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范例6篇

平安中国之守护者

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范文1

看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心得体会

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以5名政法战线英模事迹为原型,讲述了政法干警忠诚担当、一心为民的感人故事,是一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影视作品。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弘扬英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影片中的英雄模范事迹深深地感动了我,在思想上得到洗礼、心灵上受到了启发。

观影中,我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精神洗礼。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耗牛盗案”。旦热布是四川省阿坝州红原骑警,在得知牧民的耗牛被盗后,他不假思索带领队员去追捕。在追捕过程中第一次与盗牛逃犯发生枪战后,他只剩下一枚子弹,队员们都开始劝他放弃,但他深知被盗的不仅是耗牛,而关乎多个家庭,坚持孤身追击两名持枪歹徒,最终成功降服歹徒。支撑旦热布舍生忘我追击歹徒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乐于奉献的精神,是忠诚履职的责任。我们学习他的精神就是要学习他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用实际行动履行对党和人民的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维护公平正义的信仰。影片中坚定、自信、热情的旦热布、关山、陆启明、于勇、陈丽是政法队伍中无数个“平安中国守护者”的缩影,我们身边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燃灯者”。苏心曾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政法队伍作为和平年代面对“疾风”、“烈火”最多的一支队伍,身肩冲锋陷阵的使命、惩奸除恶的责任,从未缺席打击犯罪、抗险救灾、疫情防控……,他们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担当,时刻践行 “让我来”的誓言,只为守护群众的稳定、和谐、自由、生命。

通过观影,我体会到人人都是守护者,守护国家安全、守护社会长治久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政法机关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要坚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义的初心使命,发扬政法干警忠诚、担当、公平、正义、法治的英雄本色,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对标对表英模精神,对标对表时代要求,奋发有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范文2

2020年的春节,在所有中国人的心里,注定是一个永生难忘的记忆。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让辞旧迎新的钟声更加沉重,人们脸上的那一个个口罩,让这个春节倍感冷清。与此同时,有一群人,他们正冲在前方,用自己的平凡之躯为身后的亿万中国人筑起防护的堡垒,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灯塔大课堂十二课心得体会,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灯塔大课堂十二课心得体会1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路漫漫雾茫茫……送战友踏征程,任重道远多艰辛……顶风逆水雄心在,不负人民养育情,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兄弟,待到春风传佳讯,我们再相逢!这首歌词送予前往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的英雄们,伟大的逆行者,加油,等你们平安归来!

2020年伊始,春风还未吹遍祖国大地,有一种叫作“新型冠状病毒”的家伙,却猝不及防地来到了我们身边,成了不速之客。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的肺炎,起初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这种病毒之前从未在人体中被发现,它具备人传染人的能力,因此做好自我保护工作非常重要,远离那些有呼吸道症状的感染人群。但是,那些白衣天使却顶风而上,不畏被感染的风险,成为逆行者来到了抗击“新冠肺炎”的最前线,望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背影,向他们致敬,愿他们早日打胜这场战役,早日平安回到亲人身边。

辕门外三声炮响如雷,天波府走出报国将。浙大一院的重症医学专家――郑霞医生,就是这些逆行的英雄中的一员,她从医15年,中共党员,医技精湛,在疫情来临时主动提出去武汉支援。她“丢下”了年迈的父母,做好了长期在武汉“战斗”的心理准备,带上行囊,带着伟大的背影,进入了疫情最核心的病房,开始武汉抗疫之战。这些奋战在一线的医疗专家们在隔离病房和负压病房工作,必须“全副武装”,防护服密闭闷热,穿着一个小时就会感到不适,而他们一穿就是整整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还要对着患者开展医疗和护理,经常汗流浃背,不吃不喝一整天。在这阴雨连绵的冬天,千家万户因为他们的守护而温暖,在这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他们离别家人,穿上战衣,以义无反顾的决心和战无不胜的信心迎险而上,他们是最美逆行者,最伟大的背影,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而平安归来!

灯塔大课堂十二课心得体会22020年的春节,在所有中国人的心里,注定是一个永生难忘的记忆。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让辞旧迎新的钟声更加沉重,人们脸上的那一个个口罩,让这个春节倍感冷清。

这个冬天,梅花依然宁静地开放;这个冬天,蓝天依旧明净如洗;这个冬天的武汉却非常艰难,全国人民却非常艰难。在这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谨遵医嘱,静静地待在家中。我们为武汉忧心忡忡,我们为治愈病例的增多而感到高兴,为武汉的人们牵肠挂肚。

与此同时,有一群人,他们正冲在前方,用自己的平凡之躯为身后的亿万中国人筑起防护的堡垒,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不眠不休,战斗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最前沿。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最美逆行者,他们是新时代的最美先锋人物,他们是可亲可敬的白衣天使。

在这群人当中,有一位84岁的老院士,叫钟南山,17年前,这位老院士奋斗在抗非的最前线上,为抗击非典立下了汗马功劳。17年后的今天他临危受命,搭上前往武汉的高铁,再次前往抗击疫情的前线;86岁的董宗祁老教授,他坐在轮椅上,一上午看了30多个病人,他说:“我这辈子,就是为了救人”;73岁的李兰娟教授,知道国家有难,她毫不犹豫前往武汉,坚定地说出她的誓言:“我打算长期待在武汉,与那边的医护人员一起奋斗!”

