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方式范例6篇

跟踪审计方式

跟踪审计方式范文1

根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对整个跟踪审计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般按建设工程内容分为下面几部分重点审查:

(一)审查建设项目立项程序,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和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工程设计、招标、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设计费、费、施工费和监理费收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查工程审批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前期征地拆迁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查处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随意开工建设、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方面、、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正等问题;审查合同签订内容,是否与招投标、中标的内容和金额一致,投标人的承诺是否在合同中体现。

(二)审查合同内工程量计算的内容、重大设计变更签证、新增工程量和单价的确定。

工程建设是否按合同内容实施,与概算总投资的控制措施是否到位、工程量计算过程是否真实与合规、月进度报表是否真实与合规、是否建立工程计量台账,查处施工单位是否偷工减料、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影响项目建设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有无计划外建设项目;重点跟踪量化审查单项工程金额超过200万1:22z的合同及设计、监理金额超过50万以上的合同,对合同价格是否与投标报价一致进行审计监督,隐蔽工程一次结算工程款超过30%的合同价款和200万元以上合同有重大变更,其金额超出原合同10%以上的,或单项(清单报价)工程超出25%以上的;关注工程是否有盲目压缩工期、试验检测数据资料不真实、施工监理不严格、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责任是否明确,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三)审查建设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建设资金有无滞留、转移、侵占、挪用等问题;是否按进度、按合同规定付款,对以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定期根据变更情况调整工程量清单,做好造价的实时控制,避免超清单支付的情况发生:审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审查项目货币资金的真实与合法性,主要核实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审查有无建设收入,建设收入的来源及使用情况。关注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混乱、损失浪费以及非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等问题;审查建设单位工程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同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正确归集建设成本,单项工程成本是否准确,有无将不合理的费用挤入工程成本:核查财务报表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和附注及其编表说明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规,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审查待摊投资中发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真实合规,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贷款利息是否按照规定利率计息、分摊是否合理。关注列入的科研(课题)是否真实与合规。审查下拨专项资金拨付的依据,延伸审查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审查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有无盲目采购行为;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手续是否合规、有效。关注固定资产台账记录是否准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重点对工程重大变更情况的审查,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变更的内容是否真实,审批的程序是否完善、合理,变更项目的实施是否真实合规,对隐蔽工程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报告重大隐蔽工程实施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名称,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勘察,对实施情况作出审计工作记录,制做审计证据,填写审计台账,为竣工决算审计收集和准备资料。

(四)工程竣工决算。主要审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书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有无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问题;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集整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关注跟踪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情况。待工程和财务结算审计完成,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五)应积极与建设单位建立联络制度,了解工程进度和项目管理情况,每月按统计表格向审计组报一份工程进度及变更情况说明,审计组不定期深入现场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抽查。要求被审计单位遇有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移民搬迁项目等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及时报审计组了解情况。同时要求跟踪审计之后,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应增加“工程价款结算。以国家审计机关的结论为准”条款。

(六)一年度为一审计周期,年初将被审计对象列入审计计划,发出审计通知,现场跟踪审计结束,在60个工作日,根据重要性出具审计建议书或者报告。

二、跟踪审计时间节点上的安排和方式

(一)集中审查上一年度资金筹措和使用及延伸审查下拨项目建设资金情况和上一年度工程价款报表结算和单项工程完成结算(决算)情况,当年开工项目建设程序,按项目审批方案检查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不定期按照合同内容抽查项目建设进展、施工和监理的人员到位情况;跟踪审查单项工程开工前原始地形(地貌)测量结果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工程建设计量报表和台账是否记录完整,重大设计变更与原设计审查表和计量、单价变化依据,特别关注隐蔽工程的设计变更;督促被审计单位,每月定期填写工程计量和变更动态表格,不定期检查审计建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若有重大违纪违规或屡查屡犯等情况,及时建议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根据工程建设重要性原则,选准关键环节点,如合同量的增加(减少)、合同单价变更、单项工程超概算、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变更签证等,应及时安排审计。

跟踪审计方式范文2

正如同交叉审计一样,跟踪审计也是一种审计方式。前者是组织异地审计人员对本地的审计对象(即被审计的单位、项目或事项)实施审计的一种方式,即引入空间概念组织的审计;后者则是在审计对象发展进程中而非完结后实施审计的一种方式,即引入时间概念组织的审计。赋予了时间属性的跟踪审计方式,为解决审计监督的滞后性带来了方便。更重要的是,跟踪审计能实时地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跟踪审计的组织和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主要以时间属性为主线就其方法论意义展开探讨,以期推动实践的发展。

