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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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管理实务

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文1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汽车贷款不良贷款

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贷款买车已经比较多见,在贷款买车所涉及的一系列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本律师事务所曾受某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一批汽车贷款债权项目作法律风险分析。本文从资产管理公司的角度对汽车贷款中的一些法律实务问题加以讨论。案情的基本情况如下:

购车人与汽车经销商签定了购车合同,然后凭购车合同到银行申请贷款,同时银行要求借款人(即购车人)提供一定担保,并向保险公司投保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此外,银行与经销商、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又签定了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本案中,借款人后来没有按期还款,于是,银行把相关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约定与债权有关的担保权利一并发生转让。

焦点一: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协议从原借款合同中获得了哪些权利?

1.债权转让是否等于原来借款合同中全部权利的转让

实践中,有些法院可能对此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资产管理公司所取得的权利仅限于债权,而包括合同解除权在内的其他合同权利并不能因为债权转让而发生转让,除非有其他合同当事人的认可。也就是说,只有在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才可以依据借款合同的规定对借款人提出解除合同和提前还贷的诉讼请求,否则资产管理公司仅可对已届履行期的债权提讼。

但是本所认为,资产管理公司是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成立的,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经营和处置专门的金融机构。其与银行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应当被合理地解释为合同权利转让协议,这样更符合合同以及双方的本意。在借款合同中,银行的义务在于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只有在银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时,借款人才享有抗辩权。银行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银行对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征得借款人的同意。通说认为,原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转移给第三人时,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而成为债的关系中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债的关系。1所以,资产管理公司也有权依据债权转让协议行使借款合同中的其他权利。

2.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的原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权利是否有瑕疵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对房地产、车辆等物的抵押必须进行抵押登记才发生效力2,而本案中资产管理公司并未对取得的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抵押人的协助,而资产管理公司取得抵押人同意和协助的可能性极小。因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分析,资产管理公司所取得的抵押权是存在瑕疵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此有关的担保权利的转让无须取得担保人的同意,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具有严重的行政干预色彩,很难预测其有效期的存续时间。1

此外,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担保期限应当是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如果没有证据表明银行曾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那么就应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这样,资产管理公司也将无法向保证人追究责任。2

即使银行主张过权利,但应注意两年诉讼时效的问题。在诉讼时效期满之后,保证人在银行货款到期通知单上的签章行为并不是保证人放弃时效期间届满抗辩权或愿意重新提供担保的明确意思表示。3

焦点二:原借款合同中的瑕疵可能对资产管理公司带来的影响

资产管理公司基本取得了原来借款合同中债权人的地位,但原来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某些瑕疵可能对借款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可能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有:

1.借款人的身份虚假,系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购车证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合同。该类案件因有贷款诈骗犯罪嫌疑,应当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驳回或者中止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驳回的裁定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实体权利并未丧失,权利人可以待刑事侦查工作结束后,对构成犯罪的通过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权利,未构成犯罪的通过一般的民事诉讼、仲裁的程序主张权利。在这个意义上,驳回的裁定对债权没有根本性影响。

2.债务人出具虚假资信证明,骗取银行与其签订《借款合同》或一车多贷、套贷,用已经购买的车辆,作为新购车辆进行贷款。对于这种情况,有的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只要债权人——银行没有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但是,也有的法院认为此种情形也属于无效合同,涉嫌诈骗,裁定驳回或者中止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文2

【关键词】泛资产;创新;理论;特点;对策

一、泛资产的相关理论

1.泛资产产生的背景

2010年夏,由于房市遭遇打压,股市低迷,流入股市、楼市等传统金融资产的资金不断的减少,越来越多的资金因为没有好的投资渠道,纷纷逃离实体经济,向具有投资特征的实物及金融资产聚集,例如农产品、玉石、红酒、信贷资产、票据、国内信用证等。那些原先定义为消费品、奢侈品、金融资产的物品,因为大量资金进入,越来越具备金融特征,可统称“泛资产”。

