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例6篇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文1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和谐××、平安××”活动的成果,我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了领导重视、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抓平安创建的新格局。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建设了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队伍,很好的完成了全乡的计生工作,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自开展“创建平安单位”以来,我办积极响应,精心部署了这项工作,我们深知要想把这项社会工程抓好、抓出实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为创建平安单位提供扎实的思想保障,我们利用板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重要意义,使全办职工认识到: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在单位内形成了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单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我们建立了以计生办主任为组长,各位职工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小组,研究制定了平安创建工作意见和方案。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到目前为止,单位内没出现黄、赌、毒现象,无违反事件及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针对我乡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不断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规定》,使群众转变生育观。

四、建好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我办在工作实践中,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了一套高效率、有特色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让全乡的育龄妇女得到最大限度的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多方筹集资金,使乡村两级档案、报表、证明达到规范化,育龄妇女达到信息化动态管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备,建立流动人口的信息平台,使外出的育龄妇女得到及时管理。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文2

一、自身建设有所加强

一直以来,我所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发展工作。一是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购置了办公用车、电脑、办公桌椅等硬件设备,办公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我乡各项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提供了基本保障。二是不断加强软件建设。我所不断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至20xx年11月,已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我所从抓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等多方面着手,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断向好的方向转变,工作纪律得到进一步增强,到20xx年,已初步形成一支工作作风扎实、能干事、干得好事的基层水务队伍。

二、水利设施建设有新突破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乡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乡水利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

三、工作思路有所创新

创新是新时期水务工作特别是基层水务工作的需要。20xx年,我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治水思路,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服务于雨碌乡农村建设,全面推动我乡水利工作上水平。我所在工作创新方面,一是自身建设有新发展。我所从软、硬件两方面着手,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并利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鼓励职工不断学习,加强了自身建设。二是自身管理有新转变。通过各类规章、制度的不断制定和完善,目前我所内部管理已初步实现由“人管人”过渡到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文3

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小编分享关于的申请退役军人创业补贴书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面促进和扶持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社〔20xx〕xx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xx社〔20xx〕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按照《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补贴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的规定,2020年全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计划400人。

(一)补贴对象。

20xx年8月2至20xx年8月1日在庄浪县域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xx社〔20xx〕67号文件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的个体经营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吸纳就业2人以上,就业创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其中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满足离校2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返乡创业人员必须在创业前外出务工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小微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由于受资金限制,在 2020年10月15日以前,凡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一律不再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组织专人对经营场所、营业情况及带动就业情况逐人进行实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

(二)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名额分配情况将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经县人社局审定确认的,由县人社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企业和个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向县财政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三、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庄浪县2020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营业场地证明材料;

5.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另外,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外务工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社会保险费转移接续等在外务工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年申报评审一次,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二份,一份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留存,一份交县人社局审定备案。提交申报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对所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和经营场所所在地审核申报原则,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本乡镇和辖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户籍地为水洛镇且经营所在地在水洛镇的由水洛镇负责审核申报;其他乡镇户籍且经营所在地在县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内的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审核申报;其他乡镇户籍且经营所在地在其他乡镇的,由经营所在地乡镇负责审核申报。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文4

一、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__县申报革命老区工作领导组。研究工作时人大、政协、纪委负责人参加。在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的基础上,组织工作班子具体实施。

二、工作简况。此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3月26日上午由副县长戴荣同志主持会议,老区办、民政局、政研室、党史办、档案馆、文体局、旅游局、广电局等单位和已退休的3位史志工作者周朝云、杨升华、戴西伦同志参加。老区办主任王明香同志传达上级指示和学习考察的主要情况,戴副县长布置有关单位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扶贫办兼老区办主任王明香直接领导和安排布置工作任务,进行过程中常听取汇报,解决疑难;老区办常务副主任宋发强、老区办股长赵正富、办公室主任许坤,工作人员李应凤、李世琼与3位退休干部一道工作,查阅了有关档案和有关书籍,复印了60万字左右的档案材料,编印了162条印证材料篇目,编印了文体局、旅游局和周朝云老师提供的有关照片及300余幅万字的说明文字,在县党史研究室提供综合材料的基础上,老区办根据档案材料和有关史书,撰写打印了13000字的《__老区革命斗争历史简介》,向县委政府写了一份追认王兴书为中共党员和革命烈士的请示,送交县委主管领导审阅,县民政局提供了900人参加革命活动的名单。此阶段到4月10日。

(二)4月12日上午向市委工作班子李平主任一行汇报。县委副书记申琼同志主持会议,县几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李平同志边听汇报边翻看老区办写的综合材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交换了威、镇两县工作的基本情况,开导我县还需进一步挖掘政权组织,参加人员、所作贡献、历史地位等资料。他强调三县人口是全市人口的一半,申报全国革命老区不仅是三县而且是全市的一件大事,按照夜书记的指示“志在必得”,能够申报成为全国“金牌老区”是对全市人民的一个重大贡献。

申副书记重申市领导的意见和决心,简介参观考察中成为部级革命老区的经验和得到的关照。强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作为大事抓好落实,并由县委加发了传真;当即布置组成3个组,由老区办、文体局、民政局、党史办抽人参加,3位退休干部参加3个组,分别到洛泽河、白水江和南部片区。白水江组当天下午出发,另两个组第二天一早出发。向重点乡镇传达汇报会议精神,大家认识到这是我县的一件大事,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放松或放弃就等于是对__人民的犯罪。因此有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过问,安排布置,甚至到第一线;有的乡镇由副书记、副乡镇长过问,安排布置甚至到第一线,还抽出2—3名工作人员配合县的工作组一道调查采访,村、社配合,又获得大量第一手新材料。进行中,王明香同志常电话过问。