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因为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生的英雄,只有因为人们需要,才有人愿意牺牲自己成为英雄。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我明白他们是为了谁。他们也许并不富裕,甚至有些贫穷;他们也许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弱;他们也许并不光鲜,甚至有点卑微,他们的形象在我心中是那样模糊,但他们的精神在我心中却是那样鲜明;不计生死,不求回报,默默坚守的他们,守护着健康,保卫着生命。

普通的我们无法到达正面战场与病毒作战,我们只能做好我们的后勤工作,不出门,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这是为了不给他们添麻烦,祝愿他们平安早日凯旋。

灯塔大课堂十二课心得体会3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中,有那么一群人毅然奔赴抗疫前线,是他们的坚守和付出,筑起了一道守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线。他们是最美“逆行者”。

新春伊始,一场猝不及防的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大地。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战“疫”面前,一群“最美逆行者”没有退缩,逆“风”而行,迎难而上,为抗击疫情,奉献力量,传递温暖。他们义无反顾的“逆行”,是最勇敢的坚守,是最温暖的守护,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点赞和致敬!

最美逆行者,肩负的是责任与担当。责任重于泰山。面对疫情,广大医护工作者,写下请战书,按下鲜红的手印,主动请缨,毅然奔向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公安干警、基层干部、运输司机等,义无反顾,奋战在防疫抗灾战场的第一线。他们手挽手、肩并肩,冲锋陷阵,为抗击疫情、稳定局面默默无闻地奉献着,他们都是最美、最帅的“逆行者”。正是这些最美“逆行者”,他们肩负起了责任,扛起身上的重担,用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

最美逆行者,传递的是信心与力量。疫情面前,人心是大的力量。危险紧要关头,最美“逆行者”迎难而上,挺身而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救助,更是为社会传递着休戚与共、守望相助的力量与温情,坚定广大民众的抗疫斗志和决心,树立战胜疫情的坚强信念。在这些闪闪发光的普通人身上,我们看到了爱的伟大、爱的力量,对所有人的一颗大爱之心。正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实际行动,鼓舞了人们对抗疫情的信心,有了直面危险的勇气和众志成城的毅力。

最美逆行者,守护的是生命与希望。正是这些普通平凡的最美“逆行者”,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我们的健康,守护着人民的安危,守护着城市的平安。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英雄”,病毒肆虐时,医生、护士、警察……他们在默默奋战,守护我们,护佑国家,他们无愧于新时代的英雄。疫情当前,是他们在危险之境中逆风而行,以自己的生命守护着我们的生命,让我们战胜了恐惧,克服了困难,扛起了胜利希望,让我们温暖、安定,心中有力量,眼前有希望。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勇敢逆行的他们,千千万万最美“逆行者”,谱写了一曲感人篇章,一首首赞美诗歌。他们都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最可敬的人,值得被所有人铭记、点赞。在这个不寻常的春节,让我们守望相助,向最可爱的人致敬,他们是最美逆行者!

灯塔大课堂十二课心得体会4春节,应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一场疫情,像一个巨石砸入我们原本平静有序的生活,一时间,巨浪翻涌。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而使火神山医院的建设者各自带着合作伙伴赶往施工现场。火神山医院施工现场灯火通明,工地的战士们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时光与陌生的伙伴们只能在堆满方便面、矿泉水、杂物的“小盒房”中各司其职。看着那潮湿且沾满泥土的泡沫纸盒中已稍微冷硬的“年夜饭”,脸上有说不尽的疲倦,头盔都还没来得及脱,脚上染着土黄色的是泥,但为了工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他们只能匆匆忙忙,狼吞虎咽,以最快的速度填饱饥肠咕噜的肚子,这应该是世界上最迅速的年夜饭了。

为了和疫情赛跑,自火神山医院开工以来,还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建筑工人,她们是建设者、组织者、协调者、指挥者……7天建成一座医院,速度奇迹里有她们的功劳。向你致敬,逆行者!

为了为祖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出一份力,感谢一线的“战斗者”。河南退伍老兵王国辉,将自己种的九千多斤新鲜蔬菜带领村里人连夜拔起,年三十自驾300多公里,载着5吨多的新鲜蔬菜,不管道路的泥泞,路途的艰辛,只身从河南沈丘赶到武汉火神山医院施工现场,全部免费捐给项目部,到时已是凌晨,疲倦的他说:“自己曾在武汉服役17年,武汉就是自己的第二故乡。看到武汉人民众志成城,攻坚克难,也想尽一份绵薄之力。”王国辉驾车回到河南,并将自己隔离了起来。致敬,逆行者!

在危难中,总是有这样善良的人来温暖我们的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全国一线战士们奋力前行,一方受难,八方支援,让大家看到疫情之下的希望与阳光,让所有人都相信,这样的中国,一定能赢,致敬,逆行者!

灯塔大课堂十二课心得体会5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中,有那么一群人毅然奔赴抗疫前线,是他们的坚守和付出,筑起了一道守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线。他们是最美“逆行者”。

新春伊始,一场猝不及防的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大地。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战“疫”面前,一群“最美逆行者”没有退缩,逆“风”而行,迎难而上,为抗击疫情,奉献力量,传递温暖。他们义无反顾的“逆行”,是最勇敢的坚守,是最温暖的守护,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点赞和致敬!