2.泛资产管理业务产生的原因

传统的实体经济或产能过剩,或利润微薄,或国家垄断,留给社会资本投资的空间狭窄,社会资本不愿或无法介入。具备投资特征的资产炒作空间巨大,供应量很难随着价格的上升而大幅度的增长;而监管机构对信贷规模、投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严格控制促使金融机构必须通过非标途径实现曲线放款,从而创造了大量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产品,产生了大量的“泛资产管理”业务。

二、泛资产管理业务创新的特点

泛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具有如下特点:

1.产品创设机构的多样性

以银行为主体,加上蓬勃发展的基金、券商、信托、保险等,开办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不断增加,挂钩红酒、农产品、非标资产的金融产品大量被创设。

2.产品品种的多样性

由于投资标的五花八门,客户对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需求不同,挂钩红酒、农产品、非标资产的金融产品大量被创设,从1天到几年,从保本保收益到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纷纷出现。

3.可投资资产的多样性

除股票、债券外,投资于衍生品、非标资产、商品、境外资产等的金融产品不断被创设,甚至理财管理计划或理财产品本身也成为投资资产,为计划而生的资产或因资产而生的计划,构成了一道相互促进的投资与组合管理关系。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大概可分为11大类50多小类。

4.客户对产品的流动性要求提高

从产品端而言,一方面,投资者希望理财产品期限短,收益率又要高于同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另一方面又希望各类理财产品可以进行交易、流通、质押融资等。T+0产品目前已不鲜见,根据对5万名理财投资者的调研表明,约有67.73%的被调查者支持理财产品应该设有转让或者质押融资的功能。

5.资产的透明度和充分集中的信息披露需求日益提升

对于多样化的资产管理而言,投资者越来越关注理财产品或计划本身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以及信息的易于发现和检索的特点,同时,投资者也越来越关注资产的信息、信用评级与价格价值的变化情况。

三、泛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对策分析――以信托公司为例

信托公司要持续健康稳步发展,需充分利用其“跨市场配置”及“多手段运用”的天然优势,注重加强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能力,着力提升信托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成核心业务突出,资本运作能力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

1.强化股权投资,提升资本运作、资产配置能力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信托公司不仅可以进行金融类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经银监会批准,还可以进行实业投资。信托公司应充分利用其充当资源整合平台的优势,通过固有资产配置,以控股、参股、金融产品投资等方式参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企业的经营,实现信托公司与其他资管机构的“融合”,并且充分利用制度优势,有针对性地涉足实业领域。与此同时,不断加强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的联动,强化公司整体的资本运作和资产配置能力,从资本运营的角度为公司发展谋篇布局。

2.完善产品体系

目前,信托公司服务性产品缺位现象还较明显,产品专业性、连续性不强凸显了信托公司产品设计能力较低、产品创新及市场开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产品体系需兼顾“信托普惠服务”和“高端理财服务”,前者基于信托服务的社会责任,满足社会对信托的需求,后者主要是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满足客户理财需求。两类产品或服务体系要根据信托公司发展战略的选择,实现信托产品的连续性、专业性、流动性的融合。连续性体现了信托产品的品牌效应,专业性体现了信托产品收益与风险控制的微妙平衡,而流动性则是信托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在“泛资产管理”市场中实现优胜的关键。

3.提升投资能力

信托公司虽然实现了信托资产规模的巨大跨越,但信托业务仍主要集中在融资领域,风险管理也主要体现在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上。如何从市场中寻找业务机会,真正有能力实现高风险高收益,信托公司必然要提升投资能力。这不仅是信托公司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的要求,亦是信托公司作为金融企业本质属性的要求。

4.加强营销渠道建设

营销是信托公司的血液。首先,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分析客户需求,制定营销策略。其次,营销工作更应该树立服务的理念。服务包括内外两个部分――对外是指客户,通过客户服务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对内则是产品设计部门,通过信息服务指导经营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营销工作的价值最大化。

