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语录范例6篇

苏格拉底语录范文1

一、柏拉图的修辞观念

在西方思想史上,传统的见解将柏拉图视为智者学派的敌人、修辞的批判者。在智者学派声誉日隆、修辞研究的地位日益显赫的当代,仍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柏拉图留下的是一个令人压抑的传统。这种观点无疑能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找到许多证据(至于这些证据是否代表了柏拉图本人的观点,我将在第二部分讨论),但另外一些研究者却提出了不同的解读。对比这些解读,我们就会发现,柏拉图对修辞的看法相当复杂,甚至很暧昧。

柏拉图的著作中很多地方都表达了对修辞的贬斥。在《高尔吉亚篇》中,苏格拉底声称,修辞“发明的是这样一种劝服方式:它只制造对正义与非正义的看法,却对如何认识它们毫无教益”(plato:455a);修辞家“不需要了解事物的真实面目,他只需找到某种方式让那些无知的人相信他比真正有知识的人更有知识就行了”(459b)。因此,修辞与真理无关,根本不关心真理,甚至带有明显的欺骗意味。在《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将修辞定义为“以辩论魅惑心灵的技艺的总称”(261a)。修辞之所以可怕,不仅在于它让人丧失对真理的兴趣,更在于这种蒙蔽心智的魔力。柏拉图对智者学派的憎恶正是因为他们夸耀自己是修辞方面的专家,并且将所有的精力耗费在修辞的研究和讲授上,因而将修辞的危险影响扩散开来,威胁到哲学的生存。他在修辞和智者论辩术之间划上了等号:“智者(sophist)和修辞家(rhetorician)……其实没什么区别,或者说没太大的区别”(《高尔吉亚篇》,520a)。他将智者论辩术和修辞的关系比作法律和司法实践的关系,暗示修辞其实就是前者所采用的具体手段。在《智者篇》里面,柏拉图借“陌生人”之口,淋漓尽致地嘲笑了智者,把他们比作钓鱼者、变戏法者和小丑,认为他们假借教育之名,干着骗取钱财、欺世盗名的勾当。既然修辞本身就对追求真理有害,将修辞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就更是不可原谅了。

然而,柏拉图对修辞的看法并非一成不变。海德格尔在1924-1925年讲授《智者篇》时提出,柏拉图的修辞观念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其轨迹可以通过比较三篇对话勾勒出来(brogan:3-15)。《高尔吉亚篇》代表了早期柏拉图全盘否定修辞的态度;海德格尔认为,在《智者篇》中,柏拉图的态度有了重大变化,转而相信修辞对“不在”(non-being)或者说“存在”之外的领域的关注应当在哲学中占据一席之地,辩证(dialectic)能够克服修辞的欺骗倾向,使之为哲学服务;《斐德若篇》则是发生这一转变的关键场所。在这篇对话中,柏拉图着重探讨了真理(aletheia)与语言(logos)的关系。由于语言始终存在欺骗的潜能,所以真理并不是语言的内在属性;语言对于真理的价值在于,它为思想的相遇提供了空间,使得真理的探讨成为可能。因此,作为一种语言形式的修辞便不应该排斥在哲学之外。如果对话中的修辞能够揭示出说话人和对话人灵魂的真实状态,并且符合所讨论话题的真实情况,那么它就是应当欢迎的。即使是以欺骗和隐瞒为目的的修辞,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也必须研究和了解真实情况为基础,因而迂回地与真理建立了联系。这样看来,修辞可以视为一种次等的辩证,同样是哲学的工具。

有些研究者认为,柏拉图对修辞的严厉谴责在很大程度上是假象,他们特别指出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常常沉迷于修辞的神秘力量(weaver:3-26)。玛巴克相信,修辞与柏拉图所推崇的辩证之间构成了互补关系。柏拉图意识到,修辞的力量能够感动人的灵魂,使他们更愿意接近善,而且这种力量在很多情况下是使用修辞的人所不能完全控制的,它的非理性因素和比喻特性常将人引向已知领域之外,这也与哲学探索的开放性一致。也许正是因为柏拉图这种秘而不宣的对修辞的热爱,被他从理想国中放逐的诗人们才反复强调他自己就是一位天才的诗人,朗吉弩斯还把柏拉图的文本作为崇高风格的范例(longinus:163-4);诗与修辞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在《高尔吉亚篇》中,苏格拉底明确地说,诗就是一种修辞术(plato:502c)。

詹姆斯·卡斯特里(james kastely)等人甚至相信,柏拉图不仅不是修辞的敌人,而且是修辞理论最杰出的代表,因为他抓住了修辞的精髓,那就是通过语言的交锋,既改变自己,也改变与自己对话的人。卡斯特里特别指出,在论辩时,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没有将自己视为绝对的权威,并且始终尊重对手和对手的观点。在他看来,《高尔吉亚篇》并非是对修辞的否定,反而本身就是一种哲学修辞的化身,这种修辞“不断地反驳我们自己和他人对世界的理解,以保证这些理解不趋于僵化,避免我们对其他声音充耳不闻”(kastely:46)。从这种角度理解修辞,柏拉图所倡导的辩证正是以追求真理为目标的一种有效的修辞。

在阐释柏拉图修辞观念的时候,学者们的意见存在如此大的反差,一个重要原因是柏拉图的著作具有很强的修辞性。虽然柏拉图在观念的层面上对修辞扭曲真理、偏离理性的效果非常警惕,并竭力保持哲学的客观性神话,但要用永恒的知识(epistemē)唤醒执迷于意见(doxa)的世人,劝服的手段无疑是必需的。和高尔吉亚等智者学派的代表比较起来,柏拉图较少采用各种微观的修辞技巧(tropes),更喜欢运用一些宏观策略,增强自己著作的说服力。然而,由于其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修辞常常是一种暧昧的手段。以暧昧的方式表述自己的观点,其结果是观点本身也变得暧昧。

二、 柏拉图的修辞策略

亚理士多德将修辞定义为“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境中发现可资利用的劝服手段的能力”(aristotle:1355b)。根据亚理士多德的观点,修辞策略可以分为三类:一类诉诸说话人(人格与权威);一类诉诸听话人(情感);一类诉诸论辩本身(1356a)。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模式来分析柏拉图的著作。

柏拉图对话录中的代言人主要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观点在多大程度上与柏拉图本人一致,学术界一直众说纷纭。但将苏格拉底作为对话的主角无疑是高明的修辞策略,因为他既有足够的权威,也有强大的人格魅力。通过公元前399年的著名审判,关于苏格拉底的神谕(plato:21a)在希腊已经尽人皆知。神谕的权威,加上他斯巴达式的俭朴生活和悲剧性的死亡,使得他几乎成了智慧和哲学家的代名词。无论读者是否认同通过苏格拉底之口所传达的思想,他们都很容易先入为主地崇拜他的美德和学识。其次,苏格拉底在智慧方面的权威不同于其他任何哲学家,因为他是以苏格拉底悖论(socratic paradox)的方式与人交谈的。他预先宣布自己无知,实际上是很“狡猾”的手段。因为这样一来,他便没有固定的立场,无需为任何明确的观点辩护到底,从而把论证的重担转移到了对话者一方,给作为第三方的读者造成一个假象——他是客观的、毫无偏见的,因而是值得信赖的。这样一个滑动的立场和超脱的姿态,让人无懈可击,因为哲学史已经证明,最高明的哲学家都难以周密地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因此,与那些过分倚重修辞手法和论证过程的论辩者比较起来,柏拉图的修辞意识更胜一筹。