一、跟踪审计独立性的保持

就一定时间范围内而言,跟踪审计与审计对象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实际工作中,比较容易出现审计人员参与被审计项目或事项的决策、管理或业务办理的情况,而“使审计人员处于审查自己工作成果的地位”,也就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独立性要求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减少影响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外部因素以保证审计质量。任何审计都应当遵循独立性原则。不能为了解决审计的滞后性而丧失审计的独立性,发生“按下葫芦又起瓢”的现象。跟踪审计只能是对审计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决策程序、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和预期效果等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咨询服务。任何越俎代庖的行为,都是与独立性原则相悖的。当然,如由决策者或管理层承担责任,审计人员提供非审计服务时,可以作为例外,如审计人员在抗震救灾中参加救灾抢险等工作。

跟踪审计应当保持独立性。因此,决策者或者管理层有责任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完善审计监督的制度和机制,确保跟踪审计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二、跟踪审计的立项选择

所有的审计项目都采用跟踪审计方式既不可能,也非必要。这不仅是审计资源的有限性的限制,更是审计对象自身的特点使然。开展跟踪审计应当进行科学选项和立项。一般来说,凡审计对象发生、发展和终结的整个过程较长且呈现明显的阶段性,或者在可预见的时间范围内具有“一次性”(即再次发生的日期不确定或不再发生)的特点的,较适宜采用跟踪审计方式。这是因为这类审计对象可能存在如下一种或几种情况:①发生错弊无法纠正,或即使纠正了也无实际意义;②一旦造成损失难以挽回;③当事人在审计对象终结后“各奔东西”,会给事后查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④内部控制不能长期发挥效用。所以,这类审计对象采用跟踪审计方式能充分体现审计的服务宗旨。

适宜选用跟踪审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目标明确、进度可控、终结期可预见的项目。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物资的专项审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由于前述原因,这类项目事后审计追溯起来较被动,因而适合进行跟踪审计。

(二)不满足会计核算的“持续经营假设”的企业或经营项目。如果不满足“持续经营假设”,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将满、企业资不抵债而濒临破产清算等在可以预计的未来经营将结束,其会计核算的许多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不尽相同。为保护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的利益,可采用跟踪审计方式。

(三)间隔期较长或涉及面广的公共(公益)活动项目,如体育运动会、博览会、文化节、科学探险(考察)等等。这类项目有的是定期举办但问隔期较长可能承办者各不相同;有的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仅举办一次。

(四)制度安排或公众要求的项目。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其实就是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期间的一种跟踪审计。跟踪审计项目的选择和立项,应当进行可行性分析与风险评估。重点考虑审计效果和审计风险等问。

三、跟踪审计切入点的确定

(一)按照时间点来选择和安排跟踪审计的切入点,最常见的是平均划分跟踪审计介入的时间问隔,定期开展审计。如对体育的跟踪审计,可以一个季度、半年、一年甚至两年介入一次。时间间隔短的,可以合并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时间间隔长的,可以一次出具一份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这种跟踪审计具体方式称为定期跟踪方式。

(二)按照空间点来选择和安排跟踪审计切入点,如按照重要资金物资的管理和流向的单位或地点的变更来选择和确定跟踪审计的切入点,即资金物资流向哪里,就跟踪到哪里。再如,也可采取和其他审计事项结合进行的方式选择切入点。

(三)按照被审计项目的风险管理点选择和确定跟踪审计的切入点,要求审计人员事先要分析和评估被审计项目的风险点可能出现的时间、环节和地点,并据此安排审计人员提前进场的各个时间,拟定审计方案并随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和修订。还可以采取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根据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来选择和确定跟踪审计的切入点。

(四)按照阶段性转折点选择和安排跟踪审计的切入点,即在被审计项目发展的当前阶段即将结束和下一阶段即将开始的时候切入。这样既可以对被审计项目本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事后审计,又可以对其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方案)进行事前审计。

(五)按照项目中相对独立的业务单元完成点来选定跟踪审计的切入点,例如,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可按照其工程质量验收环节来选择和确定跟踪审计的切入点。质量验收环节的选择又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小和复杂程度,选择大小适中的质量验收单位,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再如,还可以按照工程项目进度划拨资金的财务管理及收支环节来选择和确定提前切入点。

跟踪审计切入点的选择和安排,可以采用单一的办法,也可以几种办法综合起来考虑。当然,不能局限于上述几种办法。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主要线索和关键环节进行选择和确定,如还可按照审计对象的业务流程图进行选择和确定等等。