5.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信托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企业,对风险的定价和控制能力是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覆盖信托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可控、在控,并能将风险成本通过适当的路径体现在信托产品中,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参考文献:

[1]田剑英.家庭泛资产金融理财产品的比较分析[J].浙江统计,2011(01)

[2]张炎.泛资产理财产品大比拼:谁将胜出?[J].卓越理财,2010(02)

[3]杨娟,中国银行推出国内第一款泛资产管理类代客境外理财产品QDⅡ[J].国际金融,2012(08)

[4]高丽君.货币市场基金、人民币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的泛资产比较分析[J].现代金融,2011(08)

[5]张晓波.货币基金与理财产品泛资产的区别[J].中国工会财会,2011(05)

[6]叶波.券商&专家:共解投资要旨[J].大众理财顾问,2006(11)

[7]王敏.泛资产管理的金融产品创新之路[J].金融经济,2011(06)

[8]邢成.泛资产券商集合理财路径初窥[J].大众理财顾问,2013(11)

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措施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116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固定资产购置问题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各单位在预算管理中未引入绩效理念,在关注预算投入的同时不注重预算产出。多数单位仅从本部门需要出发,很少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财政部门则只注重经费的预算安排,对已形成的实物性资产如何进行调剂安排,使固定资产物尽其用等方面几乎不作考虑,导致固定资产随意购置、重复购置,浪费现象严重。

22固定资产使用问题

以下情况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比如:验收制度不严谨,出现所购非所需问题后无法追溯责任;登记制度不健全,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管理困难;固定资产移交、监交制度得不到执行,造成部分资产流失无法追究责任;缺少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减少了资产的使用寿命。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是缺乏专人管理,因为本单位,财务都隶属于办公室,单位也没有明确的资产管理部门,甚至没有指定专人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一旦出现资产损毁、盘亏,原因难以查明,追究责任更无从谈起。

23老旧资产长期挂账

按照黄岛区参照执行的《××市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文件中列明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核外,其他均由市财政局授权主管部门审核。像计算机、电视等更新换代特别快的电子产品应该在其达到服务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时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但在本单位七几年的桌椅板凳、八几年的黑白电视、九几年的计算机,东西早都不能用了,经过几次更换办公地点,如今恐怕连框架都不剩了,仍在账上挂着。中间也有领导提出建议,计划对已经实际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但最后出于谨慎性原则还是放弃了这一想法,导致不能用不存在的固定资产始终挂在单位账上。

24财务核算存在漏洞

由于财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单位的会计同行在处理固定资产购买业务时,只做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的处理,不知道固定资产和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也同时要记录增加,导致固定资产账少记或不记。另外是财务制度本身的问题,直到2013年才有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不包括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关于实务操作,这一规定的大部分内容和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基本相同,其中强调行政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时,应将计提的折旧冲减资产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而不是像以前企业会计制度那样直接计入支出;固定资产提足了折旧,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补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只是反映固定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所发生的价值损耗的会计计量手段,提足折旧并不意味固定资产必然报废,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并且应该规范管理。目前此规定在黄岛区仍未实行,使得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情况无法得以真实的反映。据笔者了解,不光在黄岛区,整个××市对于固定资产购置,仍是将全部花费列入当期支出,期间不计提折旧。

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在管理机构上,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认为没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甚至有的单位连个具体负责此事的人都不安排。在管理职责上,部门间条块分割、责权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管理方式和管理原则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顺。

32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资产的形成涉及多个方面,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加上人为因素过多,形不成足够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33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不过硬

多数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训练,加上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主观意志强烈,导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本不开展。不少单位很多年也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包括机构合并、分立等重要事项发生时,就这样含含混混地合并或分立,为今后资产的可能流失埋下了隐患。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对策

