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新规定范例6篇

计划生育新规定

计划生育新规定范文1

一、计生资源状况:

**县辖1个镇、11个乡(8个农业乡、3个牧业乡)、1个良种场、2个国营牧场、2个农业综合开发区,县境内驻有*师*支队。全县现有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1个,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2个,一般乡计划生育服务站5个;全县从事计划生育的专(兼)职人员118名,其中:县计生办8人,乡计生助理员81人,县计生指导站14人,乡级技术服务人员15人,基本保证了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4人,一般乡服务站2-3人。

截止2005年9月30日,全县总人口为62583人,其中:汉族总人口为18737人,少数民族总人口为4384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45‰,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率为100%,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广大育龄人群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需求为目标,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健康、可持续协调发展,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民的事业。

二、达到目标:

按照“四优一满意”:即“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要求,2005年到2010年,使县计生指导站服务能力达到国家计生委确定的县(市)级服务机构技术装备标准的甲等,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达到乡级技术服务装备的甲等,一般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乡级技术服务装备的乙等,在全县形成“以县指导站为龙头、乡中心服务站为骨干、乡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格局,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群众生殖健康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争创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造条件。

三、规划思路及设想:

(一)房屋面积:根据**县“十一五”总体规划,“十一五”时期**县境内将迁进2个团场,按照**县人口机械增长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测算,到2010年**县总人口预计达到8.6万人,随着人口不断增长,育龄群众逐渐增加,我县现有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无法适应各族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要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我县的县乡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1、县计生指导站:现有建筑面积1267平方米,通过改扩建达到国家规定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A级,即1740平方米。

2、乡中心服务站:**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252平方米,通过扩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乡级中心服务机构的A级,即800平方米;**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178.87平方米,通过扩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乡级中心服务机构的A级,即800平方米。

3、一般乡服务站:**乡计生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152.22平方米,通过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乡服务机构的B级,即383平方米;**乡计生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154.28平方米,通过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乡服务机构的B级,即383平方米;**乡、**乡、**三乡的计生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均为30平方米,通过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乡服务机构的B级,即383平方米。

到“十一五”末,通过全面建设,我县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达到了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员培训”等一体的功能需要。

(二)资金情况:通过预算,到2010年,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服务机构标准,我县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共计需要资金629.95万元,为了将此项工作做成民心工程,我县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自筹188.97万元,剩余的440.98万元恳请上级部门补助支持(具体见附表)。

(三)建设年度:为了使我县县乡服务站建设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并交付使用,经过统筹规划,县计生指导站定于2006年改扩建竣工;**乡、**乡两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分别定于2008年和2009年扩建竣工;**乡、**乡两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定于2007年新建竣工;**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定于2008年新建竣工;**乡、**乡两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定于2010年新建竣工。

四、组织和实施:

1、积极争取上级计生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将其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抓出成效,改善服务环境。

计划生育新规定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把新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规划,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搞好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宣传教育,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新时期我县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总和生育率继续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到2010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下,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5.5‰以下;到2020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5‰以下;实现农村人口的合理流动;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普及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新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积极稳妥开展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少生快富”工程;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我县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展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即实现人口零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未来二十年是我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坚持以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方针,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农村的具有凤县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依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坚持现行生育政策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在全县农村继续大力推行和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制止违法婚姻和违反政策的生育,稳定符合政策生育率;在坚决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村新生人口素质的提高,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育龄群众的婚育行为,使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流产等行为,杜绝溺弃女婴的现象。

(二)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工作,深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

坚持宣传教育的首要地位,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初步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到2010年,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的育龄夫妇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包括一种紧急避孕方法)的使用、安全性及特点,了解优生优育知识,95%以上的育龄人群了解安全等知识;到2020年,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育龄夫妇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包括一种紧急避孕方法)的使用、安全性及特点,了解优生优育知识,98%以上的育龄人群了解安全等知识。100%育龄人群知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场所;建好用好“关爱女孩”活动公益基金,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全县千人以上村到2010年全部实现人口学校电化教学,充分发挥村级人口学校的作用,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对育龄群众的优质服务

