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例6篇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1

根据县政法委《关于做好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平委政发【2019】9号)文件精神,和我镇在平安建设调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制定大桥镇平安建设工作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全面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为抓手,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乱点,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我镇的综治工作水平,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化解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实现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组织领到

为确保本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大桥镇“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才阿木(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杜少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智菊(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欧  林(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武  剑(大桥派出所所长)

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名单略)

各村党支部书记  (名单略)

本次整改工作由党委书记总牵头,镇长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主任由薛智菊同志兼任。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措施

各村支部书记、各场镇单位负责人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提升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负总责,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古楼派出所派出所作为提升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主力军,要发挥打击、防范、管理的工作优势,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我镇公众安全感稳中有升。

(二)加强重点部位整改。

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地区突出问题、治安乱点地区,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重点查处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1.会议动员。召开全镇村组以上干部、综治成员单位、全体机关同志参加的提升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动员会,对镇村分包责任制和上门入户工作进行精心部署,确保每位党员干部对上门入户的目的、意义、程序等都明确了解,并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指标。

2.干部入户。由党员干部分片包干入户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上门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农户、家庭,努力实现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全覆盖。

3.干警走访。积极推进警民联心大走访活动,不断扩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另外,司法所、派出所加强对两劳回归人员、近5年来打击、被执行的对象及其家属进行回访,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学校宣传。新乾小学和大桥义校要积极发挥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在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利用课间或空闲时间,要向学生尽可能的讲解清楚我县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学生向家人说明清楚,积极引导如何回答好调查问卷的问题。

(四)实行干部分包责任制。

通过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的形式,认真收集群众在生产生活和治安安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干部不漏人、电话不漏户。

党员干部入户征求意见时努力做到“五要四了解”:“五要”一是要工作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二是要尽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争取人民群众对提升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工作的支持;三是要宣讲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优良成绩,派出所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的措施方法,打击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创建和谐平安建设各项成果,确保该户接受调查时能积极良好的反映我镇情况;四是做到“四了解”:⑴了解群众对居住地社会治安状况的看法和意见。⑵了解群众认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问题有哪些。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⑷了解群众对干部作风等其他方面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在各村或工作区予以解决的,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努力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维护我镇整体形象。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具体负责,各方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促使乡镇健全安监机构,增加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沈义和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黄镇平和县安监局局长许瑞海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各乡镇(区)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许瑞海兼任,具体负责开展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以各乡镇(区)为实施主体,实行乡镇(区)“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区)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由乡镇(区)主要领导任组长,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创建工作。

三、创建目标

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消除重特大安全事故,争取用二年时间使90%以上乡镇(区)建成“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建设

1、健全乡镇(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区)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安办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区)相关人员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担本乡镇(区)的安全生产职责,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乡镇(区)安全生产办公室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并取得相应执法资格,年底前落实行政委托执法工作。

3、成立村(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委(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委(社区)相关人员组成,并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负责本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区)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乡、村两级安全生产组织要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通讯工具“四到位”。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乡镇(区)、村(社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乡镇(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及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

3、建立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建立乡镇(区)及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

(三)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乡镇(区)要有安全生产专栏,村(社区)要有安全生产墙报,农户(家庭)要有安全生产常识小册子或宣传画,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督促组织各类业主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使其取得有关安全技术资格。

3、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重点路段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做到齐全醒目。

(四)隐患整治

1、对于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

2、对于各类安全生产违章违规现象,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取缔辖区内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落实乡镇集贸市场、人群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整顿规范乡村交通、客运市场管理,完善农用车辆、农用机械作业管理;

4、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厂矿、车辆等各类证照齐全。

(五)档案管理

1、乡村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表、乡镇(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情况)及事故统计表规范建档。

2、各类档案和记录要完整、详尽。包括乡镇(区)党委政府、乡镇(区)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事故报告与处理,上级政府及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等档案和记录。

五、活动安排

从年月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年月至年月)。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建立健全创建组织、落实人员、摸清情况、理顺思路、制定方案。各乡镇(区)要积极主动开展这一活动,并于4月底以前将创建活动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月至年10月)。各乡镇(区)要根据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和本文所规定的创建内容,认真开展组织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加强隐患整治,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1月至年12月)。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列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对成效突出且通过市验收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是构建“平安”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县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二)强化指导。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联系,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创建过程的实际问题。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3

一、本方案所指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对城镇规划区(县城控制区和乡镇中心镇区)以外的农村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并新增耕地,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保持建设用地总量平衡。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以在本县有偿使用,也可以转让其他县(市、区)有偿使用。新增耕地指标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占用耕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抢险救灾、军事设施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用地除外),政府从城镇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搭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