最美逆行者,肩负的是责任与担当。责任重于泰山。面对疫情,广大医护工作者,写下请战书,按下鲜红的手印,主动请缨,毅然奔向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公安干警、基层干部、运输司机等,义无反顾,奋战在防疫抗灾战场的第一线。他们手挽手、肩并肩,冲锋陷阵,为抗击疫情、稳定局面默默无闻地奉献着,他们都是最美、最帅的“逆行者”。正是这些最美“逆行者”,他们肩负起了责任,扛起身上的重担,用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

最美逆行者,传递的是信心与力量。疫情面前,人心是大的力量。危险紧要关头,最美“逆行者”迎难而上,挺身而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救助,更是为社会传递着休戚与共、守望相助的力量与温情,坚定广大民众的抗疫斗志和决心,树立战胜疫情的坚强信念。在这些闪闪发光的普通人身上,我们看到了爱的伟大、爱的力量,对所有人的一颗大爱之心。正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实际行动,鼓舞了人们对抗疫情的信心,有了直面危险的勇气和众志成城的毅力。

最美逆行者,守护的是生命与希望。正是这些普通平凡的最美“逆行者”,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我们的健康,守护着人民的安危,守护着城市的平安。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英雄”,病毒肆虐时,医生、护士、警察……他们在默默奋战,守护我们,护佑国家,他们无愧于新时代的英雄。疫情当前,是他们在危险之境中逆风而行,以自己的生命守护着我们的生命,让我们战胜了恐惧,克服了困难,扛起了胜利希望,让我们温暖、安定,心中有力量,眼前有希望。

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范文3

灯塔大课堂第十课开始了。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中,有那么一群人毅然奔赴抗疫前线,是他们的坚守和付出,筑起了一道守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线。他们是最美“逆行者”。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些灯塔大课堂第十二课观后感,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同学!

灯塔大课堂第十二课观后感【1】我们在过年,而每个省市的“白衣天使”却在过关。他们不顾家人反对,逆向而行,冲在抗病毒路上的最前锋!

这个本该普天同庆,锣鼓喧天的春节,却因为冠状病毒的到来发生了意外。人们不能出去游玩,不能赏花灯,猜灯谜,欣赏民俗表演。还有许多人不能阖家团圆,要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坚守阵地,他们这些人就是在这个春节中最美的逆行者。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医护人员们坚守阵地,冲锋在战疫的最前线。他们是最勇敢的战士,用行动守护着万灯火。当情报响起,他们毅然决然地勇往直前,放弃了体假,放弃了安逸,放弃了团圆,选择了坚守,选择了坚持,选择了与病魔对抗。因为,他们是不怕困难,不惧挑战、不畏艰险的,最可爱的战士。

全国各地数不清的医护人员纷纷挺身而出!

钟南山爷爷已经84岁了!在新型冠状病毒蔓延的当下,他建议公众"没什么特殊情况,不要去武汉",但他却在第一时间乘坐高铁冲往武汉防疫第一线。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隐瞒了身患渐冻症的病情,顾不上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妻子,坚守在抗击疫情最前沿,托起信心与希望,他说,“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跑赢时间;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从病毒手里抢回更多病人。”

战斗在武汉医院的医护人员,被口罩磨破了脸颊,汗水温透了他们的衣服,每天只睡2个小时,为了节省防护服,连水也不敢喝,怕水滴到衣服上,在接受采访时嗓子都哑了,这让亿万人感动,也让亿万人心痛!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因为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在疫情肆虐的当下,所有为防控病情而努力的人都是负重前行的人。请接受我真诚的感谢与崇高的敬礼!

灯塔大课堂第十二课观后感【2】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路漫漫雾茫茫,革命生涯常分手……送战友踏征程,任重道远多艰辛……顶风逆水雄心在,不负人民养育情,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兄弟,待到春风传佳讯,我们再相逢!这首歌词送予前往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的英雄们,伟大的逆行者,加油,等你们平安归来!

2020年伊始,春风还未吹遍祖国大地,有一种叫作“新型冠状病毒”的家伙,却猝不及防地来到了我们身边,成了不速之客。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的肺炎,起初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这种病毒之前从未在人体中被发现,它具备人传染人的能力,因此做好自我保护工作非常重要,远离那些有呼吸道症状的感染人群。但是,那些白衣天使却顶风而上,不畏被感染的风险,成为逆行者来到了抗击“新冠肺炎”的最前线,望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背影,向他们致敬,愿他们早日打胜这场战役,早日平安回到亲人身边。

辕门外三声炮响如雷,天波府走出报国将。浙大一院的重症医学专家――郑霞医生,就是这些逆行的英雄中的一员,她从医15年,中共党员,医技精湛,在疫情来临时主动提出去武汉支援。她“丢下”了年迈的父母,做好了长期在武汉“战斗”的心理准备,带上行囊,带着伟大的背影,进入了疫情最核心的病房,开始武汉抗疫之战。这些奋战在一线的医疗专家们在隔离病房和负压病房工作,必须“全副武装”,防护服密闭闷热,穿着一个小时就会感到不适,而他们一穿就是整整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还要对着患者开展医疗和护理,经常汗流浃背,不吃不喝一整天。在这阴雨连绵的冬天,千家万户因为他们的守护而温暖,在这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他们离别家人,穿上战衣,以义无反顾的决心和战无不胜的信心迎险而上,他们是最美逆行者,最伟大的背影,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而平安归来!

加油武汉,加油中国!

