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6 09:43:4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部署,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城市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农村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三)城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专项整治时间:*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昌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蒋云及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黄忠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革、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旦竹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交通局、经济局、安监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林水局、执法局、教育局、建设局、工商局、司法局、文明办、总工会、区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预交办,由区交巡警大队倪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林水局书记刘家兴、区交通局副局长梁贞进、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建斌、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书元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局等单位各抽调一人组成。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重点内容: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宣传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2、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册进农村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队,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宣传。乡镇(街道)要督促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在各乡村、社区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3、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内设置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4、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万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6、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1)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预交办、公安分局、文明办、交通、司法、教育、工青妇等部门配合,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具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2)将新闻媒体制作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专题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宣传普及面。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2、在国道104线和新东线、新霍线和乡村公路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4、协调乡镇(街道)以村和社区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5、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对我区今年列入市级督办的1个“黑点”整治项目(华林路斗门路口)和1个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项目(桂寿公路15公里处),区预交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区有关单位配合。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新闻报道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3、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4、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
(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以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重点内容:
1、主要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杂乱现象和乱鸣喇叭、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地点以辖区重点路口为主,各派出所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每日管理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通整治。
2、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辖区“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3、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要求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4、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5、发动街道、居委会、青年志愿者以及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6、开展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
(五)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出租车营运秩序。重点内容: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出租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喇叭)行为,打击出租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区交通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3、督促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出租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4、定期通报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出租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内容:
1、督促货站、码头、配载场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治超检测站检测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5、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6、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七)开展农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内容:
1、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
2、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摸清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5、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分解下达整治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责任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情况,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通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跟踪落实。
第一组:牵头单位:区安监局,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鼓山镇、岳峰镇、*镇;区交通局。
第二组: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监察局、经济局、农林水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王庄、象园、茶园三个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
第三组: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执法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区农林水局。
2、督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七个专项整治情况。
(2)检查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四)考评阶段(12月上旬至中旬)。由区安办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分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二个方阵,分别制订考评标准(见附件)。
1、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及七个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2)考评结果与各乡镇(街道)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低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专项部署,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地协调配合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
为了使学生了解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避险知识,掌握应对交通事故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从而普及交通知识,认识交通安全标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
二、演练安排:
1、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2、演练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
3、地 点:各班教室及操场
4、演练内容:
演练包括交通知识学习和交通事故疏散两个内容。通过交通安全演练,在学生中开展普及交通知识,认识交通安全标识。注意交通安全。学生按村编排路队,在路队长带领下,认识交通标识,正确通行。
三、演练步骤:
演练活动基本程序:
1、交通知识教育主要内容(30分钟)
主要讲解交通常识、交通标识、交通避险常识、自救互救常识、交通次生灾害常识、应急疏散注意事项等。
2、主要学习方式
各班在班队会上组织学习。
操场上集中学习。
3、应急避险(1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车辆撞机”的口令,全体师生立即就近找到坚固的隐体避险。
3、人员疏散(3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应急避险”的口令,全体师生立即有序快速地到指定疏散集合地点。到指定地点后,全体师生应蹲下继续做护头动作。
4、演练总结(6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演练结束”的口令,各班集合学生,由总指挥总结。总指挥总结后,各班主任将学生有序带回班级进行演练小结。
四、 演练机构
总 指 挥:同志
副总指挥:樊文涛
成 员:王雅妮 陈金虎 各班班主任
五、管理人员职责:
管理人员及老师应做到:
1、明确职责,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每层的楼梯口、疏散路线每个拐弯处等,都要有人负责。
2、各相关人员安排:
王雅妮——负责警报信号
樊文涛——负责巡视
段航航——负责摄影
各正副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操场上的安全
夏敬武——负责教学楼楼梯间的安全
黄 辉——负责疏散路线的安全和疏散学生到指定地点报头蹲下。
3、严肃认真,而不是一种游戏。
4、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
5、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
6、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
六、演练结束校长总结演练情况.
