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例6篇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文1

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现状

县级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虽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近几年从上到下的强化,是有所收获,但现实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现状不容乐观。

一、重视重大活动的开展,轻视活动完成后资料的收集保管。重大活动的开展,从初步制定方案到活动的圆满开展,有组织机构,分工明确,活动轰轰烈烈,重视活动的开展与运行。但活动结束后,万事大吉,资料无人问津,乱堆乱放,分散保管,忽视了资料的收集、归档。

二、活动主办单位怕麻烦,缺乏主动收集、整理、移交积极性。活动主办单位在开展活动前,积极主动热情。但活动结束后,需要收集、整理。因为此项工作繁琐,且特别是涉及到其他部门资料较多,头绪多,内容杂。有的主办单位将自己手头产生的保存起来,对其他相关部门因重大活动产生的资料不主动收集整理。

三、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力度。每个重大活动,涉及到地方党委、政府、新闻部门、联合单位,甚至涉及到乡镇农村,部门多、资料杂,活动开展期间能积极配合。活动结束后各自为政、资料分散保管,造成重大活动档案的肢体分离,形不成一次重大活动的全貌,反映不了重大活动的整体。

四、经费的紧缺也是造成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进馆困难的主要因素。由于每个重大活动涉及部门多,如广播电视部门、新闻报刊部门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各单位产生的资料,因主办单位不能全部付费用,因而其他部门拒绝向主办部门移交,档案因而难以集中统一。

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进馆在山西芮城县已基本纳入正轨,根据这几年工作实践和我们遇到的实际困难,我认为加强县级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加强领导,制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领导,重大活动档案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收集、归档、移交必须采取行政手段,仅靠档案部门督促是不行的。政府应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管。制定出本地“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档案行政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并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重大活动档案有效开展。近几年来,国家档案局和地方都出台了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办法。但对县级来说结合地方特色也应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我们2007年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档案局联合下发了《芮城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把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列入部门考评机制,从法律角度引起主办单位的重视。从重大活动的重要性、建档的必要性,重大活动的内容范围,建立重大活动档案程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使重大活动档案有规可循、有制可约,有处可存、有据可查。

二、明确责任者。主办单位牵头,主办单位是第一责任者,相关部门都是责任者。每次重大活动都有一个主办单位,特别是涉及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一般是由县委办和政府办主办,有些可能是部门主办,如:教育、计生、文化活动等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办。所以,主办单位应是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的第一责任者,应承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重任。但每次活动又涉及广播电台、报社、通讯组、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所以每次重大活动开展时,主办单位应牵头成立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领导组,相关单位都是领导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分工,重大活动资料产生单位档案要按分工及时收集、归档、移交。资料收集、整理好后,由牵头单位统一编号、移交县档案馆。

三、活动经费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前几年芮城县宣传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档案由于分散保管,在后来一次搞展览利用原重大活动档案时,通讯组原拍摄的大量照片拒绝提供利用,最后以5000元的费用才取得原始资料、图片。县委宣传部长对此体会最深,对我们提出开展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非常支持。2006年联合下发了《芮城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为顺利完成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奠定了基础。笔者认为,重大活动开展费用应统一由主办单位统一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支付,把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列入预算,活动结束后,在档案资料及时移交后才可支付经费。否则,重大活动档案特别是电台、新闻、通讯部门的档案资料县财政统一已支付或者主办部门已支付,然而,资料不移交,甚至归产生单位的承办人所有,拒绝移交,严重影响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更对以后工作中二次利用无依据可查。

四、档案部门应加强监管。重大活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档案部门是主管单位。所以,县级档案行政部门应采取提前介入、及时指导、登记造册、追踪拍摄、督办交接、搞好展览、定期开放等手段,使重大活动档案得到有效的收集、保管、利用。培养一批精通档案业务的人员,及时对重大活动档案进行指导、监督。保证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管理规范、及时进馆、开发利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

1.档案局应成立专门机构。成立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领导组,纳入工作规划,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召开专题会议,协助主办单位制定分类方案。