二、农村土地整治应遵循群众自愿、依法补偿原则,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拆旧建新补偿、补助标准、新村建设方案等,要广泛征询村民意见,最终确定的方案要充分公开、广泛宣传,依法足额补偿到位,做到村民理解乐意接受。

三、农村土地整治可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做法,以空心村、危旧房、石结构房、地质灾害点和造福工程搬迁改造为重点,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四、农村土地整治要突出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控制管理,引导村民集中合作建房或由政府统一建设安置房,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建新房者必须将其所占用的旧宅基地退还村委会统一复垦,原已实施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不再进行安置。

五、农村土地整治充分拓宽安置渠道,按照一户一宅或一户一套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安置应尽量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要有效整合中小型水利、农村交通、村镇建设、农村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资金,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农村土地整治相衔接,有效促进新村建设。

六、原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属于集体的,整理后形成的耕地仍属原集体经济组织,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组织统一经营。原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属于国有的,整理后形成的耕地仍归国有。

七、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统一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治方案的实施,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水利局等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作进行部署、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各项鼓励政策。项目区所在的乡(镇)也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组织农村旧房拆除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具体实施工作,根据计划分季度上报实施进度。

县农办:负责在实施造福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把农村土地整治区群众搬迁安置纳入工作盘子,实现资金捆绑使用,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并出具造福工程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指导,并出具危旧房相关证明材料。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政策技术指导、将整治安置区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安置区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牵头组织新增耕地验收、土地增减挂钩调剂服务等工作,并出具地质灾害隐患相关证明材料。

县农业局:负责项目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土地复垦土壤改良的技术指导,参与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造成房屋倒塌、危房的核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收支情况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县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对新村建设配套进行规划、设计、指导和监管工作。

八、组织实施

1、确定项目区范围。各乡镇要充分征求相关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取旧宅基地闲置相对较为集中,群众大多愿意拆除的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项目区应相对较为集中连片,允许以乡镇为单位,将若干个的农村整治点捆绑为一个项目申报,但要求净增耕地面积不小于10亩。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农业、规划建设等部门进行前期的项目踏勘。

2、编制实施方案。由各乡镇负责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区进行测量和规划设计,编制好农村土地整治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拆旧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复垦方案等内容,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通过项目实施方案。

3、方案报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报件送给县国土资源部门。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会同农办、农业、规划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应包括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批土地整治实施方案的请示、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图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土地整治实施方案的意见、村民同意搬迁的协议书、村民同意退还旧宅基地的协议书和拆旧地块相关影像资料等。

4、指标先行核定和对接。

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设区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先行核定挂钩指标,纳入省厅建立的指标交易平台,实现指标对接,获得挂钩指标收益。

5、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获得挂钩指标收益后,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包括拆旧补偿、建新安置、复垦耕地、产权调整等工作。

6、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按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先行自行组织自验收,然后以书面方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复垦新增耕地再提请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共同组织验收。

报请复垦新增耕地验收时需提交乡镇政府验收请示、乡镇政府竣工报告及竣工图、县有关部门初步验收意见、拆旧地块复垦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数据表以及相关图片、录像资料。

7、新增耕地面积认定。村庄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合格后,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进行认定,出具验收报告,并抄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根据验收报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相关图斑的变化情况以及向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系统备案情况,结算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指标交易平台。

九、工作要求

(一)项目区选取要求

1、项目区必须是镇区外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利用数据库显示为203地类);

2、复垦潜力较大;

3、项目区涉及的村民整治积极性高,村干部组织工作能力较强。

(二)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1、项目情况概述

2、土地整治规模及投资估算

3、拆旧与补偿办法

4、安置与建新安排

5、村庄复垦耕地方案

6、资金来源与筹措办法

7、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8、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

9、地块面积数据表

10、图件要求:上一年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标出拆旧地块、安置建新地块位置)、村庄复垦设计图、安置建新地块平面布置图。

(三)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要依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经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建设要确保验收过关。项目区内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位置实施,保证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验收过关。

(四)资金管理要求

县、乡两级均要设立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确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整治自己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前期按18万元/亩由乡镇人民政府包干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区拆旧、复垦、补偿以及新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报账制,专帐核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项目由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期拨付资金。

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包干使用费分三个阶段进行拨付:

1、项目启动阶段,按省厅核定指标的数量和补助标准(18万元/亩),先行拨付补助经费的40%作为启动资金;

2、完成拆迁和复垦,再拨付补助经费的40%;

3、项目完成通过验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20%;