从听话人的角度看,柏拉图也充分利用了对话录这种形式的长处。在明显以论辩为目的演说或文章中,说话人与听话人处于直接交锋的位置,听话人的警觉状态和逆反心理显然会增大劝服的难度;而在对话录这种形式中,说话人(柏拉图)和听话人(读者)之间的关系却是非常微妙的。在读者的感觉里,柏拉图本人并不直接与他们论辩,双方都是对话(如同戏剧)的观众,这样读者的心理防线自然就松懈了。此外,读者与对话录中的听者(苏格拉底的对话人)之间也存在着某种潜意识的认同关系。这些听者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嘲笑揶揄的对象(比如《伊安篇》中的伊安),一类是苏格拉底的“拍挡”(比如《理想国》中的阿代曼图斯)。前一类听者类似喜剧中的丑角,让读者在轻松的气氛中,不知不觉地接受苏格拉底宣扬的观点。后一类听者在对话中往往并没贡献任何有分量的观点,只是起到一种结构作用,或是通过不断附和苏格拉底的说法诉诸读者的从众心理(herd instinct),潜移默化地改变他们原有的认识。因此,让这两类听者充当对话的角色,同样是出色的修辞手段。

在论辩过程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也善于利用各种富于修辞力量的技巧。苏格拉底的典型方式是诘问(cross-examination),诱使对方定义、分类,然后抓住其中的问题,步步追问,直到对方“理屈词穷”为止。这样一种论辩方式对另一方明显是不利的。柏拉图对话录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别人提给苏格拉底的问题往往很“友好”,明显出于“建构”的目的,而苏格拉底仍给别人的问题却很刁钻,带有“解构”的意味。在诘问对方的时候,苏格拉底喜欢大量使用一般疑问句,一般疑问句的特点是迫使对方作出简单的是与非的判断,以二元对立的方式进行推理,而无暇顾及各种复杂的情况,自然很容易给他创造反驳的靶子。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苏格拉底常常使用比喻和类比,这两种修辞手段在对话的形式中是非常有效的,当听话人追随这些比喻和类比时,往往在理性分析之前就预先认同了它们的内涵。以著名的洞穴和太阳的比喻为例(republic, book vii),当格劳孔在这两个比喻的基础上与苏格拉底对话时,他已经不知不觉预先承认了它们所暗示的前提:经验世界和理念世界的区分是存在的。同样,虽然类比在哲学中的地位一直是可疑的(wittgenstein qtd. in blackburn:14),但由于其修辞效果,听话人在对话过程中,很容易承认它引申的结论。比如柏拉图用工匠造床的类比来说明诗人写诗,并推论说诗离真实隔了两重,完全是建立在摹仿论基础上的偏见,格劳孔对此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柏拉图在自己的著作中采用了有效的修辞策略。南丁格尔(andrea w. nightingale)等人认为,选择对话录这一体裁是柏拉图最重要也最成功的修辞策略。一方面,它继承了古希腊长期以来流行的口述传统(荷马史诗是靠口诵传播;悲剧和喜剧以口头的形式公开表演;还有各种政治演说),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南丁格尔指出,《高尔吉亚篇》中融会了悲剧因素(nightingale:67),《普罗塔哥拉斯》、《会饮篇》和《理想国》(nightingale:186)融会了喜剧因素。另一方面,柏拉图明确贬斥了这些传统体裁在传达真理方面的缺陷,从而将它们作为哲学的对立面凸显出来,使得新兴的哲学从“智力教育”的宽泛领域独立出来,确立了自己的边界。

然而,尽管柏拉图意识到了修辞的危险效果,但他似乎相信哲学家的瓶子足以将这个妖精永远囚禁起来。西方哲学史表明,正是修辞造成的暧昧危及到柏拉图的体系,引出了一系列似乎与他意愿相反的后果。柏拉图选择对话体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想抑制修辞的不确定性。在《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严厉抨击了书写的发明,认为它对追求真理没有丝毫的益处。因为书写的作品无法回答读者的质询,无法保证读者的理解,也无法为自己辩护。与此相反,现场进行中的对话(living speech)却能通过相互交流和校正,确保讨论按照双方希望的方向进行(plato:275a-276a)。换言之,修辞的危险性可以通过在场对话者的干预而加以控制,而书写的文字却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姑且不论这种看法是否符合实际,如果我们假定其有效,用它来反观柏拉图的著作,就会陷入明显的困境:它们也成了他自己所说的“弃儿”,无人为它们辩护,无人保证读者能够正确理解作者的意思。它们甚至比普通的书写作品更暧昧,因为其他“独白”的作品里还飘荡着作者的“幽灵”,对话录中究竟哪个声音代表了作者的声音,读者却无从判断。在《智者篇》里面,甚至苏格拉底都成了沉默的听众,这种沉默意味着什么,读者又如何说得清?更严重的问题是,在《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还说,严肃的哲学家不会从事写作,即使写,也只是出于自娱的目的(276b-c)。如果我们相信这也是柏拉图的观点,那么他的对话录难道都是游戏之作?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柏拉图的对话录毕竟是书写作品,并非是“活生生的对话”。即使他的对话百分之百忠实于记忆,对于读者来说,那些出场的人物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戏剧色彩,从而激活了他所竭力抑制的那些可能违背自己意愿的修辞效果。因此,他的哲学对话从一开始就已经是文学文本。

三、 修辞:丰富的暧昧

无论柏拉图是修辞的敌人,还是修辞的朋友,有一点是比较明显的:那就是他始终不肯承认修辞的普遍性,始终将修辞视为某种有限的、工具式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始终梦想着一种像自己所描绘的理念(eidos)那样纯粹的哲学,和与之相匹配的不受修辞干扰的语言。这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梦想,也是两千年间众多形而上学思想家的梦想。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试图以几何学的推理形式穷极宇宙的真理,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因为数学语言无疑是最纯粹的。然而,修辞并非是外在于语言的、可有可无的某种装饰。

对修辞与真理的关系论述最为深刻的是尼采。他认为,人们对真理的幻觉源于对语言修辞本性的遗忘,真理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种修辞。他用一个震撼人心的画面说明,人对世界的了解程度是多么可怜:“难道自然不是对几乎一切事物、甚至我们的身体都保持沉默吗?它把我们放逐并囚禁在一种高傲却虚幻的意识里,远离胃肠的持续蠕动、血液的疾速流动和神经纤维的精微颤动。”(nietzsche:875)如果人的意识对自己的身体都难以感知,遑论灵魂,遑论对世界的认识?人以为词真的可以概括事物,语言真的可以谈论真理,尼采却揭示了语言与“自在之物”之间巨大的、不可逾越的鸿沟。他把从感知到概念的过程描述为一系列的隐喻:将外界对神经的刺激转换成大脑中的形象,是第一级隐喻;将大脑中的形象转换成语言的声音符号,是第二级隐喻;将代表着个体的、具体的、独一无二的原初经验的词语转换为抹掉了无数差异的抽象的概念,是第三级隐喻(877)。每一次转换都是在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事物之间发生的,语言的客观性假定自然不能成立。因此,隐喻是语言最根本的、不可剥离的属性,修辞是内在于语言的。他暗示,所谓理念、共相之类的哲学范畴是受了语言的骗。因为人被迫用单个的词“树叶”来描绘无数片彼此不同的树叶,哲学家便误认为存在先于、高于一切具体树叶的某种“树叶”的范本,这是本末倒置。尼采还指出,人对真理的渴求是一种人类中心的心理需要,人需要将内心的感觉外化成某种客观永恒的现实,作为确认其实没有任何客观性的人类价值体系和个体价值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说,真理的概念是描述人与世界关系的一种宏观修辞。基于这两点,尼采说真理是“由隐喻、转喻和拟人说法组成的不断变化的集合”,是“经过诗意和修辞的夸张、转换和装饰的各种人造关系的总和”,是“我们已经忘记其为幻觉的幻觉”,是“由于反复使用已经失掉其感觉的生动性的隐喻”,是“图案已经磨蚀,不再被视为硬币而被视为金属的硬币”(878)。