中心小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
交通事故是学校人身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来看,如果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使伤者获救的。编制“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受伤者从危险线上抢救出来。
二、交通事故应急机构:
1、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对学校师生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2)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
(3)遇交通突发事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2、通讯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教职工家属或学生家长。
(2)迅速和医疗机构及学校校医取得联系,并引导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抢救。
(3)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时上报。
3、救护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2、保护现场不遭到破坏,配合交通部门做好高层调查取证等工作。
3、做好老师或学生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三、应急行动。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并自行或向行人求助做好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120医院,并通知家人和报告给学校领导。
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3、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的交学校大队部和校长室处理。
6、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教师、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9〕33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印发晋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08〕9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晋中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晋中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晋中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慌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贯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需求,提高建筑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建筑工程事故能力。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
8、《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10、《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总体情况
近年来,各经济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尤其是在对未来功能定位上将发展成为国际水平的新兴港口城市,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基地和休闲旅游度假区,这势必加速建筑业的迅猛发展,但目前建筑行业面临的问题:一是高资质企业,低素质管理水平;二是各建筑公司之间业务竞争激烈,盲目压价,造成安全设施投入得不到保障;三是施工现场多为露天、野外、高处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四是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不高,以手工劳动和繁重体力劳动为主,且建筑劳务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操作技能不高,安全意识淡薄;五是建筑生产工艺、技术、流程、方法多样性,规律性差,引起作业现场各种变化频繁。以上问题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的主要原因。三年来,本区受监工程共发生13起伤亡事故,其中高处坠落8起,占事故总数61.5%,触电事故3起,占事故总数23.1%,物体打击2起,占事故总数15.4%。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四级及以上事故,以及发生或可能发生其他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党工委的领导下,区建筑工程管理所为责任主体。
2.1.1领导机构
对应区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区建筑工程管理所建立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管理小组,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2.1.2管理小组的具体职责为:
(1)向上级条、线、块,速报事故情况。
(2)落实上级条、线、块领导对事故处理的指示。
(3)现场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故。
(4)协调有关方面参加救援。
(5)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各条、线、块。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1.3办公室具体职责为:
(1)负责落实现场指挥办公场所。
(2)通知事故单位、技术专家组、救援单位、应急联动中心、当地镇政府、有关局行参加现场首次例会。
(3)负责事故的调查、汇报材料。
(4)负责救援车辆的调度和救援机械设备的落实。
(5)负责事故处理的后续工作。
2.1.4救援队伍的组成及任务
临时抢险。由区建管所协调,并由事故单位及事故当地镇(园区、开发区)政府落实抢险设备及人员。
专业抢险。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协调,必要时报请区应急办,协调区联动部门参加,调用设备物资等。
救援人员做到专业对口,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以便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抢险时的现场秩序由当地镇政府、派出所负责维持。
2.2联动机制
区建筑工程事故主要应急联动责任单位有:区应急办、区建设和交通委、区应急联动中心、公安分局、各镇(园区、开发区)政府、区安监局、区卫生局(急救中心)、区消防支队、区民防办等单位。
3预测、预警
3.1事故信息报告
建筑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伤亡、险情等有关情况,报区建设交通委值班室、区安监局、当地镇(园区、开发区)政府、区应急联动中心、工程受监监督站和其他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单位还须按《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以最快方式(四级及其以下事故在24小时内,三级及其以上重大事故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工程受监监督站和其他主管部门。
3.2事故的预防
工程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事先预防和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预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区建管所加强对建筑市场、现场监管,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处理。
(2)建立和健全质量、安全行政保证体制,对由于不符合基建程序特别是未纳入监督程序擅自开工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工地所在地镇(园区、开发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3)针对建设工程事故的特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尤其要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等事故类别的监控,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4)加强对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安全教育情况的抽查,提高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质量,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5)各施工企业针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制定相应的专业施工方案和应急方案,落实救援物资、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习,锻炼队伍,提高处置水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及等级
4.1.1当建筑工程事故继续发展,并有可能发生三级及以上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4.1.2当建筑工程事故对城市正常运行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时,应启动本预案。
4.1.3虽然只可能发生四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事故,但是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处置有困难的,必要时,可启动本应急预案。
注:同一等级中,三项指标中只要满足一项即为该等级事故。
4.1.4启动预案的决定。