(五)时限要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自县政府对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全面完成。

十、考核奖励

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县政府建立奖励制度,对土地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项目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申报手续,并经县政府审批,按净增耕地面积1万元/亩给予奖励,三个月以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按净增耕地面积1万元/亩给予奖励;三个月以上至半年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按净增耕地面积5000元/亩给予奖励。剩余指标收益将用于农村土地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上。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4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一一、制度落实(10分)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0.2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2.9千元记0.8分,1千―1.9千元记0.5分,500―900元记0.3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 各扣1分。

2、发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1.5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0.5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0.5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0.5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0.5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0.5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0.5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0.5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0.5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0.5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0.5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0.5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嫖娼、等问题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0.5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0.5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②辖区内在显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20xx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1人次扣0.2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0.5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0.5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0.5分;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0.5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群众评价,委托其他部门到各乡镇调查统计。

六、不按照缴纳综治维稳责任金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分。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二一、总体要求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三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廉洁、公正执法。根据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与各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好各类民间纠纷、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竭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别是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平安xx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不发生由于处理不当、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工作不实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确保全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力争我镇在巩固无毒乡镇、创建平安乡镇、以及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全县较好水平,力争保留平安乡镇的称号。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主要做好九件事:

1、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各村(街)、单位要对本辖区内重点稳控人员及有上访迹象的重点信访隐患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谁包保,谁负责。并将包保责任情况随时上报镇综治委。

2、量化分解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各村各单位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结合本村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措施,把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努力做到综治维稳工作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大格局。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竭力破解维稳难题。重点抓好民事纠纷排查调解和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

4、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重点打击杀人、贩毒、xx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严重刑事犯罪形成气候。

5、积极投入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严厉打击危及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努力保一方平安;二是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通过开展了民情、知民意、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四调联动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我镇社会治安坚实基础。

6、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7、发挥司法调解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好20xx年度普法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农村群众学法意识、提高他们的知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依法治镇作出积极贡献。

8、大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努力构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清正的干部队伍,为综治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结合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法制副校长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每学期到各中小学上好法制教育课。对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进行全面的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有道德、守纪律、懂文明、讲礼貌,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孩子。为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扎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中共xx镇党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周xx任主任、镇长汪x、镇党委副书记黄x同志和政法委书记束xx同志任副主任,综治维稳成员分别是詹xx(党政办主任)、张xx(镇综治办副主任)、谈xx(镇财政所所长)、程xx(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程xx(中心小学校长)、韩xx(中心学校校长)、肖x(卫生院院长)、梁xx(派出所所长)、贾xx(司法所所长)、冯xx(镇民政助理员)、蔡x(林业站站长)、孙xx(土管所所长)、张x(计生办主任)。

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县综治委办公室的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健康开展。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5

论文关键词 乡镇检察室 建设 基本原则 机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乡镇检察室建设是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乡镇检察室的起兴与式微

1982年,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基层试点设置检察室。乡镇检察室即是高检院为了加强检察机关的基层工作而由基层院根据需要在乡镇、街道等有重点地设置的派出机构。90年代初期,乡镇检察室设置日渐增多,但其规范化工作却严重滞后,检察室出现了设置范围过宽、过滥,工作程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检察室工作人员越权办案、非法干涉经济纠纷等情况时有发生。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委会第二次会议出台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乡(镇)检察室工作。但不少基层检察院因噎废食,直接撤销了乡镇检察室。与此相应,截止到2004年,我国在乡镇建立人民法庭10345个,拥有干警41109人,每辆手里大约150万件案件。95%的人民法庭都设在乡镇,他们成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机构。 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与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法庭,两者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命运却大相径庭。

二、关于新时期检察室设置的必要

有的学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交通和通讯状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因此,除了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及边远地区外,应当撤销为方便群众诉求而设立的乡镇司法机构。的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和深远的变动,引发了中国社会结构的重深入变化。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当前中国是三个不同时代、不同技术的经济的共存:仍旧主要依赖人畜力的农业和农村手工业、适用无机能源的城市和城镇工业、以及后工业时代的信息产业。 可见,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城乡两元结构并没彻底改变,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客观上存在需求。

第一,设置乡镇检察室有利于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乡镇检察室可以通过走访、下访,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缓解农民告状难、申诉难问题,畅通人民尤其是广大的基层农民的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儋州白马井某村一在校学生被伤害致死,村民聚众冲击派出所、并把尸体抬放到派出所,乡镇检察室的干警及时介入,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不禁防止了事态的恶化,而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平息了事件。