尼采用最具修辞色彩的语言阐明了人类语言和思维的修辞性。从这样的观念出发来审视柏拉图著作中的修辞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柏拉图(或者苏格拉底)推崇面对面的交谈、贬斥书写的看法很难成立,因为无论是口头表达,还是书面表达,只要是语言,就无法摆脱修辞,即使交谈双方不断干预,也无法制止修辞所造成的多义性和误解。第二,柏拉图试图保护哲学语言不受修辞“污染”的努力是徒劳的,换言之,哲学文本和文学文本之间的绝对界限并不存在。二十世纪的文论家沿着尼采开辟的道路做出了新的探索。保罗·德·曼(paul de man)将修辞性(rhetoricity)和指称性(referentiality)之间的紧张关系视为文本多义性的主要来源;海顿·怀特(haydn white)揭示了历史著作的修辞策略,抹除了历史文本和文学文本之间的人为界线;巴巴拉·约翰逊(barbara johnson)分析了文学文本如何将语言的修辞作为一种姿态和手段来呈现自身的理论意识。

玛巴克在《柏拉图的论辩术之梦》(plato's dream of sophistry)中,用欧洲思想史上的众多例子说明,虽然哲学家们一再试图将修辞(至少它非理性的那一面)永远逐出理性的国度,但每当重大的认知危机出现时,修辞却总是以它非理性的魔力赋予人们新的灵感。修辞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固然常常令哲学家头疼,但反过来,它也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甚至能迂回地帮助他们接近自己的目标。德里达曾经将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和黑格尔的《哲学百科全书》和《逻辑学》相比,因为“它们都试图通过一次记忆行为达到绝对的知识”;哲学家往往“认为只有通过透明的、无歧义的语言,也就是科学的、数学的纯粹语言,才能再现历史”,而乔伊斯却想“通过暗喻性语言、歧义和修辞的堆砌实现历史的重现并包容全部历史”(caputo:25)。因此,修辞的浓缩性、暗示性和多义性可能为哲学的探讨提供比传统“透明”语言更广阔的空间。

以这样的眼光来看待柏拉图矛盾的修辞观和他著作中的暧昧之处,就会觉得对于西方哲学而言,柏拉图把自己藏在对话录的背后,让后人在修辞的光影变幻中去追踪他的思想,未始不是一件幸事。正是由于这些暧昧之处,思想史上众多潜藏的问题才得以呈现出来,哲学的阐释才变得如此微妙丰富。飞翔的天鹅才是可羡的,虽然我们永远无法将它射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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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语录范文2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3)01-0013-05

公元前399年,雅典陪审法庭将苏格拉底判处死刑,从此给世人留下了一道难解之谜。在西方文明史上,除了对耶稣的审判和处死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类似案件,像对苏格拉底之死一样,给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了。教材在叙述“雅典的民主政治及古希腊的思想成就”时,呈现了油画《苏格拉底之死》,并试图用“苏格拉底之死”来引导学生理解雅典民主政治的弊端。2010年上海历史高考第32题提供了“苏格拉底案”的材料,题目的第三问是“通过苏格拉底案,你如何评价雅典的民主制度?”参考答案为:“苏格拉底最终被判处死刑表明,民主政治可能产生多数人的暴政”,直指雅典民主制的弊端。2011年全国新课程卷第27题又以“苏格拉底案”设问:“苏格拉底在受审时申辩说:‘打一个可笑的比喻,我就像一只牛虻,整天到处叮住你们不放,唤醒你们、说明你们、指责你们……我要让你们知道,要是杀死像我这样的人,那么对你们自己造成的损害将会超过对我的残害。’这段话表明苏格拉底是 ”通过题干及所选答案,一个为了坚决“捍卫思想自由原则”而受审的苏格拉底形象跃然纸上。

这些内容给教学留下了诸多疑问:苏格拉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究竟因何而死?我们应当怎样评价雅典的民主政治?从中我们可以获得怎样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试作一探讨,以期成为引玉之砖。

一、苏格拉底简介及被审判细节

苏格拉底(前470—前399年)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他个性鲜明,从古至今被人毁誉不一。其父亲是石匠和雕刻匠,母亲是接生婆,社会地位并不高。他有一个妻子和三个儿子。苏格拉底属于中产阶级,不是富有的贵族。青少年时代,苏格拉底曾跟父亲学过手艺,熟读荷马史诗及其他著名诗人的作品,靠自学成了一位很有学问的人。他以传授知识为生,30多岁时做了不取报酬也不设馆的社会道德教师,大部分时间是在市场、运动场、街头等公众场合与各方面的人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战争、政治、友谊、艺术、伦理道德等。在他的周围聚集着一群贵族子弟,如柏拉图、亚西比德和克里提阿斯等。他曾三次参战,当过重装步兵,并在战场上救过亚西比德和色诺芬等人,40岁左右成了雅典远近闻名的人物。公元前406年,他担任500人议事会成员,反对处死指挥阿吉纽斯海战的八名将军。公元前404年,他拒绝执行30僭主逮捕列昂(Leon)的命令。前399年,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随后,他放弃了其弟子为他安排的逃生机会而凛然赴死。

给学生进行这样的介绍很重要,它让学生明白:苏格拉底是一个对雅典政治很了解的人,也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其言行对社会影响很大。他对社会的批判达几十年之久,有学者认为,苏格拉底在40岁左右对雅典民主政治的批判达到了比较激烈的程度,可见,当时社会对他是有足够容忍度的。19世纪,英国著名历史学家乔治·格罗特就说过:“我认为,雅典人无论在政治上、道德上均已较过去大有进步,他们的民主政治在这件事上颇著成效。无论是在异教时代或基督教时代都从来不曾得到过仁厚对待的,只有雅典人才可能那么长时期地容忍了苏格拉底。”

雅典审判苏格拉底的法庭由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0名陪审员组成。罪名是“不信城邦神,另树新神”和“败坏青年”。按当时的法律,刑事审判的程序包括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决定被告有罪或无罪;如果有罪,则进行第二轮投票,以决定如何量刑。如果正反票数相等,表决按有利于被告的方式解决。苏格拉底不仅“蔑视”雅典的民主制度,而且也“蔑视”雅典的司法制度。他“口出狂言,自称不同常人,还说神谕说他是世界上最贤明的人,而所有人,不论多么出名,不论是政治家还是诗人,都是一些笨蛋”。尽管如此,在第一轮投票中,认定他有罪与无罪两种意见的人数仍十分接近,为280票对220票。按照雅典惯例,第二次量刑表决是在双方要求中作选择。鉴于第一次表决票数相差不大,方要求判他饮鸩自尽。这时,“只要苏格拉底提出自愿流放或者付一笔为数足以满足犹豫不决、内心不安的陪审团的罚金,死刑是完全可以免的”。但苏格拉底又以他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地激怒了陪审团。他先是拒绝提出反建议,继而又狂妄地建议判给他的“刑罚”是宣布他是公民英雄,在今后余生中由市政府免费供他一日三餐!最后在罚金数目上又反复无常。“他的荒谬建议使陪审团觉得他是有意在开他们玩笑”,因此,第二轮投票以360票对140票判他死刑。换句话说,原来判他无罪的人中竟有80个转而投了他的死刑票。看来,苏格拉底是有意自己把鸩酒送到唇边。

审判过程的细节对学生很具吸引力。学生疑窦丛生:为什么苏格拉底一定要“寻死”?他的死是不是另有其因?接着,通过下文将学生的思维引向深入。

二、苏格拉底之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与很多思想家不同,苏格拉底终其一生述而不作。有关苏格拉底的文献堆积如山,但证据却少得可怜。我们对他的了解,大多是根据其弟子柏拉图和色诺芬的回忆录、其朋友阿里斯托芬的剧本《云》,及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得来的。对于苏格拉底的审判,当时没有留下法院案宗及任何其他正式记录,也没有留下方正式的诉状。有关审判的全部情况都是其忠实弟子后来转述的。所以,后人要解开苏格拉底死因之谜,难度很大,笔者通过广泛搜集料,引导学生从如下三方面来探讨苏格拉底之死的真正原因。