继续加强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各村级服务室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生殖保健服务,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为群众提供优质技术与咨询,逐步扩大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范围。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进一步完善和推行二孩生育全程跟踪服务和定点生育制度。健全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网络,积极推进避孕药具管理改革。重点加强农村特别是双石铺、凤州地区药具供应网络建设,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四)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反馈和传递,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加强村级统计队伍建设。改进基层统计帐表卡册管理,加强对出生缺陷、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发挥统计的监测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聘任上岗制度,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符合本地农村实际的工作规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把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落实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坚持“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干部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政绩、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

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十一五”期间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继续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社会赞助、捐助等方式,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基金。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经费投入方式,实行基本投入和项目投入相结合,对那些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有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先进行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经济处罚行为,管好用好各项计划生育经费,充分发挥资金效应。要把资金投向的重点放到乡村两级,保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建立社会激励和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注重利益机制在家庭层次上的引导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大力推行“三结合”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2006年开始,全县要建立起1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2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6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到2010年,全县要建立起2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3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1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到2020年,全县要建立起3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6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2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进行奖励扶助,实行“少生快富”工程,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控制人口的能力

新时期全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基层特别是村级控制人口的能力。要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统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把“村为主”战略真正落到实处。要以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不断巩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提高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把计划生育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考评办法

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考评办法,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把群众满意程度列入重要标准,达到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客观公正和切实有效。新时期,县计生局每年将对5-6个乡、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研究倾向性的问题,全面、准确把握工作状况。要继续对各乡镇实行分线考核。对计划生育政绩突出的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乡村两级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建设,把它们建设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报酬,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基本稳定。要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有一名懂医学、会管理的业务站长,乡镇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具有医学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做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过硬、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

计划生育新规定范文3

为全面提高全省村级协会的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协会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2009年4月17日,河南省计生协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辉县市召开。现场会上,新乡市、辉县市、洛阳市洛龙区、漯河市舞阳县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此次现场会的召开,对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用规范抓村级从村级抓规范

促进村级计生协会科学和谐健康发展

新乡市计划生育协会

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部,辖12个县(市、区)、6个省级开发区,156个乡(镇、办事处),3574个行政村,总人口557万。全市各级计生协会4774个,协会会员58.3万人。近年来,新乡市计生协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局,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夯实协会工作基础,促进了村级计生协会科学、和谐、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为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人口计生工作重心在基层。村级计生协会是计生协会的基础,是协助政府组织动员群众开展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等服务活动的骨干力量,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生力量。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协会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市政府把计生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坚持与计划生育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二是认真落实省计生协会工作要求。《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新乡市依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了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杨素民任组长的新乡市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新乡市计划生育协会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安排部署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召开了高规格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动员大会。

二、强化措施,指导到位,确保村级规范化建设落在实处

(一)调查摸底,澄清底数。2007年11月1日至10日,新乡市根据《规范》要求,对村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在抽查的1475个村级计生协会中,发现有265个村无办公用房,有442个村办公条件非常简陋,有118个村级协会会员无活动场所。其中,档案资料不规范,发挥作用较差的村级协会487个,占33%。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实行市计生协指导小组领导划片包县、责任到人、指导到村的办法,加强对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按照中国计生协关于基层协会建设的14条标准和省《规范》要求,我们制定了例会、教育培训、调研、汇报、通报、项目管理、综合评估、动态管理、评比表彰等9项指导性制度,基本形成了“省规范、市指导、县评估、乡负责、村落实”的村级规范化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明确责任。2008年以来,市计生协举办县、乡级秘书长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180人,指导县(市、区)举办村级秘书长培训班6期,参训人员达1500多人。

(四)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新乡市计生协按照省计生协《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规范》的要求,指导各级开展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

(五)加大投入,保障有力。2008年度全市各级筹集资金1700多万元用于村级规范化建设:争取各级部门扶持建设村计生协会员活动室142个,对258个村的原有计生协会员活动室进行了维修。

三、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推动村级协会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两头促中间。一是在各县(市、区)一类乡(镇、办事处)中选取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村级协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二是结合各地实际,对作用发挥不好的村级协会拿出整改意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三是规范中间村,加强指导,促进工作巩固提高。目前,新乡市83%的村级协会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抓督查促落实。为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实行市级协会领导包县,县级协会领导包乡,乡级协会领导包村的分级负责制,帮助协调解决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口计生委把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评内容,市计生协加强日常指导和督导,在县级评估的基础上年终组织抽查,有效推动了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抓规范促提高。通过抓阵地规范,抓组织规范,抓制度规范,确保了村级协会有址议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保证了村级协会工作正常化和会员活动经常化,使全市村级计生协工作发生了“四个转变”:会员活动少向活动多转变,村级协会由不注重参与政务向积极参与转变,村级管理由原来“干部说了算”向村民自己当家做主转变,有效地推进了村级政务公开,改善了干群关系,助推了社会和谐。