灯塔大课堂第十二课观后感【3】春节如期而至,而让人揪心的是,新型冠状病毒也在这个春节肆虐猖獗。家家户户都紧闭大门,避之不及,一家人一起吃团圆饭,而另一群人却举着“武汉加油,别怕,我们来了”的旗帜,毅然赶赴武汉。正是这一群群“逆行者”,给了心急如焚的武汉人民一剂镇定剂,给了全国民众温暖与感动。

难道“逆行者”们不怕死吗?难道“逆行者”们不想在这春节之际和家人团圆吃个年夜饭吗?难道“逆行者”们就不想躲在家中远离病毒吗?不,他们也害怕,他们都有家有室,是他们的不畏牺牲精神,他们的医者仁心,他们的责任心使命感支撑着他们。

我昨天看了一个视频,被访者是一位女医生。她哭着说,她也很害怕,她也很怕被感染,她也很怕再也见不到家人朋友了。采访者问她,都这么害怕了,为什么还能坚持?女医生立马穿上了手上的白大褂,抹掉了眼泪,勇敢又自豪地说,就是因为这个,穿上了它就有了一种使命感,正是这种使命感让我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84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劝大家能不出门就不出门,走亲戚聚会吃饭更是能避免就避免,而他自己却毫不犹豫奔赴一线战场武汉。而现实中却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甚至说着“我是谁,我百毒不侵”这样的胡话,继续走街串巷,为病毒传播制造机会。这样做真的很不对,就是在给医生添堵,给国家添乱。要是不幸感染了新型肺炎病毒,无疑会给医生们增加新的负担。我们都知道,很多大医院的医生们已经超负荷工作了。我们做好自己,这就是给“逆行者”。我们承前继后,向白衣天使们学习。

还记得,去年哥哥姐姐们高考完,大家商讨要填什么志愿时,“医生”这个职业首先就被他们弃选了,因为他们说从医不仅学业繁重,学龄长,而且刚刚就业时薪水也不太理想。但这又如何,医生是每一个时代的仁者,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医生就是主力军,是城市的守护者。我们要向他们学习,让医学梦想能到处开花,老一辈的医者退下,新一辈的顶上!我想,今年高考结束,我的志愿已定,我要当医生!

这几天看到一则报道,一位医生给女朋友发信息:如果我平安归来,我就娶你为妻。那一瞬间,我感动莫名。向英雄致敬,向“逆行者”致敬,你们是最可爱的人儿!你们会有一大群的后继者。希望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火早日结束,希望你们一个个都完好无损地归来。

灯塔大课堂第十二课观后感【4】2020年的春节,在所有中国人的心里,注定是一个永生难忘的记忆。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让辞旧迎新的钟声更加沉重,人们脸上的那一个个口罩,让这个春节倍感冷清。

这个冬天,梅花依然宁静地开放;这个冬天,蓝天依旧明净如洗;这个冬天的武汉却非常艰难,全国人民却非常艰难。在这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谨遵医嘱,静静地待在家中。我们为武汉忧心忡忡,我们为治愈病例的增多而感到高兴,为武汉的人们牵肠挂肚。

与此同时,有一群人,他们正冲在前方,用自己的平凡之躯为身后的亿万中国人筑起防护的堡垒,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不眠不休,战斗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最前沿。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最美逆行者,他们是新时代的最美先锋人物,他们是可亲可敬的白衣天使。

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因为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生的英雄,只有因为人们需要,才有人愿意牺牲自己成为英雄。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我明白他们是为了谁。他们也许并不富裕,甚至有些贫穷;他们也许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弱;他们也许并不光鲜,甚至有点卑微,他们的形象在我心中是那样模糊,但他们的精神在我心中却是那样鲜明;不计生死,不求回报,默默坚守的他们,守护着健康,保卫着生命。

普通的我们无法到达正面战场与病毒作战,我们只能做好我们的后勤工作,不出门,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这是为了不给他们添麻烦,祝愿他们平安早日凯旋。

彩虹为证,千古不变,我要高歌。为生命喜悦,万物都歌颂你的慈爱,大地诉说你的恩情。

致敬白衣天使!致敬最美逆行者!致敬抗击疫情的每一个人!

灯塔大课堂第十二课观后感【5】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中,有那么一群人毅然奔赴抗疫前线,是他们的坚守和付出,筑起了一道守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线。他们是最美“逆行者”。

新春伊始,一场猝不及防的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大地。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战“疫”面前,一群“最美逆行者”没有退缩,逆“风”而行,迎难而上,为抗击疫情,奉献力量,传递温暖。他们义无反顾的“逆行”,是最勇敢的坚守,是最温暖的守护,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点赞和致敬!

最美逆行者,肩负的是责任与担当。责任重于泰山。面对疫情,广大医护工作者,写下请战书,按下鲜红的手印,主动请缨,毅然奔向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公安干警、基层干部、运输司机等,义无反顾,奋战在防疫抗灾战场的第一线。他们手挽手、肩并肩,冲锋陷阵,为抗击疫情、稳定局面默默无闻地奉献着,他们都是最美、最帅的“逆行者”。正是这些最美“逆行者”,他们肩负起了责任,扛起身上的重担,用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

最美逆行者,传递的是信心与力量。疫情面前,人心是大的力量。危险紧要关头,最美“逆行者”迎难而上,挺身而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救助,更是为社会传递着休戚与共、守望相助的力量与温情,坚定广大民众的抗疫斗志和决心,树立战胜疫情的坚强信念。在这些闪闪发光的普通人身上,我们看到了爱的伟大、爱的力量,对所有人的一颗大爱之心。正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实际行动,鼓舞了人们对抗疫情的信心,有了直面危险的勇气和众志成城的毅力。

最美逆行者,守护的是生命与希望。正是这些普通平凡的最美“逆行者”,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我们的健康,守护着人民的安危,守护着城市的平安。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英雄”,病毒肆虐时,医生、护士、警察……他们在默默奋战,守护我们,护佑国家,他们无愧于新时代的英雄。疫情当前,是他们在危险之境中逆风而行,以自己的生命守护着我们的生命,让我们战胜了恐惧,克服了困难,扛起了胜利希望,让我们温暖、安定,心中有力量,眼前有希望。

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范文4

1、疫情期间宅家的第n天把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变成“小仪式”实力证明一个人也可以生活得很过瘾!