1.苏格拉底之死是雅典社会危机加剧的结果

古代雅典是城邦国家,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政体被绝大多数城邦舍弃,民主政治不断发展。苏格拉底推崇贤人政治,向来反对由“下等人”来管理政事。他认为:“只有专业技术优胜者才能担当相应领域的‘统治者’角色,就像水手在船上是指挥者,医生在病人家里是权威,教练员在体育学校是指导者一样,人们乐于服从他们,甚至会感谢并酬报他们。反之,没人愿意用拈阄的办法来雇用一个舵手、乐师或木匠,用抽签的方式来选举官员就尤为荒谬了。”可以看出,苏格拉底所尊敬和崇拜的统治形式是由有知识、有智慧的人来治理国家,让有统治能力的人来进行国家管理,而这恰恰与当时雅典所实施的,直接民主式的平民政治理念相违背。尽管苏格拉底本人并非贵族出身,但他的主要弟子和朋友却都是贵族,而且在政治上无一例外都属于贵族寡头派,如柏拉图、色诺芬、柏拉图母亲的堂兄弟克里提亚(Critias)、柏拉图的舅父卡尔米德(Charmides)、阿尔克比亚德(Alcibiades)、柏拉图的哥哥阿迪曼托(Adimantus)和格劳康(Glaucon)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苏格拉底的“反民主立场,许多贵族寡头派才聚集在他周围”。

我们知道,“自由斗士”苏格拉底活了70岁。那么为什么在他70岁之前没有被控诉呢?“首先,雅典人对于不同的意见一定是特别的宽容”。因为雅典政局比较稳定,人们对民主制度很有信心。“其次,在他的晚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们不再那么宽容了”。

公元前5世纪的最后十多年间,雅典政坛风云变幻,突出表现在两点:一是前431年至前404年的伯罗奔尼散战争,给雅典民主制以沉重的打击。战争加剧了公民贫困化的进程,社会危机严重。公民把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作为取得津贴维持生活的手段,当政者也曾两次提高津贴费,从每天一个俄勃尔(雅典辅币)提高到三个。公民受蛊惑者的煽动,为领取津贴而参加政治活动,会产生什么后果不难想见。这是苏格拉底接受审判时的重要背景。二是前411至前410年、前404至前403年发生了两次,先后出现“四百僭主统治”和贵族寡头集权统治。两次的发生使雅典人民已经无法容忍有悖于民主的不同政见。“为了保证其统治地位的巩固和稳定,当政的民主派随时准备更加严厉地对待民主政治的‘敌人’”。这在实施“多数人的意志即正义”的雅典民主制度下,苏格拉底的形象及政治思想无法被人接受,也就不足为怪了。实际上,民主派领导人安尼多次向苏格拉底进行过政治警告,但“苏格拉底完全不屑于理会这些警告,继续他一贯的言论和教育活动。这使得民主派愈发视其为心腹大患,只有除去了苏格拉底,才能起到警示和震慑追随他的这群青年人的作用”。

前5世纪后半期的雅典存在着严重的政治、宗教和社会危机。到了前5世纪末,雅典的民主政治环境更加特殊而敏感。苏格拉底审判案件既非对知识分子进行迫害的最早事件,也非最后事件,而是这类攻击事件的一个顶峰。

2.苏格拉底之死是自己树敌太多的结果

(1)苏格拉底对大众持鄙视的态度

苏格拉底瞧不起议会里粗俗的手艺人,“他永远不会承认他们行事有时也会有头脑和理智”。在柏拉图的《克里同篇》中,苏格拉底认为在区分正确与错误、可耻与高尚方面,个人不应听从大众(the many)的意见,因为他们没有接受过特殊训练,而只应当听从那知道区别的唯一的人的话。在《拉凯斯篇》中,苏格拉底把美德是一种技能的观点表达得更为绝对,即大众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美德。这些说明,苏格拉底对大众是鄙视的。比这更糟糕的是,他表达反民主观点的方式。在某些论者看来,与其说苏格拉底的反民主观点本身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倒不如说他那讥讽的语气更惹人生厌。苏格拉底到底在哪些场合说了什么样的话已不可考,但可以肯定,他不分场合地对大众进行了奚落、讽刺和挖苦。这种态度无疑是导致他被判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苏格拉底在两次独裁期间(即前文所述的两次),都没有随民主派外出流亡,也没有出力协助恢复民主政体,而且在这些关系重大的冲突中,他没有站在民众的一边。雅典最喜欢说话的人在雅典最需要他说话的时候,却保持了缄默。这表明他对民众的权利和社会的公正都漠不关心。尼采曾把苏格拉底的理性批判形容为“冰凉的”。格里戈利·伐拉斯托斯也曾写道,耶稣曾为耶路撒冷哭泣,而苏格拉底却从来没有为雅典掉过一滴[泪。

理所当然,雅典普通民众对苏格拉底是充满敌意和不满的。阿里斯多芬在《云》中塑造了一个丑陋可笑的苏格拉底形象,它显然是对真实苏格拉底的歪曲反映,但苏格拉底被选为剧中主角亦非偶然。他特殊的教学方式和生活模式,使其名声远播,既招来了许多仰慕者和追随者,也招致了大量私敌。《云》一方面证实了人们确实对苏格拉底有着普遍的偏见和敌视,另一方面又助长了这种偏见和敌视。

(2)苏格拉底尽量激怒陪审团

色诺芬说,苏格拉底希望给他“定罪”,因此尽力来激怒陪审团。在审判中,即便第一轮投票判定他有罪,局势也并非不可收拾。可“苏格拉底更像个在挑惹公牛的斗牛士,而不是个劝请陪审团息怒的被告”。如果此时的苏格拉底“能够中庸一点、温和一点,低调一点”,或者“提出一个合情合理的建议,例如流放,或交纳一笔数额适当的罚金,与此同时在态度和语言上也不那么傲慢,他完全可以免于一死”。

因此,尼采说,苏格拉底是“衰败的典型”,是一个“罪犯”,“并非雅典人,而是他自己给自己下毒的,他向雅典人强索毒鸠”。

3.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位哲学家对死亡追索的结果

对死亡的思考本来就是哲学的重要内容,因为拷问死亡即是反过来理解生存。苏格拉底说:“生乃死之准备状态,哲学家的一生就是‘练习死亡’。”作为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对死亡的理解当然更为深刻、独到。在此强调如下三点:

一是认为“死”是必然的。苏格拉底所实现的希腊哲学从自然世界向人之世界的转向之所以显得格外瞩目,其实就在于“他确定了人生哲学的真实主题恰好是死,并且以人尤其包括他自己的‘必死性’揭示和诠释了什么叫‘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在狱中说道:“死是他生存的目标。别人不大可能意识到,真正从事哲学的人所研究的没有别的就是死而已。”还说:“我宁可去死也不愿用别的方法来换得活命。在法庭上,就像在战场上一样,我和其他任何人都不应当把他的智慧用在设法逃避死亡上。”{11}他宁愿体面的和英雄的死亡,也不要苟且和卑鄙的胜利。

二是认为灵魂是不朽的。苏格拉底关于死的哲学理解,是和他对身体与灵魂的区分息息相关的。在他看来,灵魂显然与神圣的事物相似,是不朽的,身体与可朽的事物相似。因此哲学家并不需要特别留意身体方面的情况,而是应尽可能把注意力从他的身体引开,指向他的灵魂。所以苏格拉底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告诫雅典人,首先要关注的不应是他们的身体而应是他们灵魂的最高幸福。{12}

三是认为“死”是幸福的。在苏格拉底看来,高尚的死去,不是正在进入死亡,而是正在进入生命,一种“更加丰富的生命”。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向弟子们说:“死是最后的自我实现。是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它打开了通向真正知识的门。”所以,苏格拉底死的时候并不显得凄惨和悲痛,而是显得从容、幸福和愉快。色诺芬说:“他的[光、容貌和姿态,都表现出非常快乐的样子。”苏格拉底以一种欢愉恬淡的心情向朋友、学生、过去告别,从死中得到了一个幸福安宁的归宿。