第二,乡镇检察室出的设置有利于将检察工作重心下沉,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延伸至农村基层。乡镇检察室可以通过接受辖区内居民的控申举报、查办职务犯罪,开展犯罪预防,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中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刑侦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促使下去司法党政机关其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例如海南临高县博厚检察室接到群众反映县政府转给德老村的征地款不知去向,及时报告查出来德老村委会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贪污受贿案,该案涉及6个自然村2000多名农民利益150多万元征地款。

第三,乡镇检察室客观上能起到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乡镇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可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遏制涉农职务犯罪;通过强化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司法行政机构的监督;通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乡镇经济建设服务,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是检察机关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乡镇检察室的生机和活力的所在。

三、新时期乡镇检察室之构建

(一)新时期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乡镇检察室在全国各地正逐渐发展起来。设置乡镇检察室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一方面要体现便民性,可以使农村农民方便的提出申诉,并可以随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另一方面要体现及时性,可以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农民诉讼需求、及时化解矛盾。具体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严格依法设置。乡镇检察室设置、机构、人员编制和物质保障机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和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设置,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和文件随意变更或撤销。二是慎重设置。首先,乡镇检察室的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涉及到单位、人、财、物,因此,必须慎重稳妥设置。可先在局部地区试点,在经验成熟的基础上在全面铺开。其次,由于乡镇情况各异,人口数量、素质、地理环境、工商交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设立检察院派出机构必须坚持因其所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需要的地方设立,而可设可不设的不设。三是可与基层法庭对应设置原则。检察机关具有司法职能,以诉讼为重心,以公诉为本分,因此,在分布上必然与基层法庭对应设置,注意与乡镇法庭相协调对应。四是坚持业务独立原则,与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的关系是地位平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构想

如何科学合理地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只能是乡镇检察室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论与实务界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在20世纪80、90年代,检察理论界对乡镇检察室的职能范围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和规划,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观点认为乡镇检察室的职责有三点:一是接受群众中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犯罪案件;二是协助该派出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协助所在地方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等。另一种观点认为乡镇检察室有八项职能,主要包括控告、接受举报、初查、宣传、帮教、咨询、纠正违法、综合治理等。 笔者认为,乡镇检察室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可能需要履行以下一个方面的职责:

(1)依法受理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公民的控告、检报、申诉,直接收集、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经派出机关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查、立案后的侦查。(3)依法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4)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力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员进行帮教。(5)解决乡镇涉检信访问题,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范和处理辖区内群体性、突发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等。(7)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预防的原则,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8)办理检察长交代的工作。

(三)乡镇检察室的基础条件和管理

乡镇检察室要充分发挥其“直接、有力地服务于新农村发展改革”的作用,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严密的保障机制,不仅使派驻乡镇检察室运转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且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改革措施稳步深入,形成良性循环。

1.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工作运行机制。首先要实行垂直领导机制。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驻乡镇的一个基层派出机构,在派出院的直接领导下代表派出院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不受乡镇党委领导,设立报批、人员配备、基础建设及工作运行等,都在基层院直接领导下进行。上级机关应当研究制定乡镇检察室的工作制度,统一下发执行,保证乡镇检察室工作的统一规范。其次,建立信息化机制,应尽快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办公、办案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全省联网。再次,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目标考核管理的成功经验,尽快在派驻乡镇检察室推广。乡镇检察室集多种职责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与基层院业务部门在地位上平等,应当最为一个独立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由上级院专门部门进行考核,目前主要有两种做法,有上级院负责检察考核的政工部门或专门机构基层工作处等考核乡镇检察室。

2.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检察室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就必须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包括干警的住宿场所。开办费用可考虑由省地县乡镇共同承担,以乡镇为主分五年统一拨付。检察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办公办案经费等均应列入各派出院的当年财政预算;通讯、警械、交通及其他侦查设施费用列入派出院的当年预算,纳入国家各级财政计划项目。乡镇党委政府主要在办公办案等方面弥补经费的不足。

3.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人员管理机制。在人员配备上,一般一个乡镇检察室应配备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3到6人,可根据条件只配备3到4人,设主任一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一人。在职责分工方面,乡镇检察室书记员的职责是负责案件记录,整理案件卷宗、制作法律文书、起草有关文件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乡镇检察室检察官应当集中精力对案件行使检察权,以及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事务。派出机关应该安排一名领导分管检察室的工作,加强对检察室的领导和管理。乡(镇)检察室的组织建设归口派出机关的政工部门,防止检察室组织和思想教育工作与上级机关脱节。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6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加强乡镇档案馆建设已逐渐成为推进乡镇档案工作的必然趋势。基于这一发展思路,我市近些年来也进行了乡镇档案馆建设的大胆探索和实践,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同时也不可避免面临着制度不完善、人财物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亟待将解决。因此,如何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加快乡镇档案馆建设与发展,逐渐成为目当前档案工作者需要迫切解决的难题。