四、跟踪审计效果的后评估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跟踪审计其实是把审计活动嵌入了审计对象的发展过程中。仅从一定的时间范围看,跟踪审计是缩短了时间段的事后审计。他从局部的连续的较小时间段来开展一系列的审计,可及时发现审计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审计的时效性。但从整个被审计项目来看,又几乎是同步跟踪进行的。系统论原理告诉我们,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被审计项目局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不能绝对保证项目总体上也是如此。因此,跟踪审计完成后,应当开展跟踪审计效果后评估。没有效果后评估的跟踪审计是不完整的。

跟踪审计方式范文3

【关键词】科研基建工程跟踪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63

科研事业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为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物质基础和工作环境,是科研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与此同时,由于基建工程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及科研事业单位向科研工作的重点倾斜性,科研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中质量、腐败问题等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是科研事业单位避免基建项目出现质量、腐败等现象的重要手段。

当前,科研事业单位大型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主要以事后结算审计为主,直接结果是部分重大问题在工程完工后才被发现,导致无法补救,或者补救成本过高。而跟踪审计采取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的形式,在实现事前预防的同时,还可以及时发现苗头,将问题及早扼杀。目前,跟踪审计已在部分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上得到采用和使用,也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认可。本文从科研事业单位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的特性出发,探索其跟踪审计模式,为科研事业单位开展大型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提供参考。

一、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的定义及组织模式

(一)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的定义

近年来,基建项目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兴的审计方式,在节约工程造价、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出了具体的作用,受到理论界和实践者的高度重视。目前,关于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定义,尚未有统一和明确的定义,其中曹慧明(2005)认为跟踪审计,是指将建设全过程划分成若干阶段或期间,审计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对各阶段或期间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作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供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改进、完善建设工作;使建设实施得以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效益。

笔者认为,基建项目跟踪审计,是一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是审计部门对基建项目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二)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的组织模式

从实践来看,单位开展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的组织模式,基本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外包跟踪审计服务。单位由于人手等原因,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将跟踪审计委托专业跟踪审计单位开展。

二是自行开展跟踪审计。单位由于内部人员具有工程造价、建造等职业资格,基建专业能力强,可以自行开展跟踪审计。

三是外包与自行开展相结合。既借助专业跟踪审计单位的力量,又充分利用自身人员熟悉单位的特点,将二者结合,共同服务跟踪审计。

以上三种跟踪审计组织模式,各有特点:外包跟踪审计服务,能充分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在跟踪审计方面发挥专业力量,出具的报告更具有信服力;自行开展跟踪审计,能更好地结合单位特点,咨询意见更贴近单位实际;将外包与自行开展相结合的组织模式,使专业力量与内部实际相结合,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

各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从工作的侧重点出发,选择了不同的组织模式,其出发点都是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对基建项目各个阶段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监督。

二、科研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科研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特点

由于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核心业务是开展科学研究,其基建项目是为科研服务,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基础,因此,科研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建设呈现出如下特点:

1.从建设内容来看,大部分基建项目要根据科研活动的特点,专门建设专用建筑物或者专用部位。在基建项目的设计阶段,需要使用该基建项目的科研人员参与,明确科研活动所需场地的大小、设备的摆放、辅助配套设施等。如某些生物研究,就需要专门的洁净室,在设计阶段,应提前明确。

2.从资金来看,科研事业单位的基建资金,除了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或者各单位主管部门的基建投资经费外,科研事业单位会自筹相当比例的资金。由于自筹资金的压力,科研事业单位更需要控制基建项目的建设成本,有效利用资金,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满足科研活动需要。

3.从基建管理角度来看,大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并非每年都有,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未专门设置基建管理部门,和配置较多基建专业人才。

(二)科研事业单位跟踪审计的选择

科研事业单位,从基建工程特点出发,基于最优的原则,应选择符合自身的跟踪审计组织模式。

由于建设内容的特殊性,专业的跟踪审计单位不了解科研活动规律,不能从根本上理解基建项目的内在使用方向;同时,从资金角度出发,处于控制工程造价成本的角度出发,围裙律,就需要专门的基建完全委托跟踪审计单位,费用将较高,因此,外包跟踪审计服务不是一个最优的选择。

由于人才的缺乏,不仅仅是与基建相关的建造专业较强,还有工程造价专业也较强,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无法自行开展跟踪审计。