可见,死是苏格拉底自己的选择!他“只有从生气的陪审团那里才弄到手”。那么,如何看待苏格拉底的选择?I·F斯东是这样评论的:“是放弃道义的责任。拒绝生命的馈赠,除非是病重不治痛苦不堪,似乎是极端的不敬神。”斯东反对苏格拉底这种“自杀式”的死亡,认为这样死是背弃道义与责任的懦夫表现。而相比之下,柏拉图就不一样,他在苏格拉底受审后逃离了雅典,唯恐在镇压的浪潮中被逮捕,在一切风平浪静以后才回来建立他的学院,在雅典度过了四十年愉快的时光写他的对话录,取得了更加辉煌的思想成就。可苏格拉底不同,他自由选择死亡,是为了追求崇高理想,而且,他认为自己的死可以获得这种崇高,可以更好地实现“向死而生”(海德格尔语)。这种死,死得其所!柏拉图之所以尽力避免一死,也是认为自己有更崇高的事业要去做。师徒俩不论是求死还是免死,他们心中都有一种崇高的理想,这是一致的。这种理想主要就是“求真”,为真而献身,这是贯穿于西方文明之始终的。苏格拉底的徒孙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颇能表明这一点。我不知道这些观点与分析是否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关于苏格拉底之死,直接的记录既告阙如,间接的证据又极其有限,所能做到的只有从有限的二、三手资料,根据我们对历史的一些极不完整和极不确切的了解,来做一番常识性的推测,难免以今拟古,穿凿附会。我们理想中的苏格拉底是柏拉图创造出来的。“直到今天,我们无人能够知晓,柏拉图所绘的肖像有多少是真正的苏格拉底,有多少是柏拉图的妙笔生花的结果”。其实,这样的事例在历史中还有很多。因此,历史教学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就一定要有培养质疑批判的精神,并尽可能引导学生重返历史现场。大多数教师在处理苏格拉底之死这一教学问题时,都是从抨击古希腊民主制度出发的,认为连当时的大哲学家、教育家都死于这一制度下,这是直接民主制弊端的充分暴露,这种制度也是导致雅典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通过质疑、思考、学习,我们似乎对此有了更加符合历史事实的结论。在此,我想用从事古代希腊罗马史研究的王云博士的话加以说明:“从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苏格拉底被控和定罪是合法的,是有充分理由的,也是合乎奴隶主民主政治的公正标准的。但若超出那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奴隶主民主制社会,从整个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来看,对苏格拉底的控告和定罪显然是不公正的,将其处死更是不公正。”

苏格拉底语录范文3

关键词:第欧根尼・拉尔修;名哲言行录;哲学分析;希腊哲学;智慧

中图分类号:B50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1―0040―04

《名哲言行录》是一本独特的哲学史书。它的独特之处也许在于:通过作者第欧根尼・拉尔修的记叙和描述(也许还加上些想象的成份),仿佛那些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逐渐模糊和被人淡忘的古希腊先哲们的古旧形象重又变得鲜活生动和清晰了起来。这是读任何一本现当代哲学论文集或哲学史书所难以获得的生动感受和体验。因此,确如这本书的英文译者在序言里说得那样,“《名哲言行录》更多属于文学而不是哲学”。另一方面,这也体现出了此书的独特价值所在。“因为对于碰巧成为哲学家的那些文人学者的传记而言它是一个贡献。它具有独特的价值,因为流传至今的这类古老传记是如此至少”。

换句话说,这不是一本标准的哲学史书,而更像是一本参杂了各种奇闻轶事以及大量的史实和想象成分并存的有关古希腊哲学家的历史故事书。因此,这么一本“混合体”史料集无疑让某些哲学史家或者古典学家们头疼不已或者不屑一顾;但是另一方面,恰恰也因此“缺陷”,这本书才有幸从众多严肃谨慎的哲学史书籍中脱颖而出,让那些被成天板着面孔的枯燥乏味的论述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可怜的人们得以呼吸些清新的空气。

相对于其中所记叙的种种哲学史实(这些史料相当庞杂,如何鉴别其真实性,以及它们的种种来源如何,那是哲学史家们干的事情。我不敢奢望在这方面有什么发言权,还是保持沉默比较明智些),我更感兴趣的还是些哲人们的奇闻趣事。这些有趣的故事,就像一幅幅生动传神的素描画,巧妙而随意地勾勒出了一个个古希腊哲人的独特个性,展现着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另类、可爱而又不失风趣的一面,仿佛让我一下子和这些早已远去的陌生先哲们亲近了许多。这种奇特而美妙的感受是在众多严肃而正统的思想传记中所难以体会得到的。此外,令我惊讶的是:这些性格迥异的先哲们种种显得有些古怪和可笑的举止以及某些偏执和顽固的言行,竟然或多或少地折射出了一种独特而宝贵的哲学精神。

顺便说一下,也许有人觉得我应该先交代一下这本书的写作年代和背景,或者至少也应该先简单交代一下所描写的那些哲学家的思想背景吧。但是,我并不打算这么做。原因有三:第一,关于写作年代和背景的介绍,此书的中英文译者已经做得非常详细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序言。我已经从中受益匪浅,觉得如果在这方面再说些什么都显得多余;关于所描写的那些哲学家思想背景的介绍,我觉得书中已经说得够多了。如果有人还想了解得更多些,或是质疑其中某些内容的真实性如何,我建议他们找些正统的哲学史书来看看。在这方面,我实在也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第二,多谈些奇闻轶事或许才能够彰显这本书的独特价值;第三,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这么做也许更能体现出作者本人的初衷。透过这些有趣的故事,拉尔修想要传达给我们的很可能不是什么史实,而是希望我们能够真正体会到“一种独特而宝贵的哲学精神”。

然而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呢?我选取并简要叙述其中五个哲人的故事,经由对这五个故事的具体分析,以揭示出这些先哲各自的离奇经历以及鲜明个性背后蕴藏着的一种共同的精神特质。这就是一种从古希腊延续至今的“独特而宝贵的哲学精神”。

故事一:泰勒斯和三角鼎的故事。

这个故事出现在《名哲言行录》第一卷第一章中,大意如下:有人发现了一个三角鼎,神谕宣称应该把它送给希腊人中最有智慧的人。于是人们就想到了泰勒斯,然而泰勒斯却把他让给了其他贤者,结果这个三角鼎传遍了希腊每一个贤者又回到了泰勒斯手中。于是,泰勒斯就把这个鼎献祭给了阿波罗。泰勒斯是当时“最有智慧的人”,这是公认的,然而他最终还是把鼎献给了神。

故事二:苏格拉底死前的小插曲。

有关“苏格拉底之死”的记载有很多。例如,柏拉图的《斐多篇》,记载了苏格拉底在临死前与其跟随者的长篇谈话,很值得一读。《名哲言行录》第二卷第五章中记载的一个有关苏格拉底死前的小插曲:我们知道,苏格拉底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在众人面前常常显得邋邋遢遢。当他以读神和腐蚀青年罪被雅典法庭判以死刑后,阿波罗多送给他一件漂亮的外衣,希望他在喝下毒药之前穿上这件衣服。苏格拉底却拒绝这样做,他说“什么是我自己的东西,这种东西足够好以使我活在其中,而不是死在其中”?