坚持“五个抓好”

促进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辉县市计划生育协会

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生力军的辉县市计生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不同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入手,全面提升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水平,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高度重视,增强抓好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

坚持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双轮驱动”,共同发展。一是加强领导。《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委组织部长、计生协名誉会长为组长,民政、计生、教育、组织、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辉县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筹规划。将村级规范化建设纳入计生协会“十一五”规划,明确到2010年末,全市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全部实现规范化。三是加强投入。坚持将计划生育协会经费与计划生育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计划生育协会健康发展。

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有序开展

2007年,在全市开始了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为了避免低层次、重复性建设和一哄而上现象,确立了“分类指导、因村而宜、梯次推进、逐步实施”的指导思想。一是明确任务。将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分成高标准、规范化、合格三个档次,并制定了各个档次的具体标准。基础工作扎实、经济基础较好的村要率先成为计划生育协会高标准村;基础工作、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先创建协会规范化建设合格村,然后加强指导和培养,逐步提高。二是搞好规划。辉县市明确要求,到2009年底,协会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村要达到45%、规范化村达到45%、合格村达到10%;以后高标准村每年再提高15%。三是抓好试点。我们按照高标准、规范化、合格三种类型的标准,在全市确定了6个试点,抽调业务骨干,从软件到硬件进行全面规范。到目前为止,全市建立村级计生协会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村215个,规范化村241个,合格村76个。

三、强化措施,全面提高村级协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抓好制度建设。在认真落实省计生协村级规范化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辉县市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会议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工作汇报制度、民主参与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评比表彰制度、评估认定制度等8项制度,使村级规范化建设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抓好组织建设。我们坚持抓好村级协会组织建设不放松,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协会会长、副会长、协会理事、协会秘书长、会员小组长、协会会员的条件、数量、职责、产生办法、任期及换届规定。在去年的村委换届中,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的通知》,及时进行了村协会换届选举,选出了新的协会组织成员。同时要求,在吸收“五老”加入协会组织的同时,要把致富路上的带头人、兴办产业的开路人、专业特长的技术人、见多识广的文化人、关心公益事业的热心人吸收到协会中来,优化会员结构,提高协会服务群众能力,增强协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是坚持抓好教育培训。为切实提高村级计生协会队伍的素质,我们坚持每两年对各村的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轮训一遍,每年对计生协会秘书长轮训一遍。

四是坚持抓好评估认定。抓好评估认定是促进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以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为组长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评估认定办法》,从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协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生育关怀行动、档案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工作评估。坚持每年进行4次调研,半年进行一次抽查评估,年底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高标准、规范化要求重新挂牌,实现了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提质提速。

五是坚持抓好阵地建设。坚持把计划生育协会阵地建设与计划生育村室建设同规划、同检查、同落实,实现“三落实三达到”,即:落实办公用房,达到面积要求;落实办公设施,达到数量要求;落实规范标准,达到质量要求。同时,我们还规定,协会阵地建设达不到规范化标准的不得评为计划生育标兵村。目前,全市各村计生协会全部建立了专用的办公场所,实现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

理清思路 明确责任 创新规范

扎实推进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

洛阳市洛龙区计划生育协会

洛龙区位于洛阳新区,现辖4镇2乡2个办事处,118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0余万。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新需要,我们根据国家、省计划生育协会对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要求,本着“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创新村级计划生育协会机制,拓展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职能”的原则,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创新规范,以“五化”活动(协会组织网络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协会干部专业化、制度建设科学化、协会活动经常化)为载体,推动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促进了协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一、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推动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稳步开展

村级计生协会有着“植根基层,联系广泛,进村入户”的组织优势,是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开展的主体和生力军,建设好村级协会并保证发挥作用,对协会工作意义重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组织、人事、计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稳步实施。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认真开展,按时圆满完成任务的乡镇,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给予加分,并给予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一定奖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给予扣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推动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在全区稳步开展。