因此,本文认为,科研事业单位,基于最优的原则,从成本和效益角度出发,应选择将外包与自行开展相结合的跟踪审计组织模式。

三、外包与自行开展相结合的跟踪审计组织模式的具体实施内容

(一)科研单位充分借助跟踪审计单位,做好各项管理

1.选聘优秀的跟踪审计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业绩良好、信誉度高、专业技术力量较强和审计费用合适的专业跟踪审计单位。

2.做好沟通和协调。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科研事业单位强调跟踪审计单位是为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发挥专业的造价咨询意见。在沟通渠道和方式上,科研事业单位建立与跟踪审计单位专门的沟通渠道,强调跟踪审计单位不直接与施工方沟通,其造价咨询意见首先反馈给科研事业单位,由其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在协调机制上,科研事业单位建立与跟踪审计单位的定期协调会议,专门就双方了解的情况进行协商。这样,保证跟踪审计单位真正为科研事业单位所用,代表其利益。

3.加强跟踪审计单位的评价和总结,把好出口关。由于大型基建项目的跟踪审计,是委托给第三方――专业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科研事业单位有必要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在结算审计中,审减金额或审减率是委托单位评价审计价值、审计效益的重要标准,但跟踪审计的成效不仅仅体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控制了工程造价,还对建设过程进行了监督评价,使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在工程管理中及时纠正。这些工作成果是隐性的、无法量化的,所以不能主要以审减率来简单衡量跟踪审计的价值,应从各个角度全面客观地评价跟踪审计的成果。这样通过建立健全跟踪审计单位的业绩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专业机构发挥跟踪审计的最大效用,更加深入了解基建项目的内部特性,服务科研基本建设,同时,科研事业单位可以淘汰不合适的跟踪审计单位,培养一批了解科研单位基本建设特性、配合默契的跟踪审计单位。

4.以内部培养为主,强化队伍建设。“没有合适的人,就做不好合适的事”。科研事业单位在依托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过程中,要把培养跟踪审计的复合型人才作为科研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下大力气。

(二)跟踪审计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

1.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责。科研事业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审计合同,明确各自的职责。跟踪审计机构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按照行业规则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审计结果负责;科研事业单位负责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与监督,监督其公平、公正依法开展审计。

2.跟踪审计单位要制定详细、可行的跟踪审计方案,明确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审计资料及审计报告格式等,规范自身行为。

3.跟踪审计单位要选派优秀的跟踪审计人员,组织项目小组。小组内不仅仅要配备懂造价的土建、安装工程师,还要配备懂现场施工的建造师,和懂经济、财务等专业的人员。

4.跟踪审计单位要在关键节点,在基建项目现场驻点,将重要信息拍照留存,以便日后工程的结算、索赔纠纷的处理,以此控制工程造价。

5.跟踪审计单位建立严格的跟踪审计工作流程。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并按照流程开展工作。跟踪审计应遵循监督而不是替代管理职责的原则,坚持在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原则上,实施再监督。

6.保持学习的态度。由于科研活动的特殊性,在跟踪审计过程中,跟踪审计单位对于特殊的事项,要向科学家虚心学习、请教,从科研的角度控制造价。

主要参考文献:

[1]邓芳,王娜.加强高校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 2010(13):90.

[2]张崇莉.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探讨[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3]支海坤.高校基本建设中“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新思路[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4).

跟踪审计方式范文4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规范制度;责权关系

Abstract:"Audit 2008-2012 Audit development plan, the audit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 the project to be the pilot of the people's livelihood of the large investment projects, major emergencies and public matters. Achieved good results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racking audit, however, the content, a wide range of policy and in practical work, we also clearly recognize that, as an exploratory work,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racking audit involves tracking The audit also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to be further standardize and improv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track audit; normative system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跟踪审计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1 建设各方对跟踪审计支持、配合力度不够

跟踪审计只是一种“过程监督”, 审计机关和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跟踪审计同时对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部门实施了审计监督,需要协调好、处理好与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跟踪审计尚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有关部门对跟踪审计的认识不够一致,对跟踪审计不理解,认为是对他们不信任,跟踪审计就是跟踪监视。或者认为既然有跟踪审计把关,那就把一切责任推给审计部门,自己敷衍塞职,丧失责任心,有的甚至怀有抵触情绪,因而有时在实施跟踪审计时各参与方配合不够积极,使跟踪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