故事三:犬儒主义者第欧根尼的趣事。

第欧根尼的言行举止极其古怪另类,有时显得疯疯癫癫,有时显得滑稽可笑,有时令人讨厌,有时又让人不由得心生钦佩。据拉尔修记载,第欧根尼是与柏拉图同时代的人,思想言行却于柏拉图大相径庭。他常语出惊人,行为举止更是令众人刮目相看。这一点有些类似于“令人头疼的苏格拉底”,却过之而无不及。对于柏拉图而言,第欧根尼的确是个比苏格拉底更难对付的家伙。因此,当有人问及他有关第欧根尼的印象时,柏拉图干脆说“他是‘发了疯的苏格拉底”。下面是拉尔修记载的有关这位犬儒主义者的三则对话(第六卷第二章):对话1:有人嘲笑第欧根尼:“你虽然是个哲学家,却什么都不懂。”第欧根尼回答:‘使我在装着有智慧,但这本身就是在从事哲学。”对话2:有人对第欧根尼说自己不适合学习哲学,第欧根尼就对他说:“如果良善地活着是你从不关心的事,那你为何还要活着?”对话3:据据说曾有人问第欧根尼:“如果你死了,希望如何料理你的后事?”第欧根尼回答说:“不要埋他,而是将他抛到荒野里,以便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分享他。

故事四:平静出奇的怀疑主义者皮浪。

相对于第欧根尼的古怪举止和唠唠叨叨,怀疑主义者皮浪则显得平静的出奇。据拉尔修的记载,皮浪仿佛对什么都无所谓似的。他不做任何预见,任何新奇的事物都难以引起他的兴趣。他从不逃避任何事物,甚至在面临各种危险时,例如狂风巨浪、火灾、被狗追咬。他怀疑一切,否定以往和现存的(甚至包括还没出现的)一切学说,却从不提出自己的丝毫观点或主张。他否认事物有美丑善恶等各种性质的区别,甚至认为世间万物没有什么真假可言,因此他也拒绝做出任何肯定的言论。他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态度和“随遇而安”的生方式,引起了当时许多人的好奇与效仿。《名哲言行录》中记载了不少皮浪的事迹,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也许就是“皮浪与猪”的故事(第九卷第十

一章):有一次,皮浪乘船出海,遇上了风暴,除了皮浪和同船的一只猪神态安详,镇定自若之外,其余人都显得惊慌失措。等到风暴过去了,大海又恢复了平静。皮浪指着那只猪对这群惊魂未定的乘客说到,“智慧的人就应像那样毫不慌乱”。然而此刻,那只猪也没有因为人们的关注而显出丝毫“沾沾自喜”的神情来,依旧埋头在默默啃食着自己的食物。

故事五:异常“神秘”的毕达戈拉斯。

相对于以上四位哲人的种种奇闻趣事而言,毕达戈拉斯则显得异常“神秘”。但是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在他幽秘的学说里面,透射出一种耀眼的“理智性”。拉尔修告诉我们,毕达戈拉斯是第一个使用哲学这个术语并称自己是哲学家或智慧爱好者的人。而且,他首次把宗教的神秘与数学的理性结合在了一起,在罗素看来,这可是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在其名作《西方哲学史》中,罗素用了如下的语句来评说毕达戈拉斯的学说:“他代表了希腊的、中世纪的以及直至康德为止的宗教哲学的特征。”这是一个相当高的评价。下面是拉尔修记载的有关毕达戈拉斯的二则轶事(第八卷第一章)有人问:哲学家怎样生活?毕达格拉斯把生活和盛大的聚会作了一个比较:一些人去是为了赢赏,一些人则是为了做买卖,而最好是去作观众。因此,他说生活中那些具有奴性的人,生来就只知道追逐荣誉和财富,而哲学家追求的是真理。毕达格拉斯相信灵魂存在,它与肉体的生命不同,可以从一个生物体内转到另一个生物体内。他指出,人的灵魂分为三个部分:感知、理性和意愿。感知和意愿也为其他动物所有,但是理性则为人所独有。理性是不朽的,其余则是可朽的。又由于整个空气中都是充满各种各样的灵魂,一些被称为鬼魂,一些被称为英雄。它们将梦托给人,也向人们以及其他动物显示健康疾病以及旦夕祸福。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灵魂,才有了洁净、驱邪、各种预言、征兆,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因此,毕达格拉斯认为,能够引领灵魂向善而不是向恶,此乃人身上最好的东西。当灵魂变善时,人就是幸福的;如果灵魂是恶的,那人就会不得安宁,限于纷乱中。

由上面的故事,我们发现五位哲人的言行举止各个不同,性格迥异。通过对以上五个故事的论析,我们已经可以发现:一方面,拉尔修笔下的古代先哲人人都是个性鲜明,思想学说自然也就千差万别,难以一概而言了;另一方面,他们之所以能够被拉尔修称为“名哲”,自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相似性或延续性,否则本书就不该叫“名哲言行录”,而改叫“名人言行录”岂不更合适?因此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这种相似性或者说延续性是什么呢?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还需要对上面五个故事做些简要地处理:滤过表面的差异性,找找内在的相似性。

先来看故事一。泰勒斯为什么要把鼎让给别人?最后鼎传了一圈又回到他手中,他为什么要把鼎献给神?对于前一个问题,我认为表明了泰勒斯的“谦让”,因为他是公认最具有智慧的人。对于后一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中译者的序言中找到解答:因为古希腊人认为真正的智慧属于神,把鼎献祭给神,表明了哲人对神的尊崇,同样也表明了对智慧的尊崇。

故事二里苏格拉底对阿波罗多洛斯好意的拒绝,说明他并不看重现实的物质生活。否则他就不会拒绝美丽的外衣,更不会明知可以逃走却宁愿饮毒芹汁而亡。他的回答表明,他真正追求的是“可以在其中永生的东西”,这就是他反复强调的“真正的知识”,他毕生不懈追求的“智慧”。相对而言,世间的万物则都是暂存的。诚如他在《斐多篇》里说的:哲人应该追求永恒的东西,那就是真正的知识,那就是不朽的智慧。因此,哲人追求智慧,就应该忽视暂存的可朽的物质生活,应该快乐地平静地接受死亡,因为死去乃是一种真正的解脱罢了,是一种获得新生的途径。换句话说,哲人应该“向死而生”。

故事三里记载了第欧根尼的三段对话。对话3是说他根本不在乎别人如何料理其后事,表达了他对世俗生活的漠视;对话2通过反问的形式,表明了第欧根尼认为哲学才是使人生获得意义的东西;那么,哲学是什么呢?对话1给出了第欧根尼的解答:哲学就是智慧本身;哲学家就是追求智慧的人。

皮浪的平静是一种智者的平静。这是一种只有通过哲学修炼,获得真正智慧的人才能有的平静。这是故事四要告诉世人的:平静的底面乃是智慧。因此,当皮浪指着那只吃食的猪对一群惊魂未定的乘客说“智慧的人就应像那样毫不慌乱”时,他的意思其实也是说:我们要获得这种“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惊”的宁静从容,就应该追求真正的智慧。

而毕达戈拉斯则认为,哲人应该追求真理,而真理则体现在驱邪、各种预言、征兆,以及其他等等诸如此类的知识之中,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哲人才能最终获得或领悟到“人身上最好的东西”,即智慧。只有智慧能引领灵魂向善,从而使人获得幸福。因此,要获得幸福,哲人追求的终极目标乃是智慧(尽管表面上看来,哲人学习和运用的是种种具体的知识,但这和追求智慧在根本上并不冲突)。

可见,尽管五位哲人经历有别,性格迥异,思想见解不一,但是他们似乎都在坚守着某种共同的精神。换句话说,这五个故事无一例外地表明了“哲学乃是对智慧的追求”,而这恰恰印证了拉尔修在序言里说的一句话:哲学,即对智慧的追求。

参考文献:

[1]DIOGENES Le Lives oplnons Eminent Philosophers[DBOL].省略/pw/diogenes/.2011―09―04.