2.县档案局应配备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录音机、计算机等。在重大活动开展期间,追踪主动拍摄,为重大活动收集录音、录像、照片、保证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

3.及时指导。重大活动开展前,档案局业务人员应指导主办单位注意收集重大活动档案;活动开展期间,对重大活动档案进行登记,随产生随登记,以便收集齐全;活动结束后,业务人员要指导主办单位档案人员进行整理、编目、造册登记、移交进馆。

4.档案馆要设立重大活动档案专柜。档案馆应对主办单位移交来的重大活动档案单列存放。建立统一目录、建立台帐。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科技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当今科技档案管理中存在很大的问题,加强科技档案管理中的规范十分重要,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科技档案的科学性。所以,对全过程科技档案管理要求清晰明了,有助于确保科技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科技档案概念及含义

1、定义阐述了科技档案产生的领域和内容性质

科技档案产生于生产、科研、基建及管理活动之中,它包括自然科学研究活动,水文、气象、天文地震以及一切自然现象的观测活动,地形、地质的测量和勘探活动,工程和产品的设计活动,建设施工活动,产品的卡发、研制和生产活动,以及农业的科技和生产活动等等。科技档案就是在这样一些活动领域里形成的,是这些活动的纪录和伴生物。

2、定义明确须初始记录定义明确了科技档案室生产、科研、基建及管理活动的原始记录。科技档案是生产、科研、基建等活动得院士记录,它是第一手材料,与活动的内容过程相对应,而不是事后另行编写和搜集的。

3、定义规定了归档文件需有价值

定义规定了科技档案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起来的科技文件材料。科技文件材料能否转化为科技档案的基本条件,在于它是否对归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有保存价值就应当转化为科技档案,反之则不然;科技档案是履行了归档手续,统一保管起来的科技文件材料。

三、科技档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

目前,一些领导忙于教学、科研等日常事务管理,而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档案管理工作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只是把档案管理当成可有可无的辅工作。有些部门的领导、项目负责人档案意识淡薄,对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及保密性等等不甚了解,因此不能有效指导档案管理具体工作。同时还普遍存在着重视图书馆建设而轻视档案馆综合管理的现象。从总体上说,目前全国档案管理水平与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不成比例。

2、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些没有建立、健全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没有严格执行,教学、科研部门和科技档案形成部门之间管理权限不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处于分散零乱的状态,多数科技档案没有进行过规范化的整理,并且分类不清、组卷混乱、卷内文件不齐全,不能做到集中统一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在建档管理工作中,科研工作和建档工作没有真正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制度,职责分工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

3、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业务素质

大部分都有独立的档案管理机构,但不少科技档案的主管部门不统一,有的由档案

馆负责,有的由科研部门甚至其他部门负责,这些部门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大多为兼职,没有受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对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知之甚少,或只是一般的泛泛了解,再加上还要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本单位的要工作,所以不可能全身心地把精力放到科技档案的管理上来,势必对科技档案工作造成影响。

4、科研人员档案意识不强,科技档案收集不齐

全,集中管理难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科研上,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们比较重视科学研究实践活动,重视科技成果与获奖,但缺乏档案意识,轻视科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为这是档案管理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还有一些科研人员从个人荣誉和利益出发,将科研工作中应归档的资料当作个人资源据为己有,如果不是档案主管部门主动找到他们收集相关档案,一般情况下不愿主动上交,或以关键技术资料保密为借口,找理由不上交。有的即便上交,也只保存了最终的鉴定材料,而无课题来源记录、审批记录、实验数据及其他方面的资料,使一些重要的科研项目形成的科技档案不齐全、不完整,造成了科技档案管理水平与科研工作不相适应的现状。

5、管理条件差,设备落后

部分档案馆舍比较简陋,条件比较差,缺乏必要的设备、设施,如:微机、互联网系统、扫描仪、复印机、缩微设备、除湿机、消毒灭菌机、防盗报警监控系统等;纸质材料多、电子档案少,不利于通过网络查找和利用,不能有效提高档案查找的效率,降低了档案利用价值,满足不了科技档案日常管理的需要。