1.2 跟踪审计的角色定位容易出现偏离,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

跟踪审计打破了建设项目的传统管理模式,而又因跟踪审计的相关制度、规范或操作规程等尚不健全,因此审计单位与建设各方责、权、利关系不很明晰。同时,跟踪审计这一审计模式又因为时间长、审计环节多、审计关系复杂,所以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常规造价咨询的职责范围,类似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导致在跟踪审计中不是从第三方独立的角度来实施审计,而是从建设部门的角度来参与和评价审计事项,甚至与建设主管部门、监理等职责交叉、重复,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应有的越位与缺位,使监督的作用弱化,失去了审计监督的意义。另外,这种模式需要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过程中频繁的介入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建设单位纠正和改进工作,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目标,介人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范围中。比如,关于现场签证问题,国家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具体操作规范,而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往往先要求跟审计人员表态后自己才签署。这样很容易造成各方利益的冲突,破坏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

刘家义审计长曾指出,跟踪审计应站在一个正确的高度,要从为什么审计、为谁审计、谁来审计、怎么审计等四个方面,切实树立“科学的审计观”,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建设程序等的执行情况,揭示和分析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并有针对性地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1.3 跟踪审计规范、标准、指南、规程不完善

作为一种新生的审计方式,跟踪审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标准、指南、规程。目前虽然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跟踪审计进行了大胆实践,形成了一套跟踪审计实践的操作思路,但还未从审计理论上加以总结和提升,还未建立一套相关的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地上升到审计规范制度。跟踪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都缺乏统一规范,导致跟踪审计工作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所以,可能导致审计质量得不到确保。目前由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基本是空白,操作指南、规程也很不完善,审计工作只能依据委托人的指令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去做。开展跟踪审计的组织形式以及跟踪的范围、内容和重点依然需要不断的探索,跟踪审计有待于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4 审计力量薄弱及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尚难适应跟踪审计的实际要求

由于跟踪审计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因此极具政策性、专业性和复杂性,对跟踪审计的方法、手段及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以及了解掌握最新的技术方法手段,以适应跟踪审计的需要。目前现有工程审计人员几乎都是造价审核类的工程师,施工经验不够丰富,且普遍缺乏建筑、结构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很难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提出有影响力的决策意见和管理意见,使得某些环节的跟踪审计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跟踪审计的效果。

1.5审计依据不足,审计实践被动。

审计人员介入时间模糊,也是导致审计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之一;同时造成了审计依据不足,审计实践被动。以往的常规审计是以事后审计为主的静态审计,跟踪审计是在建设全过程实时进行的一种动态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风险,这就需要相关的审计法规作为支撑,不仅为建设单位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提供遵循的依据,也为跟踪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然而目前这方面的法规政策相对滞后,使得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难以对建设项目作出共性的评价和判断,审计风险增大、审计质量难以提高,导致跟踪审计模式一直处于被动局面。

2.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建议

2.1加强沟通、协调,营造和谐的审计环境

跟踪审计不仅涉及审计机关工作模式的改变,同样涉及被审计单位在配合审计的一系列的习惯做法的改变。为此审计机关应注意通过各种方法营造有利于开展跟踪审计的环境。一方面,要重视做好审计宣传工作,使大家对跟踪审计的工作职责、跟踪审计程序、内容及应配合的要求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自觉接受审计。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建设各方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好的建议,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给审计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便于有效开展工作。

2.2合理定位审计角色,把握审计相对独立性原则

加强沟通、协调,给审计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是审计工作的一个基础和好的开展的前提。审计的职能是“监督”而不是“管理”,跟踪要把重点放在监督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上,一些应由其他部门行使的管理职能,审计部门切不可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审计机关不是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跟不是常规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工作的监督职能,实现促进这些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的目标。所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难以保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给审计人员带来巨大的审计风险。因此,在跟踪审计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强调依法独立开展监督。

2.3建立健全跟踪审计相关程序、法规及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等

跟踪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模式的重大创新,使传统审计的程序、内容、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使跟踪审计能健康运行,确保跟踪审计依法实施,使这一模式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应建立一整套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制定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健全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以及与此相衔接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为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具体的指导,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配合,协调运转,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3.实践工作中,应抓好几个重要环节、关键点的跟踪审计

3.1前期决策阶段:这一阶段应把审计置于决策咨询的位置,将重点放在验证和评价以下内容上;可行性方案所依据的数据资料是否充分可靠,有关测算是否准确;论证深度是否到位,所载内容是否完整;聘请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条件;是否实施了多方案比较论证程序等。揭示存在的差异或问题,提供给决策者作为决策参考。

3.2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设计阶段跟踪审计工作的目标是确定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设计是否达到限额设计要求;是否进行了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的优化。