[2] 第欧根尼・拉尔修,名哲言行录[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苏格拉底语录范文4

1.高地和赫布里底群岛的音乐

古代的盖尔人的音乐大致可分为三类:

即悲伤的哀歌,让孩子入睡的摇篮曲和欢乐的舞蹈音乐。在赫布里底群岛上的一种称为“瓦金”的歌曲是很特殊的。

“瓦金”是一种的集体劳动,在劳动时,由一位妇女领唱,其他妇女应和,是一种呼应式歌曲,可以减轻劳动时的疲劳。有时也请一些专业的游吟歌手来演唱。“瓦金”歌曲的节奏性较强,速度较快,歌唱的内容是多样化的,既有怀念葬身于大海的男人的哀歌,也有关于做媒的趣事,或是有关音乐比赛的事情。但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瓦金”这种劳动己经为机器所取代,“瓦金”歌曲的演唱到1950年最后终止了。

“奥西安”叙事歌是盖尔歌手演唱中最高级的节目,它一般采用四行诗,据说它产生于中世纪――12世纪之后,与拉丁素歌有些相似。直到不久前,“奥西安”仍在讲盖尔语的地区、特别是赫布里底群岛中的尤斯特岛上演唱。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风笛,但只有苏格兰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严肃的风笛音乐。风笛大约是在15世纪传入苏格兰的,在此之前,苏格兰只有歌曲、鼓和笛子,竖琴只适合在室内演奏。而有两根持续音管的风笛,声音至少可以传到1英里外。而两个以上的风笛,在山谷殊的气候条件下声音可以传到10英里之外,既使在雨中也能吹奏。正是因为乐器的这种特质,风笛手与传统的鼓手被选入英国陆军的军团,从而建立了陆军的风笛乐队。在风笛家族制衰亡之际,维多利亚女皇和英国政府对苏格兰高地人民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加以保护,当时最后一位传统风笛手“麦克克里孟”于1825年去世,通过他的在英国军队中的学生,风笛艺术得以传承。“麦克凯”就是女皇的官方风笛手。他的继承者是“威廉姆・罗斯”。他们俩人都出版了自己搜集的风笛曲集。1778年伦敦建立的高地协会每年都举办风笛比赛直至今天。由于缺少能掌握苏格兰风笛的人,因而在1902年建立了“皮布罗奇”协会。

苏格兰风笛的名称为“皮布罗奇”,按盖尔语原意为“长长的曲调及其变奏”或“好的风笛音乐”,它有一根演奏旋律的吹管,能发出9个音:即g、a、b、c、d、e、f、g、a,还有三根持续音管,两根定音为a,称为男高音管,另一根定音为A,称为男低音管。演奏时首先通过旋律吹管充气,在演奏过程中则可以用手肘按压皮袋充气。风笛演奏开始于几个音,然后进入一个称为“乌拉尔”(意为大地)悠长的主题,随后是越来越复杂的变奏段落,最后一段变奏达到高潮,节奏是稳定的,但旋律加上了各种装饰和变化,然后结束在原有的主题上。

高地的苏格兰风笛音乐可分为两类:即“塞奥・伯格”和“塞奥・莫尔”。前者意为短小的音乐,主要指舞蹈音乐,如利尔、吉格、斯特拉斯贝(一种欢快的苏格兰舞蹈)、快步、进行曲、慢步等。后者意为宏大的音乐,这指的是在正式场合演奏的严肃的音乐,如哀歌、礼仪、庆典音乐等。实际上,苏格兰风笛的音域只有9个音以及3个持续音,并不能演奏和声,但它仍能显现出巨大的威力和光彩,这是与风笛大师辉煌的演奏技巧和作曲家的智慧分不开的。最著名的风笛演奏家族是延续了好几代的“麦克”家族,麦克・多纳德曾是著名的奥西安乐队中的风笛手,当代的风笛之王是布尔格斯。

2.低地和北部群岛的音乐

这里最著名的传统音乐是叙事歌和抒情歌。叙事歌在中世纪兴起,它的内容多样,既有历史事件和战争,也有三角恋爱的故事。乡村中的抒情歌曲常与播种、收获、爱情有关。维多利亚女皇统治时期的农民发展了一种称为“茅屋”的歌曲,茅屋是季节工的临时居室。在这些歌曲中诉说了工作的辛劳,但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到20世纪,这种讽刺、抗议歌曲的传统也得到了继承和更新,如反对冷战、支持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的歌曲都很盛行。

在器乐方面,从17世纪开始,小提琴就是人们最喜爱的乐器,在东北部和特别是设德兰群岛,几乎每家的墙上都挂着小提琴,1800年的捕鲸活动促进了很多设德兰音乐曲调的产生;几乎每一艘从南部港口出发去北部鲸鱼区的捕鲸船甲板上,都有一位民间提琴手在演奏。设德兰音乐的风格是流畅、充满动力的。20世纪以来,有的乐队将小提琴、手风琴、钢琴和鼓组合在一起演奏。低地风笛的结构与爱尔兰风笛相似,在1800年前几乎消亡,但后来又在杰出的风笛手中复活。

苏格拉底语录范文5

英语作为一门基础课,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职公共英语课不仅要帮助学生打好语言基础,更要注重培养学生在与未来的职业相关的活动中实际应用英语完成业务的能力。通常在训练学生词汇、语法、听力理解、口头表达、阅读理解、书面表达和翻译等具体能力以达到现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标准的过程中,学生的听和读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然而学生的输出性技能,即说和写的能力的训练也应该提到与其重要性相适应的水平。

2教学内容设计

在本设计中,公共英语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材。目前高职院校广泛采用的教材大多根据《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要求编写,既有文本、图片,也有磁带或光盘等音频和视频材料,因而能够并发挥基础资源的作用。Cunningsworth指出,教材最好应该看成是实现设定于学习者需求中的目的和目标的一种资源。作为范本,教材给学生提供了大量如何正确使用语言的标本。因而,无论英语课程如何改革,教材不应当完全抛弃,但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有选择的使用。

(2)教材的加工产品。可以根据教学的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或改写。根据每个单元或任务的需要,可以讲课文改写成对话、故事、演讲等多种文体,最大限度地服务课堂教学效果。

(3)与教材中的话题相关的资料。如新标准公共英语系列教材《实用综合教程》1的第一单元话题为Education,TextA是比尔盖茨谈对教育的看法,TextB是一个苏格拉底的故事,那么与比尔盖茨以及苏格拉底有关的任何以教育为题材的内容都可以直接或间接的作为教学内容。

(4)教学辅助资料。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教材的资料、工具书、参考书等都可以作为课前辅助内容。鉴于教师在信息上有优势,这些内容在课前应该利用各种方式共享给学生,学生以最快的速度熟悉教材内容,避免花费大量时间讲解单词和语法。

3教学方法设计

在本设计中,任何教学方法的使用,都服务于一个目的:以学生为主体,创设情境让学生“从做中学”。总体上看,最适合本设计的教学方法有项目教学法(Project-OrientedApproach)和任务教学法(Task-BasedApproach)。

3.1项目教学法的使用

一般认为,项目教学法起源于美国教育家杜威“从做中学”的教育思想。杜威认为教学“必须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实际的问题,必须是有意义有目的的单元活动;必须由学生负责计划和实行;包括一种有始有终,可以增长经验的活动,使学生通过设计获得主要的发展和良好的成长”。项目教学法的另一个理论基础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学习不是教师简单的把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过程,而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在本设计中,项目教学法的使用体现在用一个大的贯穿项目来组织一个学期的公共英语课,下设多个子项目来组织各个单元的教学。具体思路如下:语言学科的贯穿项目也可以是某种语言文化产品的制作。因此笔者认为,公共英语课程的贯穿项目可以定为拍摄一部系列剧,每个子项目即每个单元拍摄其中一集。在贯穿项目中,教师主要角色是导演,学生在各个子项目中的主要角色是编剧和演员,次要的角色可以是摄影师,或道具、服装、舞台布置人员等。系列剧的剧本以教材中的20篇课文为基础,导演确定总体思路,然后和编剧(每个学生淡然)讨论确定每一集的情节,并由编剧对相应课文进行改编,形成以对白或独白为主的舞台剧本。每一集可以让学生组织成一个或多个剧组,按照不同的创意和思路创作出不同的剧本,定稿后由剧组确定演员表演(每一集中学生轮流担任,确保每人都有机会参与)。多媒体教室就是拍摄现场,以讲台为舞台,活动桌椅的教室效果更好,表演者与观众距离更近。采用简易道具控制成本。一台DV是必要的教具。每次表演的视频既是可见的教学成果,也是评价和考核学生表现的重要依据。