二、创新规范,认真实施,夯实村级协会工作基础

(一)规范村级协会组织,实现协会组织网络化。2006年以来,全区根据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对全区118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进行了换届。新建了7个(专业市场)流动人口协会、3个企业协会组织,吸收进来528名村干部、1000余家商户进入协会。区计生委和计生协共同投入60余万元,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计生协会配备了计算机,接上了宽带网络,实现了协会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全覆盖。

(二)规范村级协会队伍,实现协会干部专业化。一是严把会员入会关。充分体现入会的严肃性,增强会员的荣誉感,保证会员队伍的基本素质。二是严把领导班子组建关。把一批村干部和流动人口代表、商户代表、致富能手代表选为协会会长(副会长),保证了协会领导班子的高素质。

(三)把好会员培训学习关。全区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统一制定了培训制度和计划,对培训次数、培训对象、培训任务作了明确规定。

(四)规范村级协会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科学化。建立健全了村(居)协会工作运行机制,为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立足实际,科学发展,提高村级协会综合服务能力

自开展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区流动人口协会由1个发展到了8个,会员联系户由18万户发展到21万户,其中流动人口商户联系户由600户发展到1024户。计划生育协会宣传队从24支发展到43支,“三秋三夏”服务队从62个发展到91个,“生育关怀”结对帮扶对子从2000个发展到5000个,同时建立“生育关怀”帮扶基地15个,按照“一乡一村一品”的思路,使3000多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摆脱了贫困。全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初步实现了“建在村(居)上,活动落实在组上,体现在群众身上”的工作目标。

加强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

力促基层计生协工作实现新跨越

舞阳县计划生育协会

近年来,舞阳县计生协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规范村级协会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为根本,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开创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新局面。

一、多项措施并举,强化基层计生协工作

(一)县直各部门齐动员,共建基层协会。2005年以来,实行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与村级协会结对共建制度,主要是帮助基层协会建设队伍,落实制度,规范会员之家建设,开展宣传和生育关怀活动。

(二)调整更新基层协会队伍。为充实村级队伍,我们重点从外出返乡青年、乡土拔尖人才中发现苗子,吸收到协会中来。一年来,全县计生协共选拔会员823人,有效改善了会员队伍结构。为提高协会会员综合素质,我们整合教育、农业、科技、扶贫等单位的资源,建立星源技能培训基地等7个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先后培训协会会员2340人次,造就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工作的各类实用人才。

(三)规范会员之家建设。我县把村级计生协活动阵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高标准完善了100个村级协会活动示范阵地,实现了硬件达标、软件规范。同时,扎实开展“送图书、送科技、送器材、送资金”等“四送”活动。

(四)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2006年以来,我县各级协会制定完善基层协会工作制度、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评比表彰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规范村协会工作机制。为保证这些制度得到落实,县计生协首先做好表率,带头坚持按制度按程序进行工作。

(五)扎实有效开展服务活动。为扩大协会影响,我们在基层协会扎实开展以生育关怀行动为主的服务活动。各乡镇成立了同乡联谊会,启动了生育关怀公益金。在全面摸清“五关怀”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实施结对帮扶救助,设置帮扶目标,被帮扶对象定期为帮扶方反馈帮扶效果,并建立健全了跟踪服务档案。

二、强化三项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基层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实施意见,有力保证了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扎实开展。

(二)构建多方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我县建立了财政划拨、社会抚养费补贴、部门支持的协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开展活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了足够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去年以来,县、乡财政拨出专项资金106万元,为基层协会建设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构建与计生目标一体化的考评激励机制。我们把强化基层协会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人口计生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计生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注重考核会员、群众对协会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增强了考评的科学性。我们还建立基层协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每月对各项重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一次督查通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计划生育新规定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服务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以下简称县乡服务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迫切需要

1、县乡服务站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技术保证。县乡服务站承担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是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主要力量,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可动摇的基石。

2、县乡服务站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阵地。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在新的历史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任务更艰巨。县乡服务站是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主要阵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切实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广大育龄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的顺利完成。

3、县乡服务站是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的基本保障。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之一,也是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技术服务质量是服务站的生命。在加强服务站基础设施、装备、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提高服务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保证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权益。

二、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加强县级服务站,因地制宜建好中心乡(镇)服务站,稳定乡(镇)服务站,用好流动服务车;坚持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为一体,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

5、县级服务站的基本职责。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服务站承担辖区内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及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的其它生殖保健项目等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职责。承担对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咨询、药具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服务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尤其是对交通不便、服务条件薄弱的地方,要加强巡回服务和指导。