第一,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说起资产管理文件,黄岛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一个汇总,包括国家、省、市在内的竟有35个之多。汇编做得不错,有文号有目录有正文,非常详细。但是之前包括笔者在内的大多数单位财务人员或者是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从未认真地学习过其中的一个文件。不学习不了解就无法正确地做好工作,甚至都不知道有些工作是需要定期做的,比如超过使用期限且已无法正常工作的电子产品要定期处置,这样做是合法合规的。这类工作就像是一个家庭为了保持房间的干净整洁需要定期打扫卫生一样。

第二,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及制度。以部门管理为基础,结合各单位日常管理及保有资产的特点,制定与财政管理相结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管理细则及制度。因为往往财政部门出台的细则是包括尽可能全的管理方法和资产范围,而作为工作性质较为单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涉及不到那么多,这就有必要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结合本单位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特点及需要,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全面提高。

第三,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了完善的制度,就可以采取有效措施把以下风险控制到最小: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没有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风险;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等业务上的风险;资产管理不严,没有建立资产台账和定期盘点制度,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等风险。

第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印象当中黄岛区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过,但几乎不起什么作用。有助于更完整地掌握资产的相关信息,强化管理者对资产的监控,减少管理级次,提高管理效率,从而达到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相符。

第五,加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责任。随着法制化进程的推进,目前购置固定资产基本做到了严格地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汽车等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保险也实行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制度。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作为评价内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文4

一、不良债权资产定义与特点

债权资产是指享有增值性收益债权的财产,是各种经济法律主体在货币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融通过程中形成的,在法律性质上具有资产属性的各种权利。 形式主要包括:在融资行为中,采取货币使用权交易的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在经营贸易中,以转让商品或其他经济活动的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

不良债权资产,从广义上讲,指在经济活动中,因债务人经营不善等原因,形成具有风险不确定性的债权资产。从狭义上讲,指那些具有瑕疵而且不能给持有者带来预期收益的债权资产。

由于不良债权资产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具有的瑕疵,导致债权人对财产直接支配权弱,债权风险因素大、市场操作性小、价值认定难。

二、不良债权资产权利认定

(一)认定依据

不良债权资产权利的认定,旨在对资产处置权利的认定,明确债权人所拥有有的处置权利以及债务人必须履行的债务义务。

在《民法通则》里面就有关于债权资产权利认定的相关规定约束,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失约于等价有偿等基本条件之下的民事行为均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影响因素

影响不良债权资产权利认定的因素有很多方面,主要受以下几类问题影响较大。首先,债权应以真实的交易活动作为基础,;其次,债权在法律上的时效性,也是影响权利认定的重要因素;再次,法律为维持社会的秩序的公正公平性。

(三)认定方法

不良债权资产权利的认定方法主要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认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合约时,就已经在合同上约定了合乎法律规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

三、债权资产的价值判断

(一)判断依据

1、债务人非财务、财务指标状况

非财务指标包括经营管理水平、生产经营现况、产品发展潜力、还款意愿等等。财务指标包括经营资产规模、价值及潜在市场价值等等;

2、债权方式

不良债权主要包括信用、保证、抵押三种方式,金融债涵盖了全部三种方式,而非金融债仅为信用方式。

3、债权处置的外部环境

(1)市场经济环境

债权内在价值与更能体现物权的实物、股权等资产相比,会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方面主体以及社会现实矛盾的相互制约。

(2)社会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对债权价值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体系的是否完整,多少上影响着广大投资者对债权资产的投资信心及热情,从而决定了债权资产交易市场规模和市场可操作性的大小。二是信用环境的整体状况受法律环境整体状况直接或间接左右,也影响着债务人的真实还款意愿。三是现有实施的法律是否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保护也决定了债权实现受偿的可能性,执法力度的大小也决定了债权实现程度的不可预见性,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权利利益。

(二)判断方法

不良债权资产价值的判断方法,可通过对债务人债务清偿率的测算进行判断,主要分二步:

1、根据债务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通过测算债务人一般债权的清偿额来确定一般债权资产价值