区建设和交通委领导及相关人员接到发生或可能发生四级建筑工程一般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同时赶赴事故现场。若事故或危害不具有扩展性,也无须抢救人员、财产的,可不必启动本预案,直接进入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程序。反之,则应立即由区建设交通委决定启动本预案。
4.1.5扩大响应。区建设和交通委接到发生或可能发生三级以上事故报告或当事态超出实际处置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区建设和交通委领导应立即向区应急办汇报并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响应机制。
4.1.6组织应急处置力量。
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通知或通过市应急联动中心通知应急处置相关联动单位、救援队伍及相关技术专家赶赴现场。
各协同配合单位、部门接到事故、求援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派出本行业技术专家组成现场技术专家组,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操作方案,并按照职责分配,保证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人员,配合落实好抢险工作。
4.2常见事故分类及应对
4.2.1常见事故分类及特征
4.2.2常见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4.2.3防御台风一般措施
台风前准备工作:台风季节之前提醒行业做好准备,掌握气象动态,及时要求各建筑工地对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采取应急措施。橙色警报的,建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到岗,起用部分应急抢险队伍。红色警报的,委分管领导到岗,成立应急指挥部,停工和疏散人员指令,起用全部应急抢险队伍,启动市、区两级应急处理网络,接受市级防御台风工作的指导。
台风过程中应对工作:了解掌握台风袭击情况;跟踪台风动向,及时告知行业。
台风善后工作:指导督促复工前安全生产工作;补偿应急抢险队伍;总结防御情况,表彰先进单位与个人。
4.3通讯
4.4指挥和协调
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成立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4.5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根据事故和现场特点,召集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方案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资源的配备、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抢险力量的部署、人员的防护、抢险程序、监测、现场恢复条件等建议,在存在多套方案的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选定最佳方案,并保证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由公安消防队、专业抢险队、有关建筑施工企业组织的工程抢险队等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按照相应的抢险方案,尽快营救被困和受伤人员,同时各参与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装备,明确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救援程序。
区卫生局、区医疗救治中心应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实施人道主义的救援,对伤员进行应急处置、急救和救护,必要时设置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医院进行救治。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公安分局根据需要,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有序地疏散事故区域人员和围观群众,防止意外伤害,对需要取得证据的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等。
公安分局负责对危害区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对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和安排,防止交通拥堵,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的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能及时赶往现场;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4.8事故现场的监测和评估
由相关监测部门负责,如:环保监测站、工程监测机构、大型机械检测中心等,对事故发生的危害区域及危害性质利用其特有的仪器、设备进行监测,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场技术专家组的应急处置行动和抢险方案的制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4.9应急结束
4.9.1根据现场的监测结果以及现场技术专家组的论证结论,认为事态得到控制,影响得到消除的,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宣布预案终止应急处置。
4.9.2应急处置配合协助单位陆续进行撤离和清理工作的交接,如有必要,可安排监测单位连续进行监测,直至恢复正常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善后工作。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必须做好善后工作,善后工作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镇(园区、开发区)政府、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配合,区安监局、区建交委负责监督。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事故,要接受区政府指挥和市建设和交通委的指导。
5.1.2落实抢险费用。安排副总指挥组织测算抢险的直接费用,报送事故调查组,计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由后者责成事故责任单位支付。
5.2社会救助
5.2.1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5.2.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3保险
建筑工程事故突发后,有关保险公司应及时定损理赔。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因定损理赔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5.4调查和总结
5.4.1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规实施。四级事故的调查由区建交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组成员由区建交委、区建管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区安监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必要时,调查组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开展技术鉴定、事故原因分析和财产损失评估工作。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事故调查由市建设和交通委、区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
5.4.2事故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处置结束,进入恢复阶段的同时,进驻事故现场,及时收集和保存有关现场的实物物证和事故的事实材料,做好有关事故人证材料如笔录等的收集。
事故调查小组还应对有关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理日志等事实凭证进行审验,核查其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记录,必要时再作深入调查和论证。
6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建筑工程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6.1职责分工
6.2信息保障
1、区建管所协助区建设和交通委应急办负责事故信息管理。
2、区建设和交通委值班室接报四级事故后,立即报区建设和交通委领导、区政府值班室,并通知区建管所和委有关部门;区建设和交通委值班室接报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事故后即报区应急中心及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时报市建交委值班室。
3、区建设和交通委值班室从区应急办获悉事故信息的,应即报区建设和交通委领导,同时通知区建管所。
4、区建管所接报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区建设和交通委、市安质监总站,较大事故还应同时报区应急办、市建设和交通委。
5、加强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口头报告做到接报后半小时之内上报,书面报告做到接报后两小时内上报。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共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会议、讲座等)、多种媒体(文件、报刊等),加强对公众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其社会应急意识,如应急救援政策、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等基本常识。
7.2培训
应急指挥各级领导,日常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应适时参加相应知识培训
7.3演习
区建设和交通委应定期组织较大规模建筑工程,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通过演练不断总结、评价,提高演练工作质量。
8监督检查与奖惩
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相应职能部门落实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准备情况,并制定相应奖惩方案。区建设和交通委监察科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附则