3.3招投标阶段:审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参与招标答疑会;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完整、准确,有无多算、少算、漏算,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完整;审查招标控制价是否准确;审查招投标过程是否规范、合法,有无串标现象;加强对合同签订前的审核,防止因合同内容有误或遗漏而造成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

3.4隐蔽工程:工程施工中会涉及到大量的隐蔽项目,隐蔽项目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属实会对最终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又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无法看到,因此也是最难监督、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所以跟踪审计人员一定要到施工现场了解具体施工做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做好取证记录,避免在隐蔽工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虚报高估的现象。

3.5设备、材料价格的确定:设备、材料若为建设方自行购买,则要对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定价的合理性、质量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审计监督。若为施工方购买的,则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区分,如果合同为固定价,则跟踪审计主要审查所用设备、材料是否与合同承诺相一致;如果合同规定以最终审计结算价为准,则要对进场设备、材料的产地、规格、型号等内容进行复核,同时,要对市场进行必要地询价。

3.6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审核:要严格审核、控制变更和签证,主要审查理由是否充分、情况是否属实、计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与合同有无冲突等,防止乱签证、假签证等问题导致工程造价不真实。

跟踪审计方式范文5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与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传统的建设项目事后审计模式存在着越来越多的缺陷。如审计介入的滞后性,当事后审计开始时其工程已竣工验收,审计人员对施工、验收和结算等过程不甚了解,即使深入到现场,隐蔽工程也很难再现,当后期结算中遇到争议时,很难在现场调查取证,其结果是久拖不决,延长了审计时间;如审计监督内容的不完整,传统审计范围主要涵盖施工和竣工决算两个阶段,不能全面反映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等其他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致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出现了监督“盲区”。为有效解决传统审计存在的缺陷,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就是将建设全过程划分成若干阶段或期间,审计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对各阶段或期间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作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供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改进、完善建设工作,使建设实施得以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效益。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不仅使事后审计面临的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而且大大拓展了审计功能,使审计的制约、促进作用在更多方面得以发挥。

(一)通过跟踪审计,可避免与合同法相冲突

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扩大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为写入不合理条款而致使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同时,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可以分期审计工程结算,经审计后再支付工程款,从而防止超付工程款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防止为了收回多付工程款而发生的诉讼问题。

(二)通过跟踪审计,降低了审计检查风险

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可以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能够观察到物资进出、设备安装、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可以及时对中间建设过程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从而大大减少了因不了解实际情况所带来的检查风险。

(三)通过跟踪审计,可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基建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面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势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从而使建筑市场秩序从根本上得到规范和改善,进而保证工程质量。

(四)通过跟踪审计,促使建立完善监督体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近年来,基本建设领域存在着一些腐败现象,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有些已难以纠正,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未能形成工程投资、管理、监督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运行体制。而跟踪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工程项目的监督中,随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及时揭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从源头上防止产生腐败行为。

二、准确把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与难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具有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方法灵活、阶段性较强的特点。因此,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要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有力把握审计重点和难点。

(一)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跟踪审计是保证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前提

准备阶段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主要工作实施审计的过程。包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设计概算审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计、拆迁审计、工程招投标审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建设项目环境审计和前期财务审计等多项内容。这一阶段审计,重点是评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控制投资方向,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造成投资损失,发挥审计的预防作用,使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进而从源头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是保证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关键

实施阶段审计是指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决算之前,对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是整个建设项目审计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工程量清单执行情况审计,工程物资采购审计,物资核算、管理审计,待摊投资审计,基建收入审计,监理履职情况审计,环保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建设项目投资支出审计,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宏观事项审计。这一阶段审计的主线是合同与概预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把握设计变更与索赔情况,严格监督资金的使用过程。通过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审计,可以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可以防止出现超概现象,确保建设投资计划的完成;可以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资金被变相挪用,杜绝计划外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

(三)建设项目竣工阶段跟踪审计是实现跟踪审计目标的保证

竣工阶段审计主要是指建设项目效果审计,是对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后评估,验证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决算审计,结余资金、尾工工程和交付资产审计,建设项目总投资审计,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审计。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阶段审计,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建设项目实际达到的效果,实现跟踪审计的效益和效果目标。

三、积极开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新思路

(一)创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理念

一是坚持服务与监督并举。从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效益着眼,实现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审计的有机结合,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的审计和评价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审计环节,并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相结合。二是树立“人才强审”的理念,适当引进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短缺人才,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二)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