四、加强科技档案办理的办法

1、完成档案资料搜集、归档和辨别的规范化

干部科技档案办理质量的完善,重要一条就是要及时搜集和弥补档案资料,而资料搜集、归档、辨别是不是规范化将直接影响进档资料的质量,对搜集到的档案资料,从手续是不是齐备,表述是不是精确、精粹,观念是不是清晰等方面进行仔细细致的辨别,对于不符合需求的及时退回,限期纠正再归档,面对不属归档规模的资料,及时退给有关单位,做到不流失、不积压。

2、改进档案的检索与查阅办法,实施计算机办理,完善档案办理的信息化

对干干部科技档案的检索,无论是选用“四角编码”法还是“笔形编号”法均是使用姓氏检索的办法,这两种办法均有相应的科学性,但操作程度不高,用起来繁锁,作业功率低。为完善功率,可思考采纳以英文字母的顺序号进行编列,便于回忆,利于查找,完善速度。为完善档案办理水平,能够选用计算机办理科技档案信息,研讨树立两个体系:检索体系和使用体系。,运转干部科技档案原件办理体系,使查档人员使用计算机在不接触干部档案的前提下查阅干部档案原件,不只能够完善查阅档案的速度,也有利于干部科技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3、分类办理

国家公务员的档案由安排科技的部门进行管理和归类;其余人员的档案,则打破身份、学历、职称、职业、地域等各种约束,由政府科技所属人才交流组织进行管理。

4、科技档案办理组织实施许可证并年检准则

完善硬件、软件的规范,并加强执法检查,档案办理人员也要进行培训并实施资格证准则,并定时考试更新管理内容。一致效劳规范和收费规范。

5、使用现代化办理手法

科技档案办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把握现代档案办理理论与新技术的运用,开拓创新,开发新手法,加大投入,对科技档案实施动态化办理和保护,开发研发科技档案办理软件,树立数字档案和多媒体档案,并实施联网,经过现代化手法树立人才信息搜集、反应和跟踪体系。只要与时俱进,重视档案的效劳性,才能完善档案的使用价值,牵一发而动全身,科技档案办理准则的变革、信誉成果档案的树立必将使科技档案焕发新的生机,必将使社会活动中的许多问题不攻自破、迎刃而解,必将为社会经济的开展起到强有力的保障。

6、加强对科技档案办理的宏观控制与事务辅导,逐渐对其实施法制化和规范化办理

当时,各单位科技档案办理体制是完全不一样的。因而,办理办法与需求上存在较大区别,科技档案究竟归属哪个部门管理没有一致的准则,但是,加强对科技档案办理的宏观控制与事务辅导是完全有必要的。国家可制定一致的、专门的科技档案政策法规,对科技档案办理执行强制性严格、规范化办理,那样必将使科技档案办理水平与质量有较大完善。

五、结束语

科技档案管理至关重要,因此,在管理的后续发展中,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对科技档案管理的作用的重视,严格管理体系,促进科技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李桂霞.浅谈科技档案的规范化管理[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8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文3

关于"寄存"档案,在《档案法》中第十六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也就是说,不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其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可以以"寄存"的形式存放在档案馆。"寄存"作为档案移送档案馆的一种方式固定下来,但档案馆是否适合寄存改制企业的档案?如果盲目寄存这些档案,又会给档案馆带来怎样的隐患?

隐患一、档案数量多,占用空间大。从改制企业来看:以我区实际为例,共有改制企业319家(不包括乡镇企业),其中国有企业60家;集体企业259家,1999年6月前已改制企业204家。从档案情况看:部分已改制企业档案仍属遗留问题,集体和乡镇企业资产产权变动时,档案的处置如果参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执行,那么就会出现档案数量大,质量差的现象。从实际状况看:企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面临人员缺乏、库房紧张的现状,不易承担起接收或寄存档案的负荷,这项工作最终将落在档案馆。面对这种状况,档案馆如果无选择地对改制企业档案加以接收或寄存,几十年后,当出现库满为患、爆发库容量危机时,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这些寄存的档案呢?是置之不顾,还是退还企业?