9.1预案管理
9.1.1本预案由区建设和交通委负责编制,经区应急办审查通过后,报区应急委备案。
9.1.2预案的修订
区建设和交通委应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如针对预案管理的相应法律法规有重大修改的,平时演练活动和应急处置行动发现预案有重大缺陷的,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在应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或应急预案的应急救援体系采取合理应对措施的,应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
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通常会存在多种潜在的事故类型,例如:地震、水灾、火灾、危险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泄漏、恐怖袭击、大范围长时间停电等。另外,城市中的各类大型活动也会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因此,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体系时,必须进行合理策划。既要做到重点突出,准确反映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重大事故风险,又要合理地组织各类预案,避免各类预案间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使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局部化,尽可能地消除、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交通。
1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主要应急机制
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可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反应和应急恢复4个阶段。应急机制与这些应急活动密切相关。应急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等4个基本机制组成。
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应急指挥一般可分为集中指挥与现场指挥或场外指挥与场内指挥几种形式,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不同,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分级响应的机制。扩大或提高应急响应级别的主要依据是:①事故灾难的危险程度;②事故灾难的影响范围;③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而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是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最薄弱、最难以控制的环节。
2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已开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表明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及风险意识的增强。但是,从目前几大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的企业级应急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的事故应急预案只是几页文件。其中,仅有对应急救援的有关组织机构与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而应急预案中其他所应包括的核心内容未能给予足够的反映,难以满足目前应急救援工作现状的要求。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缺乏强有力的应急指挥系统。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难以积极稳妥地组织各方力量协调配合,统一高效地开展救援行动,使必要的资源共享和信息整合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
(2)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涉及受害人群多,行政管理部门多。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将无法有效扼制事态的发展。
(3) 没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后果分析和风险评价,应急预案的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应急能力的实际,对一些关键信息,如潜在的重大危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差。从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各运营公司的预案均未包括此类内容。
(4) 尽管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救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了应急救援预案不等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即使一个非常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在之后就束之高阁,没有进行有效的落实和贯彻,不进行预案的宣传,不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那么一旦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预案能否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就还是个未知数。
目前各运营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还缺乏有效的实施、维护和更新。
3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 事故预防。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正常条件发生偏差而引起的,如果能事先确定出来某些特定条件及其潜在后果,就可利用相应手段减少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对外界的影响,预防事故要比发生事故后再纠正容易得多。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新线设计及旧线改造中,必须设计必要的安全装置和设施,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的安全程度。另外,事故预防工作也不可忽视操作规程、应急规程和管理策略的建立及其定期的培训和维护。
(2) 应急救援预案准备。主要包括:发现预测任何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类型及其影响程度;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反应行动,以提高准备程度;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做到准备充分和通讯通畅,从而保证决策和反应过程有条不稳;保证人员进行培训和演习,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和重新评价其有效性。
(3)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成。应急救援系统从功能上讲,可由应急指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中心、支持保障 中心、媒体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等5个运作中心组成。要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应急事故,需要应急救援系统中各个中心的协调努力,其运作程序可用图1表示。
(4) 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应急资源的有效性、组织和利用;事故的评估程序;指挥、协调和反应的组织结构;通报和通讯联络的程序;应急反应行动(包括事故控制、防护行动和救援行动);培训和演习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
(5) 应急培训与演习。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测试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程度;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队员的熟练性;测试现有应急装置和设备供应的充分性;确定训练的类型和频率;提高与现场外应急部门的协调能力;通过训练来识别和改正应急救援预案缺陷。
(6) 应急救援行动。一个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应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时及时调动并合理利用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设备资源)投入救援行动事故现场,针对事故灾害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应急对策和行动方案,从而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行动,使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并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故。
(7) 系统恢复与善后。当应急阶段结束后,从紧急情况恢复到正常状态需要的时间、人员、资金和正确的指挥,这时对恢复能力和预先估计将变得十分重要,通常情况下,重要的恢复活动包括事故现场清理、恢复期间的管理、事故调查、现场的警戒与安全、安全和应急系统的恢复、人员的救助、法律问题的解决、损失状况的评估、保险与索赔、相关数据收集、公共关系等。
