远的影响。
(五)验收风险。采购验收不规范,验收缺乏管理制度和流程,公司未能对材料设备进行科学有效的验收或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人员专业性不强,验收不合格品处理不当或无人真正去追究,可能导致材料设备不合格,严重影响工程质量,造成工程成本的虚高。
(六)支付风险。企业存在预付账款和定金审批不严,缺乏授权审批制度,特别是对大额预付账款缺乏监控和追踪核查,同时缺乏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的分析程序,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货款,可能导致形成资金风险和公司的信誉损失。
二、工程采购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地控制采购风险,顺利实现采购目标,中天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
中天公司建立健全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工程采购管理流程》、《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分别对公司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招标管理、供应商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二)健全采购计划管理程序
公司建立了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公司的采购业务相对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由熟悉市场的采购部门人员来决定货源和发出购货订单,这样可以增强管理控制力度,并能够实现批量采购的规模经济效应。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预算办理请购手续,并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采购申请。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要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由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三)规范招标采购
中天公司确立了“以招标采购为主,以询比价、直接委托和零星采购为辅”的采购原则。
1.招标信息。采购部根据项目专项采购计划启动单项招标,包括招标时间安排、招标方式选择,经业务主管审订后报请成本分管领导审批。招标采购主管在单项招标审批通过后,根据项目规模、特征,编制招标信息,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监督下招标信息。
2.投标方资格审查。采购部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在招标主管人员监督下,接收潜在投标人报名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预审,对合作良好的承包商,报名后即可取得竞标资格,并要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3.确定入围企业。招标采购主管负责汇总各部门资质材料,并根据招标部门要求准备相应表单和材料编制入围报批文件,按公司授权体系依次提交到部门负责人、工程分管领导、成本分管领导分别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招投标决策机构评审通过。
4.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批。入围单位确定后,采购部组织各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填写《招标文件会签审批单》,经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审计部会签,依次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5.确定中标方。招标采购主管严格按照《工程供应商招标采购管理流程》组织发标、踏勘与答疑、开标、评标等工作,最后确定中标方。
6.签订合同。招标采购主管组织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单位发放落标通知书,并根据《合同管理办法》组织合同签订工作。
(四)完善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选择恰当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工程质量。
1.供应商开发。成本管理部通过公司各项目、各部门以及公开渠道搜集供应商资源,开展行业市场信息调研,从行业标准、生产规模、主营材料、品牌价格、性能指标等方面详细了解符合 项目要求的供应商信息,组织供应商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资质文件。成本管理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审阶段。成本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将考评合格者报公司成本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列入后备供应商库。
2.供应商履约评价。成本管理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从供货能力与生产安装力量、产品质量与安装质量、现场支付与配合情况、竣工验收评定情况、售后服务与满意度等方面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填写《材料设备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并按公司授权体系提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库》,对于有待改进的,经合理授权审批后由供应商进行改进,并由项目管理部监督执行情况。
3.供应商信息库管理。公司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包括《合格供应商库》、《不合格供应商库》及《后备供应商库》。成本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信息库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五)加强工程物资验收
工程物资到货后,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到货验收。验收过程中,监理单位负责按供货合同验收货物质量,并对其型号、规格等参数进行审核;施工单位负责审查其外观质量、数量并接收。如整批材料设备都合格,则由施工单位接收并投入施工,如属部分或全部不合格且无法使用但可重新供货,则由监理单位发出部分拒收或全部拒收的通知。监理单位在发拒收通知时应考虑是否影响工期,如不影响工期,则安排供应商重新发货,如影响工期,则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寻找代替方案,并由成本管理部根据《合同管理流程》办理索赔。
供应商制度管理范文6
[关键词] 烟草企业; 供应商; 管理; 问题; 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1. 057
[中图分类号] F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1- 0107- 02