6、乡级服务站的基本职责。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乡级服务站承担辖区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及宣传教育、随访、药具发放及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等项职责,经审批符合条件的乡级服务站可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接受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并指导和培训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服务。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加强装备,配强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在承担本乡镇计划生育任务的同时,还应承担对邻近乡(镇)服务站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方便群众,提高服务水平。

7、县乡服务站要突出计划生育特色,坚持巡回服务,深入到村及农户,送服务上门。县级服务站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加强对乡(镇)服务站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充分体现基层服务网络健全的整体功能和优势。

8、县乡服务站要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根据群众需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的县乡服务站,要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确保计划生育基本任务的完成。

9、对边远贫困、交通不便的山区,由卫生院承担计划生育任务的,要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过程中,统筹安排,优势互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全面加强县乡服务站的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

10、加强县乡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服务站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合理规范服务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改善县乡服务站的工作用房,保证完成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

11、加强县乡服务站的服务环境建设。县乡服务站的内部布局既要符合医学标准规范,又要体现计划生育和人文关怀特色,方便育龄群众,满足个性化需求,为育龄群众营造温馨、舒适、科学、安全的咨询和服务环境,把服务站办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育龄群众之家。

12、提高县乡服务站的装备水平。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统筹规划,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装备与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医疗设备、检验设备和急救设备等。充分利用先进的临床医疗设备,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13、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分级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疏通继续医学教育、职称晋升与医师等执业注册的渠道,建立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评审、职称晋升的有效机制,做好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工作。要在基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和知识更新,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

14、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要制定宣传规范,配备更新宣传设备,提高宣传咨询的能力和水平。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和咨询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要办好本级人口学校,并指导村级人口学校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15、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县级服务站负责本辖区的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并对乡级服务站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要有专门管理部门,并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有适宜的库房,有药具管理制度,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确保育龄群众安全有效地使用避孕药具。乡级服务站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技术人员要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有适宜的避孕药具储存柜箱,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对村避孕药具发放员进行培训。

16、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要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优质服务县(市)和优质服务站考核内容。县级服务站要逐步配备计算机和数字化技术服务设备,构建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各地要积极开发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连、资源共享。要加强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和群众需求信息的数据库和采集、汇总、上报、分析、使用制度,提高县乡服务站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县乡服务站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17、加强县乡服务站的质量管理。县乡服务站要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操作常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建立全面的标准化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将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安全,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范查环查孕查病的管理,建立相应档案资料。严禁未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等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18、切实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及设备的管理,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9、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乡服务站的监督和业务指导。要强化县乡服务站的机构、从业人员、计划生育技术应用、避孕药具等方面的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对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的审批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校验工作;认真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考核发证,并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

20、组织和协调省、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对县乡服务站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县乡服务站的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21、加强县乡服务站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和拓展项目的收费要严格执行当地价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收费,不得变相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2、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根据国际国内技术服务质量标准,组织制定相应的技术服务质量监督标准及规范,积极组织对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师资的短期培训。在全国开展先进服务站创建活动,并作为申报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必备条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为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服务站制定统一标识。

五、不断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23、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服务站改革。深化县乡服务站人事制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要建立、完善法人代表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实行科学管理、事务公开、民主监督。要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公开考试和考核制度,面向社会招聘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挂钩、能进能出,逐步建立一支以医学专业为主、会服务、能服务,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服务队伍。要加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技术队伍素质。

24、合理配置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县乡服务站的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总人口数量以及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20人,其中,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在80%以上。要有专职B超及检验、药学等医技人员,并应积极引进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4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占3/4以上,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B超及检验、药学人员要持证上岗。

25、县乡服务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丰富科普知识内容,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相结合,提高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行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把县乡服务站建设成为人员精干、设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群众信得过的计划生育服务阵地。

六、切实加强对县乡服务站建设的领导

26、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将县乡服务站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大众保健相互配合的社会保健网络,为推行计划生育,增进群众健康发挥更大作用。

27、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提高党委、政府对县乡服务站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强对服务站建设的领导,不得合并或撤销县乡服务站,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让、出租、承包或变相承包县乡服务站及其科室。

28、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配备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分管主任,县乡服务站站长必须由有医学学历、具有较强业务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