跟踪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模式的重大创新,为了使跟踪审计能健康运行,确保跟踪审计依法实施,有法可依,使这一模式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应建立一整套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制定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健全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以及与此相衔接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为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具体的指导,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相互配合,协调运转,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三)准确把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

跟踪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一种模式,应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确定审计介入的时间。建设项目情况不同,介入的时间也就不同,控制点也就有所不同。要将审计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它应有的连续性。

(四)要正确定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介入深度

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成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控制环节。审计人员频繁介入建设现场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被审计单位纠偏和改进工作。这就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审核监督者的定位,而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就会土崩瓦解。因此,开展跟踪审计必须明确对此加以界定并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应把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偏离定位成为管理者,同时,强调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

(五)跟踪审计要重点抓好现场审核取证

项目实施中,审计组适时深入施工现场,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拍照、录像、全球卫星定位技术等先进手段,对项目的原始地理、地貌、隐蔽工程、路基填筑高程等进行现场取证,并调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行职能情况,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提高审计效能奠定基础。

四、跟踪审计应该注意的若干问题

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由于跟踪审计与项目建设是同步进行,所以审计与被审计的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若处理不好,容易引起被审计单位的抵触情绪,使跟踪审计难以实施。

(一)确保审计的独立性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审计监督都不能替代项目管理,要把坚持审计的独立性放在重中之重。跟踪审计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对于重大的建设项目,甚至长驻施工现场,但不能成为“万金油”、“挡箭牌”,只能作为审计部门的信息员,将收集到情况直接反馈到审计机构研究处理,由审计组及时向工程指挥部反馈审计意见,以利整改。通俗地说,审计人员要同建设、监理、质检等项目管理人员分清职责,切忌审管不分。比如有些建设单位提出要求,请审计部门帮助编制标底、参与评标,或有一些具体的事情请审计“拍板”等,对这些已超出了审计职责范围的事情,审计人员或审计机构不宜答应或发表意见。

(二)创新跟踪审计方法问题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跟踪审计要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采取将跟踪审计与效益审计,跟踪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全貌,为建设单位决策提供依据。采取灵活多样的跟踪审计方式,对于维修工程、小型新建和扩建工程采用“重点介入法”为宜;对于一般的新建与扩建工程,可以采用“实时介入法”和“重点介入法”相结合的跟踪审计方法;对于那些规模大、影响大的工程,应采用“全程介入法”跟踪审计。

(三)正确处理审计责任与监理责任的关系问题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审慎处理有关工程的敏感问题,许多整改意见涉及施工单位的切实利益,切忌不负责任地随便表态。对于拟发表意见的审计事项,首先应敦促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作出承诺;对于拿不准的问题,应根据审计机构内部的职责、权限研究后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对所跟踪审计的项目,审计机构只对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书负责,这也是划分审计责任与建设、监理责任的“防火墙”。对于审计人员自行答复的意见,由其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审计机构保留追究其过错的权利。

跟踪审计方式范文6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与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传统的建设项目事后审计模式存在着越来越多的缺陷。如审计介入的滞后性,当事后审计开始时其工程已竣工验收,审计人员对施工、验收和结算等过程不甚了解,即使深入到现场,隐蔽工程也很难再现,当后期结算中遇到争议时,很难在现场调查取证,其结果是久拖不决,延长了审计时间;如审计监督内容的不完整,传统审计范围主要涵盖施工和竣工决算两个阶段,不能全面反映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等其他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致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出现了监督“盲区”。为有效解决传统审计存在的缺陷,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就是将建设全过程划分成若干阶段或期间,审计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对各阶段或期间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作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供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改进、完善建设工作,使建设实施得以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效益。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不仅使事后审计面临的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而且大大拓展了审计功能,使审计的制约、促进作用在更多方面得以发挥。

(一)通过跟踪审计,可避免与合同法相冲突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扩大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为写入不合理条款而致使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同时,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可以分期审计工程结算,经审计后再支付工程款,从而防止超付工程款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防止为了收回多付工程款而发生的诉讼问题。

(二)通过跟踪审计,降低了审计检查风险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可以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能够观察到物资进出、设备安装、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可以及时对中间建设过程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从而大大减少了因不了解实际情况所带来的检查风险。

(三)通过跟踪审计,可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对基建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面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势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从而使建筑市场秩序从根本上得到规范和改善,进而保证工程质量。

(四)通过跟踪审计,促使建立完善监督体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近年来,基本建设领域存在着一些腐败现象,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有些已难以纠正,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未能形成工程投资、管理、监督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运行体制。而跟踪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工程项目的监督中,随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及时揭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从源头上防止产生腐败行为。