2、早安,终有一天,明媚阳光会驱散疫情雾重。加油!

3、你是否带着宅家已久的无聊,在抱怨中打算又接着入睡?然而还有这样一群人,离开温暖的家和爱的亲人。孤独的寒夜里,守护着一方平安,守护着黎明的到来!疫情终将过去,春暖花开,指日可待!

4、疫情之下,我们能做的就是:宅在家里,看看电视啊,刷刷微博啊;看看微信朋友圈啊;多跟家人朋友交流啊~隔屏交流,不也很好么?用视频、语音交流么~相互问候、相互给力打气,不亦乐乎?

5、宅家抗疫,守士有责,请少走动,不给祖国添乱!

6、疫情不退,我们不退。十堰加油,湖北加油,中国加油!

7、在我们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以后请多善待医务人员,多善待军人,多善待警察,多善待衣民,多善待那些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中国加油…

8、乡村防疫,人人行动,致敬奋战在一线的勇士们!

9、致敬逆行英雄!安安全全去,平平安安回!早日凯旋,我们都等你们回来,西部战区空军援鄂医疗队出征!

10、她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女护士,但穿上防护服她们就是“全能女战士”。“我们会委屈大哭,擦干眼泪后第二天接着上。”这是她们一线战“疫”的日常,还有更多暖心故事让人感动。致敬一线战疫者

11、我相信没有黎明无法驱散的黑暗现在一天天的都在好起来了没有什么可以困难可以打到中国人!武汉加油,湖北加油,中国??加油致敬所有的支援的医护人员,都要平安归来哦

12、在太平的日子里,你最容易被淡忘,当你出现的时候定是在搏击风浪,你远去的背影里,看不清你的脸庞,你用匆匆的脚步告诉我你奔向远方,不知道你的名字,看到你就看到了希望,不知道你去向哪里,你去的地方人们把你守望,不知道你的名字,想起你却有一种力量,不知道你何时归来,归来的时候带着平安和阳光……

13、如果说军人是捍卫国之尊严、守护民族繁荣和谐安宁的基石.那么医者仁心无疑就是呵护生命活力与幸福的保证!江山无限、因为他们坚定信念和悲壮情怀构筑了我们美丽家园!因为一颗颗无畏之心一双双天使之手、生命变得如此庄严美丽!致敬战士、致敬天使!

14、南京物流师傅装载医疗设备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接近断油。兴化公安帮师傅找油找食物,一路相助。在这特殊时期,谁都不容易!向每一个为了战“疫”而奋斗的人致敬!的。所以选的师傅技术一定要好,而不是为了赚钱胡说八道。但是能不能选到好师傅,这个就要看缘分了。

15、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民响应,我们宅家是更负责的选择。奋战一线的英雄,你们负重前行,要保护好自己,战胜疫情,凯旋归来!

16、梁实秋说,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惜他的时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被拉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是如何利用时间的。疫情当前,还需宅家,那就好好学习,以备疫情结束厚积薄发吧!

17、坚守岗位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鲜花]尽管一个人的力量很微薄但是大家一起就会很强大

18、愿世间所有美好,都恰逢其时。也愿疫情早日结束,早安,加油!

19、生活一直都很公平,如果今天的你是懒散的,拖延的,那么你的未来就可能是黑暗的。只有你积极努力过好了每个现在,你的未来才可能是五彩缤纷的。踏踏实实地前行,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你未来的样子,就藏在你现在的努力里。大家继续做好防护,共同抗击疫情。早安。

20、【早安】愿我们能早日我们摘下口罩,去想去的地方,见想见的人!愿,坚守的尽头,是久别重逢的拥抱!

21、早安!生命就像是一场徒步旅行,穿越荆棘和沼泽,我们终将会迎来最美的风景。疫情终将被战胜,加油

22、不出门,少聚集,天气虽冷,为民服务的心永远不会冷,早安

23、哪有什么超级英雄,不过是一个又一个平凡人把自己的所能拼凑起来,然后才有了划破黑夜的光亮。

24、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等疫情过后再去尝尽“人间烟火”

25、感谢党和国家,感谢那些奋战在一线的医护、警卫人员,感谢那些快递小哥,感谢那些营业中的超市,感谢所有那些在这场战役中为我们坚守服务的人们.……因为这些可爱可敬的人们,我们才能好好宅在家。

26、微光汇聚,让爱同行!致敬奋战在疫情一线的所有人员!武汉加油!中国加油!等一个春暖花开!

27、疫情之下,携手共担!我们一起共抗疫情,致敬特殊时期的美丽逆行者,致敬在每一个岗位上守护、坚持的你!春天一定会到来!

28、白衣天使加油“他们一天要工作10多个小时,全身被汗湿透了。”致敬!

29、一样的年龄不一样的青春!95后医生4天赶600里路返回疫情一线,她说:后退的话是不可原谅的!