第一,根据债务人的财务报表认定其账面总资产和总负债,必要时查下债务人的总帐和明细帐。

第二,对债务人的账面资产、账面负债进行核实或审计评估,认定真实的资产和负债,对资产中的水分予以减掉,对负债中的或账外负债、或有负债加上,体现出真实的资产和负债总额。

第三,对债务人应优先偿还的债务进行剔除。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职工工资、未交税金、职工生产性集资、抵押有效资产、欠交养老保险等等,按当前法律、法规要求在一般债权人之前优先受偿的债务。

第四,对于在债务人实际资产中,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提供偿债的生活福利等公益性资产予以剔除,确定能用于清偿一般债务的资产。

第五,通过以下计算公式来测算一般债权资产价值:即一般债权资产价值等于一般债权总额乘以债务人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与债务人需优先偿还负债差,除以债务人实际负债总额与债务人需优先偿还负债差。

2、清偿比例法的调整

第一,对有效抵押债权资产,如抵押物价值小于债权额,可将与抵押财产现行价值债权额列为优先负债;抵押与债权额的差对应的债权列为信用债权;两者之和就是对债务人债权资产的总体价值;如抵押物价值大于债权额,可按以上方法计算,其他步骤不变。但大于债权额价值部分应列入可供清偿一般债务的资产。

第二,对有效保证方式债权,可将保证债权视同对保证人的一般债权,索取保证人的财务和非财务资料进行测算,经过测算后,如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则将不足部分列入债务人的信用债权并计算债权资产价值,两项之和即为债权资产总额值。这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计算顺序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应用的要点

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文5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效率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组织的各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效益则是有效产出与投入之间的一种比例关系,是一种有益的效果,可以说是在特定制度和目标约束下对效率的实现。效率是效益的基础,效益是效率的延续与实现。但高效率并不必然创造高效益。如果背离了目标,效率越高则偏离目标越远、效益越低。在成功的管理中,高效率和高效益是相辅相成的;不良的管理,通常既是低效率的也是低效益的,或者虽然有效益但却是低效率的。

根据以上管理学原理,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是指固定资产管理活动中人、财、物、时间、信息等要素总的投入与所带来的产出的比例关系;固定资产管理效益则专指总的投入与所带来的能够满足固定资产管理目标的正收益的比例关系。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目标主要是满足央行履职需求、保全财产,既要注重效率又要注重效益。但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制约着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的发挥与提升,主要表现在:

(一)资产配置缺乏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申购环节,需求部门申购通用固定资产存在预算标准不一、档次高低各异的现象,而对于专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则缺乏权威、专业的标准,影响固定资产的购置效益。在固定资产的分配环节,由于缺乏统一的配置标准,容易造成资产配置数量上的浪费、性能的高配和部门间、员工间资产配置的失衡,影响固定资产的配置效益。

(二)资产购置效率待提高

在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范围、规模逐年扩大的背景下,固定资产购置的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日益提高。但由于集中采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造成部分项目耗时过长,效率不高。尤其对于采购总量少、总额低的项目,采购资金节约效果有限,而采购组织成本存在刚性,项目投入产出比不高,集中采购效益性的优势难以体现。

(三)存在一定数量的闲置资产

资产闲置一部分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产生的闲置,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由于机构撤并、银监分设、办公用房新建等形成的部分房屋闲置等,也有部分是由于固定资产购建决策失误、使用管理不善等原因产生的闲置。资产闲置,尤其是车辆、房屋等大宗资产,不仅不能发挥其使用效率,日常维护还需占用资金成本。

(四)资产使用责任不够清晰

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由财产管理部门和财产使用部门管理,每个员工都是所使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但由于缺乏对资产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分散的实物管理责任容易造成实质上的管理缺位,造成对固定资产的保养、检修和维护不够及时,或是维护保养支出效益不高,影响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影响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的因素分析

(一)管理理念

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对固定资产管理效益的影响明显,如无成本概念导致购置固定资产性价比不高、被动性导致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的积极性不高、重配置不重使用管理导致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未能充分发挥等。