供应商管理是指对供应商的了解、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的总称,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保证货源供应持续稳定的途径,在采购工作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家烟草局提出“精益管理”的理念,烟草企业在采购管理方面的重心逐渐从全面推行公开招标转向了供应商管理,并从制度、流程、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硬约束。但在实践中发现,从宏观程序性的规定转化为实践操作层面的规范管理行为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笔者结合在烟草企业采购管理的工作经验,重点对如何有效提升供应商管理水平进行分析探讨。
1 烟草企业供应商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对供应商的准入条件设置不合理。目前,烟草企业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实现供应商的准入,准入条件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设置。相比一些大型制造企业,多数烟草企业在招投标方面经验不足、专业性有所欠缺。在设置准入门槛时往往容易出现一些地域性、排他性等不合理的条件,使得最终入选的供应商很多都是些所谓的“老面孔”,对企业优化供应商结构、增强竞争能力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 日常管理缺失,对供应商信息收集滞后。实际工作中,企业职能部门更多的是关注供应商的产生过程,一旦其入选成为企业的供应商,则很少通过建立信息联络制度或定期召开沟通会议的形式来了解、管理供应商。然而供应商的经营状况是经常变化的,可能会出现财务恶化、资质降低、生产能力下降等问题,在合作中加大违约风险。
(3) 缺乏有效的供应商评价和激励机制。没有合理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措施,将会影响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持和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烟草企业没有建立客观有效的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有些虽已建立,但不完整,从而导致供应商的评价不全面;还有些进行了评价却没有采取有效激励措施,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供应商的积极性。这些做法都影响了烟草企业与供应商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4) 监管的介入深度不够。烟草企业的监管部门一般由监察、法规、审计、财务4个部门组成。从实际执行来看,对供应商管理的监管重点基本放在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上,而对于准入资质的合理性、日常行为管理、动态评价方案、评价小组组成、评价结果应用等重点环节,或没有实质性介入,或对各自的监管内容不明确,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2 完善烟草企业供应商管理的对策
2.1 建立标准,组建认证小组,开展准入资质认证
设置合理的准入条件是选择好供应商的第一步。一方面,采取“跳出烟草看烟草”的思路,在学习借鉴其他行业所设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基础上,从注册资本金、资质证书、质量体系、业绩水平、服务范围等角度,梳理出每一类供应商准入条件的标准文本,为不同的单位和人员提供参考;另一方面,组织对资格条件进行认证。烟草企业是一个综合性的单位,有企业管理、经济信息、物流配送等部门,各自对所在的条线工作较为熟悉。在实施公开招标前,可以通过抽选对口人员组建供应商资质认证小组,从是否含有排他性、倾向性条款,是否有足够的竞争性,是否满足供货能力等方面对准入条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2.2 归口管理,建立交流机制,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归口管理”即明确采购部门的管理权限与职责。供应商进入企业采购活动后,也需要采取归口管理的思路实施全方位管理。首先,应梳理每一类供应商所对应的管理部门,按照“线性组织”的模式,明确“一对一”的管理接口,避免管理职责交叉引起的相互推诿。其次,归口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建立重大事项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供应商的信息,包括供应商法人治理、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HSE控制体系、设施设备状况、员工培训与管理、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最后,应加强对供应商的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供应商的资质材料。
2.3 分类管理,量化评价体系,实行优胜劣汰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烟草企业每年的采购量不断增加,涉及的供应商数量也在与日递增。如何构建一个公开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使供应商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循序渐进推进双赢发展显得十分重要。实施绩效评价的前提是做好供应商分类。比如,按照所提品的性质,将供应商分为办公后勤物资、信息化耗材、物流设备、安防设备等供应商,然后进行归类整合。供应商评价体系的构建要始终围绕反映供应商质量、效率、价格、支持与配合等方面的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分别设置,并尽可能量化所有指标。
同时,依据评价的结果,对供应商的不同表现可进行不同程度的激励,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供应商,可对其进行警告或惩罚;而对于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此来提高供应商的积极性与竞争力。
2.4 明确重点,加强过程监督,实现深度介入
供应商管理涉及采购活动的全周期,参与部门多、监管内容也多,在程序较为复杂的情况下,要梳理并明确职责、控制并把握重点、监督并抓住关键。一要理清监管权限。应建立以“监察部门牵头,法规、审计、财务等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逐一梳理各个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内容。二要确定监管标准。可以通过编制类似《供应商管理监管要点汇总表》的文本,明确监管的重点、合格标准及监管措施,促使监督管理游刃有余。三要养成主动监督的习惯。发挥好监督力量决不仅仅是进行事中监管,更要主动出击,加强事前与事后的监管。事前监管的重点是对预算、立项审批情况进行审核;事后监管注重对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付款条件、物资验收等环节进行把关。通过以上3个措施,可以保障供应商管理全过程透明运行、阳光操作。
3 结 语
供应商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烟草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才能使供应商管理更加公正科学,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实践操作中,要及时把握市场动向,加强研究,大胆探索,及时分析供应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从而保障企业根本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春艳. 供应商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 统计与咨询,2011(4).
[2] 高丹. 供应商管理的潜在风险分析及预防[J]. 上海汽车,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