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范文5

关键词:铁路监护道口 交通事故 安全保障义务

所谓铁路监护道口是指在无人看守道口处,设专人对通过道口的车辆和行人实施监督和防护,以保障道口畅通。在这种道口管理模式下的道口监护安全保障义务偏低,明显缺乏实质合理性,法院在解决此类道通事故纠纷中,应如何确保民事责任的合理承担呢?对此,笔者借鉴他人的观点和已判案例,作以粗浅分析,就教于同行。

一、何为铁路监护道口

根据经交[1986]161号《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一)项规定:“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二点五米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看守道口。”据此,铁路道口在很长时期内,按是否有人看守进行分类,并没有所谓无人看守的铁路监护道口的情况存在。这里的铁路有人看守道口即经铁路与地方有关单位协商设立建有道口半遮断栏杆、道口房、两侧护桩、警告标志、报警器并配有专职铁路职工24小时看守,过往车辆、行人应听从看守人员指挥通行;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即经铁路与地方有关单位协商设立建有两侧护桩、警告标志,不硬性要求设置其他安全设备,要求车辆、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两类道口对比而言,无人看守道口无人监控,过多依赖车辆、行人安全意识,危险系数偏高,事实上在多年来道口事故中占8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无人看守道口处。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形成“虎口”,高发的事故引起社会和政府各方高度重视。1993年辽宁、吉林两省率先在全国开始了道口有偿专人监护工作,把主要繁忙和危险的无人看守道口全部实施有偿派人监护,监护经费在货运运费中按比例抽取。两省在各地还成立了道口办进行统一管理,收到极好的效果。1994年,国务院在全国推广辽吉两省经验,并出台[1994]65号文件《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至此,铁路监护道口作为一种新型道口管理模式正式确立 。各地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原经贸委牵头,会同铁路和地方有关部门联合组成道口管理机构,负责选聘道口监护人员,制定有关办法等各项工作。根据《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全面监护,是现阶段解决无人看守道口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可见,这类监护管理模式是缓解无人看守道口安全严重问题而实施的对策性制度。

《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明确,通过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车辆、行人必须听从监护人员的指挥,严格执行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严禁在道口处抢行或停留。从外观形式上看,铁路监护道口和铁路有人看守道口是没有差别的。如果联系上文仔细分析,却至少有三点内在区别。其一是主管单位不同。监护道口的主管部门是各地建立的道口办,而铁路有人看守道口的主管部门是各所在铁路局(原系归铁路分局,分局于2005年已统一撤销)。其二是人员情况和经费来源不同。监护道口的监护人员是由道口办招聘,有很多是兼职人员,其经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铁路等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情况解决,形成专款专用,而有人看守道口的看守人员是铁路企业所属工务段的道口员担任,专职配备,各种道口管理及维修费计入铁路运输成本。其三是根据《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监护后,其性质仍为无人看守道口。……”,监护道口仍属无人看守道口类型,不能与有人看守道口相混淆。

二、铁路监护道口安全保障义务偏低之矛盾

既然监护道口性质仍被定位为无人看守道口,那么“发生道口事故,铁路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按照《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暂行规定》第三条、《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一)项规定,无人看守道口不要求必须安装道口信号机及警报器,因此,对其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则是按照规定护桩、警告标志齐备,清晰醒目,机车乘务员做到认真了望、鸣笛示警。这就意味着人员监护是否到位,在定性为无人看守道口后不是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将“有人监护”直接规定为“无人看守”,必然导出上述逻辑结论。

然而,这种对监护道口安全保障义务的低标准要求缺乏实质合理性。

第一、《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中把监护道口规定为“无人看守道口”,导致有人监护道口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降低,使监护道口的监护方与通过监护道口车辆、行人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符合民法公平原则。

第二、由于道口已实行监护由无人变为事实上有人,特别易使道口周边的行人与车辆产生事实依赖,笔者称之为存在监护人员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外观。这样会不自觉地以监护人员是否监护为标准来穿越道口,行人或车辆的注意重点将有所偏移,事故风险增加。

第三、虽然道口监护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的话讲,是一项利在社会,为民造福的重要措施,但是,这种公益色彩在许多经营中也广泛存在,况且监护工作是铁路运输企业按期按比例在运费中抽取,支付给监护部门专款专用的,监护人员有偿工作,承担必要职责。在道口监护人员失职造成交通事故时,监护单位承担责任符合一般民事法理。

这种缺乏实质合理性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必然使通过道口的行人或车辆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在责任认定上处于不利地位。

三、已有案例的几点启示

处理监护道通事故人身伤亡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针对上文提到的矛盾,做出依法公正裁决,积累了不少符合法理的实践做法,可资研究。

原哈尔滨分局管内003号道口案。原告王某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载其妻徐某某行至哈尔滨铁路分局所辖003号道口处,与通过该道口的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两人一死一伤。事发时003号道口的两名监护人员均不在岗,两侧栏杆未按规定放下,报警器没有鸣响。王某某在诉讼中要求哈尔滨铁路分局赔偿各种损失16万元。哈铁分局以“监护”道口性质为“无人看守道口”为由,认为全部责任应由王自行承担。

在该案中,法院认为该道口是设有防护栏杆的道口,如果监护人员没有履行职责适时放杆,造成交通事故人身伤亡的,应认定是监护方的责任。当栏杆处于开启状态且报警器也未报警,一般人均认为可以安全通过道口。受害人只要不是故意或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同时,考虑到七部委联合的466号文件即《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中的监护道口的监护方与通过监护道口的车辆、行人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违背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在审判实践中不应遵循,而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国务院转发的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关于《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暂行规定》和国务院《道路交通处理办法》及《黑龙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规定,由哈尔滨铁路分局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案例法官意见,笔者受到启发,并认为以下三个问题有必要分析讨论。