隐患二、妨碍馆藏优化建设。丰富馆藏是档案馆的首要任务,它包含两条内容:1、数量充分,质量优化。2、成分充实,结构合理。改制企业的档案多数在改制前没有进行达标或目标管理认定,档案属于自由整理状态,质量较差,企业又往往在改制结束时提出寄存要求,仓促进行;档案馆对寄存档案没有相关的规定,缺乏约束力,导致一些没有保存价值或者重复的档案充塞馆内。此外,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规定:产权变动后,基建档案、设备档案随其实体归属;产品、科研档案(含专利、商标、专业技术等)按有关政策法规办理;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档案由双方商定,可移交接收方,亦可随党群工作、行政管理档案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所在地国家档案馆。这样移交或寄存档案馆的档案往往是一种与企业权益、经济技术无关的信息,仅仅是为没有去处的档案设置一个比较放心的落脚点,这种种类单调、载体单一的档案实体,自然无法满足优化馆藏的目标。

隐患三、所有权不明确。《档案法(草案)》的审议报告中说:"档案的所有权问题,可以适用于民法通则关于财产所有权的一般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寄存是一种暂时存放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些寄存在档案馆的档案依法属于这些改制后的企业所有,企业对其享有一定的权力。因此,不少企业要求以专柜存放,钥匙由企业保管的形式寄存,那么档案馆能否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技术,对其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提供信息给社会利用?是否有权对这些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还是仅仅为其提供一个存放的空间。

隐患四、寄存费用难以确定。《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档案的整理、鉴定、移交、寄存等工作所需费用,企业或接收单位支付,破权变动档案处置暂?产企业由破产费用中支付。需要向地方国家档案馆寄存档案的,由原企业支付,破产企业由破产费用中支付一次性寄存保管费。但这笔寄存费具体该如何算,算到何时止,也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隐患五、寄存时间含糊。寄存档案时往往缺乏一定的手续,在档案移档案馆后,企业单位似乎御下一副沉重的担子,对其以后的去向就置之不理,变暂时寄存为长期、永久性存放,档案馆则需要不时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管理,这种被动局面难以摆脱。况且对那些倒闭、破产的企业,这种寄存又要持续到何年何月?又有谁来最终处理它们?都是个未知数。

"寄存"档案既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档案馆就应该充分利用这种方式,作为解决档案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而不是一种被动、无奈的行为。作为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档案馆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具有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的责任,也就是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馆对改制企业档案的最终流向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待企业改制中要求寄存的档案,可以认为是目前状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是改制中档案的过度阶段。为避免以上隐患的发生,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几项对策:

一、破产、倒闭企业或转为私营企业的档案不存在寄存。破产、倒闭企业的档案除根据产权变化方式的不同去处置档案外,对暂无去处的档案,必须按要求移交档案馆。转为私营或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出售给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档案,为防止档案散失,也有必要及时移交档案馆。移交档案按进馆要求做到以下三点:(一)把握好完整性,对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二)控制好质量关,要求分类清楚,鉴定准确,装订坚固;(三)造具移交清册,逐卷清点,方能移交。这样可避免以寄存的形式永久保管档案,确保馆藏档案质量。

二、允许连续性的企业档案进行寄存。对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租赁经营、出售产权、负资产转让、兼并形式产生的资产与产权变动,企业有一定的连续性,档案应该以保存在改制后企业为主。由于受保管条件的限制,或者其它一时难以克服的客观因素影响,会导致档案损害的,可以移送档案馆暂时寄存。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社保档案数字化;重要性;浅析

一、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经济正常运行,维护社会安定,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涉及到几亿人的国家制度。在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社会保险档案,来源于社会保险实践又服务于社会保险实践,涉及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根本权益不可替代的重要依据,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地位和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如果忽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档案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那么,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就不会得到有效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就难以实现,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损害,社会保险也就无法得到科学发展。