3个组于16日返回。当晚王主任召集各组汇报,布置分工疏理。补摄照片及文字说明,采访记录50000字,综合补充材料5600字,5个附件12800字;新增加革命活动人员1828人,在县内外牺牲的人员亦发现不少。鉴于乡镇对各革命阶段历史年代不够了解,各乡镇间有交叉,故时间有错、人员重复,老区办又用了几天时间对所报名单进行了疏理校正,这一工作到4月28日暂告结束。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文5

一、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有满5年以上本地城镇户口,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无住房的家庭;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3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

购买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4租赁公有住房的家庭。应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

未退出福利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家庭。

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同意审核单位向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管委会出具的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已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额领取证计算收入)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并索取相关证明。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

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2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并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负责责审核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住建局

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4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1销售公告。住建局应将全部房源信息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

公示期为7天。2入围排序。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3公开选房。经审核、公示通过。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购房合同,4申请家庭需在规定期限内持户口本、身份证明及选房排序单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视同放弃购房资格。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上下可浮动5%

二、廉租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含2年且实际在本县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

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3无房户或虽然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二廉租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住房证明材料。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2各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

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4住建局自收到资料之日起。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配租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为第一批轮候家庭,1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至少一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双市民家庭。其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部分为农业人口,2本人有残疾证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二批轮候家庭;

为第三批轮候家庭;3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双市民家庭。

部分为农业人口,4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四批轮候家庭;

5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应当重新轮候。

四廉租住房分配顺序

申请货币补贴的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

并考虑其收入水平确定轮候顺序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确定分房对象进行分配。尚未轮候到位的轮候期间按照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2申请实物配租的按住房申请顺序和困难程度。

五承租廉租住房原则

办理租赁手续。原承租公有住房的由县房地产管理所收回其承租权,1申请家庭承租配租住房的应当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配租住房协议。继续用于廉租住房的配租。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标准租金计租。2每一户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配租住房。承租配租住房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

3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4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核定。

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5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期满应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社区管委会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逐级上报,6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年底向社区管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租赁户应限期退回承租的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轮候程序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3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4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公示程序

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1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

根据社区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2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3住建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五分配程序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家庭,经审核、公示通过。按照轮候顺序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六退出

由管委会(乡镇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供应家庭应按年度如实向管委会(乡镇报告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其租赁资格,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四、罚则

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骗租廉租、公租住房的家庭,一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退出承租住房,并取消其三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为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和收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平安乡镇申报材料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对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全面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㈡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目标任务

㈠目标要求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对试点乡镇、村五保户中的一、二、三级危房,地质灾害户、因灾倒房户,一级危房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等四类危房进行试点改造。

㈡任务分解

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二期共2044户,其中:五保户一级35户、二级61户、三级36户,低保户458户、困难户一级607户、一般户一级358户、地质灾害危房改造户22户及第二期最具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及点农房改造489户。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

㈠集中连片建房项目申报与审批:

1、申报程序: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村、乡(镇)、特区逐级审核申报,市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申报材料

⑴建房对象申请;

⑵建房承诺书;

⑶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⑷特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特区危改办需要申报材料

⑴《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⑵《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⑶《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⑷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㈡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申报程序: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特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申报材料

⑴建房对象申请;

⑵建房承诺书;

⑶试点建房方案;

⑷特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特区危改办备案材料

⑴《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⑵《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四、资金筹集、补助与建房标准

㈠资金筹集

采取以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省、市财政补助一点、特区财政补贴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

㈡补助和建房标准

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五保户重度危房、低保户重度危房2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为0.5、0.3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5万元,地质灾害户为2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乡镇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和人均收入财力等因素确定。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五、方法步骤

㈠建房方式

建房采取整村推进实施改造、分散重建和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或原地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三级危房采取局部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

1、整村推进实施:对于自然村农户数量超过50户,并且一级危房户数量超过该自然村全部农户数的30﹪或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区周边以及交通方便,经济基础较好的自然村,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部门批准。

2、分散重建:主要确定在公路沿线,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建房户。

3、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或原地治理:经建设和国土部门及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认定,通过对危及点进行工程治理能达到消除灾害隐患的目的,原地治理成本又低于异地搬迁重建的,应采取原地治理的改造方式;经建设和国土部门认定确属必须搬迁的危及点,在异地重建前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

4、局部维修:对二、三级危房采取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和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

㈡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建设准备(2009年5月)。主要是根据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情况,按照市的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试点乡镇和建房对象,并制定特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制定政策,落实对象(2009年6月)。各乡镇、村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村组群众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并公示建房对象名单,与建房户签定建房承诺书;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批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工程实施(2009年6月—11月)。层层落实,签定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6月进行主体工程建设;7月开始进行沼气、水、电、圈舍、道路及公共设施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区、乡两级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发放建房补助款。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09年11月)。乡镇按照扩大试点方案和有关规划,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报特区危改办(11月22日—11月25日);特区危改办进行评估验收(11月25日—11月28日);工程全面完工,迎接市级评估验收(11月28日至30日)。

六、政策与措施

㈠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试点是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程的主要环节,试点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定责任状,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为我区全面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㈡加强机构建设。在特区党委、政府和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乡两级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解决相应工作经费。

㈢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特区把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如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影响试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区实行相关领导联系乡镇危改试点工作制度,试点乡镇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要将包保名单送特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试点乡镇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必须履行如下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㈣加强督查。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㈤整合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力、扶贫、林业、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并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合力;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