(二)管理制度与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到位或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落后于固定资产管理实务的发展,将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如未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对存量资产结构和管理情况不了解,导致资产管理决策失误;固定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导致固定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存在随意性等。规范化、标准化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如推行标准化的采购程序,能够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购置效率。

(三)管理行为与责任

管理的首要任务在于对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各种要素的整合,如果各种要素的配合不当,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转是不可能的。因此,低效率的管理行为必然导致固定资产管理的低效益。在管理过程中,如果管理责任不清晰或未落实就容易造成实质上的管理缺位,影响固定资产管理效率。

(四)管理环境

效益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活动来实现的,而管理活动又是在内、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下进行的,因此,管理环境也是影响管理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内部环境看,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充分的信息沟通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尤为重要;从外部环境看,如人民银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盘活闲置固定资产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效益。

三、提高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的途径

(一)转变管理理念,树立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观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更加注重效益的效率观,在讲效益的同时也要讲效率,通过高效率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在现有的制度环境和固定资产管理目标的约束下,积极推进固定资产集约化管理,注重固定资产购置、分配、处置、日常管理等环节的重点控制,兼顾固定资产存量的盘活和增量的定额定标管理,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最优化利用达到满足履职需求、保全财产的固定资产管理目标。

(二)完善管理制度,实行资产配置定额定标管理

着重建立两项标准。一是制订采购预算定额标准。可从业务需要且价格透明的通用办公设备入手,制订采购预算定额标准,再按照从易到难的原则逐步推至其他采购项目。预算定额的编制采用以零基预算模式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法:以当前市场上适用的产品为基础并兼顾一定时期该产品使用的前瞻性,结合本单位近2年同类产品的采购标准、使用情况及省级财政部门的通用产品预算定额,将满足节能、环保及财力状况作为重要评价因素,确保在预算定额内采购的产品性能适用、价格适宜、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二是制订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可从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开始实行资产的标准化配置,以标准为依据进行办公设备的需求审核及配置,再按照从易到难的原则逐步推至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配置以满足业务开展和日常办公基本需求为原则,根据资产的共享范围不同制订相应的配置标准:对员工个人使用的设备,以员工个体为单位制订配置标准;对办公室共用的设备,以房间为单位制定配置标准;对处室共用的设备,以处室为单位制定配置标准。

(三)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固定资产购置效率

一是推行标准化采购程序。明确采购各个步骤的操作内容和方法,配套设计各类格式表单,提供详实、简明、易懂的工作规范,实现采购标准化、流水化操作,缩短采购时间。二是根据项目特点适用采购方式。大批量、高金额采购对象重点考虑资金效益,以单次统一采购为主;单次金额小、采购次数多的同一或同类采购对象,综合考虑时间效率和资金效益,以定点采购、协议供货方式为主;小额采购主要考虑时间效率,充分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三是推进采购合同标准化进程。按照从易到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实现货物、工程、服务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各类采购合同均使用事先编制的标准文本,减少合同起草、审核时间,提高合同签订效率。四是优化采购审批程序。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采用会议方式;一般或紧急事项,可采用联签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增进效率。

(四)加强处置管理,优化存量资产结构

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结合固定资产定期及年终清查盘点,收集、汇总存量资产使用与管理情况的基础性数据。在摸清存量资产结构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无使用价值、维护保管成本高昂、处置成本较高的固定资产可进行正常或提前报废、拍卖转让;对闲置的资产可在单位内部调剂使用或在辖属机构间调整再分配,还可整理少量闲置资产对外进行实物公益捐赠,减少货币性公益捐赠支出;对于闲置房屋、公务用车等价值高的固定资产,本着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应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积极处置盘活。

