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投资工程跟踪审计探析

EPC模式投资工程跟踪审计探析

[摘要]一些地方政府建设工程采用EPC模式,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方式相比,EPC模式有它的优缺点。本文通过对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分析了跟踪审计的难点和通过对EPC工程前期、招投标、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工程结算等阶段,分析跟踪审计要点。

[关键词]EPC模式;跟踪审计;审计要点

1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简介

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其他传统工程事后审计相比,跟踪审计是事中审计方式,可以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1-3]。国家审计部门按照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对EPC工程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计,对规范EPC工程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具有重大意义。就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而言,相较于传统的承包项目,EPC具有以下几大特点。其一,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发包人不应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应根据实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深度了解,对工程进度实现全过程控制,以确保工程进度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建设结果,能否满足相关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质量。发包人对EPC总承包项目,一般可采用两种形式,即“过程控制模式”以及“事后控制模式”[4-6]。其二,工程控制模式可以指发包人聘请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环节,以保证发包人可以完成各环节的有效监控,实现全面管理。而事后监控,可以指发包人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有效的测评,以保证项目实施有效。其三,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可以对整体设计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完成全面地运行。因此,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当中,包含了不同的合同结构模式,总承包商对整个建筑项目负责。因此,对于后续建筑而言,承包商必须亲自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在实践中,总承包商会根据其自身的建筑经验,根据工程的相关业主要求,实现有效的分包,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主要包含了3大类型[7-9]。其一,为交钥匙总承包。交钥匙总承包泛指其经过设计、采购或施工总承包,向业主提交一个具有使用功能的项目。作为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其在建筑项目当中最为常见。其二,设计——采购总承包。与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样,二者均可以按照工程内承包合同。完成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的模式、建设工程等,其涉及的建筑材料,均需要由发包人完成。其三,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当中,可以指有投资能力的总承包商,受相关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固定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同时,施工当中,总承包商承担全部投资,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业主向总承包商支付承包价格。

2EPC总承包模式优点

一方面地方政府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有效解决了业主方工程专业高素质管理人员紧张的问题,降低了业主方的风险,提高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设计和施工是总承包方的主要工作,克服了设计与施工相互脱节的问题,提高了整个建设项目的整体效益。此外,其也涵盖了三大领域的优势。其一,可以强调以及发挥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当中的主导作用,以确保整体工程建设的发挥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方案的有效优化。其二,可以克服设计、采购、相互制约,相互脱节的矛盾问题,帮助设计采购阶段完成合理衔接,实现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承包约定,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其三,建设工程质量主体明确,可以全面完成工程质量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的责任人。

3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存在较多难点

(1)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难度大。EPC总承包模式建设过程中,不是业主方与施工方签订合同,而是由总承包方和施工方签订合同,并对施工方进行监督管理。施工方在面对审计方审计时,施工单位不够配合,许多事情都要总承包方协调,大大增加了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难度。(2)跟踪审计风险大。跟踪审计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需要对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财务各方面了解,甚至精通,而现阶段,审计部门缺乏复合型人才[10]。由于EPC工程总承包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各阶段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不合规、依据不充分、结论不准确的风险。如前几年,EPC工程前期是否需要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阶段,业主方再进行发包存在较大争议。(3)跟踪审计管理越位难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作为跟踪审计对象的业主方,时常通知审计人员参加工作计划安排会议、问题协调会议、质量检查等管理活动,并征求审计人员意见,造成跟踪审计过程中,各方职权和责任界定不清,可能出现管理越位问题。甚至有的业主方,任何会议都通知审计人员参与决策,事实上把风险都转嫁到审计方上。

4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重点

(1)EPC工程前期阶段的审计。EPC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是控制整个工程关键,反映了整个工程的最高投资额度,EPC工程的总承包方投标报价更是不能超过概算总额,因此,概算不能随意变更。部分业主急于求成,在可研批复后进行招投标程序,这不利于从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程造价、建筑功能等方面进行控制。审计人员在前期跟踪审计时,需重点审核初步设计及概算是否批复。(2)EPC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审计。一方面,在工程总承包中,某些土方工程、设备、材料暂时难以确定,招标文件以暂估价形式进行发包。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时,当发现暂估价超过公开招标金额后,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十九条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以控制工程成本。如政府投资“某幼儿园迁建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暂估价300万元,总承包方本已做好施工方案,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及时发现暂估价超过必须公开招标金额200万元,要求对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后中标价220万元,节约80万元。另一方面,EPC工程的施工单位由总承包单位依法选择,而部分业主单位按照普通工程对EPC项目进行管理,存在直接组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现象。(3)EPC工程设计阶段的审计。设计阶段是跟踪审计的重要阶段,设计阶段可能对整个工程项目投资影响达到70%。在EPC总承包方式下,审计人员应当将设计阶段作为跟踪审计重点之一,通过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审核,可以整体把控EPC项目的工程造价。如政府投资“某幼儿园迁建项目”,项目概算投资额超过可研批复的投资总额较多,审计人员通过对设计方案的研究,发现教学楼外形采用玻璃幕墙,审计人员与业主方、总承包方沟通后,共同确定外窗在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方面寻求平衡点,确保设计方案最大限度满足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外窗的设计方案更改为普通铝合金外窗,此项设计方案变更就节约造价高达一百多万元。(4)EPC工程施工阶段和结算阶段的审计一是对业主方、监理方和总承包方履行职责进行监督。EPC总承包模式下,审计人员不应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或参与工程分项分部方面的验收,否则可能会产生管理越位的问题。审计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特别是对监理方在工程质量、进度监管中是否履职到位进行监督。二是对工程设备型号、材料品牌进行跟踪审计。设备、材料造价一般占建安工程总价50%以上,而往往不同型号设备、不同品牌材料价格相差较大。一般工程结算审计是事后审计,在工程已经完工的前提下,难以对隐蔽工程材料方面进行检查。在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关注设备型号、材料品牌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材料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另一方面,在某些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方面,业主方往往想主导这方面的采购,插手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承当的管理工作。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时,应重点关注是否有此类现象。三是对工程签证审计。工程签证是工程索赔的依据,直接影响工程的造价。审计人员应当熟悉EPC总承包合同条款,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对工程签证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果是EPC承包商自身对工程的优化变更,如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改变,无业主指令的前提下,应不予认可。如政府投资“某幼儿园迁建项目”,梅雨季基坑积水抽水台班签证,造价高达十几万元。审计人员依据合同和省造价站相关文件,判断每年梅雨季是可预测事件,并非不可预测暴雨,抽水台班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此抽水台班签证不合理。

5结束语

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涉及范围广、涉及专业多,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各阶段过程,利用审计程序获取充足审计证据,提出合理化建议规避项目风险,完成全过程跟踪审计目标。

作者:朱国平 单位:邵武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