一是基于《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中某些条款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而在案件审理判决中不予以遵循,是否有审查行政规章之嫌呢?这方面作为我国现有司法权范围,法官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其职能限于法律之下的适用地位。同时,根据我国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方面行政规章是属于法律之下阶等级的法源,其法律效力远远低于且不能违背法律的效力;另一方面行政规章只在法院适用的参考之列,因为是参照执行,自然法官可以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是否执行。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性条款在适用上当然可以排除对监护管理规定的参照,如果说这种适用法律上的判断带有某种审查色彩,那么这种“审查”无疑是审判权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也是法官运用法理维护司法公正的手段。

二是在具体案件中,按照《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暂行规定》组建的事故处理委员会作出的事故处理决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我们如何理解这份决定的效力?笔者认为,这就涉及到这类事故处理决定的性质问题。根据《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暂行规定》,一般路外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由铁路车站(段)主持,铁路公安和有关铁路业务单位以及伤亡者所属单位的代表参加组成;多人伤亡重大事故,由铁路分局主持,铁路公安和有关铁路业务单位以及伤亡者所属单位的代表参加组成。遇有火车与汽车、拖拉机相撞时,当地交通监理部门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的任务是:查明事故原因,分析确定事故责任,吸取教训,研究防止事故措施,按本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交有关方面监督执行。据此,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是由国家行政法规授权的临时性的行政主体,而在其运行过程中所作的处理决定系行政处理决定。但是,这个出台20余年从未修改并仍在执行的《暂行规定》,却并未规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时如何处理,即使规定处理决定交有关方面监督执行,而对在何时,交何部门,如何监督执行没有明确规定。 同时,受害方和肇事方都是委员会成员,其形成的处理决定颇有些调解协议的成分,所以当处理决定无法兑现或者一方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则这类处理决定在效力上讲,既无确定性,又无强制执行力。只能作为诉讼的一般参考资料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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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律师,职业秘密,特点,进步,缺失,思路

2007年修正后的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新律师法虽然在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范围上有所扩展,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律师保守职业秘密是单纯义务这一价值倾向。为此,十分有必要建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则。

一、新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定的进步方面

新修订的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规定,比修订前的律师法有一定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将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作为职业秘密保守的范围。1993年施行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要求律师保守委托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事实和材料,2004年施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将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也作为保守的对象。修订后的律师法吸收了两个执业规范的成果,明确将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作为职业秘密保守的范围。这是对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律师知悉的、犯罪人还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及表明其危险性的情况如何处理的争议的回应。律师在辩护活动中,除可能了解被告人的隐私外,还可能了解被告人其他未被国家机关掌握的或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表明其人身危险性的情况。律师一旦了解被告人这种秘密后,就面临是否应劝告被告人向专门机关进行自首,或者是否向追溯机关或者法院进行揭发的两难选择。在律师法未修正以前,学术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律师应当向被告人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律,说服被告人作出正确选择。经律师劝告,被告人仍然拒绝坦白或不放弃其他错误的选择时应如何处理。法学界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律师应当向公、检、法机关揭露其秘密;第二种意见认为,律师应当先予保密,待案件审结后再以普通公民身份揭发被告人未被追诉的罪行;第三种意见认为,律师保守被告人秘密应当作为冲突选择的一般原则,但是,应保守秘密有给国家、社会或公民生命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使公众对国家律师辩护制度产生重大怀疑之虞,从而揭发这一秘密更有价值时,辩护律师负有揭发秘密的义务。〔1〕(P212)新律师法对于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被诉人的其他罪行以及犯罪情节,肯定了律师的保密义务。这种情况和信息既包括辩护人掌握的犯罪人同一犯罪中应当从重的犯罪情节和体现主观恶性的情况,也包括辩护人已经了解到的犯罪人自己实施的其他不同的犯罪;既包括已经实施完毕的罪行,也包括过去实施但是已经中止的犯罪;既包括一般的罪行和情节,也包括杀人、抢劫等严重的犯罪罪行和情节。这个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信赖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有很大进步。

(二)将秘密所属主体从委托人扩展到其他人。新修订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旧律师法和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只强调对委托人自己的隐私、商业秘密、其他情况和信息的保护。这说明持有秘密的主体必须是委托人。修订后的律师法将持有秘密的主体从委托人扩展到其他人,这是一个很大变化。在民商事案件中,律师通过为委托人进行了解到对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有保守的义务,这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是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律师通过会见委托人或者调查取证,发现本案其他人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或者案外人进行了犯罪行为,律师是否能够进行检举?按照新修订的律师法的规定,不应当进行检举揭发,因为这是作为一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通过执业行为了解到的信息和情况,应当作为职业秘密来保守。所以,修订后的律师法更加重视律师对当事人的义务,更加重视委托人和律师之间信赖关系的维持。

(三)废除了“隐瞒事实、隐瞒证据”的规定。1997年律师法第35条规定了律师不得从事的一些行为。其中第5款规定:“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同时,该法第45条规定了对此种行为的严厉的处罚措施,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订后的律师法则将第35条修改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隐瞒事实和隐瞒证据实际上是将律师看成是检控机关对被告人进行追诉的助手,律师有积极配合检控机关的义务。知道委托人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就必须予以提供,直接导致了与律师角色定位的冲突。修订后的律师法废除了“隐瞒事实、隐瞒证据”的规定,保证了与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义务不相冲突,从另一个侧面赋予律师不披露证据和信息的权利。