1.乡镇档案馆建设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以档案馆为主体的档案工作在我国经济文化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乡镇档案工作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实现农村管理和乡镇发展的重要做成部分。另一方面,加强乡镇档案馆建设也是实现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

2.乡镇档案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乡镇档案馆建设已初步取得成效,但从总体上讲,各县区乡镇的建设仍存在一定差距,发展进程很不平衡。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一些乡镇领导对建设乡镇档案馆的意义不明确,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因而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给档案部门分配任务,也知道“三农”档案工作有积极意义。但普遍认为档案运行并不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因此多是说起来重要的“辅助性软指标”。这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多不重视或不支持档案馆建设,因此使得部分县乡的档案工作严重缺位,管理较为零散和落后。

2.2 档案基础设施滞后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广泛实施,我市多数乡镇建设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表现在购置了先进的办公设备,配足了相关的人员等。但相对而言,档案管理却缺少相关的基础设备和专门的办公室。甚至有的乡镇仍然沿用的是传统的木质档案柜,档案室杂乱不堪,阴暗潮湿。这必然不利于“三农”档案的安全和规范管理,也难以真正发挥档案的价值。因此,建立乡镇档案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2.3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传统的乡镇档案实行的是分散管理,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档案的内容涉及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等多个领域,关乎社会管理的经济发展,而档案室的室藏数量也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而日益增多。由于缺乏有章可循的管理制度,现阶段的乡镇档案室多是以一些财会资料及红头文件为主,难以保障档案的有效利用和安全管理。

2.4 人财物投入不足

从人员上讲,目前乡镇档案室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专业能力不强,业务熟悉度不足,且人员变动性大,因此档案管理工作往往连贯性不强。从财物方面讲,部分乡镇财政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将档案馆建设落实到位。再者,也有的乡镇多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而在档案馆建设方面,投入力度明显不足。

3.对策与思考

加强乡镇档案馆建设,关乎乡镇档案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也是发展新农村的内在要求。立足我市目前乡镇档案馆建设现状,笔者认为要实现乡镇档案馆建设的目标,就需各县区审时度势,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负责,切实关心和支持乡镇档案馆建设工作。

3.1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

乡镇档案馆属于新生事物,其建立健全需要一个长期的探索和提高过程。在此期间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积极争取各档案部门人员、乡镇领导的重视,转变其认识上的偏差,以更好地保证乡镇档案馆建设的展开。这需要积极做好相关的思想协调工作,切实将乡镇档案馆建设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和新农村发展规划,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同时也需加强宣传,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深入实际现场办公,转好进度监管,促进建馆任务的完成。

3.2 健全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的乡镇档案管理,可谓是建设乡镇档案馆后的首要任务。因此,为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必不可少。健全乡镇档案管理制度,需要县市级档案主管部门的全力支持与指导。同时,应根据不同县乡的地区差异、资源状况及发展实际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的制定和完善。再者,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涉及“三农”发展的各个领域,如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产业调整、土地承包、农业规划等,内容繁杂多样,只有在制度管理条例的约束和指导下,才能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保证档案管理有条不紊地运行。

3.3 加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从当前乡镇档案工作现状来看,档案管理还存在着相对较为分散和杂乱,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实现乡镇档案管理的集中统一管理,是乡镇档案馆的重要职能,其不仅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也能进一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促进乡镇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加强档案的集中管理首先要加强法制观念建设,促进相关部门档案意识的增强,树立其良好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及分类保管工作。同时,也要对档案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业务学习指导,保证档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有条不紊和规范运行。另一方面,要切实实现统一管理,也需要积极与相关的主管机关的协调交流,共同探讨有效的管理办法,制定管理章程等。

3.4 着力解决人财物问题

乡镇档案馆发展,离不开人财物资源作保障。只有保证人财物的充盈,才能为其他各项建设的展开提供保障。针对当前乡镇档案馆建设人财物不足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要争取县市级、镇区领导的支持,保证乡镇档案馆基础设施完善,同时积极加大必要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在档案库房建设方面,应规划出足够的空间面积,并加强档案现代保管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如扫描仪、防磁柜等,以更好地满足档案数字化和集中管理的现实需求,确保档案的存放质量与安全管理。其次,还应明确乡镇档案馆的职能和机构编制,配备专业化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将档案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维持档案馆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