3.2任务教学法的使用

任务教学法是20实际80年代兴起的一种强调“做中学”的语言教学方法。JaneWillis认为,任务教学法有三个步骤:任务前准备,任务实施和语言聚焦。一个有意义、目的明确的任务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更有动力,更有积极性,效果也更容易检测。在本设计中,任务教学法的使用主要体现在各个子项目中具体任务上。每一单元,或者每一集至少需要完成以下几个环节。

(1)理解教材内容。学生首先要占有学习资料,包括教材教辅资料和工具书,以自学为主,在教师的帮助下,完全理解课文内容,为改编课好准备。

(2)改写课文形成剧本。由于课文内容有限,需要增加大量内容。因此,学生必须查阅大量相关资料,提取出有意义的易于表演的故事情节,充实到剧本中,剧本以对白和独白为主要形式。

(3)表演。把剧本内容搬上舞台,在全班同学面前阐释自己对于角色的理解。这需要演员熟练掌握剧本,并反复记忆,练习,才能进行连续的演出。

(4)准备建议的道具布置舞台等。

3.3项目教学法和任务教学法使用举例

如新标准公共英语《实用综合教程1》,涉及到教育、友谊、礼物、电影、环保、兼职、健康、名人、节日和动物10个大的话题。我们可以一个年轻的主人公求学,并在求学的过程中发生与以上话题相关的种种经历为主线创作系列剧的剧本,其拍摄即为贯穿项目。教师,学生分别在项目中担任不同的角色。其中每个话题的故事作为一集,每一集的拍摄即为一个子项目。比如第一单元涉及到比尔盖茨和苏格拉底,因此可以在剧本中安排主人公跨越时空分别去跟比尔盖茨和苏格拉底学习,并发生一系列故事。这个过程主要按照项目教学法的思想执行。具体到一个子项目,也就是每一集的拍摄,则遵循任务教学法的思路。以第一集为例,每一集的拍摄大致都有以下几个步骤。(1)吃透课文。教师给学生共享所有教辅资料,并解答学生的疑问,课前吃透课文内容。(2)创作剧本。通过网络占有大量与比尔盖茨和苏格拉底有关的典故和资料,改写成对白,充实剧本,使系列剧的每一集能够达到30分钟左右的长度。在每个同学创作的多份剧本中,选出一份或2-3份,或者把几份综合到一起供剧组使用。(3)表演拍摄。选出3个主要演员分别扮演主人公,比尔盖茨和苏格拉底。如果有多份出色的剧本,则组织2-3个剧组进行表演,并一一拍摄录像。(4)评价反思。表演结束后组织学生观看表演的视频,讨论本集中每个人的表现,包括语言技能和表演。反思不足之处,以便在下一个子项目当中做出改进。

苏格拉底语录范文6

关键词:美德 知识 美德即知识 学校教育

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着我们的社会,也充斥着我们的心灵。昆明火车站的持刀砍人事件使回家的人踏上了一个不归之路,随后在广州、新疆等地也发生了相似的悲惨事件等。当然这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每天还有许多的人们被无辜残害,这开始让全社会开始思考道德问题。其实对于人的道德问题,古人早就有所提及,作为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的苏格拉底也提出了“美德即知识”,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是美德与知识的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都不应该抛弃,这也是我写这篇论文的最初的想法,在本篇论文中我将阐述一下由美德即知识引发的现代思考。

一、基本内容

首先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美德即知识”的基本内容。

第一,美德与知识的同一性。“美德即知识”是苏格拉底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的命题。在苏格拉底看来美德是人的灵魂的本质,是一种人的所有美好的品德的共同性的即道德本性。知识是自我认识的一种知识,是真正具有普遍绝对性的知识。苏格拉底强调“美德即知识”实际上是一个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问题,他认为判定善恶的标准应该是理性而不是感性层面的东西。一个人如果他要为善,那么他已经具备了善的智慧,这种智慧既是知识,知识是判定一个人道德行为的标准。美德与知识是同一的,美德是一种善的存在,而知识已经包含了一切的善,所以知识与美德就统一了起来。

第二,美德与知识相互作用。知识给人们提供的是一种方法论的指导,它告诉人们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来看就是一种美德。因为只有具备了美德的知识,才会有美德的行为,知识促使人得到美德,美德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知识素养,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的关系,所以“美德即知识”,也可以说“知识即美德”。

第三,美德和知识都有共同性,都需要理性把握。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和知识两者都是需要理性把握的。苏格拉底反对智者学派从不断运动变化着的事物中去获取知识,因为他所认为的知识是一种真理性的绝对意义上的认识,但是其实在生活中道德也是相对于不同的情况而言的,在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中记录了苏格拉底与欧谛德漠的有关正义的对话,在这个对话中苏格拉底表明了他自己对于道德的看法,他认为道德也是不可下定义的,因为道德的情景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不可脱离现实的情景虚谈道德。真正的美德需要我们深入到自己的心灵深处去理性把握道德,根据不同的情景判定自己应该如何做。

二、由“美德即知识”引发的现代思考

道德的问题自古以来都是各个学者研究的重点,因为美德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个体存在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可以说人与人之间乃至社会当中出现的各种悲惨的事情都可以追溯到美德上来。从古至今这个问题都是不可避免的,再优秀的民族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道德方面的问题,而今在中国社会也面临这样的社会问题。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我们常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但美德即知识,美德也是一种力量,新的时代更应该贯彻落实“美德即知识”。在人真正步入社会之前,学校是主要的教育产地,所以国家对于道德问题的加强应该从学校教育抓起。下面我就谈谈我觉的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对我国道德教育的一些思考。

第一,美德与知识的同步发展。在中国的教育中注重以考试成绩为主,而考试则主要以文化课的知识为主。这也就导致了学校教育对于科学文化知识的高度重视,对于学生的美德方面的培养却不是那么重视,这表明现今的教育背景下美德与知识的极度不平衡。苏格拉底认为美德与知识具有同一性,美德与知识是同等重要的。所以学校教育应该高度重视起对学生的美德的培养,逐渐转变以前的错误的观念,树立起美德与知识同步发展的教育理念,教育如果能够高度重视起学生的美德教育,作为学生也会相应地开始重视起这个问题。

第二,提高学生对于美德的知识。苏格拉底认为美德与知识是相互作用的,知识提高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知识促使人得到美德,美德可以反映一个人的知识素养。当然,在这里苏格拉底所认为的知识与我们所认为的广义上的知识是不一样的,苏格拉底的知识是判定一切是非对错的真理性的绝对的标准,是一种绝对的存在,而当今的我们所认为的知识并不是苏格拉底眼中的知识。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知识仅仅是从书本上获取的、强加进大脑的知识,并没有做到理性必然真理。我们的知识教育其实还是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教育,真正意义上的知识教育应该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全方位的发展,包括美德、技能、学术等等,跳出功利化的这个圈子,真正去思考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提高学生美德方面的知识,正如苏格拉底所提倡的“认识你自己”,关心自己的灵魂,追求关于美德的知识,追求善,把善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追求高尚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从而做一个高尚的人。

第三,注重学生的美德知识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苏格拉底强调知行统一,如果只有丰富的美德知识而不注重美德知识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也不能起到算作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德之人。但是其实在社会中由于一些法律与道德的冲突问题,使得一些想做善事的人开始退却,开始变得冷漠。所以我觉得要想让学生真正把美德知识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光靠学校是不行的,必须创造出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处理好法律与道德关系,法律不应该成为美德的阻碍。美德教育必须通过生活才能成为真正的美德教育。美德教育应该注重生活的实践。

三、结语

一个社会的发展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缺少美德的存在,正如苏格拉底所说的美德即知识。所以社会必须重视起美德问题,重视起学校的美德教育,真正重视起下一代的美德的培养,少一些社会悲剧的发生,少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创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张岱年. 《中国伦理思想史》[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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