二、高度集约的信息管理模式,确保了经办数据的原始性

确保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原始性是档案管理领域一直以来关注的课题,由于数字档案是电子信息,具有可变性和虚拟性的特点,因此电子文件信息存档的原始性认证成为一直以来困扰档案界的主要问题,社保数字档案如何保证其原始性?高度集约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可确保经办数据原始性。主要体现在:

1 社保经办业务数据有严格的期间限制,是规范化、标准化的准金融信息,与会计电算化中记账后的会计信息一样,一经记账确认不可更改。而且社保经办信息通过登记、核定、申报、结算的几个环节才能最终确定并产生,操作严密、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特殊政策业务还有严格的审批制度,是原始纸介材料数字化的体现,其原始性与记账凭证相同。

2 严格的经办流程设计。使经办业务与会计系统密切联系形成无缝联接,业务操作结果与会计记账结果保持高度的严整性,确保了每次经办受理的内容与参保个人或参保单位申报原始材料的一致性,并最终体现在会计核准的记账信息中,没有电子信息可随意更改和复制的可能性,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唯一性、真实性和原始性。

社保经办管理高度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特征,使经办信息与数字化档案记录形成了一条链式对应关系,两方数据具备互斥关系,任何一点被修改都会产生链式反应,很容易被检索发现,因此数字建档后的档案修改是毫无意义的。此外,还应建立数字档案归集业务审批制度,严格“系统设计、统一授权、分级管理”,以提高数字档案原始信息的归集质量。

三、社保数字档案应用将引领档案资源利用新时代

1 征管信息预测。社保档案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即有文书类档案也有业务类档案,管理信息预测功能仅需采集征缴业务类档案信息即可实现,在形成社保数字档案后,可检索全部参保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问、参保时间、缴贷中断、据实间断信息,对未来几年内存在的补缴赞征集、恢复缴费征集、未来再就业方面参保总量及区县分布进行科学预测,以便于制定有效的扩面和补征收计划,使社保基金应征尽征。

2 机构内控管理。数字化社保档案像是一面明镜,它详细地记录着经办机构每项业务的经办信息,包括经办人员、审批人员等信息,数字化社保档案就如同会计电算化记账后生成的分录明细,将每笔业务的来龙去脉都记录在案,并可将其业务记录和审批记录瞬间显现,这就为建立健全机构内控管理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信息保障,使机构内控管理工作可按任意业务的操作流程检查经办、杜绝问题情形的发生,是确保机构廉洁自律有效监督工具,是机构实现内控机制制度化的手段保障。

3 经办业务事后监督。数字化社保档案资源能提供有效的事后监督与预警防范手段,结合各类经办业务的经办流程设计信息临测点。借鉴会计电算化的一些简单核查方法,如:借鉴试算平衡法可监测业务中各类具有平衡关系的内容、余额调解表法可监测历史业务操作是否与现生产库当前值相符等,同理不同工,利用预设的简单规则借以发现历史数据的变更是否符合业务流程特征,开发出系统程序,及时发现经办不足,预警提示防止问题发生,进而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数字档案将为事后监督工作导航,确保经办工作的高效率与高质量并存。

四、数字化档案的信息采集

一般数字档案,对档案进行全文存储,在档案信息系统中采用目录式管理,把全文、图像信息及浏览功能集成于目录中,以目录数据作检索依据,实现档案图文信息的全文检索,是对数字档案的简单应用。社保数字档案有别于数字图书馆、档案馆的全文存储,它能形成对条式记录与表式记录情况的对接,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信息与图像存储与查询。

社保档案中基金经办业务档案所占的比重较大,如何高效地接收业务档案信息,自动进行档案分类并生成档案案卷目录表,是社保数字档案归案要解决的难题。因此,建立数字档案需要考虑与目前较为完善的生产信息系统相结合,完成与多险种业务信息的对接,实现对答类业务档案的自动化归集,减轻档案的人工归集压力,提高档案的归案效率与准确率。