二、新律师法在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定上仍然存在的缺失

新修订的律师法虽然比修订前的律师法有诸多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缺陷,尤其是单纯强调义务的价值倾向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具体表现在:

(一)律师保守职业秘密单纯强调义务的价值倾向没有发生变化。“法律义务是为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共同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由社会普遍公认应当的,并因此为国家所要求的、法律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作或者不能作的某种行为。”〔2〕(P70)法律义务只是应当为或者不得为某种行为,体现为非对抗性、非防御性和非救济性,法律义务的破坏如果是基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法律可以进行处罚。权利是“资格、主张、自由、利益、可能、选择”〔2〕(P82-85),是一种法律赋予的要求国家机关、法人实体以及其他公民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一种可能性,体现为积极对抗性、防御性、侵犯时的救济性。由于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8条仅仅规定了保守秘密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没有将其规定为律师的一项权利,导致律师因保守秘密受到国家权力侵犯时没有进行防御和对抗的可能。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律师披露其证据、披露其掌握的事实,那么律师就没有相应的对抗性权利,被告人也没有这种权利。这种纯粹义务性的规定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在面对法律冲突时无法保证被告人的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两款规定实际上和修订后的律师法的保守职业秘密的规定相冲突。当新修订后的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保守秘密的行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隐匿罪证的行为相冲突时,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律师进行处罚。因为律师保守秘密只是一项义务,根本无法对抗和防止司法机关对其的强制性披露、强制性搜查和强制性取证。

(二)对律师保密例外范围界定模糊。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8条在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定上,有一个例外。即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该例外规定包含了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即这种犯罪事实和信息一定是在委托人和律师建立关系之后实施的或者是在关系建立之前已经实施但是依然处在进行阶段。二是所涉犯罪条件,即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所涉及的犯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犯罪。一旦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涉嫌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犯罪,律师不再有法律赋予的保守秘密的义务。该规定针对危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犯罪,有“严重”的要求,但何谓“严重“,却没有进一步界定。如委托人甲实施完毕的杀人犯罪案件,已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告破,司法机关误认为是无辜的乙所实施,并对乙进行审判。假定即使证据有所欠缺,乙也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是否应就其知道的甲实施的犯罪情况和信息告诉司法机关。按照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8的规定,律师保守的秘密一定是正在实施的犯罪情况和信息,所以其对于甲在委托关系建立之前已经实施完毕的犯罪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如果无辜的乙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律师也必须对真凶甲予以保密,则显然是不公正的。

同时,如果发生了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8条例外规定的情形,律师是采取终止委托关系还是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也缺乏进一步的规定。虽然在此情况下,律师没有保守该项职业秘密的义务,但是否应当理解为律师应当主动揭发,却不好把握。合理的选择是,律师可以向司法机关告发。因为如果律师不向司法机关告发,而是选择了终止委托关系,则有可能由于律师没有及时披露该委托人将实施的行为信息而导致重大的社会利益损失。可是,遗憾的是,对于律师不向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如何认定以及是否需要处罚,没有明确规定。

三、完善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定的几点思路

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追求真实性是其根本原则,但真实性不能成为其全部所在。当真实性与社会秩序相冲突时,法律应作出一定的妥协。这种妥协的标准应当是社会基本福利、社会稳定与社会和平发展的要求。人类是在不断走向文明的过程中逐步接受了拒绝证言权。如果古代的亲亲相隐是将道德放在法律之上的话,那么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权利,则是社会对被告人基本权利的尊重。

同时,律师享有的保守职业秘密的权利,是当事人不自证其罪权利的自然延伸。当事人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是被告人享有的最为基本的权利。联合国制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3款规定:“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有罪。”不强迫自证其罪,实际上是指被告不被强迫讯问、不被强制陈述。徐静村将其表述为“证人有权拒绝提供有可能使自己受到刑事追诉的证言。”〔3〕(P108)从法理上讲,被告人没有与司法机关合作来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不自我归罪原则的实现程度,体现了诉讼程序主体权利被尊重的程度,也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犯罪侦控手段的发达程度。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对侦讯文明化的期待都已达到较高水平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实行由被告自己证明自己犯罪的司法制度,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为了维护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学者们提出基本一致的主张,即增加律师的拒绝作证权,并将拒绝作证权分为亲属关系的拒证权、职业关系的拒证权、公务关系的拒证权。针对职业拒证权,徐静村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及立法理由》第138条作出如下规定:“律师、医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悉的不利于当事人的案件情况,有权拒绝作证,案情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除外。”〔3〕(P110-111)陈光中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第31条规定:“律师、医护人员、宗教职业者或者曾经担任以上职务者,对于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得知的有关他人秘密的事实,不得提供证言,但秘密涉及者本人同意或者使为了制止即将发生的严重危害行为除外。”〔4〕(P198)笔者认为,这些规定依然没有将保守职业秘密看成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因为律师拒绝作证无法涵盖律师保守职业秘密权利的全部内容。鉴于此,笔者认为,构建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则的途径是:

首先,将现行律师法第38条的规定修改为“律师有保守在职务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权利是一种可以对抗公权力的资格,体现了防御性和可救济性的优点。如果国家权力越界侵犯了律师的这一权利,律师可主张因非法获取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