二、准确把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与难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具有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方法灵活、阶段性较强的特点。因此,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要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有力把握审计重点和难点。

(一)建设项目准备阶段

跟踪审计是保证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前提准备阶段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主要工作实施审计的过程。包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设计概算审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计、拆迁审计、工程招投标审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建设项目环境审计和前期财务审计等多项内容。这一阶段审计,重点是评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控制投资方向,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造成投资损失,发挥审计的预防作用,使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进而从源头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

跟踪审计是保证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关键实施阶段审计是指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决算之前,对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是整个建设项目审计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工程量清单执行情况审计,工程物资采购审计,物资核算、管理审计,待摊投资审计,基建收入审计,监理履职情况审计,环保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建设项目投资支出审计,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宏观事项审计。这一阶段审计的主线是合同与概预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把握设计变更与索赔情况,严格监督资金的使用过程。通过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审计,可以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可以防止出现超概现象,确保建设投资计划的完成;可以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资金被变相挪用,杜绝计划外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

(三)建设项目竣工阶段

跟踪审计是实现跟踪审计目标的保证竣工阶段审计主要是指建设项目效果审计,是对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后评估,验证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决算审计,结余资金、尾工工程和交付资产审计,建设项目总投资审计,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审计。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阶段审计,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建设项目实际达到的效果,实现跟踪审计的效益和效果目标。

三、积极开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新思路

(一)创新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理念一是坚持服务与监督并举。从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效益着眼,实现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审计的有机结合,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的审计和评价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审计环节,并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相结合。二是树立“人才强审”的理念,适当引进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短缺人才,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二)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跟踪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模式的重大创新,为了使跟踪审计能健康运行,确保跟踪审计依法实施,有法可依,使这一模式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应建立一整套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制定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健全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以及与此相衔接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为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具体的指导,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相互配合,协调运转,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三)准确把握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跟踪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一种模式,应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确定审计介入的时间。建设项目情况不同,介入的时间也就不同,控制点也就有所不同。要将审计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它应有的连续性。

(四)要正确定位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介入深度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成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控制环节。审计人员频繁介入建设现场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被审计单位纠偏和改进工作。这就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审核监督者的定位,而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就会土崩瓦解。因此,开展跟踪审计必须明确对此加以界定并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应把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偏离定位成为管理者,同时,强调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

(五)跟踪审计要重点抓好现场审核取证

项目实施中,审计组适时深入施工现场,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拍照、录像、全球卫星定位技术等先进手段,对项目的原始地理、地貌、隐蔽工程、路基填筑高程等进行现场取证,并调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行职能情况,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提高审计效能奠定基础。

四、跟踪审计应该注意的若干问题

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由于跟踪审计与项目建设是同步进行,所以审计与被审计的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若处理不好,容易引起被审计单位的抵触情绪,使跟踪审计难以实施。

(一)确保审计的独立性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审计监督都不能替代项目管理,要把坚持审计的独立性放在重中之重。跟踪审计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对于重大的建设项目,甚至长驻施工现场,但不能成为“万金油”、“挡箭牌”,只能作为审计部门的信息员,将收集到情况直接反馈到审计机构研究处理,由审计组及时向工程指挥部反馈审计意见,以利整改。通俗地说,审计人员要同建设、监理、质检等项目管理人员分清职责,切忌审管不分。比如有些建设单位提出要求,请审计部门帮助编制标底、参与评标,或有一些具体的事情请审计“拍板”等,对这些已超出了审计职责范围的事情,审计人员或审计机构不宜答应或发表意见。

(二)创新跟踪审计方法问题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跟踪审计要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采取将跟踪审计与效益审计,跟踪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全貌,为建设单位决策提供依据。采取灵活多样的跟踪审计方式,对于维修工程、小型新建和扩建工程采用“重点介入法”为宜;对于一般的新建与扩建工程,可以采用“实时介入法”和“重点介入法”相结合的跟踪审计方法;对于那些规模大、影响大的工程,应采用“全程介入法”跟踪审计。

(三)正确处理审计责任与监理责任的关系问题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审慎处理有关工程的敏感问题,许多整改意见涉及施工单位的切实利益,切忌不负责任地随便表态。对于拟发表意见的审计事项,首先应敦促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作出承诺;对于拿不准的问题,应根据审计机构内部的职责、权限研究后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对所跟踪审计的项目,审计机构只对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书负责,这也是划分审计责任与建设、监理责任的“防火墙”。对于审计人员自行答复的意见,由其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审计机构保留追究其过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