五、加快社保数字档案建设步伐,实现管理、服务双赢

目前,档案管理的目录管理系统已日趋成熟,数字化档案工作开始进入探索阶段,各类电子文件、网片存储的档案管理与应用仅是把纸介信息转换成电子数据,尚缺乏对数字档案整体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当前,社保工程信息系统的快速成熟与发展,无疑为加快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进程提供了便利条件,日渐完善的生产信息系统既为档案数字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原始数据,同时高度集约化的信息管理模式,也为实现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向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更高阶段迈进奠定了基础。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文5

档案管理工作是局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局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局档案是指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财务管理、经营活动、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的材料。为规范局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完整、系统保存企业档案,认真改造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三服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要求和《广电集团梅州供电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我局档案管理办法。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我局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主要有:

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

1、上级下达的技术性指示、命令、决议和决定;

2、主要技术问题的请示和批复;

3、本单位近期电力规划;

4、有关生产技术和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

5、有关生产技术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统计年报;

6、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管理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有关生产调度、通报、自动化、安全监察、用电管理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质量管理、标准计量、信息工作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二)计划统计方面:有关各种计划统计年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三)劳动工资方面:有关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保险、奖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名册、年报表。

四)财务管理方面:有关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五)教育培训方面:有关干部、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文件等。

六)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关党务工作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宣传、人事、保卫工作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行政管理、共青团和工会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七)基本建设(工程)方面: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八)设备、仪器方面:有关设备供货合同、设备厂试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材料。

九)局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电合同、并网协议等合同、协议。

十)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张,光盘、磁带、照片、胶片,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二.归档时间

一)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第二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后,交办公室归档。

二)基建项目文件在其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按归档要求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一年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四)重要会议(如电力工作会议、党代会、团代会、职代会、工代会等)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十五日内交办公室整理归档,重要会议记录应在第二年的一月份交办公室归档。

五)合同、协议签订后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归档。

六)重要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业务部门应在检查验收设备出厂技术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七)局员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八)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九)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接管代管县由供电企业的有关情况、文件、合同、会议纪要、议案、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各职能部门专(兼)职资料员在文件材料形成后及时移交办公室归档。

2、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3、内容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4、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的文件材料。

5、其他临时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在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目。

二)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宿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由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保管。

三)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生产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五)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复制。

六)办公室在接收归档材料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的质量。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管理

一)对机要档案、重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只准在档案室查阅。

二)文书资料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读使用,不得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

三)非财务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局财务部领导批准。

四)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印,经批准同意借出或复印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卷,私自摘抄,不得带出局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文件。

不动产档案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等学校 档案管理 以法治档 科学发展

1 对档案工作的认识

档案和档案工作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由于文字和文字书写材料的出现,产生了文件,并以此作为人们相互联系、记载事物、表达意志、交流信息的工具。文件反映了当时当地的各种情况,是历史的见证,多数文件对于今后的活动具有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所以,当文件在现实活动中使用以后,人们便有意识地加以收藏起来。这种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日后查考的各种各样文件就称为档案。档案书写历史、传承历史、记忆历史,不具有再生性,其基本性质是原始性,是历史的真凭实证,是第一手的参考材料。曾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认为,档案是历史研究最应该珍视的直接材料,明确指出:“信史是要从档案中考核出来的”; “史料愈间接愈不可靠”,“坚实的事实只能得之于最下层的史实中”。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做到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