对于闲置房屋,可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满足本行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标准、确保本行办公需求的前提下用于出租。在出租过程中应加强对出租房产使用状况的评估和对承租人的资格性审查,建立房屋出租的内部审签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按照分散采购或集中采购程序做好房屋招租工作,明确承租人对出租房产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准确核算房屋租金收入,确保房屋出租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对于闲置公务用车,可将车况不好、配置不合理、运行费用高的汽车置换为有利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履职的优质资产,提高车辆运行的效益性。在置换过程中,应对置入车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适用性进行综合考量,采用市场竞价方式防止置出车辆价值低估,严把车辆置换合同管理关、过户关,确保人民银行车辆置换的权益。

(五)加强维护保养,提升在用资产使用效率

一是落实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责任。细化财产管理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维护保养的责任,建立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制度,将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对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失职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定期检查、梳理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由财产管理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加大频率、缩短周期,及时发现固定资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维修,强化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三是建立维修保养长效机制。在设备、重要业务系统的维护保养方面,实行定点专业协议维保,规范维保需求提出、服务提供、效果验收、费用支出等各环节的程序,严格核对相关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公务用车维护保养方面,实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核算和在管理上单车运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出车审批、里程核对,实行车辆保险集中采购、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洗车,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维护保养费用支出;在房屋、重要业务系统及相关设施的大修缮方面,对项目资金投向、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项目资金使用、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修缮项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项目投资效益得以提高。

保险资产管理实务范文6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器、机械、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具体到金融企业,一般有“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计算机设备”、“电器设备”、“营业机具”、“安防设施”、和“其他”等几大类。目前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都遵循着“统一领导、授权管理、分级负责”是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上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为总行、分行、支行,一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还可能有二级分行、三级分行。在责任划分上,总行负责制定全行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投资规划,审批分行上报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各级行根据实际制定各自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并在年度授权范围内行使各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报废权限;在职能划分上,一般由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监督执行、反馈及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另设置若干牵头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如办公室、运营部、科技部等。

二、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作为非信贷资产,外部监管单位及银行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关注度相对较低,且“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在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导致在固定资产管理在各个阶段都存在一些问题。

(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制定阶段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一般于当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从下到上逐级汇总上报,从编制计划开始至总行下达预算结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有限的时间要求使得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简单粗放,不顾实际情况,一味追求高配置、“高大上”,忽视存量资产的运用,新资产的购建缺乏严谨的论证和科学的规划。以网点建设为例,为完成总行下达的网点建设任务或者为自身争取固定资产购置配额,基层行往往忽视当地发展规划、业务发展需求及网点定位的要求,在未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便上报网点的建设及装修预算,其结果要么选址不当,给银行带来损失;要么年中更改预算,重新上报审批,带来大量的重复工作,降低工作效率,削弱预算的权威性。

(二)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执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计划执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是在采购环节。目前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都已实施了集中采购制度,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采购风险。但集中采购有其不足之处,一是起点较高,一般商业银行集中采购的单次限额标准都在数十万元以上;二是程序繁琐,从请购部门申请到立项、成立集采小组、结果审批、公布到最终实施采购有很长的时间跨度,涉及数个部门。结果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购置计划实施缓慢,年底突击采购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请购部门采取各种手段逃避集中采购,化整为零、甚至降低预算,无形中滋长了采购风险。

(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帐实不符的问题一直存在,主要原因如下:

1.账务处理晚于资产流传,二者速度不匹配。这一点在总行统购资产上表现最为突出。所谓总行统购资产是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后,总行统一采购再分配到各分行的资产。每采购批次包含了数家分行、数种设备的采购需求,需要经过漫长的单据交割单分配流程。实物已交付使用而交割单仍在流转的情况屡见不鲜,造成了短时间内的账实不符。另一方面,由于银行网点分散、业务审批流程复杂,管理链条较长,对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滞后于实物变动,如资产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对资产台账疏于登记或登记不全,或部门及单位间有未经审批的资产调拨,则会造成长时间的账实不符且会加大日后资产清查的难度。

2.个人侵占。个人侵占银行固定资产的现象主要发生在某些管理层。某些管理人员在离职或调岗时,因种种原因将银行资产据为己有,继任者也难以催讨,导致账实不符。这一点易出现在一些可公私混用的的固定资产上,比如相机、笔记本电脑等。