计划生育新规定范文5

(二)抓执法求实效,开创了计生工作新局面。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坚持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自觉性,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0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社会抚养费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违法生育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依法约束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以强化村级计生管理服务为突破口,大胆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后进村的转化力度,巩固了村民自治成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计生工作的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抓服务求创新,促进了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该同志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优质服务无止境,高标准定位,高水平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优质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市、乡、村“三级联创”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建起了电子政务和数字化服务“两个平台”,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六级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基层设施建设,先后投资500多万元,进行服务站室改造和设备更新,增强服务能力;狠抓优生优育咨询、优生监测和生殖保健系列化服务,全面推行知情选择,广泛开展了“问计于民”活动;初步建起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制定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和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制度、免费为农村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开展扶贫救困活动等,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和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四)抓班子强队伍,机关整体战斗力不断增强。一是健全制度。该同志认真分析机关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学习、管理、出勤、财务等多项管理制度,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从“勤、廉、严、实”入手,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讲求**。工作中,坚持党的**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在他的带领下,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三是廉洁自律。作为部门主要负责

人,该同志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以党纪国法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带头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时时处处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总的看,*同志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在现任工作岗位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恪尽职守,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贡献。当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建议该同志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计划生育新规定范文6

同志们: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主任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首先向大家报告近几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几点要求,供大家研究和讨论。

一、流动人口的特点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

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表现,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剩余劳动力的重新配置,缓解流入地经济发展与劳动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也为流出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近年来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作为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特殊的人口现象,我国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流动人口总量庞大,并呈增长趋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口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正在形成流动人口的高峰。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达亿其中,省内流动的有万,占,跨省流动万人,占。到××年,流动人口大约为亿,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

第二流动人口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镇。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总人数为亿,剩余劳动力亿,其中有.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但农村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现象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存在。

第三流动人口的主体是育龄青壮年。

在流动人口中,-岁的大约占同年龄组的%,岁以下的大约占%。在跨省流动人口中,-岁的达万,占全部跨省流动人口的。〖〗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处在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他们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有巨大的需求,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和服务的重点目标人群。

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与城里人相比,他们的教育水平、劳动技能、生活条件、保健意识、维权意识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流动人口也是疾病,特别是诸如性病和艾滋病之类的传染性疾病感染和传播的重点人群。近年来的调查结果显示,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婚前检查、妇女病普查率均低于户籍人口,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则高于户籍人口。因此,如何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成为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五,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亟待加强。

人口的流动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目前,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违法生育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约占各地计划外生育总量的,反映出对流动的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的管理上不到位,在生殖健康的服务上不到位。此外,由于管理上的疏漏和规章上的缺陷,导致流动人口比较容易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已成为直接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年代初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我国流动人口逐年增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今后相,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流动人口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就必然会对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也对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出了现实的挑战。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别是对提高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持续升高,确保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深远影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局,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早在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生委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年,经修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再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新的《办法》按照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年,又出台了《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于××年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部长令,又与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这些管理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对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一,确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近些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是正确的。在此原则指导下,许多流入地积极采取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常性工作范围;一些流出地则从源头抓起,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解除后顾之忧。各地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多数流出、流入人口大省都相互签订了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协议书,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年月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理进一步明确强调,要“加快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和调控目标的落实”。

第二,各级党政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逐步提高。

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带来的新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年“关于做好××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年国办《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下发后,各级党政领导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了本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为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第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多数省(区、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作了专章或专条规定。各地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依据、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为核心,制定了一系列与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相配套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依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较多,仅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自身的力量无法做到管理到位、群众满意,必须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协同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群防群治组织,构建了流动人口合署办公平台,共同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第五,构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

多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时效性、准确性差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问题。由此造成了流入地与流出地管理责任不清,信息不通,交流不便,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到位。××年“非典”期间,国家人口计生委利用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优势,依托延伸到村、组的计划生育组织体系,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暨抗非典网络系统”,为国家部署抗击“非典”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非典”疫情结束后,国家人口计生委抓住难得的机遇,整合资源,从实际需求出发,借助已经搭建的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建立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于××年月日开始运行,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提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进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推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全国“一盘棋”局面的形成,为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第六,各地人口计生部门积极探索,创造了一大批值得推广的好经验。

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特别是××年底,部长令和部委文件下发后,各地本着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想,不断更新管理与服务理念,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总体规划中,以新的思路谋求事业的发展,以新的突破推动工作机制的创新,创造出了许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经验。