4救援预案的基本结构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是多种多样的,但应急资源是需要共享的,如何针对多种事故类型进行应急预案的系统规划,保证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一致,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文件体系,避免预案之间的矛盾和交叉。这些问题在应急预案编制之初就应予以统筹考虑,否则将给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及响应程序等带来不必要的内容重复,引起矛盾和混乱,对应急预案的维护和职责明确等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灾害大致可分为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人为突发事件等3类。针对每一类灾害的具体措施可能千差万别,但其导致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却是大同小异的。这就意味着可以通过制订出一个基本应急模式,由一个综合的标准化应急体系有效地应对不同类型危险所造成的共性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救援体系的总目标是控制事态发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运营。这3个总目标也可以用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来表示。我们可以针对不同事故的特点,如爆发速度、持续时间、范围和强度等,制定具有针对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为了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和层次清晰,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专业性的结合,宜采用分层次的综合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救援体系的建设,从保证预案文件体系的层次清晰和开放性角度考虑,以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最为合适,其结构见图2。
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由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内容在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如采用基于应急任务或功能的“1+4”预案编制基本结构。即,应急预案=基本预案+ (应急功能附件+特殊风险预案+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 )。
(1) 基本预案。是该项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习和管理等规定。
(2) 应急功能附件。是对在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系列基本应急行动和任务而编写的计划,如指挥、控制、警报、通讯、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等,并应明确每一应急功能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
(3) 特殊风险预案。是在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安全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事故,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并为该类专项预案的制定提出特殊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4) 标准操作程序。用来规定在应急预案中没有给出的每一任务的实施细节,各个应急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组织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需的详细指导,标准化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一致。
(5) 支持附件,应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有关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相关附图表,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登记表、重大事故影响范围预测分析、应急机构及人员通讯联络方式、消防设施分布、疏散线路图、媒体联络方式、相关医疗单位分布图、交通管制范围图等。
参考文献
一、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
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作为基层大队的一名交通警察,作为公安窗口单位的一员,每天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宗旨观念和****意识,不断开阔视野,着重要认清工作中发展的方向与思路,认真解决好“权为谁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勇于深入到一线,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听一听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怎样才能使人民群众满意,加强警民之情,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不断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植执法为民观念于脑,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本职作用,开拓工作中的新局面,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要强化学习,深刻领会上级的各项指示及精神,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问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才能适应于基层工作,才能适应于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二、分工细致,职责明确,以三基工程建设为指导,强化事故处理工作
按照大队的分工,我分管事故处理工作,分管以来,我摆正自身位置,积极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一同尽心尽职,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承担责任,能案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队和大队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配合好大队领导开展大队的其他事务工作。
(一)围绕公安机关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三基工程建设,立足本职,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事故处理水平。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对典型案例组织民警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摆,总结经验,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在全体民警中
积极开展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法服务水平。
(二)完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一是组织制定事故接警、出警、勘查、取证等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交通事故的具体程序和步骤。二是完善交通事故认定审核制度。对交通死亡事故的责任认定,要通过事故办案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集体讨论,经大队法制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原则。三是完善事故公开处理制度。向当事人公开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据材料、当事人责任认定依据等。四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制度。对调查取证疏漏、处理程序违法、事故认定错误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民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是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办案民警存在违纪、违规和不负责任、不作为等问题,导致事故处理错案的,将严肃追究办案民警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并落实制度,加强监督与考核。一是坚持在队伍基础建设上把建章立制与对民警队伍经常性的管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办案上把执法如山与关怀似水紧密结合起来,在日常考核中把民警的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紧密结合起来的做法,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指导实践,使群众对民警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上访、投诉案件明显减少。二是加强对民警落实制度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使民警在办案中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办案、公平办案、悉心关怀,及时化解事故处理中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三是加强考核。采取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对民警的办案质量、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错案和责任信访追究制度,不断提高事故处理水平。(四)建立完善交通事故预防预警提供依据。采取逐月分析通报、季度总结、定性定量、典型剖析等多种方法,充分发挥事故处理岗位的预警职能,深入研究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向上级和大队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