随着高校的发展,历史的沿伸,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就形成了高校的档案。高校的档案不仅记载着学院的昨天,反映了发展的今天,而且为学院明天的利用提供有力保障,是发掘历史、开创未来的思想宝库和智慧源泉,是认识把握高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高校的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其他部门所不能代替的。不能想象,如果学院的发展有活动无记载,领导干部为官一任、师生员工教学数载没有一点记忆留传后人;股东建校有投资却没有合同协议或有合同协议而随手丢弃;教学、公寓楼盖好了,试验设备运行了,却没有相应的信息作为技术支撑;有课堂教学,没有校园文化熏陶;学生毕业了,缺失档案却无记录查证,这样没有健全规范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学校又怎能谈得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如何能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2 对档案法规的学习理解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法治社会,法律手段是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档案工作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事业,同样必须依法管理,要以法治档,促进现代化发展。《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 1987年9月5日经六届人大常委会22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20次会议进行了修正。《档案法》强调,“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保护档案是义务,谁都不能推卸。《档案法》还指出: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档案管理要坚持部门立卷、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销毁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执行档案法,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2008年8月的教育部27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七章,共四十三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机制,突出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明确了11类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指明了新时期高校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是国家为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

《管理办法》指出: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这说明档案工作虽然效益滞后,但仍是一把手工程。《管理办法》同时也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管理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3 规范档案管理,为学院科学发展服务

3.1 档案管理以往的不足

联系学院实际,今年10月我们迎来了建院10周年庆典,在欢庆学院10年发展辉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学院档案工作的差距和不足。与学院的教学管理相比,档案管理起步较晚,基础比较薄弱。建院之初,学院工作的重点在扩大招生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由于投入有限,教职员工少而精,满足日常的教学工作已属不易,往往无暇顾及档案的收集和管理。一些日常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教学活动环节中形成的教学档案,以及一些试验室、实训基地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设备等档案都分散保管在相关人员的手中。10年间学院领导、教工多有变动,人才流动比较频繁,一些历史档案因人员变动无交接,有的因电脑损坏或失窃,造成了需要保管的材料不齐,需存档的资料流失,致使重大活动原始记录和照片缺失,为评估验收、年鉴编辑、校庆利用等带来困难。随着学院的发展,老同志的退离,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加突显出来。特别是学院建院初期征用土地资产等协议合同归档不全,给学院土地、资产等项目办理过户手续带来不便,若不能按期过户,则将会直接影响和制约学院的招生和发展。

《管理办法》强调:“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学院2003年曾任命了各部门的兼职档案人员。几年来,机构调整,人员变化,兼职档案人员未及时明确和交接。实际执行中,学院各部门管理人员定员有限,一般要身兼几职,而归档工作比较繁锁,耗费时间,在其他管理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归档工作、归档时间往往被拖延推后。在负责收集、保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时,收集和整理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严格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归档文件缺失签发单、定稿批件或附件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干脆把归档工作交由未经培训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得不到保证。有的主管领导档案管理意识不强,强调检查不够,部门立卷制度执行不力,影响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实际工作中在档案利用服务时常常为查找缺失的档案资料耗费不少时间精力,档案管理时感被动和无奈,也深感做好档案工作任重道远。

3.2 档案管理发展改进的方向

3.2.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档案工作的内容、性质及档案利用产生的效用,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在工作过程中自觉增强档案管理的责任意识。

2)领导重视,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学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加强专兼职档案队伍建设。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学习参观,促进兼职档案人员按章办事,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检查、归档工作,对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使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得以贯彻执行。

3.2.2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当今,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的一个重点。在新的资源观下,档案作为作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价值也更加受到重视。《管理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学院应加快引进档案管理软件,积极建立档案管理电子化管理平台,以网络的方式加以连接。对于学院重大活动中产生的声像资料,兼职档案人员可通过网络、光盘及时上传档案管理系统。借阅者在授权范围内,足不出户,通过网络便能快捷地查阅一些档案的电子文稿,调阅相关活动的照片,档案资源得以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由计算机完成档案的检索、统计工作,档案管理方式由传统的手工管理逐步向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方式转变,逐步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归档,为利用者快速、准确、便捷地提供信息,提升档案服务的质量,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信息时代的日新月异,给我们带来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工作,档案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正显现出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档案工作要适应时展的需求,档案管理人员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充实提高自我。我们相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参与,大家共同努力,明德学院档案事业的发展,必将大有可为,明天一定会更好。