从流入地的工作看,主要是:

浙江省抓住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建立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摸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推行省内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结算制度;宁波市通过政府牵头协调,部门配合,创新机制,资源共享,提出了“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引导群众参与,探索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路子;福建省泉州市计生协会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为重点,主动配合和协助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辽宁省大连市建立起了城市封闭住宅区计划生育“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户参与”综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广东省按照“五个有利于”的原则,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山东省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城市社区总体建设之中,强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青岛市和厦门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南京市坚持“五个融入”,立足基层社区建立起管理、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深圳市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平对待、宏观管理、微观服务、推动自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运行机制,等等。

从流出地的工作看,主要是:

河南省近年来从“五个强化”入手,多策并举抓源头,依法维权上水平;重庆市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职责,赋予人口计生部门综合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湖南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提高了管理效率,节省了行政成本,有效解决了流动人口信息不畅、不灵、不准的“瓶颈”问题;湖北省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为重点,清理清查各种乱收费现象,努力为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生育提供服务,受到进城务工育龄群众的欢迎;安徽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做好务工人员外出前、流动中、返乡后的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其他地方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摸索出了不少好办法,创造了不少好经验。虽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然而随着人口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城市人口人户分离增多,使过去依托户籍制度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下降。而且,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新问题。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主要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五个不到位”: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现有体制和环境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有些流入地对流动人口存在戒备和防范的心理,遇事推诿,不够尽职;而有些流出地则想尽办法,防止外出育龄群众计划外超生,轻视服务,不够尽责。受这些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影响的结果必然是重管理、轻服务。

二是政策不到位。在一些流入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流动人口没有依法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未能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服务;而在流出地,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地方,为了减少计划外生育,侵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人口流出地跨省、跨地设站进行孕检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对流出地强迫育龄群众返乡孕检和离乡时收取押金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比例较高。“十五”中期评估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到。

三是措施不到位。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全国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单独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地(市)和县(区)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设机构分别为和,而乡级专设机构仅占。

四是经费不到位。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许多地方没有合理核定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支出成本,没有将涉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五是职责不到位。从跨省的角度看,一部分地方缺乏“全国一盘棋”思想,两地管理和服务职责落实不到位,信息交流反馈率低,致使管理和服务渠道不畅通,流动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得不到满足。从跨部门的角度看,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有些部门推出的改革措施,没有考虑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难度,弱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

三、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规定,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继续探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口流动是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不阻挡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动力。流动人口的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上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从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人口流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要正确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更新管理和服务理念,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工作安排,要亲自抓决策、抓协调、抓保障、抓考核,并切实抓出成效。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人口计生委流,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机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通力协作,并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做到认识到位、决策到位、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第二,部门配合,综合治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抓紧研究论证,提出修订《办法》的具体意见,明确和完善各相关部门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与时倶进,顺应改革大局,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总体方案之中。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把握相关领域改革的新动向,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第三,群众参与,村(居)民自治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于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融入村(居)民自治活动中,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步伐,引导流动人口积极行使民利,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有关决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进程。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民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劳务市场、集贸市场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拓宽信息、管理和服务渠道,进一步完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配合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属地管理,优质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工作管理职责,做到两地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建立“双向管理”协作制度,加快构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各地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为跨省流动的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第五,建立机构,保障投入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切实解决符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际需求的工作保障条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尤其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更应该积极争取,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争取将流入人口数量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所必需的经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所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应计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经费需求总额,由现居住地财政一并安排。各地要积极推行和建立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和药具经费统一结算制度。

第六,考核评估,正确引导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基层工作的引导、规范、保障和监督作用。要尽快制定出科学的指标体系,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之中。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抓紧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试点工作,尽快制订跨省流动人口双向考核评估办法和制度,促进两地管理职责和“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工作原则的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要定期对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制度。

第七,信息管理,资源共享

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作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创新的一个突破口,加快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难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要继续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目前,各地推广使用平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加强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作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项基础性工作,与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应用的步伐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信息共享。

第八,依法行政,维护权益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树立以民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理念,对流动人口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在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地要严禁要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流动人口户籍地跨省设立孕检站点乱收费,严禁户籍地无正当理由拒绝承认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接受服务所出具的情况报告单。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禁止并认真查处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侵权案件,把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作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