3.账务处理不规范。这一点在网点装修过程中表现的最为突出,有些单位将装修过程中将家具、空调、LED电子显示屏、保险箱等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一并计入网点装修费用,造成账外资产;另一种常见现象是网点装修已结束并投入使用,却迟迟未做工程决算,导致账实严重不符;而报废、盘亏、毁损的资产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处理也会造成长期的有账无实。

(四)固定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盘点是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国有商业银行由于网点多、距离远、资产数量众多,人手不足,基层行难以在总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加上长期以来淡薄的资产管理意识,使得资产清查流于形式,甚至完全不进行清查,只由支行资产管理人员上报?Y产数量。资产清查环节的薄弱及缺失无疑会造成长期的账实不符,且会增加资产流失的风险。

(五)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一是资产价值确定的问题,二是折旧的问题。购入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支出,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交纳的有关税金及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只将买价计入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资产,特别是抵债资产,在持有过程中产生价值变化或评估后发现资产有了增减值,财务上却未做任何处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账务与实务价值严重物脱节。

折旧方面,目前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的折旧方式基本还是一刀切,即按照3%~5%的残值率,以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年限除房屋建筑物是20年之外,大多是5年或10年。但不同的资产更新速度不同、使用频率不同,对资产的损耗也不同。以营业机具为例,点钞机的使用频率大大高于票据鉴别仪,每日使用频率甚至高于机器的额定最高工作频率,配件磨损严重,实际使用期限远远小于折旧年限。另外,这类机具还有随着监管政策而提前更新换代的情况。折旧一刀切的后果便是一方面形成了若干实际已无法使用,却未到报废年限的闲置资产,一方面虚增了账面资产的价值。

(六)固定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固定资产管理中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相较与资产的形成,资产的报废、退运显得无足轻重。固定资产报废一无技术标准、二无系统组织、三无管理责任的落实,极易形成资产的流失。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日常工作中注意分析自身的资产需求,在制定年度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时做到有的放矢

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不应作为一个时点任务,而应贯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日常管理中去,基层行可视情况对自身的固定资产需求做定期的调查统计,在用足存量资产的基础上预计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总需求;在网点建设方面结合市政规划和区域发展情况,科学的设计网点建设方案及预算,且计划预算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擅自挪用、不得超预算执行,建立完善的计划执行监控体制,维护预算计划的权威性。

(二)在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执行阶段,实施以集中采购为主、小额零星采购制度及供应商准入、后评价制度为辅的采购框架

供应商准入及后评价制度是指供应商管理部门应对合作的供应商做前置筛选,并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并每年至少审查一次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等,对不达标的供应商进行替换或者解约,以此保证购入资产的质量。在此基础上实施小额零星采购制度,小额零星采购可采用简化的采购流程如询价等,并且对同一商品的小额零星采购制定限额,防止请购部门化整为零规避集采,同时加强部门联动缩短集采的流程;以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秩序、减少采购风险。

(三)强化固定资产业务的制度及流程管理,实施管理问责制

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资产管理的水平和意识,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调拨等制度;加强人员更替管理,离职人员须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签章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通过业务培训等手段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另外,实行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刻不容缓,对于违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的,造成资产流失或损失的,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问责到人;对于维护银行利益对固定资产管理作出贡献的,应予以奖励,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地位,转变轻资产管理的不良风气。

(四)国有商业银行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资产的清查盘点,视情况还应进行不定期抽查

清查盘点小组人员应包括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方。盘点小组人员必须下到基层行,实地核对帐、卡、物。通过清查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须查明原因,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五)重视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

在日常核算中,加强基础工作,防止固定资产费用化,对资产的增减值做及时的账务处理;在现有的资产分类基础上,对全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做进一步的细致优化,根据不同类型资产实际的平均使用寿命,设置不同的折旧年限,减少闲置资产,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